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宿舍用电安全篇一
宿舍安全用电很重要,安全用电可以给我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好处。如果不注重安全用电规范,可能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哦,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宿舍的安全用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宿舍安全用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器
用电安全与电器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使用一个质量不过关的电器,用电安全的首要条件就不具备了。
所以,在购买电器的时候,检查一下它是否有无破损、线路严重弯折等等,这是大致的检查一下,当然还可以在购买的时候试用一下,看是否良好。
不乱拉、接电线
宿舍用电,难免需要拉接电线,一个插孔总是不能满足我们的,所以一般都会再接线,那么在接线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布线接头的连接要合理,连接要可靠。
尽量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当然,大功率的电器,可能我们难免会用到,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漏电、火灾等等。所以为了人身安全,尽量不要使用,或者不要通水使用多个大功率的电器。
不随意更换原有线路布置
不要随意的去更换原有的线路布置,不要去强行拉扯布置于墙内的电线,特别是注意一些调皮的孩子,不要让他们捣蛋、破坏,不然会导致触电、漏电的危险。
合理布置与易燃物的距离
将干燥的`、易燃的物品放置到合适的位置,不要离插座太近,不要离线路密集的地方太近等等,不然造成火灾。
比如,在床上玩电脑的时候,如果将插头放置在床单上面,就要注意插线的问题了,不要因为没有插踏实,使得插头一部分裸露,这样可能漏电甚至火灾,这个时候,尽量的将插座放置在床外或将铺盖抱远点。
避免置于潮湿位置
线路连接、电器搁置、电线布置的时候,都应注意到地方是否潮湿,它们所处的地方应该保持干燥,潮湿了,就可能导致漏电,同时还会给我们用电带来麻烦,比如由于供电不稳定导致电器损坏。
养成断电好习惯
当我们不使用电器的时候,尽量的将与它关联的电线插头拔掉;如果长时间不用此电器,更应该拔掉;如果长时间不在宿舍用电,最好将宿舍电源闸掉。如此一来,还可以节约用电哦。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电器、线路
检查一下电路、电器是否有损坏,线路是否有破坏,能够给我们的安全用电带来保障。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还能够帮助我们及时的发现问题所在,避免损失。
学会触电急救措施
学会触电时候的急救措施,可以为增强我们对人身的保护。
比如当发生触电的情况,可以及时的将触电者脱离危险。
雷雨天气合理用电
遇到了雷雨天气的时候,就要注意用电了,虽然现在的保护措施很强,但还是小心为妙。如果使用不当,就会损坏电器,造成一定范围的停电。
安装保护线
安装保护线,有助于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当发生漏电的时候,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仅保护电器,而且保护可以我们的安全。
第一条 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四条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功率在750w以下的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
第五条 床边的固定式插座仅供电风扇使用,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七条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八条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 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保管,5日内由违者本人写出检讨,领回物品并妥善处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超时未领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违反第六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
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违反第七条规定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保卫处拟文,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一、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及开关等;
二、 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三、 不准开长明灯;
四、 不准将插座放置于潮湿部位使用用电器;
五、 不准将电线缠在铁床上;
七、 不准在电线上悬挂衣物;
八、 不准用湿手使用电器、开关等;
九、 不准将发热源靠近易燃物品;
十、 不准在使用用电器时离开房间
1.宿舍安全用电教学
2.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3.宿舍安全用电小常识
4.宿舍安全用电小标语
5.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常识
6.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7.宿舍用电安全常识
8.宿舍如何做到安全用电
宿舍用电安全篇二
1、昨晚市区一工地,工人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排插电流过大导致高温起火,共烧毁四栋工人宿舍,宿舍内所有财产毁于一旦。
上午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人宿舍检查,二楼靠配电房最后一个房间(铁工班工人宿舍),没有乱拉、乱接电源线,插座等,在此项目部给予该宿舍工人表扬一次,其他宿舍工人应向他们学习。
2、其他宿舍都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乱拉、乱接电源线、插座。插排上尽是插头、电风扇、吊扇,充电器等。相当一部分的插座属于不合格产品,一旦漏电或者电流过大高温起火,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为确保工人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项目部从今天起严抓安全用电,希望各工人上班前,将宿舍内乱拉、乱接的电线、插排拔除。下班后需要用电时再将排插插上使用。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电冰箱等;如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处理。严禁使用 “三无”、不合格、劣质、自制和所有纯阻性违章电器。
4、现给予一天时间整改。从四月二十一日起,工人宿舍上班后必须把相关排插拆除。项目部会随时抽查各宿舍。若整改后再发现有违规电器我们将没收处理。
5、希望全体工人认真执行。
宿舍用电安全篇三
为了加强新校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住宿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则,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另接灯头;禁止私接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
第二条 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电表系统管理,宿舍用电负荷最大为 500w ,超过负荷自动停电。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以下电器: 1 .电热棒(热得快); 2 .电炉; 3 .电炒锅、电热锅及电饭锅; 4 .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
第三条 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 学生宿舍每人每学期免费用电 40 度。学生宿舍寒假期间不享受免费用电。超用电数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第五条 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电表系统管理,按学期结算,超限用电缴费后供电的管理办法。超用部分的电费由本寝室人员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学生发现本宿舍没有供电,物业部门查实是超用时,应自觉缴费,缴费成功后向物业申请恢复供电。
第六条 学生宿舍内用电设施由该室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 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下属的舍管员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 在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内分时段控制宿舍供电,凡学生应该离开宿舍的时段内关闭所有宿舍电源。
第九条 罚则: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部(系)及班主任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物业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管理责任。对违章用电严重或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物业舍管员应对责任楼寓的安全用电情况实行常查制度,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纠正制止,对严重的违章用电者应及时纠正并向其所在部(系)及后勤用电管理部门通报。对于管理不严的物业舍管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实行。
1、 学生宿舍空调插座暂时不供电。
2、 宿舍内所有插座使用负荷上限定为 500w ,超过负荷,宿舍将自动停电。停电后必须向舍管员申请报修,经智能系统查实为超负荷停电的,必须如实书面汇报违规人员及违规电器,作出书面检讨,否则不予供电。
3、 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现阶段学生宿舍供电时间如下:(作息时间调整,供电、停电时间同步调整)
(1) 早上 6:00 供电, 6:50 分停电;中午 11:30 供电, 13:00 停电;下午 16:00 供电, 18:20 停电;晚上 20:40 供电, 21:40 宿舍主灯熄灯(厕所晚上不熄灯);22:30 后每个宿舍用电负荷上限为 100w 。
(2) 周五放学后至周日晚自修前:正常供电,晚上 11:00 主灯熄灯。
4、 超用电费价格: 0.56 元 / 度。每个学生每学期免费使用 40 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 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 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率空调。
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