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一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均在年级前20%。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二
导读: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100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附件,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xzxbm
2.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学审核并盖章);
(3)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时间截至2017年5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校将对报考考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候选考生。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和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类)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不调配至所在省其他批次录取,仅作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调入其他高校专项招生生源较好的省份完成该专项招生录取。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校专项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高校专项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 | 免费师范 |
英语 | 文史 | 免费师范 |
历史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物理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化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生物科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地理科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 | 文史 | 非师范 |
历史学类 [含历史学(创新实验班)、文物与博物馆学、古典文献学] | 文史 | 非师范 |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非师范 |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 理工 | 非师范 |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非师范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非师范 |
1.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
2.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文史或理工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理工 |
英语(师范类) | 文史或理工 |
历史学(师范类) | 文史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文史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文史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理工 |
物理学(师范类) | 理工 |
化学(师范类) | 理工 |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不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技术);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网上报名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xzxbm),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3.初审及确定考核名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作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gxzxbm)。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核
学校在2017年6月中旬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及对所填报专业的认知情况等。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名单,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名单将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示和报送。
1.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公示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有录取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1.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有关部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若有虚报、伪造或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审核费。
3.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本简章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并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4月17日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四
文科
内蒙古、吉林、广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
综合改革
浙江
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 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字数600字以内。
(二)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
(四)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内且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分配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录取时,我校将依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100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五
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审核
5月15日前,生源所在省(区、市)负责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5月30日前,学校组织学科专家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
3.考核
依据考生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考核,结合省级招生部门资格审核结果,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4.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方可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六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甘肃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篇七
导读:上海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为100人,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招生专业
注:浙江考生报考人文社科类,选考科目不限;报考理学工学类,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2.招生计划
100人。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件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5.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1.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1.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3.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
人文社科类 | 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 | 社会科学学部(筹) 文学院 社会学院 外国语学院 上海电影学院 法学院 |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
理学工学类 | 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知识产权 | 理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系 上海电影学院 上海美术学院 社会科学学部(筹) 图书情报档案系 法学院 |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
注: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