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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总结 基层减负自查报告优秀篇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成立以校长李孝德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刘广红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减负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书记牵头,由教务室、政教室、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组成,统筹协调减负工作的实施。各学校校长是"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行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拟定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减负要求,落实减负措施。明确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各校把"减负"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接受各方监督。充分利用校园网、板报等开辟"减负提质"专栏。争取家庭、社会的积极配合,营造有利于减负提质的社会氛围。也将"减负"的具体要求、措施、投诉方式等向家长、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组织家长会、社区恳谈会等,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以达成广泛的教育共识。为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设置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1、中小学每周3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各年级都保证让学生每天有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安排1课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
2、一、二年级每周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1节写字课。
3、一至四年级每周音乐、美术课各2节,五至九年级每周音乐、美术课各1节。
4、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丰富课余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实验实作教学。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5、未增减课程和课时,未提前结束新课。
6、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
(七)、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1、教室张贴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表;
3、未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未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4、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八)、出台硬措施,杜绝违规补课。
1、全镇未一例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行为。
2、未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
3、在职教职工未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未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九)、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各校"减负"督导小组主要从规范学生作业管理着手,大力推进学生作业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门对学生作业的各项要求,达到了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同时,显著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大大加强。
1、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
2、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
3、未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未布置午间作业,未惩罚学生做作业。
4、未将教辅材料作为作业统一布置。
(十)、切实加强考试测试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
1、一至六年级只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
2、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
3、未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和测试。
(十一)、加强教辅资料管理。
中心初中减负领导小组要求各学校教师切实做到:不滥订复习资料、不向学生推荐各种用书。在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不参与任何的以赛促销,以赛代销的活动。
1、部分学校部分教师对减负工作认识不够,减负的尺度把握的不够准确,没有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下功夫,不能彻底把学生的时间还给学生。
2、部分教师能力不够,不能很好的引导学生去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
1、继续抓好教师培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结合比、访活动,做到减负不减质,减负不减责任,给减负提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2、继续开展好各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乐学的幸福指数。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总结 基层减负自查报告优秀篇二
1、成立以校长马明刚为组长的“减负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控,确保“减负”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学校强化教学工作管理,落实“减负增效”措施,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3、利用校园红领巾广播站、家长会、家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4、各个教研组、备课组利用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时间,讨论学生有哪些过重的负担必须减掉,教学中有哪些效能可以增加或合理运用,为减负做好保障。
1、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准搞突击教学、擅自提前结束新课,不准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开足开好体育、艺术、品社、品生、劳技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教导处要科学制定“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作业量当精,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4、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检测。不得公布学生的检测成绩,不得以检测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不得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
5、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学校或教师不向学生发放未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任何书籍、教辅。教导处不定期组织检查学生书包,找个别学生谈话,一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问卷调查,向家长了解相关情况。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校本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搞课外延伸,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实行资源共享,精备每一堂课。加强班班通和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
7、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课业负担的减少,给学生腾出了大片大片的发展时空。在属于学生自己的时空里,学生自由地,无拘无束地在玩中学,在游戏中求知,在伙伴的交流中完善自我。
a、规范活动课的教学,实行“五定”(定时间、定场地、定教师、定内容、定学生),培养学生各方面的兴趣爱好。
b、通过举办运动会、学生广播操比赛、抖空竹比赛、六一汇演、经典诵读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风采、施展才华的舞台。
c、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做到活动育人。每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对学生进行“爱”的渗透。
总之,减负不仅是一种梦想,更应当是一种真实的现实;减负不仅是一种呼吁,更应当是一种风气。我校的管理始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目标。我们一定要让我们的校园,成为学生想学、要学并能在这里健康成长的乐土。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总结 基层减负自查报告优秀篇三
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以三类基本案件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xx年1-7月份,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件),因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x件,占比x%;婚姻家庭类纠纷x件,占比x%;邻里纠纷x件,占比x%;其他纠纷案件共x件,占比x%。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辖区内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权属、征地搬迁等,类型越来越多样性。
(二)婚姻纠纷呈现“三多”现象。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婚姻案件的70%以上,占比较大,说明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三是年轻人离婚的趋多。
(三)不同类型纠纷出现的时段性不一致。人身损害赔偿、意外伤亡主要发生在5、6、7、8、9等月份,赡养、分家析产等家庭类纠纷主要案发在重大节日或老人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主要集中在枸杞采摘期间(每年7、8月)和年底,医患纠纷突发性比较强,交通事故赔偿以春节前后居多。
(四)各种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不相同。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纠纷,虽然占比较大,有的达到80%,但此类纠纷诱因相对简单,只要花费20%精力及时调处,都能化解平息,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另外20%矛盾纠纷的.调处则需花费80%的精力,主要表现为与政府重点工作有关,涉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而且很多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通过越级上访或故意将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对抗性加剧。
(五)部分纠纷发生的反复性区别较大。目前有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按照当时政策已经解决,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较以往政策对当事群众更为有利,某些当事人往往通过越级上访的形式要求重新解决,还有些群体性纠纷与少数人行为偏激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有用心的人从中唆使,导致纷争再起,反复无常。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加上没有专门的调解报酬,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调解的纠纷基本没有卷宗材料反映,开展了工作但是没有材料体现的调委会占绝大多数。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二)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三)案卷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认为自己是在义务的为社会作贡献,能干多少就多少,甚至不想干也是应该的。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四)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目前部分单位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领导就是推给司法所和村,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五)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全没有落实。调解组织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工作非常困难,经费没有任何保障。
(六)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一)深化认识,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中,要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工作实践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优势,发挥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二是抓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发扬人民调解的亲和力优势,发挥行政力保障。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学习、例会、排查、回访、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调解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选聘一些威望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成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促使调解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增强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解决人民调解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基本情况和调解业务的各种统计台帐和工作记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督促各调解组织完善卷宗,提高卷宗质量,充分反映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案件经费补贴力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长效运转。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单位必须将调解人员的误工报酬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开支计划,按时拨付,真正解决人民调解“老大难”问题。二是乡镇财政可以按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难易程度据实给予办案补贴,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的有效补充。通过形成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有效地激励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三是市级财政必须把调解工作经费和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避免以往出现的有预算确不落实的问题,保障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正常开支。
(四)整合人民调解资源。由于新时期的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单靠镇、村调委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社会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作用,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等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机制,真正地实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五)落实奖惩,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村居目标考核的内容加以考核好量化。在乡镇落实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时,建议乡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数量,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报表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单位进行考核,对因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村(居)落实问责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增加村(居)调解组织对干好调解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凡是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逐级调解,凡事纠纷必须先由村(居)调解组织先调解处理,对于村(居)调解后调解不成功疑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调解。
(七)建议乡镇一级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调解组织力量,解决人员报酬和待遇问题,确保出现矛盾纠纷时乡镇一级有人调解,纠纷处理得了。
(八)分清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畴。一是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纠纷不要与人民调解混为一谈,改变部分领导和人员片面认为只要是矛盾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的事情,如土地权属纠纷等就应该由政府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进行确权,推到司法行政部门一是人员不够,二是没有确权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就是确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又如政府行为如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就不是人民调解的范畴。
(九)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实现镇和村(居)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级作出重点决策前必须咨询咨询法律意见,避免出现违法问题引起纠纷,三是在“三变”改革当中,做好风险管控,凡是政府和村(居)与投资商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避免出现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四是规范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言行,杜绝出现对群众乱表态等引起纠纷。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总结 基层减负自查报告优秀篇四
1、精简文件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印发流程,文件传送以政务协同平台报送为主,控制纸质文件印发,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果断精简,x20xx年共计精简类文件xx个,实现了精简文件xx%的目标。
2、精简会议方面。结合会议提前计划,会前做好充分调查,对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仿的会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合并召开,统筹安排会议时间和内容,对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安排,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杜绝止议而不决,反复开会现象。部分信息或简单的事项,均通过微信群或qq群发布,达到工作传达目的,尽量不召集开会。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xx次,局务会xx次,会议次数较去年减少xx%。
1、纸质公文文件的印发还比较多,需进一步精简,特别是还存在各类业务工作函来函往的问题。
2、会议议事的统筹性和计划性还不够,还存在随时、随行、随意开会的现象。
1、严格控制纸质文件,文件传送以电子公文为主;对能通过传真、函件等文字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能单独发文的不联合发文;能以部门联合发文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的,严格控制升格发文,引导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会议的统筹整合,减少或合并召开部署单项工作任务的会议,能以开小会、开短会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大会,解决实际问题;能以电话、传真、函件、网络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能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总结 基层减负自查报告优秀篇五
xx乡位于盘县北部,距县城红果88公里,东邻保基,南通羊场,西连鸡场坪、松河,北依普古。全乡总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95亩,人均耕地1亩。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4个村民小组,9085户28446人,居住着彝、白、汉、苗、布依等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彝族占61%,是盘县境内彝族最集中地区。今年上半年,实现财政税收1.2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达到4776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部门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乡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对减负进行重点强调和全面部署,定期深入村和农户家中,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有效化解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
(三)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农民负担各项直补落实到位。其中,上半年粮食直补,每100公斤补助1.02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64xx2.06元,受益农户6574户;农资综合直补,每100公斤补助22.95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1442065.63元;今年上半年全乡第一批小麦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50000元,受益农户2192户;第一批杂交玉米良种补贴15100亩,共计151000元,受益农户5925户;第一批杂交水稻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75000元,受益农户1906户。
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退耕补贴712348.67元。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补助补偿落实到位。落实门诊补偿xx元,受益1802人次,住院补偿1377732.43元,受益1015人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禁乱收费的行为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乡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三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制度,制止农村乱收费和乱罚款,加强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乡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全乡中小学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全乡中小学共计2821人,共发放寄宿生补助1xx800元。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六)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乡政府严格执行《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乡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乡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七)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乡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和覆盖面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多,农民反映主要是通过电视及相互之间传播等途径了解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但对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不完全清楚。二是农民对良种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满意。三是村务公开不及时,个别村没有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村财务收支、农业和农机购置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