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

时间:2024-12-20 作者:BW笔侠

承包合同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确保各方的需求和利益得到平衡和满足。范文中的承包合同内容详实,条款合理,可供大家进行借鉴和参考。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一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全面履行(以下简称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确保甲、乙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项目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万元)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工程范围及承包内容详见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1、承包原则。乙方按照“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确保上交、自担风险”的原则和“五保(保进度、保安全、保质量、保文明施工、保企业信誉)”要求,实行全面风险责任承包。严格做到“无亏损、无拖欠工资和材料设备款、无安全和死亡事故、无顾客投诉、无债务纠纷”。并对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2、承包管理模式。本工程由乙方按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并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管理费上交。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

(1)在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乙方按合同工程造价向甲方上缴管理费。管理费不含劳保基金、各项税费、项目应负担的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费等(上缴管理费不能以帐、物冲抵)。待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按照结算总造价补足余下部分管理费。

(2)工程项目劳保基金全部返回公司,乙方不得分享和截留。在办理劳保基金返回手续中,乙方必须全力支持并配合。

4、税费上缴。乙方按国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工程项目所在地与公司注册地税收管理不一致的`,从高适用税种、税目、税率。

(1)上缴国家的税金由公司从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缴;

(2)其他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税费凭据由公司财务保管。

5、项目管理保证金。为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并强化执行力,根据公司《项目管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足额向公司缴纳项目管理保证金万元。项目完工结算后,按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填报《项目管理保证金退回会签审批表》,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会签后办理退回手续。

6、项目承包指标:_________________。

(1)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包括奖励与罚款。

(2)质量:_________________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创工程。

(3)职业健康安全:_________________一般事故年频率低于1.2%;年负伤频率低于8%,重伤事故频率低于0.4%;杜绝死亡事故及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职业病发生率0;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并正确使用率100%。争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必须合格。

(4)环境保护:_________________影响环境的水、气、声、渣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6)施工现场规范宣传。门楼、围墙、塔吊、五牌一图、现场操作区、办公区布臵及现场安全生产应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图集要求。

(7)技术资料(含“创优”、“科技示范”、“贯标”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并符合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竣工后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包括全套扫描光盘资料)。

本合同一式五份,公司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甲方同时盖章)并报公司备案批复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结算、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人(经理或局长):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1.5%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配合,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三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以建筑施工规程、规范评定标准为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中,乙方应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反工或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随时协助,支持甲方驻地代表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所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标准。

6、乙方提供钢材,水泥质保书、合格证,原材母材、地材等相关手续以下资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安全覆约保证金的支付退还。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安全及质保金(70万元整,签订共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定金20万元,合同生效,进场后补足保证金。

2、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负一楼至平公路门面1楼时退还30万元,5楼时退还20万元,主体封顶退还20万元。

3、甲方以买保险金元、二级配电箱元、由乙方主体完工时,在质保金中扣除。如有设计变更另行计算,随增而增,随减而减。

第十条:保修。

1、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动工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逾期甲方处理后的费用,则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取得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批准后,由甲方通知乙方,方可生效。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2、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l、此工程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本工程属包干价已含安全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进场后,并未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要求乙方停工处理,待乙方完善保险手续后再行开工,由甲方指定中国平安保险万州支公司,(保额不能超过任何一家公司80+4)。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河南鹏宇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装饰工程施工规则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承接的位于(县)区住宅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以的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额(大写)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财务部按施工队承包价扣除诚信金、保修金及公司供料后对施工队实行按进度付款。

3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诚信金在5000元以上的按承包款的50%的4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

(2)全部木工制做完工(含卫生间及厨房吊顶完工),做油漆前,持监理出具的证明,向甲方财务部申领二期款,申领额度为:同上。

(3)余款等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收回尾款后10日内与乙方结算。

5、诚信金、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1)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收取一定额度的诚信金,当乙方在甲方所押的诚信金达到壹万元后,甲方将不扣除乙方诚信金;当乙方在承包工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时,诚信金分三次在壹年内付清。

(2)乙方在公司期间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退还乙方。

6、结算的规定。

()工程验收合格,收齐工程尾期装修款后,施工队持材料验收单、阶段验收单及工程监理开具的工程结算单,交财务部审核后对乙方所承做工程进行核算,结算依据为:施工队承包价减去工程质量保证金、诚信金、公司材料、工程牌板损耗等上述款项之和后的余额。如工程延期施工队需出具客户签字的延期证明,超出天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程质量问题、现场文明、与客户处理关系等方面原因导致尾款无法收回,该尾款由方承担。该工地不予结算。

(2)甲方扣乙方工程承包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到甲方结算,在维修期内,乙方未按公司规定到客户家维修,公司将派工队维修,费用按两倍扣除,通知二次不参加维修,扣除所有质量保证金。

(3)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间为每周五,甲方付款方式可为现金,也可为支票。

7、材料供应:

(1)乙方进料需由甲方工程部开具出库单并由乙方签字后到公司材料配送中心领料,乙方必须按客户报价列明的及甲方规定的材料标准采购材料,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在材料进场时请客户验收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8、工程保修期二年,成本维修一年。

9、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10、工艺及质量标准见报价单上《工艺做法、材料说明》及甲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11、质量标准:优良。

二、合同细则。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巡检,并指派工程监理,甲方工程监理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工人进行培训及指导,巡检人员及工程监理对工程检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处理及处罚权。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现场交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备查。

(3)甲方工程监理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方面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乙方应根据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处理和处罚意见及时整改。

(4)若乙方因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款(包括质保金、诚信金及结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必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工艺流程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质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竣工前3天与工程监理共同编制工程量结算清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问题按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外委托项目安装时间及安装环境的清理,并达到安装条件,经乙方确定后的时间必须给予保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7)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每次100元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施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费用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

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款。

(11)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四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四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乙方经济制裁。

(12)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4)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时,乙方须协助设计师及监理编制变更单、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单,并与客户签定变更单,协助负责回收中期款及结算款,如乙方原因不参加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导致变更款及工程款项少收或错收,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因除质量问题外的其他问题被客户投诉到公司的,将被处以100-300元罚款,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500元罚款;因质量问题被客户直接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300-1000元罚款。

(16)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7)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18)乙方作甲方公司项目经理的身份有责任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材料、现场文明等方面按公司规定招待并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手续,并负责协调设计及客户。

(19)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严禁借公司之便承接为本公司所施工的小区内其他业主的装修业务,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20)严禁乙方通过四方设计师接私单,一经查实将给予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3、工期规定。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延期五天以内(含五天),则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价的1%给予乙方罚款。

(2)延期5-10天(含10天)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2%。

(3)延期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3%。

注:若被工程部抽查到延期单中有不合理延期现象,相关负责人每延期一天进行上述双保罚款。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及“工程报价单”中规定的材料做法、工艺标准施工。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并以甲方项目经理的身份协助监理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一系列验收,包括“进场材料验收”、“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3)乙方施工中因误解图纸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该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单,施工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再通知公司工程部复检,复查合格后由监理通知客户验收。

5、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进场后须为工程配置有效灭火器一个。

(2)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施工用电线路紊乱和违反用电安全规范,甲方将以。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甲方将以每根烟或每个烟头50元罚款处理。

(5)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因公、因私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做到每日下班关水阀、断电,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同意、物业批准、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施工责任书”三者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可改造暖气。

6、保修。

(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非人为损坏的装修工程,费用自理。

(2)保修期之后一年内,乙方应派人按成本费维修。

(3)乙方在接到工程部通知2小时内必须与客户电话联络,12小时必须到达现场检查,36小时之内施工人员到位,对于水、电维修必须在4小时之内到达,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人员进场,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两倍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4)上门维修人员必须穿着公司工服并自带鞋套,否则有一项不穿按50元罚款。

7、成品保护细则。

(1)乙方在自进入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前,负责对施工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许拖,严禁硬磕、硬碰。

(2)乙方要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易损、易划伤的项目尽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在施工中对易损、易划伤的物品采用合适的保护措施。

(3)对客户自购的物品须当面清点,妥善保存,禁止到处乱扔。

(4)乙方须对进场材料中易划、易碰物品做好接受检查记录,如当时无疑问,视为乙方认同接受。过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木地板、石材、地砖安装尽可能安排在其它工序基本完成,安装后,应以软物遮盖,不能有钉件等物,以免地板碰伤、划伤;有人员上木地板、石材、地砖地面时应穿鞋套或穿拖鞋,拖鞋不许穿至未装修的地面。

(6)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成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铭牌及工服的制作及管理发放工作。

(2)乙方按公司规定领取以上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妥善保管使用。

(3)如乙方领用的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出现损坏,按公司规定赔偿,不能再次使用的,按公司规定全额扣除。

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9.工程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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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监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60000元风险投资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缴纳:1月底缴纳30000元,2月底缴纳30000元。

1、2双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为保证业务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将风险投资款收回,按合同终止当时的业务发展情况,分项计算留存余额。乙方如有需要,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1、3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时缴纳各项税款,由甲方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

1、4甲乙双方合理分工,接单、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负责;出境证明及协调职能部门关系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如有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经营的相同业务,必须交由乙方的劳务部经营。

2、费用。

2、1费用承担如下:

2、1、1劳务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万元/年(由乙方个人承担);。

2、1、2水、电、物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2、1、3、电话87558183的电话费由劳务部承担(该电话由劳务部专用),电话87558187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复印机租金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纸张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报销的费用:

2、2、1移动通信费: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月100元;。

2、2、5招待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3、工资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再行发给1500元固定奖。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不变,每月再行发给300元固定奖,该名员工资金以业务量进行考考核,业务量每增加100000元,业务资金上浮500元/月。

3、2养老保险: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为基数交纳,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以1200元做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自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个人自行负责。

上述3、4、5、6条所涉费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开销,如劳务部尚未发生业务,该费用在乙方缴纳的风险投资款中扣除,待发生业务并分配利润后,由乙方再行补足风险投资款。

4、利润分配。

劳务部自行开发产生业务后,前一次业务利润分配时间以后一次业务利润产生时为准,甲方分配利润的40%,乙方分配利润的60%;甲方提供的业务,由乙方完成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利润的60%,乙方分配利润的40%。

5、管理和责任。

5、1甲方产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无关,因甲方原因给劳务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补偿;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运作与甲方公司同样内容的事务。

5、2乙方帐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设财务及开立银行帐号,对外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统一对外开具收据收取。

6、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及时间。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五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第二条承包形式。

由乙方按建设单位的合同和结算造价进行单位工程全额承包施工,实行依法经营,独立核算,在保证完成国家税费和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前提下,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对本合同的履行负责并担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全部由乙方履行。

第三条人员组织。

1、本工程所需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选择组合,但需报甲方审批。

2、对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乙方应严格把关。

3、乙方聘请的临时工都要办理“三证”手续,并与之签定好劳动和安全生产合同。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签定工程承包协议、合同,协助乙方办理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有关手续,并对技术、经济合同等资料进行存档保管。

2、乙方在接受任务之前,应充分了解和熟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预算造价、资金准备、施工图纸、施工条件和施工现场等情况。并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3、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及时组织资金、人员、设备等,按照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进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应全部履行甲方本年度的.管理制度条款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文书中的全部条款,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经济责任。

4、甲方协助乙方资料员,全面整理工程技术及安全资料,办理开工、竣工手续。凡因资料不全造成的损失,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建帐建制搞好工程的核算和资金控管并对乙方财务进行检查辅导。所有帐据由乙方负责妥善保管。

6、甲方财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拨付,每月与建设单位进行对帐。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与建设单位结算。所有结算,只能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税务部门开票,不准在外开票,一经查出,处以在外开票金额的5-10%的罚款。

8、工程结算完毕一个月内,乙方与甲方财务部门对好帐,并交清所有税金及管理费,办理好财务结算后,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根据公司管理目标,该工程为甲方指定创省优良工程项目。

2、甲方对工程质量行使检查监督、督促整改的权力,乙方必须按图纸、会审记录、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不得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承担。

3、乙方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以质量为核心,组织有关人员扎实搞好工程质量。如因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或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乙方是企业法人代表对该工程项目管理的委托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按照“一标三规”施工。

3、工地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并对事故主动承担一切责任,伤者所需医疗费应及时支付,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4、如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向乙方收取5万元信誉损失费。

第七条工程材料。

1、该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并由乙方承担其应收应付款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供货商货款、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应付款项而导致甲方被诉的,甲方除可以按照本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追偿该应付款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支出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造成甲方名誉、荣誉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损失费5万元。

2、乙方必须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三无”材料,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管理费、税金的上交标准及支付办法。

1、劳保基金由甲方统筹使用。

2、本工程为______________工程,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4%收取管理费,评为省优良工程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返还收取的管理费。

3、国家税金按开票总金额的5.86%(包括建筑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等)收取税金。政策变动、收取标准随之变更。

4、垫资带资承建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必须按照工程形象进度,预估产值、上交税金。”因此本工程乙方应主动组织资金,按形象进度足额上交税金。工程竣工验收时交清税金。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要求及时上交甲方各项费用,如违反甲方将取消其承包资格,限制其对外承接业务。同时建议上级单位吊销其项目经理证,有必要时将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催缴。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对该工程项目实行全额承包施工。如有盈利,全部由乙方自主分配,如发生亏损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无资金偿还时,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将承包人的所有资产收回抵作欠款。

2、乙方应组织人员对参加该项目工程的职工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搞好综合管理。

第十条补充条款:如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甲方向乙方收取5-10万元的信誉损失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六

甲方:

乙方: 。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此项任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

2、工程地点:中汉厂房。

3、工程合同价:11923.14元。

二、承包内容、方式及价额: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土建、水电),包工包料,按施工图包干。

三、资金管理及上交合同税费:

乙方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的26%(工程造价以建设方的结算为依据,以上合同价为预算价格的74%)。

四、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责任: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其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事故频率在3‰以下,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文明施工目标:乙方应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对现场的文明作业全面负责。

若因不服从现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由其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的名誉损失。

六、付款办法:

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的80%进行付款,余款待结算审计后支付余款。

七、甲方义务:

1、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商、税务、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指导、监督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协调现场各项管理。

4、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各类技术培训。

5、保障乙方行使合法权利。

八、乙方义务:

2、服从和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3、对本工程的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承担本工程结算后的所有债权、债务,负责工程保修。

5、所有劳务工种,必须与武汉大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收取1%的管理费,不得拖欠劳务工资。

6、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工程竣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合同工期等目标进行承诺,在施工中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以前栋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甲方决定,对。

(以下简称本合同工程)实行内部项目承包,由乙方作为项目承包人进行内部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

1.名词解释。

1.1业主:

1.2主合同:

1.3监理人:

2.承包方式。

2.1甲方成立项目部代表甲方对履行主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甲方任命的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进行内部承包。

2.2甲方根据甲方现行的管理制度设置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任命以下岗位/职务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工、财务(会计)等为主要管理人员。除上述人员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委派项目部其他管理及技术人员。甲方所任命的人员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

2.3除甲方任命和委派的人员外,项目部其他人员由乙方根据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需要,聘用相应岗位的人员,乙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甲方聘任乙方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负责施工资源(人员、材料、设备等)的组织与调配、施工现场管理与调度、工程的变更与索赔、协调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人、设计代表及各施工队伍之间的关系等工作。

2.5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甲方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工程管理、分包、采购等的管理规定,且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知悉甲方关于工程管理、分包、采购等的管理制度。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满足主合同、业主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人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预先垫付,计入工程成本,甲方在向业主领受足额支付的工程款后再向乙方无息偿还乙方预先垫付部分。

2.6甲方向业主提交保函发生的费用、以及项目部运行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及社保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车辆使用费、资料及工作所需业务书籍购置与借用等)由乙方预先垫付,经乙方和甲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共同审核后计入项目部管理成本,甲方在向业主领受足额支付的工程款后再向乙方无息偿还乙方预先垫付部分。只有符合本合同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部制定管理制度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的成本费用,才能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否则项目经理不予审核签字支付。

2.7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可从项目部借备用金用于工程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资金状况,乙方每月最多可借的备用金总额为当月业主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1%。从第二次开始,乙方每次借备用金,须提交相应的成本票据以冲销其上次所借备用金,若无法提供成本票据,甲方将拒绝乙方再借备用金的申请。

3.考核指标。

3.1乙方应交甲方的承包费:按工程结算金额的%计算,甲方在每期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留。

3.2目标利润:万元。

3.3工程质量:按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3.4安全生产:按项目部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3.5文明施工:实现甲方(或业主)制定文明施工目标,接受甲方(或业主)的考核。

4.考核与奖罚。

4.1甲方根据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每年度末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未达标,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乙方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或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4.2甲方任命人员和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反项目部相关制度或规定的,对其本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在工资发放中扣款,双方共同监督,将之纳入项目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宣贯。处罚款项上交项目部,用于冲销项目管理成本。

4.3项目部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须向项目部缴纳工作资料移交押金,金额为个人一个月的薪酬,该押金将分三次在个人薪酬中扣留,工程完工(或中途离职),完整移交个人所有工作资料后,在次月个人薪酬中无息返回。

4.4项目部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若离职的,在离开项目部前必须将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部门的其他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若相关离职人员未移交工作资料就离开项目部,须督促其及时返回项目部移交工作资料,否则,将没收其工作押金。前述项目部人员须与项目部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须约定不得将其在参与本项目所获知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地质、人员结构等资料)在未经甲、乙双方共同允许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5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原因,造成业主根据主合同约定对甲方或项目部进行处罚或索赔的,相关处罚或索赔款项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个人按20__元/事件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在当月乙方的薪酬中扣款上交甲方。

4.6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分包商聚众闹事事件(包括:阻挠施工、对项目部营地或业主营地进行围堵、打砸等)的,甲方将视事件影响程度按10000~50000元/次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关违约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7本合同工程完工且业主已审核并通过竣工资料,并在甲方与业主已完成工程结算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成本核算前,乙方须付清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3.1款规定须上交的甲方承包费;。

(3)所有分包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

(4)甲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所需交纳的保函开立费(或保函手续费)。甲方按应支付给银行的保函开立费(或保函手续费)金额,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款,支付给银行。

(5)所有税费。

(6)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发生的其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乙方在确认已付清上述费用后,整理好所有收入与成本资料,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成本核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30日内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由于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缺失造成的成本核算数据出现偏差,导致甲方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将根据成本核算结果,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内部承包亏损,或向乙方支付内部承包收益:

(1)出现亏损,甲方将按亏损额度扣留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以弥补亏损,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不足部分;乙方承诺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将变现乙方私人财产用于弥补本合同工程的亏损。

(2)出现盈余,盈余部分作为乙方内部承包收益,由甲方全部支付乙方。支付前提条件必须是业主已结算并已支付全部工程款给予甲方。在确认项目部已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且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尾款后28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成本结余总额的50%,剩余的50%待业主返回甲方履约保函后28日内支付,不计息。如业主在工程款尾款中有质保金等扣款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内部承包收益中相应扣留该部分款项。

5.履约保证金。

5.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金额为主合同签约金额的5%。乙方不按时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有权采取将本合同工程以另行发包等方式进行处理。

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乙方违约等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余额低于本合同5.1款约定金额的情况,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乙方逾期不补足且超过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剩余保证金。

5.3本合同工程完工后经成本核算,未亏损的,在甲乙双方确认成本核算结果后28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亏损,甲方按亏损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相应金额后,履约保证金还有余额的,在甲乙双方确认成本核算结果后28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6.双方约定对项目部的管理方式。

6.1人员与机构。

6.1.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工、财务(会计)。

人员由甲方任命;乙方根据项目部的机构设置推荐聘用项目部其他人员,乙方推荐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的人员配置须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且符合主合同的相关约定。

6.1.2项目部业务部门设置。

(1)办公室:负责后勤辅助工作。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公车辆管理、公务接待、保洁、安保、饭堂等后勤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项目部财务及人员薪酬管理工作。

(3)经营部:负责商务方面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进度款申报、工程变更及索赔费用申报、分包商结算、业主和甲方要求的各种报表上报、商务资料管理等。

(4)设备物资部:负责施工设备及物资(含工程材料、设备配件、机具等,下同)的管理。主要负责:设备租赁、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物资收发、仓库管理等。

(5)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与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及措施的编写、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量计量、现场签证、技术资料管理等。

(6)安质环保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6.1.3甲方任命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表:

序号职务/岗位薪酬。

(元/人.月)通讯费备注。

1项目经理300薪酬中已含:

2、个人所得税;。

3、企业应缴社保费(养老20%、失业1.5%、工伤0.5%、生育0.8%、公积金7%、医疗8%,合计37.8%)。

2项目技术总工300。

3财务(会计)人员200。

注:若财务(会计)人员由甲方总部人员兼任的,甲方按元/月收取劳务费,其因工作需要往返项目部与甲方总部之间的差旅费计入工程成本。

6.1.4乙方推荐聘用的其他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当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进场时乙方须将相关人员的薪酬标准书面告知项目部。乙方推荐聘用的生产副经理的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甲方任命的项目技术总工的薪酬标准,但须经项目经理考勤考核后方可发放。若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无法完成或胜任其任职的工作,乙方必须增加或调换相应人员,否则甲方自行安排人员从事相应工作,薪酬福利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计入工程成本。

6.1.5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按元/月(个人应发金额,含个人应缴社保费用及个人所得税,不含企业缴社保费用)领取薪酬。乙方薪酬及按甲方规定计算的企业应缴社保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6.1.6乙方每月驻工地时间不能少于20天,若需离开工地,须事先取得项目经理的同意。乙方擅自离开工地的,甲方将按1000元/天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应违约金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款或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1.7为保证项目部正常工作需要,项目部必须为各业务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足够数量的办公设备(含管理用车辆)、办公用品,相关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6.1.8项目部所有人员须在项目部开户银行开立银行卡,原则上须按月发放人员薪酬,每月15日前由财务部门根据各人的考勤(考核)数据及薪酬标准制表,经乙方和项目经理审核后发放,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各人的银行卡,需由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项目部按甲方执行的国家标准规定代扣代缴。

6.1.9除已明确的薪酬外,项目部若需向项目部人员发放其他费用(如:过节费用、绩效奖励、安全奖励、进度节点奖励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后方可发放(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相关规定必须发放的安全及劳保费用除外)。

6.1.1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拟聘用到项目部的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资格证信息、拟从事的工作、薪酬标准等)书面递交给甲方。

6.1.11由乙方负责推荐聘用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到岗并胜任项目管理工作内容需求,否则,甲方将自行委派相关人员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求,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若出现调离、辞职、被清退等情况,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补充相应的人员,否则,甲方将自行委派人员接替,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1.13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考勤、休假、备用金、费用报销、文函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结算、成本控制、材料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甲方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和本合同相关约定制定管理制度。

6.2工程分包管理。

6.2.1本合同工程所有拟分包的项目必须经甲方的线上招标采购程序确定相应的分包商,相关招标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配合。

6.2.2甲乙双方均可推荐分包商参与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

6.2.3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所有招标工作在甲方的线上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拟参与投标的分包商必须先行在甲方的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注册,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6.2.4所有分包合同均采用甲方拟定的合同文稿。

6.2.5分包项目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每月的10日前结算上月各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各分包商结算期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可计量的工程量、零星用工、零星使用机械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依据各分包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并制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项目技术总工审核,无误后提供给经营部;设备物资部统计各分包商结算期租用设备考勤情况及领用材料的情况,相关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给经营部;安质环保部统计结算期内对各分包商的违规处罚情况,相关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给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分包合同及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编制当期结算单,结算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及乙方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的结算单交由财务部进行支付工程款。

6.3设备物资管理。

6.3.1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由设备物资部负责,该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编制设备物资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2)复核需由本部门提交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3)审批权限内的物资领用单据;。

(4)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工作;。

(5)其他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处理的工作。

6.3.2设备物资部其他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收集和编制采购计划;。

(2)设备物资进(退)场报验;。

(3)零星物资采购;。

(4)物资验收及物资收发;。

(5)仓库管理;。

(6)物资台账及物资报表的编制;。

(7)设备物资资料(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据、出库单据、设备运行单据等)管理;。

(8)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6.3.3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人到岗后,须在7日内根据甲方现行的设备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确定甲供材料(含业主供应)的核销标准和超标处罚标准,同时,将物资管理各环节(采购计划编制、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入库、物资出库、台账及报表资料等)的业务负责人员及必须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领导审核的业务环节以书面方式进行明确,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一并形成项目部管理文件。

6.3.4项目部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而需购置新设备时,原则上由乙方筹资购置,相关设备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无能力或不愿购置相关设备,为确保工程施工,甲方有权使用本合同的工程款购置相关设备,且所购置的设备归甲方所有。

6.3.5由项目部自行采购的工程物资(不含设备),必须事先制定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通过甲方的电子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乙方可推荐合格供应商。

6.3.6项目部需外租设备的,须根据甲方外租设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批准后,由项目部的设备物资部参照甲方提供的格式版本拟定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和所有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外租设备费用的结算按本合同6.2.5执行。

6.3.7分包商需临时使用项目部设备的,由设备物资部记录相关使用情况,并填制相关单据经分包商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并结合分包合同的约定在分包结算时作为结算扣款的依据。

6.3.8甲供材料(含业主供应)的管理。

(1)设备物资部应依据主合同约定、业主要求和相关行业定额制定项目部的甲供材料核销标准和超额使用的处罚标准,且超额使用的处罚标准不得低于主合同和(或)业主规定的标准。

(2)项目部各分包商需使用甲供材料的,必须提前书面提交材料领用计划和申请,经设备物资部(确认库存情况)、工程技术部(确认领用数量是否合理)、经营部(确认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约定)复核,商务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和乙方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批准后,设备物资部根据审批后的数量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并做好相关台账数据记录。

(3)各分包商必须指定专人办理甲供材料的领用手续,并将该人员信息报项目部备案,若非已备案人员,设备物资部将拒绝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6.3.9项目部设备物资相关资料的管理,执行甲方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设备物资部应根据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采购、入库、出库等),按时编制、上报甲方要求的各种设备物资报表,周期进行仓库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6.4经营管理。

6.4.1项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由经营部负责,该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编制项目部经营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复核由本部门提交或出具的数据、报表、结算单和其他商务资料;。

(3)与监理人、业主对口部门负责人的业务沟通;。

(4)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工作;。

(5)其他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处理的工作。

6.4.2经营部其他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监理人、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各种报表;。

(2)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编制各期结算单;。

(3)根据主合同变更和索赔条款的约定,收集、整理和编制相关变更和索赔资料;。

(6)定期记录施工现场影像,了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工程面貌完成情况;。

(7)收集分包商进场人员及设备信息,了解各分包商现场施工情况;。

(8)技术及商务资料管理(分发给经营部的技术资料、文函、业务书籍等);。

(9)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4.3报表管理。

根据业主、监理人和甲方规定需报送的各种报表由经营部负责填报,相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业主、监理人或甲方。

6.4.4变更与索赔。

经营部负责归集、整理相关资料,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变更、索赔报告,经乙方、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后报送监理人。在项目部编制与申报变更、索赔费用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帮助项目部顺利完成相关变更、索赔费用申报工作,并取得监理人和业主的有利批复。若乙方无法完成,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按甲方制度奖励所产生的成本、工程签证办理费、文件批复办理费等)计入工程成本,变更索赔成功,所获得的费用优先用于支付变更索赔工作成本费用和分包商就该变更索赔事件向项目部提出的索赔费用。

分包合同的履约监督由经营部负责。分包合同签署后,经营部应向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合同交底,明确项目部和分包商各自需承担的合同义务。

6.5文函管理。

项目部的所有往来文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项目部收到的外来文函(业主、监理人、甲方或地方政府等),由办公室统一收录后转发相关业务部门处理。需要回复的函件以及项目部对外发出的函件,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拟稿,经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领导评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并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归档存放于责任部门,若遗失将处罚责任人。

6.6工程技术与施工管理。

6.6.1乙方推荐聘用的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6.6.2乙方推荐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的编写;。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等);。

(3)对施工队伍现场技术交底(技术要求、桩号、高程等);。

(4)已施工工程量计量;。

(5)现场签证;。

(6)施工日志编写;。

(7)工程验收资料准备(仓面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8)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收集、整理;。

(9)工程地质描述资料收集、整理;。

(10)施工现场影像资料记录及保存;。

(11)工程技术资料建档及管理;。

(12)项目技术总工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6.3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和项目技术总工负责审核乙方人员编制的各种技术资料。

6.7财务管理。

6.7.1项目部执行甲方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6.7.2甲方负责开立本合同工程使用的银行专户,该账户由甲管理。

6.7.3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制,相关票据需经部门负责人、乙方审核,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报销。

6.7.4项目部支付的所有款项(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必须经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乙方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

6.7.5项目部的资金预算和支付按以下次序执行:

(1)分包商的劳务工工资;。

(3)须上交的甲方承包费;。

(4)税金;。

(5)各分包商、设备租赁商、材料供应商结算余款;。

(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可借用的备用金。

除上述款项外的其他工程款项,须上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支付。

6.7.6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原则上由甲方控制使用,乙方或项目部若需使用该工程预付款支付建筑工程备料款、油料预定款、配件预定款等工程费用,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用途、收款人信息等),经甲方审批后安排支付,相关款项计入工程成本。

6.7.7乙方在款项的支付方面与项目经理存在争议的,应将相关争议提交甲方,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6.8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6.8.1乙方推荐聘用的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6.8.2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将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分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和甲方关于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规定和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由于乙方推荐聘用人员的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所有的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8.3若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因工作能力或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且经甲方要求后乙方仍不更换或增加人员,则甲方将自行委派相关人员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求,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9竣工结算。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本合同工程竣工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由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存于项目部;甲方任命人员负责指导、审核、提交。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推荐聘用人员无能力完成或不做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甲方将委派人员接手相关工作,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移交所有资料,甲方人员接手相关工作后,发生的人员薪酬和资料整理、复印、归档等所有费用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承认并承担该费用。

6.10业主投诉管理。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原因,发生业主向甲方投诉(包括直接发函和由项目部转发的文函),乙方须及时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的真实意图和要求,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协助甲方实质性解决业主所投诉的问题。履约过程中发生业主投诉,甲方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及整改情况按每次5万元至30万元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11授权签字权限。

6.11.1项目部生产和管理发生的任何费用、技术与商务资料以及文函的签发,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签字权限的规定:

(6)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权限:本部门提交的业务资料复核;。

(7)普通管理/技术人员的签字权限:本人完成的工作资料。

6.11.2以下费用无需乙方申请或同意,相关手续完备后,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支付:

(1)核实结算手续齐全的分包商劳务工工资;。

(2)核实考勤的项目部人员薪酬和社保费用;。

(3)按本合同规定应交的甲方承包费;。

(4)税金;。

(5)核实结算手续齐全的各分包商、设备租赁商、材料供应商结算余款;。

项目部应根据甲方现行人事管理制度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和本合同相关约定制定适用于项目部的人员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应对项目部人员的劳动纪律、请(休)假、离职、违纪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负责组建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完善外出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及资料。

7.2根据主合同及业主的要求,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7.3有权对项目资金运作实施监控。

7.4授权项目部进行现场管理,由项目部根据主合同、监理人和业主的要求,向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结算报表、变更与索赔申请等相关资料与报表,参加监理人或业主组织的各类会议。

7.5授权项目经理签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各种技术文件或资料。

7.6授权项目经理签署经甲方审核后的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各种商务文件或资料。

7.7组织本合同工程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授权项目部及项目经理与中标的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办理相关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7.8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监理人、业主要求撤换的乙方推荐聘用的任何人员。

7.9若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无法胜任其工作,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自行委派人员接手相关工作,其薪酬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7.10如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主合同违约、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将本合同工程收回自行管理,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除非乙方能妥善处理上述事件,使得上述事件未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余额不足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补足。

8.2聘用足够数量的合格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部的日常工作及施工现场管理,所聘用人员(非甲方在职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与被聘用人员商定,费用(含薪酬和应缴的社保费用)在项目部管理成本中列支。

8.3推荐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甲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

8.4协助甲方及项目部做好与业主、监理人、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8.5协助项目部对乙方推荐的已中标分包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当乙方推荐的施工单位与项目部发生矛盾或纠纷时,须及时协调处理。

8.6对于甲方或项目部提出要求撤换的乙方人员,督促其无条件移交工作资料,并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安排接替人员。

8.7甲方任命或委派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但须提供其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相关证据。

8.8承担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工作疏忽造成的项目部或(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9.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后28日内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发生安全责任及质量事故,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无改变的,或由于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主合同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9.3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除另有约定外,项目部与乙方结清薪酬后,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4本合同解除后,项目部各部门中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能胜任工作的将继续留用,相关薪酬待遇不变。

9.5不论何种方式解除本合同,在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工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扰项目部的施工和管理工作。

10.双方的联系方式。

10.1甲方的联系方式:

10.2乙方的联系方式:

10.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中的地址、电话、邮件等是真实、有效、可送达的。如上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有变化等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者一方拒收的,均应视为通知已有效送达该方,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1.其他。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到本合同未明确的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相关事宜发生时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八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心社区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 。

1.3计划工期:

1.4合同价款:

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10万元,省级通报20万元,部级通报30万元。

3.2.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整。

4.2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印章回执。

6.4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工程保修协议。

6.7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其他费用。

7.1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义务。

8.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终止。

8.3.1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行政处罚。

9.1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九

由甲方承建的工程,需组织工程项目部具体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同意由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部管理机构的组建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该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达成如下合约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承诺书中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为乙方的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总工期: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五、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甲方不定时对乙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若乙方工地被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规模从所收工程款中暂扣5-10万的风险保证金,等整改完成后退回。

2、工伤事故管理。若遇重大安全事故,出现重伤、死亡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

3、工伤事故的处理,凡每发生死亡一人/次或重伤一人/次的工伤事故,甲方根据情况有权暂扣乙方的工伤事故处理押金10-50万,乙方在对事故妥善处理并形成事故处理协议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后,返还给乙方。

六、合同价款。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执行,实际工程造价以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七、经济指标。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按工程与业主最终结算总价的向甲方上交工程项目承包费和向甲方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乙方不需提供工程的材料、建安和劳务等成本发票。如有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时,计算基数中应含建设单位供材的定额基价。建设单位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甲方即按照约定应上交的承包费和企业所得税在该笔工程款中扣收。

2、税费:本工程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扣除或留取以上相应项目金额的款项,由甲方代收代缴。如有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乙方凭完税证明进行冲抵。

3、乙方若需要向相关部门押证经营(建造师、工程师及五大员等相关证件),则要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若不需要押证就不需要缴费。

4、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分包方式: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1)由甲方工地项目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等,对隐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及变更签证等其它管理工作。

2)协调各分包工队之间工程进度交接验收等配合工作,协调各分包工队之间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

1)乙方对进场工人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岗前安全、卫生、技术等教育培训,佩带胸牌。安全帽上岗,工牌由甲方统一办理,并收取工本费x元,x元押金(押金可退还)。如有丢失工队全部承担,费用x元/个。每日上班无胸牌或故意不带胸牌着,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并处罚x元。安全帽由分包负责人在甲方库房统一领取并进行登记,安全帽成本x元/顶,如有丢失,此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论工种,均须穿甲方要求的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工作服分包负责人在工地库房统一领取,工作服成本费每套x元,公司每套补助x元。工队每套承担x元,此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发现不穿工作服进场施工者每次罚款x元。(实行单价包死据实结算)。

3)乙方施工前应对本工程图纸,现场及甲方要求进行认真评估,乙方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停工、撤场、单方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付工程款,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所用材料,分包负责人应提前三天将材料计划单签字后交甲方项目部,经审核由甲方专人采购(接单三天内到场),材料运到现场按工种或承包段由乙方派人组织人力上楼分类堆放时应按甲方要求存放整齐,如无人搬运上楼或拒不派人搬运上楼,由甲方派人搬运上楼,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现场必须由专人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情,并督促所有人员,合理安排,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代表同意擅自离开一次罚款x元以上。

6)材料领取时应由乙方负责人专人领取,严格按照甲方材料领取办法执行,不冒领,不多领,不故意囤积,以免造成材料资金积压浪费,从而影响其它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因现场实际情况有超出定额使用材料部分的,乙方必须提前报甲方予以签字认可。

7)材料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讲究成本,追求效益,木工板,木龙骨等边角碎料一定要充分利用,钉子、直钉等辅料应用边角碎料做专用工具盒集中存放,不得随地抛撒,如发现随意丢弃,甲方管理人员将视其情节进行处罚。

8)乙方施工产生垃圾,由甲方派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理,费用由甲方根据工种由乙方工队进行平摊。

9)乙方施工中所用工具及所用耗材(如切割片,角磨片,钻头等)均由工队自行购买,甲方只供主材和正常施工辅料。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住宿,起灶做饭,生活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11)每天下午6:00甲方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各工队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例会,集中研究工程质量,文明安全等问题。每次例会如乙方代表迟到一次罚款x元,无故不到者罚款x元。

12)乙方所用各种电源,甲方只提供分层配电箱及配套控开,并负责架设一道照明电源线,其余施工用线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的每层配电箱及照明电源线,乙方需进行保护并保证原有数量,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费用均由乙方平摊处理。

13)乙方施工队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电炉子烧水,如有违反每人次罚款x元,并通报处理。

14)乙方施工人员上厕所必须到指定地点,如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x元,并在每日工程例会上由层段负责人进行检查。

1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办法》、《文明卫生管理办法》、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或处理。

16)乙方应在工程设施未移交甲方以前对施工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工作,如墙体维护,地面覆盖等(材料由甲方供应)。

1)因甲方未按协议完成工作或未按时提供材料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按期开工或上人、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罚款x元。

3)因设计变更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一周计算)工期顺延。

本工程所用材料及工艺以甲方交给乙方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变更及现场变更通知为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电器安装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20x)要求细致进行质量验收。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规范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乙方应进行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实行“三交接”验收手续,每道环节均由专人负责,层层把关,若甲方验收时因不合格而要求乙方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延误工期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由于乙方偷工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成品保护,及原建筑物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改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一方原因,导致分包合同无法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负责方承担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率100%,乙方愿意承担违约金x元。

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找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时,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内容完成后自动终止。

乙方进场施工,应保证自己工队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在施工中发生伤残等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甲方合同单价已包含工人施工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进场施工,如中途撤场或停工,甲方除停付乙方所有工程款项外,其分包工作内所有工程量由甲方重新指派或委托其他施工工队继续施工,应付工费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及其它方式阻止甲方付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重庆_____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部分物业项目之清洁综合服务。

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乙方承包项目及范围。

第二条财信城市国际项目清洁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

2、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业务管理范围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3、乙方清洁卫生服务范围包含外墙(三米以下,不含底商铺面、广告牌)。

第二章乙方承包方式。

第三条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等的承包方式,乙方需自行配备的保洁设备设施及用品包括:

2、水桶、铁锹、扫帚、簸箕、拖把、刷子、垃圾袋及其他日常保洁易耗品;。

3、保洁、保养、消杀所需洗涤剂、消杀药水、消杀用具、药品、清洁保养剂等消耗品。

第三章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无偿提供仅限于服务区域内保洁工作所需用的水、电,但不承担其它任何清洁保养所必须的设备、工具、清洁材料等物品的供应。

第七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卫生质量,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限期整改。

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及建议,应给予全力支持;。

第九条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

根据《环境部作业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附件《清洁服务质量评审细则》规定内容处罚。

对不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十五条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及主管,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牵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故意拖欠其员工的工资,而劳动局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甲方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中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第十八条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过程中与业主间的关系。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物业项目之清洁人员。

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

第二十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架构及工作人员相关资料,按照甲方定编人数41人(其中清洁工人40人,现场负责人1人),此人数根据甲方要求适时调整;乙方人员必须定岗、定责、定区域、定质量,必须将定岗方案报甲方备案。

乙方应选派素质好、服务热情、形象较好、身体健康且年龄在男60岁(含)以下、女58岁(含)以下之专业人员(包括驻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

第二十三条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发放薪金、福利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负责办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申办暂住证等。

不得无故拖欠员工薪金,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客户休息,工作时间应避开住户上下班的高峰。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偷盗小区公共物品或业主财物。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二

发包方:平武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何林(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部、省建委关于施工企业推行《项目法》施工的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将我司承建的(平武县虎牙平坝林区保护管理用房附属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总造价10.6万元,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形式的承包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条款如下:

一、(何林)同志,以该工程负责人的身份,代表公司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人的工资、养老保险、安全保险、失业保险在工程利润中自行列支。

二、乙方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聘任和选用,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形式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工种工人待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双方协商支付。

三、该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风险抵押,单独二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干上交的全面承包。承包合同签字后,乙方交风险抵押质量保证金总造价3%到甲方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后退给乙方,或冲抵上交管理费。乙方对该工程实行独立核算,无论盈亏,按工程总造价(包括附属工程)以竣工决算总额(8.46%)上交公司管理费和营业税。其他部门的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付。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公司工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确定由乙方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承包施工,由蔡军兵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责任、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保证该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千山.半岛国际e区9#、11#、12#-f及地下车库工程。

2、工程地点:綦江通惠大道。

3、工程规模:约7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及范围:按建设方重庆千山万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重庆凯明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承包形式:

1、本工程采用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机制。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工程所需人、财、物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但必须符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2、甲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制作项目印章,因本工程项目需加盖印章由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报经甲方同意后加盖。

3、为保证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用工、进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第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公司派往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及违规处。

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由公司统一制表,社保由公司统一缴纳,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200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5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支付证件使用费。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10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其他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25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的,乙方应按。

3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本人。

若该上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一次性赔偿5000.00元/个证。

以上费用计算时间从领取原件之日起,待乙方退还甲方证件后其费用截止,不足1个月按月计算。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使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被主管部门处罚和吊销,乙方应承担2~10万元/个.本的证件费用,同时承担处理相关事宜的一切费用,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公司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8%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含税)。如实行营改增后,再按管理费1%收取,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1、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公司管理费、证书使用费和公司为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将余下款数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好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发票和票据、工资表等上交公司财务部,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建设方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期。

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履约率100%。第七条安全。

1、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当地劳动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方能开工。

2、乙方应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本工程发生安全、设备、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乙方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工程质检工作,配合乙方人员参加项目的竣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3、安全、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由乙方实施完成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工程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乙方完善建章建制、完成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类书面资料和报表。

4、甲方不承担或垫付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1、对项目工程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具有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经营管理权,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回访保修等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季、月作业计划,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形象进度,认真编制“月进度报告”和“验收记录”,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技术管理:建立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增加技术储备。

4、质量资料管理: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专业的质检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认真填写质检资料,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5、材料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贮存和使用,杜绝采用不合格材料。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7、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工地。自觉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8、预结算管理:搞好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公司、承包人的经济效益。

9、劳动用工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用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人事用工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10、本工程诚信评价达不到80分,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乙方工程项目被评为最差工地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肆万元。

第十条财务管理。

1、甲方按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款,所有工程款由甲方支付乙方,乙方不能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

2、本工程项目成本由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乙方需自行聘用会计做账,按甲方规定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完成产值。

3、乙方项目成本账应自觉接受甲方财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的检查。如有不合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其处罚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税务部门开具工程款发票时,乙方应配合提供与工程内部造价相对应的资料。

5、工程拨款由甲方付给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或收款人。

6、下列成本由乙方承担:

6.1、项目现场施工成本;

6.2、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由甲方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检测、试验、试压、验收费用、民工办证费用、保险费用等按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4、工程内部造价对应的施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以税务发票为依据)。

7、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本账,交甲方验收注账。符。

合甲方要求后,向甲方提出税务结算请求。甲方在收到请求后,协调税务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税务结算。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项目税务结算,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9、对于营改增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相关成本开具的发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于增值税的抵扣,未按要求开具发票而多出的税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持三流一致原则:工程进度款计划、工程进度款支付、发票等保持一致的原则。

11、乙方的合同管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合理规范,施工总合同、项目预算表、竣工结算表提供一份原件给甲方财务留存。

第十一条亏损赔偿。

1、工程发生亏损,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2、乙方若因本工程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损失所产生的律师、诉讼、交通等费用。

第十二条处罚。

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项目承包人不得再承包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1、工程发生亏损;

2、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乙方在此承诺: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之一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由甲方继续该项目的建设,且已完成的部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甲方按评估价支付给乙方,甲方在项目竣工结算后且建设方支付完毕该工程款项时方能向乙方进行支付;但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债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因乙方原因停工超过1个月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违法情形,导致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更换的;

3、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外欠付材料款、工资等款项超过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等其它严重损失甲。

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四条其他。

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伍万元。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四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计划工期:

1.4合同价款:

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10万元,省级通报20万元,部级通报30万元。

3.2.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整。

4.2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印章回执。

6.4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工程保修协议。

6.7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其他费用。

7.1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义务。

8.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终止。

8.3.1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行政处罚。

9.1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l。

甲方:。

乙方:

时间: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

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

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水电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专业16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经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1、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2、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3、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档一分;财务部门备案一分。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住址: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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