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QJ墨客

生产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对于社会和个体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分析和总结已有的生产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以避免重复犯错。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一

公司各部室: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任命同志__为工程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免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职务;。

任命同志__为安全运行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公司安全工作;。

任命同志__为市场开发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客户服务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__公司。

20__年9月24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二

公司各部室: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员工进行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任命为工程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免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职务;

任命为安全运行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公司安全工作;

任命为市场开发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客户服务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_____公司。

20__年6月24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三

尊敬的__先生/女士: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您已被我公司录用,具体岗位为:__部门__岗位,请于20__年__月__日上午九点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现就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您将与公司签订时间为__年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试用期为__月;。

二、您试用期工资为税前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税前__元/月;转正后工资包括岗位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部分,岗位固定工资根据转正后的定岗定级和岗位性质确定,转正后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发放按公司和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到__办公室__处办理手续,联系电话:__;。

1.本通知;。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其他在面试过程中提及的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限18至48周岁外埠女性);。

5.二级以上医院合格的体检报告;。

6.接收工资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或卡。

请您在约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在报到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生效。如您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请致电招聘负责人协商变更报到时间。未经确认的'逾期报到及资料未通过审核者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希望您能在加入__公司后为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做出您的努力,公司为您的发展也会提供广阔的空间,再次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__有限公司。

20__年x月x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四

酒店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现任命如下:

一、任命__为酒店总经理,全面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及人事调配工作。工作汇报对象酒店董事长。

二、任命__为总经理助理,主要分管:房务部、前厅部、营销部、人事部。工作汇报对象总经理。

三、任命__为总经理助理,主要分管:餐饮部、康乐部、娱乐部。

四、以上人事任命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各部门人员必须无理由的.配合和服从以上任命人员的管理工作。

董事长批谁: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五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市场发展的需求、经董事会提名备案、特此批准!

兹任命:__先生兼任__有限公司__市场营销总监;并负责监督督促和推广__在全国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工作。

以上任命书自20__年__月__日日起即开始执行。

通知人:__。

20__年__月__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六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也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经管理层办公会议讨论、商议决定,公司成立营业部门,管理公司原有__合作厅;对以下人员进行新的人事任命,具体如下:

原x部门区域经理__,晋升为公司营业部门经理,负责营业部门的整体运营,策划、采购、新店选址、新店开张筹备。

任命__为营业部门副经理,负责营业厅的__接口工作,政策申请、执行,所有门店的日常后勤工作。

原城区营业厅店长__,调到营业部门,负责营业部的人员培训及产品培训,门店体制起草、修改,任务下达、执行、监管。

以上任命自20__年10月8日起生效,希望以上员工尽快转换角色,继续发挥尽职尽责的精神,努力工作,在新的`岗位上走出一片新的天地。

特此通知!

__。

20__年__月__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七

__先生/小姐:

您好!

您诚意应聘本公司__职位,经初审合格,依本公司员工录用管理规定给予录取,竭诚欢迎您加入本公司行列。有关报到事项如下,敬请参照办理。

一、报到日期:__年__月__日。

地点:无锡市__区__号,__有限公司。

二、携带资料、物品:

(一)录用通知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后退还)。

(三)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一张。

(四)学历证明正本(复印后退还)。

(五)职称证(有职称者)。

(六)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自带饭盆、水杯,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三、按本公司之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__个月,试用薪资__元∕月。

四、以上事项若有疑问或困难,请与本公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__有限公司。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八

您好!

我谨代表务实习生职位,欢迎您的加入,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我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一、职位相关信息:

1、岗位名称:业务实习生部门:业务部。

2、报到日期:20__年x月x日(星期x)早上x时。

3、地点:__________x。

二、报到需携带的资料: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1寸彩色照片。

三、其他说明:

3、您有义务对您的薪资内容保密,不将其告知第三方。

四、以上事项若有疑问或困难,请与人事行政部公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______x联系人:__x电话:1______。

预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愉快、进步!

人事行政部。

20__年月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九

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二、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西藏公司年度安委会精神;总结山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xx年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会人员。

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润滑油负责人及油库站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全体员工。

五、会议报到。

六、有关要求。

1、各参会代表要提前准备好参会服装,机关员工统一着西服,油库站及润滑油负责人统一着蓝色工作服。

2、会议期间,参会的部门负责人要妥善安排好部门工作,确保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

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省属农盐场,局相关单位、各有关科室: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办电〔2021〕44号)和市住建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住建明电〔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规律特点,深入研判应对重大安全风险,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建筑施工方面,要按照《2021年射阳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城镇燃气方面,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居民使用燃气“七个一”专项行动,从用气源头到终端加强全方位安全意识,织密安全防护网,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全面保障供气安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对城市桥梁、市政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易淹易涝片区的改造,汛前及时做好管网清疏、泵站检修,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强排设备,提升应急能力。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市政井盖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窨井盖缺失、井下作业等安全隐患。既有居住房屋方面,加快推进城市、农村房屋危险隐患排查,积极消除c、d级危房安全隐患;加强对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巡检,对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装修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高空抛物等行为的日常巡检和劝阻。同时,我县已进入汛期,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对建筑施工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坚决停止施工,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论证、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并增加实施过程中的检测、巡查频次。对安全生产检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管理、及时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针对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一时间段要求高、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要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针对季节特点,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三要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各镇街,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工信领域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1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我区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陆上油气长输管道、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能源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厦集工信〔2021〕37号)和《2021年集美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集工信[2021]48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指导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区53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油气管道企业及2家热电能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小化工”、“三合一”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曲突徙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服务和会商会议,总结研判,深化集中攻坚。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加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好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合力做好我区工贸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指导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对生产车间、储物仓库、员工宿舍及租质厂房等生产生活场所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厂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粉尘涉爆、铝加工、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3.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促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的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执法监督、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期间管道保护工作,我局将在庆祝活动前联合相关部门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陆上油气管道企业要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各镇街和有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2.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新建管道完工前要实现“零占压”目标,确保不带占压问题投产;老旧管道要加强日常巡线,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成果,发现占压及时清理,严防新增占压;加强对管道周边施工点的巡查,已取得批复的第三方施工,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严密监护。3.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方案,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加密巡护,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护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其他部门,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我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科室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要”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方法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市驻高各单位、企业: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全面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顺利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加之“五一”小长假将至,各类节庆纪念活动较多,群众出行密集,户外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集聚,安全风险防控任务重、压力大。做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节庆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吃透摸准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检查一般化、简单化、程式化、形式化,用最强硬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监管,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节庆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严密防控,确保节庆期间安全稳定。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执法,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庆期间交通安全引导,严厉打击农用车载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和重点施工环节监管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建筑领域非法改造装修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关闭矿、技改矿、生产矿安全监管,部署开展矿山智能化建设改造工作,强化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和“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危化品领域,要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行社、从业人员、旅游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户外活动场所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食品卫生、活动场地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游乐设施及易燃建筑安全风险,加强新兴旅游项目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节庆活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文化旅游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细致做好场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活动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森林草原领域,要认真落实《高台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切实压实防灭火责任,全面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自然灾害领域,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防汛抗旱、山洪防御、地质灾害、防震救灾为重点,织密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网,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灾害隐患治理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消防领域,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企业、“三合一”场所以及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解决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取水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镇消防管理办公室落地运行,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监管。教育、农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节会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邀请专家会诊等方式,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多层级、专业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彻底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隐患酿成事故。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对各镇、各行业领域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力促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节庆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和地震、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备勤值守,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节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零报告制度,“五一”小长假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安全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一

新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新区各工业企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好工业企业在生产、建设、消防等工作督查、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新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研究,我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二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省属农盐场,局相关单位、各有关科室: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办电〔2021〕44号)和市住建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住建明电〔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规律特点,深入研判应对重大安全风险,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建筑施工方面,要按照《2021年射阳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城镇燃气方面,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居民使用燃气“七个一”专项行动,从用气源头到终端加强全方位安全意识,织密安全防护网,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全面保障供气安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对城市桥梁、市政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易淹易涝片区的改造,汛前及时做好管网清疏、泵站检修,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强排设备,提升应急能力。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市政井盖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窨井盖缺失、井下作业等安全隐患。既有居住房屋方面,加快推进城市、农村房屋危险隐患排查,积极消除c、d级危房安全隐患;加强对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巡检,对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装修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高空抛物等行为的日常巡检和劝阻。同时,我县已进入汛期,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对建筑施工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坚决停止施工,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论证、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并增加实施过程中的检测、巡查频次。对安全生产检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管理、及时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针对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一时间段要求高、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要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针对季节特点,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三要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各镇街,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工信领域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1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我区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陆上油气长输管道、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能源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厦集工信〔2021〕37号)和《2021年集美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集工信[2021]48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指导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区53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油气管道企业及2家热电能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小化工”、“三合一”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曲突徙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服务和会商会议,总结研判,深化集中攻坚。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加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好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合力做好我区工贸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指导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对生产车间、储物仓库、员工宿舍及租质厂房等生产生活场所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厂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粉尘涉爆、铝加工、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3.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促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的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执法监督、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期间管道保护工作,我局将在庆祝活动前联合相关部门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陆上油气管道企业要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各镇街和有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2.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新建管道完工前要实现“零占压”目标,确保不带占压问题投产;老旧管道要加强日常巡线,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成果,发现占压及时清理,严防新增占压;加强对管道周边施工点的巡查,已取得批复的第三方施工,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严密监护。3.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方案,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加密巡护,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护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其他部门,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我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科室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要”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方法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市镇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市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亚江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田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达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罗自荣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治国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姜庆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月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宏伟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徐紫然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月同志兼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建工作统筹规划。

2.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了解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工作。

6.执行和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纪委监察办,旗直及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2021年1月5日和2021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市驻高各单位、企业: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全面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顺利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加之“五一”小长假将至,各类节庆纪念活动较多,群众出行密集,户外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集聚,安全风险防控任务重、压力大。做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节庆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吃透摸准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检查一般化、简单化、程式化、形式化,用最强硬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监管,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节庆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严密防控,确保节庆期间安全稳定。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执法,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庆期间交通安全引导,严厉打击农用车载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和重点施工环节监管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建筑领域非法改造装修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关闭矿、技改矿、生产矿安全监管,部署开展矿山智能化建设改造工作,强化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和“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危化品领域,要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行社、从业人员、旅游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户外活动场所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食品卫生、活动场地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游乐设施及易燃建筑安全风险,加强新兴旅游项目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节庆活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文化旅游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细致做好场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活动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森林草原领域,要认真落实《高台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切实压实防灭火责任,全面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自然灾害领域,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防汛抗旱、山洪防御、地质灾害、防震救灾为重点,织密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网,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灾害隐患治理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消防领域,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企业、“三合一”场所以及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解决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取水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镇消防管理办公室落地运行,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监管。教育、农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节会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邀请专家会诊等方式,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多层级、专业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彻底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隐患酿成事故。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对各镇、各行业领域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力促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节庆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和地震、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备勤值守,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节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零报告制度,“五一”小长假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安全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指挥部:

为提升润德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督促子(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经集团研究决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周芳亭、王金霞、刘红;。

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人员;。

子(分)公司、指挥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人员。

1、宣读并下发《“安全建设年”及“安康杯”活动方案及评分标准》。

2、集团与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安排。

4、“四个文件”的学习宣贯方案。

5、办公室介绍关于集团搬家的事宜。

6、董事长讲话。

1、各部门、各单位。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三

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四

该计划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现的方法,即;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镇机关各部门,溪南村、安仁村党委,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会风会纪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体现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全镇干部职工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规定参加各级、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各线条业务需召集镇班子成员或各村、有关单位部署工作,事先要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提倡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主持的大型会议的会前通知、会场布置、材料印制、会议考勤由党政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党政办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会务工作;各线条召集的会议,会前通知、材料印制、讲话稿、会议考勤、会议记录由各线条调配人手自行安排,会场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代签名。参加会议时应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严禁在会议期间玩手机,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会议未结束参会人员一律不得中途退会。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应向会议主办部门说明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场。

会议通知中明确的参会对象,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在收到会议通知当日,向会议召集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获准后向党政办提交书面请假条。

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由镇纪委、镇党政办负责督查会风会纪情况。坚持从严治会,对不履行有关请假程序、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风会纪要求、影响会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镇委、镇政府将以通报的形式,责令检讨整改,对因此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各部门、机关部(室):。

根据集团的研究,调整工作时间,具体调整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从2016年1月6日起,上班时间调整如下。

上班时间是8点30分。

午休时间从11点30分到13点。

工作时间是17点。

工作时间提前9点;

下班时间(春、夏季)下午15点30分。

(秋冬季节)下午15点。

三、轮班制员工交接时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集团最近全面实施员工上班卡工作制度,希望各部门、各部门加强工作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作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切实解决调整后出现的个别问题。鼓励员工用心工作,提高效率,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这个通知。

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各党支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校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坚决做到“两节”期间不收礼,维护风清气正、喜气祥和的节日氛围。

“两节”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要求: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就餐、私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收送节礼、谋取私利;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彩娱乐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外出请示报备、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各乡镇党委,各农场管理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监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局办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务员、选调生借调挂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2.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考试,不得调出乡镇。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帮助工作,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3.《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鄂组发〔2011〕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选调生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两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特殊情况确需调动或借调的,须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两年后参加招录、遴选须取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每人每年参加各个层级招录、遴选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对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借调其他单位的公务员和选调生。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机关应征得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借调机关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梳理,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拟借调人员的初步意见。

2.借调机关书面向组织人事部门呈报借调人员的请示,请示必须充分说明本单位编制数、人员数、借调理由、意向人选以及借调时间。

3.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借调机关人员配备情况和初步人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把关,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借调岗位、借调时间。

4.借调机关填写《干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1),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机关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借调人员原单位反馈。

按照荆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的有关意见,县乡可选派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挂职锻炼干部由各单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统一报县委组织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筛选比较、研究确定。挂职人员统一调配安排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挂职手续。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挂职对象;

3.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批复挂职文件,明确挂职岗位、挂任职务和挂职时间;

4.挂职期满后,挂职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机关负责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见附件3),并归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选调生),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时,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表现和实绩,真实地作出考核评价鉴定,对未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取消录用。

借调、挂职人员在借调、挂职期满后,必须在一周之内返回原单位工作,如超过一周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累计超过三十天未返岗的人员,视为旷工,按公务员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借调、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要真正关心、培养、爱护年轻公务员和选调生,使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基层和一线得到锻炼和培养,为监利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通过多种方式和各种渠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廉洁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公司、电力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网站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同时,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现象,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餐饮消费习惯,树立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新风气。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及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驻委纪检监察组“十五个严禁”和集团公司、电力公司各项纪律要求。特别是要贯彻执行好集团公司“禁酒令”,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两节”期间各部门与各部门、各部门与业务单位、所属各单位之间不准使用公款搞相互宴请,严禁借项目审批、货款结算、工程验收之机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红包,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十五个严禁”: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公司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对不制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持续释放从严执纪、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五

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苏木镇党委、纪委监察办,旗直及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2021年1月5日和2021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市驻高各单位、企业: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全面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顺利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加之“五一”小长假将至,各类节庆纪念活动较多,群众出行密集,户外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集聚,安全风险防控任务重、压力大。做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节庆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吃透摸准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检查一般化、简单化、程式化、形式化,用最强硬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监管,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节庆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严密防控,确保节庆期间安全稳定。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执法,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庆期间交通安全引导,严厉打击农用车载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和重点施工环节监管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建筑领域非法改造装修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关闭矿、技改矿、生产矿安全监管,部署开展矿山智能化建设改造工作,强化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和“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危化品领域,要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行社、从业人员、旅游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户外活动场所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食品卫生、活动场地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游乐设施及易燃建筑安全风险,加强新兴旅游项目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节庆活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文化旅游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细致做好场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活动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森林草原领域,要认真落实《高台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切实压实防灭火责任,全面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自然灾害领域,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防汛抗旱、山洪防御、地质灾害、防震救灾为重点,织密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网,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灾害隐患治理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消防领域,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企业、“三合一”场所以及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解决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取水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镇消防管理办公室落地运行,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监管。教育、农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节会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邀请专家会诊等方式,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多层级、专业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彻底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隐患酿成事故。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对各镇、各行业领域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力促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节庆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和地震、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备勤值守,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节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零报告制度,“五一”小长假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安全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各镇街,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工信领域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1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我区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陆上油气长输管道、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能源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厦集工信〔2021〕37号)和《2021年集美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集工信[2021]48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指导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区53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油气管道企业及2家热电能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小化工”、“三合一”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曲突徙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服务和会商会议,总结研判,深化集中攻坚。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加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好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合力做好我区工贸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指导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对生产车间、储物仓库、员工宿舍及租质厂房等生产生活场所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厂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粉尘涉爆、铝加工、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3.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促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的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执法监督、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期间管道保护工作,我局将在庆祝活动前联合相关部门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陆上油气管道企业要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各镇街和有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2.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新建管道完工前要实现“零占压”目标,确保不带占压问题投产;老旧管道要加强日常巡线,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成果,发现占压及时清理,严防新增占压;加强对管道周边施工点的巡查,已取得批复的第三方施工,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严密监护。3.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方案,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加密巡护,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护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其他部门,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我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科室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要”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方法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指挥部:

为提升润德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督促子(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经集团研究决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周芳亭、王金霞、刘红;。

子(分)公司、指挥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人员。

1、宣读并下发《“安全建设年”及“安康杯”活动方案及评分标准》。

2、集团与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安排。

4、“四个文件”的学习宣贯方案。

5、办公室介绍关于集团搬家的事宜。

6、董事长讲话。

1、各部门、各单位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并做好会议纪律。

2、各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在6月30日前根据本次会议要求组织本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本单位全员范围内做好本次会议内容的宣贯工作。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在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到簿和会议记录上交集团企管部。

企管部。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市镇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市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亚江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田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达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罗自荣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治国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姜庆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月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宏伟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徐紫然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月同志兼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建工作统筹规划。

2.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了解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工作。

6.执行和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省属农盐场,局相关单位、各有关科室: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办电〔2021〕44号)和市住建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住建明电〔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规律特点,深入研判应对重大安全风险,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建筑施工方面,要按照《2021年射阳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城镇燃气方面,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居民使用燃气“七个一”专项行动,从用气源头到终端加强全方位安全意识,织密安全防护网,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全面保障供气安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对城市桥梁、市政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易淹易涝片区的改造,汛前及时做好管网清疏、泵站检修,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强排设备,提升应急能力。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市政井盖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窨井盖缺失、井下作业等安全隐患。既有居住房屋方面,加快推进城市、农村房屋危险隐患排查,积极消除c、d级危房安全隐患;加强对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巡检,对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装修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高空抛物等行为的日常巡检和劝阻。同时,我县已进入汛期,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区、农盐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对建筑施工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坚决停止施工,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论证、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并增加实施过程中的检测、巡查频次。对安全生产检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管理、及时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针对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一时间段要求高、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要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针对季节特点,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三要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六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疆内外游客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近期,德宏州瑞丽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3月31日省委阮成发书记在瑞丽市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和4月1日州委陈明书记调研麻栗坡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切实扎牢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的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防死守“麻栗坡阵地”,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瑞丽市再次发生疫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紧张起来,提振精神状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和歇歇脚、松口气、无所谓的精神状态,坚决扛起为国守边的政治职责,整合一切资源,竭尽一切所能,守住国门、守住边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做出麻栗坡贡献。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最严实的纪律作风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35名县处级领导、91名县级部门挂包领导、89名乡镇挂钩领导、89名村委会挂钩人员、145名村小组挂钩人员“五级”段长责任,对全县277公里国境线258块界碑实行段长负责制,加强边境管控。各挂钩领导和挂钩人员要种好自己防控的“责任田”、守好自己的防控“阵地”,身体力行深入挂钩点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迅速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和弱项。同时,各乡镇、农场要按辖区群众5—10户签订的《麻栗坡县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展对群众的诚信教育,督促其认真履行管边、守边义务,将边境村寨互联、互防、互控和群众相互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织密扎牢防控网络,构筑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切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链条,全力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紧盯目标任务,确保人员排查和疫苗接种工作实现“两个率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开展对德宏州应对疫情指挥部推送的瑞丽市入麻返麻重点人员排查核实工作,在全州率先实现排查核实清零,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我县。同时,要加大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开展18岁以上目标人群的排查统计、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接种工作。在人员排查统计工作上,各乡镇负责按辖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在排查统计表中一定要注明务工地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和掌握疫苗接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务工所在地接种机构为务工人员接种疫苗;县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和主管行业内人员统计工作。在宣传引导工作上,要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要求,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普知识,提高接种意愿。在组织发动疫苗接种上,要按照分配的疫苗数,有序组织接种,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全州率先实现4月底完成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群的第一剂次疫苗接种,6月底完成第二剂次接种,12月底完成全人群接种目标任务,加快构筑免疫屏障。

四、优化卡点设置,确保防控到位。各乡镇、农场要按照“五个管住”的要求,在现有卡点的基础上,结合便于集中防控实际,优化卡点设置,在人员流动大、易发多发偷越国(边)境和走私案件的重要通道、便道加大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力度和密度,减少人防压力。

五、规范卡点查验工作,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在值守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健康安全,加强对进出卡点人员、车辆的信息检查和登记,做到测体温、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卡)验码(卡)全覆盖,确保来路清、去向明。对于查堵的境外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和乡镇指挥部,由所在地指挥部通知当地卫生医疗机构采取闭环管理措施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4次核酸检测,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4次核酸检测结果任何1次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隔离治疗转为阴性后,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黄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检查是否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有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红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2次核酸检测任何一次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农场要加强对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查验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卡点查验工作,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六、进一步修改完善封闭管控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县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麻栗坡县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封县预案,并指导各乡镇修改完善或制定封乡(镇)、封村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大督查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县疫情指挥部督查组要整合各方督查力量,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坚决破解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传播和蔓延,疫苗接种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全体**干部和录用人员:。

请严格按照新的工作时间上班。

我在这里通知你。

**村委会。

201*年**月**日。

集团各部门、机关部(室):。

根据集团的研究,调整工作时间,具体调整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从2016年1月6日起,上班时间调整如下。

上班时间是8点30分。

午休时间从11点30分到13点。

工作时间是17点。

工作时间提前9点;

下班时间(春、夏季)下午15点30分。

(秋冬季节)下午15点。

三、轮班制员工交接时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集团最近全面实施员工上班卡工作制度,希望各部门、各部门加强工作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作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切实解决调整后出现的个别问题。鼓励员工用心工作,提高效率,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这个通知。

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各乡镇党委,各农场管理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监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局办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务员、选调生借调挂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2.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考试,不得调出乡镇。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帮助工作,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3.《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鄂组发〔2011〕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选调生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两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特殊情况确需调动或借调的,须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两年后参加招录、遴选须取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每人每年参加各个层级招录、遴选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对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借调其他单位的公务员和选调生。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机关应征得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借调机关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梳理,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拟借调人员的初步意见。

2.借调机关书面向组织人事部门呈报借调人员的请示,请示必须充分说明本单位编制数、人员数、借调理由、意向人选以及借调时间。

3.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借调机关人员配备情况和初步人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把关,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借调岗位、借调时间。

4.借调机关填写《干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1),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机关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借调人员原单位反馈。

按照荆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的有关意见,县乡可选派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挂职锻炼干部由各单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统一报县委组织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筛选比较、研究确定。挂职人员统一调配安排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挂职手续。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挂职对象;

3.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批复挂职文件,明确挂职岗位、挂任职务和挂职时间;

4.挂职期满后,挂职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机关负责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见附件3),并归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选调生),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时,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表现和实绩,真实地作出考核评价鉴定,对未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取消录用。

借调、挂职人员在借调、挂职期满后,必须在一周之内返回原单位工作,如超过一周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累计超过三十天未返岗的人员,视为旷工,按公务员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借调、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要真正关心、培养、爱护年轻公务员和选调生,使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基层和一线得到锻炼和培养,为监利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优秀成立安全生产部的通知(模板17篇)篇十七

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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