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正义极端正义篇一
2)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
3)修身絜行,言必由绳墨。——宋·王安石
4)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
5)正义胜似法律。——(希腊)米南德
6)正义是人类的利益。——(美)韦伯斯特
7)正义是一种高尚的幻象。——特格纳
8)正义至高无上的尊号。——(罗马)普卢塔克
9)嫉恶如仇雠,见善若饥渴。——唐·韩愈
正义极端正义篇二
;(论文里面有些引用的话,麻烦帮我备注一下出自哪本书哦~)目录一、柏拉图的正义观1(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1(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11、国家正义12、个人正义1(三)个人与国家正义的统一4二、正义国家的实现5(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 (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6(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6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6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6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7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7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8(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1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1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1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9四、结语1柏拉图的正义观(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图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足的贵族家庭。起初柏拉图可以选择从政这条家族传统之路,但是当时雅典情况太不乐观,四面楚歌危机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达战争中处于失利地位,而且几乎每次战争都会产生另外一种制度。整个希腊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师苏格拉底的死,柏拉图彻底失望于现存的政体。频繁的动乱战争、严重被破坏的社会生产力以及接近解体和崩溃的传统道德和法典,柏拉图认为过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认为民主政治的弊端显露无疑,并提出正义之举。他四处游走求学,将其认为较为美好的正义之邦绘画在《理想国》之内,并有着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城邦的强烈想法。在其伟大的著作中,柏拉图提出要利用“哲学王统治”建立一种不同于现状的、理想状态的政治制度。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柏拉图的贵族身份以及从小对政治方面的关心和师承苏格拉底的独特见解,使其对民主制有着个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经历更加深了其对希腊雅典的思考。为了改变国家的悲剧命运,柏拉图提出理想对策,即建立正义国家。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组成柏拉图的正义观。国家正义是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的人们各安其位。个人正义则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的各尽其责。(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个人正义柏拉图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之后再探讨个人正义方面。“我们以什么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 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通过对国家正义的探讨,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由智慧、勇敢和节制一一对应。“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图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人应该将理性放在第一位。理性在个人的精神世界中起的是领导的重要作用。理性即是爱智慧,智慧是由理性创造出的,为统治者所拥有用于统治城邦。激情区别于理性,激情辅助理性为护卫者所突出拥有。勇敢是由激情所引出的,辅助者带着激情将很好地辅佐和帮助统治者。激情又与理性相关联,当一个人的激情被很好地利用时,激情与理性会很好的配合,与欲望相排斥;相反,当一个人的激情不能够被良好训练的时候,激情会产生相反的影响,和欲望一起与理性相排斥。个人正义中欲望受到理性和激情共同控制和节制的作用。“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 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欲望是属于第三阶层劳动者的,在普通被统治者之间最为突显。个人主义的三个要素,即理性、激情和节制,起着各自不同的不容忽视的作用。同于国家正义,个人正义中的各个要素不相互影响,各在其位协调互动,同样体现出分工原则。
2、国家正义大写的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是柏拉图最先探讨的方向。他说“国家不是来自一棵橡树或一块岩石,而源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特性。”柏拉图认为探讨人们所在国家成功后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特性。柏拉图建立理想城邦的最基本的便是先要建造一个城邦。如文中记载,“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 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 我们需要许多东西。”“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 招来各种各样的人, 由于需要许多东西, 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 作为伙伴和助手, 这个公共住宅区, 我们叫它作城邦。”为了达到安然、平稳、井然有序的城邦状态,柏拉图立定总的原则即正义。确定原则后柏拉图着手于城邦社会和城邦人们二者的关系开始探讨正义。从社会组织结构方面出发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从人们的心灵结构方面体现是四个德性: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三个阶层等级不同且分配的工作亦不同。统治者作为第一阶层,他们应该拥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和不同于普通人的才能,即“哲学王”;他们应该公私分明不图私利地管理和统治好国家,为城邦人们的利益努力付出;他们应该与广大人民深入接触,倾听人们的心声了解人们的疾苦,做出相应的对策,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第二阶层是护卫者,即辅助者、武士等。他们应该拥有勇敢等良好的品质和应对紧张局面的技能,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为保护国家以及人民参与战争等。第三阶层是劳动者,组成部分为农夫、商人和工匠等。虽然他们等级较低但是作用重大,他们应当拥有节制等品质,也应当老实本分不触及法规从事自己的工作,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三个阶层应该各司其职,做好属于各自阶层的各个方面的工作,最终各得其所。四个德性不可或缺。第一个美德是智慧。“我们国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智慧, 而这个东西显得有点奇特之处。”智慧不是哪一方面具体的知识,亦不是要求城邦人们都必须是所谓的智慧之士。智慧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必要的能力,是在统治国家方面的比较宏观的能力。所谓智慧就是“考虑整个国家大事, 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只有统治者拥有了智慧才能顾及到广大人民的集体利益,才能从整体出发维护全城邦的利益。第二个美德是勇敢。勇敢并不是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必须勇敢,而是针对第二阶层的护卫者而言的,是护卫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优良品格;勇敢也并不是只有大胆做事,而是要有正确的信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并且可以抵制诱惑等负面的影响。“是这种精神上的能力, 这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观念的完全保持, 就是我主张称之为勇敢的, 如果你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护卫者的勇敢能够保卫国家保护人民,使得城邦能够平稳发展。第三个美德是节制。每个人要做自己的主人,管好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受外界虚幻的享乐、欲望等诱惑的吸引,并且要在法典之内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定位,增强自控力,服从命令,在个人的位置上做个人的事情。相对于智慧和勇敢,节制不属于其中某一个阶层,而是针对各个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在城邦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被统治者应该服从统治者的安排和命令。继智慧、勇敢和节制之后,柏拉图提出其核心问题——正义。正义是柏拉图希望建立的理想国中的最基本的原则,或可谓立国之本。“正义就是在国家中做正当的事,当每一个个人只作一种对国家有关的工作,而这个工作又是最适合他的天性时,这个国家就有了正义。”正义在城邦中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三个层次,相对应的便是三个阶层做好各个阶层的本性的工作,即统治者拥有“智慧”这个美德,护卫者拥有“勇敢”这一美德,而劳动者运用各自的技能且拥有“节制”美德。各阶层应该分别专司一职,分明权责,互相不干涉,相互不混同,否则将会破坏正义原则。“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作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 便有了正义, 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三)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统一柏拉图认为,虽然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互有不同,但是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是相互联系的。只有个人所在的国家(城邦)是正义的,才能给个人提供正义的环境,才有可能形成个人正义;同样,个人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才能在国家(城邦)中促成良好的风气,才能给国家正义创造可能性,才有可能组成国家正义,否则国家正义不将存在。“个人灵魂达到正义,每个人就会以其个人的正义的行为参与适合自己本分的工作,参与实现国家的正义。”如此个人正义在二者关系中更显突出,起根本性作用。根据柏拉图阐述,不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都要做到个人正义,也并非要求完全国家正义,而是认清现实,从现状出发,只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正义。而统治者必须是已经很好地做到了个人正义的人,理性、激情、智慧、勇敢和节制等和谐统一于其一身。为了能够达到整个城邦的基本正义,柏拉图制订了一整套训练以及选拔正义的统治者的方案。柏拉图利用其擅长的唯心主义对学生进行教学,分为阶段进行教育“四科”,还继承了老师苏格拉底的问答学习法,并涉及理性训练和体育教育。柏拉图高度提倡“哲学王”,联系起哲学和政治,培育出能够领导、统治国家的“哲学王”。统治者利用其高度的理性和智慧去管理国家,便是对正义的推行;护卫者利用其高度的激情和勇敢去捍卫国家,便是对正义的维护;劳动者利用其高度的节制辛勤劳动,服务国家,便是对正义的遵守。统治者拥有正义后,便可带领辅助者成为正义之人,再通过更扩大的教化使得被统治者更加正义。虽然无法达到完全的正义,但是随着力度的加强,达到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统一,从而使得整个城邦将会越来越正义。二、正义国家的实现(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柏拉图认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非正义。”一个正义的国家能够指引国家里的人们走上正义之路。柏拉图认为只有实现整个国家的正义,才能够得到他一直主张的理想国,才能够让国家中的每个人生活的正义、美好和幸福。(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从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统治”中可以看出哲学家在柏拉图所要建造的理想国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金”元素的人才称得上是哲学家,而且他们具有很强的天赋和拥有无比的智慧,有着好学的优良品质,真理是他们永远不变的追求。经过坚持不断的努力奋进,哲学家的知识面更加广泛,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和统领广大被统治者。所以想要实现正义的国家,必须让具有统治能力和智慧的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才能建立起一个正义的国家,将正义的国家的理想实现。柏拉图还认为,统治者无知无能和品质的残缺及败坏亦是导致国家混乱和分裂的原因,尤其强调品性的败坏,可谓破坏了政治,带来无数灾难。作为最无懈可击的哲学家,肩负着建立起充满正义的理想国的任务,应当懂得知识,掌握美好德行,才能使罪恶和混乱得以结束,将安宁带给国家和人民,将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贯穿于理想国,给人们带来美好、幸福和安康。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正义观的关注不再狭隘,不单单只是关注如何定义其概念,也不再只是注重某方面的解释。正义观的发现已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是从社会机体秩序中,是从普遍的广义的统一的角度。正义观的提出是理想国建立的基础,从内向外的折射,不再局限于个人利益,是一种客观普遍的和谐井然的正义。柏拉图的正义让人们重视起个人的价值观,由狭隘变得眼界开阔,提升了人们的个人价值观。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阐述了正义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不论是在西方思想史还是整个世界。柏拉图将其个人对正义的理解综合前人的正义观念记录在其著作《理想国》之中,包括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以及个人和国家正义的关系。首先指出什么是正义,解释出什么是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在国家正义中,提出并强调了三个阶层,各阶层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相应的工作,相对应的便是三个美德——智慧、勇敢和节制。在个人正义中,人的灵魂状态是理性、激情和欲望。其次柏拉图建立了在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关系。二者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个人正义是基础,而国家利益是保障,二者不可能相互分离。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勇敢和节制想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国家正义中的统治者和护卫者相对应于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和勇敢,亦相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和激情。而节制不同于智慧和勇敢,作用于所有阶层的人,各阶层相互制约,使秩序井然。最后柏拉图还阐释了正义国家是如何建立的,也阐述了其如何维护以及如何走向衰亡。柏拉图认为重中之重是哲学王统治。创建了教育体系用于对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的维持。同样指出正义国家也避免不了走向衰败的道路。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许多学者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种纯粹乌托邦的空想主义,是一种极端的摆脱现实的幻想,是一种超越骨感又陷迷幻的未来,不可能有实现的可能。其实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正面意义。首先,柏拉图在其国家正义中将人们分为三个阶层,并不是多数人认为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而是从其社会现状出发,认清现实,具有合理性,并体现出对人们的高度重视和负责,注重人性,尊重个人灵魂和个人价值。其次,柏拉图的正义原则和分工原则对我们现在提倡的和谐社会产生了不可或缺的影响。柏拉图站在国家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并运用了历史观去分析现状,是具有非凡价值的,是值得关注的。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柏拉图虽然出生于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贵族家庭,但是其生存的环境却不容乐观。柏拉图的关注政治,以及经历其师苏格拉底的死亡,他看到了民主制度的极大弊端,提倡要建立一个充满正义的理想国,建立起一种全新制度。柏拉图所理想的正义国家是由哲学王统治的并实行柏拉图式的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的国家,只有在这种国家中才能形成个人正义。什么样的国家政体中会造成什么样的人们的性格。虽然柏拉图理想国的政治制度很粗糙简陋,但是却堪称开创了制度正义。首先柏拉图将国家中的人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其次柏拉图明确了哲学王统治,即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最后柏拉图制定了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这些都是柏拉图开创制度正义的体现。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思想和公有制理论的深刻影响。首先,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理论的影响,如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摩尔等。其次,一部分人也受到了柏拉图的公有制的影响,如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1)相同之处:两位思想家的社会正义都是一种相对于当时现实比较超越的设想,对于他们所在的时代都是不大容易实现的时代正义。柏拉图和马克思的正义观,是由于他们看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不公正,做出了相对应的反应,即构想出自己所认为的理想制度,并想实现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通过这种构想的理想制度。通过分析柏拉图的《理想国》,可以看出柏拉图内心里想要建立一个理想国。而建立一个城邦是由于人们的非自足性,个人需要整体,整体离不开个人。在这样一个城邦中可以建立起正义之路,使人人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城邦之中。柏拉图就是想要设计出一种理想的政治政体,即一种政体能够体现正义。与此类似的是,马克思面对资本主义的罪恶、压迫和剥削,也提出了一种美好的设想——共产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制度是一种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正义社会,没有了私有制,出现了公有制,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2)不同之处:第一,柏拉图与马克思研究的正义观出发点不同。人的自然本性的研究方向是柏拉图正义观念所涉及的。人的灵魂包括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种品质。当欲望和激情都和理性达成一致时才是一个人成为有德有能的人的时刻,才能成为一个正义的人。马克思的研究方向是人的社会本质。人们的公平正义观念吸取于当时的社会关系。第二,柏拉图与马克思的正义观是代表不用的阶级利益的。等级制度下的正义是柏拉图所追求的,分为三个阶层,各阶层不能越级。而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价值目标是“为全人类谋福利”。第三,柏拉图与马克思的研究方式是不同的。形而上学的是柏拉图的研究方法。理性,激情和是人们灵魂的三个部分,其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智慧,勇气和节制三种美德便能实现正义。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是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开辟了可靠途径为了真正有效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现阶段我国实现正义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于此,我国应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引下去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属于全人类的社会主义。为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我们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我国的指导意义:第一,借鉴“善”的理念。让人们自己学法知法懂法,努力宣传社会公正理论。第二,努力建立社会正义的制度。制定公正的监督制度、惩罚制度和评估制度。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第一,法治和德治相统一中国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向法治社会迈进,要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法制建设进步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德治的作用,现实需要德治,德治能够调整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领域。第二,发展社会中的政治稳定改革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思维形势。在当代中国应该采取政治制度化和法制化这种最有效的措施。让公民参与到政治里面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针对结果做出相应的政治决策。在了解与被了解、制定与实施之中,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能够得到重视,各阶层都能够和谐共处,在动态中实现我国政治的稳定,稳定社会秩序,和谐共处。第三,效率和公平相统一利益社会是当今社会的体现,其导向和目的及动力皆为利益。首先,个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是追求个人利益。利益引导出个人各种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其次,主导国家政治行为和过程的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交集最大化。将效率和公平的很好甚至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取其一。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公平内容的三个部分也是我国社会公平的重要要求。当今中国,贫富差距相当大,富得越富,而穷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中国应该在几个方面努力改善,缩小贫富差距:第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始终要坚持按劳分配,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四、结语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对人类的存世、发展和完善的探究得出的正义理论是一种对于人类的深度思考和表达。无数个个体生存在一起,利益的冲突实在是难以避免,但是如果人人支持正义的存在,并且能够努力地去寻求和谐相处的模式,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则不管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还是在未来的探寻中都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我们应该始终坚持柏拉图理想国的设想中正面的作用,政府应该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给百姓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稳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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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
1,程序正义先于实际正义,
常常有人覺得程序正義雖然重要,但總不如實質正義重要。把案子弄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比程序正義重要得多,不是嗎?
不是。
比如說,現在有個病患被送到醫院裡來,需要開刀。他可能會被救活,也可能回天乏術。醫師該做的事是先去刷手消毒,然後盡力救治。他再怎麼經驗豐富,都不可以預下判斷:「唉呀,這人必死無疑啦!」然後用充滿病菌的手,在病患肚子裡撥撥弄弄。如果他這樣做的話,他很可能就是害死這個病患的劊子手,而我們永遠也無法確知,那病患到底是本來就會死,還是因為醫師的不當處置而死。
程序正義就是這個「刷手消毒」的動作。程序一旦不正義,真相就被污染了,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真相,要到了審判終了才能明白。在那之前,警察、檢察官、被告律師,都僅能依著正當。程序,做自己該做的事。程序正義的意思就是:在真相面前,保持一定程度的謙卑。
執法人員必須平靜地承認,我們是人,所知有限,然而我們所做的工作,卻需要神一般的全知全能。所以我們只能後退一步,一切按規矩來。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自以為可以憑肉眼辨忠奸、明善惡、斷是非。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用程序不正義去對付他「覺得」的壞人。
醫生必須把病患當成活人來醫,不能一開始就把他當成死人。有的人真的會死,但醫生不能因為這樣,就加速他的死亡。除非他死了,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活人,這是為了保障活人,不是為了保障死人。
所謂「無罪推定」,也是這意思。除非證明他有罪,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無辜的人。這是為了保障好人,不是為了保障壞人。
電影《魔戒》裡,遠征軍除了強大的敵人之外,還有「惘惘的威脅」, 是一隻妖怪「咕嚕」,老是跟蹤他們,不懷好意。主角佛雷多惱了,抱怨道:「當年叔叔本來有機會殺死他的,都怪他一時心軟,如果當年叔叔殺了他,不就好了嗎!」
睿智的老巫師甘道夫說:「謹慎哪。這世界上,許多人應該要死卻逃過一劫,也有的人命不該絕卻意外身亡。你可以為他們決定生死嗎?」
佛雷多聽了一愣。他沒有回答,眼睛裡卻出現了謙卑。
2,程序正义是普遍的,被大家更多接受的。
我们不会因为“追求实质正义”而使更多的无罪之人得到不正当的惩罚。其中透露着程序正义的理念——“我们用公平公正的方法来处理每一件事,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进而讲,
对于一个犯罪分子,当他是按照“合理、公正”“干净”的程序走下来面对一个十分严酷判决的时候,他的内心深处是自愿接受的;但是对于一个无罪之人即使受到很轻微的不公正审判,他也是抵触反感,不愿就范的。
3,程序正义也不仅仅是单独的过程,也是对未来理性的判断,保证了我们时时刻刻公平正义。
现代社会处理问题的精神之一就是理性,
从一个角度看,是指运用理性对于未来进行准确的预测和计算。
极端点说,一件事情的结果有利还是不利并不重要,一件事情的结果能否被预测到,能否为人造福更是我们考虑的中点,
换句话说,实质正义的结果并没有那么重要,而
能够保障预见性的程序正义在社会中是极为重要的。
4,
“当“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不符的时候,“程序正义”是不正义的。”
我反对这个观点。
原因很简单,不可能做到每件事都是结果正义。
我们都是人,都有弱点。
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明,不能听到犯罪者心里最隐秘的话语;
即使听到,也无法拿出来证实;
即使能拿出来证实,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信服;
即使有人能做到这点,
谁又能保证他的每一次审判都不会有私心和差错呢?
没有人能保证。
因为我们毕竟只是人。
可是,难道这样我们就不追求“真正的正义”,追求让每个人得到应有的对待吗?
当然不是!
那,该怎么办?
答:想个办法,使尽可能多的案件在这种办法的帮助下能尽可能接近结果正义。
5,程序正义为了什么?不只是眼前利益,也为了更长远的公德正义
违法不究,那以后如果别人犯罪还管不管?
执法不公,以后人民如何信服法律结果?
法律结果不被人民认同,社会秩序如何维持!
所以,程序正义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法律的公正!
程序正义不是万能的,他无法保证结果正义,也无法保证开端正义,他只能保证在审判大多数案件的结果更靠近结果正义。
(额外,辛普森案的解释?)
3.面对大家颇有争议的辛普森案,不管辛普森是否真的杀了他的妻子,我们可以确认的是:
a.警方在搜集证据是步骤有错
b.搜集的证据受到污染
c.审讯时步骤有错
今天允许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民宅搜集证据,明日警察是不是就可以以搜查证据为名私闯民宅?
今天允许警察不良好保存而被毁坏的证据仍然有司法作用,明天警察是不是就可以随便拿一个东西毁得不成样子然后说这是证据给人定罪?
今天警察审讯的时候步骤有错,明天警察是不是就可以进行诱导性提问,逼迫公民自认其罪,甚至,动用刑讯?
个人面对公权力时是十分脆弱的,如果公权力在面对人命关天的案件,可以随便搜集证据、随便处理证据,甚至在审讯时步骤有错,如何保证下一个人不会受到与其罪责不相称的惩罚?
你说辛普森本应有罪,此案违背实质正义?你怎么这么确定呢,我们都不是神呐,我们看不到真相,我们不知道是不是达到了实质正义,我们唯一确定的是我们实现了程序正义,没有让可能无罪的人变成有罪(跑题了)
当我们最终追求的实质正义有没有程序正义都能实现的时候,那程序正义就是可以突破的。
6,程序正义的作用,补漏用
那好,既然还原案发现场的工作都需要他人完成,那么必然就不会还原到案发现场的原貌。人类永远无法做到结果正义,命案必破都是假的。那么多冤案和现在因年代久远而毫无头绪的案件,都在嘲笑着我们。
那程序正义呢?至少我制造一套最大限度地符合逻辑和正义需求的关于调查、审问、审判的程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我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因此在未依法判决前,我不会宣布任何人有罪,他们都是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在审讯过程中我决不允许严刑拷打,因为严刑拷打可能会导致屈打成招。在调查过程中我要求他们在逮捕每一个犯罪嫌疑人之前都要获得法院或者检察院的批准,如果放任有权力的人随意逮捕他人,这是十分危险的。在收集证据时我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程序,不然他们可能会把伪造的证据混进来…诸如此类。
各位, 程序正义并不能保证结果正义,但是对正义程序的严格遵守,能够尽可能地保证一个结果相对公平的判决。
一个稳定的,需要自我维持的系统肯定同时需要追求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而且这两点在大多数场合是不会发生矛盾的。而且一般来说程序正义会显得更加重要,因为程序正义相对来说更加中立,更加价值无涉。实质正义的内可能会有争议,但程序正义更容易求得共识。而且程序正义也更有利于维持系统运作的稳定和有序。所以这个主流观点有一个比较简洁、难听和赤裸裸的说法,即社会系统的整体稳定有序、长治久安比彰显某一具体个案的正义结果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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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添了两个给我加下省略号~不会加啊
目录添了两个给我加下省略号~不会加啊
柏拉图的正义观
(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
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图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足的贵族家庭。起初柏拉图可以选择从政这条家族传统之路,但是当时雅典情况太不乐观,四面楚歌危机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达战争中处于失利地位,而且几乎每次战争都会产生另外一种制度。整个希腊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师苏格拉底的死,柏拉图彻底失望于现存的政体。频繁的动乱战争、严重被破坏的社会生产力以及接近解体和崩溃的传统道德和法典,柏拉图认为过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认为民主政治的弊端显露无疑,并提出正义之举。他四处游走求学,将其认为较为美好的正义之邦绘画在《理想国》之内,并有着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城邦的强烈想法。在其伟大的著作中,柏拉图提出要利用“哲学王统治”建立一种不同于现状的、理想状态的政治制度。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柏拉图的贵族身份以及从小对政治方面的关心和师承苏格拉底的独特见解,使其对民主制有着个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经历更加深了其对希腊雅典的思考。为了改变国家的悲剧命运,柏拉图提出理想对策,即建立正义国家。
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组成柏拉图的正义观。国家正义是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的人们各安其位。个人正义则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的各尽其责。
(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个人正义
柏拉图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之后再探讨个人正义方面。“我们以什么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 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通过对国家正义的探讨,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由智慧、勇敢和节制一一对应。
“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图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人应该将理性放在第一位。理性在个人的精神世界中起的是领导的重要作用。理性即是爱智慧,智慧是由理性创造出的,为统治者所拥有用于统治城邦。激情区别于理性,激情辅助理性为护卫者所突出拥有。勇敢是由激情所引出的,辅助者带着激情将很好地辅佐和帮助统治者。激情又与理性相关联,当一个人的激情被很好地利用时,激情与理性会很好的配合,与欲望相排斥;相反,当一个人的激情不能够被良好训练的时候,激情会产生相反的影响,和欲望一起与理性相排斥。个人正义中欲望受到理性和激情共同控制和节制的作用。“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 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欲望是属于第三阶层劳动者的,在普通被统治者之间最为突显。
个人主义的三个要素,即理性、激情和节制,起着各自不同的不容忽视的作用。同于国家正义,个人正义中的各个要素不相互影响,各在其位协调互动,同样体现出分工原则。
2、国家正义
大写的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是柏拉图最先探讨的方向。他说“国家不是来自一棵橡树或一块岩石,而源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特性。”柏拉图认为探讨人们所在国家成功后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特性。
柏拉图建立理想城邦的最基本的便是先要建造一个城邦。如文中记载,“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 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 我们需要许多东西。” “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 招来各种各样的人, 由于需要许多东西, 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 作为伙伴和助手, 这个公共住宅区, 我们叫它作城邦。”为了达到安然、平稳、井然有序的城邦状态,柏拉图立定总的原则即正义。确定原则后柏拉图着手于城邦社会和城邦人们二者的关系开始探讨正义。从社会组织结构方面出发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从人们的心灵结构方面体现是四个德性: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
三个阶层等级不同且分配的工作亦不同。统治者作为第一阶层,他们应该拥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和不同于普通人的才能,即“哲学王”;他们应该公私分明不图私利地管理和统治好国家,为城邦人们的利益努力付出;他们应该与广大人民深入接触,倾听人们的心声了解人们的疾苦,做出相应的对策,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第二阶层是护卫者,即辅助者、武士等。他们应该拥有勇敢等良好的品质和应对紧张局面的技能,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为保护国家以及人民参与战争等。第三阶层是劳动者,组成部分为农夫、商人和工匠等。虽然他们等级较低但是作用重大,他们应当拥有节制等品质,也应当老实本分不触及法规从事自己的工作,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三个阶层应该各司其职,做好属于各自阶层的各个方面的工作,最终各得其所。
四个德性不可或缺。第一个美德是智慧。“我们国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智慧, 而这个东西显得有点奇特之处。”智慧不是哪一方面具体的知识,亦不是要求城邦人们都必须是所谓的智慧之士。智慧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必要的能力,是在统治国家方面的比较宏观的能力。所谓智慧就是“考虑整个国家大事, 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只有统治者拥有了智慧才能顾及到广大人民的集体利益,才能从整体出发维护全城邦的利益。第二个美德是勇敢。勇敢并不是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必须勇敢,而是针对第二阶层的护卫者而言的,是护卫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优良品格;勇敢也并不是只有大胆做事,而是要有正确的信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并且可以抵制诱惑等负面的影响。“是这种精神上的能力, 这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观念的完全保持, 就是我主张称之为勇敢的, 如果你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护卫者的勇敢能够保卫国家保护人民,使得城邦能够平稳发展。第三个美德是节制。每个人要做自己的主人,管好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受外界虚幻的享乐、欲望等诱惑的吸引,并且要在法典之内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定位,增强自控力,服从命令,在个人的位置上做个人的事情。相对于智慧和勇敢,节制不属于其中某一个阶层,而是针对各个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在城邦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被统治者应该服从统治者的安排和命令。
继智慧、勇敢和节制之后,柏拉图提出其核心问题——正义。正义是柏拉图希望建立的理想国中的最基本的原则,或可谓立国之本。“正义就是在国家中做正当的事,当每一个个人只作一种对国家有关的工作,而这个工作又是最适合他的天性时,这个国家就有了正义。”正义在城邦中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三个层次,相对应的便是三个阶层做好各个阶层的本性的工作,即统治者拥有“智慧”这个美德,护卫者拥有“勇敢”这一美德,而劳动者运用各自的技能且拥有“节制”美德。各阶层应该分别专司一职,分明权责,互相不干涉,相互不混同,否则将会破坏正义原则。“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作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 便有了正义, 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
(三)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统一
柏拉图认为,虽然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互有不同,但是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是相互联系的。只有个人所在的国家(城邦)是正义的,才能给个人提供正义的环境,才有可能形成个人正义;同样,个人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才能在国家(城邦)中促成良好的风气,才能给国家正义创造可能性,才有可能组成国家正义,否则国家正义不将存在。“个人灵魂达到正义,每个人就会以其个人的正义的行为参与适合自己本分的工作,参与实现国家的正义。”如此个人正义在二者关系中更显突出,起根本性作用。
根据柏拉图阐述,不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都要做到个人正义,也并非要求完全国家正义,而是认清现实,从现状出发,只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正义。而统治者必须是已经很好地做到了个人正义的人,理性、激情、智慧、勇敢和节制等和谐统一于其一身。
为了能够达到整个城邦的基本正义,柏拉图制订了一整套训练以及选拔正义的统治者的方案。柏拉图利用其擅长的唯心主义对学生进行教学,分为阶段进行教育“四科”,还继承了老师苏格拉底的问答学习法,并涉及理性训练和体育教育。柏拉图高度提倡“哲学王”,联系起哲学和政治,培育出能够领导、统治国家的“哲学王”。统治者利用其高度的理性和智慧去管理国家,便是对正义的推行;护卫者利用其高度的激情和勇敢去捍卫国家,便是对正义的维护;劳动者利用其高度的节制辛勤劳动,服务国家,便是对正义的遵守。
统治者拥有正义后,便可带领辅助者成为正义之人,再通过更扩大的教化使得被统治者更加正义。虽然无法达到完全的正义,但是随着力度的加强,达到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统一,从而使得整个城邦将会越来越正义。
二、正义国家的实现
(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
柏拉图认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非正义。”一个正义的国家能够指引国家里的人们走上正义之路。柏拉图认为只有实现整个国家的正义,才能够得到他一直主张的理想国,才能够让国家中的每个人生活的正义、美好和幸福。
(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
从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统治”中可以看出哲学家在柏拉图所要建造的理想国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金”元素的人才称得上是哲学家,而且他们具有很强的天赋和拥有无比的智慧,有着好学的优良品质,真理是他们永远不变的追求。经过坚持不断的努力奋进,哲学家的知识面更加广泛,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和统领广大被统治者。所以想要实现正义的国家,必须让具有统治能力和智慧的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才能建立起一个正义的国家,将正义的国家的理想实现。
柏拉图还认为,统治者无知无能和品质的残缺及败坏亦是导致国家混乱和分裂的原因,尤其强调品性的败坏,可谓破坏了政治,带来无数灾难。作为最无懈可击的哲学家,肩负着建立起充满正义的理想国的任务,应当懂得知识,掌握美好德行,才能使罪恶和混乱得以结束,将安宁带给国家和人民,将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贯穿于理想国,给人们带来美好、幸福和安康。
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
(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
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这一部分过于简单。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提出怎样的个人价值观?其有何特殊之处?如何实现这种价值观?
这一部分过于简单。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提出怎样的个人价值观?其有何特殊之处?如何实现这种价值观?
正义观的关注不再狭隘,不单单只是关注如何定义其概念,也不再只是注重某方面的解释。正义观的发现已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是从社会机体秩序中,是从普遍的广义的统一的角度。正义观的提出是理想国建立的基础,从内向外的折射,不再局限于个人利益,是一种客观普遍的和谐井然的正义。柏拉图的正义让人们重视起个人的价值观,由狭隘变得眼界开阔,提升了人们的个人价值观。
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阐述了正义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不论是在西方思想史还是整个世界。柏拉图将其个人对正义的理解综合前人的正义观念记录在其著作《理想国》之中,包括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以及个人和国家正义的关系。
首先指出什么是正义,解释出什么是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在国家正义中,提出并强调了三个阶层,各阶层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相应的工作,相对应的便是三个美德——智慧、勇敢和节制。在个人正义中,人的灵魂状态是理性、激情和欲望。
其次柏拉图建立了在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关系。二者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个人正义是基础,而国家利益是保障,二者不可能相互分离。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勇敢和节制想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国家正义中的统治者和护卫者相对应于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和勇敢,亦相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和激情。而节制不同于智慧和勇敢,作用于所有阶层的人,各阶层相互制约,使秩序井然。
最后柏拉图还阐释了正义国家是如何建立的,也阐述了其如何维护以及如何走向衰亡。柏拉图认为重中之重是哲学王统治。创建了教育体系用于对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的维持。同样指出正义国家也避免不了走向衰败的道路。
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
许多学者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种纯粹乌托邦的空想主义,是一种极端的摆脱现实的幻想,是一种超越骨感又陷迷幻的未来,不可能有实现的可能。其实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正面意义。首先,柏拉图在其国家正义中将人们分为三个阶层,并不是多数人认为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而是从其社会现状出发,认清现实,具有合理性,并体现出对人们的高度重视和负责,注重人性,尊重个人灵魂和个人价值。其次,柏拉图的正义原则和分工原则对我们现在提倡的和谐社会产生了不可或缺的影响。柏拉图站在国家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并运用了历史观去分析现状,是具有非凡价值的,是值得关注的。
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
柏拉图虽然出生于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贵族家庭,但是其生存的环境却不容乐观。柏拉图的关注政治,以及经历其师苏格拉底的死亡,他看到了民主制度的极大弊端,提倡要建立一个充满正义的理想国,建立起一种全新制度。柏拉图所理想的正义国家是由哲学王统治的并实行柏拉图式的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的国家,只有在这种国家中才能形成个人正义。什么样的国家政体中会造成什么样的人们的性格。虽然柏拉图理想国的政治制度很粗糙简陋,但是却堪称开创了制度正义。首先柏拉图将国家中的人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其次柏拉图明确了哲学王统治,即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最后柏拉图制定了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这些都是柏拉图开创制度正义的体现。
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
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思想和公有制理论的深刻影响。首先,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理论的影响,如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摩尔等。其次,一部分人也受到了柏拉图的公有制的影响,如康帕内拉的 “太阳城”等。说的太简单,他们怎样受到了柏拉图的影响,要简单介绍一下,不能一笔带过。
说的太简单,他们怎样受到了柏拉图的影响,要简单介绍一下,不能一笔带过。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
(1)相同之处:
两位思想家的社会正义都是一种相对于当时现实比较超越的设想,对于他们所在的时代都是不大容易实现的时代正义。柏拉图和马克思的正义观,是由于他们看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不公正,做出了相对应的反应,即构想出自己所认为的理想制度,并想实现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通过这种构想的理想制度。通过分析柏拉图的《理想国》,可以看出柏拉图内心里想要建立一个理想国。而建立一个城邦是由于人们的非自足性,个人需要整体,整体离不开个人。在这样一个城邦中可以建立起正义之路,使人人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城邦之中。柏拉图就是想要设计出一种理想的政治政体,即一种政体能够体现正义。与此类似的是,马克思面对资本主义的罪恶、压迫和剥削,也提出了一种美好的设想——共产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制度是一种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正义社会,没有了私有制,出现了公有制,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
(2)不同之处:
第一,柏拉图与马克思研究的正义观出发点不同。人的自然本性的研究方向是柏拉图正义观念所涉及的。人的灵魂包括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种品质。当欲望和激情都和理性达成一致时才是一个人成为有德有能的人的时刻,才能成为一个正义的人。马克思的研究方向是人的社会本质。人们的公平正义观念吸取于当时的社会关系。
第二,柏拉图与马克思的正义观是代表不用的阶级利益的。等级制度下的正义是柏拉图所追求的,分为三个阶层,各阶层不能越级。而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价值目标是“为全人类谋福利”。
第三,柏拉图与马克思的研究方式是不同的。形而上学的是柏拉图的研究方法。理性,激情和是人们灵魂的三个部分,其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智慧,勇气和节制三种美德便能实现正义。
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
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是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开辟了可靠途径为了真正有效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现阶段我国实现正义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于此,我国应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引下去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属于全人类的社会主义。为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我们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
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我国的指导意义:第一,借鉴“善”的理念。让人们自己学法知法懂法,努力宣传社会公正理论。第二,努力建立社会正义的制度。制定公正的监督制度、惩罚制度和评估制度。
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
第一,法治和德治相统一
中国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向法治社会迈进,要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法制建设进步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德治的作用,现实需要德治,德治能够调整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领域。
第二,发展社会中的政治稳定
改革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思维形势。在当代中国应该采取政治制度化和法制化这种最有效的措施。让公民参与到政治里面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针对结果做出相应的政治决策。在了解与被了解、制定与实施之中,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能够得到重视,各阶层都能够和谐共处,在动态中实现我国政治的稳定,稳定社会秩序,和谐共处。
第三,效率和公平相统一
利益社会是当今社会的体现,其导向和目的及动力皆为利益。首先,个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是追求个人利益。利益引导出个人各种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其次,主导国家政治行为和过程的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交集最大化。将效率和公平的很好甚至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取其一。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公平内容的三个部分也是我国社会公平的重要要求。当今中国,贫富差距相当大,富得越富,而穷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中国应该在几个方面努力改善,缩小贫富差距:第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始终要坚持按劳分配,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四、结语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对人类的存世、发展和完善的探究得出的正义理论是一种对于人类的深度思考和表达。无数个个体生存在一起,利益的冲突实在是难以避免,但是如果人人支持正义的存在,并且能够努力地去寻求和谐相处的模式,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则不管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还是在未来的探寻中都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我们应该始终坚持柏拉图理想国的设想中正面的作用,政府应该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给百姓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稳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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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极端正义篇五
;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a出资99元,b出资1元做生意。一年后,除本金后资产再增100元,这新增100元怎么分?或者说,如何分配才可以称得上合乎“正义”?ab是父子与ab是夫妻之间,正义的分配方式是否存在数额上的差距?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存在着两种合乎正义的分配方式。一种分法是a99元b1元,也就是按照出资额分配;另外一种分法是每人50元。如果a是父亲b是儿子,就按照第一种分法,因为父与子地位不平等,不平等的前提决定了差异的平等,差异的平等也是一种正义;如果a是丈夫b是妻子,就按照第二种分法,因为丈夫和妻子对家庭中的作用是同等的,通过矫正的方法达到一种平等。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两种分法体现了两种正义,第一种称为分配的正义,第二种称为矫正的正义。如果把亚里士多德两种正义应用到法律领域,那么分配正义因为是基于不平等上的正义,所以适用于犯罪和刑罚,而矫正正义因为是基于平等的正义,所以适用于当事人地位的平等,适用于违约与损害赔偿。
以犯罪与刑罚为例,抢夺侵犯的是财产,抢劫侵犯的是生命安全和财产,抢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小于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因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两种犯罪所遭受的刑罚也就不同。刑与罪相适应,体现的就是分配的正义。
以侵权与赔偿为例,被告船主在暴风雨天气里将船固定在原告的码头上,被告牺牲了码头小的损失挽回了船的大损失。被告虽然是一种紧急避险的行为,但是他仍然要赔偿码头主的损失。其中的法律理由就在于矫正的正义。船冲撞了码头,而不是码头冲撞了船,船是码头所受损害的原因,这就足以让船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应用法律来矫正这种侵权所导致的不平等,就是一种正义,是一种矫正的正义。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解,分配的正义强调各取所值,按照各自的价值进行分配,正义就是一种比例。衡量是否正义的参数至少有四项,其中第三项与第四项之比等于第一项与第二项之比,再交替搭配,第二项与第四项之比等于第一项与第三项之比,如若各项成这样的结合,其结果就是公正的,亚里士多德称为“几何比例”。后世的学者描述为:a:b=c:d,那么a:c=b:d,因而a+c:b+d=a:b。就是说,如果把c给a,把d给b,双方的相对地位就与分配前相同,这样做就是正义的。
矫正的正义强调的是均等,遵循的是一视同仁,在这里好人与坏人没有性质上的差别,比如一个人打人,一个人被打,一个人杀人,一个人被杀,这样在承受与行为之间形成了不均等,这就需要正义来矫正,通过惩罚使其均等,或者剥夺其所得,也就是剥夺行为人所得来补偿承受人的所失。矫正的正义就是所得与所失的中间,正如对一条分割不均的线段,他从较长的线段取出超过一半的那部分,增加到较短的线段上去,于是整条线就分割均匀了,矫正正义遵循“算数比例”。后世学者的描述是,在财产和人身损害发生前,a=b,损害发生后,损害变成a+c和b-c,裁判者(法官)就要从a取c给b,这样使双方处于得失之间算术适中的位置,这就是a+c-c=b-c+c。
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同样体现在政治制度之中。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平民的政体中,正义被认定为平等;在寡头政体中,不平等的分配被认为合乎正义。平民派注重自由身份的平等,认为一事相等则万事也都相等;寡头派注重资财,认为不等资财者就一切都应不平等。于是在不同的社会中,正义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平等的社会强调的是矫正正义,而不平等的社会强调的是分配正义。
具体而言,正义是平等,这是平民政体下正义的观念,换言之,矫正的正义。这种正义务求整齐匀称,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只应该规范出身和能力相等的众人。平民政体各城邦实行的“陶片放逐律”就是基于这种正义观,这些城邦以“平等”为超过一切的无上要义,对于邦人中特别富有者,或朋友过多者,或其他势力,他们就以此法将他驱逐出境,限令若干年内不得归返本邦。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正如有一队笛师,要是吹笛的本领大家相等,就不会凭他们的出身的高低作为分配笛管的标准,谁都不会由于出身较高便能吹奏得更好,而应该对笛艺较高的人才分配给较好的或较多的笛管,出身和财富都无助于吹奏。
另外一个方面,正义也是不平等,这是寡头制下正义的观念,换言之,分配的正义。这种正义务求比例匀称,因之,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亚里士多德说,要是投资一米那的人,和那投资其他九十九米那的人,平等享用一百米那的本利,这才真正是不合正义的人。正义的分配是以应该付出恰当价值的事物授于相应收受的人,应该考虑到每一受任的人的才德或功绩。
亚里士多德死了两千多年,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中,人类出现了至少两百多位法学家,同时也就有了两百多种正义的观念。不过,遗憾的是,这两百多种正义的观念都没有超出亚里士多德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理论框架。即使是活着的站在世界法学最前沿的学者们,也还拿着亚里士多德的两种正义论分析着当下法律。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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