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年末工作个人总结(通用7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MJ笔神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警务辅助人员篇一

卢河墹村警务室以人民为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目标,制定了警务室民警工作制度,警务室民警职责,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警务室民警巡逻执勤职责等制度。主要职责为: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坚持每月办公不少于80小时,每月召开2次治安干部例会,每2月开展一次全村安全大检查,并及时想派出所汇报警务室工作情况。根据警务室的要求,我们村警务室还成立了由8人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8人组成的治保会,32人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并设有5个治安信息员,同时备有人口管理登记册、巡逻检查记录、摸排调处纠纷登记册、森林防火救灾工作预案及处理办法等,确保了警务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继续对群众做好治安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让他们执法、懂法、守法,1-6月无重大治安刑事事件,社会安定和谐。

(2)做好部分群众的矛盾排查和处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防患与未然。

(3)协助派出所处理了几起普通的治安事件,起到了警务室的作用,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4)1-6月的主要工作集中在调解群众与高速公路建设建设的矛盾上,西商高速经过我村,并且占了很多的土地,有关补偿的事情,群众经常和项目部纠缠不清,警务室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及时,公正的积极调解,不厌其烦的上门劝说,使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得到领导的建设部门的一致称赞。

(5)在此期间,还对警务室的'成员进行了多次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

总之,前半年的工作做的扎扎实实,有声有色,把警务室的作用也充分发挥了出来,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导致一些问题解决不彻底,今后将更加完善制度,分工到人,明确职责,雷厉风行,为本村的治安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付出更大努力!

警务辅助人员篇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警务辅助人员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各种维持秩序和快速反应的任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提高其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警务辅助人员需要接受定期的考核。在最近一次考核中,我有幸参加了这一过程,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本文将探讨我在警务辅助人员考核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考核内容及要求(250字)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核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执法知识、应急处置、心理调适等。执法知识考核主要测试警务辅助人员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执法流程的熟知程度。应急处置考核侧重测试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心理调适考核则关注警务辅助人员在高压环境下的心理素质和稳定性。考核的要求是全面的,考察了警务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段:备考准备(300字)

为了应对警务辅助人员考核,我制定了详细的备考计划。首先是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复习,更新了对刑法、治安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理解,并熟悉了刑事诉讼流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其次,我参加了模拟考试和实际演练,提升了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此外,我还积极锻炼身体,增强心理素质和耐力,以适应考核中的高压环境和长时间工作。所有这些备考准备为我在考核中的表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考核表现及收获(300字)

在考核过程中,我按照学习和备考的规划有序地进行了各项任务。我对执法知识有着良好的理解,并能够迅速并准确地应对各种执法场景。在模拟考试和实际演练中,我能够冷静应对紧急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心理调适方面,我能够保持镇定和稳定的心态,不受外界因素干扰。通过这次考核,我不仅初步达到了要求,还从中获取了宝贵的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这次考核,我认识到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知识的学习与应用,并持续提高自己在应急处置和心理调适方面的能力。同时,我还计划与同事合作,开展更多的模拟演练和团队协作项目,以提高整个团队的整体素质。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提高,我能够在警务辅助人员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并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通过这次警务辅助人员的考核,我深刻体会到了备考的重要性和考核的严谨性。合理制定备考计划并付诸实践是顺利通过考核的关键。通过这次考核的经历,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还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规划。作为一名警务辅助人员,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警务辅助人员篇三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就过去一年里所做的工作,大致作以下回顾:

我们警务室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开发区领导同公安局领导协商,经公安局同意成立的。他隶属于市局经济文化保卫科,是其派出机构。警务室由两名正式在编民警、两名保安员组成、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到任,至今已有一年零一十三天。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发区楼内的四防安全及保卫工作,同时做好进入开发区楼内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一年来,我们先后接待上访四十二件,上访人员二百八十九人次,由于我们积极努力工作,均未发生意外和造成不良影响,从而维护了开发区的正常办公秩序,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大家说:你们来了,我们可省心了,觉得安全了!

警务室的吕延杰同志来开发区多年,同时兼任开发区的电工、修理工、院工、勤杂工。他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从不叫苦,有事随叫随到,大家都说:有事找老吕!今年初,石药集团要进驻开发区,那段时间里,他没日没夜、上跑下、抬床、按电视和电话线、修理门锁等,这样即省了费用又保证了时间。从而圆满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今年六月七日晚,天下大雨,警务室值班同志发现一楼走廊西侧有烟气后,他立即开始从六楼往一楼查找,但也没有发现问题,再进一步查找到地下室时,发现烟气弥漫,经检查暖风机被雷电击后造成燃烧,立即用灭火器扑救,因距离远,边扑边着,他看不行便立即到暖风机下用灭火器将火扑灭,从而预防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警务室的工作不是八小时,二是二十四小时的全方位。这里的同志无论年龄大小,对待工作的态度都是热情和认真,可谓把开发区当家对待。

深夜不管多晚,只要有车辆进出,都能保证按时开门,认真审查,从而保证进出开发区的车辆及时、安全通行。

一年来,无论是星期六、星期日,还是节假日,我们都能坚守在值班岗位上,特别是这些夜晚,整个大楼就剩下二、三个人,可谓空旷、枯燥、无聊、寂寞,但他们都能以工作为重,以开发区安全为己任,尽职尽责,不计得失,无怨无悔,默默工作,从未发生漏岗事件,保证了开发区办公场所的安全,使领导满意放心。

冬季到来,扫雪任务原来机关同志和领导都参加,自警务室成立后,这项工作警务室的同志都主动的去做了,即保证了院内的洁净又减少了同志的'劳苦,我们感到也很快乐。

一年来,只要是来开发区上访的人员,我们都做到认真接待,耐心询问,细心听讲。对他们所谈问题、做到认真听,仔细记、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有些上访来时情绪激动,言语粗、口气大、扬言要自杀、跳楼或者住开发区。对此,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导、讲明利害、使得他们情绪稳定,防止事态扩大,杜绝了严重性结果发生。一年来,共解决处理此种事态、事件6起103人次。

一年来,对原本不属于我们办的事情,但领导交办了,我们也会尽心竭力的去做,已达到满意结果。

1.为领导解决多年上访难题

上访人褚增,因污水厂修建后,就存在污水浸泡田之事,多年来与污水厂有争议。近年来经常来开发区上访,让开发区给他二十几万钱把稻田地承包过去,就此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五月四日,褚增再次来发开发区上访、宋书记当即指派警务室去了解此事。中午饭后,我们立即去现场查看,并同污水厂领导座谈,跳去相关材料,回来后就褚增想法、要求和我们意见,写了调查报告送领导审议,领导阅后同意我们的建议,经反复工作,最后褚增同意污水厂每年赔偿损失五千元,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致使此上访事件得以解决。上访人王日,家住英驰锻造厂墙外,因工厂生产时造成房屋震动有关领导和部门也多次去其家查看,但始终未能解决,王日多年来总找开发区上访,今年五月王日再次来开发区,五月十五日领导又让警务室去人调查处理。当天天下大雨,我们冒雨去王日家,向其了解情况,听其想法和要求,王日当时要几十万元赔偿,对此英驰和开发区均不同意,后经过我们耐心工作,上访达成以以借款方式赔偿王日损失,最后以五万元借款方式将此事解决,为此领导和工厂十分满意。

2.辛勤劳动,创开发区一道亮丽风景

开发区楼东侧有块荒芜多年的土地,今年春天,领导意见是否可以开垦种些蔬菜。为此,相关领导找到警务室吕延杰同志,让他承担此任务。任务下达后,警务室的其他同志积极参与,没有份内份外之分,大家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利用休息时间翻地、锄草、施肥,并要来牛粪和红砖,把小菜园收拾的干干净净,小菜园有蔬菜二十多个品种,红、黄、绿五彩缤纷,大家品尝了绿色食品同时享受了田园风光,领导来开发区和同志们茶余饭后都去那浏览一番,感受一下开发区这道亮丽的风景。

3.强化办公秩序、加强车辆管理

开发区过去有停车位,但对车辆停放没有严格管理,就领导到任后,对进出开发区车辆提出要求,重新画了停车位,要求停放整齐。此事定后交给警务室吕延杰同志,但我们把此事当成大家任务,共同努力,认真疏导,现在基本形成来过开发区的车辆能自觉的停到停车位上;没事的,虽有想法,但经过工作也能停放到停车位,致使车辆停放井然有序。

总之,过去的一年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新的一年,我们会再接再厉,力争所做工作,让领导满意、同志们放心。

警务辅助人员篇四

近期,我们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表彰活动圆满结束。通过这次表彰活动,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警务辅助人员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激发了我对工作的热情和动力。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这次表彰活动,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表彰活动的背景及目的。

表彰活动是由机关领导提出的,旨在表彰警务辅助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是警务工作的重要支撑,为警察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和支持。此次表彰活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发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第二段,表彰活动的过程及结果。

表彰活动的过程中,先是机关领导亲自为警务辅助人员颁奖授章,赞扬他们的工作成果和贡献。接着,在会议室组织了表彰人员的合影,大家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感。最后是晚宴活动,机关精心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畅谈工作与生活,同时也增进了彼此的感情。这次表彰活动给予了警务辅助人员极大的肯定和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向上,为实现公安机关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努力。

第三段,表彰活动的影响。

通过这次表彰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认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警务辅助人员,不仅要完成自己的工作,更要通过自己的贡献为公安机关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我是新兵,对警务辅助工作不太熟悉,但是这次表彰活动加深了我对职业的理解和认识,也使我更加珍惜这份工作。我深信,无论是警察还是辅警,我们都是为了祖国的繁荣发展而奋斗,我们的努力和汗水一定会有回报,一点一滴的工作汇聚成大海,为警务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段,对于表彰的感悟。

获得表彰的工作人员们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激情四射,自信满满,做出来的贡献将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我深刻认识到:每一份工作都有它的价值和意义,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就是对自己的一份负责。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总之,作为公安机构的一份子,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我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次表彰活动,我认识到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是努力工作,勇于担当,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任务奋斗终身。我们坚信,在当前国家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杀毒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好。

警务辅助人员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健全安全防范工作体系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关于《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警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利用署假时间采取措施完成了校园警务室的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力做好校园警务室的创建工作,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警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参观借鉴了外校创建经验,提出了将校园警务室建设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完成学校警务室的创建工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科长和总务主任为成员的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科学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根据县教育局和县公安局的要求,将原有的传达室改建为警务站,规范外观标志标识,悬挂警务站灯箱,名称为“德清公安禹越镇初级中学警务站”。

2、警务站配备标准

(1)人员配备完整。我校警务站人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公安民警和校园专职保安组成。禹越镇派出所副所长娄忠明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学校已严格按照要求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人员共6名。

(2)器械配备齐全。已安装了摄像头、报警器,室内备置了钢叉、警棍、警戒线、防割手套、强光手电、灭火器、报警电话、金属探测仪、保安服装、协警武装带、催泪喷射器(辣椒水)、钢盔、、防刺背心、藤棍等防护器械和监控设施。

(3)技防配备到位。校园警务站内设置了与县公安局110报警平台联网的一键报警系统和电话、视频监控设备。

1、成立学校安保领导小组。

2、制定了警务室工作制度、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保人员工作职责、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等,并装裱上墙。

3、继续做好白天和夜间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表上墙。

4、建立巡逻记录、外来人员登记、师生外出登记、交接班记录、监控记录统一台账,值勤人员认真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力求做到详细、具体、全面、规范。

今后,禹越中学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要求,密切与禹越镇派出所、县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及警务室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管理的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  市公安局负责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录、统一管理。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其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责。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劳动管理制度和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  招 录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计划和招录名额由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提出,经市公安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准。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受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安机关在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时,可优先录用公安专业的毕业生及优秀退伍军人。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应当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采取其他方式招录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明确并公示招录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培训、考核、待遇与保障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市公安局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层级晋升。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意见,设置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机制。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规定的抚恤和待遇。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可以视岗位的危险性或者特殊性,为警务辅助人员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其服装样式、标识由市公安局规定。

警务辅助人员标识应当区别于人民-警-察。

第二十三条  经市公安局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的装备,但不得持有或者使用武器。

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将配发的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归还公安机关。

第四章  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二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监控值守、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他警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二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尚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分。

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辅助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特勤、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与保障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录用、统一管理。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 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装备配置及其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 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招 录

第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计划和招录名额由公安机关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审核确认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受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安机关在招录特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时,可以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第十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应当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 培训、考核与保障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晋升。

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设立岗位标准和调整机制。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规定的抚恤和待遇。

第二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务辅助人员抚恤资金,用于补助因训练、执勤以及抢险救灾等受伤、致残的警务辅助人员和死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近-亲属。

公安机关可以视岗位的危险性或者特殊性,为警务辅助人员投保适当的商业险。

第二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其服装样式、标识由市公安局规定。

警务辅助人员的服装样式、标识应当区别于人民-警-察。

第二十七条 经市公安局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的装备,但不得持有或者使用武器、警械等警用装备。

第二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将配发的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归还公安机关。

第五章 责任与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尚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分。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警务辅助人员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警务辅助人员对县级市、区公安机关的处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市公安局申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 施行。

警务辅助人员篇七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内具有特定技能,能为警察工作提供有效支持的群体。近日,我所在的公安机关对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了表彰,我有幸参与了其中一位获奖者的工作,深受启发。在这次经历中,我得到了很多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助人为乐

这位获奖者名叫李师傅,是一名保洁员。他在机关工作近十年,一天24小时坚守在警务大楼内,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为警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他不仅做好了基础任务,还 actively帮助警察处理一些琐事,积极解决存在问题。李师傅的工作似乎不需要多大技能,但他从不计较工作量,愿意帮助有需要的人。

第三段:不畏风雪

在一次特殊的警情中,李师傅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天,一名逃犯手持凶器在机关内潜逃,警察们紧急出动。李师傅也不顾危险,与警察们一起追捕逃犯,最终成功将其抓获。这不仅是对李师傅平时工作的认可,更是体现了他的责任心和勇气。

第四段:团结协作

除了个人奉献,李师傅还很善于团结协作。在他的带领下,保洁组员工心连心,默契配合,工作效率提高。他们每天都能按时完成任务,为警察们营造出一个温馨、整洁的工作环境,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工作。

第五段:创新求进

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李师傅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参加各种知识培训和讲座。他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他不仅关注自己的工作,还关注其他职能部门,积极向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为机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结论:通过参与这次表彰,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警务辅助人员的重要性。他们虽然不是警察,但是能够为警察的工作提供大力支持,是公安机关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也受到了李师傅的先进经验的教育,发现在平凡的工作中也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只要我们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都会为自己所在的机关做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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