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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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一

9月23日下午,临夏州永靖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建设推进会在刘家峡镇召开。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禁毒专干及县禁毒办全体约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观摩学习了刘家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建设工作,刘家峡镇作了禁毒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州禁毒办主任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毒情形势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近期禁毒重点工作。县禁毒办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规范化管理、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等工作作了重点培训和要求。

会后,全县禁毒专干参加了禁毒业务知识考试。

文档为doc格式。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二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社区如何制定戒毒康复。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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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推进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8月12日,青海省政府在西宁市城东区政府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现场会。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禁毒委副主任马骥出席会并讲话,他指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的`现状是制约我省禁毒工作的薄弱环节,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配合不密切、管控部落实、制度不健全的不足仍然存在,他强调,召开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现场会,主要目的是总结推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功做法,安排部署全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他要求,切实抓好社区康复戒毒这个关键,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加强保障、严格考核、强化配合、查找症结,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突破口,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水平,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全力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刘保成通报了全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参会代表观摩了大众社区戒康复工作站示范点,观看了大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交流短片,听取了大众社区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介绍。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禁毒委分别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公安厅副厅长、省禁毒委副主任力本嘉,省司法厅厅领导陈海军出席会议;省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省禁毒办负责人,各市、州禁毒委领导和禁毒办、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人,省级重点关注县(市、区)和西宁市各县禁毒委、公安局、禁毒办、禁毒大队负责人,西宁市各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全省3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示范点负责同志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五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七

日前,南开区20xx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题会议召开。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冯卫华出席。区委常委、公安南开分局局长、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左林主持。副区长、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陈友东及区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南开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此项工作考核要求,对南开区20xx年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部署。

冯卫华对南开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xx—20xx年)》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二要建立健全适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全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要量化考核,搞好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资金、物质保障。三要形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依靠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区禁毒办要依法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抓好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加强调查研究。各禁毒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扎实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四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领导。全区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总结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以贯彻落实《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xx—20xx年)》为契机,全面带动南开区各项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为南开区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使社区禁毒工作再上台阶,张掖市甘州区康乐社区结合辖区禁毒工作实际,6月29日下午,召开了禁毒工作专题会议,社区全体干部、各网格员、巡防员、楼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社区禁毒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严峻性,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与派出所协调做好对吸毒人员的衔接工作,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加强排查力度,遏制吸毒人员的滋生。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禁毒志愿者作用,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在宣传教育上要突出重点,做到宣传内容突出,形式多样化,使广大居民群众真正认清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四是要加强工作制度落实。定期对帮教对象走访谈话,切实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经常与涉毒人员及其家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五是要加强就业安置工作。综治办积极与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沟通,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或者灵活就业。

此次会议明确了社区禁毒工作的思路和总体目标,为下半年度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9月30日下午,凉亭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该镇镇长吴辉主持,该镇两委班子成员、综治办主任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以及治保主任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镇综治办主任李艳春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要提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强化领导,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共同努力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该镇派出所所长石雅林在会上强调目前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村(社区)要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通讯员和记录员,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各项工作和服务措施。

该镇镇长吴辉在会上安排部署全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他要求,一要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镇村二级齐抓共管,熟悉禁毒工作流程,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二要强化好禁毒宣传工作,开展好吸毒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和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做好社会青年禁毒教育工作和人文关怀工作;三要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各项举措,建立健全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做到工作衔接到位、执行到位和管控到位。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八

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

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成立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市公安局:

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人员严格实行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偷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环境。

市卫生局:

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监护工作。

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

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

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

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

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

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人员就业。

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工作。

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建立工作机制。

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以便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结束后,社区、乡要依法对在社区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社区戒毒人员撤管。

由市社区戒毒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工作职责的部门、乡,由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200元,以调动社区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工作的重任。

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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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

简报一:

9月27日,武威市民勤县组织召开了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推进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禁毒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妙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禁毒委2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15个涉毒乡镇(街道)、城区7个社区主要负责人、禁毒专干及派出所禁毒民警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文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县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县面临的严峻毒情形势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深入开展“8·31”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文仁要求,一要认真查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弱项上下功夫,补齐工作短板。二要认真学习借鉴“贵阳经验”,进一步坚定做好戒毒康复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主动作为、勇于探索,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职务,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检查指导,扎扎实实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向深入。

简报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6号、自治区5号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等11部门《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年)》,学习推广集宁、商都等地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开展,10月8日,乌兰察布市禁毒委在集宁区召开了全市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现场会。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第一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郭全运,市法制办主任、市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市司法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吉福,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办主任张威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法制办主任、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主持。会议以现场观摩和会议交流形式召开。

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是党和国家积极应对严峻毒情形势,全面推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加快平安、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工程。二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努力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央6号文件、中办49号文件、自治区5号文件、市委17号文件和《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三个方面,通过个性化、刚性化的考核机制为抓手,激发工作责任感,让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简报三:

为及时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9月11日下午,平凉市崆峒区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暨“8·31”工程推进会,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同时对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筹备情况进行了调度推进。本次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禁毒委主任、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小林主持。

赵小林指出,今年是崆峒区背水一战,下大决心、下死决心扭转禁毒工作被动局面的关键之年。各责任单位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迅速开展自查,全面落实工作措施,以攻城拔寨的决心打赢翻身仗。目前,距全省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召开不到40天,各责任单位要精力上再集中、措施上再精准,力度上再加大,全身心投入到各项筹备工作中来。一是“求实”。要充实,对每一个观摩点的各项工作,都要逐条、逐项分析和细化,务求全面体现全区的禁毒成绩;要真实,资料、数据和措施都必须从实践中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推敲,是可操作、值得推广的东西,要确保迎检现场经得起看,数据经得起查,人员经得起问。二是“求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努力从一般性的工作中归纳提炼出来与众不同的做法和耳目一新的说法,充分体现全区禁毒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三是“求精”。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干一件、成一件、出精品”的理念,注重精细管理。

赵小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及全省现场会筹备工作,动员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盯时限要求,迅速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全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二要瞄准差距,全力抓好整改提升;三要精细精致,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四要紧密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圆满办好全省禁毒工作现场会。

区政协副主席谷林,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禁毒委副主任、崆峒公安分局局长朱天祥出席会议,区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及示范区主要负责人及区禁毒办、禁毒大队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更多。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一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康复)时限为三年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基本情况: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接受甲方监督。

(二)戒毒过程中出现急性戒断症状的,应当主动到^v^门指定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脱毒治疗或者请求甲方协助。

(三)自觉服从和配合甲方的管理,每两周主动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康复)情况,每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戒毒(康复)情况。

(四)按照《禁毒法》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检。

(五)短期(五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应当提前两天就离开事由、时间、随行人员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销假。

(六)确需变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提前15日就变更事由、新执行地详细地址及亲属(监护人)意见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社区戒毒(康复)决定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新执行地执行。

(七)经批准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各成员根据本协议和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第一年每两周,第二、三年每月至少一名成员与乙方见面一次,了解其在社区戒毒(康复)治疗、生活、工作以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提供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治、司法救助等方面的辅导和帮助。

(三)积极协助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和推荐就业;动员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四)发现乙方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疾病危及生命的,应当协助其亲属(监护人)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督促乙方定期接受公安机关检测。

(六)对乙方提出短期(五日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或者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申请的,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

(七)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吸食、注射^v^的,立即向执行地公安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成员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纪律或者行政处分,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乙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v^的,由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二

社区康复戒毒是帮助戒毒者恢复到正常生活中的重要手段,它以社区为基础,汇聚了社区里的力量,帮助戒毒者解决生活问题,达到康复目标。在我参与社区康复戒毒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它对我的帮助和启迪。本文就我的社区康复戒毒心得体会,谈谈我的感受和领悟。

社区康复戒毒作为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目前我国推广的戒毒模式之一,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帮助戒毒者断掉毒瘾,更在于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树立健康的生活态度。社区康复戒毒不同于传统的禁毒,它从底层入手,帮助戒毒者改变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素质,以此预防毒瘾的再次诱惑。与此同时,社区康复戒毒也加强了家庭和社会对戒毒者的支持,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戒毒事业创造了发展的新生命力。

社区康复戒毒的过程主要包括戒毒者上报,社区组织走访,确定戒毒计划,实施戒毒计划,康复治疗和退出戒毒。在这个过程中,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会深入了解戒毒者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专属方案。社区康复戒毒不仅提供戒毒帮助,还帮助戒毒者寻找就业、协助家庭关怀等。这种戒毒程序是一种新方法,它强调生活方式和方法的科学性,以及患者在戒毒之后的完整康复过程。

社区康复戒毒在戒毒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除戒毒外,它的意义在于帮助患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通过工作、学习,彻底摆脱毒瘾。在康复治疗中,患者还可以重建信任、自尊心和勇气等积极品质,为恢复到正常生活做好准备。社区康复戒毒的意义不仅在于康复,更在于他帮助患者从毒瘾走出来,改变不良思想。

第五段:结论。

社区康复戒毒是戒毒工作中的一个新增长点,是一种新的机制。据研究,社区康复戒毒在成功率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的戒毒方法。社区康复戒毒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关心和支持,为戒毒者提供全方面的帮助,摆脱毒瘾、恢复阳光生活。这种机制的应用,不仅丰富了社会性的戒毒手段,也增加了人们的历练和认识,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程。社区康复戒毒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他需要我们的守候,在守护着他的同时,也在坚定着我们的信念。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三

9月30日下午,凉亭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该镇镇长吴辉主持,该镇两委班子成员、综治办主任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以及治保主任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镇综治办主任李艳春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要提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强化领导,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共同努力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该镇派出所所长石雅林在会上强调目前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村(社区)要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通讯员和记录员,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各项工作和服务措施。

该镇镇长吴辉在会上安排部署全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他要求,一要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镇村二级齐抓共管,熟悉禁毒工作流程,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二要强化好禁毒宣传工作,开展好吸毒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和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做好社会青年禁毒教育工作和人文关怀工作;三要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各项举措,建立健全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做到工作衔接到位、执行到位和管控到位。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四

二、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戒毒康复协议,确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七、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档案,及时将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通报给当地派出所。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考评。

社区戒毒(康复)尿检制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由执行地公安机关负责。戒毒康复人员要按照协议规定,定期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站专职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定期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发出书面检测通知,并提示、督促其按时接受检测。经专门培训合格的社工也可以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初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复检。工作站保存检测通知单、现场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社区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载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派出所民警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江西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3年内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样现场检测次数分别不少于22次(第一次每月1次、第二年每二个月1次、第三年每季度1次)、12次(第一年每二个月1次、第二年每季度1次,第三年为每半年1次)。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v^,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电源库房电源。

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4、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5、库房内备有温度计,每天按时记载库内温度,并选择有利时机通风。

6、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7、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8、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换手续,在没有交换前,不得离职。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五

9月14日下午,金昌市金川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8·31”工程座谈会在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召开。金川区禁毒办主任、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长高俊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禁毒办副主任、金川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朱学军,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高立仁及各镇、社区禁毒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议暨贵阳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各镇、社区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会上,各镇、社区禁毒工作负责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一是要深刻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各镇、社区及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着力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主动查找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影响制约本单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抓紧理清思路,加以解决。三是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可持续性。各单位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力解决人、才、物等重大问题。四是明确任务分共,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责明晰、问责有人的责任机制,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协同责任明确,监督责任到位。五是要示范先行,深化改革创新,各单位禁毒工作主管领导要做好表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改革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举措。

高俊宇强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事关禁毒工作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大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整合基层资源,依靠人民群众,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是减少毒品需求,巩固毒品治理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金川、法治金川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要努力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专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汇总16篇)篇十六

10月12日下午,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会议举行,贯彻落实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副市长陈辉出席会议。

近日,徐州市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帮扶、救助服务措施,提高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韩冬梅就做好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要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努力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工作水平;三要加强领导,优化措施,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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