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安全情况的总结,是我们不断改进安全工作的一种途径。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工作总结的实例,通过分析和总结,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反思。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一
如下:
(一)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管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营造深厚氛围。我院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形式,发布宣传信息多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院委会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二)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院将“打非治违”与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三是坚持把有限的监察力量重点放在查处协管员上报的.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隐患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1、因医院综合楼系老楼改建而成,多处不适合医院工作的需要。如仅有一处楼梯,无消防栓。整改措施:建议新建综合楼。
计划20**年底医院搬迁,只对隐患大的科室进行线路改造,通过本次自查,线路和装修材料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建议新建综合楼。
3、屋顶漏水情况:通过此次台风“不拉万”屋顶存在漏雨情况,我院以对楼顶进行了防水处理。
:建议新建综合楼。
5、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对食堂食品采购、验货、加工制作、储存、餐具消毒、安全防范、食品质量及食堂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各方面按照标准进行了督查。食品进出有严格的验货、存放制度,生冷食品与熟食、半成品严格分开保存。工作中未发现异常。
一是在前段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宣传方式,将安全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结合季节性变化特点,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把“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
2011年,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牡丹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市局和区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全年“零”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深化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气瓶“两站”专项整治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普查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五好”单位活动,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抓好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和使用管理,积极保障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要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全年安全态势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截至2011年11月25日,我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台,其中在用台,各种原因停用台。在用设备中锅炉台,压力容器台,电梯台,起重机械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辆,大型游乐设施台,客运索道条。此外,各类气瓶万只,压力管道千米。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文件要求,全面完成考核目标,各项指标均能按期完成,主要成效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全市系统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单位家,其中全面检查家;共有重点使用单位家,已开展全面检查家次,覆盖率100%;完成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家,检查覆盖面达100%;共发现隐患设备台数台,查出事故隐患条,发出监察指令书份,下达责令整改意见条数条,责令整改单位个,截至11月底,共完成整改条,整改率99.8%;全市全年共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件。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完成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完成情况:共完成锅炉内检验台;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台;压力管道在线检验米,全面检验米;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只,安全阀校验只,电梯定期检验台,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台,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台,所有设备定检均能按年初目标完成,重点监控设备定检率100%。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完成气瓶“两站”专项整治,我市共有气瓶充装站家,其中工业气体充装站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家;气瓶检验站家。经过专项整治,全区家充装站,家检验站经分局验收组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达95%,气瓶“两站”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措施有力,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全区家气体充装单位、家气瓶检验站通过分局验收合格,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两站”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确保气瓶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工作措施:一是调研充分,整治前发放充装,组织工作调研和讨论,摸清症结,对症下药;二是动员广泛,召开整治工作会,将整治精神和任务宣贯到全区所有充装、检验站及经销门点负责人;三是措施有力,采取先树立典型,后召开现场会推动的措施。四是严格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严格督查,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充装、检验站,要求其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五是开展稽查,打击违法行为。全区从十月统一行动,开展针对气瓶“两站”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由特监科、稽查大队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奔赴全区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气瓶“两站”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强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全区性电梯维保、使用情况安全专项检查,对维保单位所维保的电梯实行备案管理,强化对维保过程的监察;二是开展对电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等级评价,强化安装过程监察;三是组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则宣贯,开展对重点场所电梯安全管理的检查,强化使用过程的监察;四是经常性地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逐步形成常态化。全区均开展了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分局还要求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使用环节现场监督检查。
1、积极开展了“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企业提高对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自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对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对已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复查,落实整改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
2、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
3、按国家总局要求,紧急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我区辖区内自动扶梯及其他载客电梯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
4、适时开展了元旦、春节、六。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
加强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监察、检验机构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重点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安全监察和检验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检验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保障服务与隐患排查治理。
1、突出重点使用环节的监察,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年初对重点使用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按照“四个一”的要求监察到位。要求各县级局安全监察机构要明确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和监管责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监察档案;各重点单位要做出承诺,层层分解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安全自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2、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的监察,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保障与服务。对设备集中、工程进度较快的重点项目,分局特监科采取简化开工告知手续和上门服务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便利;严格把好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质量关、安全关,简化开工告知的同时,加强了对安装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特别是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了重点项目单位开展安全管理自查,流动作业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行动等,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使用特种设备安全;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检验等问题及时向重点办汇报,同时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督促各方采取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突出落实隐患整改,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针对气瓶“两站”专项整治联合分局稽查大队组织了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存在的问题按整治要求整改到位;组织电梯维保专项检查,促进维保质量提升,确保电梯使用安全;组织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与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到位;结合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对流动式起重机械、建筑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杜绝非法特种设备投入使用。
(四)加强宣传演练,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
1、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四进、四上”活动,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采取“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网络”的立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开展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要求各使用单位要加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宣传,在职工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作业人员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强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作为分局特监工作全年责任目标之一,逐步实现常态化。
四、存在问题。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要在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综合牵头作用,主动谋划,经常汇报,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联席工作会议”,确保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活动,对拒不整改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向政府报告和相关部门通报、向社会曝光、查封扣押安全隐患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强制性措施,促进企业自律。
(二)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三年行动”的第三年工作要求,配合安监部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整治,进一步巩固提高;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人员培训,强化第一负责人的法制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将安全规范规程落实到岗位;继续深入开展特种安全管理的“五好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大力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形成长效的创建、评选机制。
(三)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一要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培训考核工作,把好准入关,全面提升持证上岗率。二要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的力度,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的相对稳定。三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协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延伸各级政府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触角。
要落实节能责任主体,生产单位应对其生产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积极开展高耗能设备的能效鉴定和能效测试,督促使用单位对高耗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要认真贯彻落实《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的要求,积极推动锅炉节能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
组织开展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对电梯施工单位开展管理评级;继续对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检测情况的安全检查。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牡丹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三
根据金塔县教育局《关于“十一”放假及相关事宜的通知》(金教办[20xx]34号)的文件精神,我学区对“十一”放假期间的安全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安排。接到通知后,学区李主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教育局文件,特别就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做了扎实安排、部署,要求古城小学和三个幼儿园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带队,逐一查实房屋安全、围墙安全、财产安全、食堂安全,确保不留不安全死角。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对不认真值班的教师,学区要严肃处理,并计入教师个人台帐。
二、各年级各班就放假期间的安全进行了集中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外出旅行、参加生产劳动、乘车等方面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在危险场所独自玩耍、逗留,不得驾驶机动车辆,管好个人财物,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三、各校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校对学校校舍、围墙、学校财产、玩具、体育器械等进行了检查,各校除了已经停用的危房和已经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的房屋外,再没有新增危房,围墙完好,学校财物都采取了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对食堂、商店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食堂购进的面粉的存放、蔬菜、肉类的存放和消毒、灭蝇工作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不安全隐患。学校还对商店的各种小吃、饮料等直接入口食品也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过期食品和问题食品。学校领导特别强调了商店承包人也要重视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物品的丢失和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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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四
检率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连续多年未发生特种设备死亡事故。按照《关于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准备工作的通知》(质监办[20xx]85号)要求,现将我局特种设备监管示范点准备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借用镇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这一平台,组成由镇乡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镇乡安全员为成员的镇乡特种设备安全协管体系,充分利用其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熟悉的优势,及时了解在用特种设备的动态信息,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延伸到镇乡一级,既节约了监管成本,解决了监管人员少的难题,又实现了对特种设备的有效动态监管。
2、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逐一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监管义务,促使镇乡企业主动搞好特种设备管理。
我局特种设备监管,通过行政监察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实现监察检验信息共享,有效联动,每年xx市特检所开展定期检验时均指派一名监察员全程配合,这项工作也是贯穿我们日常监管始终的一个重要举措。一是搭建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监察、检验机构信息互通,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及时了解相互的工作进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措施,现场处置,共同推进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二是监察机构开路和护航,检验机构及时提供技术支撑。监察机构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主动为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开路,并充分运用国家机关法律、法规为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保驾护航,推进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及时协助解决监察中发现的技术难题,为监察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监察力量,预防一般特种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我局根据设备的危险性、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力,确定了20家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进行重点监管,并对其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使用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特种设备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类型、数量、作业人员人数、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予以演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及相关台帐、设备定期检验情况等内容。对这些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明确监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次数,定期分析基本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省局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真正做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共出动人员129人/次,对42家单位,354人进行宣贯,发放宣传单2万份,检查单位126家,排查安全隐患211处,下达安全检查指令书37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特设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
(1)开展了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参加了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的安全咨询日,在五岭广场摆放展板,现场讲解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
(2)6月24日,我局特设科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在社区通过现场咨询、有奖问答、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活动的方案要求,重点督促电梯维保、使用单位、气站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救援装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指导苏仙岭风景区、南塔公园开展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查找应急救援薄弱环节,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开展了安全整治,清查了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同时也锻炼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将有利推动今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六
一一年度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整个“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导向效应。为此,泗县质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系。全局干部职工倾心、倾力,劲往一处使、心向一起拢,以开拓创新的锐气、敢争一流的豪气、攻坚克难的勇气,群策群力,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推向新台阶。目前,一一年度泗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已全面结束,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综合管理成效显著。以“监管为依托,以服务为抓手,以安全为目标”的工作方针深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工作回顾。
(一)狠抓基层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安全运行保障网。一一年我们下大力气狠抓基层队伍建设,采取措施强化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协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年初抽调精干监察人员参加省局培训。与此同时培训司炉人员56人;组织协管人员、联络人员40人次学习《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联络员暂行办法》及其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两次召开重点监控的液化气站负责人、管理人员会议,宣贯相关政策法规,着重强调螺丝口钢瓶报废工作;制定《二0一一年度乡镇特种设备安全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及内容》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开发区。从监管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协管人员、基层政府、村委会等多层面严密监控特种设备,从而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构织了保障网络。
(二)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全力开展各项工作。1.特种设备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按照皖质函【2011】133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特种设备普查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在普查中我们充分发挥协管员、联络员、基层政府等组织的的触角作用,召开了特种设备普查动员大会,利用他们身在前沿、数据详实的特点开展普查。重点普查新建开发区及新兴行业、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宾馆饭店空调制冷机组用压力容器、餐梯、洗衣房烘筒;浴室、食品小作坊用锅炉;食品企业冷酷用压力容器;城市垃圾中转站用起重机械等历年安全监察的薄弱环节。经普查,全县共有锅炉116台,停用锅炉26台,新增锅炉1台(华宝纸业)。压力容器44台,停用15台,电梯49台,停用4台(亿山塑胶1台、虹都大厦2台客梯、1台货梯)。起重机械13台,均正常使用。压力管道约5千米。在普查工作中,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30余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现隐患17起,整改17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电视台安全宣传栏目3起,召开各类宣传、动员会议6余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次,“三进”活动2次,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3、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对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液化气站进行了全面的督查。本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0家,压力容器20台,压力管道近5千米。查出隐患3起,下达指令书2份,立案查处1起。检查内容涵盖设备的技术档案、使用登记手续、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应急措施、交接班记录等内容。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我们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讨论、警示教育群众。利用咨询训日活动开展咨询、展示活动,发放安全小册子300余份并积极协调消防、安监、公安、医护等部门开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与此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此项活动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5、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执法行动、隐患治理行动、安全教育行动均得到有效落实。在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中,我局先后开展了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全国安全生产月隐患大检查等隐患治理行动。开展了锅炉专项整治、行车专项整治、电梯专项整治、气瓶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执法行动。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重拳打击了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动员会、咨询日、三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宣传行动,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6、“两站”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在“两站”专项治理中,我局采用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与公安、消防、安全局等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乡镇协管员20余人次、检验人员6人次,检查液化气充装站5家、检查液化气储罐13台、液化石油气管道0.75千米,检验气瓶5000余只,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气瓶专项整治、进社区等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在检查活动中,立案处理3件。
7.严格落实定期检验制度,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截止目前,全县共检验锅炉85台,电梯41台,起重机械12台,液化气钢瓶5000余只。在检验过程中,我们将监管、检验、宣传、隐患、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特种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利用事故教训引导使用单位,重视安全运行。对于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直接要求使用单位负责人安排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拿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进行限期整改。同时我们稽查大队也及时进行回头看,突击检查,确保隐患消除、整改到位。
8.执法有力,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电梯专项整治、锅炉隐患排查、常压锅炉带压使用情况巡查、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多项执法活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0与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与人次,巡查特种设备近200台次。发现隐患26处,整改26处。下达指令书12份,立案查处8起。有效打击了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亮点。
1、将特种设备安全融入政府大安全构架之中,全面落实“三方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企业重点监控设备实行定人定岗管理,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与15个乡镇和开发区签订考核目标书,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共同参与,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大安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共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机制上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泗县局积极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种设备考核奖惩制度》、《特种设备例会制度》、《特种设备责任制度》、《特种设备报告制度》、《特种设备辖区监管责任制度》、《特种设备隐患督查整改制度》等六项制度。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激发了职工的干劲,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明确了各人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了措施、责任、方法,加强了监管的针对性。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初步基础。
3、构建强大舆论宣传氛围。
本年度我们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生产、安全使用意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知识、法律法规,告知12365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工作,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跟踪报道、予以曝光。与此同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公共安全意识。截止目前泗县局开展“1+6”活动1次;“三进”活动3次;宣传稿件70余篇;发放宣传材料300余页。
三、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监管中我们发现个别设备无运行维保记录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不够健全;请无资质人员或者自己雇员进行违法安装、改造、维修等行为常有发生。二是全监察资源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面对量大面广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所需的硬、软件资源还相对不足。部分安全监察人员思想和责任意识还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安全形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特种设备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尚不够健全。在如何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大安全网络,在如何争取各级政府,重点是基层政府重视、支持和帮助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等方面缺少有力抓手。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往往是造成事故隐患和事故的地方,但也是消除隐患和处理事故的责任主体。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和法人,增强责任主体的公共安全意识,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和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指导和服务企业,推进企业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推进监管盲区、盲点整治进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结合特种设备普查工作建立更为完善、详细的设备状况台帐。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关健问题和薄弱环节(如盲区、盲点和死角),采取借势、借力等有效手段,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不断增强联合执法的强大威慑力,加大违法案件的社会曝光力度,不断推进盲区、盲点整治进度。
(三)不断延伸特种设备监管链条。在当前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和安全形势下,要围绕“三方责任”的落实,努力营造“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共同参与,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大安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共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七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消除冬季取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我校对校园冬季用电取暖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全面排查,积极行动。
在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各班主任和学校后勤人员,对锅炉房、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设备、办公室、会议室、印刷室、水房、图书室、隔离室、实验室、伙房、厕所、教师休息室、各班教室、网络教室等各个功能室、库房、操场、警卫室、校门口交通安全等进行仔细认真的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三、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1.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用电安全检查,特别对锅炉房、警卫室、值班室、水房等重点用电及取暖场所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漏洞,做到了不留死角,确保冬季取暖、用电消防安全。
2.做好校园内及周边各项取暖设施的加固维修工作。
3.加强冬季防寒设备、防疫物资工作。备足防疫物品筹足取暖设备,做到储备无隐患。
5.确保取暖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班内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室内电线、插座、点灯、电扇、大屏幕的安全使用情况,加大水房的热水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更换;警示教师离校时要及时关掉空调、电脑、点灯等用电设备,禁止无人充电现象发生。
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全校教师安全会,班会。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等多种方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以防火、安全用电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班级通过班会进行了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7.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反恐、消防、防震逃生演练。
总之,我校积极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扎扎实实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冬季取暖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大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xx中学。
1120。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八
根据新区质监局“关于做好20xx年“两节”“会”期间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1通知”的文件指示要求,我公司迅速开展了针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全面自查自纠活动,重点落实了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培训,通过本次自查自检活动,我公司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到位,现将自查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公司主要特种设备现有:三套装置共有90台压力容器、2台天车。
:
1、警示标牌、全套制度、告知牌等,现已结合安全标准化要求统一制作完毕,悬挂到位。
2、连接法兰、阀门全面检查。
3、安全阀及爆破片全面检查。
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共24名,上岗证持有率100%,全部经过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无证件过期情况。
1、全员安全责任制今年全部签定完毕。
2、节假日期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并及时上报节假日的'生产运行情况给有关领导及部门。
公司组织召开了全厂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学习会议,会议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冬季交通安全教育”等进行强化学习,并观测学习结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九
年初,根据市局全年工作安排,以及区域经济特点,结合实际,制订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并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这一年来的努力,基本落实并完成了市局的工作目标及下达的各项任务,为确保地方经济安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成立以及各镇、街道相对稳定的安全管理员的确立,构筑了我区的安全监察网络体系。我们制定了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过例会,我们互通信息,交流总结经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能在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也得到较好的落实,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弥补了分局安全监察工作面广、量大、人少的不足。平时,我们与镇、街道积极配合,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发生一起因特种设备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达到了市局对我分局考核的事故控制指标任务。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3月份,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一批建筑工地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问题。消除了存在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全年先后两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监察。6月份和9月份,分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对辖区内的10家使用锅炉或电梯的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学校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设备都能按时检验,作业人员也基本做到了持证上岗。个别学校使用的餐梯没有维保单位,我们主动帮助他们联系、落实了维保单位,使他们的设备能够得到正常的维护保养,而且,我们还针对学校锅炉运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专门设计了《学校锅炉每日运行记录表》,统一了格式,规范了操作记录,得到了学校的好评。
6月份,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5月28日,分局召开了由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员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了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核查摸底的任务。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在我们及镇、街道安全管理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查清我区共有电梯使用单位91家,电梯251台(件)。并督促指导企业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使每台电梯都落实了维保单位,得到了正常的维护保养。
9月份,开展了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对我区13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其中属于自制的起重设备都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要求使用单位停止使用自制设备。
10月份,开展了气瓶专项整治。对我区4家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气瓶150余只,未发现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钢瓶。
11月份,对化工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化工企业5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压力容器未经检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都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
11月到12月底,开展冬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和查禁无证伪劣锅炉的行动。冬季是锅炉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一些无证伪劣锅炉和自制土锅炉都开始违法运行了。针对这一情况,并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作出了具体安排,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开展冬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和查禁无证伪劣锅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先开展自查,12月份,我们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现在,我们正在开展气瓶普查工作。我区共有工业气体充装单位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6家。根据市局的要求,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气瓶雕刻,数据录入计算机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进度正常,能够按时完成普查工作。6家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我们正在督促他们与充装单位签订气瓶托管协议,定点充装。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对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的安全注册工作。
除了完成上述市局布置的任务以外,我们还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些专项整治。如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的问题,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对全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的调查整治。专门设计了《拱墅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调查表》,利用各镇、街道安全管理员对自己辖区内企业情况比较熟悉的特点,对无证上岗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汇总,然后上报到我分局,根据上报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并将无证上岗的人员名单报至锅检和特检两个中心,根据两个中心的安排,参加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证。通过这次整治,使我区持证上岗率达到了规定的比例。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我们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全年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16人次,检查企业130家,特种设备850余台(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21份。
根据省、市局的通知要求,我们确定了“三里洋港口装卸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为我区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并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模式。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设计了《拱墅区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设备状况信息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信息等。各重点监控单位将台帐填写完后,企业自己留档一份,所属镇、街道留档一份、我分局留档一份,使企业和管理部门都能准确掌握设备状况。企业也可以根据台帐记载的情况,将到期设备及时向两个中心报检。避免了漏检、不检的情况发生。检验合格后,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更改数据,使三方数据保持一致。
2、对于企业新增、转让、报废特种设备的情况,我们专门设计了《新增、转让、报废设备登记表》。企业如发生设备新增、转让、报废情况的,应填写登记表报管理部门备案,让分局也能及时掌握情况。
3、建立重点监控单位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局在例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信息,企业也将有关情况进行交流,从而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动态,分局也能够了解企业的一些困难与问题,以便于帮助企业解决。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我们定期对这些重点监控单位实施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他们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建立年终考核制度。年底,我们将组织人员,对重点监控单位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综合评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6月1日和9月1日开始实施,为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我们订购了1000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和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并在《拱墅通讯》上全文刊登了“条例”,使广大企业和群众了解、掌握了“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另外,我们还编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资料汇编》,将两个“条例”以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拱墅分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拱墅区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监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作为基本内容,用于培训班的学习资料。
根据“条例”规定,我们及时修订了《拱墅区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11月上旬,召开了各镇、街道安全管理会议,对应急预案的处置进行了专题研讨,确定了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流程,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今年,我们举办了司炉工和电梯安全管理员两个培训班,并及时将一些零散的培训人员名单报至两个中心使他们能及时领取上岗证。全年,共培训管理、作业人员 140余人次。
与锅检、特检两个中心密切配合,提高我区特种设备定检率。截止11月底,我区已基本完成定检任务。锅炉和起重设备的定检率均超额完成。
对于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我们都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今年7月,左家新村14幢高层建筑的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赶赴事发地点,在市局和特检中心的指导、配合下,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做了反馈,举报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分局对电梯困人和锅炉爆炸事故进行了演习。这次演习得到了米市街道和星都宾馆的大力配合,特别是星都宾馆,在分局的指导下,制定了企业自己的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预案制定了“电梯困人”及“锅炉爆炸”事故的演习方案。
11月6日下午2点,星都宾馆发生“电梯关人”事故和“锅炉爆炸”事故,宾馆上下全体动员,各部门分工合作,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有条不紊地展开了救援和处置,到下午4点,演习结束,演习圆满成功。
通过“实践”演练,星都宾馆各只能部门及有关人员熟悉了解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提高应变与快速反应能力。我们还将星都宾馆演习情况分别在各镇、街道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管理员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汇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来,分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摸索了一些安全检查、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特种设备数量上缺乏及时掌握,注册、注销情况不明;定检情况体制上还有待理顺;安全监察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量大、面广、要求高等特点,要作好这项工作,明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贯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一定的载体,加大宣传,使群众了解,使用单位认真执行。二是加大安全监察的检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对责令不改的该处罚的决不手软,力争办几件有一定影响的违规案件。三是摸索一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模式,做好对重点监控单位的“试验田”工作。四是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及设备年检,使持证上岗率、设备定检率达到上级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
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现在,我就我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向大家汇报一下。
2012年初,我从**局调到**局,并被安排在特种设备股。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专业很合适这个岗位的工作。三月份以后,因为“三打”工作的需要,被抽调到区“三打”办,“三打”工作忙碌而紧张。即便如此,我也尽量抽取时间学习特种设备的有关知识,并在其间取得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今年初,回到特种设备股工作。工作同样忙碌,到目前为止已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2家,设备491台,共发出《现场检查记录》108份、《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
在现场监察的工作中,我不止步于一般的管理工作,我尽可能多地接近设备,了解设备,掌握设备。并用自己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安全监察工作,并在对设备的监察工作中充实特种设备的专业知识。
在现场监察的工作中,我尽力做到不做外行事,不说外行话,注意队伍合作、树立部门形象。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笼统处理。遇到不同意见时能做到保留自己意见与执行领导决定的统一。
在现场监察的工作中,我能意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传达“安全在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防范胜于救援、责任重于泰山”这样一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理念。
强学习各类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监察规程,使自己的知识更新适应于设备管理的需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有更高技术含量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
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我深知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性,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始终是我心中最沉重的责任。为了承担起这份责任,我将继续孜孜不倦的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我将严格按照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和质检总局安全监察“十不准”的要求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无私无畏;我将继续勤勉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一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安全度汛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学校一定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念,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准备。学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应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道路、桥梁)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要根据学校实际,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具体内容包括:1、成立学校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务、电话要准确,分工要明确;2、确定洪水预警、报警方式,如广播、口哨等,并落实到专人负责;3、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线、地点等要具体,并落实专人负责;4、要加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5、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准确无误,确保畅通无阻。
(三)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工作责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好学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各职能小组应全力组织、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凡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灾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成立汛期学校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汛期发生时组织下面五个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抢险、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和任务如下:
(一)抢险组。
组长:
成员:
任务:出现险情后,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险情排除和险情控制工作。
(二)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任务:负责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三)救援疏散组。
组长:
成员: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任务:联系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并协助其在灾害现场外围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任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调动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
(二)汛情发生后,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要及时、准确做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水灾现场的物资情况及现场周围的住宅、设施情况,抢险队伍的到位和抢险物资需求等情况),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报县教体局。
五、应急保障。
(一)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及器材,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
(二)不许在大雨天气在室外上课或组织各种室外活动,遇放学时间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任何人任何班级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尤其是回家途经河套的学生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
(三)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学校几各班要加强对以下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馆室等房舍安全情况;学生饮食卫生、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沟及校园周边水沟、涵管畅通情况;学生往返地段安全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汛期学校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灾后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二
根据xxx监督局《关于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淮质监特发[20xx]15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公司积极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现就这一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了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了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公司制定了各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安全条例和规定,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伤害我自己,进一步杜绝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地工作。
搞好特种设备自身安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过程中按要求严格执行了“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保证了特种设备各部件正常运转;设备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识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报废计划,适时报废使用周期终止的设备,不在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设备停放场地符合安全要求、停放位置合理;能适应设备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对机械运动不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机械能进能出,能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消防器材布置合理;冬季做好设备的越冬保养;一年四季做好设备防火、防盗工作。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完成好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1、设备台面工具整理不到位,摆放无序;
2、设备的安全维护记录不完整;
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做的工作既有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励,增强管理,完善制度,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三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四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款修改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二款修改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四、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五、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六、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七、第二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八、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九、第二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十、删除第三十一条。
十一、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十二、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三、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许可、核准、登记;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或者伪造许可、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核准申请。”
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撤销许可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3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十四、第五十九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改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
十五、删除第六十二条。
十六、删除第六十三条。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二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
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七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二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技术特点、事故情况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制定或者修订。”
二十七、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二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二条:“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二十九、第七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第七十八条改为第八十七条,修改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三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八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九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三十三、第八十六条改为第九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
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
三十四、第八十七条改为第九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三十五、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三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三十七、第九十条改为第一百零二条,修改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五
3月13日,上海市局召开本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局长黄小路、副局长朱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陶永华主持会议。
黄小路充分肯定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领会安全工作的新要求。
黄小路强调,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要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措施有力。全市特种设备条线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全力以赴做好20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朱明传达了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市局特种处总结了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上海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和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六
3月10日,浙江省局在杭州召开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上,省局特种设备处处长传达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分析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局赵海滨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赵海滨强调,20是召开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举办全国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之年,必须确保全省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做好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必须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首先,全省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特种设备安全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从坚持技术检验与安全监察相结合、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等方面,重点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和人机矛盾突出等问题,扎实研究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改革发展。
其次,要充分认识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治标和治本并举,全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一要在特种设备大监管格局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格局、推进电梯安全立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技术支撑和推进社会共治,逐步构建形成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社会共同发力的.“五位一体”新体系。二要在近几年探索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基础上,应用信息化、标准化方法,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能力,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三要在总结g20峰会特种设备安保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严、细、实”工作作风,全力打好重大活动安保攻坚战、电梯安全攻坚战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三场硬仗”。四要切实加强“四项工作”,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任务措施到位;持续加大对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扩大安全监察执法影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研究推进检验机构改革。
第三,要围绕“浙江铁军”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着力提高特种设备干部队伍参谋助手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保安全、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市、义乌市局分管局长、处长和省、市特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七
3月24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会议,部署开展今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秀洲区将全区共计8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将重点检查三类单位,即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收到过“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液氨制冷设备使用单位以及列入地方安全整治范围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按计划,今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将从3月份一直持续到12月。对列入计划的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将在计划实施期内至少检查1次,并视重点督查需要,对部分单位增加检查次数。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使用单位进一步健全设备和人员台账、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参会的使用单位现场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八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机电部长苏永杰主持召开11月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11月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提出了12月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把保平安、维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动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单位(不含气瓶使用单位),检查各类特种设备9余台,查出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2台(只),制作现安全检查笔录5份,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指出存在隐患和整改意见3条。11月份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段的工作:
一、完善监察网络,构筑安全防线。并要求特种设备单位配备相对稳定的兼职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本矿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触角作用,初步构筑了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察网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本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人少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我矿所有的生产、充装、检验及重点特种设备得到了充分的监控。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工作,防止隐患事故发生。期间进行安全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动态数据库对超期未检设备进行及时走访督促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登记,并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会议指出,目前还存在3台特种设备未检的现象;我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仍存有盲区,监管能力亟需增强。
会议强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多到现场了解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把监管档案、工作记录、法规宣传等工作做细做实,必须常抓不懈,切实确保全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一方平安。安全监察人员要强化监管责任,要绷紧安全的弦,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要继续大力宣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
二是要做好“”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是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并督促使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排查出的设备隐患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是各单位要开展特种设备巡查和建档工作,按国家规定标准内做好特种设备建档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管理方法,提高特种设备节能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销售与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核准和登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负责。
鼓励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设计文件需要鉴定或者产品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应当在鉴定或者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第九条制造单位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制造的特种设备因设计、工艺、材料等原因导致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制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或者交付使用,及时通知销售、使用单位并通过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消除产品缺陷。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台帐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证件不齐全的特种设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
对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存在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协助制造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的,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从事压力管道定期维修或者紧急抢修活动的,应当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对充装的气瓶及销售网点的安全负责。
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禁止超量充装气瓶,或者充装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
气瓶充装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并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在使用过程中或者经检验检测、安全监察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隐患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五条用于出租、出借、转让的特种设备应当具备使用注册登记文件并且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
转让特种设备的,由原使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受让单位应当在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拟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者应当自停用和重新启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启用的,应当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启用。
第十七条下列特种设备应当实施报废处理:
(一)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缺陷的。
第十八条气瓶的报废处理由出具不合格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其他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由注册登记记载的使用单位负责。
报废处理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应当在报废处理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和环保处理。
特种设备已做报废处理的,所有者应当自报废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当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并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作业。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作业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前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或者证明。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采购特种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
第三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应当由依法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取得资质证书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定期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者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与申请者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或者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实施检验检测的,应当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者也可以同时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定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内外清理、介质置换、通风、降温、登高设施等现场检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立即与使用者办理检验检测结束告知手续。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原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特种设备使用者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委托另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验检测或者组织专家对原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鉴定。
重新检验检测结果与专家鉴定的结论应当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异议的依据。
重新检验检测与专家鉴定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先行支付。重新检验检测结果或者专家鉴定结论确认原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成立的,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原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不成立的,所需费用由原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与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检验检测费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收取费用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国家批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
(三)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四)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五)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检验检测费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环节实施重点监察。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出示有效证件,对安全监察情况作出记录,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主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拒绝或者拖延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予以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商业或者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应当报请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省、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二)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状况;。
(三)特种设备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特点及其处理结果。
第三十二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不履行消除安全缺陷义务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未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从事压力管道定期维修、紧急抢修活动,未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超量充装气瓶,或者充装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单位未将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特种设备,原使用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受让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停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重新启用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作业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超出国家批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同一特种设备擅自重复检验检测或者收取重复检验检测费用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第四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核准、登记的;。
(六)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七)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十
同志们:
20xx年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安全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从现在开始全校上下必须抓早、抓实、抓细、抓好。全校上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下面就如何落实学校20xx年安全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观。要始终坚持“教学质量与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安全管理作为学校首要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
二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树立全员抓安全的意识。要树立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岗位安全责任。
三要把握重点和短板,扎实推进安全工作有效开展。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底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责任、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整改、以最严明的纪律加强监管。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实现学校的升级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十一
为贯彻落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质监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做好2017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3月22日,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市局领导、总工程师、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相关人员及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回顾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会上,对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要求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确保“旅游旺季”、“全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努力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十二
对于国民经济建设来说,最重要的基础设备就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7月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该怎么写呢?下文是特种设备7月安全工作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7月12~13日,市质量技监局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研讨会,总结和交流前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探讨和落实监察、检验、企业三方责任制,研究和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处负责人以及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分管局长参加会议,市质量技监局杨江波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江波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三方安全责任,要根据不同时期以及一些重要时段,对重点场所和重要设备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本市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下一阶段,要重点开展“码头吊”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和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具体情况,交流了上半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是在上合组织峰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各区县进一步加强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本市特种设备的安全,为构建平安社会作出了贡献。在会上,各区县交流开展“码头吊的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同时为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探讨。部分区县还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管理进行交流。
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孙永安处长在会上提出要打好市府实事和专项整治战役,完善动态管理体系和建立安全责任制。对重要设备实行重点监察,要拉得出,打得响,制订一套完备的。
应急预案。
最后,杨江波副局长作重要发言。在听了大家了交流发言和肯定本次会议后,就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1.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三方安全责任;。
3.开展“码头吊”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4.全面推进和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3月28日下午,局长助理杨光洪主持召开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提出了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特安窗口把保平安、维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动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单位(不含气瓶使用单位)92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05余台(只),查出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30台(只),制作现安全检查笔录21份,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指出存在隐患和整改意见63条。第一季度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段的工作:。
一、完善监察网络,构筑安全防线。我县的特种设备点多面广,为了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更好地开展,我局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
承诺书。
》,并要求特种设备单位配备相对稳定的兼职安全管理员,加强对乡镇协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触角作用,初步构筑了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察网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人少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对我县所有的生产、充装、检验及18家重点特种设备监控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是召开20xx年“元旦、春节”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气瓶充装重点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及工业园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就20xx年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查危险源,确定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检验、警示标识、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等诸多细节,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三是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春节前和两会期间进行安全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动态数据库对超期未检企业进行及时走访督促及时整改。
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以特种设备指挥部的名义对仙游县各乡镇下发了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和仙游县20xx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责任制考核检查表。
四、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安全深入人心。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一是利用3月15日消费者日进行宣传。让全县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了解和知晓条例的基本内容;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向企业宣传;三是在专项检查和日常监察中,向使用单位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单行本,并进行条例的宣传和讲解,明确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增强责任感,提高使用者的法制意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通过宣传,让全社会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季度县局共向发放相关资料600余份,制作宣传信息5条。
会议指出,目前还存在少数企业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的现象;部分企业使用简易升降机尚未进行技术改造、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仍存有盲区,监管能力亟需增强。
会议强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多到企业了解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把监管档案、工作记录、法规宣传等工作做细做实,必须常抓不懈,切实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一方平安。安全监察人员要强化监管责任,要绷紧安全的弦,切实做好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要继续大力宣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
二是要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是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并督促使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排查出的设备隐患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是各质监站要开展特种设备企业巡查和建档工作,按市局规定时限内做好特种设备企业建档工作。
六是各质监站要深入开展制冷行业和中央空调系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县局整治方案中的时限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参加会议人员:xxx。
时间:20xx年11月3日。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机电部长苏永杰主持召开11月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11月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提出了12月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把保平安、维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动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单位(不含气瓶使用单位),检查各类特种设备9余台,查出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2台(只),制作现安全检查笔录5份,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指出存在隐患和整改意见3条。11月份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段的工作:
一、完善监察网络,构筑安全防线。并要求特种设备单位配备相对稳定的兼职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本矿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触角作用,初步构筑了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察网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本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人少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我矿所有的生产、充装、检验及重点特种设备得到了充分的监控。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工作,防止隐患事故发生。期间进行安全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动态数据库对超期未检设备进行及时走访督促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登记,并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会议指出,目前还存在3台特种设备未检的现象;我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仍存有盲区,监管能力亟需增强。
会议强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多到现场了解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把监管档案、工作记录、法规宣传等工作做细做实,必须常抓不懈,切实确保全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一方平安。安全监察人员要强化监管责任,要绷紧安全的弦,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要继续大力宣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
二是要做好“”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是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并督促使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排查出的设备隐患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是各单位要开展特种设备巡查和建档工作,按国家规定标准内做好特种设备建档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十三
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主管领导、各科室及各项目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及安排部署。
一、会议目的:
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x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召开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x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工作目标要达到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零事故。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要严格按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开复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各科室、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也要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要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企业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的重点,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要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责任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4、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检查;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各科室、各项目部、施工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全部参加;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及管理,严禁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并建立三级教育卡。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办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管理。如季节性安全检查、雨季施工安全检查、特殊敏感时期安全检查、防雷电、防火、防中暑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整改,复检不合格的将执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强制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6、公司积极投入到“创安全文明工地”的活动中,,并结合公司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达标计划。公司要按照文明工地标准争创文明工地,加强文明工地的检查工作。
7、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实行进场验收,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
8、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准备充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9、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解决、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0、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严格资金落实,不得挪用,设立专门的账户或专项资金,资金的提取可根据工程项目或产值的2%,做到切实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1、安监部做好公司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公司安全制度的落实。组织做好“安全月”活动,安监部长负责监督落实情况,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每一项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12、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加强检查,施工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13、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着重对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14、公司级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15、公司开车的所有司机一定要开慢点、禁止酒后驾车,在开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16、“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有限公司。
x年2月28日。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汇总24篇)篇二十四
2014年,在市、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指导、关心、支持下,经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按《2014年度特种设备年度工作计划》,特种设备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实现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零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锅炉。
今年r134a车间新装有机热载体锅炉2台,今年5月份进行了安装监督检验,根据节能环保要求和生产需要,于5月份淘汰。现有2台25t/h锅炉为日常生产供汽;另有2台导热油炉为r134a生产系统供热。7月份1#25t/h锅炉进行了外部检验,同时,其安全阀进行了在线校验;10月份2台导热油炉进行外部检验;12月份2#25t/h锅炉进行内部检验。各台炉的安全附件均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目前,公司的锅炉在安全、环保、节能的状态下运行。
二、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我公司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共300多台,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先后进行了142b回收工段技改、141b车间生产系统改造和r134a生产线系统的扩建工作,淘汰了141b反应釜6台、142b反应釜1台;新增r134a反应釜2台等主要设备。新增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设计、选型、审批、试验、注册检验和验收。目前,在用压力容器运行良好,技术档案、操作规程、运行、维修、检验、检测记录完整。7月份,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验人员来公司对275台到检验期限的压力容器进行了定期检测,全部合格。报废两台。
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根据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公司将罐式集装箱充装从气瓶*槽车充装站分离,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建站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评审工作正在进行。4月份,组织ahf罐箱管理交流会,与森田化工罐箱管理人员讨论ahf罐箱在充装、运输等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我公司现有各种移动罐式集装箱(下称:集装箱)204台(其中:ahf集装箱64台、141b集装箱1台、r22集装箱17台、r32集装箱12台、r125集装箱17台、r143a集装箱3台,r134a集装箱90台)。在用集装箱检验率为100%,检验合格率为100%。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人员来公司对在用集装箱进行了定期检验,5月份检验了43台(其中年度检验39台,全面检验4台);11月份检验86台(其中年度检验26台,全面检验60台);另外,今年将新增各种集装箱75台,已于使用前注册检验。集装箱安全附件检验和外贸用集装箱同bv船级社检验按照相关法规,在海关进行校验。
三、压力管道。
四、起重设备。
我公司有起重机械12台,今年三月份对新萤石粉仓库,ahf保全室起重机械进行了安装监督检验,另外几台行车没有到期9月份,对公司在用起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所有行车的轨道进行测量、调整,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10月份,对3台腐蚀严重的室外行车进行了防腐;结合公司月度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起重设备不带病运行。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目前,各行车运行正常。
四、电梯。
五、厂(场)内机动车辆。
六、安全阀。
本年度分5批次送检安全阀134余只,在用安全阀送检率达100%。
七、仪表。
仪表是化工生产重要控制仪器设备,定期检验是确保生产控制精确的保证。根据我公司与如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的定期检验协议,如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于1月份对我公司所有数显温控仪表进行了校验;5月份对所有在用压力表进行了第一次校验;11月份进行了第二次校验。公司在用各种强检仪表检测率达100%。另外,对于特殊用途的仪表,由仪表管理人员定期送检。
总之,今年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根据本年度特种设备工作计划顺利进行,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落实,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均有较大提高。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