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4-11-18 作者:文锋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篇一

为深入了解基层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近期我们专题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通过调研不仅深度了解了基层纪检组落实“三转”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发现了基层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其履职作为所面临的困惑提出了对策思考。

(一)支持履行监督责任氛围不浓。一是部分单位的“一把手”支持纪检组“三转”态度不坚决,仍习惯用过去的思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不能种别人的“田”的意识未得到全面树立。如有的党组虽然支持纪检组负责人按要求退出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但是在工作推进中又总会时不时地给纪检组安排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让纪检组负责同志牵头或协调落实。这种在分工上明确退出,推进中又要纪检组参与的情况,令纪检组很为难,不干是“违令”,干了属“越位”,尺度不好把握。二是党组成员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抓工作未形成常态,多数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里,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和督促分管领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氛围不浓、力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务现象较突出。三是一些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监督的认识有偏差、不理解,认为纪检组是在找茬子,或多或少存在排斥和反感心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的意识不强,氛围不好。

(二)落实监督责任成效不够明显。按照中纪委和省、州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的要求,各级纪检组均相应向单位党组提出并退出了不应分管的业务,但在退出后如何履行好自身应负的责任却没有清晰的思路,“三转”后抓什么?如何抓?很多没有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座谈了解的情况看,众多纪检组的工作仍是停在教育预防和制度建设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未得到实质性落实,得罪人的事,很多人不敢、不愿、不想主动抓、积极抓,即使抓了也是避重就轻处理,生怕引起驻在单位同事的反感和误解。从执纪问责的效果看,目前相对抓得较好的工作就是作风建设监督,案件查办则都倾向于办理上级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自主深挖线索查处的案件很少。与此同时,对同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普遍感到很棘手,不知如何着手,同级监督工作效果不理想。

(三)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工作需求。一是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参加座谈的人员普遍反映,要落实好纪检组监督责任,单靠纪检组现有的人员力量是无法保障。从目前州直单位纪检组人员配备的情况看,重点职能部门一般有2人,同步配有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但也有受单位编制限制只配1人的,即仅有纪检组长本人。很多部门管辖的二级机构都未配有专职纪检员,纪检监察工作缺编、缺位现象突出。纪检组人员配备偏少、下属二级机构无专职纪检员等问题的客观存在,给落实监督责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纪检干部业务不熟。目前,很多选配到纪检组岗位工作的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业务不熟、不会办案等现象较普遍,一时较难适应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需求。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够。众多纪检组都没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工作所需开支均得向驻在单位申请,工作越多、申请越多,间接增加了纪检组履职的压力。

(一)管理体制不顺导致履职难。目前,派驻纪检组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党组的双重领导。纪检组长同时兼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的双重身份,必然影响其处理面对问题的态度和力度。身为纪检组长工作上得无条件服从和落实派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作为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在自身福利待遇同驻在单位紧密相联的情况下,又得考虑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感受和单位的集体利益。在这种体制下,当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党组的意见和要求不大一致时,就时常令纪检组左右为难,给监督职责的正常履行带来影响。

(二)激励机制不优导致履职难。从现行的工作考核考评甚至干部任用机制看,对纪检组及其人员的考核考评等都是与驻在单位挂钩,必然导致纪检组考虑维护所驻单位的利益要多一些。如工作考评涉及的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一旦驻在单位获得好评,不仅能为单位干部职工带来福音,其本人同样也可享受应有的奖励。这就使很多纪检组因担心查办案件影响单位评先评优,而不愿深挖或上报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或主动查办驻在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又如纪检组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成长进步民主推荐等事项,都是在所驻单位进行,因担心评优获差评、推荐丢选票,进而使很多纪检组干部不想严格履职、不愿执纪问责。

(三)能力素质不强导致履职难。“三转”前,担任纪检组长往往被看作是解决政治待遇的岗位,对执不执法、监不监督、问不问责没有人过多过问,并且纪检组长还可分管其他业务,日子相对比较好过。“三转”后,随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主责的提出,一些纪检组的干部感受到了能力储备不足的恐慌,再加上很多纪检组的干部自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至今,一直未参加过业务培训,执纪办案业务不熟,一时很难以适应“三转”后的履职需求,也就导致落实监督责任的成效大打折扣。

(四)思想认识不高导致履职难。少数纪检组干部片面地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三转”后如果专司纪检监察业务在单位会被边缘化,担心自己不管业务会减少进步的机会,说话办事会失去“话语权”,未转先怯,进而对落实“三转”、落实监督责任持消极态度,甚至想尽快换岗转岗。有的虽然退出了不应分管的工作,但不是真心愿意,甚至有的还是带着情绪退出,心底还在留恋退出的分管业务。“要我转,不是我要转”的心态,致使一些干部对转后如何履职不愿动心思研究、聚精力落实,工作成效转与不转一个样,没有实质性变化。这些思想认识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履职的效果。

(一)明晰职责,营造落实“两个责任”氛围。抓好纪检组的工作,光派出单位重视不行,还需要所驻单位党组的重视。要从严督促党组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着力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营造良好环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督办。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最近省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对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纪委要围绕明晰的责任内容,安排领导分块分片对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谈话,对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让其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宣传。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安排人员深入部门宣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让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全面融入到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让干部从思想上加深理解,进而主动守纪作为,切实消除纪检组履职顾虑。要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刊登刊发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作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两个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追究。曾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必须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朽案件的单位,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此起到警醒教育的好效果,让责任真正落实下去。

(二)突出重点,细化提出履行监督责任任务。在当前纪检组主动履责面临压力大的情况下,纪委要在突出主业主责的前提下,紧密围绕中纪委、省纪委提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关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基层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内容,力求通过一些更具体的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从当前纪检组履职面临的突出问题看,可细化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纪检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工作监督计划,经所驻单位党组审定后报上级纪委监察局备案,对未列入监督计划并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所驻单位党组不得另行交由纪检组牵头或参与协调。二是纪检组每年应围绕所驻单位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1-2个廉政风险防控岗位,重点加强监督;对被列入重点防控监督岗位的负责人,每半年须向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廉洁从政情况,年终由纪检组牵头,对其履职情况组织测评,测评结果列为其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党组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先征求纪检组的意见,经纪检组提出明确意见后方可上会研究。四是纪检组要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监督发现属职权范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必须立案查处,不得压案不查;对超越查办权限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必须按规定上报纪委监察局,所在单位党组、纪检组不得压报、瞒报。违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明确这些内容,则可使纪检组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为纪检组履职提供尽责依据,在追究监督责任时提供量纪参考,不至于使其应承担的责任无限扩大,面临无穷的责任而不知所措。

(三)健全机制,保障监督责任落实有力有效。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必须改变。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不仅要带头作出表率,还要抓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着力保障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健全工作考评机制。要针对纪检组工作岗位特殊的实际,制定完善纪检组干部工作考评办法,争取将对其的考评协调由纪委来统一组织,让评价其工作的话语权由驻在单位决定向纪委主导转变,以便更好平衡纪检组工作考评。二要健全履职激励机制。要围绕调动纪检组干部履职的积极性,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履职激励机制。各级纪委每年应适度从纪检组中推荐或选调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体制外或纪检监察机关任职,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看到进步的希望,进而积极主动作为。对因严格履职受到冷遇的纪检干部,纪委要给予关心关怀,帮助疏导心理压力,排解工作负担。三要健全督查督办机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督查,除督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外,还要抽查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要抓典型,严问责。对因履责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以此警示和教育广大领导干部认真履职,让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成为全局的事、大家的事。四要健全交叉履职机制。纪检组干部常驻一个单位,面对的不是领导就是同事,要其严格履职确实很难。在这种情况下,要科学整合外部力量帮助其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从基层的现状看,可将现行组建的办案联组的职责适当扩大,由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联组人员抓负责行业、系统单位的执纪监督。

(四)强基固本,务求纪检队伍更加适应需求。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在于要有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针对基层纪检组干部普遍不熟悉业务的情况,各级纪委要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等多种形式,帮助纪检组干部抓能力素质的提升,使之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对拟新进或拟提拔到纪检组岗位工作的干部,考察时要征求其是否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问其就岗后敢不敢履职和如何履职,绝不可让纪检监察岗位变成解决职级待遇的岗位。对现任的纪检组干部要争取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其真实所想所思、所顾所虑,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对想退出的纪检组干部,要创造条件让其退出;对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要予以调整,切实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与此同时,在目前基层单位增编难度大的情况下,要探索推行兼职制度,允许单位人员编制紧缺且设党组的部门和未设纪检监察职数的副处级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兼任单位纪检员,并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待遇,让其协助纪检组组长或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所有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

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篇二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6月开始,我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启动实施了分级诊疗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合理就医秩序为目标,将群众首诊需求合理引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工程,注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制订方案、出台政策、规范流程、狠抓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累计转诊患者3724人,其中由基层转诊到区级医院就诊的1784人,转到区外市内医院就诊的430人,转到省级或省外医院就诊的1429人。由区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81人。

(一)强基础,分级诊疗格局已初步形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出台城乡卫生一体化、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并从经费支持、医保政策、药品配备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从强化硬件保障入手,先后启动了宁溪卫生院、南城、江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系列基建工程,并成立了台一医院桥住院分部、宁溪住院分部,区中医院北洋住院分部,定期选派专家到分部坐诊。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共有3家中心卫生院通过省级甲等卫生院评审,6家卫生院通过省级乙等卫生院评审,群众就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区级医院与上海长征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上级医院开展合作办医,上级专家来黄门诊、手术和技术指导,区级医院专家下基层门诊和技术帮扶渐成常态。

(二)重保障,分级诊疗管理渐趋规范。注重政策引导,重点发挥社保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城乡医保报销实行差别化支付,对不同级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20为乡镇级80%、区级70%,区外市内45%-55%、市外40%),参保患者经分级诊疗平台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且住院起付线只剔除一次,更好地引导患者首诊到基层。注重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导向作用,从单位收支结余数中提取40%用于发放超额绩效工资。同时对在西部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助金,以上的每月补助可达500元。注重配套机制建设,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的理念和模式,目前,全区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签约覆盖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5.4%。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配送机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齐全。发挥中医药传统特色,全区1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医科和中药房,受到了群众的青睐,中医馆的建设对于引导开展分级诊疗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建平台,分级诊疗工作已初显成效。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规范有序,各医疗单位均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转诊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双向转诊工作规范制定实施方案,制作工作手册,建立合理的转诊工作流程,加强分级诊疗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和检查考核,确保转诊渠道畅通。建立了以台一医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信息化网络为载体的区病理诊断、临床检验、心电会诊、医疗器械消毒供应、放射诊疗等五个区域诊断中心,加强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由此引导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将病情重、疾病急、危险性大的病患转诊到区级医院诊治,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就诊的新格局。分级诊疗工作实施一年多来,已初见成效,据卫计部门统计,年,全区门急诊总人次为417.6万,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区门急诊总人次的54.14%,首次超过区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区级医院的住院人数增速明显放缓,以台一医为例,-,出院人次增长率为6.8%,-2015年,增长率下降为2%。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明显增长,以院桥中心卫生院为例,20住院人数为为1713人,2015年住院人次为2327人,住院人次年均增长率47%。

二、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就医习惯难改。调研中发现,影响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多数群众没有获知该项制度的实施,分级诊疗的宣传方式不够多、力度不够大,广大群众对分级诊疗的目的意义了解不深,对具体操作流程、医保政策等内容知晓率不高。医护人员对该项政策的知晓率较高,但仅限于自身了解,缺少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宣传。另外,一些群众的就医行为很大程度受长期以来形成的“就医惯性”影响,就医看病无原则地追求大医院、追求著名医学专家。

2、基层诊疗水平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主要是要提高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但当前,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群众的信任度还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常规设备不足、仪器过于简陋,无法开展疾病诊治所需的常规检查,是导致群众没有选择首诊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我区19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缺口达万左右。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据统计,目前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缺口达304人。同时由于农村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差,工作后部分基层医疗卫技人没就想方设法调到城区单位工作,因此培养好了就调走了,服务质量难以“取信于民”。三是全科医生紧缺,按我国每万民居民配置2-3名全科医生的标准,我区全科医生缺口达130余人,已成为分级诊疗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

3、转诊操作流程有待规范,信息化管理机制滞后。一是转诊单流失较严重。因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尚在建设之中,转诊单采取纸质形式,个别医生填写转诊单内容不完整、字迹潦草,部分患者因重视度不够,转诊单流失还较严重。二是区域内的“双向转诊”平台已初步建立,但下转依然较少,从数据显示,由基层转诊到区级医院就诊的1784人,而由区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仅81人,由此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的积极性。三是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转诊平台尚未建立,造成区外市内的转诊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致使分级诊疗的部分政策无法实施。

三、几点建议

1、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力度。区政府及卫生、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医改政策、“双向转诊”制度、报销制度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积极参与分级诊疗。要完善“双向转诊”的制度,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同时要适时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效果评价,视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科学调整并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措,持续增强分级诊疗服务实效。

2、加强基层医疗技术力量的充实,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要继续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力度,探索将乡村级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筑牢农村卫生网底,让群众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医技、中医科室建设,推进城乡对口支援、医疗服务一体化,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百姓真正放心在基层首诊。健全医务人员培训、交流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在引进更多的全科人才的基础上,要强化规范化培训,低一级机构人员要到上一级机构不间断的进行系统化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3、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加快城乡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区级医院公立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分别以台一院、妇保院、中医院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的区域医疗对口支援共同体,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合理,功能定位明确,学科错位发展,彼此良性竞争,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体系。落实区级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口帮扶责任与职能,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管理指导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辐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鼓励支持区级医院与省、市上级医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医,依托上级医院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优质资源下沉,整体提升我区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建立政府层面的转诊协同信息化平台建设,使分级诊疗信息化之路早日“贯通”,确保分级诊疗工作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目标。

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是在实践中锻炼识别干部,培养造就大批党的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举措。最近,xx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调研组,对xx市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到xx市开展这项工作的一些做法和认识。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

重视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2016至2021年,市党政机关共选拔基层一线干部xxxx名。其中,通过公开选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xxx名,通过个别物色、跟班考察、有限竞争、集中选调等方式选拔xxxx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xxx名,提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xxx名。对于从基层一线选拔的优秀干部,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其不同的经历和特点,因才施用,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2020年集中选拔了50余名乡镇党委书记到市直属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有7名安排在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涉农、信访、水利等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同时,各级党组织对从基层一线选拔的干部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考察。为解决选拔干部的后顾之忧,他们规定,凡选拔的基层干部,对选拔干部配偶、子女的就业、上学以及住房等问题予以优先照顾安排。坚持从上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长期以来,xx市一直采取任职、挂职等方式,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关键岗位锻炼,安排干部多岗位锻炼。2021年,在各县(市、区)及乡镇挂职锻炼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共有xx人,担任乡科级职务的xxx余人。其中,有的是从市直属机关选派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及乡镇挂任党委、政府副职,有的是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派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到县(市、区),有的是市直属机关选派干部到有关县(市、区)、乡镇对口挂职,有的是从市属国有企业选派经营管理人员到有关县(市、区)和基层挂职。另外,近年来全市先后选派了近xxxx名机关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等职务。

二、主要成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促进了良好选人用人导向的形成。把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上级党政机关,把具有较高文化理论素养的优秀机关干部下派到基层一线锻炼,既畅通了基层和机关干部交流渠道,又提升了基层岗位的吸引力,有助于形成“实践长才干、一线出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基层虽然条件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但确是锻炼能力、增长才干的广阔舞台。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基层,把培养锻炼干部的阵地放在基层,激发了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安心基层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激发了机关干部自觉将身子下沉、深入基层一线接受锻炼的热情。

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结构的改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基层干部选拔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自身获得了更好的发展平台,能够进一步开阔视野,增强全局观念,提高领导水平,完善经历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同时也产生了“鲶鱼效应”,激发和促进了机关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学习动力,进而增强整个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有助于进一步熟悉基层情况,了解社情民意,体察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决策和工作指导更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助于把自己所学的丰富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

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基层干部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生活朴实、作风务实,把他们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能够促使机关干部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使他们对基层工作的难处有切身的感受,对群众生活的艰辛有更加直接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实干精神。一位从事人事工作多年的同志说,凡是到基层锻炼过的同志,回来后工作作风都有明显的改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在他们身上很少出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等待观望、求稳怕乱、满足现状思想;有的把关心基层、重视一线只是挂在口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认为许多基层干部学历不如机关干部高、理论素养不如机关干部好、年龄不如机关干部轻,到基层选拔干部是“筷子里头拔旗杆,勉强凑数”;有的单位对一些重要岗位舍不得腾出来选拔基层干部,有时还存在本位主义和盲目排外思想,认为“菩萨还是自己庙里的灵”。

二是缺乏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目前,xx市对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还没有可以遵循的制度规范,培养和选拔的资格、条件、范围和工作程序等都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影响人才流动的身份、区域、部门、所有制等体制性障碍较多,公务员身份以外的其他优秀人才如优秀村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进入各级党政机关的途径较少。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中编制和职数有所减少,机关工作人员相对饱和,而安置军转干部、公开招录公务员占用了大量编制和职数,可用于选拔优秀基层干部的编制和职数就更为有限。

三是途径和方法相对单一。目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主要依靠公开选拔、提拔交流、选调和考录等途径;从上级机关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主要通过挂职、任职等途径。不管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培养和选拔途径相对单一的问题仍然突出。此外,培养和选拔的方法有的还不够科学。如职位聘任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程序相对复杂、繁琐,且操作方法不很透明;公开选拔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一次公选一般需要两三个月才能完成,经费支出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几十万。

四是部分通过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存在“高分低能”问题。一些来自高校、科研单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干部被公开选拔到各级党政领导岗位后,由于工作性质、对象、内容都发生了变化,一时难以适应。这些同志在新的岗位适应不了,原来的单位又难以回去,既尴尬又无奈。

四、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各级党政机关任职的工作力度。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应拿出一定领导职位面向基层一线实行定向公开选拔。涉农、信访等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原则上应配备一名以上来自基层一线的领导干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都有来自基层一线的领导干部任职,实现上下级干部的互动和互补。市级应当带头做表率,特别是政府综合部门、决策部门、涉农部门,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副职职位面向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定向公开选拔,让他们有机会直接参与政策制定,通过干部来源的多元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以避免因了解情况不深入不准确可能出现的决策偏差。

第二,选拔基层一线干部应以考察为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靠经验、靠积累。选干部不是考秀才,不能完全靠考试。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不一定会考试,会考试的不一定会干事。今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应向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倾斜,逐步扩大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在公开选拔中的比例。选拔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应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以考察为主,通过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选人的准确性,以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廉洁状况论优劣。必要时,在条件相近的人员中辅以考试,进行有限竞争,考题的设计也要注重实用性、针对性,符合干部的实际,真正考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注重发挥各个年龄段基层干部的作用。实践证明,由各个年龄段干部构成的领导班子比较合理,整体功能相对也比较强。要纠正一些地方搞任职年龄“一刀切”和层层递减的错误做法。在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作用。今后县乡两级原则上不宜简单规定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的上限,任职年限原则上要与工作年限基本一致。基层领导班子配备应遵循“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以40岁至45岁的干部为主、县级党政主要领导以45岁至55岁的干部为主的基层领导骨干队伍,确保基层政权牢牢掌握在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干部手中。

第四,打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的通道。应加快试点步伐,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推行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做法,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现有村干部的积极性,吸引外出务工的优秀青年回乡服务,逐步形成一支根植农村、心在农业、情系农民、长期稳定的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第五,实行上级党政机关干部下派的多种形式。鉴于目前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数量较大,应进一步拓宽基层挂职锻炼的渠道,尽快让更多的机关干部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一课。可采取组织部门集中选派、单位选派等多种形式,挂职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多方面为挂职锻炼干部提供便利。可允许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增设一至两个领导职位,供挂职干部任职,不占职数,不参加换届;党政部门可以设置若干助理职位,供挂职干部任职,不占编制。同时,应从用人导向、政策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任职,逐步扩大下派干部任职的比例,让他们真正融入基层一线,安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并在“赛马”中分出优劣,使他们下得去、上得来、用得好。

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篇四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和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然而,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配备极不完整,人员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绝大多数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仅有一个纪委书记,作一个调查笔录都还需要向别的办公室“借人”,极大地影响了纪检监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3、乡镇纪委承担工作繁重,精力分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其核心工作就是反贪腐和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工作事务繁多,乡镇纪委书记是乡镇党委成员之一,在班子分工上或多或少都有分管工作。而且大部分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都是乡镇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如计划生育、组织工作等,极大的分散了工作精力。

4、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目前很大一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从其他岗位交流过来,未曾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严谨性等都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而且乡镇纪委书记变动太频繁了,大多数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提拔或调动了,新接手的同志以前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干起工作来自然就处处受制,经常面临着培训的问题。导致在开展基层反腐倡廉工作过程中,较为被动。

5、年轻的后备干部缺乏。目前,全县乡镇纪委中年轻的干部较为匮乏,主要是因为年轻的干部认为基层监察工作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差事,还有一部分年轻干部因为基层经验的缺乏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致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极大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6、乡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单位,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办案经费一类的开支,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可能产生的后果

1、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而乡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据地,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都在乡镇纪委。乡镇纪委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

2、信访量的不断增多。目前,越级上访的现象日益增多,追根溯源,其主要原因在于群众到乡镇纪委请求解决信访问题,因为乡镇纪委人手不足、职责权限有限以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超越乡镇纪委范畴等原因,导致部分信访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致使农民群众意见较大。信访人周围的群众就会认为乡镇纪委不能解决问题,下一次再遇到信访问题就会劈开乡镇纪委,直接到上级纪检机关反映问题。

3、基层党员党组织缺乏监督。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虽然有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不断推进、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但缺乏必要的监督、教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乡镇纪委负责工作较多、乡镇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致使乡镇纪委对本职工作的忽视,对基层党员、党组织的监督教育力度势必会减弱,从而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

1、人、财、物上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首先,应充实人力,每个乡镇纪委除了纪委书记,还应配备好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监察干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顺利开展;其次,从物力上充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办公设备必须齐全,如电脑、打印机等,方便乡镇纪委办信办案;最后,经费上要得以保障,确保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2、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其本职工作是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而将乡镇计划生育、组织工作、经济建设等工作压在纪委书记头上,必然导致他们对本职工作有所忽视,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必须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减轻乡镇纪委的工作负担,将工作重心放到纪检监察业务当中去。

3、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作为乡镇纪委,要负责监督乡镇党委,又要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工资福利等等都在乡镇,即当运员又当裁判员,极不科学。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考核机制,消除乡镇纪委的工作顾虑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是否可以将乡镇纪委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都收归县纪委,这样乡镇纪委就不怕“得罪人”,可以大胆开展工作。

4、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目前,很多乡镇纪委的领导或一般干部都对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县纪委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信办案能力。同时,提高自身素质,从严要求自己,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纪检监察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

5、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大多数每个乡镇配备一位纪委书记,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工作,工作都采取单打独斗的方式。但农村幅员辽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所取得的效果。如何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力呢?我们能否采取全县乡镇纪委内部人员拉通使用,从而有效提升乡镇纪委的整体战斗力。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基层一线调研工作报告 基层纪检工作问题调研报告篇五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内在需要。我县结合县情在全县范围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派驻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强化主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作初浅的分析。

一、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从我县及我单位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客观地说对全县及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于上级主管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基本上完全在所驻单位。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派驻人员还从事着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

(二)职能定位有偏差。派驻机构的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充分保证其独立性。但现实是在工作中存在职能错位倾向,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派驻人员素质能力有等进一步加强。新的形势下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督工作形式化的问题多有反应。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分不清是非,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没有能将一结苗头性的问题杀死在初期。

二、几点建议

派驻系一项领导体制改革,向社会传递了党和政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定决心,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就我县而言,派驻体制下的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作时间实属不长,客观上将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给予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领导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已完成,但组织机构认知上、工作衔接上尚未全面到位。派驻涉及领导体制上的改变,涉及纪检组织与被派驻单位关系上的调整;派驻体制下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工资福利都仍在被派驻单位,派驻体制下纪检组织工作运作平台与体制建立需要被派驻单位更多理解、支持。建议县纪委监察部门领导适时或定期到被派驻单位进行工作调研走访,检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体现直接领导并增进同被派驻单位的沟通,营造出一个更好的政治、大局、协作氛围,助推纪检监察组织在被派驻单位更快更有效地建立起新的工作平台与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独立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应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所驻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编制管理。一要加强对所派驻单位纪检书记(组长)的编制管理,确保其编制独立(编制不占用派驻单位编制),人员使用独立,不再兼职于派驻单位的业务工作,从而保证派驻机构工作真正独立。二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交流包括系统内上下交流,系统内外交流、机关内部的轮岗等形式,以确保派驻人员不长期在一单位工作,与被派驻单位存在太多的利益结合。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提高其新形势下工作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据了解,目前派驻到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大都设纪委书记(或组长)一职,副书记(副组长)、纪检监察员均未作出职位安排,极少数部门虽设有监察室,但日常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只是组长一人谋划,没有助手更谈不上集思广益,大都有赖于被派驻单位办公室或支部人员帮助。建议及时出台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及人选配备、审批方案,将纪检副组长(副书记)、纪检监察员或监察室及主任人选配齐,为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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