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一
乙方:
一、合作范围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原煤,具体的原煤指标等以本项目签订的《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二、合作条件与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采购意向书合作范围内所属原煤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详见原煤种类的附表)所列内容。所列原煤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原煤合同。
1、原煤采购合同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煤规格,按实际招标价格执行。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要求与乙方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原煤单价或拒签合同。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原煤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提供的原煤皆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甲方的`需要。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三、原煤采购款支付
3、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原煤采购合同》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应得的货款。
本意向书作为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本意向书未涉及的内容,以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满后,原煤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响已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交货期限:
2.2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2.3 数量
3、质量标准:
4、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_________
4.2 到达港:_________
5、交货地点、收货人
5.2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
手续,并确保船舶到港96小时内完成装船。若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装港滞期费1.5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装船时间以船舶航海日志为准,但如因气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业时间除外。
若因煤源不齐,导致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超出时间根据煤源组织影响装船情况,由供方支付装港滞期费2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7.1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7.2 煤质验收:
7.2.1 以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_________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距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距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距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
9、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煤炭卸货验收完毕后,需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9.2 若在装运港发生亏载或移泊,亏载费、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锚泊及拖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此类费用已由需方支付给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时予以扣除。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10.2 因供方质量标准违约,按本合同有关减价和拒收条款执行。
10.3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10.4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及煤质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误,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延误损失费(包括:船舶延滞、材料、人工费用等),延误时间以电厂卸煤现场厩录为准:如因上述杂物造成卸煤机械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发电,则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11.2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1.3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之供货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____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六、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四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 0__年9月20日一2 0__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____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五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六
4.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供煤,如乙方所运煤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乙方无条件拉回,否则视为煤炭放弃,甲方可以在三天后无条件处理,不付任何费用。
3.收到基全水份不得超过13%全水分超出15%部分按百分比扣吨。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低于3600kcal/kg ,甲方拒收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方、乙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章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经验收合格后,每5000吨结算一次,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按货款的70%结算,供暖结束后壹个月内结算尾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补充条款。
十一、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交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购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煤质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低于26%。
二、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数量及交货地点:
数量:不低于5000吨,以甲方到厂实收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07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五、计价与结算方式
计价方式:按受到基低位发热量计价,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吨元,上下浮动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发热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时,原则上不予结算。本合同约定价格包含煤炭采购、运输、保险、管理、安全、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本月合同费用当日结算。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实行“两票制”,按煤炭价款和煤炭运输费用(按上述发热量等级为310元/吨)额度,分别开具煤炭购销发票和煤炭运输发票。煤炭购销发票由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当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供煤量时,扣除双方协定违约金。
六、双方约定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日调运计划,积极组织协调煤炭调运,确保甲方生产用煤需求。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入厂煤验收管理规定》(附后)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负责煤炭检查、验收、计量与化验。
3、甲、乙双方共同对采制样过程进行监督,采制样方式由甲方负责照顾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备查煤样双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别留存。
4、乙方对采购煤炭质量负责,到厂煤质热值以甲方化验为准,乙方自主向物资采购部门询问煤质化验结果,自煤炭运输到甲方验收后三日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化验结果。
5、当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验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复验时间,共同将备查样送往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未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甲方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与运输单位的协调,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调运、路途监管、运输安全和管理工作,确保煤炭按合同约定足量调运。
7、运煤车辆进厂后,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扣押乙方运煤车辆,不得故意刁难运输车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
8、运输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后,未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
3、乙方应确保合同约定煤炭指标,当收到基全硫当月加权平均超过1%时,原则上不予结算;当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当月加权平均低于26%时,每低l%扣3元/吨,低于18%时,原则上不予结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运输。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和要求,切实全面抓好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发生车辆、人身等各类各种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工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受到的处理、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非常情况下,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十、争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项目下所有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______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八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签订日期: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特许代理区域:省市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乙方首批进货量为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年月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__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原煤采购合同 煤炭供货合同(10篇)篇十
二、煤炭运输起地:
为______煤场到达地点北京平谷区大华山供销社煤场;
三、煤炭承运期间:
为20____年10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十车结算一次;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七、甲方违约责任:
八、乙方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