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可以用来回顾过去一年的成就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度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二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20xx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三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四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五
为倡导和弘扬“三个人人”企业文化,充分肯定一年来各级员工在公司“四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成绩,切实评出先进、评出干劲、评出积极性,现将本年度评先评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评优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主任:
1、两个先进综合单位(奖金各20xx元);
3、十个先进班组(奖金各500元);
4、三个先进科室(奖金各500元);
5、二十佳优秀员工(奖金各300元);
6、二十佳优秀班组长(奖金各300元);
7、十佳优秀管理者(奖金各300元);
8、三名忠诚销售标兵(奖金各500元)。
(一)先进综合单位:
(二)单项先进单位:
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无工伤事故、无环保事故、无设备事故、无重大器材事故;
(2)在无以上事故的前提上,以产量超额比例多者为优胜单位。
2、质量最优单位:。
(1)无退货、无索赔、无降等、无整改单;
(2)黄牌少于3张、改单和降等次数少于6次;
张次数最少者为优胜单位。
3、双达标先进单位:。
(1)产量完成年度计划;
(2)生产消耗成本全年累计无亏损;
(3)按公司“双达标评比”文件,被评为次数最多者。
4、综治先进单位:。
(1)无工伤事故、无设备事故、无环保事故、无重大器材事故;
(3)满意度较高,无集体到公司或上级上访事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事件;
(5)员工稳定,人员流失率低。
5、设备综合利用率最优单位:。
(1)无重大设备事故;
(2)设备综合利用率最高(技改时间除外);
(3)全年满负荷开机、完成全年计划产量。
6、出满勤优胜单位:。
(1)无旷工人员;
(2)出勤率100%(法定假种除外);
(3)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综合先进及单项先进以车间为单位申报。综合先进单位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质量最优单位、双达标先进单位仅限生产车间申报。其他单项先进机修车间、机电中心也可申报。机电中心的设备方面的指标以所维护车间的总指标考核。车间含所属成品工段,单项先进可以兼报。
(三)先进班组:
以班组为单位参评(含成品),此奖项可与优秀班组长奖项交叉评选。
(1)在本车间中各项指标最好最出色;
(2)全年无安全、质量、设备、贵重器材损失事故;
(3)无计生、综治、群体上访事件,全班无违章违纪人员;
(4)班组成员之间团结友爱,请假人次少,集体荣誉感强,工作作风优良。
(四)先进科室: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能圆满完成;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六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威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商洛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1.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我校要充分听取信任广大教师,鼓励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学生家长评议: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进行评议。
2.教师评议:按全校教师、年级或教研组织教师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年级评议:年级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年终对照评分表,进行逐项评分。
1.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80—89分者,定为合格;7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2.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3.存档: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核总结材料报中心小学备案,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
1.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教师年度考核优秀者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凡推荐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2.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一年,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一年;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七
通过每月对各级、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当月工作等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使评审员及被考核保安员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
1、保安部负责监督各管理处、项目组的每月保安员考核情况。
2、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本单位队长、副队长每月工作的具体综合考核及监督管理处保安员考核情况。
3、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负责对保安班长、副班长的每月工作考核及监督各班组保安员考核情况。
4、保安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对班组保安员的每月工作考核。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安工作手册
3、各管理处制定的管理制度
1、首先,每月初普通保安员考核由各保安组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岗位考核标准对本班组保安员当月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然后将考核情况汇总报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
2、其次,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在月初对每个班组班长、副班长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监督各班组的考核情况是否正常,有无存在瞒报、有失公平、公正之处,然后将总体考核情况汇总报管理处主任。
3、管理处主任对保安队长、副队长的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监督检查保安队的整体综合考核情况。
4、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各级保安员当月工作成绩突出得100分以上者,每分奖励5元,当月考核96分(不含96分)至100分者不进行处罚,考核分数96分至90分(不含90分)者,按照考核标准每分5元正常处罚,当月考核90分至85分(不含85分)者,按照考核标准双倍进行处罚,当月考核85分以下者除进行3倍处罚以外,再进行下岗培训一个星期,下岗期间拿试用期工资,培训后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的予以辞退,当月考核低于80分(含8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同时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全体保安进行全面考核一次,对季度考核总分第一名者授予”明星保安”称号,考核总分末位保安予以辞退。
一个季度的个人总考核分、军事、业务考试分相加。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八
1、规范公司网店客服组日常销售工作,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使公司对客服组工作进行合理掌控并明确考核依据。
3、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二、范围。
网店客服组。
三、考核周期。
采取月度考核为主的方法,对网店客服组人员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6月7日起。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的内容。
1、服务类。
旺旺沟通(咨询转化率、平均响应时间、客户流失率)。
订单类(订单总金额、有效订单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单价)。
其他类(顾客投诉比重、异常订单比重)。
2、管理类。
公司报表上交及时性、报表数据真实性、报表整体质量。
(二)考核指标数据来源。
1、相关绩效软件实时监控。
2、对客服组进行抽访问。
网店客服组人员绩效考核表见表二,总分为100分。
五、绩效考核的实施。
1、考核分为自评、店长考核两种,两类考核主体所占的权重及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权重考核重点。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店长70%“工作绩效、工作能力。
工作协作性、服务性”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月评比综合排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综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评比综合排名后两名,仔细分析落后原因,针对落后原因,寻找改进措施,并在月绩效考核通报下发后的一周内,提交整改方案。
3、连续3个月(季度)评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考虑调岗。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九
提升团队整体管理水平和期末成绩;对队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进队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学习能力、工作效率;最终成为优秀团队的目标。
厚德队全体人员。
每个队员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队员整个学期的表现,分别从团队建设与矛盾纠纷、出勤、课堂表现、活动与作业四个方面,以以下规则对每位队员进行绩效考核,作为每位队员期末成绩的.参考标准。
1、每次上课时的出勤以及课堂表现。
2、每次课后作业的完成质量。
3、各个成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略
1、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待全体成员通过后,即可生效。
2、需要监督者、副队长和队长做好考勤,每周公布一次队内的情况。
3、队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团队申诉;监督者在接到申诉后,应与队长、副队长共同商议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若监督者、队长、副队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按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相应措施。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二
bb**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8个乡镇、街道组成20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其中的14个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一对一组成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包保其中的一个责任单位,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
在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同时,包保该单位的民营经济企业,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发展任务。
3、包保大项目建设情况。
由市委书记、市长确定每位市领导包保一个或几个在建大项目,包保领导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建设。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包保大项目建设工作。年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建设协议书形象进度投资的视为完成任务。
三、成果运用。
根据包保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经济企业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市财政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奖金。其中,工业固投任务每人基础奖金元,民营经济企业基础奖金元,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奖金,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奖。未包保责任单位的领导得平均奖金。
2、如包保单位被一票否决,市领导同样被一票否决,不评各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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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三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四
为鼓励各部门积极自主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和全员性,最大限度的调动各部门参与安全管理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能够有效落到实处,对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成绩突出的部门进行鼓励,拟从2012年第二季度起在天津爱玛本部和营销公司开展全厂安全管理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方案规划如下:
一、考评周期:
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考评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三周。
二、参与考评的.部门:
第二季度评比活动涉及的部门包括天津爱玛本部各生产部门和营销公司,具体为车架制造部、烤漆制造部、组装制造部、铝合金制造部、生产管理部、设备工程部、三轮车事业部、自行车事业部和营销公司运营部,后期将根据评比活动的深入逐渐完善评比方案和扩大评比范围。
三、考评组成员:
考评组由参与考评活动的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四、活动开展方式(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1、月度考核:
1)、每季度的前两个月,行政管理部根据本评比细则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考评,每季度汇总一次,取平均分的30%作为季度考评汇总得分的一部分。
2、季度考核:
1)、行政管理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三周组织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专员开展安全评比活动。
2)、考评时,以小组为单位,每组4人,指定一名组长(组长实施轮换制度),组长负责对本考评小组成员进行统一协调,并负责对被考评部门提出的质疑进行最终解释。
3)、每个考评小组至少负责对3个部门的考评工作,考评时,该考评组成员不得对其所属部门进行考核。
4)、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于2日内将考评结果提交安全科,由安全科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
5)、考评结果整理完成后,安全科通过公司宣传栏和办公平台进行公示,确
保考评活动的透明性。
6)、考评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考评得分:
最终考评得分由每月考评得分和季度考评得分分别加权计算获得,具体计算方式为:
最终得分=月度考评得分平均值×30%+季度考评得分×70%。
五、评比规则:
1、行政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得分情况对考评结果按高低分顺序进行排列,根据排列名次分别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奖励。
2、进行排名和奖励的前提为所属部门/班组均达标,达标基准分数为70分,若所有班组均未达标,则本季度不进行奖励;达标班组不足3个,则仅对达标部门/班组进行奖励。
六、奖励规则:
1、根据考评结果,对获得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发放“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一名”、“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二名”、“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三名”锦旗。
2、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对获得前三名部门给予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或物资鼓励等。
七、本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管理部安全科所有。
八、附件:
考核细则(注:评比细则将会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提高和进步适时进行更新)。
2012年第二季度安全管理评比细则
专业年度考核评优方案(模板15篇)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控股、参股公司下属企业、下属关联企业或公司参照执行。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5.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1、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2、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3、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4、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5、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6、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7、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