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感与思维过程。这是一份关于人际关系的心得体会,通过作者的亲身经历,我们可以了解到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和技巧。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一
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我对经济法的了解是模糊的,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都不了解。通过本学期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有了初步了解。
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我国经济法的蓬勃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将发挥更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畴。
在经济法课本上每章前都设计了引子,列举了许多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示例,随后是“重要概念和术语”和部分知识点,这些内容是学习经济法的基础。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自己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我说一下我对经济法的了解:
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
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次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经济法是国家利用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运行的调控、管理、监督、引导,所以经济法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即一方为国家相关主管机关,另一方为经营者。它们之间是调控和被调控、监督和被监督、管理和被管理、引导和被引导的关系,是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关系。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可比拟的独立性、优越性和特定性等。他有其自身的独立特点,与其他法律不同;但是,经济法与其他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离开了其他法律,他是无法独立生存下去的。他作为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虽然他只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但是经济法在社会中的地位却越来越重,在社会中通过其作用而完善其不完备的地方,使得其越来越完善。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二
从小到大,我们就被告知要遵守法律法规,而在今天的社会中,金钱已成为衡量人们一切的标准,然而,作为一个从法律专业学到经济法的学生,我深刻认识到,金钱的运用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才不会影响到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在学习经济法律这门课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我看来,经济法律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一项法规。这既涵盖了个人经济活动,也包括了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活动。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并掌握有关经济法律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经济行为,同时也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
第三段:对于商业合同的理解。
商业合同是经济法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我们学习商业合同的时候,我们如何确定一份合同是否合法和有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都将得到详细的解答。通过学习商业合同,我认为个人的合同能力才能得到提高,合同的保存和履行才能更具有保障,避免了因为合同条款不明确,引起的争执和风险。
第四段: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
知识产权是经济法律中的重要内容,尤其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网络知识产权已不可避免成为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在学习知识产权法律的过程中,我们会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义,及其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可以通过维护知识产权,刺激技术创新并促进市场竞争,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
第五段:总结。
经济法律是国家合法经济运作的基石,通过学习这门课程,让我对于经济活动有了更多的认识和认识。同时,更加明确了自己应该如何根据法律法规,更明智地规划个人经济行为,并在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争议解决等方面为自己及整个社会带来利益。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对于经济法律的学习,增强对于法律的保护认识,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三
毫无疑问,学完经济法,心得体会是最多的。学习经济法,可从四大块来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产品质量法,无需多言,就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法律。上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禁叹一声:“中国消费者维权艰难”。这并不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条制定得不好,而是在中国“权本位”、“官本位”的体制下,法条根本实施不下去。鉴定产品或商品的质量问题,很多都是由商家说了算;大的企业如若动用国家公权力来对付消费者,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另外,法律暂时还没有规定网上买到假货怎么办,难以找到商家,得不到赔偿。
关于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在法律条文上好像也区分得不好。窃以为,传销区别于直销的地方在于,传销本质上是拉人头骗钱,传销组织会严格地限制人身自由和进行洗脑。传销无疑是一种经济邪教。
学完反不正当竞争法最大的感受是,比较有趣。尤其是对那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感兴趣。仿冒商标、虚假宣传,还有商业诋毁都十分地有意思。譬如,“康帅傅方便面”与“康师傅方便面”、“秦山牌图钉”与“泰山牌图钉”谓之仿冒商标;“高露洁牙膏14天让你牙齿变白”、“黄金搭档送女人今年20明年18”谓之虚假宣传;“购买惠普,连想,连想都不要想”、“南孚电池1节等于其他电池6节”谓之商业诋毁。还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在生活中也遇到过,震惊全国的任晓峰、马向景盗窃金库案,亦由此铺开。
一般来说,反垄断法应该是经济法的核心了,但却是最难学的了。美国、日本、德国制定得比较完善,中国没有国外完善,但国内外都一样,反垄断法是高度概括、专业性强、不容易理解的,需要具备相关经济学、金融学、科技等知识才能读懂。譬如,我在学习中遇到一个情况:一个企业占了多少的市场份额,才算作垄断?答案不确定,需要经济学的'知识才能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其实,有些时候,即使是独占也并不一定构成垄断。这些就是所谓的反垄断法最大的特征:不确定性。又譬如真实的案子:奇虎诉腾讯垄断案一审落槌,广东高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广东高院认为,把短信、手机电话、邮件、新浪等考虑进去,腾讯qq未构成垄断。另外广东高院把竞争的相关市场放大到全球、亚太,因此认定未构成垄断。这些都体现了反垄断法运用时候的不确定性。正是因为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搞得懂,所以反垄断法的司法解释几乎没有,只出台过一个“相关市场”的司法解释。
经济法比较重要,它关乎身边的大小事,也关乎市场经济。总得来说,经济法内容比较多,颇为充实,但挺系统的,还是要认真地把经济法学下去。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四
经过几周的学习,我们把《经济法学》这门课基本学完了,但我说的“学完”仅仅是指本学期我们不用再课堂上学习《经济法学》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会应用多少,这是因人而异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课本的理论知识上,先积累理论知识,以便以后能够实际运用才是我们学习它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珍惜课堂上的学习,还要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刻关注经济法。
以前,我们大多只是简单地学习了一些法律常识,了解到法律作为一种无形的“鞭子”无时无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它约束了我们一些权利并规定一些指责,但同时它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它促使着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学习一门专业化的法律学科是从学习《经济法学》开始的。
我认为学习《经济法学》这门课的过程是一个愉快、享受的过程,原因有二:
第一,个人兴趣。说实话,对它产生兴趣首先是因为我对学习法律知识一直有较浓的学习兴趣,古语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在封建社会,很多情况下这是一句空话,但是在民主制不断完善的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成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天关注各种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击邪恶、维护正义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联系国家与人民的桥梁,是维护个人及社会利益的“通行证”。《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学科,并且贴近我们的工作与生活,这就更加让我有信心学好这门课。
第二,老师多样的教学方法。法律是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如果仅仅按照课本学习理论,我认为是极乏味的。而老师采用一节课讲理论,一节课看相关视频—《大国崛起》或《激荡三十年》的方法让我感觉学习这门课既轻松又有意义。并且老师在讲课本理论的同时,结合它自身经历或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来让我们更好、更深刻地理解课本知识。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在短短的几周学习过程中,让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的有三方面:
3)看《激荡三十年》回顾中国企业发展。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五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资本输出、资本输入、投资保护等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与制度)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区别与联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与联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与联系)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概述(大陆法系国家普通法系国家我国的立法)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立法(国际立法概述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节国际商业惯例。
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作用格式合同的性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国际公约对当事人的要求我国国内法对当事人的要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品质规格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价格条款商检条款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
第四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要约(构成要约的条件要约的生效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失效)承诺(有效的承诺须具备的条件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的撤回)。
第五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质量担保权利担保交付单据)买方的义务(支付货款接收货物)。
第六节风险转移。
第七节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要求实际履行交付替代物修理减价宣告合同无效)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要求履行义务宣告合同无效)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批交货合同损害赔偿支付利息免责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保全货物)。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概念班轮运输的当事人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提单的种类提单的内容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
第二节其他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概述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运输合同的订立承运人的责任及责任期间承运人的留置权承运人的免责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时效)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适用范围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原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索赔与诉讼时效管辖)。
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条款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的变更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终止委付与代位求偿)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索赔时效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责任起讫索赔时效)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险的责任范围航空运输险的除外责任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范围航空运输险的责任期间索赔时效)。
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的种类票据的概念及法律特性(票据的流通性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要式性)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有关票据的国际立法情况汇票的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拒付与追索)。
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
第五章对外贸易的管理和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概述《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法律责任)。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国际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保护唱片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立法及国际技术转让的途径许可证协议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条款我国法律关于国际技术贸易的规定)。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国内法律规范国际法律规范)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海外投资保证的含义及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国际投资争议概述《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公约》)。
第三节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借贷协议(国际借贷协议的概念国际借贷协议的种类国际借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国际贷款中的法律问题(国际银团贷款中的法律问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的法律问题政府贷款中的法律问题国际项目贷款中的法律问题国际证券融资中的法律问题)国际融资担保(国际信用担保国际物权担保)。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六
毫无疑问,学完经济法,心得体会是最多的。学习经济法,可从四大块来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产品质量法,无需多言,就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法律。上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禁叹一声:“中国消费者维权艰难”。这并不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条制定得不好,而是在中国“权本位”、“官本位”的体制下,法条根本实施不下去。鉴定产品或商品的质量问题,很多都是由商家说了算;大的企业如若动用国家公权力来对付消费者,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另外,法律暂时还没有规定网上买到假货怎么办,难以找到商家,得不到赔偿。
关于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在法律条文上好像也区分得不好。窃以为,传销区别于直销的地方在于,传销本质上是拉人头骗钱,传销组织会严格地限制人身自由。传销无疑是一种经济邪教。
学完反不正当竞争法最大的感受是,比较有趣。尤其是对那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感兴趣。仿冒商标、虚假宣传,还有商业诋毁都十分地有意思。譬如,“康帅傅方便面”与“康师傅方便面”、“秦山牌图钉”与“泰山牌图钉”谓之仿冒商标;“高露洁牙膏14天让你牙齿变白”、“黄金搭档送女人今年20明年18”谓之虚假宣传;“购买惠普,连想,连想都不要想”、“南孚电池1节等于其他电池6节”谓之商业诋毁。还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在生活中也遇到过,震惊全国的任晓峰、马向景盗窃金库案,亦由此铺开。
一般来说,反垄断法应该是经济法的核心了,但却是最难学的了。美国、日本、德国制定得比较完善,中国没有国外完善,但国内外都一样,反垄断法是高度概括、专业性强、不容易理解的,需要具备相关经济学、金融学、科技等知识才能读懂。譬如,我在学习中遇到一个情况:一个企业占了多少的市场份额,才算作垄断?答案不确定,需要经济学的知识才能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其实,有些时候,即使是独占也并不一定构成垄断。这些就是所谓的反垄断法最大的特征:不确定性。又譬如真实的案子:奇虎诉腾讯垄断案一审落槌,广东高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广东高院认为,把短信、手机电话、邮件、新浪等考虑进去,腾讯qq未构成垄断。另外广东高院把竞争的相关市场放大到全球、亚太,因此认定未构成垄断。这些都体现了反垄断法运用时候的不确定性。正是因为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搞得懂,所以反垄断法的司法解释几乎没有,只出台过一个“相关市场”的司法解释。
经济法比较重要,它关乎身边的大小事,也关乎市场经济。总得来说,经济法内容比较多,颇为充实,但挺系统的,还是要认真地把经济法学下去。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七
国际投资中的社会责任规则研究。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
作为国际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近些年来国际投资呈飞跃式的发展,大量的资本流动带来了保护投资安全和自由化的要求。在此态势下,大量的国际投资条约(包括与投资有关的条约)的缔结也呈现新的特点:首先,国家之间包含贸易和投资等多元化内容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开始代替原本单纯的双边投资协定;其次,在wto议题受阻的情况下,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显得更加活跃;最后,发达国家为了避免因本国在劳工和环境的高标准要求,而在国际竞争在处于劣势,各种类型的国际投资条约开始关注投资与劳工、投资与环境的联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理念在发达国家起源之后,目前在世界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作为国际投资迅速发展例证的跨国公司,近些年来社会责任问题凸显。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践踏人权、无视劳工权利、进纳贿赂等丑闻频繁出现。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由于东道国的纵容和母国监管的困难,以及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条约的直接义务主体等问题,对跨国公司的的规范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的国际倡议,号召跨国公司志愿加入“全球契约”活动,履行国际投资中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从国际经济联系的角度而言,社会责任规则较早的体现在了国际贸易领域。为了保护公平贸易的需要,保证国际上的自由贸易的环境,一直是各国乃至各类国际组织(如wto)的经济目标之一。但是各国国内措施中一些保护环境和劳工的措施,是否构成阻碍贸易正常进行的“绿色壁垒”和“蓝色壁垒”,一直国际贸易领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发达国家也在推行一些单边政策,如美国通过“301条款”,欧盟通过普惠制措施,积极在发展中国家推行其环境保护和劳工保护政策,避免发展中国家理由较低的`环境和劳工权利保护水平获得“不恰当”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国际投资和社会责任之间建立法律联系是国际社会近些年来的发展结果。这种联系处于以下问题的考虑或推动:第一,由于国家间的法律、经济环境的差异,投资者在母国和东道形成了环境保护、劳工权利的“双重标准”,并在某些东道国滋生了严重的腐朽,产生了较多的社会问题,从而引起了社会责任运动的关注。第二,如同忧虑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对环境、劳工低标准要求的国家会获得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相同,某些发达国家也担心一些对环境、劳工要求不利国家反而会吸引更多的投资。同时,东道国内投资环境是否腐朽也决定着投资的形式(如是否合资)、类型和流向国家的变化。第三,为了更好的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国际社会制定了大量的国际“软法”文件,体现了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
鉴于以上的背景,对与国际投资领域对社会责任规则的研究就显得极为必要。
通过本文的研究,试图达到以下的目的:首先,围绕当前国际投资中社会责任的三大热点问题(劳工权利、环境保护和反腐朽),研究国际投资中对这三大热点问题进行规范的规则。从考察国际投资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入手,研究投资与劳工权利、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与反腐朽之间的法律问题,分析社会责任规则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尤其是考察各种类型的国际投资条约中对社会责任规则的吸收和演进,同时关注与投资相关“软法”规则中社会责任理念的体现,研究对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问题,在此过程中讨论履行社会责任义务与履行投资保护义务的矛盾冲突问题。其次,为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行“走出去”战略做一些理论上的探讨。本文对我国近些年来签订的国际条约以及国内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简单的考查,并对中国如何应对国际投资中的社会责任要求提出了建议。
三、现有研究成果综述。
将国际投资问题和社会责任运动结合起来研究仅仅是近些年来国际法理论的新发展,从前人研究的现有文献来看,研究的角度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对人权与劳工权利保护、环境保护和反腐朽本身的研究,这些研究书籍汗牛充栋,自成体系,无论是教材和着作已经较为完善。
其次,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研究成果: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源、企业社会责黔禁学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包含范围、企业社会杯粉尧育一声责任的案例汇集,以及一些具体标准如sa8000的研究。这一部分包含的着作也是举不胜举。
再次,是对国际贸易领域中社会责任规则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贸易与劳工、贸易与环境的研究。如李春林:《国际法上的贸易与人权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版。李雪平:《多边贸易自由化与国际劳工权益保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版。李寿平:《多边贸易体制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版等等。
最后,对跨国公司行为规范的研究。由于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对跨国公司行为规则的研究的着作也较多。但是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研究较为充分的着作是余劲松:《跨国公司法律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版。该着作的第十一章就讨论了“跨国公司的国际社会责任问题”.
目前,暂时还没有在国际投资领域全面地考察社会责任规则问题的专着。但在一些期刊发表的文献和博士论文中,开始研究国际投资条约中劳工权利以及环境保护的问题,如魏卿:《国际投资规则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王艳冰:《国际投资规则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总结以上的研究,目前在国际投资领域还没有完全地考察社会责任规则对国际投资的影响问题,尤其没有系统地论述履行社会责任义务与履行保护投资义务的矛盾与冲突的问题,也没有考察一些“软法”性质的社会规则对国际投资的作用。尤其是对投资与反腐朽问题的考察还基本属于空白。
四、本文的理论创新。
通过上文的文献综述中可以看出,目前学者的研究还没有将国际投资和社会责任问题完全地联系起来研究,研究的情况主要包括:单独的从劳工权利、环境保护、反腐朽本身进行研究;总体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考虑国际贸易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等等。即使研究国际投资中社会责任问题,也主要是研究跨国公司的角度出发,而忽略考虑国家的作用、国际投资条约的相关变化等问题。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进行一定的创新:
(一)视角的创新。
与国际社会一直关注的贸易与劳工、贸易与环境的角度不同,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待投资中的社会责任问题。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容易引起垢病的三个问题出发即:劳工、环境和腐朽,分别讨论如何推进相关社会责任规则在国际投资条约或与投资相关的条约、国内法中纳入和吸收的问题,并考虑国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其中的作用。
(二)研究领域和观点的创新。
本文以“全球契约”为基点,重点考察了社会责任规则的三个重要方面即:劳工权利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反腐朽问题。在此基础上讨论这三者与国际投资保护的联系与冲突问题。
在国际投资与劳工权利保护方面,考察了劳工权利保护的国际司法实践与冲突问题:不仅分析了wto体制下的劳工权利保护相关的案例,提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之下对劳工权利保护案件一的管辖权和对劳工条约法律适用的问题。此外,还分析了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国际投资领域劳工权利保护的司法冲突和困境,并讨论了解决方案。
在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方面,不仅分析了国际投资条约对环境规则吸纳的演进和将来发展的动向,还考察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标准。抓住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最新动向,对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研究表明了投资保护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
本文对国际投资和反腐朽之间关联的研究表明腐朽问题将影响投资的流向和形式,造成国际投资之间的竞争不公平化。但是国际投资条约对反腐朽规则吸纳仍然需要国际社会的进一步认识。同时,就目前己有反腐朽公约而言,公约之间存在冲突,需要公约之间的协调,即需要对跨国贿赂的规范和管辖权问题进行重现审视,更需要注重反腐朽的多元化惩治手段。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八
个人相片。
姓名: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1983年5月19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75cm。
体重:
65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三年以上。
职称:
高级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人力资源。
行政/后勤。
销售管理。
职位名称:
经理助理;行政管理;销售业务。
工作地区:
湛江市霞山区;湛江市开发区;湛江市赤坎区;。
待遇要求:
2500元/月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三天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南岛企业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
207月-4月。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纺织品业(服饰、鞋类、家纺用品、皮具)。
担任职位:
经理助理,行政管理等。
工作描述:
人事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业务管理等。
离职原因:
父母年纪大,能回家工作照顾父母!
其他信息。
自我介绍:
本人28岁,曾在江苏省外资企业工作4年,从事行政管理,销售管理业务,后勤管理的工作。对团队管理,后勤资源分配有较好的'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工作素质和对工作的承受能力,同时也是一个工作勤勉和学习敏捷的人。
发展方向:
行政管理,销售管理业务和后勤管理有较好的工作经验。
其他要求:
希望能给予社保的福利,外语培训的福利。
联系方式。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九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字母填入括号内,每小题1分,15分)。
1.民法对所有权保护主要是通过:。a.当事人和解b.调解c.仲裁d.诉讼。
2.经济法的主体当中主要的是()。a.组织b.个体工商户c.农村专业户d.个人。
3.现代社会中最常见的社会经济组织是:()a.家庭b.学校c.企业d.机关。
11.消费税的税率为:()。a.3%b.15%c.30%d.45%。
14.经济仲裁时效一般为:()。a.1年b.2年c.3年d.5年。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字母填入括号内,多选、错选、漏选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1.法律规范的组成是()。a.假定b.处理c.权利d.义务e.制裁。
7.房地产转让方式为:()a.买卖b.拍卖c.招标d.赠与e.划拨。
12.消费税适用的商品有:()。a.汽油b.小汽车c.汽车轮胎d.护发品e.烟酒。
13.保险法的特点是:()。a.要式性b.社会性c.技术性d.强制性e.利润性。
14.担保的方式有()。a.保证b.抵押c.质押d.留置e.定金。
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债发生的根据是。
2.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制。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方式是:。
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计划主要是计划。
5.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是。
6.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是。
7.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目标是。
8.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与公司的建立是分不开的。
9.土地增值税实行税率。
10.公司最一般的特征是、、和营利性。
11.工业产权属于无形财产权,其特有:专有性、和。
1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把重点放在中期计划和计划。
13.企业主体构成之一的组织,主要是企业自身,同时也包括和。
14.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和相统一的关系。
15.技术合同的客体是知识形态的商品,是和。
16.鉴证是经济合同管理机关通过一定程序,依法审查当事人资格以及合同的和事实的所进行的证明活动。
17.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下设两个仲裁委员会,即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18.商标管理是和依法对注册商标进行的管理活动。
19.房地产转让包括、和其它合法转让方式。
20.我国仲裁分为仲裁和仲裁两大类。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私营企业。
2.金银管理法。
3.技术转让合同。
4.涉久经济合同。
5.商业银行。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债权与所有权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2.简述我国法律对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3.简述公司的权利有哪些?
六、论述题(10分)。
谈谈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
《经济法学》是一门关于经济活动规范的法律学科,它旨在研究和探讨经济行为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法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习《经济法学》不仅让我对我国经济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让我意识到了经济行为的法律风险与合规的重要性。
二、主体。
1.基本原理的学习。
在学习《经济法学》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许多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法规。比如,我了解到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法律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法律可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同时,我也学习到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这些基本原理和法规的学习让我对我国的经济法律框架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2.经济行为的法律风险。
经济活动的进行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经济活动中也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通过学习《经济法学》,我认识到了经济行为的法律风险的存在和应对方法。比如,在讨论到合同法时,我们学习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违约等相关规定。我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到,一些企业由于合同订立不当、违约行为、欺诈行为等,最终导致了不良后果。这让我深刻意识到在经济行为中,遵守法律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依法经营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经济合规的意义。
学习《经济法学》还让我深刻认识到经济合规的重要性。在经济活动中,只有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经营才能够获得发展和持续性的成功。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依法申报税款,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不得进行擅自抬高价格、虚报销售量、侵占他人财产等违法行为。只有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企业才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获取市场竞争的优势。
4.法律保护的力量。
学习《经济法学》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力量。无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日常生活中,法律都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强大武器。比如,在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时,我了解到我国对于商标的保护十分重视,对于商标的冒用、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这让我意识到只有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够更好地享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结论。
通过学习《经济法学》,我意识到了经济行为与法律规则的紧密联系,以及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作为经济法学的学习者,我们应当树立遵守法律的意识,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经济活动,才能够有效降低法律风险,获取合法利益,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对个人的启示。
学习《经济法学》让我明确了法律对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也培养了我遵纪守法的意识。在今后的经济生活中,我将更加重视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树立合法经营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为自己和企业的发展注入法律的动力。
五、致谢。
感谢《经济法学》这门课程让我获得了对经济法学的初步认识和了解。同时,也要感谢教材作者和老师们的辛勤付出,给予了我们宝贵的知识和启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将发扬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在经济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应用水平。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一
作为一名学习经济法律的学生,我深刻体会到其重要性和独特性。在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不仅让我对经济和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让我领悟到了很多生活中的实用技能和体会。
在学习经济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供需相对原理”的重要性。只有在供需趋向均衡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此外,学习经济学还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阐述商业模式,市场环境,买卖双方的合理诉求。以此出发,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从中获得巨大的自我价值和经济利益。
在学习法律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是制约行为的规范”。在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不断成长的经济社会中,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必不可少,才能有效地解决和规避各种争端和不良事件。同时,我也更加意识到了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在涉及到商业合同、金融交易和其他法律事项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经济法律理论的应用和实践,贯穿于社会各个方面。例如,证券市场、银行业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各方利益和稳定性。因此,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践和经验的积累,逐渐提高独立审判、合规合法和法律纠纷处理的能力。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才逐渐认识到,经济法律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对于一个企业和个人的成败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段:总结。
在学习和体验中,我认为经济法律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有节奏地前进的。我也相信,经济法律的未来一定会更加成熟,更加讲究规则的创新和优化,更加注重市场和社会的差异化需求。尽管如此,我们学生要始终奉行法治精神,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事物,做一个合规合法、有风险意识且充满创新的人。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二
作为一名学生,追求知识和成长是我的使命所在。在大学学习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课程之一就是“概论”。这门课程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让我对世界有了更系统化、全面的认识。通过不断地思考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概论”的重要性,这对我的学习和未来人生都有很大启示,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概论的作用和意义。
概论是一门综合性课程,通过多种学科领域的融合,带领学生逐步了解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我们大学早期学习的时候,很多专业知识还未接触。但是,通过“概论”,我们可以拓展视野,探索知识的各个领域,增强对知识的兴趣,为日后的学习和未来的职业规划奠定基础。
二、探索知识的多样性。
“概论”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比如,从宏观的历史演变到微观的智力开发,从传媒文化的广告学到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每一章节都在带领我们探索新领域,并在其中发现自己兴趣所在。我记得,当我学习了心理学知识后,对于自己的个性和优点缺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甚至能够更好地协调人际关系,这就让我兴奋不已。
三、学术能力的提升。
“概论”不仅能够让我们探索知识的广泛性,还能够培养我们的学术能力。这门课程的作业形式不仅仅局限于填空和选择题,还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PPT等形式。在学习“概论”的期间,我们需要独立思考和深层次的阅读,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本质和规律。通过这样的过程,我们的学术能力和文献查阅能力得到了提高,这对我们所有课程和未来的学习都是有益的。
四、启示未来的职业规划。
“概论”更重要的作用是启示未来的职业规划。通过学习课程中的各种领域,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对哪一个方向特别感兴趣,并有机会接触到这些领域的专业人士和组织。我认为,在此期间建立人际关系和积累经验,对于未来的求职和职业发展会有极大的帮助。
五、总结。
作为一门综合性课程,“概论”对我们的学习和未来职业规划有着重要的作用。他拓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让我们称为具有学术能力和阅读能力的人才。除此之外,“概论”的知识也让我们更加熟悉这个世界,更好地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希望在将来的日子里,“概论”的课程仍能够继续升华,让更多的学子受益。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三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b.普通合伙人乙可以用机器设备出资d.有限合伙人丁可以用劳务出资。
b.招股说明书。
c.拍卖公告。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够独立订立的合同。
b.2011年6月25日。
c.2011年7月5日。
b.粉末状产品。
c.新药。
d.产品的新图案。
7.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不包括(b)a.自愿。
b.等价有偿。
c.诚实信用。
d.平等。
8.根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对垄断所作的分类不包括(d)a.经济性垄断。
b.国家垄断。
c.自然垄断。
b.保持在售的产品质量。
d.不可以修改出厂日期
b.销售者。
c.营业执照的核发者。
d.广告经营者。
11.依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承销期最长为(c)。
a.30日。
b.60日。
c.90日。
b.10%。
c.25%。
b.转让无形资产。
c.销售不动产。
d.进出口货物。
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补缴税款的期限是(c)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5.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试用期内,劳动者预告辞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提前通知的期限是(c)。
a.3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b.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c.职工代表大会。
b.过错责任。
c.过失责任。
d.公平责任。
b.李四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d.某房地产公司建筑的公寓。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b.公司分立。
d.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e.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会计师事务所。
d.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e.财政或税务部门。
b.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e.一方以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25.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d)。
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b.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c.每次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d.续展注册次数不受限制。
b.瑕疵担保责任。
c.民事责任d.行政责任。
b.出具购货发票的义务c.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b.国有独资公司。
d.个人独资企业。
e.合伙企业。
b.确定劳动标准的法律制度。
d.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e.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法律制度。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31.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收买竞争对手的代表或其他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行为。
32.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33.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无论该债务同破产企业所负债务的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到期,均可不依破产程序,以其享有的债权抵销该债务的权利。
34.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提供劳务,劳动者报酬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并由其向劳动者代发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35.林权:是权利人对一定森林或林地、林木所享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统称。
36.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时。
答:(1)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瑕疵则不存在不合理危险;(2)缺陷产品属于禁止流通产品,瑕疵产品可在消费者知悉的前提下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接受;(3)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4)产品缺陷责任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承担方式;产品瑕疵责任则主要是“三包”责任加损害赔偿。
38.我国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有哪些?
答:(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39.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答:(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斯诈、胁迫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0.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答:(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遵守公司章程;(3)以其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1.案情:
张文与李武于2009年8月10日签订了一份卖牛合同,约定:张文卖给李武一头母牛,价款为7000元。8月15日,张文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李武交付了该牛,李武向张文支付了购牛款7000元。李武将牛牵回家两天后,发现该牛是病牛。由于李武将该牛牵回后即与自己已有的一头公牛合养,致使该公牛患病。治愈该公牛,李武支付医药费900元。经查,张文明知该牛是病牛,却以好牛的价格卖给了李武。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李武何时取得该头母牛的财产所有权?(3分)。
李武取得该头母牛的财产所有权的时间是8月15日。依照《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会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8月15日张文将该母牛交付线李武之时所有权即转移。
(2)李武是否有权要求张文承担病母牛的瑕疵担保责任?(3分)。
李武可以要求张文承担病母牛的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应当担保自己出卖之物不存在瑕疵,否则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此,《合同法》第148条和150条作了规定。
(3)对治愈公牛支付的医药费900元,李武有权追究张文何种民事责任?(2分)。
对公牛患病花去的医药费900元,李武既可以选择追究张文的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追究张文的公民权责任。依照《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由于张文交付的病牛使李武原有的公牛染病,花去医药费900元,张文的行为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受害方李武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张文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侵权责任法)要求张文承担侵权责任。
42.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胜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20%、15%和5%。现在甲欲将其持有的60%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戊,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100万元,甲将对外转让股权事宜通知了乙、丙、丁征求同意。其中丙、丁表示同意,乙表示反对。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甲转让股权给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4分)不需要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所说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而非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这是由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特征所决定的。
(2)假设甲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分)。
甲转让给丙是内部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不受任何限制,内部达成协议即可,不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3)假设乙、丙、丁对甲对外转让的全部股权都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如何处理?(2分)。
首先,由乙、丙、丁三方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按照股权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计算题(本题6分)。
43.某公司退休职工王某2011年12月收入如下:(1)当月退休工资3500元;
(2)购买某公司股份,分得红利5600元;
(3)为其他公司设计产品,一次性取得设计费8000元;(4)购买彩票中奖一次,金额50000元。
(2)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20%=1120(元)。
(3)设计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4)购买彩票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20%=10000(元)(5)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120+1280+10000=12400(元)。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四
概论课程在学习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为我们进一步深入专业课程提供了重要的学习基础,同时也是我们扎实基础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学习《概论》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概述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加强了对知识结构和体系的理解,据此我想从五个方面谈一谈对这门课程的体会和感悟。
1.从总体上了解专业知识。
《概论》作为一门介绍一门学科或专业知识的课程,它在概括专业知识这一方面“不求甚解”,但却可以在对整个学科的范围、分支及发展历程进行总体了解的同时,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培养了解、理解及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而且,《概论》还有助于初次接触专业知识的学生,帮助他们了解、选择和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从而为日后深入专业知识奠定基础。
2.掌握基础知识的重要性。
在学习专业课程之前,我们首先要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而《概论》正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掌握基础知识的途径。在学习《概论》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理解专业知识的结构与体系,更加深入了解并掌握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基础概念和理论体系,为学习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更好地完成后续学习任务。
3.知识的解读和整合。
在学习《概论》的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很多专业术语、理论和概念,但如果这些知识只是孤零零地存在,缺乏系统的整合和解读的话,那么我们并不能真正地掌握这些知识。在《概论》课程中,老师会对各种概念和理论详细解读和讲解,通过整合知识,使零散的知识点更加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体系。
4.提高学习方法。
《概论》的学习过程虽然是概括和浅显的,但也需要有条理的学习方法才能全面掌握知识点。通过自己的学习,我觉得要想学好《概论》我们需要有选择性地学习,注重条理性和系统性,先学习概念后到理论,然后学习相关领域的前沿或趋势,这样可以更好地接受并掌握知识,以此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学习方法。
5.学习激发智力与思维能力。
《概论》虽然只是一门介绍性的课程,但也经常需要我们对讲解内容进行思考和分析,这种思考能够激发我们的智力和思维能力,从而加深对相关知识的掌握。通过对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介绍,我们能够了解专业知识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从中汲取营养,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学术背景,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总之,《概论》课程虽然是一种介绍性质的课程,但是对我们掌握专业知识和深入学习下一步的专业课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学习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同时为我们后续的学习打下基础,同时也帮助我们提高个人能力和智力素质,还可以为我们更好地为职场奠定基础。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五
判断分析题:
1.(错误)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调整以各类组织为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2.(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诉讼保护的权利,即消灭的是胜诉权,不是起诉权,更不是民事权利能力,任何时候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不能被剥夺.
3.(错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最低人数限制,也有最高人数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最低人数限制,没有最高人数限制.
4.(错误)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且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正确)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根据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6.(正确)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合资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7.(错误)从标的物的角度考虑,公司债券与股票无区别.
公司债券的标的物是货币,而股票的标的物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等,因此二者有区别.
8.(正确)经营者为清偿债务而降价或降价销售鲜活商品的行为不屈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规定,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压价销售,低价倾销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降价销售鲜活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而降价销售商品的行为除外.
9.(错误)发明专利权期满,如果专利人想继续得到法律保护,可以申请续展.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届满,其专利自然终止,不可以续展.
10.(错误)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给予暂停其执业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暂停其执业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从标的物的角度考虑,公司债券与股票无区别
补充回答: 简答题
补充回答: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权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2.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
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违反中国国家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3.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
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
4.保险人的义务
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说明条款内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密.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得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财产等情况,就保密(法律规定的除外).
5.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
经济法律关系从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
6.证券上市的程序.
发行人提出上市申请;上市交易必须提供法定申请文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查阅;挂牌交易.上市挂牌价根据上市首日和集合竞价结果确定.
补充回答: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8.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主体是指按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征税客体是指征税标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税种,税目;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缴税款的法定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减税和违章处理.
继续追问: 判断分析题
1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
2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无权代理行为经本人追认后,本人一般不能反悔
6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
7凡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属商业秘密
8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
简答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仲裁程序
5厂长(经理)负责制
6知识产权的特征
补充回答: 判断分析题1.(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诉讼保护的权利,即消灭的是胜诉权,不是起诉权,更不是民事权利能力,任何时候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不能被剥夺.2..(错误)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且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错误)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不受干扰. 6.(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7.(错误)凡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属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简答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管理关系:是指政府职能部门依权对进入市场关系的主体,行为和客体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与检查,以维护市场竞争和市场机制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秩序而形成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对市场主体,客体及进入市场的主体行为的管理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运用经济手段引导,鼓励和限制市场主体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直接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协调客观关系2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六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包括()a.保护交易安全b.保护市场公平竞争c.维护消费者利益d.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a8.第16题。
关于产品缺陷的民事责任,正确的说法是()a.产品责任以过错为要件。
b.责任形式包括人身伤害责任和财产损失责任c.诉讼时效为二年。
d.生产者和销售者一般负连带责任答案:b,c,d10.第26题。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a.表决权b.知情权。
c.选举与被选举权d.分红及转让出资权答案:a,b,c,d14.第30题。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d.公司增加注册资本e.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答案:a,b,c15.第31题。
产品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答案:正确18.第18题。
经股东会同意,董事、经理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答案:正确19.第19题。
制定法是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渊源。答案:正确20.第20题。
税收征缴优先于罚款,但后于没收违法所得。答案:错误22.第22题。
我国允许金融机构用拆入的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答案:错误24.第24题。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现实评价和___。答案:预评价31.第7题。
35.第35题保险经纪人
答案:。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36.第36题商业贿赂行为。
答案:。
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收买竞争对手的代表或其他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行为。
37.第37题环境保护法。
关于保险经纪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基于投保人的利益。
d.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分业经营答案:d6.第17题。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不包括()a.自愿b.等价有偿)。
c.诚实信用d.平等答案:b8.第30题。
d.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包括()a.产品存在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b.产品存在危及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c.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
d.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答案:a,b,d12.第27题。
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可以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是()a.律师事务所b.会计师事务所c.破产清算事务所d.国有资产管理部门e.财政或税务部门答案:a,b,c)。
14.第36题。
经股东会同意,董事、经理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答案:正确18.第8题。
产品缺陷包括产品设计、制造、指示、销售等方面的缺陷。答案:正确19.第9题。
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都属于自然资源法的范畴。()答案:正确20.第23题。
判例是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之一。答案:错误21.第24题。
我国允许金融机构用拆入的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答案:错误23.第40题。
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工监督的管理体制。答案:错误24.第41题。
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可以担任本公司的监事.答案:错误25.第2题。
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实行___、分级审批的制度。答案:审贷分离31.第32题。
答案:调整人们在管理、勘探、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5.第20题经济法律事实。
c.甲公司和乙公司d.甲公司或乙公司答案:a9.第8题。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a.表决权b.知情权。
c.选举与被选举权d.分红及转让出资权答案:a,b,c,d12.第12题。
关于产品缺陷的民事责任,正确的说法是()a.产品责任以过错为要件。
b.责任形式包括人身伤害责任和财产损失责任c.诉讼时效为二年。
d.生产者和销售者一般负连带责任答案:b,c,d15.第38题。
d.向企事业单位提供贷款答案:a,b,c16.第39题。
明示入帐的回扣属于合法行为。答案:正确18.第7题。
制定法是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渊源。答案:正确20.第20题。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担保的债权。答案:错误21.第30题。
产品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答案:正确22.第33题)。
公平交易权是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答案:错误23.第34题。
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正确24.第35题。
税收征缴优先于罚款,但后于没收违法所得。答案:错误25.第1题。
标准答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税务机关按照《合同法》规定代位求偿的权利。34.第14题劳务派遣标准答案:
答案: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以是否同人的意志有关,分为经济行为和经济事件。标准答案: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以是否同人的意志有关,分为经济行为和经济事件。38.第21题破产抵销权标准答案:
答案: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标准答案: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1.第41题标准答案:
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最热经济法概论心得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七
学习一门新的学科,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和时间。当我们认真学习时,不仅可以掌握新知识,还可以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和收获。在本学期的概论课程中,我也有了这样的经历。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我在这门课程中的学习体验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知方面的收获。
在本学期的概论课程中,我学习了许多新领域的知识。我认为最大的收获是拓宽了我的认知和视野。通过课程的学习,我了解到了许多有趣的事物和新领域的知识,这些知识颠覆了我过去的认知,使我认识到自己的学识有限,需要不断学习和完善。
第三段:方法方面的收获。
在概论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学习方法。在过去我的学习方法中仅有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但通过本课程,我学会了更多更有效的学习方法。例如,通过阅读书籍、论文和研究报告等多种途径,既提供了多元化的学习资源,又增加了对知识的深入理解。
第四段:团队合作方面的收获。
在概论课程中,我们完成了许多小组作业。在团队合作中,我学习到了沟通、协作和贡献的重要性。我在小组中积极分享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倾听并接受其他成员的建议。在团队合作中,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完成任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第五段:总结。
在这门概论课程中,我经历了学习的过程、认知的更新、方法的拓展和团队的合作。这些经历都是对我的学习与成长有益的。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中,这些收获会让我有更好的认识和更为有效的学术表现。同时,我认为,把这些经历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也必将得到更加丰富和累累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