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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暴雪应急预案篇一
应急机构:成立古城区交通系统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交通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兆强(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职责:
1、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2、保障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
3、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及人民群众的及时疏散。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3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零下10℃以上。
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2厘米以下。
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认真抓好基层站所、企业、客运场所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道路运输行业和公交行业运输安全,尤其是公交、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集装箱运输、车辆维修等。
2、水运企业、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运输安全,组织出航船只回渡口,保证安全。
3、水运设施和公路设施的安全完好。
4、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
5、恶劣自然条件下,被堵塞公路或被毁(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的抢通、抢修等,确保公路的畅通。
6、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疏送及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五、
启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经市、区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在2小时内做好以下准备:
1.安全办负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联系和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的抢修准备工作,集中道路抢修队伍,调用道路抢修的物料和设备,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盐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桥梁和其它重点路段加铺麻袋、草袋、秸秆等措施对公路通行进行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或市局请求支援。
3.地方海事处、古城区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组建运输队伍,落实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相关救灾工具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人员和设备的后勤保障,确保与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所报信息涉及县相关部门的,要征求意见,报局领导审查后上报。
5.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加强信息调度,掌握紧急情况,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指挥和疏散工作,维持交通秩序,对公路、水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
6.需要其他单位支援的,向区人民政府申请。
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反应的主要行动是:
1.在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迅速进入岗位,随时待命。特别是道路抢修队伍、道路运输队伍,要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队,做到人员齐整、装备精良。
2.按照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学的绕行方案。其次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调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派出道路运输抢险救灾车队。救灾车队按指定路线进入重灾区或指定位置,迅速展开救援,抢救运送受灾群众和国家重要财产,调运受灾群众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据灾情变化和救灾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地方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公路的安全巡查及养护管理,及时对路面坑凼、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等病害进行抢修,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要加强安全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各部门及时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抢险机具,做好准备工作。
(三)严肃纪律,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发生灾情、险情,及时按程序上报。
(四)服从统一调度,一旦出现严重灾情,各部门人员应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加强抢险救援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科学分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启动后,凡与执行应急任务有关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地铁暴雪应急预案篇二
为加强盱眙城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后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结合县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成立盱眙县城管局扫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银林
副组长:
成员:
动员全局人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城管队伍关键时候“拉得出打得响”的责任担当,振奋精神、科学调度,积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扫、铲除城区主次干道、重点交通路口、坡道的积雪和冰块,消除隐患,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一)人员保障:除值班值守人员外,全局全员上阵。
(二)车辆保障:铲雪车7辆、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三)物资保障:铁锹(锨)500把、扫帚200把、工业盐50吨。
(四)宣传保障:局办公室、数字城管。
局办公室负责掌握气象信息,及时预警,重大降雪启动预案。
(一)由北向南,交通路口
1.盱马线(十里营大街)(90人)
领队:潘顺利责任部门:市容市政
——县政府红绿灯及周边
西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侯士强带领三中队、错时办、停车中心及办公室共25人;东北角(近山水商务大厦一侧):尤建军带领二中队共25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游园、锦绣乾城一侧):王锋带领一、二中队共40人。
2.山水大道(97人)
领队:高永斌责任部门:环卫中心
——龙虾城红绿灯(47人)
杨兆军带领汪月、张远清队:西北角(近龙虾城一侧)12人;东北角(近水韵长淮一侧)13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12人;东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10人。
——都梁大道(凤悦天晴)红绿灯(31人)
袁忠禄带领秦文队:西北角(近海通建材城一侧)11人;东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8人;西南角(近海通时代广场b区一侧)6人;东南角(近凤悦天晴一侧)6人。
——淮河明珠路(於氏龙虾)红绿灯(19人)
万立志带领张晓莉队:西北角(近新建家具城一侧)5人;东北角(近红胖胖龙虾一侧)4人;西南角(近於氏龙虾一侧)5人;东南角(近帝景国际一侧)5人。
3.甘泉西路(107人)
领队:张海明责任部门:路灯场馆、渣土办、环卫中心
——新马中学红绿灯(路灯场馆29人+渣土办12人)
西北角(近农商行一侧)、东北角(近新马中学一侧):董启伦带领渣土办12人;西南角(近奥体一侧):薛勇带领葛超等共14人;东南角(近山水广场一侧):郭月明带领毕书超等共15人。
——中央商场红绿灯及泵站路坡道(环卫中心66人)
魏东带领周维芳、丁艳队:西北角(近国税一侧)21人;东北角(近四季华庭一侧)15人;西南角(近中央商场一侧)20人;东南角(近金源花苑一侧)10人。
4.金鹏大道、五墩西路(111人)
领队:何海责任部门:环卫中心、执法大队
——三分校红绿灯(环卫中心24人)
戴莹莹带领杨琴队:西北角(近八岔小区一侧)8人;东北角(近春梅卤菜店一侧)5人;西南角(近九龙广场一侧)5人;东南角(近金海柏樾一侧)6人。
——五墩红绿灯(执法大队45人)
西北角(近电信大厅一侧):李文、蔡进带领张贵龙等共12人;东北角(近万润发一侧):仲军、蒋宇带领吴宗良等共12人;西南角(近海澜之家一侧):汤习文、卢星宇带领黄业坤等共12人;东南角(近五墩广场一侧):张宏、张天宁带领史慧等共12人。
——中医院路口(环卫中心42人)
王正贵带领莫从梅、蒋春华队:西北角(近中医院停车场一侧)12人;东北角(近中医院一侧)10人;西南角(近宝诺丽婴一侧)10人;东南角(近中行一侧)10人。
5.淮河东路、淮河北路(153人)
领队:张滢滢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数字城管、环卫中心、山城市场
——都梁公园红绿灯及迎宾路坡道(环卫中心50人)
周勤带领赵明月、叶丽队:西北角(近怡和家园一侧)10人,东北角(近鼎鼎烟酒店一侧10人;西南角(近农行一侧)15人;东南角(近执法岗亭一侧)15人。
——新华书店红绿灯(机关各科室24+数字城管8)
杨正军、李琼带领32人。
——斩龙涧坡道(山城市场12人)
吴双会带领李新天等共59人。
6.城区各公园场馆及出入口周边道路(65人)
——中央公园及其周边:王根群带领袁翠珍、汪新武等共9人。
——山水广场及其周边:刘静带领吴娟、刘树秀等共8人。
——南苑广场、明珠广场、世纪游园及其周边:徐生勇带领侯卫芳、钱厚芹等共7人。
——洒金桥及其周边:洪萍带领高翠香、王华等共10人。
——奥体中心及其周边:邹怡带领余银花、万岁娥等共9人。
——城市桃源及其周边:李静带领陈红梅、葛桂琴等共8人。
——象山公园及其周边:王保娟带领侯娟、李保安等共4人。
——迎宾公园及其周边:王万兵。
——中澳生态园及其周边:毕娟带领曹方方共2人。
——淮河馆及其周边:王艳带领李艳玲等共4人。
——地质馆及其周边:赵雪梅带领倪红艳、杨静等共3人。
——历史馆及其周边:暂不安排。
7.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及周边(环卫中心59人)
——城区58座公厕及其周边:周宏带领张加琴、张红、茆志鲜、孙创业等共45人。
——城区6座垃圾中转站及其周边:谈志进带领中转站操作工共14人。
——圣元环保及其进场道路:林建武带领圣元工作人员共20人。
(二)由主到次,车辆路线(34人)
1.铲雪车7辆
2.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一)所有人员雨雪冰冻期间不得请假,24小时手机畅通,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迅速行动。
(二)在清扫冰雪时,应按照先背阴后朝阳、先重点路口后一般道路的顺序,完成清扫。
(三)提前做好相关车辆的.防滑工作,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垃圾转运工作。
(四)工业用盐对道路、土壤以及绿化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使用应必要且适量。
地铁暴雪应急预案篇三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局和兖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局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下简称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局机料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局路政科负责全局应急路政执法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市局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一)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局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应确保除雪完成时限,达到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的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完毕的目标。
2、对国省干线公路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额公路。
4、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兖州公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铁暴雪应急预案篇四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省(区、市)发生的,对我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负责同志和武警安徽省总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人防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药监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安徽银保监局的负责同志。
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驻皖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为省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兼任。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省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省应急厅: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过程中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助开展网络应急处置工作。
(4)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5)省教育厅: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6)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省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7)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8)省民政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10)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各地做好城市道路积雪清除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12)省交通运输厅:及时指导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3)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4)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5)省商务厅: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6)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7)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8)省国资委:督促指导省属企业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9)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省广电局: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21)省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22)省人防办: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23)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应急管理厅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应急管理厅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24)省能源局: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25)省药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6)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在收到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和兵力动用按规定批准的情况下,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必要时,申请东部战区派遣部队支援我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7)武警安徽省总队:在收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8)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9)省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0)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31)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应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32)省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省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33)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和必要的融雪剂等装备物资,及时组织对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努力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配合属地政府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股份安徽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安徽销售分公司做好服务区的油料供应。
(34)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应及时发布航班信息,负责组织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协助航空公司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和食、宿保障工作;增加机场安保巡逻,维护候机秩序;
(35)安徽银保监局: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省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应急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省应急厅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交通工作组: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民航机场的除雪铲冰,保障空、陆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市、县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省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省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能源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省10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省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传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地铁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粮食、文旅、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省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省境内2/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4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国家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省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省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8)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公安厅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申请,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省水利厅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科技厅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生态环境厅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市或全省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省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会同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外办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省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市、区)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省应急厅、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省应急厅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省应急指挥部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省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省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省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3.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省政府报告。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市、县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省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4.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贫困程度较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省级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省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1善后处置
(1)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市、县(市、区)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给予补助,省财政厅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会同省应急厅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省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
商务、粮食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1表彰奖励
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省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省应急厅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应急厅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铁暴雪应急预案篇五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保证全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危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正常,按照《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和《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预案。
1.2冰冻雨雪灾害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市政府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响应。在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4应急处置原则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统筹安排,规范有序,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处置。坚持提早预防,充足准备,把维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基本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作为核心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防范重于救灾,立足于桥梁、陡坡等道路交通重要部位不积、不冻、不滑、不堵;公路运行要先疏通,后畅通,先干线,后支线;旅客运输要先安全,后通行,先短途,后长途;城市公交要坚持先干线后支线,干线中优先保障brt等运输量大,枢纽功能强的线路;对边远农村公交线路,积极主动请求属地政府支援。
2.1组织机构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路、运管、地方海事、航道、港口、公交、常运、机场、产业集团等单位行政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公路畅通保障组,水上畅通保障组,城市公交保障组,公路客运保障组,民航运输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2.2工作职责
总指挥职责: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灾情预警、预案启动”等重大信息的发布;统筹调度全系统应急资源;负责或指示局应急办,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外资源协调和应急联动处置等任务。在出现重大情况或需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职责: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应急办公室,由安监处、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组成。按照指挥部要求,以信息中心为主,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灾情跟踪以及授权调度等任务;以安监处为主,完成综合协调、灾情调查,原因分析和总结评估等任务;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冰冻雨雪应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有冰冻雪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以办公室为主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的任务。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路管理处和产业集团等组成,按照市局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公路客运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运输管理处、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常运集团等组成。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公交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负责公交运力调控、公交保障、应急支援、重点站场及售票点疏运等工作。
民航运输保障组职责:主要由民航常州机场组成,当机场飞行区遇有冰雪天气,给航空器安全起降造成影响时,负责消除冰雪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清除积雪积冰,恢复机场正常运行。
水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局港口处、市地方海事局和航道管理处组成,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职责:主要由局办公室和宣教处组成,做好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宣传动员、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指导并统一局属行业部门的宣传报道。
3.1监测
局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及时获取市政府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有关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由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向局系统各单位发布。
3.2预防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⑵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技能培训;
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⑷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⑸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⑹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⑺加强应急值守;
⑻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冰冻雨雪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
具体标准依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授权局信息中心发布预警信息。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办或应急指挥部,同时向局信息中心反馈情况。
5.1公路畅通保障组
5.1.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监测和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5.1.2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期间的道路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行动,适时启动《常州市公路保畅通应急预案》,不等不靠,先行处置,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5.1.3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养护应急处置中心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1.4路政、养护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5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各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增加工作人员,加快通行速度;
5.1.6相关部门落实通信、应急值班与信息报告、生活后勤等保障措施。启用应急经费和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1.7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路政大队和交警大队,在接受省公路路网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除冰扫雪,尽快满足通行条件,确保全省全市高速公路路网及时恢复运行,不拖后腿。
5.2城市公交保障组
5.2.1公共交通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抗大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大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的公交运营工作,提高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冰雪天气对公交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公交运营正常秩序。
5.2.2安全保卫部及时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冰雪天气的次日,凌晨4点前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及时排查隐患,并将相关信息与领导小组汇报。各汽车运营公司安全经理、安全科长对公司所辖路线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安全保卫部。各汽车公司车队队长、安全员对车队所辖线路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分公司。
5.2.3当冰雪天气状况发生后,组织人员到达站场,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在brt站台内设立专人防护引导,做好清扫工作,防止乘客摔伤,并做好对滞留乘客的宣传安抚工作,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体性的事件,确保运输安全稳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5.2.4机务保障部门要指导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做好车辆安防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组织维修人员对所属车辆安装防滑设备、设施。各公交线路保留适量应急车辆储备。完善车辆应急抢修机制,各汽车公司保修厂成立应急抢修小组;贮备相应车辆抢修物资,确保所有抢修人员、物资、设备能迅速集结调用。
5.2.5各汽车公司机务经理、机务科长、厂长在冰雪天气发生后的当日晚上,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做好所有车辆的机务保障工作,必须确保车辆的出行安全。
5.2.6当发生冰雪天气状况影响运营时,营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本着“保安全保畅通”的原则确定应急调整方案和车流疏解方案,及时收集现场信息,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情况实时调整行车计划并及时告知公众,向公众告知雪灾情况可能会发生由于人员拥挤不能运营准点,影响交通安全的线路会停开,并将停开线路公布,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向公众解释,并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帮助,清扫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恢复停开线路,力争尽快恢复正常行车秩序。
5.2.7物资供应公司合理储备抗雪、防冻物资(防滑绳、防滑链、工业盐、铁锹、雨靴、雨衣、铲雪板、草包等),并在大雪、冰冻天气来临前及时发放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及时补充相关物资。
5.2.8科技信息部要及时将安保部提供的安全提示信息发送至运营车辆告知每一位运营驾驶员,每间隔一小时发送一次,做到及时提醒。通过科技信息平台对路况及驾驶员动态进行监控。
5.2.9鹏程公司落实保洁人员做好场站扫雪工作,对场站地面积雪进行快速清理,确保在头班车运营发车前将场站内积雪全部清扫完毕,如遇严重雨雪灾害,组织相关作业人员支援,若仍无法及时解决,将情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5.3公路客运保障组
5.3.1市运输管理处要适时启动《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跨省市长途客运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并配合运输企业做好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5.3.2常运集团要适时启动《恶劣气候条件下紧急处置预案》:
5.3.2.1指定专人了解本地区及有关外省市气象预报,掌握不利于行车安全的气候变化和路况变化,及时上传下达。
5.3.2.2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待命。启动预案由总经理发布行政命令,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停班、发班等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5.3.2.3遇有大雪封路,公司暂停所有长途班次,视情况限制开通短途班次。如有长途班次在途中路遇大雪封路,要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就近进入停车场休息,如道路长时间不能开通,要妥善安置好乘客。
5.3.2.4各行车单位必须常备充足有效的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应急设备,在能够预见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长途班车必须配有防滑设备才能允许发车。
5.3.2.5在春运高峰期间,汽车站应请求武警、交警支援,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
5.3.3常州客运中心集城际铁路常州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一号线、公交枢纽站(含brt支线)、地下停车场、地下出租车停靠站于一体,客流量巨大。
由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应急协调组织机构,在各自区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的突发事件时,可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先行处置,并向应急协调组织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相互支援;
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5.4民航运输保障组
当机场总值班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应适时启动《常州机场除冰雪预案》,通知各保障部门留足人员、车辆、准备除冰雪设备,一旦发生飞行区道面积雪,保证能及时开展清除飞行区积冰雪工作。
5.4.1当机场航务部气象台值班预报员获悉或预报当日或次日本场出现降雪,气温在零度以下并有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冰短时内无法清除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天气时,应及时通知航务部管制室,由管制室值班员及时报告机场总值班和机场保障部,经总值班同意,用对讲机通知机场各部门做好除冰雪的准备。同时,机场总值班应将情况及时报告机场飞行区除冰雪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5.4.2当机场保障部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留足值班人员,天气一旦下雪或结冰,保障部及时派出人员上跑道检查和测试,并将积雪的厚薄、种类及结冰情况随时通告航务部管制室。(如夜间降雪,飞行区管理室道面巡视员5:30巡视跑道,一旦发现跑道存在积冰、雪情况立刻上报调度、总值班)
5.4.3机场总值班根据机场保障部提供的现场检查和测试报告,并与航务部、机场保障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关闭机场或其他重要设施。当飞行区道面出现积雪或结冰直接影响飞机的安全起降安全且短时内无法清除时,应及时关闭跑道,报机场总经理并经总经理同意,指挥航务部管制室发出机场关闭的航行通告,并启动场道除雪预案,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开展除冰雪工作。(总值班负责发布除冰雪命令)
5.4.4在机场值班的各保障部门领导,应听从机场总值班的安排,积极组织现有人员开展除冰雪工作,另外,通知本部门的其他领导和员工做好准备工作,一旦需要将无条件赶到机场,积极参加清除冰雪活动。行政人事部(车管)负责安排车辆从常州市区内将员工接到机场。道面除雪作业期间,场道车辆做好吹雪车的`引导,消防车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油料公司加油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做好吹雪车供油保障。
5.4.5当积冰雪较厚,机场总值班一方面利用机场现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除冰雪;另一方面应及时主动与部队和市政府联系,请求支援。
5.4.6飞行区道面清除积雪后,由机场航务部派出管制员和保障部跑道巡查员共同检查跑道,当达到恢复航班运行条件时,由航务部调度室按航行通告发布程序对外发布机场开放的航行通告。
5.5水上畅通保障组
港口、海事、航道等部门职责范围内,要加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减轻冰冻雨雪灾害对本市辖区港口码头、内河通航水域等造成的危害,保障水上运输以及码头的装运作业秩序正常。
5.5.1检查辖区内船舶、水上设施的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5.5.2加强对冰冻雨雪灾害期间的内河航运秩序管理,及时掌握各辖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动态,全面了解灾情,督促相关单位迅速采取防灾、抗灾和救灾措施;
5.5.3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内河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5.5.4当陆路因冰冻雨雪严重灾害而交通中断时,有能力组织水上运输社会运力,确保生活必需品能通过水上运输进入我市。
5.5.5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和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消除危化品存储和管道运输设备等,在低温环境下的安全隐患,确保港口运营正常。
6.1响应结束
当冰冻雨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结束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响应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在常州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根据市应急办解除应急状态的通知,转入常态管理。
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局所辖范围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6.2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灾害预防
灾情得到控制后,各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抢修严重受损的基础设施。
对应急中征用的物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6.3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每次警报解除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7.1奖惩
7.1.1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的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由局应急办负责编制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