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城乡教育结对帮扶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共同提高,制定本方案。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结对帮扶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开展校际帮扶活动,提高两校办学质量。
xx小学
为使结对帮扶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
1.学校管理。学校领导将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管理经验、学生德育等方面的内容形成报告,每学期定期为友爱小学全体教师做一次报告,帮助该校健全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建设。结对帮扶期间,xx三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友爱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每年视学校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该校解决部分装备设施问题。
3.教学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集中教研活动。如:骨干教师示范课送教下乡,教研专题讲座,课题研究互动,教学质量联测,读书沙龙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干部交流。建立健全的干部挂职制度,每学年,双方学校的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挂职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挂职干部要参加甲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会和学校行政例会。挂职干部要深入教研组、年级组和课堂参与教研活动。双方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对方学校做1次专题辅导报告。
5.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以两校骨干教师为依托,以青年教师为帮扶对象,双方学校教师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网络或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以学校的校园网和腾讯qq为依托,开通双方学校教师联系渠道,通过信息互享、资料交流、问题研讨、教研互动,使之成为两校教师交流研讨、资源共享的平台。另外,双方每年互派青年教师到帮扶学校随结对师傅跟岗学习。
6.学生交流。开展互学互助活动。通过书信访问、共结对子、学习帮扶等活动,建立双方学校学生的联系渠道。开展读书交流、升旗仪式观摩、城乡生活体验等活动。通过思想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学习资料交流、生活困难扶助等形式,拓展两校学生活动范围,丰富交往形式,扩大信息的接受量。
三月份
双方领导共同协商,拟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四月份
选派结对教师,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五月份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六月份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九月份
学生交流活动
十月份
友爱小学教师汇报交流
十二月份
帮扶结对工作总结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城乡教育结对帮扶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共同提高,制定本方案。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结对帮扶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开展校际帮扶活动,提高两校办学质量。
xx小学
为使结对帮扶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
1.学校管理。学校领导将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管理经验、学生德育等方面的内容形成报告,每学期定期为友爱小学全体教师做一次报告,帮助该校健全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建设。结对帮扶期间,xx三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友爱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每年视学校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该校解决部分装备设施问题。
3.教学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集中教研活动。如:骨干教师示范课送教下乡,教研专题讲座,课题研究互动,教学质量联测,读书沙龙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干部交流。建立健全的干部挂职制度,每学年,双方学校的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挂职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挂职干部要参加甲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会和学校行政例会。挂职干部要深入教研组、年级组和课堂参与教研活动。双方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对方学校做1次专题辅导报告。
5.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以两校骨干教师为依托,以青年教师为帮扶对象,双方学校教师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网络或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以学校的校园网和腾讯qq为依托,开通双方学校教师联系渠道,通过信息互享、资料交流、问题研讨、教研互动,使之成为两校教师交流研讨、资源共享的平台。另外,双方每年互派青年教师到帮扶学校随结对师傅跟岗学习。
6.学生交流。开展互学互助活动。通过书信访问、共结对子、学习帮扶等活动,建立双方学校学生的联系渠道。开展读书交流、升旗仪式观摩、城乡生活体验等活动。通过思想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学习资料交流、生活困难扶助等形式,拓展两校学生活动范围,丰富交往形式,扩大信息的接受量。
三月份
双方领导共同协商,拟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四月份
选派结对教师,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五月份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六月份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九月份
学生交流活动
十月份
友爱小学教师汇报交流
十二月份
帮扶结对工作总结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小学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