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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我们幼儿园的工作性质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精心的呵护着他们,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工作中的每一天,作为教师的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我的'孩子们,我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即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们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如今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为身边的人做出表率。并引导家长和社会界的各个人士,共同维护孩子们受保护的权利。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多种渠道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护他们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的。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家长和社会要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保护他们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加强各个家庭、幼儿园、学校以及社会保护的同时,还要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十分必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理解了,我们对孩子实施良好教育的同时让每个孩子们获得发展,教师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和理解尊重的基础上。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工作,就像一面镜子时时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我都认真学习其中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引导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二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三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四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五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2年1月1日颁布的,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这些性格与恶习可能与我们平时的教育与教学不当有关,将来可能会有害于自己和社会,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自己错误。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七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八
在教育领域,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权益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为此,国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而“学校未成年保护法”则是其中的重要法规。在此,笔者将分享从学校角度所感受的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与体会。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在学校中的保护而颁布的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职责、安全保障措施、校园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等。学校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在校园中的保护力度,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全。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在提高学校的保护意识、规范校园管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意义。学校从法律意义上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把未成年人的安全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畴之中,让未成年人在校园内充分感受到安全保障的存在。同时,学校为了切实贯彻“学校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更安全的教育环境。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为学校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学校在日常管理中,需要注重加强校园安全保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有效的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校园暴力、欺凌等现象的管理,将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置于重要位置。在师生教育中,学校还应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未成年保护法,为他们提供更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五段:结尾。
总而言之,学校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是一件庆幸的事情。学校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贯彻未成年保护法,注重学生的安全问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让他们在校园中获得成长和发展。希望学校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发扬未成年保护法的精神,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保障。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九
第一段:介绍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幼师来说尤为重要。作为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幼师不仅承担着教育教学的责任,更要保护和照顾好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熟悉未成年保护法并在幼儿教育中运用,对幼师来说至关重要。
幼师了解未成年保护法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家庭教育在幼儿成长中的重要性。未成年保护法强调了未成年人的权利,这包括平等受教育、健康成长等。对于幼师而言,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幼师可以通过给家长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并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
未成年保护法还规定了幼师的职责和义务。作为幼师,我们需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并确保幼儿在学校不受到欺负或歧视。我们应该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尊严,反对虐待、伤害和歧视行为。在遵循未成年保护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注重培养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心。
第四段:幼师学习和运用未成年保护法的方法(200字)。
学习和运用未成年保护法是幼师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幼师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和学习交流活动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此外,幼师还可以建立联系并交流经验,如与社会工作者、律师或其他幼师进行合作。运用未成年保护法的方法包括教育幼儿他们的权利、帮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向他们传授防止侵害的知识等。
第五段:对幼师工作的影响和启示(200字)。
学习和运用未成年保护法对幼师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通过熟悉法律知识,幼师可以更好地为幼儿提供安全和温馨的学习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了解未成年保护法还使得幼师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和处理幼儿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结:幼师要时刻关注并尽力维护未成年保护法,这将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保护他们的权益。未成年保护法不仅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更是幼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幼师运用未成年保护法在教育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将始终指引我们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尽心尽责。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们的认识,要对幼儿实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镜子时刻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个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样孩子也不例外,他们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关爱,也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肯定,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没有爱,就没有教肓”,教师的天职就是给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种”希望的“田野”。以大爱的心胸去关爱幼儿,改变观念,注重言语表达,尊重幼儿,升华师德,强化情感,去爱幼儿,去爱教育,让教育与爱同行。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一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常被忽视的问题。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权益,我国于1991年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监护和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我在这里对此法进行了学习和体会,认识到了作为社会一员更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出台的,这其中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法律在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教育保护方面。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侵害;2、生命保护方面。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进行全套的保护,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3、人身保护方面。禁止人们使用暴力手段侵犯未成年人的身体和人格尊严,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欺凌、虐待和剥削等不良影响。
第三段: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的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提出了严格要求,学校应负有积极的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也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重要补充。学校必须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以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此外,学校也应该切实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补充作用,建立学生守护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段: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的要求。
尤其是在家庭教育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挑明了夫妻双方和其他成人对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要公正对待子女,引导子女健康成长,不得有不当竞争行为。家长要按时履行学生的三餐供应,确保其基本饮食需求。要防止将未成年人看作自己的利益来源,防止孩子早恋、网络游戏等不能进行正确引导的行为。只有在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中,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五段:结语。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推行和执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为其在自己所处的角色中尽力贡献自己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从而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和美好的社会。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二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各种形式的团课活动,如舞蹈、音乐、美术等。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保护机制,一些未成年人在团课中遭受到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近日我国颁布了《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对团课行业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在参与了该法律宣讲会后,我深感该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团课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团课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学资质和条件,包括场地设施的安全性、教学管理的规范性等。同时,团课机构还必须配备合格的教师和教育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团课机构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未成年人在团课中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该法律对团课机构开展的营销宣传行为进行了限制。法律规定了团课机构在宣传中不能以夸大和虚假的方式吸引未成年人的参与。同时,还禁止了团课机构利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以及非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这些规定的设立,将有效地杜绝了不合法和不道德的宣传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商业利益的侵害。
再次,该法律规定了团课机构与未成年人家长的沟通机制。法律规定,团课机构在接收未成年人参加团课之前,必须与其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家长在未成年人参加团课期间也有监护和参与的义务,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这些规定的确立,将有助于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提高他们对团课活动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最后,该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处罚和惩戒措施。根据法律的规定,团课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将面临吊销办学许可证、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处罚。同时,个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些处罚和惩戒措施的出台,将有效地震慑团课机构和个人的不法行为,确保未成年人在团课中的安全和权益。
总的来说,团课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法律本身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最终的关键在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团课机构、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团课保护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四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五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是近年来国家出台的重要法律,旨在保障未成年学生的权益,提高校园安全。作为一名教师,我们需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这项法律,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学生。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保障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学校保护学生的义务和责任。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的侵害,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
第三段:学校未成年保护法的具体要求。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对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具体提出了要求。例如,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如制定学校安全预案等。教师应当尽到法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义务,配合学校管理人员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四段: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一方面要保证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要注意文明教育的普及,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的侵害。例如,教师要避免进行言语暴力和实际暴力的行为,不得与学生建立过分近距离的关系,以及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等。
第五段:总结。
学校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一道坚实的屏障,能够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们提供很好的法律支持。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预防工作,将校园建设成未成年人安全的教育场所,为学生提供安全有序、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国的实施越来越严格,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离不开这一法律的保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为大家带来有益的参考。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了解和认识未成年保护法的重要性是非常必要的。保护法从多方面确保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教育、发展、参与等方面的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严格的保护措施。
未成年保护法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进行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保障未成年人的社会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的母乳和营养需求等方面。这些措施在实施中为未成年人开辟了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发展和保障空间,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成长。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身体受到暴力侵害、意外伤害、欺凌欺负等。近年来,未成年保护法的实行全面推进,对解决这些问题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机构和组织也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和援助活动,以帮助未成年人维护他们的利益和权益。
家长在未成年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通过教育、关心和保护,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同时,家长还要在家庭风气、教育模式、信仰观念等方面思考,以创造一个健康、温馨、自由、安全、坚强的家庭环境,让未成年人在这里自由成长和发展。
未成年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日益完善,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成长,我们相信这个法律的完善和实行会越来越好,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总之,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积极推进这个重要法律的实施,为构建一个人道、和谐、安全和稳定的中国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七
作为教育工作者,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是我的职责所在。近期我进行了一番钻研,现在想分享一下我对这部法律的心得体会。本文分为五个段落,分别讨论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必要性、加强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以及未成年保护法实施的成效与不足。
未成年保护法是中国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它的正式实行是在1992年。未成年保护法主要围绕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教育、保健等问题展开。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的未成年保护法已经更加完善了,它着重保障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权、表达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方面的权利。我们了解和学习未成年保护法,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提高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尊重意识和保障意识。
第二段:法律的重要性。
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是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断面临各种成长问题,我们需要通过法律规范、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进一步开展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知识、表达、隐私、受教育、身心健康、生存和发展方面的权利。同时,这部法律的实施,也能够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为全民族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未成年保护法的重要性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必要性。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家长和广大未成年人来说,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是非常必要的。首先,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了解自身权利,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其次,学习未成年保护法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正常成长。最后,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对未来的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段:加强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不仅是见缝插针地学习了解,还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所有人应当知法犯法。为此,需要将未成年保护法普及到公众人士中去,将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让人们真正理解法律,掌握预防未成年人侵害的知识,增强预防意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们见证了未成年保护法实施的成效和不足。一方面,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公众的视野和关注点也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家长教育缺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暴力等,这些问题反映出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困境和挑战。因此,未成年人保护需要不断完善、深入推进,进行全方位、“全国一盘棋”的布局,不断提高保护水平和支撑能力。
总结: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思想教育,增强公民防范和预防意识,助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我们需要借助盛大的互联网平台、电子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等,更加地凸显法律知识的普及价值,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共建、安全共享、健康发展。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八
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生命、健康和权益必须得到全社会的保护。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参加了一次针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培训学习,深感该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学习过程中,我收获颇丰,愿意在此分享我的心得。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保护法》的法律意义和法律适用。该法律对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学习该法律,使我更加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增强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使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人民幸福的一部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形成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建立以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服务。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还让我对未成年人需要的保障更加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带有物质性的保障,比如衣食住行的保障,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如家庭和亲人的关怀、社会的尊重和关注、学校的教育和引导,都是给予未成年人最好的帮助和保障。
在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过程中,我特别强调的是将所学内容与自己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确保自己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我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家长和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做到顺应法律、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给他们创造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
结语:
《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和保护工作当中。相信未来的中国,在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创造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实用学生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案例19篇)篇十九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