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4-09-10 作者:笔舞

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需求和目标,进而进行有效的资源分配和利用。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计划书,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思路。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一

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健康口腔行动,结合当前中国居民口腔健康状况和口腔卫生工作现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资源,以提高群众口腔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技能培养为基础,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为手段,以完善口腔卫生服务体系为支撑,全面提升我国口腔健康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行动目标。到20xx年,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口腔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口腔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到20xx年,健康口腔社会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一)口腔健康行为普及行动。

1.加强口腔健康教育。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国内大专院校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编制与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口腔医务工作者、口腔专业学生、中小学教师等群体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教育。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2.开展“减糖”专项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向居民传授健康食品选择和健康烹饪技巧,鼓励企业进行“低糖”或者“无糖”的声称,提高消费者正确认读食品营养标签添加糖的`能力。

3.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严格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二)口腔健康管理优化行动。

1.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强化家长是孩子口腔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口腔专业机构的协同作用,预防和减少乳牙龋病的发生。

2.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服务。动态调整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覆盖范围,中央财政新增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干预模式。积极探索以防治效果为考核指标的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作为民生工程,在有条件地区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

3.中青年(职业)人群口腔健康管理。以维护牙周健康为重点,推广使用保健牙刷、含氟牙膏、牙线等口腔保健用品,推动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倡导定期接受口腔健康检查、预防性口腔洁治、早期治疗等口腔疾病防治服务。

4.老年人口腔健康管理。倡导老年人关注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的关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加强口腔健康管理,积极开展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

(三)口腔健康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口腔专科医联体建设,规范口腔疾病诊疗行为。充分发挥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在口腔疾病防治中的技术指导作用,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积极发展口腔疾病防治所等防治结合型专业机构,引导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专业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口腔疾病防治和口腔护理等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加大对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植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在职在岗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和规范口腔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口腔健康人才合理流动,创新人才配置机制。

3.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将口腔健康内容纳入现有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信息的收集和调查,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有效评价防治措施效果和成本效益。建立口腔健康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口腔健康基本状况和防治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发布。

(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居民口腔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

2.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聚焦口腔科技发展和临床重大需求,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快种植体、生物3d打印等口腔高端器械材料国产化进程,压缩口腔高值耗材价格空间。推动前沿口腔防治技术发展,突破关键技术,加快适宜技术和创新产品遴选、转化和应用。支持地方打造医教研产融合产业基地,鼓励健康产业集群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健康口腔工作,完善协调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制订本地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各方资源,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健康口腔行动保障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口腔健康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口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倡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口腔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口腔卫生国际合作研究。积极与世界牙科联盟等国际口腔健康组织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展现中国口腔卫生工作成效,合理利用国际资源,提升我国口腔卫生服务水平。

(四)加强效果评估。各省份要制订健康口腔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开展过程与效果评价,对口腔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口腔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二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健康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健康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健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健康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三

9月20日是全国爱牙日,今年爱牙日的'主题是“健康口腔,幸福家庭;呵护孩子,爱护龋齿”。为塑造“随时护齿、从我做起”的观念,从而进一步普及青少年口腔健康知识,推动学校少年儿童口腔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爱牙活动方案。

20xx年9月15—25日

“预防龋齿”

1、9月19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珍爱我们的牙齿。

2、9月20日午间时间全校播放爱牙知识短片,向全校师生宣传护齿知识。

3、在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墙上专设爱护牙齿的展板。

4、向一年级学生下发含氟牙膏,上一节爱牙基础知识普及课。

5、向学生家长下发爱牙宣传资料。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茜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0—2025年)》,活跃我市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办第xx届茜市老年人运动会,请按各单项比赛的要求,积极组织队伍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三、参赛单位:各镇(街道办)、市直和驻市各单位。

四、比赛项目:门球、太极拳(剑)、柔力球、毽球、乒乓球、健身气功、广场舞、国标舞、歌咏、曲艺、象棋、书法。

五、比赛时间、地点:10月16日至10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行(各项比赛时间和地点,按各单项比赛规程执行)。

六、参赛办法: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证明),并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险以及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2、参赛年龄:按各项比赛规程执行。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4、比赛项目,以单位组队,也可自由组队,但同一项目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五

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技能,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府办发〔20**〕20号)和《永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永乐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通字〔20**〕1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促进区”工作,通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营造“家家健康,人人幸福”的氛围。

通过健康家庭评选工作,创建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健康家庭典型,健康村“健康家庭”评选户数达总户数的20%以上,组织评选“健康示范家庭”6户。

成立永乐乡健康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严明(乡党委书记)。

郝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杜礼梅(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邓忠全(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龙光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马荣(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兰祥(乡科宣中心主任)。

黄桂珠(乡计生办负责人)。

龚道祥(水塘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黄桂珠同志负责健康家庭评选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

(一)时间:20**年4月至5月。

(二)活动范围:水塘村。

(一)宣传启动、申报和推荐阶段(4月22日-5月1日)。

1、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广泛宣传健康家庭评选的目的、意义,扩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2、申报方式,申报家庭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

3、推荐方式:(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2)家庭自荐,凡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可以自行向村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6日-5月15日)。

1.严格按照《南明区“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附件1),对申报的家庭进行初评,初评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无疑后,将《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南明区社区健康家庭事迹材料》上报到乡。

2.乡健康家庭评选办公室根据村级评选情况,评选出6户健康家庭示范户,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汇总表》(附件3)《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名单登记表》(附件4),报送至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命名健康家庭(5月16日-5月31日)。

1.对照“健康家庭”评选标准,由村提出健康家庭初步名单,综合各种方式推选出健康家庭,并进行结果公示。

2.对评选出的健康家庭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健康家庭”示范户进行表彰。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抓好做实,根据“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组织辖区村民积极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以“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为抓手,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如led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和引导广大村民了解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积极培育、挖掘、提炼各类健康家庭的先进事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有力。开展活动要经常,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家庭参与面广,以点带面,推动“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六

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乌鲁木齐市卫生保健所将为我校初一年级至高二年级的学生,开展为期5天的健康体检工作。应市卫生保健所《关于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体检前我校需做好以下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体检安排在校乒乓球馆进行,体检前的场地的卫生打扫及布置由医务室工作人进行安排,场地内要求明确贴好内科、视力、五官、外科、验表及出入口等标识。

2、为了有一个良好安全的体检环境,4月10日由总务将体检场地彻底进行消毒(因为10号体检器具就要全部到位)。体检期间的消毒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3、场地内的乒乓球案子,需与体育组进行沟通协调,在体育组的指导下进行摆放。体检所需的课桌椅由总务进行安排配备。

2、初一到高二五个年级每个年级组安排一名负责老师,负责协助维持本年级秩序及调班,各年级负责人如下: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3、保卫处负责保障学生体检过程中的安全;

4、体检过程中班主任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必须全程跟班;

5、体检项目共计四大项,分别由德育室工作人员全程负责:

内科:

五官:

眼科:

外科:

4月10日联系车辆到前一所检学校运体检设备,4月17日体检完毕后我校车辆负责将体检设备运送到下一所学校。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积极贯彻“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在我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学奥运精神,做阳光少年。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1、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实施小组:

组长:**。

组员:体育教师、班主任。

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以及培养团结、合作、坚强、献身和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

3、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保证学生在每天能到室外去,保证能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

4、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班级给予加分,以唤起全体老师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5、建立学校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氛围,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通过学校体育活动,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一)、时间与内容:

1、早晨8:00——8:30全体学生举行晨跑与广播操。

2、中午1:00————1:30各年级分级段举行体育技能训练。

(二)、方法:

1、体育课由专职的体育教师上课,晨练和中午活动全体老师全面参与组织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锻炼的技术与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乐趣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2、每年除了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外,还举行跳绳、踢毽子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参与到体育活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通过体育节,展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活动效果。同时,积极抓紧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自己付出的汗水。

3、及时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成果,组织新颖活泼的活动,积极锻炼,学会生活。开展学校“阳光班级”、“阳光少年”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春、奥运、健康”氛围,使全体师生确立终身体育的思想,使每位师生活动体育运动的乐趣,提高体育活动的学习能力,促进全体师生的健康发展。

(三)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课改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体育特色学校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

2、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

1、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完善场馆设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2、建立健全体育教师的考核制度,不断促进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的提高》。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八

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文明行医,多年来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行医30多年来,从未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曾多次受到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多年来,该同志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作风扎实,为人处事公道正派。工作中,时刻以医院利益为重,顾全大局。自觉抵制医药贿赂,拒收红包,用良好的医德和精湛的技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该同志在工作中勤于钻研,刻苦学习,大量阅读业务杂志和书刊,多次到xxx医学院、xx等地进修、参观、学习,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提高了诊疗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病。

对急、慢性牙髓炎、根尖炎,采用xxxx治疗法,治愈率达98%,减少了患者的复诊率,给路途远的患者带来了方便。

针对冠根劈折的患牙,传统上都是建议拔除,她采用xxx保留了患牙,成功率达到97%,使患者免除拔牙之痛。

对于可保留的残根,引进新材料新技术,xxx保留了该牙根,恢复其正常的咀嚼功能。

她多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20xx年,由她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xxxxx"荣获xxxx科技进步二等奖。

她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无论贫穷富贵、邋遢整洁,从来都是一视同仁。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坚持以服务医务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救死扶伤的原则,做到无私奉献,无怨无悔,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认可。

其实像这样的来信,她不知收到过多少,还有的患者为了表示感谢坚持要请她吃饭或送她礼物等,都被她坚决拒绝了,她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医生,能为病人解除痛苦是我的职责,我只是和我的同事们一样,做了作为一个医生医院儿科主任先进事迹材料该做的事情!"。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九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3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前实现小康社会健康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主题,利用3年时间,落实综合防病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发动社会参与,促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山东”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6年,我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5‰以下。具体任务是:

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成年男性吸烟率降至50%以下,成年女性吸烟率降至2%以下。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日以下。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率达到100%,肥胖率低于8%,龋齿患病率降低10个百分点。

3.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城乡居民健康人群《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普遍建设相应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6万人。

4.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10个,省级卫生乡镇(县城)100个、省级卫生村(社区)500个、省级卫生单位600个。

5.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

6.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传染病监测与处置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暴发疫情处置率达到100%。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9%以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市为单位至少创建1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人群死因与肿瘤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县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4‰,规范管理率达到80%。

8.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和重点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95%,农村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抓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达标工作。基本药物抽验和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抗菌药物及静注使用比降至50%以下。

二、行动内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广泛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各类媒体设立卫生健康栏目,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和车载电视等媒介,面向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刊播(登)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等,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2.继续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广泛举办生理、心理、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等知识讲座,向广大居民发放健康知识手册,让广大居民知晓掌握健康生活方式、卫生防病、膳食营养等健康知识和各类突发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自救措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规范健康教育咨询点,组织开展健康咨询和行为干预指导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开辟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建设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基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实施意外伤害干预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开展校园和社区伤害干预行动,减少儿童和老年人跌落、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

1.引导合理膳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家庭厨房为重点,继续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同步开展合理营养干预。鼓励开发减盐食品,开设减盐食品专柜。开展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盐务局负责)。

2.严格控烟禁烟。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3〕19号精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14〕19号)要求,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宣传,加强对商店(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创建健康家庭。开展健康家庭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健康家庭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的健康素养,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提倡健康家庭“六个一”行动,即每户拥有1份健康读物、每周至少清理1次居室内外卫生、每天至少1顿减盐健康营养餐、每人掌握1项健身技能、每年至少测1次血压、每年至少参与1次“健康山东”相关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4.创建健康校园。落实学生健康保障措施,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对校园传染病和龋齿、肥胖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降低近视眼发生率。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广“快乐十分钟”身体锻炼项目。经常性开展健康主题活动,通过学校向家庭、社区传播健康信息,带动家庭和社会关注健康,提高健康技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全民健身设施覆盖基层为重点,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各类示范健身工程的建设,不断提高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质量。(省体育局负责)。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扩大体育场馆等面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利用率。(省体育局负责)。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活动,推动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健身项目的普及推广。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协会的作用,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省体育局负责)。

4.加大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人人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这一目标,组织开展体育健身项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达标争创活动,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指导服务。(省体育局、省总工会负责)。

(四)卫生城镇创建行动。

1.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加大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省级检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2.加大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向县、乡、村延伸。制定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评审程序、工作制度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过程。强化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管理,严格落实复审工作制度,促进卫生城镇品质提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形成齐抓共管防治大气污染的新格局。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不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省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扎实推进农村改厕进程,消除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流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减少鼠类危害。开展“除四害”先进城镇创建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六)健康关爱行动。

1.老人健康关爱行动。大力发展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养老服务模式。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负责)。

2.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继续开展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儿童营养干预,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儿童疾病综合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对儿童疾病早发现、早转诊、早干预,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七)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1.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积极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质量,规范疫苗购、销、存和使用管理。完善麻疹等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推进重点疾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有效遏制高发态势。针对高血压、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落实有效干预措施。开展慢性病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死因登记报告、肿瘤登记报告和急性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推广癌症高发地区重点癌症筛查适宜技术,开展早期筛查和治疗,提高早期治疗率。推广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的适宜技术,强化综合干预,控制发病率。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普及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培养基层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以慢性病综合防治为重点,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医师与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医师点对点指导关系和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加强精神疾病的康复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设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县(市、区)全部开通心理卫生援助热线。(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比率。深化治理整顿,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预警和控制。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能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倡导食用绿色食品。强化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3.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负责)。

4.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和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管理效能,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5.提高医疗机构和居民的用药科学性。规范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居民科学、正确用药。(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评。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督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13日印发。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十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等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本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积极老龄、健康老龄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健康老龄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4.11岁。制订实施《上海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形成三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布局,服务供给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老龄健康政策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不断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基本实现一定规模(15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均设置医疗机构的目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愿签尽签”。家庭医生“1+1+1”签约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400万,其中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2-6级的失能老年人签约率达到九成。设置家庭病床近8万张,每年服务近80万人次。安宁疗护整体纳入国家试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建成238所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和46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全面推进,惠及老年人近40万人。

“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本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1.55万,占总人口的2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4.9万人,占比16.3%。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纯老化等趋势交织共存,慢性病、常见病患病占比高,且存在多病共存特点,对健康服务、医疗保障等需求持续增加,对整合型健康服务的提供、就医的便捷性也提出较高要求。

本市促进健康老龄化面临的挑战包括:一是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需进一步加强,对需求匹配、优质资源布局、多元供给、效能提升等提出更高要求。二是老年人主动健康意识与能力有待提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全专结合、上下联动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链尚未有效形成,诊疗、康复、护理的服务链条仍不健全,需要构建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四是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照护能力相对较弱,对家庭健康养老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形成更加便捷、更高品质、综合连续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为建设健康上海、打造国际老年友好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发挥政府在促进健康老龄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共建共享,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倡导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共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健康优先,全程服务。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适宜高效、公平可及的全程健康服务。

优质高效,便捷连续。着眼于为老年人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全面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丰富家门口服务体系中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连续的健康服务。

科技赋能,创新发展。主动顺应科技和产业变革大趋势,提升医学科技创新策源力,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应用,提升供给效率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与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老年健康服务质量有效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一)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加快健全健康支撑体系。

1.推进健康老龄化政策协同与融合发展。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在全市建立健全“市区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协作机制,定期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健康老龄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和政策协同。发挥医保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市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加强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促进老龄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基本医疗保障支持。稳步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推进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支持共保体推出“沪惠保”。支持引导形成高效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签约服务费支付机制,促进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做实做细社区健康服务。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断扩大医疗康复、护理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上海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继续深化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市发展实际,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合理确定长护险基金支付水平。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失能老人的关心关爱。积极探索建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第三方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上海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和推动商业保险、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社区健康服务等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支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医疗支付方式及健康保险开发领域的应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风险保障需求,研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产品。通过保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积极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明确的保险产品。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上海银保监局负责)。

(二)强化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

5.完善多元化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格局。拓展老年健康教育阵地,依托上海开放大学、老年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馆以及“金色学堂”等各类频道、广播电视健康栏目等,提高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覆盖范围。强化健康教育咨询点和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推进科普服务配送项目,及时向老年人及家人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丰富老年健康教育服务内涵。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普及“健康骨骼快乐生活”理念,加强预防骨质疏松、防跌倒等健康知识宣教。开展“合理用药·关爱老人”行动。在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合理用药”专题课,在养老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指导。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教育,提升老年人对健康信息的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建设,推进老年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家庭”,提升子女在老年保健、居家护理等方面的意识和技能。(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帮助老年群体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培养老年人主动健康的意识和能力,鼓励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坚持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的监测与自我管理。积极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引导老年人主动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构建“互联网+健康”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模式。加强老年健康政策宣传,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有效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健康自我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健全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8.针对性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三级预防体系,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服务等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疾病的早诊早治和综合干预,推动老年人整合型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均达85%以上。推动老年人失能(智)预防与干预。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对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进行早期干预。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开展老年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等早期筛查。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加强老年口腔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开展口腔预防保健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开展老年视觉、听觉健康促进试点项目,为老年人提供视、听等感觉能力筛查和干预服务。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全方位提升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加强老年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深化推进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0岁及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大力宣传防控知识信息,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指导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志愿者作用,做好社区居家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老年健康管理。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老年人实施分层分类健康管理,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老年人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发挥智慧健康驿站功能,拓宽老年人自我健康检测与获得健康指导渠道。建设老年健康管理信息库,汇集智慧健康驿站自检记录、医疗机构体检和诊疗记录等多方信息,建立连续、综合、动态的老年健康管理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1.加强老年心理关爱服务。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利用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持续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筛查评估,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的甄别能力,畅通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加强老年人看护人员、家属等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关爱和照护知识及技能。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各区(街道、镇)均设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2.改善老年营养状况。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强化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建设,组织制定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和养老服务机构营养健康相关标准,开展老年膳食营养指南的宣传培训。开展为老助餐点健康食堂达标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健康食堂;启动老年肌肉减少症、吞咽障碍等老年人营养风险筛查、评估及营养管理,具备老年人肌少症筛查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占比超过65%,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体医养融合。积极倡导科学健身,提高老年人体质健康水平,形成体医养融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模式。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范畴。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新建一批市民健身步道、益智健身苑点、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社区体育设施,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身、康复、养老等“一站式”运动康养服务。发挥各类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作用,带领更多老年人参与健身,推动老年人体育生活化、健身常态化。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智慧化服务,广泛开展“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帮助老年人掌握健身知识和技能。(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连续性服务为重点,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14.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为引领,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人口导出区域二级综合医院功能转型为康复和长期护理机构。加强优抚医院建设。发展老年医学专科医联体,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远程医疗等形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广多学科合作诊疗模式,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急救(120)分站网络建设。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符合老年人疾病发展规律的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以三级医院康复科为龙头,二级医院或康复医院为枢纽,社区康复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各区按每千人口0.4张配置康复床位,各区至少拥有一家康复医院或200床规模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病区。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各类资源的功能,为疾病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以门诊、上门服务和居家为主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指导服务。建立以智能康复装备为标志的现代康复中心,融合先进科学的康复理念,运用现代康复技术,提升康复服务能级,打造一批以康复为特色专业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让居民享受到“家门口”优质康复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6.推广安宁疗护服务。建设具有区域特点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居家为单位、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源为补充的安宁疗护“五位一体”服务模式。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设安宁疗护床位。建立各类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机构间分工明确、协作紧密、流程清晰、转介顺畅的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建立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安宁疗护学术与科研水平。推动成立上海市安宁疗护协会。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促进安宁疗护培训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广泛传播安宁疗护服务理念,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加强各区安宁疗护中心建设,在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17.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聚焦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应建尽建”。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五优先”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导医等相关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和实际困难,保留线下、人工等传统服务方式,疫情期间持卡/证核验健康码,优化老年人“互联网+就医服务”,实现跨越“数字鸿沟”。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推进老年护理、康复、临床药事、营养、安宁疗护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到2022年,全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并不断提升内涵,形成一批示范性机构和典型经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照护需求。

18.加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管理。优化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与照护计划智能衔接。完善政府督导、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估机构行业管理体系,引导和培育社会化评估机构有序规范发展。推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对各类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确保评估质量。加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队伍建设,完善评估员培训考核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根据老年人疾病特点、自理能力和医疗护理需求,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对接失能老年人迫切需求,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居家,鼓励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以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为基础,长护险服务为补充,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长期照护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护理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价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加强对护理站等长期照护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老年认知障碍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动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标准制定。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实现街镇全覆盖。加强养老机构内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全市护理型床位不低于10.6万张,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达到1.5万张。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医养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2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平台功能,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以“三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建设为抓手,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智慧健康驿站)、“室”(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为网络,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指导标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并增加康复功能。优化家庭医生团队配置,加强对失能、失智、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签约服务。做优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增加服务频次和服务项目覆盖。按照常住人口3‰设立家庭病床,推进针对养老机构内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一定等级且符合建床标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加大流动医疗车、远程医疗技术等应用,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和能级。(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区域医养结合服务能级。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按照服务半径、需求特点等,通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或家庭医生工作室(团队)实现功能覆盖。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技术支撑力度,不断提升区域医养服务能级。深化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机制,探索以项目方式,为在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护人员支付劳务费。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内部建立有序转诊、双向转介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区、示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优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建设,在“区域+专科”四大中医医联体建设中,以老年病为方向,加强中医药诊疗方案下沉和人员培训,通过基层中医骨干人员双聘和医联体内联合门诊建设,推动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间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同质化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和多样化调养服务包。(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3.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具备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中医药人员进养老机构提供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鼓励老年护理机构配备中医诊疗康复等设施设备,加强对老年护理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为老年人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本市家庭医生团队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包,做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提升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获得感和满意率。(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4.加大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加强中医药健康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康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进中医药科普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开展药膳食疗科普、指导等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八)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科技与人才支撑。

25.推进智慧健康为老服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赋能便捷就医、“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推动老年健康管理档案的信息共享和运用,探索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智能评估和健康指导。依托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实施新一轮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紧急救护、智能康复辅具、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远程实时健康监测等信息化服务,为做好老年健康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加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区域中心建设,打造老年健康科研高地。加强重大老年医学问题研究,提高老年医学临床研究水平。加强衰老机制与延缓衰老的基础性研究,系统创制符合国情和大都市特点的衰老及老年健康标准、指标和评定方法。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加快老年疾病研究成果转化。支持研发适合营养不良、肌肉减少症、吞咽障碍等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营养膳食,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医疗和康养结合的产品及技术。(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在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教学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上海开放大学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以及针对老年人群的药学、康复、心理、安宁疗护、中医药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覆盖中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学历教育,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医药等专业中开展老年医学内容的学习,加强老年健康相关复合型人才培养。(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全面加强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与激励。组织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加强老年护理、康复、药学、营养、心理健康、医务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按国家要求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加强老年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营养师等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按国家要求统筹推进老年健康相关职业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的激励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各市级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宣传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意义,共同推进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落实。各区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落实属地责任,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把促进健康老龄化必要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基层能力提升、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加强健康老龄化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健康老龄化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慈善捐助等多元资金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健康老龄化事业,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市老龄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把促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作为评价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内容。完善信息统计和需求反馈机制,组织开展行动方案实施评估工作,建立评价制度,实现对行动方案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的全面检查评估。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十一

副主题:“关爱自己,保护牙周”牙齿健康要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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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1、9月20日将是我国第24个全国"爱牙日",幼儿园活动主题为"健康口腔,幸福家庭"。旨在发挥家庭的优势和作用,提高家庭成员口腔保健意识及对孩子口腔健康的关注程度和能力。

2、班级老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在幼儿牙齿的构成,牙齿的保健等方面给与幼儿知识上的拓展。让幼儿从小养成爱护牙齿、保护牙齿的意识。

1、条幅主题:9.20全国爱牙日主题幼儿园活动。

2、爱护牙齿宣传版面:大厅、宣传栏。

3、幼儿牙齿健康检查表。

1、9月17日——园内创设爱牙日幼儿园活动环境 负责人:xxxx、宣传版面(xxxx)、小眼睛看世界(各班老师)。

2、9月19日7:30——9:00邀请牙科专家在幼儿园内面向家长设咨询台,负责人:xx。

3、9:00以班级为单位开始对幼儿口腔健康检查并填写记录表。

4、9月19日爱牙日班级教育幼儿园活动。

(1)、大班:“拥有健康口腔,笑容和谐美丽“主题绘画。

(2)、中班:结合绘本《牙医怕怕,鳄鱼怕怕》使幼儿认识到保护牙齿的重要性,并做调查表,丰富幼儿认知。

(3)、小班:一起做《刷牙》律动。

5、9月19日下午离园时将《牙齿健康检查表》带回家,将情况反馈给家长。(各班班主任)。

由各级部长协调本级部老师对展板进行收尾工作,将作品进行展示。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十二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0〕32号)。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省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2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4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0-15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30-50个、卫生社区(村)100-150个、卫生户100-1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3年内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县(市、区)城区、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50%以上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30%;2011年、2012年按照国家的要求逐年提高。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到2012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继续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

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2年,全省市、县、镇、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健身站点超过10万个。

二、行动内容。

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召开动员大会。各级爱卫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宣传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卫生、宣传部门牵头,广电、新闻出版、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卫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农业、广电、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各地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卫生部门负责)。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卫生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卫生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铁路等部门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卫生部门负责)。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和督导力度,使其尽快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抓好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单位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加强宠物及流浪动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的垃圾。(卫生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环保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水利、卫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农业部门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区)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农业、质监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卫生部门负责)。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卫生、工商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卫生部门负责)。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倡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财政、卫生部门负责)。

2.加强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卫生部门牵头,妇联、体育、老龄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卫生部门负责)。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鲁发〔2009〕6号)要求,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健康山东行动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和相关广告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第一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第二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第三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确保我局卫生环境整洁、优美,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动我区经济全面进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本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不留空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确保环境区卫生整洁、干净、达标的同时,与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小组复审的正式考核。

1、领导重视爱国卫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爱卫工作会议,对本单位爱卫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保障经费投入。通过自查、检查、督办和考核相结合,抓好单位的创卫达标复审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2、认真宣传,营造浓厚的卫生城复审氛围,通过举办爱国卫生职工培训及其它创卫知识宣传,使水利系统爱卫知识知晓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积极完成区爱卫办、复审办下达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区爱卫办、创卫办督查督办的各项爱卫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率达到100%。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单位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水利系统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的正式考核。

1、爱卫组织健全,水利系统爱卫组织由主要领导人负责。有创卫活动、爱卫活动、病媒活动、控烟活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网络,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2、有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爱国卫生月活动有方案、有内容、有成效,爱国卫生文件、资料收集整齐并装订成册,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卫生分片包干,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周末卫生劳动制度和禁烟制度。

3、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将卫生工作纳入奖惩评比条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单位积极参与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无吸烟单位。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经常更换,其中有控烟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完整的.活动纪录。

2、职工健康知识入户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公共场所有醒目、固定禁烟标志。

1、环卫设施配套、完好,道路平整硬化,排水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良好,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无暴露垃圾、无露天闲置积水容器,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区内排水系统完整,“三废”处理达标,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综合防制措施落实,积极开展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工作,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有效防止使用违禁鼠药。有健全的鼠情、蟑情报告制度,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以“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健康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的自觉性,努力创建无烟单位,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优质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汇总14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市上下,再用2年的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抓好“15项指标、8项行动、4项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2年内全市力争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卫生镇(街道)1个;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15个、卫生镇3-5个、卫生村15-20个,创建市级卫生单位40-50个、无烟单位5-10个,创建市级卫生模范镇3-5个、卫生模范村40-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达标率为75%,城镇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率80%以上,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20%,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70%以上。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2年内解决4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规模化供水率达到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区市、2012年实现100%的街道(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4%。

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配套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对相关机构、药械及广告的监管。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2年内无烟单位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0%、30%,2011年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657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

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85%以上。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2011-201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保持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1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数的47.5%、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达到14000人,2012年分别达到50%、2.2平方米和15000人。

二、行动内容。

实施“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广泛动员部署。市及各区市爱卫会要采取适当形式,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健康行动。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工作简报、网络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各区市工作经验。建立爱国卫生网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卫生防病知识,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行动深入开展。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委、青岛报业集团等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创建市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镇。

(市卫生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教育基地”、“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及其他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地点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

(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铁路部门配合)。

8.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作坊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其开展职业卫生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引导职工加强劳动防护,有效预防有害、有毒物质的侵害。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等行业管理部门配合)。

9.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大力宣传既俭约、环保,又卫生、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加强锻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保持愉快心情,提高健康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搞好节能控污,提倡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减少生活垃圾,促进环境改善。

(市卫生局牵头,市体育局、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10.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

(市卫生局牵头,市文明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大力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街道)创建和巩固发展成果工作。加大申报城市、镇(街道)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抓好现有国家、省级卫生城市、镇(街道)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深入开展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复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市爱卫办牵头,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

(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大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治理保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和景点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环境;加强流浪动物管理和宠物防疫。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及铁路、民航、各区市政府等部门配合)。

3.深化楼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活动,在巩固近几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院为重点,加强管理、提升档次、树立榜样、推进工作。

(市爱卫办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4.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与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与卫生死角。

(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配合)。

5.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除按规定建设绿化配套绿地外,并应建设防护林带,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

(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设施、队伍和制度三项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

(市农委、市畜牧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市处理模式。(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农委、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重点加强灭蟑知识宣传,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推动病媒消杀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单位及居民用药安全有效。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卫生局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市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市卫生局、工商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市及区市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强传染病防控。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慢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

(市卫生局牵头,市妇联、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各区市政府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体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6.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与特色,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进一步加强养生保健基地(治未病中心)、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膏方服务示范单位、药膳特色餐厅建设,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需求。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和《山东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

(市体育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建立并举办市、区市、镇三级全民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以各级全民运动会为总抓手,扶持资助品牌赛事和区域性健身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实施“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相关广告的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监测、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和病媒生物防制。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在抓好行动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明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市级以上卫生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着作用,率先达到有关指标。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各部门、单位要将以上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五)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一是检查监督,建立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既要及时宣传各部门、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也要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开展群众监督,公开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电话。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和有关部门。三是舆论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促进一些托而不决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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