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

时间:2023-11-07 作者:HT书生

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所学知识或者经验的内涵,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当然,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是独一无二的,希望大家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写出一篇有价值的心得体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范文吧,相信会有收获的。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一

产品产品公司生意经批发直达求购信息资讯论坛商友。

执业医师考试通关心得(2010/07/1911:58)我今年也是第一次参加职业考试,考了429.结合身边同学与同事的感觉经验与教训如下:

如果时间充裕的话,最好先准备稍早点,俗话说笨鸟先飞。我的一个同学就是,很刻苦,准备的很早,考了362终于过了,也是对得起他的努力了。毕竟汗水与成果是成正比的。

其实我想说的是基础与技巧更重要。基础好的,看历年的真题,并把其融会贯通了,一定过的;基础不好的,可以先把书本大概扫描一下,然后做医学教育网校的习题。不懂的再翻书,提问,老师会给出详细解释。最后考前还需把真题看一下,这样也把大学的知识系统的学了一下。何尝不是提高自己呢,我本人感觉真题太重要。我是考完了才得知道,翻了同学的买的真题书,有好多是原题。

关于实践考试,只需把里面的答题步骤看清楚,再看看自己不能熟悉的病例就可了。操作时我是前三天晚上把它的光盘仔细各看了一遍,足也!前提是你实习与工作时能很好的操作就更好了。

(我们地区考技能在本院因此我们每年全过)。

就是说思想上要对它重视,只要你想到了它。那当你晚上在网上游戏时兴许会感觉惴惴的不安,因此也许就能认真的拿起书本来。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时间不多的人,看书就需要注意重侧点。譬如我就是对临床的习题集比较认真的做了一遍,其他的把答案抄一遍,甚至还没抄完。

就去考试了,毕竟我们小医生有时委实忙的紧。

最后,总结为大家应该把时间统筹好。心里对自己要有底,基础不扎实的,需尽早准备。但是你无论如何,务必把历年真题弄懂。

已投稿到:网商频道。

博主信息。

(点此看大图)。

最新博文。

云计划:助力小企业人群。

服装店主的.艰辛,又有谁知呢?・今日头条:这年头,拿货也要靠关系!

・业务员“做”一单能赚200万。

・今年秋冬装价格可能要上涨!

・他奋斗五年从月薪3500到700万。

・一件衣服赚多少钱最合适?

・网店1年升3钻100%好评秘笈。

・网店与实体,真让我崩溃。

・一位网店卖家的真实告白!

・女装店赚钱卖货的铁律!

・李开复浙大演讲:成长中的十个启发。

・投资档口的妹妹,算你狠。

・任务中国-全国威客最多的外包交易网。

・实用!4招搞定客户。

・车摊卖饭日赚几百,稳赚不赔。

・一笔小货款还要60天结,不做了。

・曾混日子的女友,现已是个小富婆。

・密切关注您意想不到的创业机会。

・大学生竟把面试当相亲。

・当了回上帝,才明白难处。

・20平小店首批进货要多少。

・一个地摊创业者的潮起潮落。

・她和1688一起火了,是啥改变了她?

・提升影响力的最新利器!阿里微博。

・姐卖的不是服装,是混搭。

・来伊份,还是丢一份?

・谁应该来替麦乐鸡担责?

・利润这么高还扣我货款。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二

作为医学界的一部基础法律,执业医师法在医务人员的执业、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患关系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严格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提高,执业医师法对于社会和个人的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执业医师法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执业医师法明确了医务人员的基本执业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法律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医学相关专业资格,并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此外,执业医师法还要求医务人员要遵循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执业医师法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根据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操作规程,开展有力的诊疗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法律还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和诊断结果的准确性。

近年来,因为医患关系的紧张局势,执业医师法对于改善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的实施加强了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减少了医务人员的过错和违法行为,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同时,执业医师法还明确了医疗纠纷的管理制度,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处理平台,为医患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深切体会到执业医师法在医疗行业中的重要意义。首先,我深深认识到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同时,我也明白了医疗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一时的急切而忽略了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执业医师法的出台和实施,让我意识到医者的责任和担当,让我成为一名更加负责任和尽职尽责的医务人员。

总结: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对医疗行业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它规范了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改善了医患关系。同时,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法律对于我们个人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做到恪守医疗伦理和道德底线,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三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考试心得-10-2718:19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考试成我一次考试就通过了,非常感谢老公对我的默默支持,也感谢父母给我的大力帮助。我觉得复习的效果在考场上怎样才能最大的发挥,我想给各位姐妹谈谈我的一点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顺利通过考试拿到证件!

值得指出的是,引起记忆堵塞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对考试准备不足。因此,治疗记忆堵塞的最好办法也是预防。为了减少记忆堵塞产生的可能性,就要在考试前进行充分地、有规律地复习。

如果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了记忆堵塞现象,不妨尝试下面几种方法。

第一,报一个辅导班,我报的是医学教育网的辅导课程,给我的感觉就是把一个迷途的小孩推向上光明。对我的考试非常有帮助。

第二,是保持镇静。记忆堵塞在非常紧张的环境里似乎更严重,更容易发生。这时,你要保持镇静,并注意调节自己的呼吸率。先慢吸气,当对自己说“放松”时缓缓呼气,在你完成缓慢呼吸时,你再考虑你正在努力回忆的问题,如果你仍不能回想起来,就暂时搁下这道题,开始做别的题,过段时间再回过头来做这道题。

第三,联想。克服记忆堵塞的另一个办法是联想。你不妨自己的复习笔记,并努力回忆与发生记忆堵塞问题有关的论据和概念,把回忆起的内容迅速记下来,然后,看你能否从中挑出一些有用的材料或线索。如果你费尽心机,结果仍没能从中找出任何联系,那么,你就要试着把自己想象成出考试卷的主考人,在自己的大脑中“看”(即想象)试卷和答案;交替地,再把自己想象成班里最聪明的'学生,并把你自己的手看做是这位聪明学生的手,即使仅仅写出几个似乎与答题没多大关系的字,你也要仔细分析并捕捉其中是否能为你正在发生记忆堵塞的问题提供一些线索或启发。

第四,利用其它试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克服记忆堵塞的最后一个办法是利用试卷上的其它试卷。在标准化考试中,可能会要求考生做大量试卷,后面的试卷也许会给你提供某些线索,你可不要轻易放过有心的搜索。当然,需要提醒的是,你在头脑中要始终记住发生记忆堵塞的试卷,如果在后面恰巧遇到了一个与之相关或有些联系的,就要仔细看其中是否有哪些东西能够给你提供线索或启发。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四

面对多如牛毛的知识点,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自己才取得了成功。具体的复习方法,我归纳起来,有以下递进式的6个阶段。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基本上是2月份-3月份开始网上报名,3月份月份开始场确认,实践技能考试在7月初,笔试的考试在9月中旬。算起来仅有5个月的时间供研读复习,加上投身医师考试的人大多是在职人员,白天8小时需要上班,有时还要上夜班,只有下夜班之后才能休息,基本没有周未。一些人还有家务事等的操劳,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我本人的.计划是每天必须确保3个小时以上复习时间,在复习研读教材前,应先调整自己的心态,务必在每次复习前将自己的心理状态调适到最佳状态,并在每天的学习过程中,保持这种状态和心境,记得春节长假,我所居住的筒子楼里时时回荡着邻居们的说笑声和小孩子的欢闹声,辛苦了一周的邻居们在享受假日的轻松,而我却不敢懈怠。这休息的几天里,除了看书,还要带小孩与父母团聚,我几乎没有出家门。这情景总让我想起读书时语文课本上的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自己才取得了成功。

以上所谈的是如何在复习时调整自己的竞技状态,具体的复习方法,我归纳起来,有以下递进式的6个阶段。

1.粗读阶段(约25日)。

在刚拿到教材时,对照考试大纲迅速将每本教材研读一遍,主要是把握教材的整体布局和框架结构,粗线条地把教材看一遍。这样对每本教材有多少章节,每个章节有几个小节,大致讲述哪些内容,有一个初步了解。

2.泛读阶段(约40日~50日)。

这是复习的重点阶段。依照考试大纲中掌握、熟悉、了解的不同要求,将教材逐章逐节逐项细读,循序渐进,全面推进,牢固把握教材中的每个知识点。

3.精读阶段(约45日~50日)。

这也是复习的重点阶段。不放过教材中的每一个知识点,医学育网搜集整理并将教材中相似的、相关的知识点综合串联起来,并配合教材配套的习题集进行同步练习操演。

4.取舍阅读阶段(约15日)。

一般情况下,教材的首尾或中间某些章节,并非应考的重点,只是作为医师应具备的知识而仅须泛读,对这些内容可跳过不作重点复习,对其他应掌握的重点内容,可做进一步的温习和巩固。

5.调整阅读阶段(约10日)。

即理顺知识点,理清教材脉络,做模拟题,医学育网整理检验自己的答题时间、复习效果及薄弱环节等,针对薄弱环节在复习中加以改进。

6.考前回放阶段(约10日)。

即在临考前对教材的重点部分再回放一遍,对习题集、试卷中容易做错的题目再做一遍,以加深印象。

在考试前两天,我基本上不再看教材,而是听听音乐(自己喜欢的歌曲),做一些轻松的有氧运动,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橡皮擦、钢笔或圆珠笔等,并保证充足的睡眠。临考前30分钟,我基本上是做深呼吸运动,以调整自己的心态,努力使自己处于最佳的状态,满怀信心地投入到考试中。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五

终于考完啦!豁然开朗,执业医师技能考试心得。

进考场后到十楼侯考厅教室里坐着。美文和小陈小范交流着自己的紧张情绪。说实话,我本来就不太紧张,看着一张张老脸进来,更平静。不一会有老师进来喊号,叫到的都去楼上考技能,剩下的先考操作。很遗憾,跟美文分开考,可是我们准考号是连着的。四十人,我选择坐在小范后面。老师宣布一些事后,就开始发答题纸,一张病史,一张病例分析。然后每个人抽一张卡片,上面是自己的题组号。再按号发试卷。我的是转移性右下腹痛48小时问诊,结果忘了写考虑阑尾炎。听说那也有分。病例是感染性休克,大叶性肺炎。肺炎肺脓肿到现在还没搞清。飞快的速度,总共二十六分钟啊。终于画完了。本院的老师收下了试卷。送了口气。

回侯考厅等啊等,这个时候完全有时间向外求救的,要是走运试题网上有的话就可以对阵下药了。当时我知道,可是懒得干,觉得应该很快就考了,医师考试《执业医师技能考试心得》。结果等了好久,才叫到我的名字。两男两女一起进去考体格检查,互当model。我一眼看到熟悉的`面孔,开心极了。主任不太认识我,一番核查后,开始考试,抽到肺部听诊,膀胱触诊,小腿和膝关节检查。正好考前有人考过最后一个,看了,所以就得心应手。出来时我开始在几个房间转看看操作的家里的那老师在哪,终于发现。等叫到我时,一脸略带稚气的女孩拿着我的打分册,我稍加协商后如愿来到老师面前。穿脱隔离衣,考完很久才想起忘了戴帽口罩。问得题目都是书上的注意事项。

出来等了会又开始考上机,一老师坐在电脑旁,我过去他帮我进程序,选择题8个。心肺听诊是出来个体表图,鼠标点击就出声,心脏听诊我点出来的却是肺泡呼吸音,急躁了一会终于问了老师,才知道鼠标的位置不对。接下来答题就顺利了。考完基本感觉不错,不过忘了问分数。

听说我们医院昨天考的都过了,分还挺高的。今天题目基本都出来了,完全能作弊。因为手机管得不严。

回忆一下考前。

6.15选择在最轻松的科室转。开始看人卫版的实践技能操作书。发现科室早已聚集了几位同道中人。每天早上最多十点就能回来。他们的书已翻了厚厚一打。而我却崭新。可是呀。依旧沉迷于林心如演的美人心计。依旧挥霍时间。直到知道自己7.1考。谁叫我们报名报的那么早呢,开始紧张了。虽不能时时用心,但每天熬到十二点多甚至一点睡觉。

6.30晚上看到一点五十。差三页结束第二遍。太困。

7.1早上起来看完那三页,把视频又看了一遍。这时我已不再为人卫的视频好还是协和的好而纠结了。

直到考试看了一遍病史,二遍病例分析,三遍体检和操作。有的结合了一下诊断书看。至于考官用的评分标准,开始很是新鲜,打印了一份后来觉得太老,也没看。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好了,休息休息,准备理论了。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六

近年来,我国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和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这段时间里,我有幸参与相关研究和实践,对执业医师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我看来,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对于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业医师法的修改提高了医生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医疗水平。新的执业医师法明确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责任,要求医生以病人的需要为中心,不得为个人利益牺牲患者的利益。此外,医生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医生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更加慎重和负责任,增强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感。

其次,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强化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和管理要求。新的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生执业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对医疗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这也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约束,可以使医院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

再次,执业医师法的修改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新的执业医师法规定了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医疗隐私权等,要求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尊重患者的权益,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执业医师法还规定了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要求,为患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全面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也提醒医生们要加强对患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此外,执业医师法的修改还促进了医疗资源的优化和配置。新的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生执业的条件和要求,对医生的数量、分布和专业结构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调控。通过控制医生总量和优化结构,可以避免地区医疗资源过度集中或过度稀缺的情况,保障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公平性和便捷性。

最后,执业医师法的修改需要所有相关方共同努力和配合,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执业医师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医生执业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医生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和职业道德,时刻保持患者利益至上的态度。

总之,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发展前景。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医生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提升医疗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执业医师法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和落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七

我读了《执业医师法》这本法律条文后,深感医疗领域的法规化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这本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医患双方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阅读这本法律,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对于医疗行业的引导作用,以及执业医师的职责和义务。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我的读后感和体会。

首先,通过阅读《执业医师法》,我深刻认识到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性。这本法律明确规定了执业医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它强调了医生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执业医师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以患者的利益为首要考虑,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我认为,医生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具备医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更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医患关系,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

其次,《执业医师法》对于合理约束医生的执业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本法律规定了医生的执业许可和执业范围,明确了医生在执业过程中不能违反的行为准则。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患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法律规定了医生不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隐瞒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等。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个别医生滥用权力、索取贿赂和违法行医的行为,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提醒执业医师们要自觉守法,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

再次,《执业医师法》重视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强调医生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医学是一门知识密集、发展迅速的学科,医生应当具备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能力。这本法律要求执业医师每年参加一定的继续教育并积分。这对于医生来说是一种约束,可以有效鞭策医生们不断学习和进步。同时,法律也鼓励医生们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水平,推动医学科研的发展。

最后,《执业医师法》强调了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医生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患者个体的健康,还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为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法律明确规定了医生参与疫情防控、医学救援等重大事件的责任和义务。这些要求体现了医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也加强了医生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我读完《执业医师法》后深感医疗领域的法规化是必要且重要的。这本法律明确了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要求,合理约束医生的执业行为,强调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以及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我相信,只有通过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医疗行业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质量高的医疗服务。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第三十五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第四十五条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七条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本法自5月1日起施行。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九

执业医师是医疗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力量,他们拥有着对患者健康的重要执掌权,为人类健康保驾护航。但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和医疗环境的日益复杂,社会对医师的要求也日渐提高。作为执业医师,如何管理自己的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本文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探讨执业医师管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提升。

执业医师在医疗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要求非常高,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在真正的临床实践中,执业医师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面对疑难杂症时能够灵活处理。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敬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患者,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以保证自己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第三段:重视患者的人文需求。

执业医师不仅要具备高超的医疗技能,还应该注重患者的人文需求。医疗行业是一个人文关怀和技术应用相结合的行业,而好的医疗服务不仅需要医师具备高超的医疗技术,更需要医师关注患者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在治疗过程中加强沟通和体贴,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人性化服务意识,尽可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期望,以期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第四段:强化个人素质的提升。

执业医师是现代社会高素质人才的代表之一,因此在工作中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还需要注重提升个人素质。在本职工作之余,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强化自己的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五段: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作为执业医师,我们的工作压力往往会比其他职业更大,因此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在工作中,我们应该注重时间管理和资源优化,合理分配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有序开展工作,避免出现疏漏和失误。同时,还应该注重自己的身心健康,规律作息,保证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保证自己在工作中的精神状态和服务质量。

结尾:

总之,作为执业医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敬业精神和人文关怀,强化自身素质,注意人生规划和目标定位,以更好地服务患者,为保障人民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十

作为一名执业医师,我们肩负着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使命和责任。在医学知识日新月异的今天,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医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与患者的沟通和治疗,我们不仅能够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更能缓解他们的痛苦和焦虑,让他们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和动力。

第二段:执业医师对医学知识的不断追求。

作为执业医师,我们时刻都要保持对医学知识的追求和学习。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医学知识和最新的治疗方法,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以便给他们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医疗服务。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参加各种医学会议、学术研讨会和培训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另外,我们还要不断地关注国内外的医学新进展和研究成果,提高自己的医学知识量和判断能力。

在与患者接触和沟通的过程中,我们执业医师需要表现出高度的耐心和同理心。患者来到医院往往是因为身体不适或疾病问题,他们需要得到的不仅是治疗上的帮助,更需要医生的关心和理解。因此,我们要用心倾听患者的病情,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从而更好地给予他们支持和安慰。同时,我们还要向患者解释医学知识和治疗方案,让他们对治疗的过程和预期结果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治疗信心。唯有通过良好的沟通与同理心,我们才能够与患者建立起稳固的医患关系,真正实现对患者的关心和帮助。

第四段:执业医师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执业医师,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需要保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中谋取私利。我们还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自主决策权,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权益,与他们共同商讨治疗方案。同时,我们应该加强团队合作,与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同,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此外,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向市民宣传疾病预防和健康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

第五段:发展自己,传承精神。

作为执业医师,我们必须不断发展自己,与时俱进。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学历和职称,参加医学考试和评审,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与技能。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并贡献自己的经验和见解,为医学科研和创新做出贡献。此外,我们还要将自己的医学知识和经验传承给后人,培养和指导年轻医生和学生,为医学事业的继续发展作出贡献。作为执业医师,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医学水平和治疗技能,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总结:

执业医师是社会健康事业的中流砥柱,他们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医学知识,与患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建立起稳固的医患关系,执业医师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执业医师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益和选择权,为社会的健康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人们的健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规。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的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第三十五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的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权、徇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第四十五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七条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十二

执业医师是医疗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然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常常需要很高的标准和很好的管理方式,这就需要执业医师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执业医师管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划管理。

执业医师管理的第一步是规划管理,这是整个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规划管理涉及到医生制定药物和治疗方案,以及为患者建立带有可行性的治疗计划。一个好的治疗计划需要考虑患者的病情、专业技术和可行性。因此,执业医师需要对患者进行有效的听诊和询问,以获得完整正确的病史及症状表现。通过此步骤来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规划管理还包括了诊断的确定以及治疗方案的推荐。

第三段:执行管理。

规划管理的下一步是执行管理,这是一个实际应用治疗计划的过程。执行管理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即诊断和治疗。在执行治疗方案的过程中,医生需要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向患者提供药物指导、安排复诊和建立必要的手术程序。此外,治疗执行过程中,医生还需持续进修和更新相关知识,并且遵守政策、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

第四段:评估和监控。

执业医师管理的第三个步骤是评估和监控,这是管理过程的核心。对于评估和监控,执业医师需要进行多项工作,例如从患者那里收集反馈和评价意见、评估治疗效果并针对性调整,同时对于处理少见病例和高风险病例应及时进行上报并追踪防控,同时应参与和联网共享,避免因信息孤岛而造成的偏差和错误。

第五段:沟通和合作。

执业医师管理的最后一步是沟通和合作,这是管理过程的重要因素。一个好的执业医师应该能够与患者、家属和其它医护人员建立透明的关系,以确保其合法有效的工作运行。特别是当涉及到多学科团队的工作时,必须互相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因此,执业医师需要建立沟通和合作的机制,以确保顺畅协调的工作流程。

结论。

管理是执业医师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是制定治疗计划、执行治疗、监控评估和与患者沟通那些条理有序的程序。管理的规划、执行和监控必须遵循相关的准则和标准、以确保病人的安全和优秀的工作成果。人性化的沟通和团队执行必须是在全部治疗方案中很重要的部分,提高病人的发展前景和重视服从。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

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优质执业医师法心得(通用14篇)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备战执业医师考试是每个医学生都会面临的阶段,也是他们追求医学理想的关键一步。备考的过程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心理素质的磨砺和专业技能的锤炼。我通过经历这一过程,深刻体会到备战执业医师考试所蕴含的意义,对医学生如何高效备考有了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知识积累(250字)。

备战执业医师考试首先需要进行知识的全面积累。医学的学科众多,知识面广阔,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系统学习。首先,要对各科目的重点知识进行整理和梳理,建立起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要注重实践的操作技能,尤其是临床技能,通过反复练习和实际操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此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阅读相关文献和期刊,了解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成果,保持对医学领域的敏感和探索精神。

第三段:心理素质的磨砺(250字)。

备战执业医师考试是一场长期的考试战争,对学生的心理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备考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心态的重要性。首先,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自己可以取得优异的成绩。其次,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坦然面对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要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饮食,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为备考提供强大的后盾。

第四段:专业技能的锤炼(250字)。

执业医师考试是对医学生专业技能的全面检验,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专业技能的锤炼。首先,要积极参与科研和临床实践,通过实践锻炼,提高自己的独立工作能力。其次,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和讲座,了解最新的医学动态,拓展自己的专业视野。此外,要注重职业伦理和人际交往的培养,培养良好的医患关系,注重与同事之间的合作,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第五段:总结(300字)。

备战执业医师考试是一场漫长而艰辛的旅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获得了丰富的知识,锻炼了良好的心理素质,还提高了专业技能。备考阶段不仅是对我们学识和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我们开始执业医师生涯的起点。通过这段经历,我学会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相信自己可以在将来的临床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备考执业医师考试是我们实现医学理想的必经之路,更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机遇。我将一直保持对医学的热爱和执着追求,立足临床,不断提升自己的医学水平,为人类的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关范文推荐

    优秀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范文(18篇)

    优秀范文是对学习和工作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有效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优秀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启示。

    优秀备教学评一体化心得体会(案例18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改进自身。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撰写心得体会的灵感和动力。为了适应职业教育

    最优法院能力教育心得体会(通用17篇)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个人经历和感受的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回顾并总结自己的成长和收获。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在写作中有所突破。

    最新日语课的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反思和回顾自己的成长过程,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读后或许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和思考。学习语言是一条漫长而

    最新八年级上学期道德与法治教学总结(汇总21篇)

    学期总结是对过去一个学期的学习和成长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期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今年我担任八年级四个班的道德与法治课。在工作

    专业党的四吏心得体会(通用23篇)

    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我们应该好好总结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实例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段一:团党的意义与使命(200

    最优车间一线管理人员心得大全(16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一特定经历或事件中的感悟和思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来

    热门三联三促实施方案(汇总19篇)

    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资源、时间、人力、资金等各种因素,以确保实施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实施方案精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帮助

    热门保险公司经理个人简历范文(15篇)

    个人简历是一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可以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个人简历范文,希望对大家撰写优秀的个人简历有所帮助。

    优质人才管理的心得体会(模板18篇)

    心得体会是对于过去经历和遭遇的一种思考和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以下是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精彩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