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肖像权签约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计提资产减值致去年续亏 星徽股份预计今年电商业务盈利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中国天化工上升近6% 公司预计中期溢利增至约亿港元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geekbench 6针对混合cpu和机器学习进行了调整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商务部:中方愿与澳方重启经贸交流机制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 其它 费用
四、第一年每月租金计每平方元,
五、每年按双方约定每平方每月增加2元房租计算。
六、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国海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收警示函房屋及设施完好大摩:今夜cpi报告将打破市场幻想 美股年内最多跌15%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印度本财年进口俄罗斯石油激增近400%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肖像权签约合同篇二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耗材以及配送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履行期间
本协议履行时间是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履行期限届满后,协议自行终结。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方可执行。
二、订单方式与服务条款
1、乙方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及时、高效的供给甲方所需物资。
2、甲方在每月内以不定次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乙方传真号:e_mail:)。
3、一般产品下单后隔两日下午6:00前送达,遇到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需购买特需商品,具体到达时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特快配送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订单信息如有采购困难,应及时联系甲方并为其提供节省办公用品采购成本的相关解决方案。
6、在乙方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器材中的大型器材(例如:塑封机)等均享受一年保修期,特殊机型的保修期将参照厂家规定执行。
7、甲方享受价格折扣,乙方在为甲方采购商品过程中,如遇到促销期,以在促销期内取低值。
8、乙方保证品牌正宗,提供绝对真货,如有假货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9、乙方应随时解答甲方相关疑问,以及协助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任务。
10、同期限内,双方均按约定单价执行(详见统购产品明细表,协议约定价格均为广州市内到货价)。如市场价格涨跌超过10%双方可提前15日内商议调整价格。
三、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商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对商品数量、质量、颜色、品牌、包装是否完好进行检验并由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货物移交给甲方。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
2、甲方应在每次订单信息中指定专人收货的姓名及电话。货在途中,如甲方临时需变更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及时联系收货人,由甲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结算方式
1、采用月度结算,乙方在每月29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本月订购货物明细以及总价款,甲方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号之前向乙方结清货款。如有疑问,结算时间顺延。
2、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每月货款按规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帐号:
乙方收到货款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并交给甲方。
六、退货条款
1、甲方收到商品30天内,没有破坏原包装,并且不影响再次销售时,如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乙方保证可以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下列商品不退货换货
2、1原包装已开封或破损的如办公纸张;
2、2因甲方的.责任,造成商品外观使用性能破坏如办公设备、办公耗材;
2、3办公耗材非质量问题不以退换货,如遇质量问题按厂家规定处理;
2、4按甲方要求订制的特殊规格产品。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更换后再次提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自行终结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1、甲乙双方保证将本合同有关内容作为商业机密对待,并保证不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协议附有办公用品及耗材类物资供货价单一份。
3、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6、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协议方可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结。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肖像权签约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_____%,即_____元;
2、数码输出小样确认后,菲林输出前支付项目余款、
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1、本合同适用^v^有关法律,受^v^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像权签约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住址:______________区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区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肖像权签约合同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xxx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