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通用6篇)

时间:2024-09-23 作者:飞雪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一

本人于20xx年x月入职,从事综合柜员一职。平日工作主要有柜面对私业务、对公业务等。看似简单的操作,却需要平日多积累多学习操作流程,日益更新,专注、仔细、耐心对待每一笔业务的发生与审核,尤其是对公业务。一个月的支票处理量相对较大,为了减少退票率,也为了提高自己处理对公业务水平,我坚持对每一张票据各个要素进行认真审核,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客户填写规范。伴随着每笔业务发生的同时,也将内部控制制度铭记于心,七步服务流程做到大方得体,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加入银行,成为其中的一员,工作近一年的时间里,我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有个较大的改变,她让我相信人生一切皆有可能,只要自己肯努力创造。当然也只有能为企业做出奉献,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首先,在一个工作团体里,大家要团结一致,互助进取,因为团结是取得互利共赢的前提;其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基本要求,作为一个柜员应该懂得自己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有主见有胆识;另外,客户是我们发展的主体,服务好客户是我们的职责,研究客户,通过对客户的研究从而达到了解客户的业务需求,力争使每一位客户满意,通过自身的努力来维护好每一位客户;当然,通过对业务的熟悉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之后,能为企业的一些潜在的漏洞或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是我们份内之事,也是为企业能做的较好的贡献。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娴熟的业务能力的同时,还必须要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水平,才能向客户提供更高效率、更优质的服务。我行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技能考核为我尽快提高业务技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始终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坚持认真听课,结合平时学习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着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银行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办理每一笔业务都要注意到每一个小细节和要素,它可以是一个复核、一个签章、一个客签名、一个手印、一个登记、一个交易码。一笔业务可能涉及到很多个细节问题,如果因为粗心大意,不用心想,漏掉一个没有做到,都有可能存在风险,就比如放贷款。细节不是儿戏,需要我们严肃对待。严格把守每一个关口,是对我行风险的控制,更是对自己的负责。

回顾20xx年的工作,虽然各项工作都能比较顺利的开展,但深知自身依然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其一,学习力度不够。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加快学习的步伐迫在眉睫,不容迟缓。我始终相信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在工作之余,我还在为考取基金销售资格、中级会计职称等证书做准备。其二,个人情绪控制不佳。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其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其二,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用饱满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屈原有句名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金融业的道路还很漫长,我坚信源于我对金融事业的热爱和所学的专业知识,将个人理想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我终会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与我们xxx行共同走向更好的明天。

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二

一、账户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要 求,严把柜面审核关,加大账户管理力度。

一是合理运用人民银行帐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加强开户资 料审查,加大对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力度。

二是对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重点审查,对客户身份 资料的变动及时予以更新,对客户身份实行联网核查,进行客户身份有效的识别,积极做好反**、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及 可疑交易数据报告工作,杜绝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对开户企业订立开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细 化和完善相关职责。四是严格预留印鉴及资料的管理,并实行建立登记簿专人登记保管制度。五是专人按月向开户单位签发 存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进行明细账务核对,对业务发生频繁、业务发生额大的账户,实行面对面逐笔勾对,发现问题及时 查找原因,确保资金安全及内外账务相符。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按照我行实际,比照上级行文件,完善岗位分工,规范岗位设置。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 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做到权责分明,责任清晰。同时对会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进一步落实以 岗位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防范内控管理隐患。

三、加强自查力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本次检查,对开户申请、开户资料实行重点检查,对开户资料的有效、真实性,实行逐一梳理,不留死角,真正把 账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在综合业务系统操作中的每笔大额支付汇划往来业务、同城交换业务等业务进行核查,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操作风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以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对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严格实行临柜人员、坐班主任审核把 关,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责任心,真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县支行

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委托人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各类机构。

第四条 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 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委托人范围、资质和准入条件,以及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八条 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共同提出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二)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第九条 商业银行受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要求委托人承担以下职责,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一)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并对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担保人资质、抵质押物等进行审查。

(二)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委托人有权自主支配,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委托资金。

(三)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并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1

(一)委托人在银行有授信余额。

(二)委托人的委托资金超过其正常收入来源和资金实力。

(三)委托人涉及民间借贷、对外担保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人在银行有授信余额的,商业银行应合理测算委托人自有资金,并将测算情况作为发放委托贷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严禁接受下述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一)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

(二)银行授信资金。

(三)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四)筹集的他人资金。

(五)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

(一)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

(二)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

(三)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四)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质价相符”、“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委托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与委托人、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一致后,三方应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贷款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还款计划等内容,并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委托贷款实行担保方式的',委托人和担保人应就担保形式和担保人(物)达成一致,并共同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合同。委托贷款为抵质押担保的,抵质押权人应为委托人。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要求委托人开立专用于委托贷款的账户。委托人应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委托资金划入专用账户,商业银行按合同约定方式发放委托贷款。商业银行不得串用不同委托人的资金。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和委托人、借款人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明确委托贷款协助监督使用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协助收回委托贷款本息,并及时划付到委托人账户。对于本息未能及时到账的,应及时告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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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第四条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种方法:

1.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p;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签字人)

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五

为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03年9月1日施行。

《办法》对现行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办法》规定,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办法》管理。外币存款账户、储蓄账户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纳入《办法》管理。二是设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分个人与个体工商户的银行结算账户,方便个人使用各类支付工具办理转账结算。三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取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限制条件,满足存款人办理支付结算的多种需要。四是适应经济活动跨行政区域发展的需要,突破银行结算账户属地管理的原则,允许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五是突出基本存款账户的统驭地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六是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条件,严密开户手续,确保存款人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七是加强各类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套取现金、逃废债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八是改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措施和手段,实时监控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九是明确责任,严格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共有七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罚则和附则。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答记

者问

答: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规范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促进经济金融秩序的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需要,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办法》。其必要性在于: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以及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信用卡等新兴业务的发展,需要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行为作进一步规范;个人经济活动日趋活跃,产生了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转账支付的内在需求。《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已明显滞后于金融发展的需要,需要制定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当前,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单位利用多头开户逃税、逃债、逃贷和套取现金;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多头开户转移资金,甚至私设“小金库”;有的商业银行随意开户,放松监督,为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为有效遏制逃债、腐败、洗钱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迫切需要制定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三是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是银行开展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我国支付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基础。通过制度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客户,提高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问:什么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人因投资、消费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规定,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外币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纳入《办法》管理。外币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储蓄账户不具有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功能,《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应规定了“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因此,储蓄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与办理支付结算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存在本质区别,因此,该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遵循自愿原则,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考虑到存款人对其资金具有自主支配权,需要根据地理位置、结算需要、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关系、银行的服务质量等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同时,多种组织形式、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同时并存,其服务手段、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客观上也为有不同结算需求的存款人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创造了条件。并且,通过存款人选择开户银行,可以促使银行根据自身特点,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办法》规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据此,《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此条款一方面保护了存款人作为经济主体应有的自主选择权,也有效防范了银行间的不正当竞争和行业腐败行为。需要明确的是,一方面,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存款人也不应以开户银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转移银行结算账户。

二、明确了开立各类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使具有结算需要的各类组织,均可以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转账结算。一是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办法》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二是取消了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限制条件,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且没有数量限制。三是缩小了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范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才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四是扩大了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对象。经济活动无论持续时间长短,办理资金支付结算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针对不同社会主体的不同经营活动需求,《办法》对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临时机构,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公司的注册验资等因临时活动需要银行结算服务的存款人,允许其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三、设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方便个人使用各类支付工具办理转账结算。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汇兑、定期借记(代付水、电费等)、定期贷记(代发工资等)、借记卡等转账结算,是其基本功能,而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信用支付工具则是它的一项重要功能。随着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投资意识的普及,信用观念的建立,个人因买房、购车等投资、消费需要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均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由于利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是丰富个人资金结算手段,促进银行结算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银行在防范支付风险的前提下,应大力予以组织推广。

四、突破了账户只能属地开立、属地管理的限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原有的地域限制,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跨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长期或频繁的异地经营活动需要在经营地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以方便办理支付结算。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办法》突破了账户只能属地开立、属地管理的原则,规定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如企业驻外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可在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可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问:为什么要单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答:当前,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未以字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多以自然人身份开立储蓄账户并用于办理经营性资金的支付结算,导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资金和消费性资金无法区分,既不方便其办理结算,也不利于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为解决上述矛盾,《办法》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答:按照1994年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只有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或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方可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竞争的加剧,一方面,存款人为规避集中存放资金于一家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希望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自主选择方便银企合作的开户银行,以接受更好的支付结算服务,需要开立多个银行结算账户。另一方面,银行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稳定的客户群作为保障,通过改进服务和业务创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客户。因此《办法》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充分享受多家银行的特色服务,又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往来对象,更为方便地使用不同银行提供的支付结算工具和手段。同时,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实施有效的管理,既可满足存款人办理支付结算、管理资金的多种需要,为银行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又能做到放而不乱,促进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改进服务水平,提高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答: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或过期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骗取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存款人、银行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办法》在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合规的开户证明文件的同时,也要求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及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存款人以实名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这正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具体体现。所谓“了解你的客户”,是指银行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客户的真实身份,完整的记录存款人的开户和交易资料信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特别强调金融机构第一次与客户进行交易时,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的重要性。我国已在《关于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简称《公约》)上签字,表明我国将严格遵守《公约》中关于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必须遵循的“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必须认识到“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打击洗钱活动的基础。

问:《办法》从哪些方面加强了对支取现金的管理?

一是明确了不得支取现金的账户种类。为有利于存款人管理其资金使用,防止利用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套取现金,《办法》规定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为防止通过单位银行卡账户套取现金,持卡人非法占压、挪用单位资金,规定单位银行卡不得支取现金;为维护国家利益,规定财政预算外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为防止挤占、挪用投资人或交易人的投资资金,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定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二是对专用存款账户中确有现金支取需要的实行区别对待。为有效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在满足存款人合理现金使用的基础上,《办法》规定,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在办理现金支取时,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但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了对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资金的管理。为防止将属于单位的资金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确保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是其合法收入,《办法》规定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必须提供付款依据。

四是严格对违规支取现金行为实施处罚。《办法》规定,对非经营性的违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对经营性的违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问:《办法》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逃债、洗钱等违规违法活动?

答:为防止存款人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债或从事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办法》从八个方面强化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防止违规开户。二是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要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存款人账户信息,以利于债权银行和司法机关掌握其开户情况。三是对不同的存款人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银行审查核实,确保存款人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四是加强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资金的管理,规定只有其合法收入才能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转账支付给个人的款项必须向银行提供合法的付款依据,款项达到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五是严格对支取现金的管理,分别规定了哪些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哪些账户支取现金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哪些账户支取现金必须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办理。六是实行生效日制度,规定单位存款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必须自正式开立起三日后方能对外办理支付。七是规定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和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八是建立异常支付申报制度,要求银行对单位异常支付进行分析和监控,并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报告篇六

自 查 报 告

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我社现共有账户12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8个、专用存款账户4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 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的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十五日篇二: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39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4个,其中,基本账户10个、一般账户28个、专用账户54个、临时账户1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1个。至2011年4月1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2笔,共计48600万元,贴现14笔,共计5924万元。

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篇三:银行工作总结

2012年1月----6月,本人在宁东支行担任柜员。在此期间,我认真执行本支行的内控制度,以服务客户为理念,把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作为我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在日常业务中,我会运用各种合规、有效的渠道了解客户的一些现实情况,与他们进行沟通的同时,耐心解答对于他们的审批中存在的各种疑问和问题;对于不明确的部分,我会及时向同事、领导请教、求证。另外,我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地做好柜台营销,积极动员客户以及身边亲戚朋友办理我行信用卡,努力完成支行分配的各项任务指标,为支行抢抓核心存款和电子银行指标发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实现本支行利益的最大化。

鉴于宁东支行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急需拓展相关业务的情况,本人利用倒班休息时间外出营销,锲而不舍地推介我行理财产品及其他各项业务,为部分有潜力的个体商户提供了pos机办理的业务,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与此同时,我通过为客户解答相关问题,了解客户需求,做好了营销前的调查准备,在基础客户的拓展及银行卡业务扩大方面有了较大突破,为我行夯实结算账户和银行卡发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领导的赞誉。在工作之余,我能够积极参加支行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很好的融入集体生活。

平、合规文化建设等多种职业素养有了较大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我在此方面会积极主动的向部门主任和分行学习了支行工资的发放和五险二金的缴纳方面的相关知识,保证我行工资及社保费用及时发放及缴纳;见习了我行绩效考核的相关内容,本着加大人员培训改革力度,变人事部门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综合劳资管理部门的理念,努力使之成为本分行长远发展的“造血”部门;与业务管理部进行逐项对账,保证账务的正确与透明;另外,还使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我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向更加规范化发展。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以实物管理为基础,坚持实物与会记账相符,严格执行出入库记账制度;同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保护固定资产完整无缺,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经济效益。但是在一些方面还不够精细,缺少统筹管理。因此。我以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的学习,努力做到活学活用,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信息科技方面,我在本支行还兼职计算机管理员。我做到了积极与分行信息科技部做好沟通联系,根据分行信息科技部的相关要求,做好支行及下辖网点的网络维护,处理了行里遇到的一系列办公电脑及相关设备的突发情况,解决了计算机及办公用品维护问题,保证办公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对一些信息技术素养较好的员工进行简单培训工作,以便他们也能及时解决网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我积极参加分支行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自学了十八大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中国银行新出台的各项政策,先后参加了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灵武支行的经营分析会议,使自己在一线服务中更好的执行上级行的各项政策,提高了执行力。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不断的总结经验,并善于与身边的同事沟通交流,能够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学中国银行营销策略、个人客服经理培训教材、金融案件分析与防范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固定资产和相关的科技信息,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支行重大活动,筹划工作,顾大局,识大体,任劳任怨,做好幕后工作。

银行岗位工作总结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年已悄然过去,在这举国上下普天同庆的新年开端,我也满怀着喜悦的心情对过去一年的工作作个简单的总结和汇报,以求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将自己置身于**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自**银行**支行成立至今,我一直都在储蓄出纳岗位工作,始终本着对工作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刻苦钻研,认真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的金融政策和法规,积极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熟悉正确及时地办理各项业务。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 (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银行财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为了防止发生支付风险,计划财务部负责辖内信用社资金使用工作,实现了全辖平稳支付,稳健经营。

财务部各种报表较多,上报时间要求严格,加上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各项报表、材料、统计数据等等,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但是我们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精心安排,认真统算,加班加点,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根据联社各项会计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了各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会计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每季度对全辖进行了一次格式化、作业式会计工作检查,5月份联社组织人员对辖内基层信用社现金、空白重要凭证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份又对全辖的大额支现情况进行了检查,使会计帐务有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非现场监管系统是银监局对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的重要途径,我们财务部按照银监局“以防为主”的监管理念,组织各社学习对预警指标的计算和通过吸收存款,严控大额贷款,按月结息收息等控制预警指标和化解风险的手段。使各信用社在资本充足率、备付金比例、不良贷款比例、最大一户贷款比例等资本充足率指标、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较上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规范反洗钱业务操作,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大额数据业务上报系统开始应用,我们专门组织各信用社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岗位人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和培训,了解国际、国内反洗钱工作形势,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政策和法规,学习反洗钱的识别、上报工作,我们财务部每天对辖内基层信用社反洗钱数据进行录入、审核、汇总及上报。确保操作无风险。

严把开户审核关,对于手续完备的,经审核后录入到账户管理系统中,再由市人民银行进行审核核准开户。

我们财务部负责对票据考核兑付后的各项数据的具体测算工作。票据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我们每月每季末都要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等项指标进行详细的计划和测算。尽管考核时间与月末结账发生冲突,但我们还是做好了各项考核达标工作。

为了做好综合系统数据移植工作,我们通过联社精心安排,加班加点,较好的完成了移植工作。因为我们理解有限,具体的核算工作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

明年我们除了一如继往的做好上述工作外,将全力以赴做好综合系统的会计核算工作,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还要开展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费用列支、现金等检查工作。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严格按照省联社、办事处及联社的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团结务实,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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