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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一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二)本公司必须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存在于开料、打磨。
2、噪声:存在于开料。
(三)公司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每周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用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企业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日常监测。
(四)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况,确定职业危害检测点,并绘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3、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四)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每年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对不符合防尘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
(五)检测结果的记录、报告和公示。
2、每次检测结果数据应及时分析、充分利用。
3、每次日常监测、检测与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
(六)检测费用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二
为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危害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3、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时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采供中心必须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5、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6、安监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8、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10、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
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知道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1、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12、凡是违背本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三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四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肢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责任制。
2、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名称、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防护设施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6、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五
一、各部长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范的意识。
四、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班组、工段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落实按期解决。
六、依法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七、依法组织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八、组织开展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
九、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xx]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职责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用心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贴合(aql05l—20xx)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状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务必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务必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务必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七
为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并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提供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科学的评价,对超出国家职业危害限值标准的作业场所制定各种防范对策和技术改造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因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过高对员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工作职责。
3.2本单位安委会具体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事业部安委会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3在本单位实施检测工作时,各部门经理以及兼职安全员需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4、工作内容。
4.1某工厂安委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并向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时向员工公布。
4.2检测原则。
4.2.1内部检测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检测相结合;
4.2.2定期检测与日常检测相结合。
4.3检测范围。
4.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包括危害因素种类,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内容。
4.3.2定期检测范围应包括能源动力作业场所(制冷车间)、生产作业场所(前处理超高温杀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装工段)、化验室等。
4.3.3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制冷岗位)进行日常检测,设置检测系统或自动报警装置,并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和登记管理,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4检测类别及方法。
4.4.1评价检测。
可以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4.4.2定期检测。
4.4.2.1粉尘检测,包括配料间、小料房,检测频率为1次/年;
4.4.2.4有毒物质浓度检测,主要指氨制冷车间,检测频率为1次/季度。
4.4.3日常检测,针对氨制冷车间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检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前处理车间、设置专用温湿度计,并保证温度指示准确、清晰。
4.4.4检测组织实施。
评价检测由依法设立的并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由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某工厂专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积极配合。
4.4.5检测方法。
检测与评价工作应当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4-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xx)、《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xx)等相关标准进行,亦可形成企业内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常用的检测方法有现场直读式快速检测仪器,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2《高温作业场所温度测定记录》;
5.1.1.3《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记录》;
5.1.1.4《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检测结果记录》;
5.1.1.5《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结果记录》。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4-20xx);
6.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xx);
6.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xx);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八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煤监局鲁西分局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职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向煤监局备案,防护设施由矿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煤监局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竣工后,有煤监局组织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设计报煤监局审查,防护设施竣工后,由煤监局足足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与禁忌有关的有害作业。
6、上报煤监局备案或审核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的审查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7、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九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车间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上级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车间。
11、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车间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12、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
自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借鉴发达国家农药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缩短了与国外农药管理工作重点调整的时间,使我国的农药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成效显著.分析了我国农药管理的现状,井针对农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作者:宋天俊刘琦倪寿山作者单位:宋天俊(山东省烟台市农药检定所,山东,烟台,264001)。
刘琦(莱州市农业局)。
倪寿山(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局)。
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5)分类号:x954关键词:农药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一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分公司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第四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电气焊、高温的作业场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为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分公司特成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职卫科、行政办、工会办、职工医院、企业科、人事劳资科、质标办、财务科、宣传科、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卫科。
第七条职卫科负责分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工体检计划》、《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三)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四)负责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外委检测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相关部门;(五)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六)督促和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七)负责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八)职卫科负责分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费用的预算、统计、审核、汇总及使用;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费用管理权限:
(一)体检费,检测评价费,职业病诊断、治疗费用由职卫科负责;(二)职工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科负责;(三)工伤保险费用由劳资科负责;(四)宣传培训费用由培训中心负责;(五)财务科要确保各项费用的正常支付。
第三章防护措施第九条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一)根据各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措施;(二)在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三)工作场所在进行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必须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工作场所进行降尘;(四)对有噪声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噪声治理(综合治理、设置隔音室等),使车间噪声、厂界噪声达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对有放射性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储存,放射工作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要有防火、防水、防盗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工作场所内配备适当的监测仪表及铅玻璃、铅砖、有机玻璃、石蜡等防护屏并尽可能减少辐照时间;保证公众的安全,禁止公众进入工作场所,需要进入时要限制停留时间;(六)对从事高危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第十条个人防护措施:
(三)在噪声较大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或耳塞,并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四)在放射性工作场所工作时,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工作,尽可能减少辐照时间。
第十一条防护设施管理措施:
(一)分公司应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二)各部门防护设施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三)职卫科每月组织一次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各部门对所使用的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五)各使用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拆除的,报职卫科登记后,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二条监测管理措施:
(四)安全科瓦检员每班对各瓦斯检测点,最少进行三次检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调度室;(五)根据相关规定,通风科负责每月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职卫科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季度监测与年度评价,出具检测报告并公示,有超标现象,由通风科负责采取措施加强防治。
第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康复措施:
(一)在体检中发现疑似职业病者,职卫科负责为病人准备诊断资料,并联系有资质单位及时为其进行诊断鉴定;(二)职卫科要为确诊病人联系医院进行积极治疗,并每年为病人进行健康检查;(三)病人在治疗期间,按分公司相关规定为其发放工资和生活补助;(四)工会根据病人病况安排其进行疗养;(五)人事劳资科要根据病人身体状况为其安排适合的岗位。
第四章其它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门应采取先进技术措施,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和逐步淘汰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
第十五条职卫科要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同时要设置公开栏,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劳资科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六条全体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
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如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职卫科。
第十七条员工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职卫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二
本文针对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现状,例如法律缺失、资金制约等问题,从政府角度提出了一些规范及鼓励性政策法规,并通过以企业和政府为行为主体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验证了政府调节的有效性.
作者:李电生杨冬春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071刊名:管理观察英文刊名:managementobserver年,卷(期):“”(6)分类号:x3关键词:废旧家电现状政策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三
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单位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四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五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六
企业管理培训是针对在工作岗位的成年人开展的企业管理知识方面的在职教育,虽然学员大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学起来比较容易理论结合实际,但是过度的企业管理培训,危害也不少!
当今的企业管理培训恰恰在这方面出现了问题,即力图造就一个又一个“标准的管理者”。
实际上,企业管理培训的目的是达到了的,确实复制了一批又一批一个模子出来的管理者,使他们的管理几乎千篇一律。
近二十多年的管理实践证明,尽管当今的主流管理理论内容很丰富,但并没有使管理者发生根本改变,也没有使企业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把上述管理理念全都用上,再结合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价值链管理、预算管理、精细化管理、5s管理以及客户满意为焦点、细节决定成败、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正确、无任何借口、股东价值最大化,现代企业制度等理念和实操,是不能把平庸的企业变成卓越企业的。
可以肯定,作为管理者,多掌握知识和技能对管理决策是有利的.。但在管理理念方面,目前的培训体系过多地强调了模式、框架、范例等方面的内容,如标准化、层级制、管理幅度、人力资源、客户满意、竞争战略、博弈、管控体系、企业文化、股东价值、管理者职能等,并在不断强化对内“管”、对外“战”的管理构架。这也就是目前企业管理培训效果不明显的根本原因所在。
这样的企业管理培训不仅没有明显效果,而且还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使管理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过度程式化给管理者的思想带上枷锁。现代管理书籍和教材中,一直都相信有、或应该有一种正确的方法来进行管理,也坚信管理者要做正确的事情,而员工则要把事情做正确。因此,他们一直在苦苦追求这些原则和方法,一直在探索什么是管理者要做的正确的事情,一直在寻找“最佳做法”和“标准答案”。
通过对西方管理理论的学习,中国很多企业是随着管理大师的理论发明而不断调整企业管理的。他们根本不去怀疑层级组织结构、部门设定、预算管理、激励制度、战略规划、考核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建立各种制度和流程的做法。他们没有意识到,凡是被称为管理框架的东西,实质都是束缚管理者手脚的东西。
这些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条条框框,是对创新和突破的否定,是对“管理有模式无定式,有理论没结论”这一常识的否定。
过度强调传统管理理论会给管理者带来烦恼。传统管理理论强调管理者的领导和控制,要做到这点就必须事无巨细,参与到经营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去。
一旦管理者处于这种状态,再谈放权、分权、授权都没有实际意义了。
在现实的管理中,由于过度强调了责任制和控制,使很多管理者只是把否决权下放了,而决策权则牢牢抓在手里,结果是把自己搞得疲惫不堪,而员工却只能执行,浪费了员工创造力同时也使他们丧失了主人翁意识。
过度强调制度化给创新者和管理者树敌。我们都承认“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住人”这一说法。可以说制度是个很受欢迎和认可的工具。
但在制度发挥了规范管理作用的同时,也给管理带来了一些弊端。
首先,制度是规范员工应该怎样做的条文,一旦员工超越了制度而行事,他将受到惩罚。从这个角度说,制度是对创新的阻碍。
其次,制度都是在一定假设前提下制定的,带有一定的防范性和矫正性,起码是不相信员工在没有制度的环境下会做得令人满意。这样做无形中把员工和企业对立起来,也给管理者树立了“敌人”。
只雇用员工的两只手,忽视员工大脑的价值的做法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而传统管理理论正是造成这个问题的始作俑者。
传统管理理论强调效率,并且从两方面来挖掘。对员工外部效率的挖掘,典型的是流水线生产。此刻员工没有什么可选择的,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作业,即效率由企业方控制。
对员工内在的效率,则试图通过建立企业文化、学习型组织、绩效制度等手段来激发,其本质还是对员工的限制和约束。
过度强调“管”和“战”的理论使管理者失去朋友。传统管理理论强调对内应该“管”,对外应该“战”。其中,对内“管”的模式肯定会使管理者站到领导和监督的位置上,这无疑会无形中把企业的员工分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资源调配者和资源、激励者和被激励者两部分,使管理者不可能站在员工朋友的位置上处理问题。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七
一、晨检制度:
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
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文档为doc格式。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八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3、具体内容。
(1)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各矿井通防科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各矿监控中心站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监测、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汇报矿通防科,通防科立即安排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预防。
(3)每天由监控中心站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公司分管领导和总工签字后,建档备案。
(4)各矿通防科瓦斯员每班按规定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检查,将相关数据填写在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通防科做好相关记录。
(5)每15天由通防科测尘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1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7)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十九
演练时间:205月15日。
演练地点:15101回风顺槽。
参演单位:安全科、办公室、劳资科、监控室、通风科、矿辅组救护队、机电科。
演练记录:上午9时调度室接到15101回采工作面有2名员工发生紧急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报告,当班领导立即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组织,9时15分安排3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现场,由现场负责人简要介绍事故情况,经现场查看,中毒人员头脑清醒,救援人员把伤员抬在担架上,上午9时38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开出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现场救援评价:
1、这次演练报告汇报及时,指挥稳妥,救援快,用较短的时间,取得了演练预期目的。
2、通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对突发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理。
3、在救援装备上要投入,对各类事故发生应急的作用。演练评价:
2、演练迅速有效,指挥到位。
3、救援队员应急能力有待提高,应变能力反映欠缺。
4、今后经常进行应急救援不同的事故演练。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二十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肢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责任制。
2、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名称、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防护设施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6、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使用、检查和是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7、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8、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恨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9、从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修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职做好记录。
10、对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为接触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防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11、购置防护用品要求。
负责购买个人防护用品的部门在购置防护用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
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12、建立防护用品责任制。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防护用品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用品管理员;
(3)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
13、企业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应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14、培训和指导。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情感管理与危害大全(21篇)篇二十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由公司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公司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公司安全员审批发放。
(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厂方标准执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