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而事先做出的详细安排。应急预案是在面临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为了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而提前规划制定的一种手段。制定应急预案需要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和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到针对性和全面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一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城市供热条例》、《二连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二连浩特市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一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瑞元实业有限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马祯俐。
联系电话:182xxxxx8882。
副总指挥:柴小多。
联系电话:1394xxxxx885。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1874xxxx。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李文化。
联系电话:
136xxxx。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王铁柱。
联系电话:
15xxxxxxx。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李剑英、
赵子燕。
联系电话:158xxxx2369。
1514xxxxx20。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王有。
联系电话:138x3947xxx。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秦亚圣。
联系电话:139xxxx994。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付强。
联系电话:1360xxxxx32。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刘景明。
联系电话:1394xxxxx58。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高亚君。
联系电话:150xxxxx08。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7538188;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7539977),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我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二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总指挥:刘海龙。
副总指挥:裴保信、张祥贵、徐卫民、陈宏、张国峰。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张祥贵。
成员:裴保信、孙冬梅、孙开松舒磊、陈福雷、马维峰、张海东、周仲民、巨长庚。
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卫民。
成员:黄伟、胡滨、王磊、刘超。
应急车辆组。
组长:孙景启。
成员:孙强、孟昭君、种传伟、李天剑、陆江。
安全保卫组。
组长:巨长庚。
成员:栗兴莲、张勇、张锐、李然。
运行一处。
队长:舒磊。
成员:刘玉海、刘保华、黄石、高玉芳、张强强、
刘金中、袁伟辉。
运行二处。
队长:马维峰。
成员:王兆宏、叶峰、高继海、贾玉霞、王钰、
运行三处。
队长:孙开松。
成员:韩方举、孟磊、温涛、谢明、石峰、张立华、李中秋、单志国。
运行四处。
队长:陈福雷。
成员:巨长安、孙炳华、韩兆立、姜涛、杜勇、张瑞杰。
运行五处。
队长:周仲民。
成员:黄崇亮、薛开渠、孙中龙、李坤、赵汝峰。
管线所。
队长:张海东。
成员:陈雷、张景峰、蔡青、王璨。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xxxxxxxx、xxxxxxx、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三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健全临沂城区集中供热预警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抢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突发供热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切实保障冬季供暖的安全、优质、平稳运行,根据《临沂城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临政办发〔20xx〕61号),结合沂水县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城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要以保障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内供热企业、供热单位发生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突发供热事故及供热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对城区居民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供热事故。
根据供热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其中:
(一)一般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需要调度个别部门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事故。
3、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15天,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4、发生一般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社会影响较小。
(二)较大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事故。
3、热煤储备量不足10天,可能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4、发生群众集体上访(2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三)重大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城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2、热煤储备量不足5天,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较大群众集体上访且有过激行为,局面难以控制。
为加强对全县冬季供热工作的领导,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理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成立沂水县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组,办公室地点设在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应急组成员由各供热企业自行组织。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总指挥:丁元岽(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李业伟(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孟祥伟(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滕海强(公管中心供热科科长)。
石道勇(沂水县热电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
霍红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热电公司经理)。
桑洪强(山东昆达生物公司供热部经理)。
王永春(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李业伟(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孟祥伟(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成员:
滕海强(公管中心供热科科长)。
齐军(公管中心供热科)。
张杨(公管中心供热科)。
张守福(沂水县热电公司客服中心经理)。
王秀俊(沂水县热电公司热网建设科科长)。
周海波(沂水县热电公司热网建设科副科长)。
王天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热部经理)。
张雷(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热部工程师)。
王健(山东昆达生物公司供热部主任)。
牛连俊(山东昆达生物公司供热部工程师)。
赵海涛(沂水亿利洁能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
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3、掌握汇总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
4、负责联络相关部门的救助支援工作。
5、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提供调查和快速评估报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6、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7、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
应急组由各供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供热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教育力度,提高各供热公司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査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根据城区集中供热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
4、应急设备、材料定期检修、检査,确保完好。
(一)基本应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时,应本着控制、报告、抢险的原则进行,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2、接到报警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供热单位各专业抢险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各供热企业立即按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抢险物资、器材送到事故现场。
4、组织抢修救援人员负责抢险现场的恢复工作。
(二)扩大应急。当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时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利用全县各种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排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供热,保障全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供热方面的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将调查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四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电传〔202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前煤炭保障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县煤炭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与鄂尔多斯限价煤的采购、煤炭运输、设立销售网点等环节的各个问题。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民温暖过冬。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和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一)组织好物流运输。
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县发改委紧密对接,组织运输企业提供车辆保障,确保及时将鄂尔多斯市平价煤运输和配送到县,并将煤炭运输到各网点。同时科学规范交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协调解决好通行手续复杂、运输困难等问题。
(二)设立销售网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煤炭集中供应点和销售点,城关镇在县城后河、老城区、移民村设立三个网点,负责销售和收取煤款。各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供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可由乡政府直接送达,或由村委会流动配送。要严格落实煤炭购销常住户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同时防止供应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缺口统计。
在现有每户2吨煤的保供基础上,由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全县农民煤炭需求缺口,作为后续争取农民平价煤的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前期的购煤资金筹措问题,或者通过煤炭经销企业垫付以及预收群众购煤款等形式加以解决,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高效。
(五)加强监督监管。
由县市场监督局全程监管煤炭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时严厉打击囤积、违规存煤和各类倒卖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六)强化环保监控。
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冬奥会期间空气环境治理保障监控工作,对于燃煤散烧引发的空气环境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进行调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2年供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保供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圆满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从煤源落实、运输保障、网点销售、配送到户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三)强化跟踪督查。
县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五
现根据《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全镇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嘎查村、社区,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每个农牧户限购2吨,用于自家取暖,不得倒买倒卖,按照“村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呼伦贝尔市煤炭企业,取暖用平价煤源为国能宝日希勒露天矿煤炭,呼贝块3500卡,价格每吨629元。农牧户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装卸、损耗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吕月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煤炭采购组。由镇经管站吕月明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联系发改委白文生主任协调保供煤购销、运输及后续的损耗费的评审、资金交付、结算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协调运输车辆,确保保供煤配送至嘎查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到达卸煤网点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嘎村、社区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由各嘎村、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入户统计实际需求量,合理设置销售网点,本着农牧民自愿购买的原则每户限购2吨,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由镇纪委关星任组长,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社区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把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理解政策,感受到送温暖的真情。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对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和谐稳定。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六
为应对因各种缘由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晋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晋中市城市供热管理方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城区因供热锅炉、管网突发故障,影响正常供热或停止供热的事件。
1、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开发区成立突发供暖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供暖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暖恢复等应急工作;
(3)争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准备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开发区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突发供暖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开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预案执行状况;
(3)把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暖状况;
(4)负责信息发布。
3、供暖调度和机构职责。
开发区建设局是供暖事故处理的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供暖事故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听从应急指挥部命令,指挥供暖事故及处理;
(2)启动供暖事故处理预案,把握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供暖;
(3)准时将大面积停暖有关状况向应急指挥部和涉及单位汇报。
供暖事故依据事件的大小及影响程度分为故障和事故两类。供暖系统停暖(包括因锅炉或设备)或造成小区范围以上停暖超过8小时的事件为事故,其余为故障。
1、事件报告。
(1)发生应急事件时,建设局准时将停暖范围、进展趋势等状况报告开发区应急指挥部。
(2)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状况向管委会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发生突发停暖事件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影响范围、进展过程、抢险进度、估量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正确面对停暖状况。在停暖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应急处置。
(1)恢复供暖。发生停暖事件后,开发建设局负责组织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
(2)社会应急。发生停暖事件后,受影响的各有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供暖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准备宣布解除停暖事故应急状态。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开发建设局聘请供暖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供暖事故处置专家询问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询问和决策支持。认真分析和争论大面积停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争论、学习先进阅历,不断完善供暖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把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状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供暖站的供暖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二次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专业素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力气。
1、宣扬。
各供暖站应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训练和应急救援训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扬消逝大面积停暖紧急状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
2、培训。
各供暖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沟通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学问水平。
3、演习。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间的协调协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暖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准时接受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暖之后,由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救援状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缘由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暖之后,开发区建设局准时组织供暖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争论事故发生气理,分析事故进展过程,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暖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单位准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阅历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觉的问题或消逝的状况,准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由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七
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xxx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xxx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xxx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1、组长: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职责:xxx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副组长: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副组长: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职责:xxx根据预案和组长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3、小组成员:xxx。
职责:xxx根据预案和组长、副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人员的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1、事故的类别甄别。
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八
1.大棚内已播种移栽的茄果类、西甜瓜秧苗,做好多层覆盖保温防寒措施,遇低温生长受阻时,可增加灯照、增光增温,促进生长。
2.待播的西甜瓜秧苗,播种时避开阴冷天气,抢晴天采用电热丝等加温设施和控温仪,增加地温等措施,播种后及时搭建小拱棚、加盖无纺布保温增温,提高成苗率。
3.将定植的大棚早熟栽培番茄、茄子秧苗,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适当炼苗提高秧苗抗性,并选晴天温度较高时及时移栽。
1.合理调控棚内温湿度。早晚关闭大棚,加盖覆盖物,检查破漏,防止冷空气进入棚内。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层覆盖,在棚内搭建塑料中棚或小棚,并可覆盖无纺布等保温。同时注意适期通风,降低棚内湿度,下午4点左右及早关棚,盖好棚内各种覆盖物。下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大棚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厚压塌大棚。
2.合理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保花保果,提高座果率,减少畸形果。
3.根据植株生长情况,在果实膨大期或采收后及时追施肥水。追施肥水应在晴天中午进行。
4.病虫害防治应农业防治和药剂防治相结合,抢晴做好整枝理蔓打叶等工作,并及时喷药保护,连续阴雨、下雪和低温天气,棚内湿度较大,注意疫病、灰霉病的发生和蔓延,尽量多用烟熏剂防病。
5.大棚蔬菜、草莓要加固,防止积雪压塌。
1.定植前10天以上提前覆膜增温。
2.深沟高畦栽培,棚外四周挖好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畦面地膜覆盖,推荐采用膜下滴灌技术,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
3.根据苗情及天气状况,抢“冷尾暖头”晴天温度高时移栽,定植后及时浇定根水,然后覆盖地膜、搭小拱棚,保温2-3天促进缓苗。
4.缓苗后根据天气变化和植株生长情况,白天温度高时适当通风降湿,傍晚加盖遮阳网无纺布等覆盖保温。
结球甘蓝、青菜、西兰花、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露地蔬菜,栽培管理上:
1.清沟排水。对于地下水位高的菜田,要抓紧开好“三沟”,保证沟沟畅通,以便雨天能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低水位,提高土温,促进生长。
2.及时培土合理追肥。促使植株生长健壮,提高抗性,安全越冬,减轻冻害。低温时可叶面喷施1~2次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增强植株抗寒能力。
3.及时采收上市。应根据市场行情及时采收上市,提高商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白菜等抗寒性较弱的蔬菜要抓紧采取束腰捆绑、做好防冻措施。
1.及时采收、抢收部分蔬菜。可存放在室内分批上市,避免冻害和雪压。
2.做好保暖防冻。除采取多层覆盖保温等措施,必要时可应急采取电热线加温、点蜡烛等措施,浮面覆盖稻草、遮阳网等,减轻冻害的发生。西甜瓜等喜温蔬菜冬春季育苗,碰上持续低温阴雨弱光天气,苗床还应临时补光,以确保秧苗正常生长。
3.及时赶雪,减轻冻害。大棚设施要根据情况采取扫雪、铲雪、棚内加温化雪、设支柱加固等措施,有专人管护,特别是晚上也要及时扒除大棚上的积雪,必要时采取破膜保棚架措施,防止大棚倒塌。
4.加强灾后田间管理,雪后视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大棚的通风见光降湿、喷药防病、薄施叶面肥增强植株抗性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浇水,降低棚内湿度,特别是骤晴天气,大棚应注意及时回帘,防止植株秧苗凋萎死亡。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九
1.施工前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查明走向,提前预控,及时与燃气、供热管线控制阀门的人员取得联系,确定万一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时的协助抢险措施。
2.施工中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燃气、煤气、供热管线位置图组织施工,管线两侧1米内禁止挖土,对标志加与保护,遇有不明管线应停止施工,及时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立即报建设单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处理险情。
3.对建设单位制定穿越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施工项目,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管线的防护工作,防护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管线所属部门、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认定并签字认可。
4.准备好砂袋、干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随时准备处理管线断裂处理事故。
1.施工中万一挖断或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燃气、煤气、供热管道断裂时,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按下列程序组织抢险:
(1)立即停止施工,以最快速度将位于地下部位和管线下风头的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的上风头避险。
(2)由对外联络组立即与天然气、煤气、供热管线的主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请求协助抢险,以最快速度向建设单位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
(3)由抢险队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管线上方控制阀门处,请求协助关闭控制阀门,如可行时也可电话联系协助处理。
(4)由善后处理组立即对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5)医疗救护组立即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6)后勤保障组做好抢险物资的接应工作。
(7)抢险组用砂袋和干粉灭火器随时扑救由燃气引起的火灾。
(8)由保卫组进行现场戒严,划定警戒线,挂出危险标志,禁止一切明火。
(9)由对外联络组按约定的地点接应专业抢险队。
1.发现燃气、煤气、供热管线断裂泄漏处或地下坑井内有中毒及烧烫伤被困人员时,首先向坑井内进行抢送风供氧,确认安全后方可由抢险队员利用爬梯,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救人,人救上来后交由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治。
2.泄漏的可燃气体引起火情时,由抢险队员视情况分。
别采取;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扑救。
3.专业抢险队到场后,由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对其讲清情况,协助抢险。
1.中毒症状:现场人员有头痛、眼花、耳鸣、恶心呕吐、心悸、无力等症状可视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可有面色潮红,口唇呈樱桃红色、多汗、烦躁、心跳加快、呼吸困难等,中度中毒者,有深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抽搐、四肢厥冷,紫绀、呼吸加快、脉搏快而弱,血压下降症状,甚至呼吸衰竭休克死亡。
2.应急抢救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衣扣使其呼吸畅通。
(2)轻度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后症状迅速消失,注意休息即可。
(3)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难者,及时清除口腔内分泌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急送医院救治。
(4)有高热者可行物理降温;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术并急送医院救治。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供热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城区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冬季民用供热(以下简称“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与救援。
1.4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快速反应、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协调配合、预防为主。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5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72小时以上,严重影响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3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区域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1预案的管理。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及备案。供热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2指挥机构。
2.2.1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对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2.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2.2.3指挥部下设8个专业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2)技术保障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供热、安全、刑侦、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各类专家对事故抢险救援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3)抢险救灾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组织供热、消防专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供热抢险队伍、区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抢险。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置和抢救。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组织运送伤员等。
(6)信息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对供热安全事故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7)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1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供热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供热运行安全状况实施监测。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组织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用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天气和冬季供热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3.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供热经营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安全管理情况和动态。
3.3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供热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1事故报告。
4.1.1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4.1.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检察院。
4.1.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按照国家及省、区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1.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发生类型、介质、气象情况等因素,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将现场划分为3个区域,即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热设施发生爆裂的区域或出现高温、高压蒸汽、热水喷出部位,该区域属高度戒备范围,除区消防救援支队及现场抢险队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事故波及区域。即事故发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区,是指有热水漫流及蒸汽弥漫,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仍带有一定危险性,除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受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蒸汽、热水影响。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工作。
(1)发生供热安全事故后,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上报。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摸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对潜在危险性做出评估。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区县政府做出响应,启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于先期处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或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并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等级和发布预警信息。
(3)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现场控制区域(即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和受影响区),拟定事故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挥部根据救援方案召集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救援专业队(组)并部署救援工作,确定是否调集社会力量。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2中期处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据划定的控制区域,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对影响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
(2)疏散人员。将居住在事故中心区、波及区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域的物资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工作。
(3)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应立即进入事故中心区,抢险人员应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医疗抢救。应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5)环境监测。立即组织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气体浓度动态情况,供热介质泄漏情况。
(6)后勤保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3.3后期处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后,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解除命令。
(2)现场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善后处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4)调查与评估。指挥部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较大、一般供热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对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指挥部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4.4信息发布。
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供热安全事故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1资金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经费,遇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供热安全事故,或部门安排的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动用专项准备资金。
5.2物资保障。
本区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预案以及单位内部的应急预案,在经营区域内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信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在应急处置中,按指挥部要求,可以在本区道路、公路建设养护、供热经营企业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5.3应急队伍保障。
5.3.1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热媒的性质、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相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建立抢险抢修应急救援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3.2根据供热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是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
5.3.3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援,服从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5.3.4抢险抢修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辆、焊接、挖掘、排水、通风等专业抢修装备及专用防护品、专用工具等,并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4技术保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关注国内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经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辖区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供热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1宣传教育。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以安全用热和保护供热设施为核心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对供热的安全使用和防护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培训。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培训计划,定期对供热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门、企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应情况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提高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演练。
6.3.1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供热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6.3.2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本区域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供热安全事故的演练。
6.3.3各供热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区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并确保负责抢险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供热安全事故是指冬季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在生产、输配、热交换、为居民提供采暖用热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人为故意或过失、意外事件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供热系统设施发生故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一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城区因供热锅炉、管网突发故障,影响正常供热或停止供热的事件。
1、牧原镇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牧原镇成立突发供暖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供暖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暖恢复等应急工作;
(2)协调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牧原镇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牧原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牧原镇城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区域内突发供暖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开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预案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暖情况;
(4)负责信息发布。
3、供暖调度和机构职责。
牧原镇城建办是供暖事故处理的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供暖事故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服从应急指挥部命令,指挥供暖事故及处理;
(2)启动供暖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供暖;
(3)及时将大面积停暖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部和涉及单位汇报。
供暖事故根据事件的大小及影响程度分为故障和事故两类。供暖系统停暖(包括因锅炉或设备)或造成小区范围以上停暖超过8小时的事件为事故,其余为故障。
1、事件报告。
(1)发生应急事件时,城建办及时将停暖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报告牧原镇应急指挥部。
(2)牧原镇应急指挥部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发生突发停暖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正确面对停暖情况。在停暖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应急处置。
(1)恢复供暖。发生停暖事件后,牧原镇负责组织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
(2)社会应急。发生停暖事件后,受影响的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供暖后,应急指挥部决定宣布解除停暖事故应急状态。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聘请供暖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供暖事故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认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供暖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牧原镇城建办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安全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指挥机构准确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供暖站的供暖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二次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宣传。
各供暖站应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出现大面积停暖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
2、培训。
各供暖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3、演习。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暖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暖之后,由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暖之后,牧原镇城建办及时组织供暖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暖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预案管理与更新。
牧原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由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二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三
有效预防和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集中供热,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缺乏改造资金、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站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6事件分级。
供热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1.6.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6)承担我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专家组。
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2.4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2)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抢修信息;负责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对受损道路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抢修恢复;组织有关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做好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事发地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送伤员和救灾人员、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市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事件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
(8)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事故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9)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对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参与救援。
(10)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
(11)市商务局: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调控。
(1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14)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5)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
(16)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17)各街道办事处:会同供热企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热企业:负责本公司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9)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发布的气象、地震等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四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2黄色预警(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3橙色预警(二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4红色预警(一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4.2.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
(3)做好上级领导或工作组来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解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接报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信息,40分钟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应在30分钟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
6.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青岛、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和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供电公司、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和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参加,负责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青岛市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事发单位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6.5.1基本处置措施。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当城市供热面临大范围、长时间停供危机等特殊情况下,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2分级处置措施。
6.5.2.1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上级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青岛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0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专项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托于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建立起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物资储备,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有关供热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储备物资供应的联系,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可与相关企业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街道办事处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融媒体中心等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街道办事处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市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预案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各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城区集中供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预防和及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区民冬季的正常采暖,确保城区集中供热的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方案。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兖州区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明春。
副组长:莫成利颜向锋刘庆国刘扬华唐小霞。
成员:高维鲁颜伟郑波涛牛培东贾建亮张志刚李伟梁兴。
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三)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四)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五)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承担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负责协调各应急机构的关系,保持联络畅通。
(四)掌握汇总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
(五)负责事故发生后对外信息的撰写和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特、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组,抢修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综合联络组:组长由王明春担任,成员由颜向锋、莫成利、刘庆国、刘扬华、唐小霞、颜伟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
(三)负责联络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的救助支援工作。
特、重大安全事故抢修组:组长由莫成利担任,成员由牛培东、李伟、贾建亮、张志刚组成。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二)负责提供调查和快速评估报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三)负责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道。
抢修救援组:组长刘杨华担任,组员李伟、郑波涛、牛培东等组成。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二)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唐小霞担任,成员由颜伟、梁兴、李伟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联络消防部门,借用消防车辆补水,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采暖用水提供保障。
(二)负责协调联络医疗部门,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对集中供热公司职工及区民造成的伤害提供医疗保障。
(三)负责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四)严格警卫值班制度,警卫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五)警卫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公司、分配站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分配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六)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询问并向公司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
(七)应急设备、材料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一)若发生热源事故后,应做到:
1、及时联系热电厂总控室,了解事故的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通知广大用户。同时,安排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紧密配合用户做好防冻工作。组织购买防冻保暖用品及时发放给用户,直至供热恢复正常。
2、供热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暖工作。同时,告知用户影响供暖质量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力争将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有伤员需紧急抢救,必须及时清理时,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变动现场。变动现场的处理应当尽量缩小范围,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保持原状,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分队,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二)停电应急措施:
1、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站长、各值班长、电工组成的停电应急小组,要求小组人员在发生停电事件得到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点。
2、公司立即启动停电应急措施,首先关闭分配站混水泵前后的阀门,避免形成旁通影响供热效果。同时,协调供电公司尽快恢复用电,以保证分配站的安全运行。
3、如果天气寒冷,停电时间较长,公司在与电力公司联系协商的同时,立即通知用户做好保暖防冻工作。
(三)当分支阀门损坏时,及时组织抢修人员,关闭上一级管网阀门,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报告给组长,通知热用户,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四)当管网发生渗漏、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主管网出现渗漏,出动抢修人员找出渗漏点,以人工、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同时,以全新的“堵漏技术”,在不用焊接、不怕见水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保障供热安全。
(五)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工艺特点,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同时也与电器经销商达成协议,24小时随时提拱电器元件与电器设备。遇有电器故障危急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向广大用户说明原因,协助用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暖防冻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尽快恢复生产。
(六)如出现职工集体怠工现象,为确保正常供热,需以下人员上岗。
分配站、管理人员、运行值长3人。
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维修工:10人。
从区自来水公司调配电工(具备电工证):2人。
从区政养护处调配司泵人员:4人。
从太阳纸业电厂调配8个热力站维修人员,每站3人,共计24人。
从社会招聘或从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
维修班:
气割、电焊(具备焊工证)2人,换热站及分配站维修班6人,管道工及相关维修人员6人,暖通专业1人;人员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保证在2小时之内到岗,正常供热。
(七)机械安排:
1、挖掘机2辆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2、运输车4辆区环卫处提供。
3、铲车2辆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4、发电机2台区政公司提供。
5、焊机2台热力公司提供。
6、吊车2辆社会租用。
7、气割2台热力公司提供。
8、消防车2辆消防中队提供。
9、水车2辆区环卫处1辆、园林处1辆。
以上机械设备随时由区建设局调配。
为确保城区供热安全,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同时,广泛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热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抢修技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在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五
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发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方协调、各方联动的原则。
2、坚持群防群控、监测分析、及时整改的原则。
3、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善后处理、合理安抚的原则。
1、乡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站所负责人、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为成员。各村(居)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社干部、村卫生站站长为成员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2、应急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领导、组织、协调、事故求援工作。
(2)成员:承担应急的具体工作,实施营救受害群众,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1、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各村(居)对辖区烤火取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住宿房的通风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夜间巡逻,仔细观察烤火对象情况。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员,要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
发现事故,抢险救援组尽快投身救援工作,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应急救援终结,相关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各村(居)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供热管网应急预案(通用16篇)篇十六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