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液化气合同免费篇一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月【】日在【**省**市】签订。
鉴于: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措辞具有以下所述含义:
(1) “福建、江苏进口液化天然气”:指由福建莆田、江苏如东等地
(2) “日”:指从任何一个公历日,自该日00:00时起至该日24:00
(3) “周”:指从任何一个公历周第一日00:00时起至该公历周最后
(4) “月”:指从某个公历月第一日00:00时起至该公历月最后一日
(5) 结算月:每个公历月为结算月。
(6) 结算日:公历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7) “时间”: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所提及的任何时间均指北京时
(8) 标准立方米:指一个大气压下,20℃时1立方米天然气的体积。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用气数量和范围
2.1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自20xx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2.2 本合同约定的购销数量:液化天然气约 吨/月。
2.3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用气范围为:甲方产权lng接收气化站。
2.4所有气量的指定均按每车19.5吨的整数倍。
第三条 标的物及质量
3.1 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福建、江苏等地进口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天然气”)。
3.3 除第3.2款约定的标准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其他气质证明。
第四条 计划上报与确认
4.1甲方需在月底五日前,向乙方报下月的用气计划。
4.2甲方需提前一天,向报下一个三日用气计划。
4.3乙方在平衡气源采购月计划后,提前二日向甲方下达月度供应计划,并由甲方确认。
4.4乙方在平衡气源采购三日计划后,向甲方下达下一个三日供应计划,并由甲方确认。
4.5甲方可在当日发车前临时变更当日供应计划,原则上发车后则不允许改变当日供应计划。原则上变更当日供应计划,只允许减少供应。乙方改变计划,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五条 价格确认及调整
5.1.价格
5.1.1 乙方经甲方确认的价格包含以下内容:液化天然气(lng)价格、自福建(lng)莆田、江苏如东接收站至甲方位于产权lng接收站的运费。
5.1.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采用一票制。
5.2价格的确认
5.2.1乙方定期向甲方发布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甲方在收到上述价格履行确认手续后,此价格将成为乙方向甲方销售的液化天然气(lng)价格,直至下次发布。
5.2.2乙方自签定本合同后的第一次发布的液化天然气(lng)价格为*元(人民币)/吨。
5.2.价格调整
5.3.1 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气源价格政策调整、上游气源单位价格调整等情况,造成乙方实际采购成本增加,则乙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气费价格。
5.3.2 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燃油价格上涨、运输行业行政性收费上涨等情况,造成乙方实际运输成本增加,则乙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气费价格。
5.3.3 合同签订后,在实际运营中乙方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如气量、路况、加卸气时间、当地燃油价格、路桥费等)重新核定价格,并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进行上调或下调,甲方若对价格调整有异议,双方协商不成,则合同自动失效。
第六条 付款
6.1甲方根据甲方用气计划,采取先到货后付款方式。
6.2 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气费和运费,汇款后将银行回执单以传真形式发至乙方。
第七条 结算
7.1 本合同项下的天然气气费和运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7.2 甲乙双方须密切配合,每月分三次(10日/20日及开票当日)进行结算数据核对,乙方根据核对结果和当前月的价格在结算日进行结算并开票。
7.3 结算日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给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寄出。
7.4结算后,如预付款存在余额,则该余额自动转入下一周期预付款,甲方在下一周期的预付款则相应减少,如预付款与结算款之间存在差额,则甲方需在下一周期预付款中补齐差额。
第八条 交付
8.1 交付地点及联系人。
8.1.1甲方指定的lng交付地点为:
8.1.2交付地点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 email /
8.2 交付分工:天然气卸载时,甲方操作人员负责储配站内所属设备、工具或部件的操作;乙方委托单位的驾驶员负责运输车辆所属设备、工具或部件的操作。
8.3 交付风险转移:天然气卸载时,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以装卸接口连接法兰片为交接点,交接点前天然气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接点后天然气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4 交付气量。
8.4.1甲方应在气量交割单上签字确认接收数量,并由接收人签字、加盖卸货专用章。
8.4.2乙方驾驶员应在气量交割单上签字以确认甲方接收数量。
第九条 计量
9.1 按照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lng以重量计量,单位为吨,计量工具为汽车地衡。
9.2如每车计量差在一定范围内(lng计量差在正负1%之内,20
9.3 如任一方对另一方的计量有争议,可在交接计量文件上注明争议内容。在争议解决前,甲方应先按乙方加气单上的计量值进行天然气结算。
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1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取鉴定期不超过一年的气质报告,以证明天然气产品的组分和质量。
10.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上报下月期望接收的天然气计划量。
10.1.3甲方应按乙方确认反馈的供应数量稳定、连续用气。
10.1.4 甲方应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准备相应的备用或替代燃料。 10.1.5 甲方设备年度检修及其它原因需停止供气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0.1.6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卸气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及天然气产品的特殊物性带来的安全需求,并为乙方运输车辆的进出、卸气提供能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10.1.7 自乙方lng运输车辆到达甲方卸气站后,甲方须在4小时内完成卸气。如4小时内未能完成卸气的,每增加一小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元/小时的压撬费。
10.1.8本合同中约定的需甲方履行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游气源单位出具的天然气气质报告。
10.2.2 乙方应按确认反馈的天然气数量向甲方供气。
10.2.3乙方上游气源单位设备检修及其它原因需停产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上游未能提前15天通知乙方,则乙方应在接到上游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10.2.4乙方有权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气款、预付款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时,减少或停止对甲方的气源供应,并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本合同中约定的需乙方履行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0.2.6乙方应按确认反馈的天然气数量做到及时运输和交货。 10.2.7乙方车辆进行年度检修及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10.2.8 乙方有权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预付款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时,减少或停止对甲方的运输量,并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9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履行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1 由于甲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的限气、断气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
11.1.2 由于甲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直接损失。
11.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1.2.1由于乙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限气、断气事故,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和履行
12.1.4化学或放射性污染或电离放射;
12.1.6征用、国有化、强制收购、没收或任何其它行动,包括由在其法定权力范围内行事的任何中国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其任何部门或任何中国立法机关,通过颁布或实施命令、指令、裁定、法律、法规或政策而进行的征用、国有化、强制收购、没收或任何其它行动。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和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内暂时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2.3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关或有权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
12.5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解除,遇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6对于未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在逾期履行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其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条的约定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2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乙 方(签章):*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液化气合同免费篇二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气合同免费篇三
甲方(购气方):
乙方(供气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车用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气质与计量
1、气质:
1.1、在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车辆供应的lng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若甲方认为乙方的lng的气质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气质标准,甲方有权对lng的气质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协商选择具有天然气气质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有异议的lng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乙方过错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过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计量:
2.1、双方约定以乙方所管辖lng加气站加气机流量计读数为计量工具。
2.2、lng加气站计量器应达到计量监测部门规定的要求,若甲方对乙方计量值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进行计量鉴定。鉴定认定符合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认定不符合标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补偿甲方气量差量。气量差量计算办法:从甲方提出质疑的日期到计量器得到校正的日期,甲方所加天然气总量乘以校验认定的差欠率。
二、供气价格及结算办法
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以6.00元/公斤的价格(含税)向甲方车辆供气。如遇lng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调整lng销售价格,则双方协商执行新的供气价格,原则上乙方应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按乙方大客户优惠比率折算后的价格向甲方供应lng,具体执行价格以甲方价格确认函为准。
2、气费结算方式,甲方车辆加气前需按照当月用气总量的费用作为预付款提前支付给乙方。甲方预付款金额不足时,乙方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醒甲方付款,若甲方未按时补足气款,乙方有权单方停止供气直到预付款补足,期间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加气车辆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车辆的车牌号为其进行加气服务,加气后本车驾驶员及加气工应在四联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气量依据。
4、每月21日(如遇双休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则提前一个工作日),甲方指定负责人与乙方所派人员核对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气量和气款总额等内容,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结算气款。
5、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气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标准执行)及对账单。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加气服务。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价格结算加气款。
1.3、甲方司乘人员及车辆进入加气站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接打手机。2、严禁吸烟、使用明火。3、乘客必须下车,在场外等候。4、加气时车辆必须熄火,司机拉手刹,取下钥匙在车外等候,夜间应关闭车灯。5、加气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擦车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6、保证车载瓶回气装臵及车载瓶压力表的完好。)。因甲方司乘人员及车辆违反本条规定,给乙方及本合同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甲方负责对己方的加气车辆日常检漏调试,并对驾驶员在加气站的行为规范进行安全培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支付气款时,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2、乙方提供的lng质量及lng加气机计量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因不符合相关标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2.3、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水灾、飓风、战争动乱、暴雪导致的公路中断等),乙方应当保证甲方lng车辆用气。若确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给甲方供气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避免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4、乙方气站员工不得与甲方驾驶员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5、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对甲方的优惠比率不低于其他同等客户。
四、违约责任
如出现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五、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条件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六、合同终止和解除
1、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未来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继续履行会对守约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甲、乙双方公司如有重大变动(如公司重组、改制、合并等)该合同自动作废。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达到合同履行条件或未提供合同履行必要条件。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充分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密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和信息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也不得公开或披露双方获得的各项资料和数据。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液化气合同免费篇四
供方:
需方:
一、购销数量: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 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的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 元/吨。配送运输费用 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账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 吨。
四、配送地点:
供方应在收到货款之日起 日内将液化气送至 。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 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 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 。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供方停工检修的,购销数量由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不接货的,构成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 元/吨为准);供方在能承受的价位拒不供货的,构成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1、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液化气合同免费篇五
一、供方: 地址: 传真:
合同编号:
需方: 地址: 传真:
三、 交货地点:供方液氨充装现场,交付后产品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四、 运输、费用、安全及提出异议期限:
2、 运费由需方承担;
3、 货到后,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在2日内向供方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
4、 汽车槽车的安全及容器内的检查由需方负责,由于需方检查处理不当,造成的安全、液氨被污染等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现款结算,出厂价为含税价。
七、 其他约定:本合同数量为双方协议计划量,如因供方充装问题、货源不足及需方运输困难等因素实际执行数量达不到协议计划量,按实际执行数量确定为最终合同数量,供方不对差量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 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但是,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违约方不对守约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应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