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过程中,企业应该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供应商市场和行业动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的采购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采购工作的思考和改进意识。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一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时间: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
甲方(采购需求方):
乙方(供货定植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和招标比选结果公告,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苗木定植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苗木送到价款、土地整理与改良费、定植费、成活养护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实际苗木定植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苗木采购定植在20xx年3月底完成任务。
四、质保期限: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质保期限12个月,即20xx年4月初至20xx年3月底。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成活的苗木,确保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达100%。
五、栽植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土地整理、肥水管理、栽植方案执行,保证横竖对齐, 利于苗木生长。
六、验收办法:苗木定植完工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质保到期后1周内进行竣工验收。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 元( 元整)。
2、苗木定植完成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总价除合同预付金外的余款。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整。栽植任务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入养护质保金。
十、质保金支付:双方约定,苗木养护质保金为 元,大写 元整,由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质保金。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若质保到期验收时,有不成活的苗木,按每株综合单价在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因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负全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三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甲方因造林需要,拟购买一批苗木,经过对乙方场综合考察,甲方决定向乙方定购部分苗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具体用苗数量以甲方实际造林用苗为准。
二、苗木规格:1-2年生的营养袋壮苗,苗木规格按上表。
三、交苗时间: 20xx年3月至8月。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乙方总苗款定金30%,苗木全面完成出圃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购苗款给乙方,乙方需要提供合格二证一签手续。
五、起苗方式: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运输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时起好苗木,并负责苗木装车,甲方应派员验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这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充分协调,特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用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如下:
1、金叶女贞:20厘米、30厘米3500株,单价0.7元合计2450元。
2、红叶小波:20厘米、30厘米3075株,单价0.6元合计1845元。
3、樱花:d620厘米,15株单价175元合计2625元以上苗木合计陆仟玖佰捌拾元整,()。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xxx_年____月____日至xxx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但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达到。
第一条规定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违约责任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____日。
(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允分协商,特订立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与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木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甲方于xxx_年____月____日至xxx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表格中的苗木,具体交货时间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必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
2、苗木的交货地点与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山东济宁任____区二十里铺工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述表格中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的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的采购,运输的费用,乙方按合同签订需货的3天前,向甲方指定账号,付苗木总价的30%,货到乙方工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日批量苗木的60%,苗木送完结束后,总额付款至总价的90%,剩余10%的苗木款,在6个月内付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五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年月日止。
15、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_________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_________,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5、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七
采购方(甲方):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供苗方(乙方):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时间: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八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处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苗木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规格应与本协议中第一条规定的苗木规格型号相一致。
第三条苗木的交货方法、期限。
1、交易时间及地点:所购苗木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运至_________。
2、收货方式:乙方将苗木拉至_________后由甲方负责卸车,在此期间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清点确认实际苗木数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交易苗木数量产生的总造价为准。
2、甲方采用预付定金的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_________元作为购苗定金,余款在乙方将合同内所有苗木拉至收苗现场后_________日内付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乙方将苗木拉运至收货现场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清点确认苗木数量。
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责任。
1、确保苗木品种纯正率99%。
2、确保苗木无明显病虫害。
3、确保苗木符合表内所列的规格要求。
4、乙方须提供苗木检疫证明。
5、乙方不提供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按时付款,则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倍的罚金给乙方。
2、如果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苗木调运至_________,乙方需赔偿给甲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壹次性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九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花卉_________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花卉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花卉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花卉品种的规格:
2.等级等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标准。
三、收购时间与方式。
花卉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10%。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花卉,收货后即支付花卉款,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2.确定花卉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花卉,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规定施用花肥花药,严禁对花卉使用违禁农药、化肥。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花卉。
3.花卉种植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合同约定收购,造成花卉腐烂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八、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_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花卉,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_________元;。
2.预付定金: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_________;。
4.票据:_________。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采购情况: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一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1.乙方拟投标20g___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
2.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3.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4.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5.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6.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二
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简称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苗木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遵循公司+苗农=订单林业的经营模式〔即由______公司将零散的苗农组织起来,种植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半成品),数年后再由______公司回购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成品)〕,共同壮大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事业,实现公司与苗农双赢的新局面。
2、保证在乙方将这些苗木种植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价位回收,回购时不得赊欠;
4、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______支持;
5、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1、享有《____________林场(苗圃)》称谓;
2、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1、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略)。
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采购所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表:
二、乙方供苗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需要调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五、苗木价款: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装车并一次性结清每车苗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八、其他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相互考察、友好协商,同意在________-____苗木农场进行苗木种植、经营的合作,特签订本合同:
2、本合同的各方为:
3、甲、乙双方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4、花卉苗木种植的合作,由甲方提供适宜苗木种植的土地使用权、部分苗木资金、生产管理人员工资以及苗木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及配套设施。乙方提供苗木及技术。双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苗木种植场提供的合作条件,根据苗木销售的数量和价格确定收益,并各自承担风险。双方合作后,由甲方进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但乙方可派专人进行苗木成活率、技术及销售监督,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继续签约,其苗木按当时市场价并根据其收益比例分配后作为续约投资升入下一期的投资。如果终止,则剩余苗木根据其品种、数量,由甲方根据苗木栽植时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投资部分的资金,其苗木归甲方所有。
5、甲、乙双方合作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引进适宜本地栽植的花卉苗木的品种,提高苗木的档次,发展新的品种,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具有中南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甲方所在区域其特有苗木也可引进乙方进行经营和销售,并进行技术和产品交流,力争双赢。
6、甲、乙双方合作年限____年,在经营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合作顺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7、如果因国家建设需征收甲方的生产场地,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如下方案:
(1)终止合同,按市价将场地苗木作价给甲方或乙方,苗木所持方付给对方征收年限的苗木收益。
(2)合同继续,甲方另选同等条件的生产场地,其移载费用、场地建设费用归甲方负责,但其征收补偿归甲方所有。
8、生产经营的规模为:
(1)根据其甲方生产场地的气候条件和乙方提供苗木的生长特性,在双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程人员的协商下,确定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确定第一期苗木的投资金额。
(2)根据苗木生产场所的生产及销售情况,确定后期的投资金额。
9、苗木销售以中国市场为主,甲、乙双方确定销售价格,由甲方负责,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和地市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二、投资金额。
1、第一期投资____万元。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详情:
2、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其生产场地的基本建设的投资,并在乙方苗木到场后____天内,按____比例,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在苗木投资内甲方的投资金额。
3、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场地内苗木的投资部分,并完成运输部分的投资。
三、合作双方应负责的事项。
1、甲方负责事项:
(1)依照《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
(2)负责购置生产设备、办公用品、交通用具、通讯设备等。
(3)负责种植土地的平整、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4)负责生产场地及生产用房的设计与施工。
(5)负责招聘场内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其它人员。
2、乙方应负责的事项:
(1)按双方确定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负责选购生产旺盛、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2)负责苗木起苗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3)负责苗木栽植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4)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苗木栽植的成活。
四、利润分配。
1、自签订日期生效起:二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____比例分配。三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____比例分配。四年至六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____比例分配......
2、苗木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时价确定,按每季度进行调整。
3、苗木销售资金由甲方负责回款,其资金单独立帐,其资金状况定期通报乙方,资金到帐后,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比例及时返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花卉苗木种植分部,甲、乙双方种植的花卉苗木单独经营,独立核算。
2、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以甲方为主,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生产人员安排、生产资料购买及苗木销售,乙方可派管理人员协助及监管。
3、在技术方面以乙方为主,乙方应指派技术工程师长期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培训,并负责实施从栽植至生产管理维护方面的技术指导,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协助。
4、根据其生产种植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分部的工作人员职责、规章制度,以确保分部的生产管理顺利进行。
六、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和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盖章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双方所履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双方合作无法进行经营,视其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同规定终止合同。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4、合作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产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序,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属文件,自双方协商同意,签字认可后生效。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章程、投资协议、苗木销售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率。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五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与20_年08月12日至20_年08月20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有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20_年08月12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六
为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___年7月31日联合召开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2、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20___]125号)的规定。
3、为便于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更及时准确地计算相应赔偿数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发了计算农民工养老保险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机程序软件,供仲裁员和法官在办案时参考使用。
1、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委托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处理相应案件时,均可参照。
2、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直接起诉到法院的医保待遇损失争议案件,法院在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可直接或通过所在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委托相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七
五、起苗方式: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运输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时起好苗木,并负责苗木装车,甲方应派员验收。
六、本。
合同。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20xx年1月10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_____%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_____%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_____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八
原、被告于2月23日口头商定:由被告承运海南产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终点站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车站。商定的当天原告将3500公斤蔬菜交给被告承运,还交了7741元给被告之经办人李某。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收到该款后出示收款收据,被告也按约定将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运往大庆。203月8日该批蔬菜到达终点站时,经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分局让湖路车站检查发现集装箱后面调温室无门锁,可自由开启,调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温度显示表失灵,调温机不工作;3月9日交付时开启箱内见绿水流出,竹筐装豆角96箱,全部腐烂变黑。油豆角当时在大庆市的价格为每公斤10—12元。
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运公司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诉讼,称:2000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温冷藏箱发运海南产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约定向被告交纳310吨冷藏箱租费1500元、车费1800元、冷藏费400元、铁路运输费4041元,共计人民币7741元,而且于当日将所运蔬菜交给被告指定的冷藏仓库。后经铁路部门检验发现所运蔬菜全部腐烂。由于被告的过失,没有尽到谨慎运输之责,致使冷藏箱后面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显示表失灵,调温工作机不工作,造成我的经济损失498099.2元(包括运费7741元在内),现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421582元及退回运费7741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辩称:我司与原告系委托代理关系,是原告将货物交给我公司委托铁路部门运输的,原告的货物损失与我公司无关,系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判。
海口市某法院审理认为:
2000年2月23日的运输蔬菜合同系原、被告双方在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订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约定将所运的蔬菜及租箱费、车费、预冷藏费共计7741元交给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李某的经营活动应由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在承运原告托运的蔬菜的过程中,造成蔬菜腐烂,被告应对承运的蔬菜腐烂承担赔偿责任。
2000年3月13日,由大庆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及大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商所开具的证明证实,油豆角的市价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的市场价格计算”之规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应承担赔偿损失42000元。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42000元,应予支持。原告要求退还运费7741元没有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000元人民币。
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评析。
在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屡见不鲜。本案是一起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首先要求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认为双方只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原告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
二、企业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一样,在其未履行民事义务时,必须承担相当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一般都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这种经营活动又是通过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的,因此,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运输作业是风险作业,同时在运输过程中损害的发生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法律在强调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利益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对承运人的利益作适当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应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要免除赔偿责任的,就应当负举证责任。本案中作为承运方的冷藏商运公司,在承运蔬菜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致使蔬菜腐烂变质,在承运方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应当赔偿托运方的损失。
四、本案中关于货物赔偿额的计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在于使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获得如货物安全及时到达并按合同交付时所获得的预期利益,有利于保护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十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彩叶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彩叶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省市。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十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诉称并辩称:2000年4月28日,我方与旅游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书”,约定我方租11辆汽车给对方。签约后,对方付了17.3万元,余款承诺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对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执行协议。我方准时提供租用车辆。5月14日,我方到对方处索取余款,对方交给我方现金3.7万元及投诉信、医疗费收据,被我方拒绝。后对方以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机煽动客人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车辆在运行中乘客擅自走动导致扭伤,后果自负。对方以种种借口拒付是违约行为。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所欠的租车款4.3万元及违约金1万元。
被告(反诉原告)辩称并反诉称:按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约定,对方必须准时提供租用车,确保行车安全,合同约定5月1日晚上12时到达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号车出故障,致使车队于次日凌晨5时才到达海口。而10号车在高速行驶而前方又无障碍的情况下紧急刹车,导致一名导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伤。在三亚市由于1号车驾驶员在索要回扣等无理要求没满足的情况下,煽动游客不按原定计划去购物点购物,并将旅游团带至不在计划之内的景点。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门峡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团费。现我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承担导游的医疗费920元,2262元的门票及23846元。
事实: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旅游公司与汽运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签订“租车协议书”一份,约定旅游公司向汽运公司租用11辆空调大巴车,每辆2.3万元;汽运公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签订协议时,旅游公司先付1万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时起交清,否则没收定金,取消租车协议;汽运公司于5月1日12时10分在广西北海火车站接站,于晚上12时前到达海口,租车时间至5月5日;汽运公司必须遵守协议,必须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反,双杯返还定金。签约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万元的定金和8万元租车费。因旅游公司未按时付清全部款项,故致函汽运公司称,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运公司在从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辆车发生故障,致使整个团队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海口。另有一辆车在行驶中急刹车,致使一名导游郭某受伤。行程结束后,汽运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万元,同时交投诉信一份、医疗费单据给汽运公司,汽运公司表示拒绝。5月25日汽运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万元未果的情况下,向本院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旅游公司认为不付余款给汽运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尚欠该公司团费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协议中的“甲方在旅游购物点的停车费和购物回扣均归乙方所有”违反有关规定无效外,其余内容均合法。签约后,旅游公司致函汽运公司称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汽运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抵达海口及造成游客损伤,属违约行为,旅游公司亦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为同样违约。因此,旅游公司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付之定金应折抵租车款。因汽运公司的违约造成旅游公司的损失大于约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运公司因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团费23846元和医疗费920元,共计24766元的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请求汽运公司赔偿不按要求所去景点而增加支出2262的费用,不予支持。
解说:
1、本案表面看起来是一起汽车租用合同纠纷,其实是一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告汽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车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客人,司机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须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被告的乘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因此,双方之间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2、本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该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了呢?从我国有关运输合同的法律、法规来看,一般都规定运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告成立,运输行业一般也认为运输合同经协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运费或购买客票为条件,因此,从有利于保证运输和行业的正常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长远利益出发,一般都将运输合同视为诺成性合同。合同当然成立。
3、根据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原告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到约定地点,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另外原告在运输途中发生紧急刹车导致旅客受伤事件,未能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经履行完毕运输旅客的义务后拖欠部分运输费用也是没有道理的,其行为同样违约。法院正确认定和划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责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决。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十一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甲方因造林需要,拟购买一批苗木,经过对乙方场综合考察,甲方决定向乙方定购部分苗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
具体用苗数量以甲方实际造林用苗为准。
二、苗木规格:1-2年生的营养袋壮苗,苗木规格按上表。
三、交苗时间: 20xx年3月至8月。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乙方总苗款定金30%,苗木全面完成出圃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购苗款给乙方,乙方需要提供合格二证一签手续。
五、起苗方式: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运输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时起好苗木,并负责苗木装车,甲方应派员验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20xx年1月10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十二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供苗方(乙方):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_____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十三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附件清单所列,苗木暂定总价款人民币___万元,按实际交货数量调整(单价不变)。清单中的各项数量按照路段的实际状况将有所调整,最终采购数量由甲方根据施工情况确定。
(一)供苗时间、批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开始分批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每次供应的苗木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包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三)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一)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件清单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的新挖掘苗木。
2、带土球苗木土球含水量适中,不应过干活过湿,土球直径不低于苗木干径的7倍,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3/5以上,且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挖掘后的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遮盖等抗逆技术措施,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湿度,防晒、防风吹、防寒,对于不采取遮盖防护措施的苗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5、苗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及包装完好无损,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二)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点验数量,并填写验收交接单。苗木质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拒收苗木。结算时,以验收交接单记录为准。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税金等费用。全部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50%,甲方栽植完成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支付苗木总价的20%,余下的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
(一)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需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提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将无条件退货。
(三)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拒绝按照约定执行的,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从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货候选人中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纠纷(实用24篇)篇二十四
今天上午9时20分,本市首例机动车车主向行人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案宣判。朝阳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赔偿车主周某4万元。
法院认定,周某所投保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之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宣判后,保险公司的应诉代表当即表示要上诉,并称人保不应成为法规冲突中的牺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驾驶起重车在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附近将骑车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阳交通队出具责任认定书,称事故发生前双方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故车祸原因无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车主刘某与死者家属达成损害赔偿调解书,刘某赔偿对方10万元。但此后刘某找到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赔4万元保险金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没有事故责任”为由拒绝。
在此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该办法将于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