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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根据我市相关工作部署,市综合执法局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城镇燃气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抓好城镇燃气安全,以最严的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以最严的要求加强执法、落实责任,以最严的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监管,拧紧燃气“平安阀”,守护慈溪“烟火气”。
市综合执法局把落实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为城市安全运行工作的关键,在接到我市重大活动响应工作部署通知后,局主要领导迅速召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快速梳理和分解落实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常态化严格要求我市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把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职工岗位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各个属地、燃气企业、工作岗位,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风险隐患专项检查,逐个部位、逐个环节、逐个流程排查隐患,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国庆前,由市城运办公室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特邀专家共同参与,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加气站、输供气管道管线、管道气门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调压站等的隐患问题,督促餐饮企业对照隐患清单、燃气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三张清单”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野蛮施工、不按照技术交底施工造成燃气管道被挖断泄漏等违法行为,共发现隐患问题60余起,均已督促落实整改。国庆期间,紧抓因疫情市民就地过节多、居家时间多等有利时机,加大城镇燃气入户安检频次,同时采取局领导带队实地检查、属地中队例行检查、电话临时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期间,拟立案查处城镇燃气相关案件16起。
市综合执法局始终紧绷城镇燃气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国庆期间,仍然保持执勤战备状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和重要科室、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事故信息及时接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如我局城市管理科和市政道路养护所10余名队员,主动请缨,每天落实一半人员值班,其他队员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气站、余慈综合供能服务站、慈溪天润成品油有限公司等6家城镇燃气企业,严格遵守配备二分之一力量保障应急抢险的要求,14名主要管理人员靠前值守,一线员工几乎全员赴岗,进行节日期间作业保障,确保突发事件下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组长:
副组织:
成员:
1、我院只有职工食堂使用液化气,无天然气供暖,使用电空气能供暖;
2、排查小组对我院排查食堂液化气钢瓶、燃气管线、消防器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制定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用气用电及防火灭火的培训。
3、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职工及群众积极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精心组织排查工作下,我院已把燃气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全院领导、职工及后勤始终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确保无任何燃气安全事件人。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镇食品安全。
成立以主管副镇长xx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镇。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镇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镇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镇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镇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镇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全镇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镇、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由于我镇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镇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