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重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以减少施工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看一看以下这些施工总结案例,或许能给你带来新的思路和创意。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一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施工至(在施部位),因(原因)将于年月日起停止施工,现申请中止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在此期间我单位负责落实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注:依据陕建监总发〔2015〕43号文件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质量安全监督。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二
我单位建设的,按规定完成施工合同全部内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现该工程施工已全部完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特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三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备案注册编号:)工程施工结束,人员、设备已退场,现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特此申请。
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现场照片)》。
申请人:
****年**月**日。
注:依据建质(2014)154号文件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就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就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级核定表》。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四
(监督机构名称):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名称)的参建单位情况: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该工程于。
****年**月**日开工,已于。
****年**月**日完成了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所有起重机具设备已拆离现场,施工项目无任何工伤(亡)事故(施工项目工伤(亡)事故已经处置完毕)。
恳请完善安全竣工相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五
穆棱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我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现已终止施工。施工现场经相关单位验收已达到终止施工标准。现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六
(监督机构):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名称)因情况,计划自年月日起中止施工,特此申请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计划中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止施工的原因(可附件说明):。
目前,在施部位形象进度描述:。
安全保障措施(可附件说明):。
建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七
***单位建设:
接你单位的《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经查验具备条件。同意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终止监督时间自你单位签收此告知之日起。
特此告知。
签收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签章)。
注:依据建质〔2014〕154号文件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八
(三)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第四十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四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衍生事故发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三)在事故调查中营私舞弊、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在实施监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监管规章、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
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四十六条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四十七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电力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五)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
(六)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四十八条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电监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3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九
施工单位(乙方):四川畅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柏继学施工队)。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主要工程内容:**铅矿职工住宅小区1组团工程及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资上下车、施工机械的操作与维护等。
1.4计划开工日期:年08月27日
2.施工单位(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施工安全责任地段(范围):、整个施工工地;、各种施工物资及材料制作、堆放场地;、施工围墙外的人行道;施工单位(乙方)保证在这一地段(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结合本工程性质和特点,保证安全的`安全防范内容为。
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状况、周边车辆。
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是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
保障体系,设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
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搭设双排脚手架、围栏等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材料进出堆放、垃圾清运,保护环境,四口五临边防护,工地消防保卫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单位(甲方)提供相关的施工计划安排、方案、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等资料,以利管理单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全过程监督施工安全。
2.5切实做好对通讯、电气、给排水等设施设备的防护,如因施工防护不当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及时恢复到原设备状态;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设备管理单位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由于施工防护不当损坏设备而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6坚持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周边环境,行人、车辆安全的防护及施工机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护不力和机具、材料工程废弃物放置、管理不当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7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保护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护措施执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迁移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设备,按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9主动接受管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
2.10其他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积极配合管理方切实做。
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2、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人员、设备、车辆等安全事故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乙方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安排进行救护处理,不得找借口推诿延误,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2.11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工地上不得留宿与工程无关的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所雇佣的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并报一份完整的名单到甲方,再由甲方报辖区派出所备案,以便加强管理。
2.12施工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爆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地上应按甲方规定悬挂、配置消防器材,严禁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3施工队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3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1对本工程施工中涉及人员、设备、车辆安全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3.2因施工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设备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力减少损失和影响。
3.3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配合工作,尽力为工程施工提供条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有权对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质量隐患及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及处罚,视情节危害大小给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
4.发生事故时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5.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双方签章并报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批准或核备后生效,工程完工且有关费用清算完毕后即告失效。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中铁八局**铅矿项目部。
代表签字:
项目部安质部经办人:
施工单位:乙方四川畅阳建筑工程限公司(柏继学施工队)。
代表签字: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
目前,建设工程施工面积大、操作复杂、交叉施工频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困难。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经常上演危险工作。对于开发商为了节约材料成本,使用廉价或劣质的原材料,这不仅使得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施工质量也很难有保障。建设施工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违法分包、施工合同不严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几乎为零;交替作业,施工人员的疲劳建设,工程质量不仅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施工过程不存在隐患;同时,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对所造成的影响不大,漏洞没有第一时间被检测出来。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够先进,不能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方法不够科学,检测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此外,安全监察机构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究其原因,是安全监理机构的职工人数有限,施工进度繁重导致的。为了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许多监理人员必须对质量与安全等多方面进行监督。施工质量问题很容易被发现,甚至可以通过目测或感觉来发现,所以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问题。
3安全管理措施。
3.1提高施工队素质。
培训施工队伍,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自我安全意识是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知识技能培训,包括施工现场和风险、潜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施工方法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特殊处理措施安全相关的视频,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规则,以提高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和观念,遵守在施工过程中的规则和条例,降低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在特种作业人员中,必须严格考核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顺利进行。3.2做好施工安全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管秩序,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首先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在按规定戴头盔,搭建的时候需要检查是否牢固,同时,也注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管理检查,如果有问题,需要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促进施工单位做好预防和控制措施。
3.3注重施工监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实施各种施工监理的安全责任。在监理工作前,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要熟悉图纸,了解相应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同时移交有关文件,向各方监督。同时,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风险相对较大的分部工程应与接受和操作的要求和程序相一致。监理要注意事前控制工作,切实落实监理的安全责任。控制工作的本质是监督各种措施和制度的实施。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效地实施各种检测方案、检测系统的实施、检验实体,如模板支撑系统的刚度和强度、深基坑变形等。
因此,监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外,有必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事后控制,做好事后控制工作是积累监理安全责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安排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和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工作的反思和总结。所以企业应形成相应的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采取监管措施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有利于增强安全责任的水平和能力,在未来并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3.4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组织。
在建筑工程安全中,为了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在建设项目中,要进行责任确认和安全目标管理,以促进安全保障体系的形成。此外,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能够自圆其说,在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降低安全风险,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建设是必要的。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必须建立安全人员的专业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安全工作管理的建设阶段。同时,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实践中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激励机制,对在工作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施工管理在建设项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与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可以促进安全施工管理,并且可以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力。
参考文献。
[2]刘国臣.谈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预防[j].山西建筑,(05):136~137.
[6]王琎.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江西建材,2016(01):295.
[7]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19):86.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一
编号:
(建设单位):
你单位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所提交的资料齐全,经我站(科)查验,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告知你单位:
我站(科)自即日起,终止。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章):
告知日期:
****年**月**日。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二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作业交叉、流量分散等特点,严重影响了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需要高空施工,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或相关安全意识薄弱,很可能酿成发生重大事故,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所以为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行。
1.1提高经济收入。
良好的安全施工管理可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突发事件,无法预测。而且施工本身具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危害和损失也是不确定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意味着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企业就会应当作出相应的赔偿。所以建筑安全管理,不仅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企业的声誉损失,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不仅会影响到施工计划的工期,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的不足,甚至导致停工,这样就会增加了项目实施的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建设项目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减少损失。工程造价就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使的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1.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搞好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为这些安全隐患是不确定的,需要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控制这些风险的来源。所以需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同时,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三
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但分析其成因,理不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即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技术解决不了而造成,而是因违章所致;比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对施工安全管理有了明确的要求,把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部分列为保证项目,要求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jgj59-99检查标准已实行了近十年,本人在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知如何确立安全管理目标,如何分解目标及考核目标是否达到等等。对此谈些个人观点:
一、确立“目标”
很多施工项目不知到如何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了应付检查而确立的安全管理目标“五花八门”,有的是“保证生产安全”,有的是“杜绝所有伤亡事故”,更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为安全管理目标,他们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基本一口号居多,当检查到时,自己都说不清“目标”能否达到。
上述情况的发生,说明施工项目部或施工企业对“目标管理”不是很清楚,不知到他所建立的“管理目标”应是一个“看的见,可以量化”的东西,而不是喊口号。作为施工企业,为保证本企业的生产安全,首先应根据自身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主管部门所提出的要求等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本企业长远的和短期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这些目标应可以量化,可以分解。比如:一个施工企业如果连续三年无死亡事故,但每年均有三起以上重伤事故,五起以上轻伤事故,只能有50%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40%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依据jgj59-99要求)。那么第二年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相关要求制定出当年的以及三年后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保证目标实现的相应措施,第二年可以建立当年死亡事故零起,重伤事故不超过两起,轻伤事故不超过三起,70%以上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60%以上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等等。三年后达到死亡事故零起,重伤事故不超过一起,轻伤事故不超过两起,90%以上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80%以上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
二、分解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它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可以体现出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综合实力,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是: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大目标”,再将确保目标实现的“小目标”或各项条件措施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只有这样方能体现出目标管理的先进性。本人经常在施工现场看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死亡事故发生率为零,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也是故发生率为零,再往下就不知如何分解了。有些项目部给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班组、操作人员分解的安全目标都是“死亡事故发生率为零”,其考核也简单,只要无死亡事故,考核即合格,“一零”到底。
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总的安全目标及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综合实力水平,针对所承接的施工任务规模及工艺的复杂程度将目标合理的分解到施工项目部。同理,项目部根据企业下达的管理目标及自身的管理水平确立管理目标后,应根据施工工艺的要求及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分别确定安全管理目标,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比如:项目部确定的目标是“脚手架工程安全达标”,那么技术员针对其目标应为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并经审批,及时书面交底,口头交底或不及时交底不超过几次,安全员的目标是每层脚手架验收前检查不少于几次,发现隐患后整改通知书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多少时间,且工作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作业班组的目标是确保每层脚手架的验收按检查标准得分在多少分以上达到合格(优良)标准;依此类推,根据责任的划分及总的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
三、目标考核。
所以,首先得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然后合理的分解“目标”,才谈得上“目标”考核,施工单位应以责任书的形式给项目部下达安全目标管理任务,同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对项目部及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而项目部同样要根据目标分解及安全责任书、岗位职责以及工程施工特点,阶段制定出目标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比如考核制度中可以规定按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分几次对所定的“目标”进行达标考核、考核多少分为合格、一次考核不合格怎么办、多次考核不合格怎么办等等。考核办法中制定出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考核得分办法。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而科学的工作,一些企业、地方根据jgj59-99检查标准编制出了目标管理记录表,而一些施工项目就将目标管理变成了填表以应付检查,使此项工作与现场安全完全脱离,本末倒置。另外,所有好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实现,均离不开“人”的因素,人员素质低下,任何“管理”均是“纸上谈兵”。目前我们的管理人员普遍素质较低,操作人员多为农民工,要想真正做好施工安全,还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四
为加强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近日,潍坊市印发了《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有了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纲领性文献,到目前,潍坊市是全省第二家出台该《细则》的地市。
《细则》共分为总则、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责任追究和附则四部分,自204月7日起实行,有限期至2022年4月6日。
据了解,自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以来,经过广大监督员不断地尝试和摸索,我市逐步建立了差异化监管、网格化监管等监管制度模式,在全省首次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和完善,施工安全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制度总体上不是很成熟,监督员权责分界模糊不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员容错机制不健全,社会各界甚至包括监督站、监督员自身都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职责有认识上的误区。出台《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有利于改变这一局面。《细则》明确界定了建筑安全监督员及各方责任主体的身份、权利、义务及职责,促使广大监督员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加清晰明确自己工作的权利和职责,这也对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建筑安全监督工作、了解建筑安全监督员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及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施工安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七条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第八条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时,应当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第九条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建设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受理并审查、核实。
第十条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附件1),明确主要监督内容、监督人员、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
第十一条抽查频次的确定应根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基础、主体、装饰施工阶段时,每阶段抽查次数应当不少于1次。其中,基础施工阶段不少于1次,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2次,装饰装修阶段不少于1次。
(二)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当增加抽查次数。
(三)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应当重新调整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许可资料后,应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明确监督人员和监督工作计划,正式实施安全监督工作。
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应当提交保证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方案,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等资料。对于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组织机构不全、岗位职责不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成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前,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委派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按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在抽查前应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五
建设工程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相比于其他行业,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的安全问题。
摘要: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市场发展迅速。因为施工现场风险高、施工机械繁多、环境特殊等原因,促使人们注意施工安全,必须进行安全监理。本文阐述了新形势下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望能够给其他从业者提出宝贵的意见。
实用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汇总16篇)篇十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许多高层建筑和大中型住宅区雨后春笋一般勃起,但是在深基坑土方坍塌,建筑火灾,坠落物体打击与触电等问题逐渐出现,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
中国的建筑市场整体的情况有许多达不到施工质量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应用,极大地避免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政府与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在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新背景下,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已经降到了最低。近些年来,即便中国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并没有随着技术的改进而显著下降。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着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低和安全保护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率,而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也阻碍了有效管理项目。所以在建筑施工事故愈演愈烈的今天,施工队伍应该树立正确的安全建设理念,严格的管理,且要对施工活动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这样就会提高了建筑的施工质量。图1为安全施工现场组织培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