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通过阅读范文范本,掌握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思路,并加以运用到自己的写作中。掌握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一
1睢县土地违法案件。
睢县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及睢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并能够按照市局要求,严格各项纪律,结合自身业务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素质,避免了盲目执法,为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在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
善了《执法监察动态巡回检查制度》、《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规定,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责任的党政纪处分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占地、毁坏耕地等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有效的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2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起。案件查处率95%以上,结案率100%,准确率100%,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耕取土行为。多次联合纪检监察、公安、规划、交通等部门组成查处打击毁耕取土、卖土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办案组,深入村庄田间地块,县城各街道、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和普遍严查,全面打击毁坏耕地及基本农田范围内非法取土卖土、破坏土地资源等土地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了非法取土、卖土者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得到切实有效保护,保持耕地面积始终稳定,巩固农业农村发展之基础,保护农民生产生活之根本。
难执行到位。六是联合协调办案查处力度不够。从以上移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违法案件数据及落实责任追究数据可以看出,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足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者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一是继续面向政府和领导宣传。让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国土资源动态情况和法规政策,引起领导重视,提高领导认识,转变领导思想观念,在招商引资用地方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依法用地观,实现由主导违法用地满足盲目扩张的发展冲动到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向用地单位和群众搞好法律宣传。采取送法规、讲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用地户以法律和政策为准则、以违法安全为镜鉴,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合理用地。三是向群众搞好宣传。以墙标、广播电视、村喇叭、宣传彩页、宣传车等为载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法规政策,让他们意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后果,增强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厉查处一批违法用地、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毁坏耕地案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执法办案原则,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建立快捷、高效的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通过强力执法,在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惩处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深入调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创一个新局面。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再迈一个新台阶。
睢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二
近期,总行要求组织学习案件防控,本人作为一名员工,认真学习总行下发的各种文件,往往信用社的发案率远远高于其他专业银行,内控不严,内部人员作案是所有案件的两大基本特点。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沉思之后,颇多感慨:
(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作奸犯科的人要想在现场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都是不可能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等耳熟能详的话历经了无数前人的经验提炼,而作案的人却总带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高明,不会被发现,铤而走险。然而最终还是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最终陷入痛苦的深渊。或许你们曾有过短暂的“成就感”或者提心吊胆地挥霍金钱的“幸福感”,但你们想过没有,你的这种所谓“成就”和“幸福”是建立在无数领导、同事、前辈,甚至无数后辈们辛勤劳动的果实之上?不用问你们是否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因为这些太抽象了,扪心自问,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对得起自己的父母、亲人吗?你们拿什么来留给下一代?你们肆意践踏领导、同事对你们的信任,辜负父母对你的殷切希望,又与自己的目标----幸福、快乐背道而驰,而最终承受最多痛苦的人是你们自己和你们的亲人。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说直白点就是冲动的惩罚。
(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识人并合理用人是将单位经营得好与坏的关键,曹操之所以能打败能力和兵力数倍于自己的袁绍,刘邦之所以能打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楚霸王项羽,用人得当就是他们制胜的法宝。就发案的那些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工作能力强的人,但属于那种很会抓老鼠又要偷主人东西的猫。对于这种人就应该用品质好、责任心强、原则性强、工作踏实的人与之搭档,那就会收到很好的效果。“骏马行千里,耕田不如牛”说的就是再能干的人如果放错了位置,那就会收效甚微,甚至酿成悲剧。对于我们这种特殊的金融单位来说,能有德才兼备的人才当然最好,如果二者只居其一,那么用人时“德”绝对应大于“才”。因此我希望领导在落实和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同时,也要注重各种人才的合理配置。
(三)我十分珍惜我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它让我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跟男人一样养家糊口的成就感。我深知,如果放弃现在的工作而想再就业绝非易事。在这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社会,人人面前都充满着巨大的诱惑。但是,只要学会了在寂寞中坚守住人间最宝贵的真、善、美,坚守住生命的最朴实自然与纯净,学会将诱惑放在适当的距离之外,让它维持一贯的魅力,那么我就征服了自己。
以前我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只要尽职尽责、安份守纪、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就行了。通过学习,我认为光这样做还不够,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智慧的头脑,在工作中和一起共事的同事共同坚持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有效地抑制案件发生。
以前,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粗茶淡饭保平安,良心作枕梦里香。”现在,我最喜欢的话是:“活人要知足,对工作要知不足,对知识要不知足。”我将用这句话指引我一生的道路。
塔山支行韩宝琳。
2011年5月28日。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三
(一)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人张某(爱害人),男,汉族,1976年9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被告人陈某(肇事方),男,汉族,1972年3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沙门村。
二、案情简介:
20**年5月27日,陈某驾驶豫akb888号广州雅阁小型轿车沿国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基路163路公交站牌处,与张某驾驶的轻骑牌电动车相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陈某不旦没有求助受伤者(张某),反而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群众报警,张某被120送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以下简称煤炭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
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2、脑外伤;
3、左侧第6肋骨骨折;
4、脾破裂;
5、左腘窝处皮肤挫裂伤,肌腱断裂;
6、面部皮肤裂伤;
7、肠粘连,肠系膜裂伤等。治疗至20**年6月8日,因受害者张某无钱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出院证上显示:
1、建议继续治疗;
2、加强左下肢腘窝处伤口换药;
3、延期吸查血小板,加强下肢活动预防血栓形成等。
20**年6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五大队)依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事故认定书),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负事故责任。
20**年6月23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以下简称事故鉴定所)依法对受害者张某伤情程度作出《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损伤鉴定书),结论为“张某伤情程度评定为重伤”。
20**年6月16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拘留,20**年(批捕没)。即将被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本案争议焦点: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3、误工费的的赔偿期间是多久。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四、争议焦点分析: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事故认定书从形式角度讲,载明了:交通事故时间,交通事故地点,当事。
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以及落款,基本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如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存在瑕疵,该认定书是应该被司法机关所采纳。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鉴定书是依据煤炭医院住院病历和辅助检查(沿未看到)所作出的鉴定,而且形式要件基本符合要求。即使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被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
3、误工费的的赔偿数额及期限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无法计算。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难以计算。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依据《/spa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因此,受害方应就该部分提供适当的票据加以证明方可。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据河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规定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元:期间为从入院到出院(目前13天),数额大约为(30×15﹦450)450元。
说明:住院期间较短,所以数额较底。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受害者出院后购买四千元药物继续用药进行治疗,但没有正式票据。
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没有证据则对负有举证责任方是不利的,本案中受害者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该部分费用将不被支持。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受害者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纯粹从民事角度讲精神抚慰金是应该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但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精神抚慰金争议较大,如判决难以获得支持,但是我们应抓住在判决前的机会力争通过调解得到较大的赔偿。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在第一次受害者住院13天后被迫出院是因没钱治疗而且肇事都驾车逃逸亦未给任何治疗费用。后期治疗费用可通过鉴定或待二次手术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
五、相关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报告分析人:黄少春律师。
(二)最近,***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建议。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一、认定王某、徐某犯罪主体的相关证据。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二、抢劫罪主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三、各被告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四、关于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四
某市东山原永汉南街道办事处辖内的仰忠街,现已成为专营精品饰物的专业街(市场),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原为居民家,现已改成店铺),有300多个体户,近3000多从业人员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每年为家家创税约五百多万元,上缴工商管理费近百万元,永汉南街道办事处在仰忠街获得的综合效益也达一百多万元。仰忠街在全国各地乃至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小有名气。但是,由于仰忠街市场是在道路两边占道搭建铺位安置待业青年就业而逐步发展形成的,造成了违章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过道,群众行路困难,火灾隐患突出,卫生保洁差等问题。因此仰忠街又成了群众投诉多的热点问题,引起了人大代表关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此时,恰逢此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迎检”,仰忠街的问题自然成了有关部门领导的一块“心病”。因此,由区城管办牵头,召开了公安、工商、城管、街道等部门的联席会议,研究是撤销仰忠街精品专业市场的问题。东山区某副区长、区城管办主任、永汉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在联席会上发表了不同意见。区城管办主任、区公安局提出要撤销市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工商局提出可以不撤销或暂时不撤销,某副区长听了两方意见后发了言。问题:
1.如果你是区城管办主任,请你说明撤销市场的理由。
2.如果你是永汉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请你说明不撤销市场的理由。
3.如果你是某副区长,面对双方不同意见,你会怎样决策?并说明决策理由。答案要点:
2,街道办事处主要与安置待业青年,每年纳税,形成了特定民俗与经济辐射圈等等3,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你偏向哪边都有理,但是倘若是我,就下令分区关闭,停业整顿,拨专项财政款修葺道路,完善消防与卫生措施。一方面不影响市场的整体运营,毕竟创收比例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逐步改善市场的相关措施与建设,把重大安全隐患扼杀,也为城市建设与美化添砖加瓦案例22007年,一场“菜谱审批”**把某市物价局推向了舆论的焦点。这个局出台了一则《关于规范餐饮业菜谱制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强制规定,该市餐饮业经营者都必须启用所谓的新式菜谱;菜谱必须经该局监制,如果是自行制作,则必须经该局审批后方可使用。否则,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当地某餐馆在《意见》出台后,仍坚持使用既不是由该局监制、也没有经过该局审批的菜谱。该局据此《意见》对该餐馆进行了罚款。这种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最终不得不自行取消了事。
问题:请运用行政权力有限性的相关知识,对该市物价局的做法进行分析。案例3为了控制压缩不断膨胀的会议开支,a省省委、省政府决定严格会议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庆功、表彰大会,并明确规定:会议要按标准的会期、规模和会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准借机举办宴会或游出玩水,不准到旅游区和高级宾馆召开会议,不准提高会议伙食补贴和标准,不准向会议出席人员收取会务费,搞会议费自理,不准把超规定的开支转嫁给基层单位。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公布后,在短短的几个月内,a省的会议开支大大压缩。请针对以上案例回答:
1、省委、省政府的规定迅速获得成效的原因何在?
2、本案例有哪些有益启示?
答:
1、原因在于:(1)领导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因为该省领导对“会议猛增”的危害性及“勤俭节约”的重要性有比较明确而统一的认识,故能采取得力的措施。(2)制度健全。该省政府、省委为控制会费增长,避免会议成灾,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规章制度。(3)贯彻得力。为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该省省委、省政府还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会议审批手续。凡违反规章要求的会议开支,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对于严重违规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2、案例说明,解决会海问题,关键是领导重视,财务制度健全,措施具体得力。案例。
4、某市a区与b区的区界是城乡结合部。a区为城区,b区为郊区。在结合部存在大量的不法游商、黑三轮、黑摩的、黑出租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市政府要求a区迅速解决。a区立即要求区城市管理大队与b区某乡的某村委会联系协商解决方案。请分析:
1、双方是否应当进行谈判,谈判是否为行政谈判?
2、判断是否以a区为主体?
3、如何进行谈判的准备工作?
4、你认为如何开展谈判?
5、你认为谈判的结果是什么?答案要点,仅供参考。
1:要谈判,且为行政谈判!各负其责,明确任务了,才能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2:以哪个区为主,我认为不能认为a区是城区,所以就以a区为主体。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铃须得系铃人,最重要的是把两区结合起来看待!
3:谈判的准备,肯定是政府人员到当地了解实际的情况,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什么有这些现象的出现,原因是什么!并要多了解其他的地方出现类似的情况和他们是如何解决的,但只是参考而已!
4:首先让大家通盘了解结合部的情况,然后明确各方责任!
5:我认为最好的应该是a区和b区能通力合作,没有以哪方为主,各负其责!案例。
5、案例背景:从2010年1月到到2010年5月底,深圳富士康连续发生员工跳楼事件。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而持续的关注。富士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危机公关策略,并已经着手提高员工的基本工资待遇。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也以不同的形式介入到该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
问题:请运用公共行政学的相关理论,分析政府在这一事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用什么方式和途径发挥作用?评论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恰当、过度还是不足?阐述自己对政府应该采取何种公共政策组合来缓解或解决类似问题的见解。答案仅供参考:
三、员工本身也存在着问题,中国现在仍然处于世界工厂的阶段,劳动技能低,大机器重复劳动让未能受到适应训练的劳动大军发生如此悲剧。
“世界工厂”在中国逗留的时间比任何历史上的“世界工厂”都长。
从2003年之后,世界工厂的声誉就不仅由中国沿海省份独享了,拉美国家如墨西哥,东欧如波兰,亚洲国家如越南在跟着中国模式走低成本代工之路,不过至今为止依然无法在规模上达到和中国相提并论的地步。
因为中国的这种特殊优势实在是太过明显了,其他国家哪怕是越南都无法完全模仿。虽然从2004年就逐步传来某些企业转移部分工厂到东南亚国家的消息,但是总体上,“世界工厂”还基本留在中国没走。第一台ipad还是从深圳龙华镇发出。
6、十年多前,日本的一家百货商店发生火灾。先是二楼售货员发现运货的升降机内货物起火,若及时采取措施,顾客完全按来得及疏散。售货员立即打电话给总机,叫总机执勤班员通知广播员广播,引导顾客疏散。广播员考虑到自己无权做这样的广播,转而请示部长,但部长、经理都不在。又想打电话直接请示总经理,却考虑到自己无权打电话给总经理。最后,广播员还是下决心去广播,但火势已经蔓延,致使烧死一百多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惨重损失。
问题如下:
我先来说一则关于红色“定钮”!大家都知道,每一个大商场,每一个大型人流聚集的地方,甚至是一些小场所,随处可见墙上有一个红色按钮,只要敲掉一片小玻璃按下去,即刻整个场所都会变成水池!而且是切断所有的主电源!如果没有火灾,这破坏和影响有多大,但是它却没有那么神秘,随处可以见到,哪一个人都可以去按!为什么?因为一个按钮拯救的是生命,生命没有“权”“贵”!相信你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这个案例表明,组织上面出现严重的级位之分,可能他们的员工条例就有这么一条“任何情况下,广播员不得播放任何直接影响到顾客购物状态的言语”如果是“除特殊情况,广播员不得播放任何直接影响到顾客购物状态的言语”又是什么效果呢?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罪于广播员,她可能也是出于极度紧张状态,不能短时间有效分析!这也严重说明员工的素质和心理是多么重要!
如果我是经理。
职位划分:对员工的各方面素质和心里来划分职位,平日员工的生活状态和培训更倾注关注和心血!避免出现危险情况下员工能保持心理状态和自救知识!
自救知识:要求员工加强自救知识,认识危险情况,培训疏导工作!做到里内皆知!培训人员包括全部阶层人员!
参考答案1本案例反映了贫困县铺张浪费,没有根据行政的具体经济与社会环境,高调消费的行为现象。2摆谱症就是摆阔绰,讲排场,爱面子的浮躁做法,这件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行政风气不良,行政道德失范,监督机制不完整,考核体制不健全等。3具体举措:大力整治官场浮夸风,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制,完善干部作用体制,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整风运动,改造官员的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参考答案2这些贫困县何以患上“摆谱症”?主要是在“形象”、“面子”、“注水数字”确实有用的浮躁环境里,那些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县,要“弄出点响声儿”,以引起领导的注意。
贫困县患上“摆谱症”的病因离不开两点:一是有一个热衷于搞“形象”、“出响声儿”的官场潜规则;二是贫困县的主要领导急于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人为地创造出“亮点”。这二者如果合上拍,就会制造出“贫困县用巨款请明星演出”、“贫困县建高尔夫球场”等诸如此类的新闻来。
有关专家指出,要治贫困县的“摆谱症”,绝不能不考虑综合因素,不能只从贫困县本身找原因。从根本上说,要完善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需要大力整治官场浮夸风,建立、完善一套科学的政绩评估体制;二是完善干部任用体制,不能让那些靠吹吹拍拍的官员尝到甜头,不然后来者会纷纷效仿,“摆谱”就会成为风气;三是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像盖豪华办公楼、建高尔夫球场,不能单凭一个人或几个人一拍脑袋就定下来。在那些“摆谱”上演之前,我们的相关部门到底有没有担起职责?在“摆谱”上演之后,那些“败家子”官员到底有没有得到应得的处理?只有把住这些关口,贫困县“摆谱”症状才可能减轻甚至治愈。
案例2gdp数据疑局。
1地方政府夸大gdp统计数字,搞政绩现象盛行。2主要原因:地方政府操纵数据动机强烈,重复统计计算叠加严重造成数字增大3数据的统计作用是为了行政决策的有效实施,有利于经济的计划,制定与执行,不当的统计使经济受损,政策制定不科学,使行政效率低下,欺骗国家与人民。对策:加强统计管理和建立统计质量保障体系,源头上预防统计误差,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完善考核与监督体系,政府统计数据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监督。
案例3消费者维权行动的无奈。
1本案例反映了:消费者所买热水器爆炸,想维护权益但又被高额检测费吓退。2属于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承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得不到保障,质量检测费用太高4可能的举措:法律上维权保障,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维权事宜,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观念,完善质量认证体系,从源头上打击伪劣产品等。
案例4广州不明病毒危机。
1政府职能行为的发生是从社会问题着手,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问题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但政府还要管理好政府本身的问题,主要决定因素在于社会行政的目标,行政价值,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度等。2广州市政府,卫生厅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非典有关问题,稳定了民心,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得到了初步效果,恢复了社会秩序,但仍然需要加强管理,毕竟让谣言占领了三天,造成一定的损失,3当公共危机来临时,如本案例中的卫生事件,政府应当在第一时间解答有关问题,取信于民。
案例5武陵源规划困局。
1纵向上级关系构成: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治间纵向关系。横向上关系构成:竞争与合作,地方政府间处理某一共同问题而形成合作,基于协议而形成合作,以协议的形式而形成合作关系。基本要求,地方服从中央的领导,各地区政府间相互合作,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中国的以展服务。2本案例主要涉及两大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属林业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应服从地方政府整体规划发展。3各部门不配合会使政府工作不能有效运行,受到阻碍,应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而不能就积各自利益面发生冲突。
案例6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进行中。
1政府间行政关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2改革动机就是发展经济,调动县级的行政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与效率,动力来源于领导的行政理念与意识,企业社会等经济发展的需要,财力,权力与利益的占有欲。3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这就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建设,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案例7村公章集中保管实验。
1上下级的纵向关系。
2集中管理,合理但不合法,集中管理印章的目的是为了很好管理,防止村委会滥用公章而违法乱纪,但集中管理不符合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3我国村委会与镇政府关系,始终是权力的角逐,反控制与控制关系,山西莱西市r镇将走上规范化的管理,做好合情合理的管理村委会的印章。
案例7“常乐”申办定点屠宰场受阻记。
1本案例涉及的是政企关系现象,政府管理不该管的事情,2常乐是民营企业,肉联厂是国营企业,贸易局是肉联厂股东,又是市食品企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屠宰办是政府的一个机构,常乐申请合理,因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屠宰办不应该存在。
案例8一个贫困县的十二个“县官”
1行政编制管理问题,涉及到职位,职责,人员结构各数额等。
2副县长确实过多,根本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不够深入,贫困地区挂职人数多,升迁困难,官本们思想严重等,可能的影响:争功劳,推责任现象严重,互相嫉妒攀比,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不良现象。3当前副职过多,造成一系列不良结果,是官本位泛滥成灾,浪费资源,容易导致腐败,我们应该建立精简,效能与统一的政府,减少副职。
案例9女教师之死谁的错。
1行政领导不力,导致命案发生。
1行政执行受行政对象的抑制,引发命案惨剧2李京生工作属城市市容与治安管理工作,实际上死亡可以避免,因为只是一件不知情的错误引发,不至于引发杀人。3教训与经验:行政执行中要搞清和了解执行对象的情况,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进行人本管理。
案例11一场审计风暴。
1审计监督报告,引发一系列经济问题,包括审计主体,对象和内容。2体制构成包括立法,司法,政党,审计监察,行政监察,传媒与公民个人监督体系。3审计部门发动被审计部门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遵守财经法纪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出评论的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一种专门活动,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稳健发展。
案例12美国82岁老妇的烦心事。
1,材料反映的是82岁老妇过马路闯红灯罚14美元。2不恰当,老妇根本无法在20秒内走过马路,不实事求是的罚款,但从法律的角度讲是合法不合理。3经验与启示:我们的立法与规则应实事求是,满足大多数的要求,不断适应变化的要求,遵循客观规律。
案例13警察破案招标制的启动。
1本案属于行政方法创新事件,反映了招标破案的新方法2,动机是有效快速破案,合理合法,3这种做法具有创新性,但需要相关法律政策作后盾,要有效合理合法的进行。
案例14镇政府对市县两级政府的诉讼。
1,本案例反映的是镇政府对市,县两级政府的起诉。2合法但不合理,因为原本就给了张显得土地使用权,镇政府起诉虽然符合法律的要求,但不能胜诉。3启示:摸清事件的来由再决定是否实行起诉,不然得不偿失,使政府间关系不和谐,造成地方经济发展受阻。
案例15防空警报误响之后。
1政府人事行政改革,进行政府雇员制改革2物色:没有行政职务和其它福利,有合同限期,打破了公务员终身制,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竞争,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使公务员制度中的新陈代谢制度发挥得淋漓尽致,但不利于人民队伍的稳定。3启示:要勇于改革和善于改革,创新公务员机制,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有序,合理,精简,统一高效的政府。
案例17h县预算改革的影响。
1本案例反映的是财政预算改革,基本内容是压缩开支,压缩会议费,接待费,杜绝预算外批条等。2动力机制是教育经费短缺,上访的教师与乡镇干部的压力,领导的决心与人民的监督,优点是节约了开支,解决了部分的棘手问题,公开预算,逐渐提高透明度,缺点烛仍不能解决诸多问题,缺乏民主与监督机制。
案例18办公室配置标准的争议。
1办公室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考勤管理,合同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系统用户管理。一般功能有:辅助功能,服务功能,协调功能和保障功能。2材料反映的是办公室配置标准的规定,包括办公室用品的规格与价格,室内装修等有关内容。3动因是节约资源与财政,避免不均等,造成无序以及铺张浪费。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五
原告人张某(爱害人),男,汉族,1976年9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被告人陈某(肇事方),男,汉族,1972年3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沙门村。
20xx年5月27日,陈某驾驶豫akb888号广州雅阁小型轿车沿国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基路163路公交站牌处,与张某驾驶的轻骑牌电动车相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陈某不旦没有求助受伤者(张某),反而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群众报警,张某被120送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以下简称煤炭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脑外伤;3、左侧第6肋骨骨折;4、脾破裂;5、左腘窝处皮肤挫裂伤,肌腱断裂;6、面部皮肤裂伤;7、肠粘连,肠系膜裂伤等。治疗至20xx年6月8日,因受害者张某无钱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出院证上显示:1、建议继续治疗;2、加强左下肢腘窝处伤口换药;3、延期吸查血小板,加强下肢活动预防血栓形成等。
20xx年6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五大队)依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事故认定书),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负事故责任。
20xx年6月23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以下简称事故鉴定所)依法对受害者张某伤情程度作出《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损伤鉴定书),结论为“张某伤情程度评定为重伤”。
20xx年6月16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拘留,20xx年(批捕没)。即将被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3、误工费的的赔偿期间是多久。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事故认定书从形式角度讲,载明了:交通事故时间,交通事故地点,当事。
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以及落款,基本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如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存在瑕疵,该认定书是应该被司法机关所采纳。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鉴定书是依据煤炭医院住院病历和辅助检查(沿未看到)所作出的鉴定,而且形式要件基本符合要求。即使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被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
3、误工费的的赔偿数额及期限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无法计算。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难以计算。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依据《/spa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因此,受害方应就该部分提供适当的票据加以证明方可。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据河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规定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元:期间为从入院到出院(目前13天),数额大约为(30×15﹦450)450元。
说明:住院期间较短,所以数额较底。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受害者出院后购买四千元药物继续用药进行治疗,但没有正式票据。
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没有证据则对负有举证责任方是不利的,本案中受害者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该部分费用将不被支持。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受害者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纯粹从民事角度讲精神抚慰金是应该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但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精神抚慰金争议较大,如判决难以获得支持,但是我们应抓住在判决前的机会力争通过调解得到较大的赔偿。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在第一次受害者住院13天后被迫出院是因没钱治疗而且肇事都驾车逃逸亦未给任何治疗费用。后期治疗费用可通过鉴定或待二次手术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
五、相关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六
当前,随着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业务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新业务品种的不断推出,传统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手段实现了变革与创新。这都对案件防控系统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创新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也成了农村信用社的当务之急,对此,本人认为构筑牢不可破的、真正具有内部控制力的案件和风险防范屏障,是打造农村信用社强基固本、科学发展的基础。
度、习惯让位制度”入口、入脑、入心、入手,在全社形成“程序至上、合规为本、效益为重”的内控文化和“时时遵章、事事合规、自觉纠错”的合规文化。四是要抓好员工行为排查。对有异常行为的员工,要先调离重要工作岗位,然后做好其思想转化工作,当前排查制度已基本建立,关键是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排查制度,形成排查流于形式。五是积极探索合规操作奖惩机制。如试行《员工担保和违规风险及管理办法》要大张旗鼓地表彰遵章守纪人员予以合规奖励,让员工从合规操作中受益,而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则坚持责任追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压态势,从严从重处理。
塔山支行韩宝琳。
2011年5月29日。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七
近年来,金融系统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银行内部的极个别工作人员不注意思想修养,在金钱和享乐的诱惑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走上了歧途,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作案,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阻碍了业务的健康发展。为了有效防范银行内部案件发生,银行各级机构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培养合规尽职的文化氛围,积极做好银行内部案件的防范工作。
2004年2月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法》中,将银行的“三性原则”由原来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调整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将“安全性”放在了首位。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国家是越来越重视对银行经营安全的管理。银行之所以要强调安全性,是因为银行的资金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银行强调安全性,不仅是对自身负责,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是对大众负责,要保护广大客户的权益,同时更是对国家负责,要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目前,由于制度不落实,监管、惩治不得力等诸多因素,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银行职务犯罪还十分突出,其形势也十分严峻。具有上百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巴林银行的倒闭,完全是由其新加坡的一个期货交易员里森利用职务的便利,越权违规交易而无人制约和监督引起的。在向来以银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而著称的美国,也曾在短短的3年间有338家银行破产,其中七成以上是因违规引发案件和风险而破产的。
近年来,银行加大了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力度,重点从加强基层机构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规范操作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加强了防范,取得了一定成效。就我行而言,由于严格落实了上级行要求,工作做得扎实有效,较好的防范了风险,杜绝了案件的发生。但由于多年没有发生案件,便产生了麻痹思想,放松了对内控制度的检查落实,又相继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问题。特别是一些基层机构的基础管理比较薄弱,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违规操作现象仍较为严重,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防范风险和案件的意识,在部分领导和员工头脑中还不牢固,发生案件的客观环境依然存在。尤其是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难免出现管理上的空隙和漏洞,一些不规范的经营和操作行为会给金融犯罪提供天然的土壤。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也时刻窥视着银行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寻找着犯罪的对象和时机。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出现思想不健康,被金钱和物质诱惑,就容易被犯罪分子“拉下水”,成为犯罪分子的附庸或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一旦出现内外勾结犯罪,银行的资金安全就极易出现风险或遭受损失,这需要引起银行各级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二、银行内部职务犯罪的特征及原因分析从近几年银行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看,其发案的形式和手段多样不一,而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却雷同,即:大多案发在基层机构和一线网点,作案人也大多是基层机构、网点负责人或网点一线的重要岗位员工。其原因不外乎是:规章制度不落实、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检查整改不到位,或是用人失察,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等等。
(一)银行职务犯罪的心理和主观特征。
经过实践总结,我们将银行职务犯罪的心理和主观特征归结为五类。1.利令智昏,心存侥幸。作案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突出特点就是利令智昏。诱人的利益和机会使作案者自以为计划周密、天衣无缝,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心存侥幸,有的则认为当时没有被发现,就永远不会被发现,结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2.存在“有权好办事”思想,想方设法以权谋私,明知故犯,钻管理不严的空子。在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案、私设“小金库”、账外经营或违规放贷等,这些人都知道其行为是违法或违纪的,却不惧怕法律的强制性和纪律的严肃性,甚至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蛮干。这些违法违纪者之所以敢做,而且能够得逞,关键是钻了管理松懈、执纪不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漏洞和空子。如:某银行的县支行,置上级多次要求清理、禁设“小金库”的规定于不顾,钻上级管理不到位的空子,私设“小金库”,支行领导人员私分公款,被检察机关查出后,所有涉案人均受到了责任追究和法律的惩处。
3.不坚持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有的员工要么是不懂法或对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清、或懒惰图省事、或慑于领导权威、或过于相信同事、下属和朋友,对于严格执行制度、防范风险这根弦始终绷不紧,在实际操作中随意性极强,该当面点清的钱不点清、该复核的票据不认真复核、该退出的业务操作界面不退出、该人离入柜的印鉴不入柜上锁等,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如:某银行支行一名员工,在收大额款项时,不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收款时不但没有全程进行监控,而且本应当面点清的款项,中途却因其他事情而锁在了保险柜里,等客户走后再清点时发现短款10万元,虽然案件破获是诈骗分子所为,但也暴露出管理和执行制度中的问题。还有银行内部人员利用同事执行制度不严、不细而钻空子作案,遇到蓄意作案的“同事”,从主观上是防不胜防的,只有从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去防范。有的员工在周围同事犯案后,才感叹“没有想到自己身边还有坏人”!但平时却不警觉,你好我好大家好,认为平时自己和同事都是这样做的,也没出什么问题,结果使违章操作习惯成自然,别人犯罪作案还牵连到自己,常常会后悔不已。坚持执行制度、对任何人的监督,实际上都是对他人的爱护和对自己的保护,同事之间更是如此,都要本着对集体、他人和自己负责的态度,相互监督、相互制止不认真执行制度的行为,及时发现同事存在的错误和不足,并负责任地指出,帮其纠正。坚持严格执行制度、照章办事,是对同志的帮助,是对朋友的关爱,而不是在跟谁过不去。
4.存有“老好人”思想,不愿意“得罪人”。有的管理层领导,特别是基层机构、网点负责人,整天和大家工作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也不错,平时不好意思监管太严,对发生的问题也藏着、瞒着、庇护着,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愿意处理和向上级反映,怕得罪人。此时却忘记了“严是爱、宽是害”的基本道理,等到出了问题,才意识到管理不严,不仅害了自己,而且还殃及到别人。
在管理工作中,我们可借鉴太平洋寿险昆明分公司有一个“信任和不信任”理论,讲得非常经典和到位,就是“用最不信任的方式管理最信任的员工”。这里讲的是一种辩证关系。对我们银行而言,这个信任是指银行对各岗位的每位员工都是充分信任的,因此才委以重任赋于权力。但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领导层、管理层,还是操作层的普通员工,都要受到制度管理和约束。任何员工特别是领导层绝对不允许超越制度之上的行为,平时对每个人都要严格的进行监督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又是最“不信任”的。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要分清是非,正确的要相互支持,错误的必须纠正,绝不能用所谓的感情代替制度,执行制度必须做到一丝不苟。
5.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一切案件的发生都是当事人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出现问题的结果。银行各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是由人来完成的,人的素质不高,再好的、十全十美的制度都难以落实,人是一切活动的最终决定因素。
从银行发生的案件中可以发现,犯罪分子在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上大都发生偏差,他们“想的是自己,讲的是吃穿,比的是阔气,赶的是时髦,图的是享乐,崇尚富足、奢华的生活,拼命想赚钱”。认为“吃喝玩乐,挥金如土,才是潇洒人生”,讲虚荣、爱面子、重哥们儿义气。孰不知这样的价值观、人生观是会害人的,会毁了一个人一生的幸福。如:某银行员工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朋友,染上了吃喝玩乐的恶习,为了和朋友玩乐,很少参加支行规定的每周一个晚上的政治业务学习,还对朋友说“我对学习不感兴趣,没意思。”“年轻人就是要吃要玩。”还认为“自己在银行工作,朋友有事相求就理应帮忙”。当朋友向他提出借钱做生意时,总是千方百计帮忙寻找,实在筹不到资金时,又丢不下面子,就将国家的法律和银行的规章制度置于脑后,把手伸向了银行,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当然,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
(二)银行职务犯罪的客观环境因素。
1.管理中存有重业务、轻管理的潜在意识。有的领导在抓管理时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说起来重要,而在实际工作中却表现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总认为业务发展是硬指标,抓管理体现不出工作业绩,对员工的思想动态管理,对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要求不严,落实不到位。作为领导层和管理者,都知道管理工作是业务经营的基础,都懂得执行制度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不够,有时甚至抛掷脑后。一旦出现问题,发生案件,悔不当初,却为时已晚。
2.员工思想教育不深不细,针对性不强。有的员工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工作中不讲职业道德,追求金钱和享乐思想,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就会犯错误。而有的管理者对员工的思想教育缺乏应有的针对性,不能有的放矢的做工作,把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仅满足于开会读文件,谈心提要求或局限形式的教育,不了解员工的思想变化,不管员工对教育能否接受,不考虑和分析教育后的实际效果,只要走完开会学习、提要求等形式教育就认为达到教育目的了。所以,造成思想教育不少,实际问题解决不了,案件事故制止不住。
3.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严重。俗话说:十案九违章。现实工作中有些员工纪律观念淡薄,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比较严重。比如某银行支行违规放款问题,属于明知故犯,领导和员工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岗位责任不清,员工职责不明,上级制度文件、规定陈封多年,无人查看、无人学习,更谈不上执行了;员工对主管领导盲目服从,员工之间盲目信任,个别员工不能严格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账务管理混乱、不规范,凭证、账本随意堆放,谁都可以管,谁也都不管,这怎能不给作案分子有机可乘,最终发生案件,酿成大祸。这个沉痛的教训,应引起银行各级领导的深刻反思。
4、监督检查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尽管近年来银行开展了对业务工作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防范风险和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各级还缺乏扎实的工作作风。有的业务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不深不细,得过且过,用人情代替制度和原则,使检查流于形式,使应该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留下了案件隐患;有的检查多次发现重复的违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督促整改和落实,使屡查屡犯的违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员工中产生了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疲劳”和惰性。
三、案件发生的后果和危害。
凡是发生过案件的机构,都会对其带来的后果和危害有很深的切肤之痛,对本单位的经营、绩效考核和社会形象以及对员工个人、家庭、亲人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1.案件对银行造成的严重危害。一是直接造成银行资产的损失。辛勤工作的成果被吞噬,使国有资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是损坏银行的声誉。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对银行尤其如此。拼抢市场、开拓业务,关键在于银行的信誉。银行一旦发生案件,声誉受损,失去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必然使业务发展受挫。三是扰乱正常秩序,影响工作开展。一个单位出了案件,必然牵扯各级领导的大量精力,干扰正常工作的开展,业务发展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又会影响到上级行对该单位的考核成绩和经营绩效分配。绩效考核规定,对发生案件的机构,要扣减该单位的人力费用,会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员工的收入,进而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所以员工不能把发生不发生案件归为是领导的事,实际上和每位员工都密切相关,只有群防群治,从我做起,认真执行好制度,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增强防范意识,才能遏制案件的发生。
2.犯罪对个人的伤害。一是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从个人犯罪所要付出的代价来看,精神代价是最大的。如果说给谁百万金钱,让他过10天或者1年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而以永远失去自由或丧失生命为代价,谁会干呢?没有任何人愿意作这样的交换,因为用生命和自由去赌取这瞬间的潇洒实在不值得。当真正失去自由时,才会觉得人在所有需求中,自由是最基本、最可贵的,其他任何需要与之相比都无足轻重。只有有了自由之身,才有可能去满足其他基本需求。原工商银行湖南湘潭市分行员工强劲蜂携贪污的公款20余万元潜逃8年之久,被司法机关抓捕归案。在携款潜逃的日子里,他深深地体会了孤独和恐惧、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他在悔过书中说,“我经常晚上做恶梦,突然坐起来惊叫,高喊‘爸爸、妈妈,救救我,我要活命!’原来是梦见自己被检察、公安人员戴上手铐、脚镣,押赴刑场。原以为有了钱就有一切的理论在我这出逃的惊惶路上被击的粉碎。我已有些绝望,心力憔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由此可以看出,当一个人失去自由,失去满足安全需要的环境时,是极其可悲可怕的。二是要付出巨大的、甚至生命的代价。一个人实施经济犯罪,个人暂时会得到非法利益,贪欲心理也会暂时得到满足,但其代价是因担心被查处而长期存在的惊恐和忧虑心理——惶惶不可终日;被查处后个人既得利益的丧失、社会地位的失落、自卑和自责的巨大心理压力,并且在客观上殃及家庭亲友。可见,经济犯罪的成本,是远远高于经济犯罪的所得的。某银行县支行一储蓄员贪图享受,在贪欲驱使下,贪污38万元,一个月之内一下晋江,二进成都,将非法所得花个精光,真是潇洒走了一回,但却踏上了不归之路,当年就被判处死刑,年仅22岁。教训极为沉痛!
3.犯罪对亲情的伤害。一个人犯罪,对家庭和亲人来说,就像发生了一场强烈的地震,感到突然和震惊,而后就是长久的痛心。白发爹娘含辛茹苦养育儿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如今儿女走上犯罪道路,对他们的心灵打击最大、感情伤害最深。同时,父母为挽救儿女,还要筹措资金为儿女退赃、退赔,除了精神上深受打击和感情上受到伤害,父母、妻子、兄弟还要为犯罪的亲人背负偿债的压力,用心何其良苦!真可谓:一人犯罪,全家遭殃。如果说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是自食其果,那么,要吞食这苦果的还有他们无辜的亲属和家人。自从案发后,他们在社会和熟人面前始终抬不起头来,每天都必须面对这一残酷现实,在给自己犯罪的亲人送生活用品时,目光也总是在躲避着大家的眼神。案件,给他们家庭带来了什么?全是难以言状的伤害,留给家人的是耻辱和痛心。
四、多措并举,强化对案件的防范。
1.坚持自修其身,自律其行。作为一名银行工作者,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要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要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还要有管理好团队、防范好风险、遏制住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这就要自觉的加强政治、业务和金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并努力加以纠正和弥补,无论在工作中还是言行上都要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坚持“自律”,重在于自觉性和经常性,要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经常清理、摒弃那些不健康的心理和需求,时刻提醒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经常警示自己的思想意识,自律自己的言行,要守住做人的底线。有一篇杂文,叫“守住做人的底线”。文章是这样说的:所谓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思想、道德、法律等方面。思想的底线,即健康、向上;道德的底线,即诚实、善良;法律的底线,即奉公、守法。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确保了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反之,越出底线,就会思想蜕变,道德沦丧。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的准绳,也是人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从事银行工作这一特殊的行业,更要守住底线,要从小事做起,要经常用银行的制度、社会的道德、国家的法律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个人可以没有钱财和权势,但不能没有职业道德;一个人可以有过失和弱点,但不能失去做人的标准。守住底线,是做人的要求,职业的要求,更是创造和谐社会的要求。
2.要做到“用心”管理。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管理上的任何疏漏都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作为管理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做遵守制度的模范,而且要用心去管理。在工作中的“用心”管理,就要像用心管理自己家中的财物不会失窃那样去管理职权范围内分管的工作,在与加强管理、防范案件有关的诸多方面,要切实动心思认真琢磨并付诸于实践。每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及完善既是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也是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防范案件、控制风险的基本手段。只要制约机制、落实制度、提高员工素质等基础工作认真扎实地抓好落实,案件是可以防范的。不能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关键是必须落实在各项工作中。有一种说法称:“搞好一个单位,要靠整个集体的努力;而搞坏一个单位,有一个人就够了”。虽然这种说法稍显偏激,但如果不“用心”去管理自己的工作,那么就只好去承担由于管理不到位,所带来的悔之不及的后果。
3.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加强管理,防范案件工作中,作为一个机构或部门的负责人,不仅要强化自己的“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自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同时还要严格监督员工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就像朱元璋当年建造南京城墙把住质量关那样来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相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造南京城墙时,为了把住质量关,曾下令全国在送交的城砖上,都必须刻上所在府、县直至造砖人共六级九名责任人的职务名字,交砖时,有工部委派的验收官吏指使士兵抱砖相击,如铿锵悦耳、并不破碎为合格收下;如果撞击而断则令其重新烧造,再次检验不合格的,砖上所有责任人均要治罪,重者杀头。此令一出,大到府、县官吏,小到窑工庶民,谁也不敢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当作儿戏,南京的古城墙也因此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气势最雄伟的古代都城墙。六百多年前的古人尚知责任重如山,而将其运用于最为低下的砖石之上,作为现代经营货币这一特殊行业的银行员工,责任意识岂能不如古人!
有心作案者肯定是故意违规,避开监督制约;而相关人员的违规则为作案者提供了作案便利,促成了案件的发生。事实说明,不论银行规模有多大,历史有多久,都有可能毁于一两处管理薄弱的环节,葬送于一两次违规操作之中。这就要求我们:一要认真吸取金融系统的案例教训、消除发生案件的主观原因,摒弃不良心理和不健康需求,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进行积极的自我思想改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选择能力,抵制、克服、消除自身的不道德因素及消极影响。二要特别注意增强相互监督意识,包括对领导的监督,即增强律他的意识。员工间的监督制约,就是要在员工之间大力提倡“只认制度不认人”的精神,认真落实内控制度,坚决改变重视防外,疏于防内的倾向;要特别重视培养员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意识,破除“制度只防君子不妨小人”的糊涂思想;破除“以前是这样做的,师傅是这样教的”的因循守旧观念。员工间履行好相互监督职责,就能使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就能堵住犯罪分子的作案渠道,也保护了自己不受伤害的权益。
4.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一要打防结合,强化自律。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加大打击力度,造成兵临城下之势,预防工作才能见到成效。而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起到长治久安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注意打防结合,对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之势。而在日常工作中,对广大员工则应时刻严加教育,提高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筑起坚固的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养成自律其身的自觉性。我们可以采取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件进行案例剖析教育,用反面典型示范教育,以及让在监狱服刑的原银行员工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使大家受震撼,引以为戒。二要严格制度,强化监督。银行工作人员走上犯罪道路,除个人道德品质、法纪意识淡薄等方面因素外,检查我们的制度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和漏洞,给犯罪分子留有可趁之机。为此,我们在强化员工思想教育的同时,应狠抓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加强银行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监督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协作配合,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查找风险隐患,及时补缺堵漏,不断地修改完善制度,并严格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使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可加大检查奖惩力度,做到监督立体化、检查经常化、考核奖惩制度化,执纪必严、违章必究、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以及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落实制度保安全目标责任状,哪一级出了问题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同时,把无经济案件、无责任事故列入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经济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当事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还要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与此同时,更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对要害岗位人员强行岗位轮换、顶岗检查和指定休假,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到位,以避免问题久犯无察或问题成堆再做处理。可组织风险管理、合规、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制约部门协调各业务部门进行“地毯式”的业务联查,互相监督制约,以强化基层机构的制度建设和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三要超前预防,重点防范。从查办的几起内部人员发生案件看,犯罪分子作案不是偶然的,在作案前是有种种迹象和征兆的。其表现:(1)有的是不安心工作,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朋友交往密切。在上班时间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较多;(2)有的是花钱如流水,出手大方,经常和朋友下馆子吃喝,参加高消费的娱乐活动;(3)下班后经常不回家,在外活动频繁,社会活动交往多,且有做生意的迹象;(4)不能很好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有时突然表现异常,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等等。针对上述表现,应主动采取措施做工作。首先单位领导找其谈话,深入了解情况,严厉指出问题,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效果不明显时,进行岗位制约,从要害岗位上调整下来。同时,与本人家庭沟通情况,动员其家人一起做工作,采取内外帮教措施,督促其改正。经多方面做工作教育无效仍我行我素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或下岗培训,或限期调离;问题严重的,做辞退处理。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增强工作责任心,事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就能防患于未然。四要迅速出击,三管齐下。当我们觉察有重大嫌疑犯罪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因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短期不易觉察,连续作案使涉案资金数额较大,这样,案发后极易造成“人财两空”的后果。对此,在办案时应采取迅速出击、三管齐下的办法:一是迅速控制犯罪分子,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和办法,抓其归案或控制其行动,防止犯罪分子潜逃或销毁证据;二是迅速搜集、保护犯罪分子作案时所用的原始票据,防止被人毁坏;三是迅速追讨资金(赃款),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的资金损失。五要检银协作,密切配合。在打击金融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至关重要。内部人员所发生的案件,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报案,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并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联合办案,利用多种手段,尽快搞清案情,积极追讨所涉案的资金,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总之,对于银行的事业,我们追求的是有质量的发展,是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要求每一名从事银行工作的员工都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起,脚踏实地的工作,严格的自我约束,为防范风险、遏制案件做出积极的贡献。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八
抓落实控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年,在×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行紧紧围绕省局和×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和×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月底,全行已有×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专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基层机构负责人。
和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对员工进行违规行为积分,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并制定出《员工违规行为积分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细则的实施,使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行提出“×”的工作思路,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百分百”要求,修订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高度重视对对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行银企对账制度进行银企、银银对账。银企对账包括与客户每季度存款对账,目前,我行×万元以上对账率达100%。按照要求,各支行负责人每季度直接与重要客户进行对账,对对账工作开展抽查,督促回收对账单等,保证了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度重视案防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银。
监会关于案件(风险)的最新口径,全面清理辖内机构自×年以来的案件风险情况,加强案件监管、严格案件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流程。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风险清查,妥善处置和化解案件风险。三是严肃案件管理纪律。要求各机构增强对案件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报告;对发现符合监管部门或总行规定的案件或案件风险情形的,不报告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将严肃处理;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扎实整改,以有效的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内控案防工作能力的提升。截至×月末,我行未发现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数为零。
(四)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做实安保工作。今年以来,×行在安保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员安保意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安保人员针对营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防抢演练培训。二是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实行各支行负责人以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负总责制,建立了双路报警系统,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五、强化监督措施,完善案件防范的约束激励机制从严治行是加强内控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一)监督措施要到位。×行提出,防范案件不能总当篇二:xx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我行结合各部门及各条线工作重点,对业务风险及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学习与研究,认真梳理案件易发业务领域和风险管控薄弱环节,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开展员工教育、培训,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细节入手,继续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防范案件风险。现将本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直以来,我行领导高度重视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控管理、工作落实和业务条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汇总,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一)认真落实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实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年初与各支行、各员工签订《xx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书》,全行共签订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书156份,实行分管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使案件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全覆盖,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
开多次会议,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落实进行明确部署和严格要求,不等不靠,提早下手。我行成立了案件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增强工作针对性,不断加强内控管理,促进内控制度不断完善,优化全行工作作风,增强有效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能力,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发生,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为我行进一步开展防控、工作打下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案件防控水平。为提高案件防控水平,对旧版本业务规范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监管部门及我行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对于我行新开发的业务品种,能先制定相关制度,做到制度先行。陆续制定了《xxx,修订了《xx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xx银行查库制度》、《xx银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增加了操作管理环节及岗位职责,对部分业务环节的流程及职责进行了优化及补充,从制度及流程管控层面规范了各岗位业务操作,强化了案件风险防控。
精神,要求各支行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并做好学习记录。根据下发文件管理部门对传达文件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员工学习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提高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认真传达学习了多期《xx银行案例分析》及其他外部案例,提示各部门、各支行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内控与案防工作,结合外部案例及我行实际,认真梳理排查本行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提高对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扎实防范了类似案件风险的发生。
(四)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推进我行操作风险管控。认真贯彻落实《xx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员工学习管理办法》、《xx银行员工八小时以外查访制度》,开展了多次对员工不良行为的专项排查,加强员工行为管控,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先后开展了重要岗位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员工涉及民间融资专项行为排查,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排查,排除隐患;共排查员工xx人,排查率100%,共收回员工承诺书xx份,员工家访表xx份。制定制定业务操作与合规建设的学习培训计划,每周三为内审、财务会计例会,周四为信贷业务例会。深入开展学习“合规建设与五个基本规范”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员工合规经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一是紧密结合支行实际,注重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重视工作方法的有效性,强调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在工作上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晨会和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员工每天早七点半前签到上班,晚五点半签到下班,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员工实行处罚。并在排查过程中注重“三个延伸”,即:在时间上向八小时外延伸,在思想上向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表现方面延伸,在业务上向操作细节上延伸,做到排查工作深入、彻底。二是首先采取个人谈话、内部询问、实际走访的方式开展排查,排查工作深入到部门、对每位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平常也较注重员工的思想状况,与他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同时,在工作上帮助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为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感受到xx银行这个集体大家庭的温暖。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未发现有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行为的员工。
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各部门能够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总行的文件精神,进行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对照排查内容逐条检查。排查工作的进行,加强和规范了员工行为,提高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今后,我们还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为我行稳健经营、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不足及薄弱环节。
(一)部分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案件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员工心存侥幸,规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或因业务繁忙而放松风险防范工作,没有将案件防范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理论学习学习的方法与效果上还存在不足,部分员工对平时的学习还存在着“走过场”的应付现象,真正通过学习来研究解决问题和矛盾、来指导业务发展还做得不够好。
(三)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还不够,导致员工钻研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操作上,部分员还存在着随意性的现象,不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岗位制约有时没有真正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三:2010年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总行《xxxxx开展“案防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结合支行实际,认真组织全员对《方案》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全员风险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使全员牢固树立起了防范风险和案件的第一道防线。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将工作重心由事后处臵向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前移。对全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细节入手,深入各部门在防范案件和经营风险上找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不断促进了案件防控工作。现汇报如下:
了全方位对员工不良行为的排查,以提高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对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率为100%。3.认真传达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根据我支行机构特点,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传达,提高了全体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二、案件防控具体做法。
认真贯彻落实总行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对员工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落实。
全行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导会,对总行案件防控文件的落实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和严格要求,不等不靠,提早下手。成立了由xxx行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小组,并对排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商行事业、对员工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认真扎实地抓好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严以律己,自觉抵制、检举和纠正违反总行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遏制了各类案件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筑防火墙,注重预防,适时预警。
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先后开展重要岗位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员工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专项行为排查,排除隐患;组织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全员珍惜拥有、珍爱职业生命,深入开展“员工行为禁止性规定”,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带头学,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员工合规经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一是紧密结合支行实际,注重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重视工作方法的有效性,抓住自查、互查、民主测评和综合考评三个阶段,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进度。并在排查过程中注重“三个延伸”,即:在时间上向八小时外延伸,在思想上向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表现方面延伸,在业务上向操作细节上延伸,做到排查工作深入、彻底。
二是首先采取全行员工自查、互查的方式,然后排查工作组深入到部门、对每位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并组织员工对本部门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平常也较注重员工的思想状况,与他们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同时,在工作上帮助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为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感到支行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屋、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向客户索要财物、好处费等问题。通过排查,使全行员工提高了思想认识,自觉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增强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的能力。在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中,未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员工。
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各部门能够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总行的文件精神,严格按通知要求分阶段进行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对照排查内容及禁止性规定逐条自查、互查。排查期间,支行按要求设立排查(举报)信箱,明确双人负责。排查工作的进行,加强和规范了员工行为,提高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今后,我们还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为支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及时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要求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并做好学习记录,根据下发文件各部门深入进行抽查传达文件学习情况,了解员工学习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提高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三、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情况。
理疲劳”产生的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关于就进一步严防银行案件进行风险提示的通知》(晋银监办[2010]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案防工作分析研究的通知》(晋银监办[2010]139号)文件要求,在现有业务经营管理部门加强内控管理的同时,支行建立了专、兼职风险负责人员对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制度。几个月以来,关键风险点再监督工作得到了支行领导高度重视,配备了监控人员,落实了监控职责,实施了监控检查,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得到积极整改、上报,风险监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支行从3月中旬开始,按照总行要求的检查频率、监控检查内容,对个部门、各柜员进行了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至此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逐月减少,基层机构关键操作风险点防范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四季度,支行加强内控管理,把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案件事故作为立行之本,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支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业务风险核查。
加强对高风险柜员和高风险业务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核查制度,不断加强监督核查力度,严格坚持“谁核查、谁负责、谁回复”的原则,认真分析判断每一笔风险事件,保证各类可能风险事件得到及时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对查询及时核实回复。同时,利用晨会的形式点评上日工作情况,采取表扬与批评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减少差错、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二、提高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履职。
支行要求部门经理及运营授权人员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切实承担起事中控制与现场管理的职责,扎实做好业务操作的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部门的业务客观、准确、真实发生。
同时,支行充分利用业务监控系统,加强对大额存取款、异常资金划付、违规开户等风险事件进行日常监控。将重要业务、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要时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通过采取突然性检查、滚动检查等形式,防止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支行要求分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过程中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情绪,把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防止触碰“五禁”类违规操作红线,结合业务风险案例教育员工树立案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防止随意操作引起风险事件。
支行始终坚持每日二次晨会制度、坚持每周部门例会制度,通报案例宣传、加强制度学习,针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强化开展对员工的合规廉政教育,认真为员工算好经济账、亲情帐、名誉帐、前途帐,教育大家认清形势、把握好自己。通过这种广泛、深入、持续地教育学习,引起员工思想共鸣,自觉远离违规经营及经济犯罪。
四、规范员工日常管理与行为动态。
本季,支行持续开展了员工可疑行为排查,由支行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对员工开展“背靠背、一对一”约谈,重点对“高利贷”、“社会非法集资”等不良行为交流意见和看法,分析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达成遵纪守法的共识。通过约谈,支行领导加深了对员工的了解,把控了员工的思想作风,掌握了其工作状态和日常行为;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了坦言心声的机会,加强了行内沟通。
城西支行在排查过程中坚持联动结合,即与员工家访相结合、与客户走访相结合、与员工个人贷款相结合、与外部走访相结合、受理的投诉、举报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多途径了解员工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等情况。
上半年工作总结2013年上半年,在总行及分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各监管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我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各监管单位的安保及案防工作文件精神与监管要求,坚持以防为主,以查促防的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营造“安全为集体,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上半年中,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工作稳步进行。现将我分行2013年上半年案件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案防安保工作,制定计划逐一落实(一)抓好防范保安全,强化责任是关键。我分行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总行下发的《2013年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责任书》,并结合与银监分局签订的《案件防控承诺书》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召开分行安保工作会议,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逐条分解细化责任书要求,结合分行实际制定了我分行2013年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防范风险“十三条”措施及内控“十个联动”建设要求,将安全目标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明确了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参与意识,一级向一级负责。按月总结计划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安保及案防工作按计划要求完成,分行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监管部门及总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安保及案件防范专题会;不定期在行务会上通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风险事件;并经常带领安保工作人员联合风险部门开展全行安全检查,长假节前大检查等;按责任书要求亲自参与全行的消防设施检查、监控报警系统巡检。时刻注意掌握辖内安全动态,及时解决我分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强化案防常识学习、不忘思想警示教育。上半年中,我分行严格落实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制度,在每一季度的安全例会上,坚持安全常识学习和教育,继续加强分行的安防保卫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的学习,将多媒体与书面教育相结合,积极收集消防火灾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视频放映,以直观易接受的教育方式提高了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并收集近期各地发生的大案要案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结合辖内社会治安形势,提升案防意识,抓自查促整改,使广大员工对安全防范的严峻性、必要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并要求前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客户安全提示,提高客户离行后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建设,紧抓队伍身体素质锻炼,培训临柜人员对自卫器械的保管和使用,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在保安人员管理方面,我行不仅要求保安公司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驻网点保安的日常工作严格遵守我分行各项规章制度,还要求驻网点保安人员参加我分行对员工开展的案防培训,向各部室下发传阅学习安保及案防培训材料,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案件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三、完善制度及管理体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一)强化检查整改。为促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检查效果。年初,我分行积极认真总结2012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根据总行制定的安全保卫检查实施办法和违规违纪处罚实施细则,采取常规性自查与不定期自查、并与重大节日专题查相结合的方式,时刻注意掌握辖内安全保卫工作动态,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技防物防建设。根据分行树立的“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贯彻从安全出发、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完善了分行技防物防建设。定期按照巡检制度做好设备巡检,积极配合总行对新设立网点安防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相关金融机构网点安防设施建设规范进行施工,最终通过验收顺利开业,各项技防物防系统稳健运行。根据总行部署,将远程监控与本地监控相结合,在原有本地监控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对atm自助银行等高风险区域接入总行远程监控报警中心,有效提高物防和技防水平,提高了安全系数。
(三)严控风险事件,预防案件发生。上半年,我分行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保卫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两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风险管理及案件防范要求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信贷风险管理规定对信贷部门各项信贷业务进行风险管控,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对营业部门进行重要空白凭证及现金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将分行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一是安全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分行监控报警系统部分硬件设备老化故障频发,下半年需加强技防物防硬件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做好硬件设施更新工作。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九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变革,目前已经实施了7次较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始于2013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推出了大量创新性举措。我国海关作为掌管国家经济大门的重要行政机关,近年来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出台了大量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外贸企业成本,加快了通关速度,是我国在外贸领域释放制度红利的重要表现。为了及时反映海关监管制度的不断变化,“报关实务”课程近年来在教学内容上也出现了较大变动,这给相关专业教师的授课和教材选择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基于这一考虑,本文旨在梳理“报关实务”课程近年来的教学内容变动,解释这些变动背后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并提出相关课堂教学建议,以促进学生及时了解并掌握我国现行海关监管制度,保证教学内容与报关实践活动的一致性。
1“报关实务”课程内容调整。
1.1简政放权类改革与相关内容调整。
实施简政放权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多证合一”和减少项目审批等措施,显著降低了企业创设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我国海关在落实简政放权方面,主要出台了以下政策:(1)简化报关单位注册程序。我国于2014年颁布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取消了报关企业注册资本、报关员人数等方面的要求,大幅简化了注册所应提交的材料,同时将报关企业行政许可与注册程序合二为一,并将注册许可由以前的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2)取消了报关员的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人员的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改为由报关企业自主聘用并对其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备案,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3)取消了多项加工贸易业务方面的行政审批。我国在2016年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以及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成品的内销审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等证件。
1.2贸易便利化改革类相关内容调整。
我国自从加入wto以来,始终将推行贸易便利化作为海关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尤其是自从2015年我国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以来,海关积极开展贸易便利化改革,有利于外贸企业高效、便捷地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而言,我国海关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贸易便利化改革:(1)逐步推进通关一体化。为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从2014年起逐步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实施区域海关通关一体化,并最终于2017年7月启动了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全国通关一体化的实施,使得企业可以选择任意地点报关,全国海关各口岸在同一执法口径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统一的便利待遇,简化了通关手续,压缩了通关时间。(2)推进“关检融合”,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由于我国报关和报检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分属海关和质检部门,长期以来实施的“先报检,再报关”给外贸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近年来,我国按照“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方式,逐步推进“关检融合”,尤其是今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划入海关总署,更是为“关检融合”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考虑到外贸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需要登录不同职能部门的监管系统,按照各部门的规范填报相关数据,严重制约了通关效率,因此我国当前正在积极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旨在加强不同外贸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外贸企业只需提交一次信息,然后数据在不同部门之间共享的目标。(3)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实施“汇总征税”新模式。海关总署于2015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的这一征税方式,改变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模式。按照这一模式,海关在进出口企业办理了担保手续之后,可通过扣减担保额度的方式,先放行货物;进出口企业再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对上个月放行的应税货物集中缴纳税款。
1.3企业自律与企业诚信类相关内容调整在我国进出口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通过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诚信通关,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和企业通关效率,实现安全、便利的通关环境。具体而言,我国海关在开展企业自律和诚信方面,主要实施了以下措施:
(1)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我国早在2011年就开始实施报关单位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企业遵纪守法、报关质量、经营规模等方面的情况,将其分为aa、a、b、c、d五类。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结合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要求,海关对企业进出口通关采取低风险快速放行、低风险单证审核和高风险重点审核等差异化措施,以此激励企业通过自律诚信提升等级。为了与世界其他国家海关的aeo制度接轨,我国在上述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于2014年进一步开始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2)报关单版式变化中的企业诚信原则。为适应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于2016年对进出口报关单进行了版式调整,除了将之前容易产生歧义的部分栏目名称进行了修改,还有两个方面的修改特别值得关注:一是要求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逐步替代原海关注册编码;二是增加了要求企业在诚信基础上就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行自我确认和申明的栏目: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和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
2课程教学建议。
2.1注重教材选择,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更正,尽管我国海关监管制度近5年内在内容上变化较大,但是当前大多数报关实务类的教材并没有将这些最新的知识变化纳入其中,部分教材甚至依然沿用2013年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统一教材的相关内容。可能正是由于相关监管规定纷纷出台,加之报关人员考试的组织形式变化,影响了教材建设以及辅导资料编写,使得现有教材对于通关一体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等重要制度变革完全没有涉及。因此,任课教师在教材选择上,一定要多方面比较,在考察教材内容与教学目标契合度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其内容更新情况。与此同时,针对所选择教材与最新监管规定不符之处,要向学生指出并明确要求予以更正,最好能辅之以相应的文字材料。
2.2重点介绍调整内容,理清知识变化脉络。
准确把握我国海关最新监管规定,对于外贸专业学生今后的实践工作来说十分必要,尤其是对于选择报关职业的学生而言,是其业务水平的重要表现,关系到其所受雇单位的报关质量与通关效率。但是,正如前面所言,当前的报关教材与网络资源在这些知识点上较为混乱,不同版本、不同时期的海关监管规定同时并存,导致学生在认识上模糊不清,甚至使得部分报关新手无所适从。基于这一现状,专业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仅仅要重点介绍最新的海关监管规定,必要时还需要给学生讲明这一规定调整之前的监管规定,理清我国海关在相关问题上的监管措施演进和知识变化脉络,从而为学生在今后工作过程中的进一步自我学习奠定基础。
报关实务课程内容的上述调整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例如后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调企业自律与诚信等。围绕这些改革思路,我国不仅仅在海关监管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其它方面也制定了许多类似的改革举措。以报关实务课程的教学为契机,适当引申介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深刻理解我国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新政策调整,扩充经管类专业学生的知识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学生把握我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过程,增强学生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
银行自产生以来,风险就与之形影不离、相伴相生。风险即是一种挑战,也蕴藏着机会。银行因为有效管控风险而生存和繁荣,也因为风险管控不力而衰败和消亡。因此,风险管理是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也是现代银行科学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见险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能否正确认识见险,能否有效管控风险,将决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近几十年,随着金融风险和金融案件的频繁暴发,人们对银行风险的认识和重识程度逐渐加深,如何有效识别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特别是防范案件,已成为银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们从几个案例看下银行业案件频发的成因:
1、柜员挪用现金案件(2006)。
建行德州平原支行一名年仅23岁的营业室综合柜员,绕开银行内部各监管环节,于2006年8月23日至10月10日短短49天时间,盗用银行资金2180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并中得彩票奖金500万元。如果不是建行山东德州分行对所辖的德州市平原县支行进行突击检查,营业室综合柜员刁娜挪用、盗用银行资金逾2000万元一案,也许根本无人知晓。
案情剖析:刁娜的手法有二:一为空存现金,二为直接盗取现金。所谓“空存现金”,即在没有资金进入银行的情况下,通过更改账户信息,虚增存款。由于存单本身是真实的,所以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资金入账,但还是可以将虚增的“存款”提取或者转账出来,成为自己可以支配的资金。
为了获取资金购买彩票,刁娜向李顺刚(刁娜男友李顺峰之兄)、周会玲(德州卫校体彩投注站业主)、冯丽丽(德州保龙仓体彩投注站业主)三人开立的四个账户虚存资金52笔,共计2126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刁娜将其中的1954万元分54次转入体彩中心账户,提现的172万元也均用于购买彩票。相对而言,直接盗取银行现金更为困难。因为银行每天下班前都要轧账。但由于管理漏洞重重,刁娜得意轻易得手。调查表明,刁娜在作案期间,多次直接拿出现金,或在中午闲暇时直接交给柜台外的男友李顺峰,或下班后自行夹带现金离开,或将现金交其他柜员存入李顺刚账户。如此这般,盗取现金总计54万元。
2006年9月17日,在刁娜购买彩票中得500万资金时,她选择以“空取现金”(与空存现金相反)的方式归还了部分库款,但最终留给建行1680万元的现金空库;扣除公安部门追缴冻结的资金74万元之后,建行涉案风险资金为1606万元。
从此案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建行德州分行、平原支行和营业室相关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甚至严重失职,使得刁娜轻松越过授权、查库、事后监督、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道关口”和至少十二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闸门,从容作案。例如,营业室副主任尹光辉在刁娜作案期间查库六次,但每次都不实际盘查库款,只是登记《现金单证核查登记簿》,结论是“账实相符”。同样是刁娜作案期间的9月12日,德州分行会计业务检查组对平原支行营业室进行检查,刁娜仅以生病为由就逃避了库存的检查。刁娜案件的现金库存近两个月超出正常水平近8倍,但建行目前的数据集中系统未实现预警,只能通过事后的稽核系统才能发现问题。
银行应构建“人控”与“机控”双重防线,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异常业务预警,强化业务的即时监控,使违规行为无处可藏。
2、柜员盗用现金案件(2009年)。
基本案情:2009年9月13日18:00,该支行报告上级行,称其一名综合柜员武某于当日15:25分离岗,到结账时未归,该支行随即展开对武某的调查。经核查,武某在9月13日通过直接盗取库款,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等方式共盗取现金156余万元。
作案手段:
1、直接盗取库款100万元。9月13日,武某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将其他工作人员支开,从现金库盗取资金100万元并分两次从柜台递交给作案同伙。
2、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56余万元后取现。武某通过盗用客户“张某”、“王某”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借记卡,自9月13日上午9时开始,武某通过个人终端分6笔在“张某”、“王某”两个账户内空存现金56万余元。9月13日上午武某通过值班保安在该支行另一柜台提取现金3.5万元,下午武某及作案同伙通过某行商户pos机提取现金23万元,剩余资金因该pos商户当天无足够现金未能取现。
发案原因分析:本案件作案手段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武某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空存、盗取现金的全过程,充分暴露了该支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经初步排查,案发原因突出体现在:
1、案件防控意识淡薄。该案件充分暴露出该支行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不强,未能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人情大于制度、信任代替制度的现象极为突出。
2、未执行“双人临柜”制度。经初步调查,案发当时为星期天,犯罪嫌疑人武某。
以午饭时间、客户较少等借口支走其他柜员及四级授权经理,违规单人临柜,为作案铺平了道路。
3、未执行现金管库员离岗报告制度,按照该行内控制度要求,对现金管库员离岗。
30分钟未归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武某自9月13日15:25分离岗后至日终结账时,支行才上报武某未归信息,错过案件最佳侦破时机。
4、内控制度及操作系统对“空存”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目前该行现行的操作系统。
及业务流程对柜员授权金额以内的“空存”行为缺乏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的环节,只能在事后监督环节发现漏洞,对柜员“空存”行为监督力度不足。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一
2:[单选题]在分析不同的组织或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费用的分析维度为()。
d:不确定性、交易重复出现的频率和资产专用性。
3:[判断题]广义电子化政府的定义指政府对于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ict)的采用。
参考答案:正确。
4:[判断题]在审查一个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时,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不是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错误。
5:[判断题]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浸犯其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参考答案:正确。
7:[单选题]我国规定公务员考核的核心内容为()d:绩。
8:[单选题]员工绩效管理的技术基础为()c:薪酬激励。
9:[单选题]公务员的诚信考核属于()a:德。
10:[单选题]我国对领导成员以外的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c:年度考核。
1:[单选题]我国机构改革的主流理念为()c:小政府、大社会。
2:[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d:实现公平和效率。
3:[单选题]我国现阶段政府行政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为()d:发展生产力。
4:[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原则为()a:信息公开、民主监督、追求效率。
5:[单选题]与传统行政相比较,当代公共管理更注重()d:投入和产出。
6:[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a:政府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有关组织。
7:[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c:保障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利益。
8:[单选题]国际上解决环境和生态问题的传统方法为()a:命令控制方式。
9:[单选题]实行政务公开是为了使人民享有()d: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论述题]实行政务公开,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的潮流和基本趋势。1988年,河北省藁城市在全国首创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河北省海兴县在学习藁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步趋向规范化。中央纪委专门就藁城市、海兴县的经验发了通报,进行推广,一些省区市纷纷在本地加以推广。十三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推行政务公开提上了议事日程。1996年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1997年中央纪委再次提出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此后,政务公开逐步进入推广阶段。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对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五大报告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央纪委先后多次在全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并在2000年7月召开的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在乡(镇)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对县(市)政务公开提出要求。目前,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各地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有的地方还推行了“点题公开””一站式办公”等公开形式,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市(地)、县(市)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推行。绝大多数市(地)、县(市)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把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事权有关的事项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展开。截至2004年底,31个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已经推行政务公开,绝大多数建立了领导机构,制发了规范性文件,对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全国大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问题:
1、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
2、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
参考答案:
1、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政府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有关组织。
2、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实现公平和效率。
1:[单选题]建立电子化政府的前提为()a:信息收集。
5:[单选题]在组织的绩效管理中,其核心环节为c:绩效评估。
6:[单选题]在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下,科层制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价关注的是c:过程。
7:[单选题]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c:市场准入问题。
8:[单选题]在现代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收集者。
11:[单选题]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c:市场准入问题。
12:[单选题]政府雇员的工资采用d:协议工资制。
13:[单选题]行政审批所面对的相对人主要是d:市场主体。
14:[单选题]政府雇员制的用人模式为c:聘任制。
15:[单选题]我国各地纷纷推行政府雇员的核心原因在于c:引入一种新的竞争机制。
16:[单选题]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17:[单选题]政府信息的最终归属权应属于d:公民。
1:[判断题]在组织的绩效管理中,其核心环节为绩效反馈错误。
4:[判断题]组织的规模越大,高层管理人员更可能把决策权授予下级管理人员:正确。
5:[判断题]政府信息的最终归属权应属于工会错误。
6:[判断题]电子化政府最基本的功能是推动机构改革的功能错误。
7:[判断题]弹性化政府强调政府的应变和回应能力正确。
8:[判断题]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官员和市场中的人其有同样的行为动机正确。
9:[判断题]数字化鸿沟是不存在的错误。
10:[判断题]“政务超市”不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错误。
12:[判断题]我国各地纷纷推行政府雇员的核心原因在于进一步扩大公务员队伍:错误。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正确。
14:[判断题]“政务超市”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尝试正确。
2.交易成本理论的主要内容?
3.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1)公共选择是指非市场的集体选择,亦即政府选择。公共选择理沦是经济学方法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运用。其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人类行为纳人同一分析轨道,以“理性经济人”的模式分析政治人的行为。
(2)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官员和市场中的人其有同样的行为动机。政府并非是按照公众要求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机器,而是由自利人选出并由白利人组成的群体.政府产出的非市场性特征使得政府行为低效甚至无效。官僚追求预算最大化,从而导致政府规模扩张,并进一步引起政府行为扩张,造成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
(3)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要改善官僚制的运转效率,消除政府失灵,就必须杜绝任何形式的”公共垄断”现象,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打破政府机构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以及生产成本信息的垄断;要重构公共部门的激励结构,激励官僚采取最小化成本策略,而非预算最大化策略,以效率逻辑取代扩张逻辑;将私人方法运用到公共服务的生产中,采取签约外包方式提高效率。
(4)公共选择理论还提倡分权化,力求建立一个精简、高效的公共组织,给予公民“用脚投票”的机会。个人通过在生产公共物品的不同”俱乐部”之间作出选择来促进公共部门之间的竞争,激励他们提高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
(1)交易成本理论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都会设法寻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双方能否达到目标则取决于一系列的结构条件和环境因索,包括不确定程度,信息失衡状况,是否存在有限理性制约,在某一领域是否存在少数人议价的情况(即潜在的买方或卖方很少,造成讨价还价时缺乏竞争)。
(2)一些西方学者以交易成本理论来探讨政府管制、官僚体系与预算、公共服务、私营部门与政府公营部门的选择,分析和解释现代政府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关键制度特征,以此提示改革者,哪些公共服务可以利用市场机制,而哪些领域的公共服务由传统的、等级制的官僚机构生产更好。
(3)具体来说,当提供服务者行为的不确定性低、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易于平衡、潜在的供应商数量多时,将公共服务承包出去最好,如垃圾回收、卫生清扫之类的事务;而若条件相反,特别是当保持所供物品或服务的质量特别重要时,由政府内部机构承担会更好,如国防、外交、治安等领域的事务。
(1)委托代理理论发端于法学,在法律上,当a授权b代表a从事某种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都是自利的,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事的。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信息不完备和非对称现象大量存在,两者之间的利益往往容易产生冲突。代理人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导致双方欺诈行为的发生。而委托人预期效用的实现,依赖丁代理人的行动,同时也取决于委托人在契约中的制度供给,以及彼此之间的承诺、互相信任、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安排。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解决代理人的选择,以及代理人的激励与监控问题。
(2)一些学者把委托代理理论运用于公共行政领域,把更宽泛意义上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理解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委托代理行为,以此解释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领域,选民和政治家、政治家和官僚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公共生产的非市场性质、利润激励的缺乏和官僚机构的实际垄断地位,政府机构存在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官僚的信息优势导致其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加大,以及政治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成本提高。在立法机关和政府组织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政府体系具有明显的自主性,政府机构及其官员个体存在利用信息优势为自身谋利益的趋势。
论述:1.解制型政府模式的主要内容?
2.什么是弹性化政府?
3.“政务超市”的特点是什么?”政务超市”的创新意义何在?
参考答案:解制型政府模式认为,传统公共行政下的官僚体系过分强调层级节制,过度依赖非人格化的规章制度,造成公共管理者缺乏足够的自由空间以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制刑政府模式强调所谓的“规制缓和”,就是通过解除公共部门过多的束缚公共管理者开展工作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规章制度,改变官僚体制下官员严格按章办事、循规蹈矩、因循守旧、机械呆板的传统工作方式,相信并依靠公务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扩大社会的产出效益。解制将有助于废除内部人事控制的许多机制,发挥管理者的创造能力。
弹性化政府模式认为,公共行政是一个动态的生态系统。它所面临的环境的、治理的问题,以及所要达到的月标都处在弹性变化之中。弹性化政府强调政府的应变和回应能力,即政府机构和人员有能力根据行政环境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政策,而不是以固定的方式回应新的挑战。
(l)公开性。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对外开放,是当前政务公开的最佳选择。
(2)可选择性。把政务服务项目的选择权交给服务对象,类似商品超级市场。将来还要打破区域界限,把对”政务超市”甚至工作人员的选择权都交给服务对象。
(3)便民性。由于实行了“前厅后室”式的办公模式,简化了工作流程,服务对象办事更加方便了。(4)丰富性。以政务服务为主,也提供党务、人大、政协等方面工作的服务。基层”政务超市”甚至提供一切与服务对象有关的无偿服务和部分家政服务。
首先,“政务超市”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尝试。“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以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政务超市”实行“一门式”办公方式,集中在一个大厅以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同时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以民为本”的思想,遵循“立即办、限时办、联合办、转报办、解答办、劝慰办”的服务原则。这些措施无疑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扩大了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其次,”政务超市”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有利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促进控制导向的政府管理向服务导向的政府管理转变。
3:[论述题]论述:1.在法理上,如何判断行政主体的管辖范围?
2.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
3.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在法理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第一,事务管辖权。第二,层级管辖权。第三,地域管辖权。
第一,行政主体是否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第二,行政处罚是否超越权限。
第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与适当。
第四,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1)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2)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该处罚决定是否适当,即是否合理。
4:[论述题]李某是n市某机关干部,1998年7月20日李某的侄儿7岁的李小占从乡下来n市李某家玩。当日晚8点钟左右,李某带着女儿李小燕(8岁)、侄儿李小吉到超市购物。李某带着小燕、小吉在超市里转了一圈,选购了牛奶、饼干、巧克力和汗衫等物,付完款向外走。一营业员走上前来,指出李小吉手中拿的一盒精装巧克力没有付钱。李某一看,小吉手中果然有一盒巧克力。原来,李某买了两盒巧克力,跟两个孩子讲好,付款后一人一盒,谁知小吉就拿了一盒在手中,以致没有付款。李某见状,连声道歉,回到收银台准备付款,但营业员叫来保安人员处理。保安人员指着“偷一罚十”的警示牌,按每盒巧克力25元计算,要求李某交250元罚款。李某辩解自己没有管好孩子有责任,但自己并无利用孩子偷东西的故意和行为,孩子小不懂事,请求谅解。保安人员坚持要交250元罚款,双方激烈争吵,引起两孩子恐惧而大哭。为避免孩子受刺激,李某无奈付了250元,保安人员出具本店印制的罚款单据。
问题:
1.超市”偷一罚十”的处罚规则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
2.超市具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吗?哪些机构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1.答:没有,《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超市作为企业,根本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偷一罚十”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无效的。
3.你认为应该如何努力才能提高政府绩效管理的水平?
参考答案:解制型政府模式认为,传统公共行政下的官僚体系过分强调层级节制,过度依赖非人格化的规章制度,造成公共管理者缺乏足够的自由空间以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制刑政府模式强调所谓的”规制缓和”,就是通过解除公共部门过多的束缚公共管理者开展工作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规章制度,改变官僚体制下官员严格按章办事、循规蹈矩、因循守旧、机械呆板的传统工作方式,相信并依靠公务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扩大社会的产出效益。解制将有助于废除内部人事控制的许多机制,发挥管理者的创造能力。
电子化政府(e-government),作为一个术语,可以指运用信息技术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以更方便的、顾客导向的和成本效益更佳的全新方式传递公共服务。广义的定义指政府对于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ict)的采用。这些技术包括电视会议系统、按键式数字输入、光盘驱动器、私有局域网,和其他的技术如交互式电视、移动电话上网和个人数字助手。
还是可以把它们变成一种基于网络的自助服务。交易――这个阶段,人们可以通过一种通道享受一系列的政府服务。
一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就是导向,科学的指标能引导各级政府将工作的重点和注意力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反之,如果指标设计失当,就会造成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政绩,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有科学的评估方式。二套指标体系不会自动的发生效力,而是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来考评,从目前来看,要特别重视改变过去单纯的自上而下的、封闭式的评估模式,引人外部评估机制,让入民群众充分参与绩效评估体系。
2:[论述题]论述:1.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时代背景。
2.推进政府雇员制的关键何在?
3.推动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4.授权对组织发展的积极作用。
(3)因地制宜,量力支出;(4)科学审核监督,完善雇用程序;(5)雇用期内权责一致,改善雇员工作环境。
推动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因素。首先是经济的不断发展,二战结束,各国都把主要精力放到发展经济上,各国的经济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样各国就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财富,为民间组织的发展莫定了经济基础。
其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上世纪中叶以后,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职能发生了变化。政府把一些不该管或不需要管的事,转移给社会,落实到民间组织身上。这样,民间组织有了业务和职能,自然就有了发展。假如政府包揽一切.民间组织就很难有发展空间。
最后是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随着人类文明向前推进,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如贫困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艾滋病防治问题等等。人类必须不断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二
最近,***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xx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三
劣质奶粉成婴儿“杀手”、有毒香肠危害群众健康……一段时间以来,此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不断涌现,其根源被追溯出后,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有罪不纠的问题再一次凸显出来。对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认真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已成为肩负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当务之急。一、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暴露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查办职务犯罪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近年来,尽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增长,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案件也在增加,但移送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很少,可见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中以罚代刑现象较为严重。经济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是先由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再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移送多少。实践中,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因受部门利益驱使等种种原因,把一些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搞以罚代刑,导致公安机关“无米下锅”。二是公安机关在立案环节上把关不严。虽然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一些公安机关在某些巨大的阻力面前,不排除其会在主观上拖延立案的时间甚至根本不予立案的问题。其次,即使立了案,当案件告破,某些公安机关仍可能会采取“以罚代刑”的处置决定,通过对犯罪人的罚款来代替或者减轻其应受的刑事处理,在刑事诉讼的前置环节上阻却了对犯罪行为的追诉。三是案件移送程序不够完善。虽然早在2001年7月国务院就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认为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给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相关的手续凭据。事后一旦发生问题,容易造成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互相推卸责任。四是检察机关的监督难以有效开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负有监督职责,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案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行政机关执法机关查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不了解,知情渠道不畅通,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涉罪案件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往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二、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现状的成因分析如前所述,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存在的诸多问题造成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脱节。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其成因。(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首先从法律素质方面。对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不但需要通晓本部门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刑法学理论作为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的专门化,人们往往是顾及一方面而不及其余。这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注重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而意识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其次从道德素质方面。某些执法人员或循私舞弊故意不移送应该移送的涉罪案件,或玩忽职守嫌麻烦不去积极为之,导致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或者没有予以侦查立案。(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市场监管案件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场监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市场监管案件中,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方式通常是其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于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将刑事责任降格为行政责任,明显对行政权相对人有利,行政相对人不可能不服行政处罚而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致使行政处罚的结果事实上是终局性的结果,其他机关甚至无从知道案件的发生。(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对案件移送的标准规定不具体、统一,加上移送程序衔接不力,事实上给上述现象的存在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机。(四)从市场监管移送案件中的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被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由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职权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结果仅对特定对象产生法律效力,而且以罚代刑往往涉及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一般公众无从了解,没有渠道实施有效的监督、举报。加上检察机关的监督无法直接介入的具体运作模式,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移送,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日趋严重。(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发展性分析,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一些新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客观上增加了行政执法的.工作难度,致使较难把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合理界限,这也是导致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之一。三、解决市场监管案件移送问题的对策早在2001年4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7月,国务院又实施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确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基本框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对解决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意义。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还需完善以下工作,从而切实解决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之间搭建一条“绿色通道”,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1、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在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对是否涉嫌犯罪、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把握不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咨询。对于重大、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可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对查处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定期向检察、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如南京市下关检察院与工商分局就于2003年签订了“重大案件互相通报制度”,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完善移送涉罪案件的工作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依照法律规定已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必须在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公安机关必须在15日内立案。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情况要跟踪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重大复杂案件,可介入侦查,协助公安机关完善、固定证据,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另外,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如果有关单位、个人举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检察机关可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情况,还可派人员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配合。3、强化学习培训制度。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严肃工作。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应迅速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和职业道德纪律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涉嫌移送的法律规定,特别是认真学习掌握刑事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的执法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防止执法人员主观上故意不移送涉罪案件。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行政原则融入到对市场监管案件的移送工作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涉嫌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坚决予以严惩,决不姑息,从而在根本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xx市xx区工商分局;杜敏・・・・・・2004年6月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四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200字)。
案件分析是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一项关键的工作,对于法律从业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律师和法官更好地掌握案情、理解法律规定,并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和结果。我在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分析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和体会,下面将着重阐述我在案件分析过程中的感悟和体悟。
第二段: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细节(200字)。
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首先要对案件的背景和细节进行深入了解。这需要阅读案卷、审查相关证据和听取各方的陈述。通过对案件背景和细节的了解,可以形成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为分析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律师,我发现详尽的细节收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段:分析案件关键问题(200字)。
案件分析的核心在于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当我们对案件背景和细节有了全面的了解之后,就可以针对案件争议点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独立思考和调查研究,我们可以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梳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找出案件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对法律条文进行细致解读和探讨,以便确保对案件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
第四段:结合经验和判断案件结果(200字)。
案件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和结论。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结合个人经验和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合理的判断。这其中既需要我们审慎和客观,也需要我们敏锐和敏感。通过对类似案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们可以更好地洞察案件本质,更准确地判断案件的结果。
在案件分析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紧密联系。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和深入思考,我不仅增强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养,还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运用。此外,案件分析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审慎和客观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不能带有个人情感和主观意识,而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案件,有些涉及重大刑事犯罪,有些涉及民事纠纷,还有些涉及行政诉讼。每一起案件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收获和启示。通过与其他律师的合作和交流,我也不断汲取他们的经验和智慧。案件分析不仅是法律工作的一种方式,更是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总结(100字)。
案件分析是一项关键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全面和细致地分析案件的背景和细节,找出关键问题,并结合个人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判断。通过案件分析,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并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综上所述,案件分析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意义重大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六
尊敬的公司领导:
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查阅案件书面材料、法律法规,现特就佛山力雄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力雄”)票据事宜制作本分析报告,并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案情。
票号为***6的商业承兑汇票由内蒙古通辽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粮食储备库”)开出,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托收承付(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内蒙古国创金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金科”)接收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公司,然后由公司背书转让给现在持票人佛山力雄。
2016年6月,票据到期后佛山力雄向兴业银行申请承兑,兴业银行以票据印章不清晰为由拒绝承兑。
2017年4月,佛山力雄再次向兴业银行申请承兑,4月10日,兴业银行作出书面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理由为:无款支付。
本案件中涉及五方当事人,各方法律地位如下:粮食储备库为出票人,国创金科以及我司均为背书人,佛山力雄为持票人,幸运银行为承兑人。
依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佛山力雄享有三种权利,一是付款请求权,即票据持票人享有向承兑人请求支付票据款项的权利,这是第一顺位的权利;二是追索权,票据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有权向前手即票据背书人主张追索权,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费用,追索权具有选择性,持票人可以只向某一背书人追索,也可以向所有背书人以及出票人追索,被追索人偿还款项后,也获得了票据上的权利;三是利益返还请求权,所谓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即当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时效超过或者欠缺一定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在其所受的利益限度内有请求返还的权利。
票据被拒绝承兑后,佛山力雄有权向其前手即国创金科、我司以及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主张追索权。
三、法条依据。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票据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建议。
1、我司作为票据背书人,佛山力雄公司可以向我司主张票据追索权,但通过逐级向上追索,实质上最终的责任方为票据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为减少追索过程的繁琐、防止追索权时效经过,建议我司与佛山力雄协商,由佛山力雄持票据以及拒绝承兑理由书向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主张票据追索权,由出票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其他费用。
2、若粮食储备库拒不支付,我司可以建议佛山力雄向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另根据兴业银行拒绝承兑书可得知,拒绝承兑的原因是粮食储备库的账户上没有款项可供支付,粮食储备库明知对外开具票据应在账户上预留相应款项,但实际上账户内却无款支付,存在票据诈骗的嫌疑,若佛山力雄在向粮食储备库主张追索权后,粮食储备库仍拒不支付,我司可以建议佛山力雄以粮食储备库存在票据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名博。
2017年4月16日。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一、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1、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2、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3、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4、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2001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2002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二、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1、改制不规范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三、对策1、实事求是,深入研究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2、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3、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4、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2000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1)、程序方面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2)、实体方面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时遗漏债务处理及企业兼并分立等债务负担,因情况各异不再一一分析,在审判实践中,应坚持“情理、国法、人情”三原则,将司法审判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对企业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与处理应遵从合同法、民法则相关规定,严格把握,如无法定无效事由,应当确定合同有效,对效力待定的合同,附条件期限合同等应允许当事人提起撤销权、解除权。企业改制条件的审理是深化改革中,司法所面临的新问题,情况复杂,数量众多,只有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总结,才能更好地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实现司法公正效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投诉案件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投诉案件分析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并且为我们今后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本文将通过对投诉案件分析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来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在进行投诉案件分析时,首先要明确分析的目标和侧重点。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特点,我们需要通过仔细观察和分析,确定案件的关键点。例如,在消费投诉案件中,我们应该关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等。明确分析目标后,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技巧,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案件。
其次,在进行案件分析时,要善于发现案件中的关键细节。案件中的细节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且有助于判断案件的真实性。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细节的收集和整理,并做好分类和归纳。例如,对于一起公司内部纠纷案件,我们应该收集涉案人员的证词和相关合同文件,并仔细研究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对案件的细节有全面的了解,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刑事责任。
此外,进行案件分析时,我们还需要学会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投诉案件的分析需要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只有熟悉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我们才能正确地解读案件并分析其法律责任。例如,在一起涉及医疗事故的案件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医疗法规和法律责任,以便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在进行案件分析时,我们还应该运用一些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如逆向思维和逻辑分析等,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
最后,在进行案件分析时,我们需要做到客观和公正。案件分析不仅要考虑事实和证据,还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观点,尽可能地达到公正判断。在分析中,我们应该抛开个人情绪和意见,做到理性分析和公正判断。例如,对于一起涉及双方纠纷的案件,我们需要客观地分析双方的证据和主张,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案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只有做到客观公正,我们才能依法处理案件并维护正义。
综上所述,投诉案件分析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作。通过对案件分析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明确分析目标和侧重点,为分析提供明确方向。其次,善于发现案件中的关键细节,从而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再次,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帮助我们更准确地分析案件。最后,做到客观和公正,以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与公正。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自身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案件分析,并为我们的法律服务提供更好的保障。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十九
小河区纪委在郑州市纪委的有力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全年案件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年来,共组织初核各类案件15起,立案22件(其中公检法转来7件),结案23件,其中科级干部2件,贪污贿赂案件3起,共处分违纪人员25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2人。
1、信访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8件(次)比上年同期增减率-6.67%其中:来信23件来访3次来电2次;检举控告类7件(次)批评与建议类9件(次)业务范围外12件(次);上级交办1件(次)重复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件(次),署名举报2件(次)。
2、初核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15件比上年同期增减率-31.82%涉及党员16人涉及监察对象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一般干部1件其他人员12件。按办理机关划分县市区纪检察机关办理6件乡镇纪委办理9件。经初核转立案15件比上年同期增减率-31.82%。
3、立案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22件涉及党员22件监察对象4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占立案总数的9.09%比上年同期增减率0%一般干部4件占立案总数的18.18%比上年同期增减率33.33%其他人员16件占立案总数的72.73%比上年同期增减率-36.00%。其中信访举报14件上级交办1件公检法移送7件。
4、结案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23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一般干部4件其他人员17件。
5、处分人员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2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占8.00%一般干部4人占16.00%同比33.33%其他人员19人占76.00%同比-32.14%。受党纪处分25人比上年同期减率为-24.24%;其中警告4人占受党纪处分总人数的16.00%跟上年同期相比持平严重警告10人占40.00%同比-41.18%撤销党内职务0人占0%同比-100.0%留党察看3人占12.00%同比-25.00%开除党籍8人占32.00%同比14.29%。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比上年同期增减率50.00%刑事处理7人同比-12.50%。
二、主要做法。
1、建立领导责任制,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首先,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办案不搞特例,并经常过问、了解和帮助解决案件查处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充实区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力量,加强对全区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次,区纪委对查案工作实行重点倾斜,一是领导倾斜,区纪委书记对要信要件亲自批阅,把好第一道关口,并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建立纪委常委定期研究案件工作制度,经常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除办案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二是办案力量倾斜,区纪委内部在查处重要案件时,突破分工界限、室与室界限,统一协调力量。三是后勤保障倾斜。交通工具查案优先使用,办案经费足额保障,办案设备优先配备,今年,我们为纪检监察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为案件查办提供了保证。第三,强化案件查办责任。根据区纪委内部各科室自身特点明确相应的案件数,要求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积极查办案件,形成“室室办案、人人参与”的办案工作格局。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瞒案不报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广辟案源,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线索来源保证。
我们注重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变被动坐等和单纯依靠。
信访举报为主动出击,积极创新举措,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做到“十个主动寻找”。即:开通网上举报找案源;从“八小时”以外找案源;从新闻媒体曝光中找案源;从公、检、法等部门定期联系中找案源;从人大、政协定期视察中找案源;从审计监督中找案源;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众,尤其是通过12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找案源;从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中找案源;纪委常委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从反映的问题中筛选找案源;从与上级纪委配合中找案源。
3、抓重点,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成案率保证。
之后制定一个周密的方案,针对案件线索中涉及的问题,拟好调查提纲,配备办案人员,确保办一个,成一个。在重要案件上,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案件质量监督把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方法运用上讲究策略。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快、巧、用”,“快”即加快办案进度,快查快结;“巧”即巧妙选择突破口,实施重点突破力求事半功倍之效果;“用”即充分运用党纪条规赋予的权限办案,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案率。
4、抓协调,促进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
理室提前介入案件5起,确保了案件查办质量;二是协调外部关系,认真做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与司法机关、审计、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有机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今年,案管室积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对100多条案件线索进行排查,移交案件线索7起,我们还与审计部门联合办案4起。三是协调上下级关系。一方面,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主动地接受上级对我们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上级查案工作搞好协调配合。例如,今年在查处青寨王平军案件时,在市纪委四室的领办和市纪委案管室的协助下,解决了在查处中遇到的难题,迅速将案件了结。另一方面,加强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往来,及时掌握下级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存在问题。
1、信访举报件质量不高。有的举报人员只看表面不知内情,道听途说就上访举报,极易造成误告、错告;有的人员对单位领导有成见、有怨气,于是夸大事实或无中生有,造成诬告;明年是村两委换届,今年部分群众把问题扩大化,有的无中生有,整体上也干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工作。这些质量不高的举报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2、对案件线索的排查缺乏主动性,深究不够。不善于从具体问题入手,由浅入深,层层推进,查找违纪线索。另外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案件线索深究不够,跑掉了一些案子。
四、明年工作打算。
1、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案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抓好案件工作。
2、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和科级干部案件。
3、继续抓立案,加强工作主动性,在拓宽案源上下功夫。帮助基层纪委排查各种案件线索、收集基层纪委初查核实案件与自案件情况分析立自查案件的数量,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纪委各种案件检查工作信息。
4、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继续加强对基层纪委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以农村财务管理、党员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重点,挖掘线索扩大案源,促使街道、镇乡、区直纪委发动起来,自办案件,加大办案力度。
6、进一步认真落实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并揭示发生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加大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面典型的案例教育。
小河区纪委案件室。
12月20日。
民转刑案件分析范文(20篇)篇二十
通过银行的案件分析,做好银行安全工作,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患意识,减少案件的发生。下面就由本站小编为大家推荐银行案件经验分析的范文,欢迎阅读。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高居不下,案件防范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这就是制度缺失,管理缺位。
一是防患意识不强,忽视管理。近年来,大部分银行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基层银行,效益第一,任务至上的现象更是普遍现象。在这些单位,仅注重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忽视安全教育,淡化责任意识,为数不多的警示教育也往往流于形式。二是法纪意识较差,疏于教育。银行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下降、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稽核力度较弱,监督不足。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银行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通过学习,特别是对案件的深入剖析,我认为,要在银行系统减少案件的发生,使防控机制行之有效,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当然,银行内部的各项。
规章制度。
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虽然制度不是万能的,但是制度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我们更要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堵塞管理漏洞,促使制度覆盖到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是十分重要的。一切要用制度落实责任,用制度说话。第一,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要树立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银行队伍。
其次要加强防范机制完。机制漏洞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漏洞,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案件的发生。比如,我们要把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提上重要日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特别是将员工的的“六看”当做大事来对待。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行为是否失真,举手投足是否失措。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避免员工在同一岗位长期工作带来的负面效应,避免因熟知了监管漏洞而产生的犯罪诱惑。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第三,要加强风险教育管理。要树立全员风险意识,突出防范重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职工都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稍有不慎就会形成损失,酿成风险。所以要把案件防控治理和完成业务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把风险案件专项案件治理同增强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
第四,要加强案防软环境营造。一要关心员工的疾苦,解决员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困难,解决一线员工诸如中午吃不上热饭,饭后得不到休息等柜员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一门心思干工作,满腔热情搞服务。二要提高员工收入。事实充分证明员工的收入高低与案件发生频率有很大的关系,员工的收入高、工作稳定、无后顾之忧的单位和行业,其案发率就低些或为零。增加员工收入水平,起码能够保持与物价指数涨幅持平,使低收入员工无后顾之忧,精心工作,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规。三要倾听员工的心声,关注员工思想变化。各级领导要到基层充分与每个员工广泛接触,善于用领导的艺术和方法使他们把内心的、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以利于掌握思想动向,注意疏导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生活、学习、工作困难和矛盾,及他们所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化消极为积极。
第五,要加强防控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防控意识。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通过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来增强学习效果,让制度规定等合规文化在员工中熟记于脑,烂记于心,不断提高防控意识。要让员工在教育中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居安思危,善于从平静中发现暗潮潜流,将案件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始阶段,做到自我警觉,自我防堵,自我保护,自我提高。进一步提高内控执行力。要从案例教育、制度学习、业务操作、检查和被检查及问题的发现、整改等过程中,全面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员内控执行能力,确保执行不变形走样,不折不扣,不漏损减值。要高度重视抓好内部管理薄弱环节。要把“四项业务”“八个环节”“十个严禁”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发现苗头性问题和隐患,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强力整改、从重追究、从严惩处,时刻保持高压态势,要达到使每一个微小的违规都能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从根本上消灭违规现象。
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
心得体会。
浅淡如下:
一、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教育乏力。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安全教育少。一些信用社对安全管理、案件防工作不重视,给员工造成错觉,从而放松警惕,认为只要自己不出事就行了,别人,谁出事谁负责。案件防范不到位导致安全工作挂在嘴上,疏于案件防范。同时由于社会风气、黄、赌、毒的影响,对自控力弱、政治素质差、道德败坏、作风卑劣、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的人来讲,诱惑力是引发了作案的主要因素。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求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学习教育走过场。
俗话说“十案九违规”,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为案件产生埋下祸根。一方面,无视规章制度,有规章不执行,颁布的法令、制定的规章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讲义气,凭感情用事,以感情代替制度和原则,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导致案件发生。对案件防范工作部署少、落实少,致使工作存在空档和缺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二、预防案件发生的对策建议。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只要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
岗位职责。
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就必将使我们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我个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一是要经常性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
二是抓好员工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共同作案。
三是抓苗头,抓落实,抓薄弱环节,确保案防措施到位。对于地处边缘的网点及员工作为案防工作的重点,强化稽核人员的岗位责任,采取现场稽核,重点审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序时检查和岗位离职审计。
四是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我深深体会到,只要我们大家不断增强自身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岗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相信我们的信合明天会更美好!
近一时期,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银监会决定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一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加剧,每个银行都在不遗余力进行着金融创新推出自己有特色的金融产品,这些经营活动对提升他们自己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中国银行业在世界银行业中的地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太刻意追求经济利益我国银行业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往往忘了对相对的制度保障进行建设,造成有的新产品还在沿用旧得制度进行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度进行管理,这是近几来很行业不断发生重大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近期以来发生的一些案件也有很大一部分在我们传统的业务中,犯罪份子利用的也仅仅是传统的手法就造成了我们银行业的重大损失。。我们在执行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出了麻痹大意,有章不循的现象,在平时工作中没有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只凭自己经验和感情办事,从而被犯罪份子利用钻了空子。
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1)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2)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英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这些环节的管理有赖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有赖于制度执行人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这次活动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银行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和完成业务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增强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必使这两个方面得到同时的增强。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