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

时间:2023-11-09 作者:笔尘

应急预案是指根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危机状况,提前完善和制订的组织、管理、指挥、处置等方面的措施和方法,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根据实践和经验总结的应急预案案例,是指导我们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一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二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三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得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得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得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得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得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得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得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得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得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得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得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得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得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得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得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得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得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得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得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得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得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得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得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得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得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得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得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得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得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得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得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得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得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得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得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得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得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得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得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得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得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得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得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得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得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得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得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得原则,承担相应得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得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得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得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得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得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得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得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得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得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得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得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得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得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得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得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得12个基本应急组中得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得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得)得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得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得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得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得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得困难灾民得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得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得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得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得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得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得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得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得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得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得,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得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得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得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得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得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得准备,保证有足够得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得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得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得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得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得单位,储备足够得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得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得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得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得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得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得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得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得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得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得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得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得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得专家学者得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得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得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得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得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得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得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得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得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得扑火机具,进行必要得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得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得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得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得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得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得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得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得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得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四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五

为建立森林火灾扑救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我乡森林火灾处置应急能力,保障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快捷的组成扑救体系及时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火灾扑救指挥部。乡党委书记为指挥长,乡长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扑火现场指挥部、火情分析组、人员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火灾扑救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处置和跨区域火灾救援;

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器械、物资等调度、指挥工作;

并对火灾事故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和处理善后工作。

扑火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扑救和火情侦查,及时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

火情分析组:负责火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人员调度组:负责按照火灾扑救指挥部和区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整人员组织扑救工作;负责加强同各单位的联系。

后勤保障组:负责防火前线人员的食物供应,防火物质的储备供应,医疗救护,维护扑火现场和交通秩序。

善后处理组:负责火灾责任查出,灾情统计上报和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组织动员防火应急队伍就近开展先期处置;村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防火办。

乡防火办接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了解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救情况、现场指挥等基本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带班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情况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示,组成扑火现场指挥部;及时将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传达给事发地村委会及相关人员;并确定留守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

扑火现场指挥部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执行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火灾发展趋势,研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火势,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报告。

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扑火现场指挥部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并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指挥长批准,由扑火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火灾扑救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一)扑火力量:本着森林火灾扑救就地就近原则,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

第一梯队:各村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组应急队伍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火灾扑救指挥部的调遣。

第二梯队: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集结调遣。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二)通信联络: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以及各扑火队伍指挥员的联系。

(一)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要善于观察烟、火、植被、天气、地形、人员装备等情况。

(三)时刻牢记六突六不突:

一是从火线侧翼突入,不从火头逆风处突入;

二是从山脊弱点突入;不从山谷火险处突入;

三是从山下向上突入,不从山上向下处突入;

四是从成林边缘突入,不从灌幼密林处突入;

五是从宽平之地突入,不从窄沟狭谷处突入;

六是从依托之处突入,不从植被茂密处突入。

(四)队伍撤离时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点人数;

二要小心谨慎,防止坠石和摔伤。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

四是居高眺望,流动巡护。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六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七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得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得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得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得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得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得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得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得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得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得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得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得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得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得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得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得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得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得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得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得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得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得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得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得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得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得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得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得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得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得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得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得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得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得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得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得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得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得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得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得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得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得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得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得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得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得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得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得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得原则,承担相应得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得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得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得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得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得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得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得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得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得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得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得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得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得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得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得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得12个基本应急组中得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得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得)得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得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得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得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得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得困难灾民得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得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得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得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得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得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得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得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得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得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得,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得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得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得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得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得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得准备,保证有足够得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得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得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得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得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得单位,储备足够得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得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得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得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得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得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得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得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得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得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得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得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得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得专家学者得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得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得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得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得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得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得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得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得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得扑火机具,进行必要得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得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得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得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得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得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得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得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得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得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八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九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xx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一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它具有暴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严重的特点。根据我镇所辖村、社地形复杂、杂草茂盛、灭火难度大的实际,为在思想、组织、物资、人力上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一旦发生山火,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我镇地处xx区西南边缘,辖15个村、2个林场、83个村民小组万余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森林面积公顷。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社,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山火很难控制,稍不留意,则酿成火灾。

起火原因:我镇森林绝大部分属于中幼龄林,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林区特点,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灾是扑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数小时内扑灭,大的.火灾不得过夜。

2、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扑救,应以本村、社自救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发生火情边扑灭边报告,防止各自为阵、孤军作战。

3、扑灭山火的人员要服从指挥、行动有序,指挥长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镇、村护林防火机构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接受火情报告,火情传报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场专职护林员、镇防火领导小组。

按我镇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面积、蓄积,林内人员活动情况、防火难度等因素,将我镇15个村、2个林场均分为一级防火区和二级防火区。章怀林场,5、8、9、12村,五五林场均为一级防火区;其余各村为二级防火区。

1、以村为单位组建1~2支半专业化或季节性义务灭火队,每队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队长,队员由民兵、青壮年组成,队员花名册以村为单位三月底前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镇人武部负责动员、组织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作为按指令支援友邻地区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物资准备:各村义务灭火队员各备弯刀一把,每小组3把铁铲,多个铁桶、盆,电喇叭一个。

后勤保障:重大火灾扑救必须妥善解决食宿、饮水、医药、通讯、车辆等问题。在灭火期间,镇卫生院要服从调遣,安排好医护人员和药品,经费由财政、粮食、卫生部门协调解决。

1、林区村、社、居民见火要报、见火要救,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鸣锣、喊话、树立标志等多种信号,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之中。

2、一般火灾、荒火由所在村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组织扑救;重大火灾由镇组织扑救,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请求援助,扑灭后,当地公安、林业站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3、各村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防火预案,一级火险区的村要对义务灭火队员进行必备的灭火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二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火灾的。

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三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四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餐厅、操作间、食品库房。

1、联玉游泳馆餐厅分为餐厅、操作间、雅间。

2、灭火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

3、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扑救、疏散应急演练。

4、火灾自救基本知识,是上岗员工培训必备课程。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用电系统及设备、油火、物品、煤气泄漏)火势情况,立即报告餐厅负责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

确、清楚。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或广播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

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

1、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消防、公安核准火灾原因,核实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情况。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落实火灾责任,追究损失。

5、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6、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防火意识,根除火灾隐患。

文档为doc格式。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五

编制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组织指挥体系: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预防预警机制:

森林防火预防: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火险预测预报: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六

为了确保本公司大楼整体安全,使公司全体员工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火灾事故,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地组织人员(旅客)疏散和自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公司(大楼)火警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一、火警、火灾确认程序。

当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火警报警时,总台值班人员应立即查看报警控制器反应情况,同时做到“一问二通知三到场”。首先是电话询问报警地点的值班人员(服务员、租房户主)现场情况;其次立即通知值勤保安,手拿灭火器到现场检查,通知工程部(电工)、楼层服务员到现场;第三是接到通知后,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楼层服务人员立即到现场,确认是否火灾,如确属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消防、119台报警,同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情况。

1、确认发生火灾后,已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切断火灾楼层有关电源(由工程部电工负责);

(2)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保安、服务员)。

(3)组织引导起火附近的人员、旅客进行疏散和自救(保安员、服务员)。

(4)向消控中心通报火情,说明起火部位,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保安员、服务员)。

信息中心作用,准确及时地通报火情,传递领导指示。

3、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为火灾扑救指挥部,最高领导为火灾扑救总指挥,利用消控中心的通信设备,联络火灾现场,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

(1)消控中心与起火现场的联络;

(2)消控中心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

(3)消控中心与外界(公安消防)的联络。

4、指挥中心的火灾扑救指令包括:

(1)是否已向“119”报警;

(2)是否需要疏散人员(旅客)以及确定疏散范围的大小;

(3)是否需要启动消防供水系统(泵);

(4)是否切断现场电源,关闭电梯;

(5)是否关闭防火门;

(6)调遣扑救力量和伤员的救护等。

(7)是否启动疏散广播。

5、接到火灾报警后,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迅速布置本部门各就各位,义务消防人员应紧急集合、到位,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遣,具体按各部门应急措施实施,保持与火灾总指挥部的联系,并随时准备应急。

三、

疏散与自救。

当火灾发生后,火灾扑救指挥部应首先确定是否需要疏散人员及疏散范围,安排熟练的工作人员(义务消防员、保安或服务员)及时组织火灾附近人员(旅客)进行疏散和自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组织疏散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熟悉本公司(大楼)的疏散通道和线路,在紧急情况下,能引。

导人员(旅客)安全疏散。

2、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灭火现场总指挥的指挥,无条件执行疏散指令。

3、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疏散情况。

4、疏散时工作人员必须先从大楼两侧的顺序按间叫开房门,组织人员(旅客)向消防通道方向疏散。

5、当火势封死往下通道时,工作人员可带领疏散人员往楼顶撒离疏散,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6、工作人员在组织疏散时要沉着冷静,及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乱跑、跳窗、跳楼情况发生。

7、当疏散基本完毕后,在火情充许的情况下,要对每个房间再进行逐个检查,防止遗留(老弱者、行动不便者、昏迷者)在火灾现场。

四、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及措施。

安保部门:

1、一旦发生火灾,安保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灭火施救;

2、立即调集保安、义务消防人员到现场进行灭火;

3、指挥在场人员取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

4、启动现场消防设施投入灭火;

5、指派保安疏散现场周围通道,为接引公安消防车辆就位做好准备;

6、指定人员维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大楼,并做好无火灾部位的治安防范。

客房部门:

1、火灭发生时,客房部领导应立即到位,负责火灾区人员的疏散自救措施;

2、召集各楼层服务人员,组织、引导灾区人员(旅客)安全疏散;

3、随时准备向疏散人员(旅客)传送湿毛巾等救护用品;

4、做好疏散人员(旅客)的安抚和护理。

工程部门:

1、一旦发生火灾,工程部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电工)立即到位,随时准备应急。

2、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3、检查消防泵电源、阀门,为消防泵的启动做好准备;

4、负责电梯的技术人员随时准备将电梯降落到底部,保证电梯安全;

5、专业人员随带工具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修电线电路和设备,保证灭火的需要;

6、负责对燃油热水器的监控和防范。

行政后勤部门(办公室):

1、一旦发生火灾,部门领导要立即到位,做好救护和服务;

2、立即关闭餐厅液化石油气阀门和柴油箱阀门,随时做好转移准备;

3、通知驾驶员和车辆做好运送伤员准备;

4、其余人员集结待命,准备应急。

五、火灾发生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不要惊慌尖叫;

2、迅速向1。

19、公司消控中心报警(内线2128外线85150178);

3、如有可能尽量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尽快撒离危险地段;

5、不要回火灾楼层(区)拿遗留物品;

6、疏散时不要使用电梯;

7、除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9、发现因电或电线、电器起火,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0、疏散要走安全通道;

12、要做好火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杭州长运旅游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七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八

组长:

成员: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报告学区。

2、各相关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音响设备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上课教师及所有在校教师立即指挥班级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撤离疏散地点和顺序进行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教学区到校处集结。

3、如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全体教师切实要从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处。教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如灭火器),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十九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小编整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1.1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

责任书。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二十

我行营业室在办公楼的一层,是我行各种电器设备最多、用电量最大、上班时人员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我行最容易产生火灾的地方。为确保营业室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当产生火灾时,当班人员要迅速判明火情,部门经理要指挥员工根据火因、部位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如属线路起火的.,要迅速切断电源,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如属电脑等电器起火的,在迅速切断电源后,要启用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不分起火原因、不分起火部位而乱用灭火器材灭火。

二、如火势过大时,部门经理要临危稳定,依照防火应急预案,指挥当班人员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和现场报警器求救;出纳员迅速整理现金、会计人员整理重要凭证入柜上锁;其他当班人员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整理好后尽快打开通勤门,以便疏散人员和救火行动;行内值班领导听到报警后,要立刻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三、消防队员到达后,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刻协助消防队灭火,并迅速疏散无关人员,抢救现金、重要资料和财产。

四、火灾扑灭后,保卫人员要立刻组织人员坚持现场秩序,提高谨慎,避免有坏人趁火打劫。

五、保卫人员和营业部负责人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缺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方能离开。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二十一

消防安全工作系xx小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xx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行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乡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1、解除应急状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学校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突发事故影响和损失程度,做好安抚工作,清理现场。

3、调查总结。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责任单位写出应急处置

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汇报,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二十二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最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大全(23篇)篇二十三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即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和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 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 、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邹明水(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罗延寿(副书记)

程丽君(副书记)

曹球锋(乡人武部部长)

王 军(副乡长)

桂玉兰(副场长)

程贤武(森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跃海、包立国、王全福、胡 军、陶光辉、施训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副主任王全福,成员: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的决定;负责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等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隔、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预案的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乡林办及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补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重点林区、

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

6、县直单位、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包组包山头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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