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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一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二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三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四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七、礼貌施工
八、奖励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五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3、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5、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纠正违章行为。
7、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8、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员工生产管理考核的五个制度。(上墙的制度)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一岗双责就是在执行任务责任的同时也执行安全责任)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
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工种: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六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七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6、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2、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安排布置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管理及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负责各类作业方案的审批及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积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代表分管副总经理行使部分管理职责,包括:
1、统筹管理、布置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生产建设各环节的高效运转。
2、监督、评价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考核管理,促进各部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3、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管理:制定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分管副总搞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协助分管副总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审查、督导、调查、评价、管理等工作,在分管副总外出时代为行使相关职责。
第九条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对各生产部门的检查活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时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5、负责用户室外架空管线、埋地管线、阀门井、调压站(器)的日常巡查、检漏工作,确保上述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对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7、负责对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8、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站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站场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各类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稳定供气。
3、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设施的管理使用,措施的落实,确保站场不受损坏。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站场部副经理主要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配合部门经理完成站场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对各分管站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3、对各分管站场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分管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站场部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具体要求。
2、负责本班消防安全、站场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完成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站场部运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及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全面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规划建设管理部职责
第十四条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在建工程管理,是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2、负责组织施工图的设计或会审,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组织施工企业进行塌方、防汛等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损失。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施工管理员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我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安全检查监督部职责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是我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及时了解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各类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积极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
5、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宣传燃气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范,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管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监护,保证公司管网安全运行。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5、协助部门经理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服从部门经理、副经理指挥,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3、进行管网设施安全监管,保障管网设施正常运行。
4、对各类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室内安全隐患,随时宣讲燃气安全常识。
5、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巡线员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及时巡查并掌握责任区内管网安全状况,对公司管网的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
3、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七章运行服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运行服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项制度规程的贯彻落实。
3、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4、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演练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不断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5、负责公司各调压站点的正常运行及消防安全管理。
6、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类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7、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8、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运行服务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负责各类大中型作业方案的安全培训。
4、协助部门经理做好管网及调压站等各类附属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转。
5、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管网运行工、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管网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保障各类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户内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及时完成各类维修任务,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状况,保障室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3、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5、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6、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8、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9、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10、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1、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2、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13、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14、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固定场所、站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包括生产行为的安全管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站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站场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门站、铝厂站、同煤站等重要站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对站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2、调度指挥中心调度长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调度指挥中心各类电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维护本部门的消防设施。
(3)每月组织公司电工对本部门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协助分管副总经理督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人的监管情况。
3、综合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办公大楼、生活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管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部位。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定期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物资采供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各仓库、材料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仓库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市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永康路客服中心、铁路客服中心、公司客服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三处客服中心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运行服务部负责对区域调压站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内容同上。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八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