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汇总7篇)

时间:2024-11-14 作者:薇儿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一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同企业文化,服从企业分配;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善于沟通、协调;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我集团本次市、县分公司招聘涉及综合管理、工程技术、市场营销、营业客服等15大类共计500多个岗位。详见附件中《市、县分公司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三、招考办法

集团内部符合应聘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同样程序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二

一、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任职以来,本人能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一是通过参加中心组和支部的集体学习及自学,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尤其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系各专业基本知识、现状、发展方向等,为自己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注重向班子其他成员和身边的同志们学习,能维护大局,坚持原则,爱护班子的形象,维护集体的声誉,能摆正自身位置;四是参加了省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能力,本人还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结业论文被河南省高校干训中心第23期《干训之窗》选编;五是及时总结,先后在国家cn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任副主编参与编写教材一部,撰写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案例获学院一等奖等。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了分管工作

1.按照院党委的统一要求,抓了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形势与政策课、党课、主题班(团)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紧密围绕系教学科研工作,做好党员与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医学技术系从20xx年4月时的15个班级、526名学生、四个专业、14名专任教师、实验室建设基础薄弱,发展到目前的25个班级、近1100名学生、五个专业(含方向)、19名专任教师,实现了医疗美容、康复技术和医用电子三个专业的专任教师 “0”的突破,实现了学生顶岗带薪实习,学生高质量就业,就业率保持在100%,历经艰辛。虽然目前仍然困难重重,比如:专业与专业教师比全院最低、外聘教师与学生比全院最高、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艰巨等等,但我们不等不靠,赢得了老师们的理解和支持,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一是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各级领导的讲话要求,使党员干部、教职工更深刻地领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实质,加强自律意识。二是加大党务政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凡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等事关教职工利益的事项,都经系领导班子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教职工通报情况。三是按照学院纪委的要求,认真落实了行风评议、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建设及涉教收费情况自查等工作任务。

表彰,14个集体和233名个人受到了学院表彰,有389人获得了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奖比例逐年提升。四是抓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先后组织8期党校(含系分校)培训班,近千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培训。共发展学生党员137名,学生党员的整体表率作用发挥好、辐射效果突出,在他们的影响下,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已超过系学生总数40%以上。

5. 能及时指导分工会、团总支、学生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分工会坚持“三必访”制度;开展文体活跃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组织召开了我系一届一次民主管理大会,促进了系民主制度建设;开展建“职工小家”活动。系分工会荣获学院20xx年先进分工会、20xx年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团总支、学生会注重自身建设,顺利完成了新老交替,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团总支、学生会结合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举办了一系列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6.协助主任抓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办学等工作,成效明显。医疗美容和医用电子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基地从无到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从只能满足2个专业的12个,发展到能目前满足4个专业学生实习的32个。和珠海格雷斯联系签订了共建“医疗美容高科技实验实训室”协议,引进仪器投入100余万元;和上海康戴眼镜有限公司联系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引进仪器投入预计10余万元;和河南省煤碳卫生学校签订眼视光技术专业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合作协议,已经完成了学生招生录取等等。

7.按照党委要求抓了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先后有3名同志走上了不同的管理和领导岗位。

三、以身作则,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我始终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能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其它有关廉政规定,克己奉公,防微杜渐;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没有不廉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任现职以来,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不够、学习浮躁,工作实践中还没有很好的掌握思想武器;思想上还不够解放,领导艺术和方法还欠缺,处理问题还不够果断;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系班子不健全,工作人员不到位或满足不了需要,一定程度上也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时感觉很累。

鉴于上述不足之处,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所需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领导能力。二是在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同志们负责的态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大胆管理。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经常深入实践,了解并敦促解决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新的一年,我们还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会始终保持一个昂扬振奋、踏实求真的工作状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投身工作,为医学技术系的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出,谢谢大家!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三

1、 日常来访招待

2、 商务宴请接待:

1、 一般业务会谈

2、 合作洽谈会议

会谈前准备好领导需要的会谈资料,尽可能详细,随身备好领带名片

提前检查会议室的安排布置,通风设备,电源设备,供水设备等

做好会谈人员的接待工作,如接待人员安排,联系方式,接待车牌号等

会谈进行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拟写会议纪要及报道,督促会议决议的完成实施。若要更该会议地点,应提前确认好各个场地设施的布置及设备情况了,出会议室时迅速关好门,在领导左前方引导领导去下一个会议地点(或参观地点)

3、 重要会议

做好会议接待工作:包括会议接待计划及财务清单的拟写,行程的安排,酒店饭店的预定,预计可能的突发状况的应急方案,检查工作细目表等,计划制定后提前与参会人员沟通核实,确定行程计划的安排。(补充细节) 会议资料的准备(补充资料) 会后工作(补充资料)

1、 与领导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了解领导所在进行的工作,尽可能全面的为领导的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料(如科技能源,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最新信息)

2、 与商务接待及日常工作相关的信息收集。

商务接待方面:收集包括食住行等方面的信息,尽可能全面。

日常工作方面:如通讯录,公司相关资料等(如公司财务申请报销流程流程)

包括卫生整理,工作汇报等 五、提醒备忘事宜

如接待外宾是,提前告知各国风俗习惯。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四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历,能熟练阅读英文文档

2、熟悉linux操作系统

3、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

4、无经验者,公司提供免费培训。

职位2: 销售经理 销售 销售助理

1、不限学历 注重能力

2、开拓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进取心强

3、喜欢从事电子商务销售工作

4、无经验者,公司提供免费培训。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地 址:

应聘者携带简历于周一至周五上午直接来公司面试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五

1、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xx大精神,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民兵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高举旗帜,铸牢军魂,走在前列,作为一年来我镇民兵政治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扎实有效地完成这个任务,根据形势变化,我们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教育、刊授教育和分散学习等多种形式来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并把这个任务始终贯穿于“四课”教育之中,力求通过政治教育来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觉悟,做到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民兵良好形象。

2、扎实开展国防教育。一年来,武装部利用镇党委干部春训班、镇、村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民兵点验、国防教育赶集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了国防教育。

1、加强民兵干部队伍建设。多数村民兵营长是一兼多职,且年龄偏大,平时任务多,担子重,责任大。如何教育民兵营长工作上弹好钢琴,统筹兼顾,服从大局,搞好民兵本职工作,是新形势下民兵工作与时俱进的一个新课题。为加强新形势下民兵干部队伍建设,今年镇武装部制定落实了民兵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分发至各村民兵营。各村民兵营按照细则开展工作,力图强化民兵干部的责任意识、命令意识、竞争意识,为做好民兵营工作指引了道路。

2、加强了民兵阵地建设。按照人武部党委要求和镇武装工作计划,完善了井楠村、杨饭店村、大林村、施集社区、龙蟠村、河东村六个村的民兵营阵地建设。按照“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有资料柜、有图表、有民兵活动场所、有旗帜”的“六有”标准抓好落实,让广大民兵有了家的感觉,找到了家的归宿。

3、加强民兵整组工作。根据人武部的要求,为了保证基干民兵队伍纯洁可靠,整体素质提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镇武装部多次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兵整组工作,安排武装部长在党政班子会议上进行传达贯彻,并多次召开民兵营长会议布置落实整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了整组宣传教育、出入转队、合理编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汇集民兵工作各种资料,总结经验等民兵整组工作。这次民兵整组工作基本情况:基干民兵编制数xxx人,按专业任务分为步兵x连xx人,情报侦察连xx人,其中含xx名森林防火分队;男性xxx人,女性x人,退伍军人xx人,经过训练人员xx人,专业对口人员xx人;大专以上x人,高中xx人,初中142人,党员37人,团员xxx人,平均年龄26周岁,入队xx人,转队xx人,普通民兵营xx个,普通民兵xxxx人。

4、积极参训。xx年4月份按照区人武部的统一要求,带领部分基干民兵参加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集训,在训练期间,参训人员严守纪律、刻苦训练、熟悉和掌握了单兵应具备的军事素质,在训练考评中,所有参训人员全部合格,并得到了区人武部的表扬。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六

1、改善办学条件,打造特色校园。教育办根据各校实际,因地制宜改善办学条件。启动南阳邑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阳邑小学、邑东幼儿园、邑西、邑北、盘交、柏林、北丛井7所学校楼顶做防水5000多平米;投资10万余元为南西井学校购置学生课桌凳及宿舍用品;为阳邑小学购置教育配套设施;修缮邑西学校围墙、大门;邑东幼儿园粉刷墙壁、购置玩具及教学用品;北丛井学校对校园进行了硬化;土岭学校修缮厕所。与此同时,各校因校制宜,深入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特色,努力构建德育文化、环境文化、活动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南西井学校的学园、乐园、家园式的“三园式”管理已成为农村寄宿制小学的典范,柏林学校的魅力校园,龙务和阳邑小学的经典诵读,南丛井学校的墨香校园已初步形成了特色。

2、推进布局调整,优质、均衡办学。今年按照市局整体规划,在暑假配合四中完成了阳邑镇中学和四中的合并,顺利撤并阳邑东街、西街和北街三所小学,完成了阳邑中心小学的组建,建成阳邑中心幼儿园和南丛井幼儿园。南北西井小学合并打破坚冰,本着学生自愿、家长满意的原则,目前北西井中高年级有40多名学生在南西井中心小学就读。形成“一所中学、六所中心小学、两所独立幼儿园”的全新格局,中心校的示范作用得到真正发挥,教育布局更加优质、合理,满足了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要求。同时,各校积极探索学校布局调整后的管理工作,促使布局调整后的优势日益彰显。

3、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以“三师”、“三名”活动为抓手,着力提升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专业化成长。1、抓学习、提技能。全镇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说讲评、观摩名师课堂实录、诊断课堂、教学评估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教师广泛开展三笔字、简笔画、课件制作、演讲赛等为内容的基本功比赛和“暑假我与图书同行”等活动,促进了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2、抓师德,强作风。以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深入开展“三师”“十个一”等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充满爱心、忠诚事业、以身作则、行为世范,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形成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良好风气。3、抓交流、增见识。先后组织100多人次到濮阳四中、许衡中学、杜郎口中学、子路小学等外地名校学习,开阔视野,邀请濮阳四中孙石锁校长到我镇做学术报告,对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诊断和指导,大大提升了校长、教师队伍管理及教学能力。4、抓课改、促成长。大力实施新课程及课堂教学改革,以“双领”为教学着力点,构建起集体备课、通案引领;骨干示范、课堂实践;二次备课、优案领先的双领工作机制。北西井中学转变课堂教与学模式,落实自主、合作、探究的“三段式”教学法,在课堂上做到了教师精讲、少讲,学生自学、多练。小学课堂教学也体现以学生为主的原则,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愉快教学、情景教学、合作学习等教学法在课堂上广为应用,我镇小学语文教学的“四四模式”和柏林学校的“三五五”教学模式就是很好的例子。5、抓活动、增才干。用高密度高质量的活动引领教学,让教师参与其中,在活动中增长才干。6、抓行风、树形象。把“纠风、正己、树形象”作为行风工作重点,结合市局“创先争优”工作要求,坚持“教育即服务”的理念,在全镇深入开展社会评学校、教师评校长、学生评教师活动,设立学校接待日、课堂开放日,认真采纳社会各界对学校常规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建议,不断提升办学效益;推行一线工作法,教育办全体坚持每周在学校工作两天,听课不少于3节,学校校长必须任课听课,深入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7、抓评价、激活力。制订了《阳邑镇教育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推行“过程+质量”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对教师实行客观、公正评价;本着“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出台了《阳邑镇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用机制和评价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8、抓平台、提名气。在市“三名”评选的基础上,本学期我镇组织开展了“十佳师德标兵”、“十佳技能标兵”、 “十佳管理标兵”、“二十佳教学能手”50佳评选活动和“小学班主任论坛”活动,以此为平台,打造出一支管理科学、作风一流、业务精湛、精干高效的教育团队。

4、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我镇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教学管理,细化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诸如课堂教学、备课、作业、辅导学生等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夯实教育质量提升基础。今年我镇中考再创佳绩,51名学生进入全市前一千名,高中上线159人,上线人数在全市乡镇系列领先,中考五率综合得分位居乡镇系列第二,刘江华、陈素刚等8名教师受到市教育局奖励。小学教育质量大幅提升,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分别比去年提高5、7、8个百分点。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和艺术活动。组织举办春季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在我市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上取得佳绩;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11月底又启动冬季长跑运动。各校纷纷举办艺术节、书画周、文艺演出周、红歌会、读书月、手工作品展等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5、狠抓教学常规,整体提升管理水平。全镇进一步强化了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教育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努力深化内部管理“五制”改革,大力推行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等,构建起提高教育质量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学校管理围绕“树形象、提质量”的中心,“增效减负抓活动”的主线开展。一是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全开足开好课程。实行“三级课程”管理。二是贯彻“德育为首”的原则,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搞好警校共建,建立家访制度,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形成特色。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各项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普通话、太极拳和书法进校园,在全镇实施大课间小课堂,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南阳邑以师生共同成长为抓手,南丛井以构建墨香校园为依托,龙务和邑东以开展经典诵读为特色,柏林以活力校园为主题,南西井则抓住寄宿制学校管理的难点,以爱育爱,把学校变作孩子轻松的学园、温馨的家园、成长的乐园。北西井学校实施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中学总结形成“22233”管理模式。一月份,中学成功举办武安市“减轻课业负担、构建高效课堂”现场会,经验在全市推广。

6、结合当地实际,搞好成人教育。我镇成人学校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建设实际,本着“面向市场、着眼就业”的原则,优化专业设置,创新办学体制,加强与职教中心、普阳钢铁的深度合作,开设种植、养殖、企业管理、炼钢、计算机等专业,大力培养各种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各类培训人数突破500人次,效果良好。此外,扎实搞好河北省“双带”培训工程,教育办校长负总责、成人学校校长主抓,提供优质学习场所,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等工作,加强考勤、作业、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障了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7、优化环境,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学生的“两免一补”,对学校财物实行“收支一条线”管理,实行校务公开。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解决住校生的吃、住、行、学问题,确保了学生“进得来、留得住”。三是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在原有基础上,新建阳邑中心幼儿园和南丛井独立幼儿园,阳邑中心幼儿园粉刷了墙壁,购置了大型玩具,办园条件明显改观;全镇在园幼儿人数逐年递增,3-5周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四是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办学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日周月”等系列活动,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教育办、学校、教师、家长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细化责任,形成了“人人抓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教育氛围,实现了全年安全“零事故”目标。五是做好法制he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年,我镇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教育局重点工作和全市教育发展目标,结合我镇实际,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推进素质教育,凝神聚力谋发展,夯实基础再创业,不断巩固我镇在全市的领先地位,用2至3年时间把阳邑打造成武安市一流教育强镇。

1、名校突破战略。鼓励各校出特色、提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充分发挥阳邑小学、南西井小学、北西井学校、邑东幼儿园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等方面的优势,争取名校突破。找准定位、创新理念、夯实措施,争取用2至3年时间,将以上学校建成武安市一流学校(幼儿园),立足长远,在邯郸市找位置,向河北省农村学校第一梯队目标迈进。

2、质量提升战略。树立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质量关,以人为本,以生为本,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一是以素质教育为抓手,坚持“幼儿抓习惯、小学抓活动、初中抓基础”的教育理念,将“双爱好”“十个一”“六爱塑魂”等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二是强化课堂常规管理,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力。三是质量检测规范化。组织好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质量检测,从检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改进教学。把好中考和通考关,北西井学校要周密制定初中学段、学科教学计划,精打细算每一天,抓实教学各个环节,时刻关注中考导向,夯实学生基础,打好中考战役。小学认真落实“四清”,高度重视各年级的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

3、队伍建设带动战略。大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管理科学、作风一流、业务精湛、精干高效的教育团队。一是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正面引导,树立典型。狠抓教师业务提高,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发挥“三名”和“五十佳”的骨干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校长听任课制度,要求校长深入一线,在一线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努力创设互相学习、互相观摩、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定期举办校长论坛,在交流讨论中整体提高校长的能力。三是落实奖惩,全面促进。将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教师培训、课堂教学等纳入对学校、教师日常考核范畴,建立长效激励评价机制,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4、管理机制战略。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特点。坚持教育办为学校服务、学校为教师服务、教师为学生服务的理念,多元搭建交流平台和施展才能的舞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突出“科学+人文”的原则,加强对课堂教学、备课、作业、辅导学生、教学评估、基本技能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强化财务、后勤、安全、考核评价等管理机制,深化教育内部体制改革,以规范精细化管理,带动全镇学校共同进步、提高,形成一批管理特色鲜明的学校。

5、教研核心竞争战略。围绕“学生主动、课堂互动、教师个性、教学开放”的要求,立足课堂,从学校和教师的工作实际出发,从教学中的问题入手,确立实际有效的教研课题,以教科研提升教师能力。全面落实课改精神,实现教师在教学任务上从教书向教书育人转变;在教学方法上从注重教法向教法与学法指导同步转变;在教学评价上从终结性评价向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重转变。深入推广北西井学校的“三段式”教学法、柏林学校的“三五五”教学管理模式和小学语文“四四”教学模式,认真搞好课题研究,召开市级小学高效课堂现场会,以教研为核心促进全镇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6、内涵发展、特色办学战略。在新学年,各校要因校制宜,进一步深入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特色,努力构建德育文化、环境文化、活动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打造阳邑教育品牌。

7、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布局调整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实行学区一体化管理。完成南阳邑学校校安工程,启动南丛井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大中心校教育投入,实现仪器、图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上档晋级,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硬件支持。二是强化学校软实力的均衡发展,加强学校横向交流。阳邑小学和北西井学校、柏林学校和南西井学校结成联盟校,教学点和中心校实行“捆绑”考核,形成强强联手、强弱联萌的良好态势,联萌校教师定向、互助交流,以求实现学校的共同发展,达到共赢。

8、高标迎检、整体领先战略。全面做好河北省第二轮教育督导迎检工作,要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迎评工作作为学校的阶段性中心工作;抓住重点、明确职责,将迎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大投入、营造环境,提高迎评工作水平;高标定位、查漏补缺,完善迎评档案管理;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提升迎评工作质量,高标准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通过达标验收,全面提升我镇的办学水平和知名度,使阳邑镇成为武安市农村教育的领跑者。

网招工作总结 互联网招聘文案篇七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限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以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经国家或行业的质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交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 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在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制。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制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吏。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 、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 ,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该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 ,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于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报告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者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的处理。

34.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工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该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报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交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程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 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权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 .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 (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组成

2、 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开通时间和要求: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守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内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情况: 。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19、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范、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同通用条款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7.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

40.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投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

41.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但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的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

42.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

43.补充条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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