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在工作和学习中进行,也可以应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帮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和智慧。通过阅读这些精品心得体会,我们或许能够对自己的写作提供新的思路和见解。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一
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防伪税控企业,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时需提供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式一份);
2.《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3.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
5.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对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发票版面、数量提出变更时需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份);
2.大宗购、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4.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申请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一份);
2.税控ic卡;
3.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1.发票领购簿;
2.税控ic卡;
3.购票人员身份证原件;
4.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纳税人填开使用完毕的发票,按规定办理验旧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已开具发票的最后一份记账联;
3.填写《纳税人发票填开情况申报单》(二份)。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防伪税控设备丢失、被盗,在办理发票缴销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份);
2.填写《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一份);
3.《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两份);
4.属被盗发票的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属丢失发票的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
6.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提供的资料。
2.纳税人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开户银行、账号、电话);
5.完税证或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款书等缴税凭证。
新疆自治区国税局门户网站稿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二
增值税专票是企业开具的商业发票,一般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其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和真实性。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我在多年的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改进,得出了一些关于增值税专票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要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包括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税率、税额、发票号码等内容。如果存在错误,将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第三段:注意发票填写规则。
在填写增值税专票时,也要遵循一些基本规则。例如发票金额必须与销售额保持一致,税率必须正确。最好使用电脑打印清晰的发票,以免出现字体不清晰等情况。此外,还要注意不要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以免后期发票被驳回。
第四段:认真保管发票。
对于企业来说,保管好发票非常重要。一方面,如果发票遗失或者损坏,将会对企业财务造成很大的麻烦,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对发票进行备份,以便将来查询和核对。
第五段:定期整理和归档。
作为税务人员,需要经常对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票进行整理和归档。首先,要对发票进行分类,以方便查询和核对。其次,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上报和申报。最后,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以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结:
对于增值税专票的开具和管理,需要企业和税务人员共同努力。只有认真对待,才能保证财务和税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务政策的变化。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三
增值税发票是增值税的核心凭证,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务管理的不断加强,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也愈发突出。为应对这一情况,国家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了整治。本文从整治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的经验和感受,对此进行总结和分享。
第二段:整治的背景。
自2018年起,国家开始加大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力度,大力整治虚开、假开、重复开票等问题。这一行动让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也为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握税收信息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整治行动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有的企业发票开具不规范,没有按规定分类统计,也存在发票泄露、挂靠等情况。
第三段:问题分析。
增值税发票的整治,不仅是对税务管理的提升,也是对企业文化的约束。从个人和单位两方面来说,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建立正确的管理意识,增加管理意识中税法的含义。此外,信用证的系统和数字化程度也是问题的关键点,税务机关需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打击不法分子的非法活动。
第四段:对策建议。
要想有效整治增值税发票问题,需要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人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纳税观念,采取切实的措施,规范发票开具流程,强化管理的责任意识。同时,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的税收环境,扩大社会的信誉体系。
第五段:总结。
增值税发票整治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税务机构的巨大考验。通过这场整治,企业和个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也得到了加强,税收贡献得到了更好地保障。未来,我们将继续为整治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积极倡导诚信纳税、依法纳税的理念,共同推动我国税收管理和财政支出的健康发展。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四
增值税专票是企业进行纳税和账务核算的重要凭证之一,也是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会计师还是财务人员,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增值税专票操作技能。本文将分享我个人在增值税专票操作中的心得体会,以期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二段:正确了解增值税专票的基本信息。
增值税专票是税务机关在发生应税行为后,为纳税人开具的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以及证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专用发票。在进行增值税专票操作前,了解增值税专票的基本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销售方名称等等。
第三段:正确处理增值税专票的几个关键问题。
在增值税专票操作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注意。首先是发票抬头填写,因为发票抬头填写错误会影响到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其次是发票号码的核对,因为发票号码一旦填错,就不能再更改。另外还有增值税税率、税额的计算以及增值税专票的保管等问题,都需要认真处理。
合理优化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和使用,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率,减少出错率。例如,可以建立自动化开票系统,并结合电子发票使用,实现发票的自动开具和发送,减少了手动操作的繁琐。此外,及时对发票进行归档、管理,有利于企业的账务管理。
第五段:结论。
增值税专票的操作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少的一环。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的掌握增值税专票的操作要领。同时,合理优化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和使用,将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对大家在增值税专票的使用和管理上有所启发。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五
增值税专票是一种财务凭证,是企业进行纳税、结算货款的必备凭证,也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必须掌握的知识点之一。在我过去的工作经历中,也有几次需要填写增值税专票的经历。通过这些经历,我也对增值税专票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接下来我会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填写增值税专票的流程需要审查票据、填写票据、验收票据、登记票据四个步骤。首先,要仔细审查票据,核对票据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其次,填写票据,正确填写票据号码、开票金额、税率和税额等信息;然后,验收票据,确认票据信息,签字或盖章确认;最后,登记票据,将票据信息记录在账册中,做好票据管理工作。此外,还需要注意几个细节问题,如填写票据的字迹要清晰可辨,票据上不能留有涂改痕迹,票据开具时间必须与实际交易时间相符等等。
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必备的知识点之一,增值税专票对企业的管理非常重要。首先,增值税专票是企业进行纳税的重要凭证,只有填写正确并合法的增值税专票,才能准确、及时地缴纳税费,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其次,增值税专票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再者,增值税专票也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信任关系的体现,只有通过填写准确和合法的增值税专票,才能树立企业的信誉,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第四段:填写增值税专票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尽管填写增值税专票的流程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做到填写无误、合法合规是需要注意几个细节问题的。首先,要根据实际交易时间填写票据开具时间,否则会被税务机关认为是虚假交易,从而面临处罚;其次,填写开票金额和税额时,要严格按照规定,不得留有涂改痕迹,否则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再者,填写增值税专票时要注意统一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电话等信息的填写,错误的填写会导致纳税申报出现问题。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次的经历和对增值税专票的深入了解,我认为填写增值税专票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需要非常注意细节问题。只有仔细审查票据、正确填写票据信息,合法合规地开具增值税专票,才能够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开展。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对票据管理的重视,建立完备的账务制度,规范票据开具和管理流程,做到账清、证明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六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费。我国自2010年开始实行土地增值税制度,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稳定地方财政收入。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有机会学习和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并参与了一些与土地增值税相关的工作。从这些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土地增值税的作用和影响,也认识到了税收制度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土地增值税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土地增值税能够有效调节房地产市场。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出现了过热的情况。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降低土地供应者对于土地的囤积和高价出售的动机,防止土地投机行为的发生。同时,土地增值税也对开发商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使得他们在购买土地时更加谨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这样的调节作用不仅对于避免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保护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用于公共设施和基础建设的资金。
其次,土地增值税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获得可观的税收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持。这些税收收入可以用于改善当地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控制土地的价格,加大土地供应,吸引投资,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土地增值税不仅可以平衡地方财政的收支矛盾,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再次,土地增值税还可以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作为有限资源,其合理利用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降低土地囤积和浪费的现象,激励土地供应者更加积极地开发土地。同时,土地增值税也可以促使土地使用者更加合理地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价值。这样的利益调动机制有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尽管土地增值税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实施土地增值税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监管机制,以保证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次,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和征收方式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实际需要。最后,政府还需要更好地与企业和公众进行沟通和协商,提高税收征收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增值税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制度,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支持地方财政、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当地土地增值税的了解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土地增值税的作用和影响,也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在促使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支撑地方财政和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重要性。然而,土地增值税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相信通过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土地增值税将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七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之一,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6.销售旧货。
专用发票作废处理有符合条件作废和即时作废两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进行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八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一种将企业生产经营中未使用完的增值税留存起来,以后用于缴纳增值税或者退税的政策措施。从2016年开始,该政策已经全面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财务优惠。在自己的工作中深入学习了这一政策后,我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感受到这一政策所带来的诸多优点。
第二段:优点1——灵活性高、效益显著。
首先,增值税留抵退税有非常高的灵活性。企业可以灵活调配所留抵的增值税用于缴纳当期的增值税或留存到以后使用。这样,企业可以更加精准地规划自己的财务预算,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同时,增值税留抵退税还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效果,就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通过留抵增值税,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更有价值的领域,同时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实现了财务上的收支平衡。
第三段:优点2——减轻税款承担压力、较少税务风险。
其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还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款承担压力。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虚假交易、采购和销售环节的货物及服务存在税额不符等情况,如果企业申报错误被税务机关发现,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税务违法风险以及面临罚款等后果。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方面更加谨慎,避免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减小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风险和压力。
第四段:优点3——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
最后,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促进行业的发展。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减轻税务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
第五段:总结。
总之,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企业自身发展都有着极大的帮助,尤其对于处于财务压力较大的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和经营情况来科学规划所留抵的增值税,提高财务使用效率,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效益。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九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升值所征收的税费,近年来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我个人在研究和了解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我认为土地增值税可以有效调节土地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投资。然而,土地增值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如征收标准和手续的不合理性,以及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不利影响。最后,我建议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时要考虑到公平和可行性,并适时进行改革与完善。通过这些体会,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土地增值税的意义和作用,为其在中国的实施提供参考。
首先,土地增值税的存在可以有效调节土地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是稀缺资源,其供需关系的失衡容易导致土地的过度升值。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通过提高土地成本,限制土地买卖的频繁转让,从而抑制土地价值的虚高。这样一来,企业和个人对于土地的需求就会更加谨慎,并更加关注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因此,从宏观层面上看,土地增值税的制度对于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投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通常是根据土地的升值幅度来确定的,而土地的升值往往需要依赖于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利用。因此,通过对土地增值税的收取,可以将土地升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资。这样一来,土地增值税不仅可以规范土地市场,还可以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然而,土地增值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些地方存在违规减免的情况,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程序繁琐,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缺乏相关知识和行政能力,征收手续不合理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成本和困扰。此外,一些人担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经营风险,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和程序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在我国的实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不仅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市场的稳定,还可以为财政提供重要的收入来源。然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时,要考虑到公平、合理和可行性,避免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监管和规范。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增值税的功能和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一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进项税额。
基本示例。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还是税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的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比如:
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因为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公司的“销项税”。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公司所有,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公司负担的,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但也有8项不能抵扣的。
沿用上例,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公司的,通过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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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二
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快一起来看看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吧!
一、总体目标。
1、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基本的安全意识,获得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乐于合群,把自己融入到集体生活之中去。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3、懂得珍爱生命,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4、学会礼貌用语,学做一个文明观众。
5、拓展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文化学习、了解家乡、热爱家乡。
6、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乐于参与各种体育活动,懂得关心和养护自己的身体,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7、树立“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激发爱军习武、献身国防的思想感情,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二、科学德育渗透教育目标实施原则。
1、教学内容的组织应体现综合的特点。
2、突出从学习者的生活经验出发,注重实践性。
3、增强学生思考和探究问题情境的开放性。
4、关注学习过程的生成性,教学内容的表达应避免成人化。
三、各部分时间安排。
安全教育:六课时。
爱国教育:六课时。
公民道德教育:四课时。
法制教育:四课时。
心理健康教育:六课时。
四、《地方课程》教学建议。
(一)、安全教育。
1、了解乘坐交通工具和电梯的一些基本知识。知道不乘坐超载车船的道理,重视尝试性、模枋性实践活动的组织,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寓教于乐。
2、教学中应重视结合学生实际生活中碰到的安全问题展开教学活动,并在教学安全知识的同时,重视具体方法的教学和讨论,重视尝试性、模仿性实践活动的组织。
3、知道游泳、放风筝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收集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户外活动的安全知识图片,让学生展开讨论。
4、通过学生收集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灾难性一些案例,获得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提高学生防护自救能力。
5、使学生初步适应现代生活,在教学中拓展教材,应注意与相关的课程、活动的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结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
6、通过剖析、互评平时饮食习惯,让学生认识到吃的安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道理,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让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展开一些讨论。
(二)、爱国教育。
1、通过学习有关少年周恩来的故事,感受他们为国为民自强不息、英勇不屈的精神。教学中结合班队活动、观看影像资料、故事会、演讲会、读书会等形式活动,鼓励他们爱学习,培养长大报效国家意识,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
2、通过故事交流、资料搜集、小组讨论了解王羲之、王献之、王冕等勤奋好学、敢于创新事迹。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让学生明白学习的重要性。
3、介绍人物的教学内容,要以“故事”为主要依托,运用教材和其他资源中的生动形象的“事”来感悟人物的“德”。
(三)、公民道德教育。
1、联系电视、报刊上一些事例,与青少年相关的一些案例(指发生在我们周围,尤其是本省安例),有针对性地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千万避免纯理论说教。
2、注重道德行为的引导和落实。要在实践中强化道德体验和自觉习惯的逐步形成。利用班队活动课、趣味性游戏活动将德育渗透进去。
3、教学中从学生日常生活细节出发,结合实际学生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采用活动式对话、小故事、辨论式、情景设计活动等教学方式。
4、通过故事、情景设计活动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明白做人诚实的重要性,懂得说到做到、言出必行。引导学生用对比的方法去思考诚实这一做人的基本品质问题。
(四)、法制教育。
1、通过学习,引导学生开展寻访、调查、观察、研究小动物的活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态度和价值观,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已知经验,发挥学生的信息收集能力,如回忆自己知道的环保事件,交流收集到的环保资料,介绍自己知道的珍稀濒危动物等,从而提高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
2、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从学生日常生活细节出发,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采用小组讨论、活动式对话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参与式和启发式教学。使学生具有强烈的道德意识、能够辨别是非,正确选择。学会自省自律。
(五)、心理健康教育。
1、采用谈话式、赏式教育法让学生了解人的内在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消除自卑心理。学会说不,学会开放自己、表露自己,增强自信心。悦纳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己的长处。
2、教师在教学中应从学生实际出发,把重点放在组织和引导学生活动方面,如可以用小组讨论、情景设计活动、小品表演等方式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真实的感受和体验,并促进自身的心理状态的变化和改善。
3、了解友谊的意义,并学习如何交朋友。引导学生尝试运用不同的方法开展与同学、老师的交往活动,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愿意帮助同学想办法解决,让自己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教学中要采用小组讨论、活动式对话、情景设计以探讨要成为他人的好朋友应具备哪些品质。
4、搜集一些生命形成过程中的图片,通过调查、情境体验、回忆、模枋、照片等教学方法让学生体验自己的成长过程。感悟父母所付出的艰辛。懂得要心存感激,学会关心父母。
(六)、体育与保健教育。
1、教师在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学习经验,要注重实践、注重过程、注重体验、强化情感、态度和参与,让学生在玩中学、玩中乐、玩中育。在游戏中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兴趣,如观看一些运动录像片,让学生从中观察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知道运动与比赛要注意的事项、了解哪些体育活动不适宜儿童参加。可与体育活动结合起来。
2、知道处理一般轻微擦伤的方法,并在实践中应用。在教学中应把握适当的深度,突出应用性和常规性内容的介绍,以帮助学生形成有利于自身健康的行为模式。
实施开放式的教学方式,采用讲解、模仿、自学、讨论、合作、等多种方式,形成课内与课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区相结合的新课程观,才能提高教学效益、实现课程目标。
五、国防教育。
2、通过查阅资料,搜集英雄保卫祖国的故事等形式,了解我国解放军演变历史的情况;让学生丰富感性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课文,不仅能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更有利于深化认识。
3、教学时,要发挥图片及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要发掘身边拥护解放军、苦练卫国本领的实例,让学生通过生动形象的教学手段和内容,拉近与教材知识的距离,进一步了解教材的要求。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三
xxx:
兹有**********有限公司同志,前往中国石化xx分公司xx发卡网点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事宜,该同志由我公司授权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办理指定经办人,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告知贵公司,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有限公司从贵公司(中石化xx分公司)月日购进油品吨(大写),请给予办理。
单位(签字盖章)。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四
兹有*有限公司,前往中国石化分公司发卡网点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事宜,该同志由我公司授权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办理指定经办人,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告知贵公司,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有限公司从贵公司(中石化分公司)20xx年××月××日购进油品吨(大写),请给予办理。
单位(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增值税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5篇)篇十五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下文是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进项税额。
基本示例。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还是税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的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比如:
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因为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公司的“销项税”。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公司所有,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公司负担的,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但也有8项不能抵扣的。
沿用上例,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公司的,通过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