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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一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8月24—25日在北京又召开了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重点就是要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下面,我就这次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作简要传达,同时也对下一步房管(房改)系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几年城市住房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同志主持会议,曾培炎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召开这样一次重要会议,是对我国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一次总结和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意义十分重大,也倍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xx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xx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二是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三是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是规范供应对象。经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是严格限定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实行有限产权,居住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因回购。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优先回购,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上交政府。四是严格规范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可以集资合作建房,但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集资合作建房。
(三)逐步改善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一是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使棚户区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以承受的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四)健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城市人民政府应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20xx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于20xx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五)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六)加强监督检查。20xx年底前,省会城市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一)廉租住房制度实行情况。20xx年,我省开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省有18个省辖市和49个县(市)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截止8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6460.12万元,保障户数13336户。其中,租赁补贴10265户,占77%;实物配租721户,占5.4%;租金减免2346户,占17.6%。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完成责任目标的48.7%。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47.6万元,占39%;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划转1194.8万元,占16.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556万元,占7.7%;社会捐增资金100.3万元,占1.5%;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582万元(主要为售房款),占35.4%。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1998年,我省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截止到20xx年底,全省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204.56亿元,竣工面积1709.6万平方米,销售1840万平方米,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近2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今年1-8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项目114个,施工面积5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万平米,完成投资23.88亿元;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1.6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十事”之一,也是我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内容。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584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212万平方米。已落实改造资金3.8亿元,其中省政府拨付了2亿元,相关省辖市政府和企业已落实了1.8亿元。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列入为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提出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40万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2.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5亿元,解决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标任务。从目前情况看,经济适用住房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是有把握的,但廉租住房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差距比较大。截止8月份全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仅完成目标任务的48.7%。今年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低于200万元以下的市有7个:分别为济源、三门峡、开封、新乡、焦作、鹤壁、郑州等。开封、新乡、信阳3市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没有安排一分钱,全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二是保障覆盖面比较低。全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有6.76万户,目前已实施保障的户数仅占20%。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省辖市住房保障率低于50%的还有:商丘、周口、开封、信阳、驻马店、三门峡、濮阳等7个市。四是县级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比例还比较低,目前出台办法的只占45%。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关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需要一个过程,但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尽快推进。经研究,决定先召开今天的座谈会,一是让大家及早了解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早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房管、房改部门承担着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职能。只有通过我们积极努力的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才能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中关于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我省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的时间尚未确定,但《若干意见》中要求城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尽快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调研,提前做好准备。一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保障范围。当前廉租住房保障的重点是享受城市低保、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应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二是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借鉴外省经验,低收标准,一般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60%以下确定;三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购、回购政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要合理配建廉租住房,新建经济房小区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建成后由政府直接收回或按成本价回购;四是抓紧组织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依据住房状况调查、政府住房保障目标和地方财政力等综合因素确定。以上这些工作我们要会同当地财政、民政、发改、国土等部门,积极做好基础工作。
(二)继续搞好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低收入家庭底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20xx至20xx年我厅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曾先后三次部署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但就目前看,调查统计数据的质量不高,需要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和实际情况相比,可信度较低。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务必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参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相关内容,明确调查范围、统一口径、做到不遗不漏;数据汇总要认真审核、一丝不苟、保证数据准确和完整;调查分类要科学合理,提供有用信息。20xx年底前,所有市、县都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完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和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住房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也要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前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社会经济发展、地方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政府的保障目标等科学编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房管(房改)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数据测算和各项基础工作,在政府领导和统一组织下编制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年底前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厅备案。其中,郑州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建设部备案前要报省厅审查。
(四)尽快制定公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审请、审核、公示等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请、审核、公示管理办法,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程序性规定,也是保障这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各省辖市已制定出台这项管理办法的要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完善,并要求于9月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让广大的城市居民了解这项制度,尤其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了解基本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尚未制定出台这项制度的县,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督促其年底前完成管理办法制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全面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个硬任务,必须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廉租住房资金落实方面差距较大,因此,目前住房保障资金尚不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率还比较低的城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尤其是今天贯彻的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中要求省辖市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既是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政府的责任目标。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最近省厅已向省政府写出专门报告,请求增加财政厅作为目标责任单位,李克副省长已同意并作了批示。省厅正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牵头下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责任目标。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根据调查的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户数提出资金需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资金。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厅正在核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xx年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和以前年度提取结余的廉租住房资金数额。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积极与公积金管委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及时将资金划转到位。四是充实力量,增加人员,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加快审核审批速度,及时将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五是加快新审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各种手续,落实资金,尽快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和供应对象的审查条件。
同志们,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我们住房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召开。
谢谢大家!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二
同志们:
最近,省政府在十堰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这个会议开得很好,不仅使大家从会议现场中感到震撼,更激发了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二是全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内安工作现场会。这个会议开得很管用。这些事情都是我省的大事。经过20xx年全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大家在思想上比较统一。前一阶段的动员工作做得比较好,现在到了实质性打仗的阶段,要一个仗一个仗的打,而且都是打硬仗。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我认为大家对保障性住房问题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在思想上有了新的拓展、在措施上有了新的力度,使我们看到了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新希望。我希望,这次会议成为一个增强信心、狠抓落实、取得实效的会议。
会上张通同志代表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并作了主题报告,对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他的讲话体现了鸿忠书记近期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代表了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十一五”时期,全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42.7万户,经济适用房保障16.7万户,改造农村特困户危房19.4万户,近百万户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特别是去年以来,工作力度加大,工作进展加快,保障对象数量增多。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工作,全面或超额完成了20xx年目标任务。不少地方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形成了一些有益经验。武汉、襄阳、黄石、宜昌4个城市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十堰、荆州市做了书面发言。不仅他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没有发言的地方也有亮点。此外,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建设银行湖北分行在今天的会上交流了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们要特别感谢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领导对我们的真挚感情和有效支持。我们深深感受到他们对我省发展的高度关注,以及他们将给予我省发展更大支持的鲜明态度。在此,我再一次向他们表示感谢,还请两位省行的行长代为转达。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建设银行湖北分行已主动做了很多工作,刚才还表态下一步要做的更好,这使我深受感动。
我们要看到,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还不广,城镇还有不少住房困难家庭,现有的建设规模和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正如刚才张通同志所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没有走在中部地区前面,这与我省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我们不应该落后于其他中部兄弟省市。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今后五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500万套,其中今、明两年各1000万套,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这些都是温家宝在政府报告和记者招待会上讲的一个突出的重点问题。国务院下达我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6.86万套(不包括农村危房改造8万套),其中实物建房32.86万套,比去年增加10.2万套,增幅达到45%。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省政府对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省委会作了汇报,下决心要把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力争超额完成任务,达到40万套。对湖北而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住有所居,民心所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通过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解决了一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还有相当多的住房困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住房保障的覆盖率还不到1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今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更加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和社会功能,顺民意、解民忧,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努力帮助中等偏下收入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使城镇居民真正实现住有所居。
(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住房保障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刚才大家发言时,已经站在了这样的视角去看待问题。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是一个机遇。在昨天召开的移民会议上,十堰市市长认识到移民问题是一次重要的机遇,并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谈了一些认识。我认为这些认识是很好的。鸿忠书记强调,移民工作是一个天大的事情,我们要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相一致、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相统一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有时候为了全局利益,必须牺牲局部利益。正如我这些年在东部地区工作,体会到一个地区的发展不仅是自身的发展,更承担了很重的统筹发展任务。这包括许多方面,比如,为支援四川的重建工作,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共投入一百多个亿,其中特殊党费六个亿。按照中央的要求,每年支援新疆和西藏的发展,固定都是几十个亿。再加上兄弟省市对口支援、企业项目对接,这些都难以计算。到了科学发展的今天,我们要站在全国这盘棋上来看,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所谓统筹发展,就是先发展起来、受益最多的地方,发展到一定程度,要拿出力量支援其他地方,这就是统筹发展、科学发展。我们要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待我们的移民工作。我们所作出的局部牺牲,是站在国家大局下应做的贡献。这样我们才能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抓住这个机遇,丹江口地区将来会成为一个非常亮的亮点。它不仅是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也可能成为旅游胜地。我们要学会从当前和长远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将住房保障看成是民生问题、办好事的问题,它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很好的历史机遇,尤其在当前加快城市发展、启动内需方面的重要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连着投资,又连着消费。增加在这方面的政府支出,可以发挥乘数效应,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住房建设及相关产业。还可以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居住类的商品和服务消费。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正处在发挥优势、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将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会有更多的外来人口投身到湖北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到“十二五”末,我省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增加值将形成巨大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营造安居乐业、和谐发展的氛围,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来湖北创业、各类生产要素向湖北集聚,对于城镇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稳定房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这既是一个发展问题,也是一个稳定问题。当前,全省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其中一个突出矛盾是物价上涨较快。1-2月,全省cpi上涨5%,其中居住类消费价格上涨6.2%。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实现全年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必须稳定房价。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给群众解决住房条件带来很大压力,成为社会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各方面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给商品房市场传递一个重要的信号,增加市场供应,分流市场需求,平抑住房价格。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抓稳定物价、稳定房价是重要内容。
总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意义深远。能否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也关系到湖北发展的竞争力。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场硬仗。
二、下定决心,千方百计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是中央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要结合现阶段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以及住房保障对象住房需求等方面的实际,坚持“保基本”的方针,加大力度建设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引导居民梯度消费,更好的适应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需求。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已经确定,要扎实工作,争取主动,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好钱从哪里出、地从哪里来、分配如何监督等问题。
确保资金投入有保障。资金投入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前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初步匡算,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需投入资金520亿元。除了政府主导投入120亿元外,需要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的长效机制。一是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去年中央补助我省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节余达10亿元,今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又有较大幅度增加。要合理、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及上年结余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省里研究,今年争取的国家代我省发行的债券,要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我看到有的市将债券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的市用了50%。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除继续执行已明确的有关政策外,从今年起每年增加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加大地方配套力度。各级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必要的资金纳入预算安排。要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或者出让总收入的5%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执行到位,这个比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要把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与其他建设用地审批紧密挂钩。四是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合作,扩大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贷款。五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引导城中村、城郊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统一管理。六是用好住房公积金。积极推进武汉市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政策,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各项费用降到最低水平。
(二)确保建设用地有供应。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土地保障是基础。能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是计划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只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对待,土地问题就不是难题。土地供应,民生优先。今年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较大,省里将千方百计保障用地计划。各地要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块的落实。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审批新的用地申请。
(三)确保分配公平有监督。分配公平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做好保障房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无疑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好事就没有办好。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和配租配售,加强保障房使用的动态监管。要确保分配程序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住房使用合理有序,优惠政策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三、牢记责任,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已经签订,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确保完成,坚决兑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落实政府责任。国家规定,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由省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能否打好这场硬仗,是对各个地方、部门执行力和战斗力的一次检验。今天请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来开会研究,就是一定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当作大事重点抓、亲自抓,经常过问这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精力用于推进这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人员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部门合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省政府已下发文件,明确了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相关工作。要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相关工作。
(三)要严格督查问责。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省政府督查室要落实专班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要建立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对工作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的地方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由分管省长约谈问责政府主要负责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全过程介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上。
最后,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地方政府都负有重要责任。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度坚决。去年以来我省也相继出台了落实国务院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部分城市制定了限购措施,遏制了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取得了初步成效。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做好大城市限购、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等工作。切实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保证有效供给和合理需求,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预期,加强市场监测,努力实现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且我们的目标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健康平稳运行。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十二五”开好局,做出新的贡献!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三
5月26日至27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副主任董××为组长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一行七人,来我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按照抽样选取的方式,检查了我市××新居廉租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铁路配件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3个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检查组专家分为三个小组,深入施工现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对工程原材料检测、钢筋绑扎、成型构件的'质量和几何尺寸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并仔细查阅了工程施工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在5月30日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反馈会上,检查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能够很好地发挥监管和指导作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意识强,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情况较好。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对提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的力度,实行质量终身制,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对施工人员的资格管理要做到严格执法,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四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8月24—25日在北京又召开了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重点就是要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下面,我就这次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作简要传达,同时也对下一步房管(房改)系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几年城市住房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同志主持会议,曾培炎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召开这样一次重要会议,是对我国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一次总结和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意义十分重大,也倍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xx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xx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二是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三是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是规范供应对象。经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是严格限定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实行有限产权,居住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因回购。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优先回购,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上交政府。四是严格规范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可以集资合作建房,但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集资合作建房。
(三)逐步改善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一是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使棚户区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以承受的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四)健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城市人民政府应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20xx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于20xx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五)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六)加强监督检查。20xx年底前,省会城市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一)廉租住房制度实行情况。20xx年,我省开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省有18个省辖市和49个县(市)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截止8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6460.12万元,保障户数13336户。其中,租赁补贴10265户,占77%;实物配租721户,占5.4%;租金减免2346户,占17.6%。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完成责任目标的48.7%。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47.6万元,占39%;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划转1194.8万元,占16.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556万元,占7.7%;社会捐增资金100.3万元,占1.5%;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582万元(主要为售房款),占35.4%。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我省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截止到底,全省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204.56亿元,竣工面积1709.6万平方米,销售1840万平方米,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近2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今年1-8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项目114个,施工面积5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万平米,完成投资23.88亿元;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1.6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十事”之一,也是我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内容。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584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212万平方米。已落实改造资金3.8亿元,其中省政府拨付了2亿元,相关省辖市政府和企业已落实了1.8亿元。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列入为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提出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40万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2.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5亿元,解决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标任务。从目前情况看,经济适用住房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是有把握的,但廉租住房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差距比较大。截止8月份全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仅完成目标任务的48.7%。今年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低于200万元以下的市有7个:分别为济源、三门峡、开封、新乡、焦作、鹤壁、郑州等。开封、新乡、信阳3市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没有安排一分钱,全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二是保障覆盖面比较低。全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有6.76万户,目前已实施保障的户数仅占20%。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省辖市住房保障率低于50%的还有:商丘、周口、开封、信阳、驻马店、三门峡、濮阳等7个市。四是县级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比例还比较低,目前出台办法的只占45%。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五
(一)房地联动提升住房供应合力。一是短期内挖潜存量房源,加快公共住房供应。以片区规划为指导,以职住平衡为目标,精挑细选规模化租赁项目,以合适的城中村为主战场,政府、村集体股份公司、市场化企业三方协同作战,两到三年内提供一万套公共住房,逐步实现南山建设者的安居梦;二是中长期探索利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中关于规划和土地相关政策,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通过调整规划新增用地,协调推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新增住房,推动棚改政策在地价、可售比例和配套商业功能等方面更具可行性,从而以棚改为主要抓手大批量建设人才安居住房。2021年启动丽岛花园、龙联-龙辉棚改项目拆除工作,“十四五”期间推动5个以上棚改项目开工。
(二)租补并举落实安居举措。一是新建配建公共住房6100套、供应公共住房3000套。优化公共住房申请、受理、分配、运营等流程,提升公共住房管理水平;二是发放住房补贴5亿元。支持人才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三是应保尽保。持续向低保、低保边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货币补贴,实现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全覆盖。
(三)细调严控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一是政企联动,做细做实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炒房”、“捂盘惜售”等乱象;二是全流程监管新入市项目,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引导二手房市场回归理性,与一手房市场协调发展;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价稳量增”。加快推进新开工商品房项目实施,加快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长期平稳、房价稳定。
(四)强化监管稳定租赁市场。一是厘清职责,制定涉及源头把控、过程监管、矛盾纠纷查处等全流程工作指引;二是排查完善全区租赁市场基础数据,建立区级房屋租赁基础数据信息库;三是建立房屋租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和行业准入资质,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四是善用中央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贴,引导租赁企业稳定价格,扩大供给。
(五)写好城中村综合治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各村综合治理成效,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配合研究制定城中村物业管理模式,提升各村物业管理水平;二是引入社会企业,开拓城中村统租运营模式;三是推进城中村天然气普及工程,完成27个城中村管道天然气进村入户验收。
二、聚焦安全生产,筑牢城市公共安全防线。
(六)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一是推进成立“区建设安全委员会”,厘清各条、块安全管理职责,构建部门联动执法、多元共治的执法格局;二是建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队伍,统筹使用部门、街道、社区建设安全监管力量。
(七)抓牢施工安全重点。一是深化智能化监管应用,采用现场监督和远程电子执法相结合模式,拓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宽度;二是综合运用错时执法模式,在节假日及夜间时段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执法,拓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广度;三是完善小散工程巡查指引,提升小散工程执法常态化管理水平,压降事故风险。
(九)树立文明施工典范。一是常态化落实扬尘污染防治“7个100%”专项治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二是组织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场内泥头车管理。
三、聚焦行业发展,打造城市建设示范标杆。
(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共治。一是将支部建在小区上。强化小区党支部龙头牵引作用,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的覆盖率,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运行,畅通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米”;二是组建“区、街、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指导体系,成立联合会党委吸纳物业管理行业党组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一)树立城市建设新标杆。一是样板带路。推动5-10个项目获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打造2个装配式建筑项目示范点;二是政策扶持。发放建筑业分项资金及疫情资助3500万元,多角度为企业纾困解忧;三是融合发展。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与高科技企业跨界融合发展,将千亿级建筑业做大做强。
(十二)探索智慧住建新路径。一是推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工地视频监督执法;二是推动3-5个项目实现工地全智慧化监管试点,开展1-2场智慧工地观摩活动;三是探索推进住建系统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实现日常监管、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六
5月20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刘××局长的带领下走进阳光100小区,现场为群众办理出具限购证明、发放房产证、房产受理、业务咨询等业务。此次活动是在市登记中心实现无线网络与房地产交易系统的安全链接后走进社区现场办公的新尝试。两个小时时间里登记中心为群众出具限购证明56件,发放房产证51件,房产受理20件。此次活动因优质高效,服务到家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登记中心还将对这种服务形式进一步推广,把流动服务常态化。以设立流动服务车的形式,配备专业设备,为有需求的群众解决办证问题,切实做到从群众“上门办事”,转为房管部门“下来服务”。
5月27日,我局领导刘××、××、张××在××山庄参加了物业进社区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为业主解答了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相关政策,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制了包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内容的“明白纸”7000份现场发放,使广大业主进一步了解了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知识和工作程序。
近期,我局还将组织开展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公房管理、房改、危旧房屋免费查体等一系列进社区服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七
同志们:
这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刚才,简要回顾了近几年来全县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压力感。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团结拼博,扎实苦干,克服重重困难,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城镇实现新增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去年底全部顺利出中心,并且大都得到妥善安置;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全县参保人员达××××人。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第一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异常艰巨,中央、省、市各级对劳动保障工作都非常重视。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与实际相结合的文章。
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xx大报告中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实现老有所养,失有所助,病有所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就业增加”三大目标,意义重大。同时,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也是实施“跨越发展”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扶贫帮困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需要。中央一直非常重视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并出台了若干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落实好中央精神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目前,我县失业下岗人员、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低收入的家庭还占有一定比例,还存在少数因病、因伤残等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特别关心照顾的人群,其中一部分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使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困难劳动者得到基本保障待遇,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党的事业出发,从发展和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努力开拓,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加大征缴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大突破。
(一)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总体上讲形势是好的,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弱,连续多年收不抵支。××××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万元,加上退休人员增长及增加待遇等因素,今年资金缺口还会增大。造成基金支撑能力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个别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工作认识不到位,法制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保险费应缴不缴;有的甚至已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了保险费,企业应缴部分也列入了成本,但仍然拖着不缴;部分破产、困难企业职工脱保问题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同时,主观上也存在征缴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大征缴力度,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关系到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的要求是,适应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增××××人以上,养老保险基金增收×××万元以上;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各类企业职工应保尽保。一是各类企业要强化法制观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城镇从业的人员,不论是“长期用工”还是“临时用工”,也不论是“城市工”还是“农民工”,用人单位都要一视同仁,按规定为其投保,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二是严格考评、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扩面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下达了扩面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通报,并将完成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区主要领导。同时,将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调剂金下拨挂钩,凡是完不成考核指标的要相应扣减调剂金,对完成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激励约束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哪个乡镇、部门、企业拖了全县的后腿,就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关于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月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参保职工已能够按照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就医看病,县医保部门已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兑付了今年第一季度的住院医疗费。三个试点乡镇中,下洼镇实施医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富国镇、冯家镇尚未启动。尚未启动的试点乡镇和县直个别单位,要按照县里的要求和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原则,尽快搞好参保人员的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上半年县里确定的第一批实施单位全面启动。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合同化管理人员,覆盖面较小,不能适应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用人改革的需要。关于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自××××年开始筹划,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鉴于我县实际,一直未启动。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再分析、再测算,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待县政府决策后,力争年内开始启动。
(四)关于失业保险工作。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将进入失业高峰期,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将明显加大。当前,部分企业对失业保险制度认识不足,拖欠失业保险费现象严重;少数事业单位对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存有“观望”态度,至今没有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影响了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县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净增人数的重大突破。
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就业工作会议,对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最近,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落实。
一是要抓好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是:从现在起到××××年,三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人数××××人,即每年××××人,其中:三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即每年×××人;登记失业率××××年控制在×.×以内,××××、××××年控制在×以内;三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人,即每年××××人。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特别是在净增就业岗位、加大就业投入、落实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完成。县督查局、县劳动保障局要对就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要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和政策落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重要环节。只有尽快把优惠证发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才能兑现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性非常强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在严格对象认定、严格发放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发放进度,并建立公示制度和时限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县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础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对申领《优惠证》后的政策落实,涉及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要抓好再就业资金的落实。资金是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关键,促进再就业的主要政策措施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提出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将促进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认真测算,逐项落实,逐步到位。县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力争尽快落实。
四是要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的迫切需要。省市要求,到今年×月底,所有乡镇都要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乡镇要抓紧落实,并按照边建设边工作的原则,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努力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突破。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执政为民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劳动者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高举维权的旗帜,加大维权的力度,确保《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贯彻落实到位。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彻底解决“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的问题。二是切实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工作时间、实行就业准入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和规范企业行为,消除劳资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处理机制,规范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化解矛盾和维护权益的作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做好拖欠民工工资和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维权工作。
关于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省政府最近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总的要求是,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来认真对待。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县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实施欠薪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今后基本不发生新的拖欠,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到经济发展、政策制度、资金投入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就业和保持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及时听取汇报,拿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要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关心困难职工疾苦,耐心宣传解释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为社会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要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摒弃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劳动保障观念,打破旧的条条框框,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认识,并在二者最佳结合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依法维护公正,扶持弱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预见性,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团结一心、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八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关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需要一个过程,但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尽快推进。经研究,决定先召开今天的座谈会,一是让大家及早了解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早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房管、房改部门承担着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职能。只有通过我们积极努力的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才能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中关于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我省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的时间尚未确定,但《若干意见》中要求城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尽快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调研,提前做好准备。一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保障范围。当前廉租住房保障的重点是享受城市低保、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应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二是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借鉴外省经验,低收标准,一般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60%以下确定;三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购、回购政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要合理配建廉租住房,新建经济房小区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建成后由政府直接收回或按成本价回购;四是抓紧组织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依据住房状况调查、政府住房保障目标和地方财政力等综合因素确定。以上这些工作我们要会同当地财政、民政、发改、国土等部门,积极做好基础工作。
(二)继续搞好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低收入家庭底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20xx至20我厅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曾先后三次部署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但就目前看,调查统计数据的质量不高,需要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和实际情况相比,可信度较低。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务必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参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相关内容,明确调查范围、统一口径、做到不遗不漏;数据汇总要认真审核、一丝不苟、保证数据准确和完整;调查分类要科学合理,提供有用信息。20xx年底前,所有市、县都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完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和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住房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也要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前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社会经济发展、地方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政府的保障目标等科学编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房管(房改)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数据测算和各项基础工作,在政府领导和统一组织下编制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年底前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厅备案。其中,郑州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建设部备案前要报省厅审查。
(四)尽快制定公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审请、审核、公示等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请、审核、公示管理办法,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程序性规定,也是保障这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各省辖市已制定出台这项管理办法的要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完善,并要求于9月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让广大的城市居民了解这项制度,尤其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了解基本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尚未制定出台这项制度的县,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督促其年底前完成管理办法制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全面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个硬任务,必须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廉租住房资金落实方面差距较大,因此,目前住房保障资金尚不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率还比较低的城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尤其是今天贯彻的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中要求省辖市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既是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政府的责任目标。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最近省厅已向省政府写出专门报告,请求增加财政厅作为目标责任单位,李克副省长已同意并作了批示。省厅正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牵头下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责任目标。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根据调查的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户数提出资金需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资金。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厅正在核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xx年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和以前年度提取结余的廉租住房资金数额。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积极与公积金管委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及时将资金划转到位。四是充实力量,增加人员,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加快审核审批速度,及时将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五是加快新审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各种手续,落实资金,尽快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和供应对象的审查条件。
同志们,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我们住房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在住房上,就是要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在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上,正声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积极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前不久,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它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要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长期以来,我国在住房制度上主要采取的是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统一建设住房,用低租金租给城镇居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政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务院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我省于年停止了城镇居民住房的实物分配,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通过近10年的努力,全省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改革初期的不足12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6平方米。在面积增加的同时,住房品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一大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居民小区拔地而起,成为城市的标志和亮点。但与此同时,由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部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开始显现,特别是近几年由于房价上涨较快,暴露出来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住房是基本生活条件,对于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本质上属于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我省低收入居民存在的住房困难,主要是由于各级政府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市场发育不够、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近10年来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住宅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大多数家庭的住房消费要求。同时,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居民通过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来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以及用于租赁的商品房。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缓解住房保障的压力。
二是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需求量较大,供求矛盾很突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住房保障标准过低,覆盖面过小,不能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标准过高,覆盖面过大,又会超过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因此,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范围一定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坚持标准适当、覆盖较广,使每一个保障对象都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并逐步有所提高。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政府的保障能力和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坚持“自住、够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制定基本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和具体的实施方法。
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可逐步提高。近年来,我省不少城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上,武汉市的保障对象就是从20xx年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现在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住房保障工作一定要循序渐进,首先要解决好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许可时逐步扩大到特困职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将来再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这是硬指标,各地一定要完成。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各级政府要把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住房建设规划中,要落实“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占商品住房总量的比例。
四是要坚持分层次保障的原则。住房保障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保障应该分层次进行。分层次的住房保障,可以使不同收入家庭的居民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障,体现了住房保障制度对每个居民的公平性。例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住房支付能力,需要政府全额予以补贴或者提供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可在其家庭负担一定水平租金基础上由政府补贴;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保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实物形式,也可以是货币形式;可以租赁,也可以购买;可以补贴,也可以减免。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研究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总之,要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能力,提供多层次、多方式的住房保障。
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民生工程,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务求把住房保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为构建和谐湖北、实现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九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
(三)精准施策,全面整治。
一是城乡结合地带部分房屋缺失建设资料或无规划审批手续,开展排查中无法确定为城镇或农村性质,排查数据不准确,逻辑不清楚,台账及一户一策档案建立工作存在困难。
二是部分集中连片区域房屋,片区存在房屋背靠背、墙连墙的情况,危房腾空后无法拆除,将持续对临近房屋造成隐患。
三是“城中村”房屋在房屋安全等级较低、基础配套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且个别加固投入大,效益差,整体征收拆迁资金压力大。
尽快完成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制度,通过“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汇总”形式,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现有工作资料,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各类数据,完善一户一策”等措施,从严从细抓好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确保数据清、情况明、措施准,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防化风险。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
同志们:
刚才,副县长宗蕙同志总结了去年劳动保障工作成绩与不足,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周宇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认真开展好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准确分析当前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形势。目前劳动保障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一是大量的人员需要就业与有的岗位无人就业现象并存。年内南山、长庆两个军工企业破产实施完毕后,将增加2000多失业人员,加上往年积累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无业农民和今年新增加劳动力等,全县需要就业的人员达1.3万人。而全县仅能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约5000个左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市场急需的科技人才、高级技术工人却严重不足。二是劳动保障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县,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随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任重道远。三是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任务十分艰巨。“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门路不多,技能缺乏,过去两年我县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包括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已经解决了一部分“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但要进一步解决好这个问题,任务非常艰巨。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了突出位置,其中有两个重点:一是“扩大就业应成为重中之重”,二是“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劳动保障工作是重要的内容,也是“两会”的焦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政策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劳动保障工作,我县产业的加快发展,也为劳动保障工作的积极开展提供了可能。为此,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信心、更高的要求、更积极的措施来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任务重,困难大,总体要求是抓重点、攻难点、把握工作着力点,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工作。
(一)始终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演讲发言。
着重抓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普遍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要根据市场需求,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我县的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
(二)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我们要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加快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尽快把建筑、矿山、化工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切实把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化解风险,促进发展。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和测算,充分考虑财政支出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逐步推进。二要强化社会保险征缴扩面。要继续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的工作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使更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要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征缴行为,遏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下滑趋势。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稽核力度,加快建立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经贸、工商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工商年检要把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予以审核。三要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社保资金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对违规占用和违法挪用社保资金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三)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要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障问题,监督企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核报批程序。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收入,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
三、建设队伍,转变作风,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劳动保障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到各级党委、政府最关注的位置;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基层最关心的问题,努力把劳动保障工作做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不断解决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问题,把劳动保障工作达到群众最满意的程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做到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劳动保障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面向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要掌握新情况,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排忧解难。要倾心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在实处着脚,在稳处下手,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和作风。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顺利进行。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一
同志们:
刚才,张主任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就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交流了工作经验做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我听后很受启发,也很振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不仅仅是资金管理的问题,更是关系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构建、保障民生的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住房公积金,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张主任带领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困难、拓展业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非常值得我们系和借鉴,今天又专程来教育局对我们进行工作指导,我代表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教育系统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到位,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好处,尤其是要加强对那些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宣传,让那些单位的负责人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让职工知道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自己的权利。二是要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具体业务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在更加方便群众上下功夫,让不懂得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能通过宣传接受住房公积金,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职工能够了解流程,了解业务知识,积极地将住房公积金政策用好用活,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归集扩面力度。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38万多人,根据市统计局的统计,我市城镇就业职工近50万人,覆盖率还有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非公企业建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达1000多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仅200多家,这些单位的职工更需要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改善住房条件。对于非公企业建制,要统筹谋划,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建立,通过我们富有成效的工作,让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中心把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作为归集工作的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1-6月,全市教育系统缴存的公积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100多万元,占全市增长的44%,但仍然有一些教育单位没有按规定足额为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作为维护教职员工利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内容,采取措施,积极抓好落实,市县教育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广泛沟通协调,为教职员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到今年底实现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要采取措施尽快把乡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起来。谷城通过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聘请乡镇住房公积金协管员等,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效果不错,值得大家借鉴。市中心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什么办法好就采取什么办法,尽快实现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
三、创新服务,确保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缴存职工服务,努力实现服务零投诉和业务零误差。优化业务流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结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确定目标和思路,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深入,不断完善。三是扎实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促进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业务素质、服务效率的全面提高,形成住房公积金员工与事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四、不断扩大覆盖面,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有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还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都纳入制度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覆盖面大小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确定的目标是,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必须加快扩大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权利与义务相关联的社会保险制度;而社会保险,无论是养老、医疗、失业,还是工伤保险,都遵循“大数法则”,必须有足够大的覆盖面才能实现必要的资金余缺调剂,才能有效地分散和化解风险,从而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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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二
同志们:
刚才,方成同志对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很好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也是市长办公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部署的意见,请同志们按照方成同志刚才讲的、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地、高效地抓好落实。少文同志通报的还比较客气,省里通报我们的三类情况点到了具体的市州,点到了具体的县市区,下一步我们也要这样通报。要是实在地,客观地,都是应该能公开的。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保障性住房是群众关心的事,是群众现实的切身利益的大的事,是困难群众,是工薪阶层群众,是高薪收入阶层群体都关心的事情。所以我们要从政府履责、社会和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待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这两年相继出台了2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在今年7月初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鸿忠省长别强调,“能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检验”。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多次研究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连续四年把住房保障列为“十件实事”之一,然后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综合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改变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刚才方成同志作了很实在的总结和分析,但我们的工作也存在问题,有些问题还很突出。方成同志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我们全市上下要发扬成绩,要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把住房保障工作做好。
住房保障的问题有“两不”:一是不适应需求。不适应困群众、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一般工薪阶层的住房需求,这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我们要努力适应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二是不平衡。全市从面上看进展是不平衡的,各县市区之间也不平衡,各项保障性住房的事项也不平衡,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也不平衡。保障性住房的五类:廉租房、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共租赁房是重要的一类,国家花大力气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资金没有发到位,这是不应该的,不是我们力所不及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工作落实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失职。
下一步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要针对不适应、不平衡的问题,从起,要快马加鞭地动起来。补贴资金去年没发到位的,今年要发到位。政府要关心弱势群众,摸清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好困难保障,要做到以人为本。市县两级要用心、用情、用力去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一项一项地又好又快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是军令状,没有儿戏,没有含糊的余地。要紧扣“五房”目标,对廉租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经适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房建设,有效抓好落实。
(二)有效地落实住房保障各项支持政策。要重点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根据省政府今年30号文件精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征、缓征或减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服务性收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执行。切实按照政策规定,将税费减免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费用降到政策规定的低水平。
(三)有效地落实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是健康顺利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必要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如抽查、检查、约谈等多种方式,以现场性的为主,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群众得到实惠。别是质量管理,不得随意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政府要严格履行责任,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的程序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要严格招投标工作,对保障性住房从项目立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负责地做事,千万不能有豆腐渣工程产生,真正让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努力让低收入阶层、工薪阶层群众有房住。要按照《孝感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管理,工程款都要审计后再拨付,避免资金运行出现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系统性的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力度。完成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领导是基本的保证。比照省里的做法,我们已经将原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新武和方成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加强相应的领导机构,我和县市区长们是责任人,分管的同志是直接的责任领导,市、县两级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是住房保障工作履行相关职责范围内承担工作的责任人,市县两级政府的部门都要切实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执行力,又好又快地干好住房保障工作。对于目标任务进度,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的同志都要心中有数,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部门有困难有问题不能解决时,时间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要及时过问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如果分管的同志解决不了,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这是一个硬要求,也是加大领导力度的关键。
二要加大研究力度。主要是加大政策住房保障需求的研究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住房需求研究,定对象、定群体、定需求、定时段。一是商品住房需求研究,对中高收入阶层,主要是靠市场调节。二是一般收入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群体别是困群体,要认真研究住房需求。一般收入的工薪阶层,别是新创业人员,这一部分人是难受的,是经济成长、社会事业进步重要的新生力量,针对他们的住房需求,要放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划拨土地,减免费用,以单间和小套型为主。解决了这一阶层的需求,可以缓解低收入家庭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对商品住房建设审批要增加一定比例中小户型的房屋配建控制,政府要强制性地去做。一定要加强住房需求的研究力度,针对不同的需求、不同时段研究不同的保障住房供给,一定要精细地去做好这项工作。
三要加大配套力度。对土地、资金和税费减免政策,一定要落实。对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硬件和配套设施要及时到位,配套建设也要加大力度。
四要加大督办力度。一是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月一通报,这是市政府的要求,也是鸿忠省长讲话的要求。十月上旬要在孝感报上公开通报住房保障工作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然后每个月通报一次,元月份通报全年的情况,要确保做到真实无误,公开透明地告诉老百姓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进度。二是一月一算账,月月破难题,月月有进展。三是月月有检查,月月有自查。要做到县市区自查与市里检查结合起来,确保落实。对不落实的还是要进行阶段性及时问责,把工作做在过程中。四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出现问题。
五要加大明年保障工作计划和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工作力度。五类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都要有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总的来说,孝感的住房保障工作是做的不错的,全市上下克服了不少困难,解决了许多保障性住房问题,这是一个要不断去做的事情,希望全市继续努力,把住房保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把租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把“五房”建设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断地为老百姓在住房方面多排忧解难,人民满意的政府才能名符其实。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三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自1993年逐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各地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取得了较大成绩,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住房金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后,我省的公积金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到底,有133.7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42.6亿元,累计向近16200户家庭发放了个人贷款,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扩大了个人住房消费需求,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房委员会制度不健全,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多头管理,经营分散,有的县(市)至今还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影响了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二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未交缴公积金,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公积金制度,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尤为严重,致使我省公积金归集面窄,归集额少,仅占全国归集额的1.4%,排在全国下游水平,远远满足不了我省城镇居民对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三是全省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数额较少,仅为公积金归集额的11.3%,致使大量公积金闲置,影响了住房消费的启动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四是违法挤占、挪用公积金数额较大,违规发放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公积金风险的隐患。到20底,我省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和项目贷款余额达2亿元,其中逾期贷款约1.9亿元。另外作为抵贷实物仍有1.7亿元资产未能兑现归位,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一些项目贷款很难收回,已成为建设部重点检查的对象。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客观因素,但主要还在于我们自身。一些地方政府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住房公积金就是财政性资金、部门资金。因此长官意志盛行,大量挪用于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甚至挪用到与住房无关的项目上;有的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法制观念淡漠,不按《条例》的规定办事,甚至把严重违反《条例》的行为,比如在《条例》颁布后还违规发放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当作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一些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只求管住,不求用好,怕风险,怕麻烦,个人贷款设定条件过高,手续复杂,时间太长,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有关部门的监督,特别是《条例》确定的财政监督原则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往往仅限于管理费用的审核,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于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方案》,在公积金决策体制、管理机制、管理内容、监督手段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加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从维护群众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条例》、《通知》和省政府的《实施方案》。
二、要落实责任,明确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点。
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理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积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目前普遍存在的政府分管领导、挂靠部门领导和管理中心主任代替住房委员会决策的状况,是住房公积金决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按照国务院《通知》、《条例》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管委会是决策机构,统一行使对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的决策职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干涉管委会的依法决策。各地要严格按照《条例》中“三个三分之一”的规定,规范人员组成。要选聘具备履行职责能力、懂得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管委会委员,切实维护缴存人的利益,确保公积金安全运行。管委会要抓紧制定章程,完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等职责,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住房委员会决策流于形式。各地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管委会的组建工作。
二是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调整撤并,是当前任务最重、矛盾最多、困难最大的一项工作。各地在机构调整中既要做到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不断、不乱,又要做到人员妥善安置和资产安全,保证稳定。《条例》规定,每个设区市只能设立一个管理中心,县(市)管理中心都要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全部进行撤并,调整改组为新管理中心的业务经办网点,作为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具体管理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非营利性的独立事业单位,直接隶属于市人民政府,不得挂靠任何部门,也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合署办公以及投资、参股或兴办各类经济实体。
三是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公积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针对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切实承担起《条例》赋予的指导职责。省建设厅作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对加强监管负有重要责任,要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定期对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情况。财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人民银行各支行要依法加强对经办银行承办公积金金融业务的监管,规范专户设置。审计部门要严格实施年度审计制度,防止资产流失,提高管理效率。要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水平。严肃查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随意干预而造成公积金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公积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高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比例。
加强公积金的归集工作,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发放贷款,支持他们尽早买房,改善居住条件,使群众得到实惠,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意义所在,也是在公积金管理中为群众谋利益的具体体现。要树立效益观念、风险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拓展贷款范围,向所有符合《条例》规定的职工发放贷款,规范发展个人贷款业务。要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切实降低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个人贷款费用,减轻职工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都必须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决策公开,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要进一步强化归集工作。住房公积金具有政府规定的强制性,《条例》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管是事业单位,但《条例》授权其在规定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提高归集量。特别要抓好非国有经济等薄弱环节的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工作,为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意识和缴存积极性,引导居民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
三、要加强领导,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关系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要认真做好管理机构撤并调整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直接涉及缴存人的利益和资金的安全,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从建设、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人民银行抽调了专人组成了办公室。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统一到《条例》和《通知》的精神上来,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后执行,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机构调整工作。
二是要严肃纪律,认真做好移交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严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冻结现有管理中心的资产和人员编制,分步实施好“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步清理、核实环节,保证资产平稳移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认真执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有关人员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拒不配合,妨碍并帐、调整工作的进行;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待机私分财物,不准突击提干,不准擅自扩充编制,不准滥发奖金和实物。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要精心组织,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在机构调整中要加强思想政。
治工作,及时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制定调整方案时,必须同时明确人员调整和安置任务,保证机构调整工作的稳步实施。新的管理中心要根据本人意愿、工作需要和业务能力,对现有人员优先择优留用;未留用的富余人员,要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四
同志们:
今天,我和冠嵘、黄杰、竹友以及市财政、规划、国土、建设、教育、国资、土地储备和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领导到市房管局调研,主要是了解湛江当前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共同探讨下一步如何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刚才,汉东同志代表市房管局全面汇报了我市保障房供求情况,也谈了今年的工作设想,冠嵘、黄杰、竹友以及教育、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也做了发言,讲得很好。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一、市房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较好成绩。
去年,市房管局紧紧抓住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两大重点,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在保障房建设、房价稳定、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商品房价格稳控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房管局的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困难,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房建设提出了硬性指标,我们的工作一段时间还受到领导关注。但房管局主动作为,积极向中央领导、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明确指示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顺利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实现了保障房百分百开工的目标。与此同时,下大力气稳定房价。去年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略有增长,均价每平方米5100元,市区每平方米6500元,比前年增长百分之十几,增幅不算太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在新的条件和形势下,我们一定要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采取新措施、赢得新局面,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在一线的优势,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其居”。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能否做好这项工作,将直接体现我们政府是不是一个真正为人民着想的政府,是不是一个能够研究对策破解难题、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政府。
二、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是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各方积极性,优化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切实为市民群众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加快保障房建设工作进程,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医院、部队、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等多方积极性,确保今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争取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公职人员尤其是新参加工作大学生的住房难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房建设的思想认识。大规模建设保障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体民情、顺民意、惠民生的“民心工程”,是人民群众期盼、多方关注的一件大事。从去年开始,中央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执行力度,由副亲自抓,足以体现出党委、政府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的决心。建设保障房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更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首先,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保障房,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住有其居”,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以“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这样,既有助于解决老百姓最现实的生活问题,又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拿财政供给规模最庞大的教师队伍来说。我市拥有7万多教师,是一个典型的教育大市。虽然《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收入与公务员相当,但是教师的收入依然偏低,有些县(市、区)根本留不住老师,比如说雷州,不仅教师留不住,甚至连公务员也留不住。国家人社部领导不相信,过来一查才知道雷州的津补贴确实偏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除了体现在工资收入的公平性外,我们的福利待遇也不能人为太低,否则会挫伤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要打破这个僵局,我想应该从“房子”开始。其次,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湛江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可以解决我们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要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如果没有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农民进城就会面临住房难问题,城镇化进程就会放慢。因此,建设保障房与推进城镇化相辅相成。再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无论是湛江还是其他城市,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大障碍就是住房。如果把住房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和高端人才选择湛江、落户湛江、服务湛江。此外,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按20xx元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计算,今年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就要投入20个亿,无疑将拉动水泥、机械以及相关房地产企业的需求,带动建材、家具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总之,建设保障房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关系民生、关乎全局,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大事、要事、实事抓好落实。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肩负的责任。近年来,政府大力倡导保障房建设,在房地产建设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使住房供应更充足,结构更合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实施者,应该如何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呢?我认为,首先,政府要在保障房建设这个问题上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加快建设步伐、加强监督引导,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使老百姓实现“住有其居”。其次,政府不能单纯作为一个监管者、调控者来参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尤其不能在“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再次,政府在处理商品房建设与保障房建设上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商品房建设,应该由市场主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对于保障房建设,要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配置。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不能缺位,监管不能缺位、调控不能缺位、建设更不能缺位。我们以前之所以会遇到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等尴尬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府在房地产“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如果政府只是负责监管,建设完全依靠市场来完成,就难免造成房地产行业唯利化,导致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民愤高、怨气多,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进一步理清保障房建设思路。刚才大家就保障房建设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要研究政策。一方面要研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在推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政策,结合湛江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湛江和其他地方不同,国有企业比较多,有省属农垦和众多的农场、盐场以及高校、医院、部队等驻湛单位,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必须结合湛江自身实际。另一方面要创造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希望市房管局、市政府研究室认真研究吃透政策,结合湛江实际,争取上半年出台加快湛江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办法。由市房管局牵头起草,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审核。二是要调查摸底。根据刚才汉东同志的汇报,市房管局已经启动有关工作,下一步要对教育、农垦、部队、医院、乡镇和各县(市、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这些部门的住房需求和建设意向,充分发挥各单位自建公租房的积极性。三是要找准办法。要通过分析现状,做出准确判断,拿出切合实际的办法来建设保障房。例如,国有企业不能建商品房,我们可以建设公租房,提供给企业职工居住;学校可以通过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在非教学区建设公租房;土地储备中心可以结合保障房建设的实际需求,及时划拨建设用地,保证保障房项目土地供应;乡镇、企业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想办法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规划部门要解放思想,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合理规划好保障房面积、户型和配套基础设施等。四是要编制计划。由市房管局牵头,编制我市保障房建设三年实施计划,甚至是五年实施计划,以长期计划为指导,使我们在保障房建设规划、用地申报、资金安排、保障需求等方面赢得主动权。五是要严格标准。我们不能把保障房建得富丽堂皇,如果保障房建得比商品房还要舒适,这样就本末倒置了。建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重点是实现“有得住”。要严格控制保障房的面积和装修标准,面积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以简单装修为准,同时禁止入住后大兴土木进行二次装修。六是要加快推动。确定了建设计划和标准后,要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保障房建设。各部门要将加快保障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指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让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群众百姓。市房管局在做好商品房交易登记、房产办证服务的同时,也要代表政府制定好、落实好保障房政策,加快保障房建设进程,确保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的目标任务。七是要确保公平。保障房后续分配管理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考验。在加快保障房建设进程、确保住房质量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八是要加强领导。锡平同志具体抓,竹友同志协助抓。市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保障房建设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和开展,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细化任务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把保障房建设工作做好。
同志们,虽然我们的经济暂时落后于发达地区,但我们的志气不能落后、观念不能落后、思想不能落后、行动不能落后。在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卫生环境、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精神面貌等方面,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奋发向上,争取在保障房建设工作中探索出新的经验,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湛江市情民意的新路,坚定迈出五年崛起的新步伐,开创建设幸福湛江的新局面。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五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座谈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年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同志、省长助理熊盛文同志将亲自参加今天下午的会议。下午,彭副书记和熊省助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切实贯彻。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回顾。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劳动保障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新的进展。
(一)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政策效果更加明显。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就业优先的战略,始终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从*年至今,每年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目标责任书,各设区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帮扶制度和部门挂点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评估,进一步加大失业调控,根据国务院36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出台了21号文件对就业政策进行了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使我省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就业再就业政策效果日益显现。*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8%,控制在4.5%的计划范围内,跨省劳务输出541万人。全省技术工人达到22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7.2万人,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占城镇就业人数的9%,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2万人,再就业培训63.6万人,创业培训5.7万人,有8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全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4.8亿元,完成确保2亿元计划的240%,新增担保基金5556万元,累计设立担保基金2.39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8.8亿元,累计回收到期小额贷款2.89亿元,还贷率保持在97%以上,累计扶持和带动就业12.9万人,创建信用社区51个。*年全省有16.8万人享受社保补贴2亿元,39.7万人享受免费职业介绍,4.1万人享受政府购买工作岗位政策。开展再就业培训16.8万人;减免税费2.94亿元。二是再就业援助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春季就业再就业招聘大会、以“四送”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的“春风行动”以及“情系学子、送岗进校”活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再就业心连心送岗上门”活动。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八项优惠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推动全民创业已经成为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以创业校园行、创业金点子大赛、创业明星评选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在*系列活动,以“圆你一个创业梦想,寻找未来创业之星”为主题的促进创业活动,以“百姓创家业”为主题的“*?*创业博览会”,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创办了“中国*创业网”。组织实施了gyb培训和青年职业见习工作,向社会推出职业见习岗位8000多个,参加青年见习5670人。四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省级劳动力市场已经竣工,设区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进度加快,县级劳动力市场或一站式服务平台大都到位,省及设区市有劳动力中心市场、县(市、区)有一站式服务平台、街道和建制镇有服务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目标基本实现。全省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778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1059个,再就业培训基地240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2个,建立再就业基地541个,发展非正规劳动组织746个,建立劳务输出基地130个,在省外建立劳务输入基地50个。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并轨”工作顺利推进。去年下半年,由厅党组成员带队,赴9省市学习考察社会保险工作,对全省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了督查,开展了社会保险宣传活动,成立了由厅领导牵头的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小组,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进行了研究,进一步理清了社会保险工作思路。各地按照省厅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扩面征缴,连续三年保持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长幅度大于支出增长幅度的良好势头。到*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85.93万人,比*年增长18.2%,比上年增长3.8%;其中参保职工达到280.59万人,比*年增长10.1%,比上年增长3.2%。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发放养老金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9%,保障了105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99.7万人,社会化服务率达97.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73.88万人,比*年增长3.5倍,比上年增长9.4%。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62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30.74万人、152.5万人和117.56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86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共为10.61万失业人员发放了1.8亿元的失业保险金。*年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量76亿元,是*年的2.4倍,“十五”期间累计清还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1.13亿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调整了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制定了1953年前参军复转军人生活困难的补助办法,会同司法、财政等部门出台了监狱企业工人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各地高度重视“并轨”工作,认真落实“并轨”政策,切实做好“并轨”人员再就业、社保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全省“并轨”16.47万人,并轨任务已基本完成。
(三)“四大工程”建设开始启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加强。在全省启动了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年全省工业园区就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工业园区的职业培训和技术岗位对接工作,基本满足了工业园区的用工需求。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基地达到10个。建立了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以省政府名义表彰2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已经完成。在全省组织了134名技师、高级技师实施百名“名师带徒”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推动创业的30条措施,12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小企业孵化工程建设有了进一步发展。招收5000名贫困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得到落实。*年全省完成职业培训43.7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2.4万人,培养新技师和高级技师4543人,技校招生3.9万人,有3所高级技校在校生人数超过万人,新批准设立了民办技工学校6所,技工学校已达81所,90%以上的技校建立了技能鉴定机构。
(四)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完善了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发布了《*省*年企业工资指导线》,11个设区市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出台了《*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继续推进,54户企业实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10605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工作得到加强。在做好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的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开展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农民工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年全省检查用人单位3.92万户次,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18亿元,补签劳动合同18.89万份,取缔非法职介机构86户,清退童工381人,接受群众举报1.86万起,立案1.12万件,为5.52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6261.3万元。努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省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试行办法》、《关于提出仲裁反请求的案件程序适用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办法》等文件陆续出台,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制度更加完善。*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20起,结案率为93.3%。五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落实维稳责任制。对实施改制或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认真审核把关,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
(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的部署,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劳动保障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满意度继续上升。
此外,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学会工作及劳动保障宣传、信息、老干部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改革、奋发进取、不畏艰难、努力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劳动保障系统辛勤工作的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十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明显,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承先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向政策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方向迈进的关键时期。但是,我省人均gdp已进入1000—3000美元的发展黄金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劳动关系将出现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劳动保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任务也将更加繁重。
(一)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就业供求总量矛盾短期内不会缓解。按照*年我省生产总值增长12.8%计算,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新增就业3.3万人。“”时期,我省每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仍将保持在100万人以上,按照生产总值年均11%的增长速度,全省每年可新增就业岗位40多万个,要完成“”时期新增就业230万人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历史遗留问题还需消化,就业困难人员比重较大,目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还有大约9万“4050”人员未实现再就业。加大政策扩展后集体企业的“4050”人员再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统筹城乡就业压力较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就业矛盾日益显现,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由于总体文化素质较低,同时缺乏工作经历,缺乏技能,难以实现劳动者与岗位的对接,甚至在城镇形成新的失业群体。另一方面,随着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实施,一些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破产、重组改制企业力度不断加大,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者素质偏低、高技能人才短缺还将成为我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的一个紧迫问题,成为影响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保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按照国际上界定老龄化社会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年我省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1%。发达国家大致在人均gdp4000美元时才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中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大致*美元,我国在*年才达到人均gdp1000美元,我省*年人均gdp才达到1140美元。而我国人口老龄化在*年就已经到来,我省也从*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我省60岁以上人口将占人口总数的14.4%,达到630万人,比*年增加160万,城镇60岁以上人口达到293万,比*年增加118万人。中国人口从成年型进入老龄化社会仅用了20xx年左右的时间,而法国用了120xx年,美国用了60年,与西方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是“未富先老”,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趋势的加快,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同时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就业形式多样化也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我省社会保险覆盖面比较窄,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口径计算,养老保险覆盖面仅为53%、医疗保险为35%、失业保险为47%、工伤保险为30%、生育保险为50%。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工业园区企业参保工作难以推进。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愈加迫切。做实个人帐户日益紧迫。基金征缴各地进展不平衡,社会保险费欠缴以及社会保险费源流失问题还比较严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十五”时期全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平均每年分别增长5.1%、29.3%、0.6%、14%和12.4%,而我省五大保险分别增长3.4%、34.8%、-0.1%、2.2%和-1.8%,除医疗保险增幅高于全国外,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增幅分别比全国低1.7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11.8个百分点和14.2个百分点;在基金征缴方面,全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7.8%、52%、15.7%、28.5%和30.3%,我省五项保险分别增长13.8%、69.7%、18.2%、9.3%和2.6%,除医疗、失业保险增幅高于全国外,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增幅分别比全国低4个百分点、19.2个百分点和27.7个百分点。收入增长难、支出增长大、保障人群少已经成为当前我省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随着今后几年待遇调整,养老保险资金长期平衡的压力巨大,若不实施有效的改革,不强力推动扩面征缴工作,恐怕难以为继。
(三)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到位、工资增长和调控机制不健全,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工商户不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忽视改善劳动条件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仍较严重;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的劳动纠纷比较集中;一些不法职介机构欺诈求职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相对薄弱,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少、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影响了监察执法效果,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
“”时期是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了“”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明确了继续坚持就业优先的战略思路和确保实现“”时期各项目标的政策措施,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将发生一个更大的变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我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将拉动就业不断增长,劳动保障工作已经具有了一个相当好的工作基础,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作思路、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非常有利条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不怕困难,大胆创新,勇于进取,努力推动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年我省劳动保障的主要任务。
*年是“”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劳动保障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国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为主线,以创新创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尤其是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功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统筹协调劳动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协调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继续将劳动保障工作推向前进。
*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全局,围绕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时期推进“五化”和建设“三个*”这个中心,突出增强劳动保障部门的全局意识和“结合”意识,使劳动保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抓住实施新的就业政策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两个重点,不断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实现在继续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在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上的新突破;着力实现高技能人才培训在数量、质量上的新突破;着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新突破。注重就业政策的长效性,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工作机制;注重体现公平与正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机制;注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服务于全局的工作水平。
根据上述发展的总体思路,初步确定*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4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跨省劳务输出5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职业介绍补贴80万人,职业培训补贴36万人,创业培训2万人。新增担保基金1亿元。小额贷款发放确保5亿元、力争6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达到14—15亿元。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0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0万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1.63亿元、17.89亿元、4亿元、1.47亿元和4330万元。
(一)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的“五个紧紧抓住”,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五个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劳动保障工作既面临着新的挑战,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时期推进“五化”和建设“三个*”的总体要求,按照孟书记提出的精心谋划好“”时期的发展,着重强调的五个方面的工作和黄省长关于*年的工作部署。从劳动保障工作的职能要求出发,实现五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在中部崛起中有更大作为,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承接产业转移、提高企业竞争力、优化创业环境服务,真正把*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紧紧围绕抓住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农民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职业转换能力,优化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供制度保障;紧紧围绕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转型期,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四大工程”建设,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工作,积极做好工业园区技术岗位的对接,不断改善就业结构,走一条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发展的新路;紧紧围绕经济体制完善期,加快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进一步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研究制定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根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转移加速所带来的就业岗位全球化转移的特点,制定有利于承接岗位转移的具体措施,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扩大省外与国外劳动力市场,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功能,使之成为贴近百姓、服务群众的窗口;紧紧围绕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凸现期,大力推进和谐平安*的建设,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出发,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协调,保护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培训权、工资分配权、社会保障权和参与社会活动等权利。鼓励和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拓宽灵活就业的渠道,按照“广覆盖、低水平、有弹性”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确定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合理的负担水平,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逐步建立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基本需要,又有利于增加企业竞争力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积极实施新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的就业政策的制定工作,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和协调,使*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新的就业政策的省份,黄菊副对*迅速出台新政策给予了表扬,劳动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张小建副部长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积极推动新政策的实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省委彭宏松副书记对做好就业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指示我们劳动保障工作只能上,不能下,要大胆创新、勇于开拓,使*劳动保障工作的亮点更亮,对薄弱环节有新的突破,在就业形式和培训内容等方面有新的举措、新的创新,努力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省长助理熊盛文对新的政策的实施提出了“四个坚持,四个互动”和“做好一个衔接,力争两大进展,抓好三个抓手”的具体要求。今年是实施新的就业政策的第一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按照建立就业长效机制和就业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过渡的目标,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新政策的贯彻落实。
1、做好新老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新的就业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上饶、萍乡、抚州、景德镇四市已经出台了贯彻意见。各地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制定贯彻意见和配套文件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一是要尽快出台贯彻*年省政府21号文件的实施办法,主动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没有出台实施办法的设区市,要确保今年1月底以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要在3月底以前基本出齐。二是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一方面要做好省、市、县(区)新老就业政策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要衔接受惠范围扩大的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优惠政策、跨阶段受惠人员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投入的政策,尽快建立与新的就业政策相一致的就业政策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推广萍乡市把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作为市政府考核县(区)政府工作实绩的经验,使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真正成为反映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
2、以小额贷款为抓手,推动新的就业政策的落实。今年全省新增小额贷款发放要确保完成5亿元、力争6亿元,新增担保基金1亿元。小额贷款工作是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个亮点,、黄菊副和劳动保障部的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孟书记、黄省长、彭宏松副书记、熊盛文省长助理高度重视,实践证明小额贷款既有利于扩大就业,也有利于推动百姓创家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同志们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小额贷款工作;务必从推动“百姓创家业”的角度,完善小额贷款政策措施;务必从推动新政策的落实上,把小额贷款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按照省政府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使小额贷款这项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创业者。二是要落实担保资金,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全省*年担保基金安排和小额贷款工作目标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安排担保基金,做好任务的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三是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培育创业主体,强化创业服务,推动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全民创业的30条措施,重点在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加快培育创业主体,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创业服务机制,建立创业指导载体、加大创业培育力度,落实和完善创业人员参保及其他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取得进展。四是要完善小额贷款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等,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更好地适应工作任务的要求。五是要大力推进信用社区建设,确保今年信用社区达到100个以上,简化担保贷款手续,抓好“贷、用、还”三个环节,完善防范风险的工作机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六是要更好地做好创业与小额贷款工作的衔接,完善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
3、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今后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仍然很重,改革正处于攻坚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仍是最紧迫、最重要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岗位有限,技能单一,年龄偏大,有一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实现再就业,随着改革的深入,这部分人员还有可能增加;另一方面,已经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有一部分就业还不稳定。新的就业政策把基本解决体制转换时期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作为今年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各地要继续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加大对困难行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大力开展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退役士兵等就业援助和帮扶工作,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实现今年全面完成“并轨”工作的目标。重点做好并轨人员再就业、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实现失业保险由“保生活”到“促就业”转变。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全年基金征缴收入达到4亿元。加强失业调控,防止失业过于集中,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4、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实现就业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互动。一是按照新三化的要求,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长效机制。二是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选择1—2个设区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四项制度。三是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就业服务的社会招标机制。加强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启动省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在全省建设公共实训中心4—6个。四是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功能,逐步将劳动保障服务职能下放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及时、准确掌握每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和生活状况,有效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以及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网络体系。
5、完善创业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最近,厅劳动保障网调查显示,在准备创业的人员中需要开业指导的占18.1%,需要小额贷款的占33.3%,需要创业培训的占41.7%,需要提供创业经验的占6.9%。在这项调查中,创业培训的需求最高。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创业培训作为完善创业指导服务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推广开展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创业人员提高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在全省推出1万个职业见习岗位,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继续实施“开发万个创业项目、培育千个小企业”计划。切实加强12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帮助有条件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完善服务设备,改善服务条件。
6、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就业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为被征地农民及进城登记求职需要就业的务工人员提供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积极推行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维护权益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工作模式。抓好劳动保障部确定的丰城市、余干县创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工作,确定10个县、20个乡为全省创建劳务输出示范单位。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双百”工程建设,以培育劳务输出品牌为重点,形成至少十个各具特色的劳务输出基地。进一步加强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进一步做好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在春节前后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根据省厅的安排,春节后继续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春季招聘大会,劳务输出任务较重的市、县应当把招聘活动延伸到乡镇,并组织“送岗上门”活动。积极推动我省工业园区技术技能岗位对接工作,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劳动者到工业园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
总之,就业工作要把握扩大就业规模与提高劳动力素质的关系,努力提高素质就业水平;把握灵活就业与稳定就业的关系,积极促进稳定就业;把握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系,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保持就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以确保发放、扩大覆盖面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十五”时期我省社会保障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扩面26万人,*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4.3亿元,比*年增加25.85亿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增加15.44亿元、2.19亿元、3379万元和479万元。但是,社会保险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存在诸多困难。全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抚养比为3.97:1,我省为2.65:1,*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增长18.5%,我省增长17.2%,全国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扩面增长6.8%,我省增长3.2%。*年我省支付离退休人员待遇64亿元,其中26%靠中央补助。考虑到今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等因素,我们的支付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扩面征缴工作。*年全省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要达到300万人,比*年增加19万人,增长6.9%;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要达到290万人、240万人、220万人和120万人。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要达到61.63亿元,比*年计划增加10.63亿元,增长20.8%;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要达到17.89亿元、4亿元、1.47亿元和4330万元。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加大力度,努力在建设和谐平安*、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认清形势。要对社会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社会保险工作既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既是建设和谐平安*的主要内容,也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因此,社会保险工作必须从“”时期推进“五化”,建设“三个*”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制度,尤其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紧迫的问题入手,研究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问题。
2、明确思路。要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入手,抓住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的有利时机,全面、科学、深刻地分析当前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按照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改革循序渐进,又要对制约社会保险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既要考虑社会保险自身的发展规律,又要符合加快*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好社会保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保险与扩大就业的关系,正确处理扩面征缴与适当提高养老待遇关系,解决好社会保险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方式与扩面征缴不适应的问题。用抓就业的劲头抓社保,把科学态度与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加大力度。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扩面征缴上加大工作力度。“”时期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均增长6%以上。我省要实现这个增长速度,参保人数要净增100万人,任务相当艰巨。因此,我们以非公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参保为重点,以规范缴费基数、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加强社会保险稽核为手段,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力气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尽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预算管理制度,使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各地财政资金安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绩紧密地挂起钩来,对于基金征缴不力、或因乱开口子、放宽退休条件等因素形成的奖金缺口,省里不予补助。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大力推进困难企业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政策,研究解决参保职工大病、重病和特种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办法。继续落实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制度,推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加大推进高危行业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力度。二是要在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上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既有利于扩面征缴,又有利于产业承接,促进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社会保险制度。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特点,设计相应的制度,促进他们参保。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4、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一是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各地要尽快准备,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意见。二是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确保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的支付,全面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按照新老制度衔接、平稳过渡、保证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下降的原则,今年4月份研究制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改革方案,重点解决“中人”的过渡办法。着力研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办法,在普遍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同时,采取有效办法,使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继续适当向参加工作比较早、退休待遇相对比较低的人群倾斜。四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研究建立省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各市县政府的责任、财政支持力度和社保经办机构的业绩以及基金管理安全更加紧密地挂起钩来。五是高度重视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挤占挪用基金清还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缴费基数具体办法。六是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老年公寓,满足离退休人员多层次需求,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四)以实施“四大工程”为重点,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关系到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年,我省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4%、7.4%、16.3%、36.2%和39.7%,在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2%、9.1%、34.7%和54%。从普查情况看,我省就业人员的总体文化素质不高,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偏低。各地要紧紧围绕“”时期我省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缓解经济发展与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尤其要解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通过劳动力供给结构调整,促进就业规模的扩大。要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年省政府21号文件为动力,大力实施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战略。一是鼓励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技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学习山东省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办法,把技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企业实训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产、学、训”相结合做大做强技校教育的路子。*年,全省技工学校招生要突破4万人,在校生突破10万人。二是继续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建设,“”时期在全省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所在校生5000人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使全省技能劳动者达到315万人,平均每年增长4.7%,其中中、高级工分别达到207万人和42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9万人。*年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板样基地10个,使总数达到20个,到*年达到30个。抓好*年技工学校为工业园区定向培养5000名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以首届“*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实施小企业孵化工程,重点培育1000名有项目、有创业计划书的项目执行人。继续推动百名“名师带徒”计划的实施,力争使名师带徒人数达到1000人。三是加强对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抓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努力拓展新职业的鉴定,在高职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试点,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2万人。四是按照职业技能竞赛分级分类管理以及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三级赛制的要求,启动省级技能大赛工作,努力营造劳动者竞相学习技术、社会普遍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五是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和“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以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十万计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推动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建设和谐平安*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一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以及建筑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严格把好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关,推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认真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研究制定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用工登记制度,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落实、职工监督、举报必查的劳动标准管理工作新格局。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制度。发布*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研究制定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四是认真抓好《*省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确保办案结案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强省级和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庭硬件达标建设,适时召开劳动仲裁庭现场会。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关系的协调平衡,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五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监察人员、解决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费问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劳动保障制度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专查,重点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资支付、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技术工作持证上岗等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追究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年底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按照省长助理熊盛文同志关于清理农民工工资“两个不变”、“两个重点”、“两个100%”和“两个杜绝”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力争春节前对已发生的拖欠和新举报问题95%以上得到解决。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监察执法力度,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主办监察员制度。六是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机制为重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维稳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认真落实《*省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接防、约访、回访制度,提高信访办接率和群众满意率,降低当事人息访率。
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
当前,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已经进入重要发展期、矛盾攻坚期和工作的转型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在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适应转型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能力、清正廉洁的自律能力等四种能力上下功夫,按照黄省长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六个方面的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努力使劳动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一是善于把握全局、谋划全局、自觉服从全局。每一位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同志,尤其是省厅的同志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开阔视野,了解全局,用战略思维、世界眼光思考和研究劳动保障工作。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虑、去谋划,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问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型的干部,努力使劳动保障部门成为一个学习型的团队,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执行力,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按照省厅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又要善于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决策、工作部署与创造性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结合”的文章,鼓励创新,褒扬创造,用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引导人、鼓舞人,使劳动保障部门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热情竞相迸发。三是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增强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使劳动保障部门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取得进步。
(二)加强基础建设,切实做好劳动保障规划统计工作。要制订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制度。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展全省进城务工人员情况抽样调查。加强劳动保障宏观问题研究,不断推动劳动保障理论创新。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专业化,以基础数据、基础档案、基础资料为重点,建立全面系统、统一规范、方便实用、支持决策的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全省集中模式,建立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完善省本级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业务网上办理。抓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与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监测中心连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服务功能。一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待遇支付行为,严肃基金管理和财务纪律,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建立,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功能,拓宽服务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服务性业务要下放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增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内容。今年,要在全省开展创新“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普遍建立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险动态实名制度,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努力使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在思想、作风、管理、服务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搞好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宣传规划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计划,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政务公开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监察员、仲裁员职业化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规定,做好劳动保障信息披露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
春节将至,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全面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同志们,我们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了“”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劳动保障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神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怕困难,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大胆创造,为推进“”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汇总16篇)篇十六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要准确把握的第一个形势:土地监管更加严格,查处更加严厉。近年来,为加强土地管理,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也于20xx年公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土地管理形势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总的来看,土地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正如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5月24日“未报即用”整改查处电视电话会议上所说的三句话“总体趋于好转,尚未有效遏制,反弹压力很大”。为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连续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及今年首次覆盖宜宾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已是第10次)。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也适时启动了例行督察,集中人员和时间对一个地方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土地管理涉及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持续规范,查处更加严厉。20xx年国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采取的措施是约谈和亮黄牌、拉警报;20xx年不仅是亮黄牌、拉警报,而且还扣减了用地指标;到今年就不是扣指标的问题了,而是举红牌、问责了。
要准确把握的第二个形势:全市违法用地情况不容乐观。从举报了解和实地核查来看,一些区县以扩大内需为名在短时间内大批量征地,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标准偏低,被征地农民抵触情绪大;特别是有个别县、乡镇突破政策界限,未批先用、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如果违规违法用地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可能出现大量问责的局面。
对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规范的关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认识:一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红线。18亿亩是一条红线,必须守住,无论如何不能突破,否则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就没有保障。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政治任务。二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发展。如果因为某个区县违法批地、违法占地导致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将严重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护自己。根据15号令规定,一个地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行问责,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二、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安排,今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将成为常态,我市将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接受土地督察机构的例行督察,例行督察是对行政辖区土地管理的全面督察。为了避免出现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以及大量相关人员被问责的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时间组织清理和自查。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资源、规建、发展改革、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辖区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查,对辖区内所有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以及政府违法批地情况做全面的排查,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市的征地报批、征地补偿、耕地保护和补充、土地供应和办证、执法监察等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反思,力争尽早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行纠正处理,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自查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照规定,认真研究,分类处理,该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抓紧上报,该依法安置补偿到位的迅速补偿到位,该组织供地的迅速开展供地工作,该依法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到位,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对照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在抓好查处与整改基础上,在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