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住房合同安全协议书篇一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赁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时间,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
三、租赁期满后,在甲方自己不收回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租赁上述房屋,但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后,再另行签订合同。
四、房屋在租赁给乙方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租赁期间,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原有房屋随意进行改造。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无权私自将房屋转让他人,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当面协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租赁期间内,房屋内原有的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4、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租期内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它事宜: 。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不可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告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月(大写: 圆整)。 本协约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自签约之日起 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10日向甲方支付下 个月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冬季取暖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保证金和当期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十五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0天内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灾害、灾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
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3.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房租损失。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社区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3.本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完整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内容:
房间设施清单: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安全协议书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将自家库房租于乙方作为存货使用。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出租期 年,甲方从20 年 月 日起将库房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年租金为人民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租赁细则
1.乙方不得擅自将库房转租和改变整体结构,保持库房内墙壁干净,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停租,甲方自然收回,不退租金。
2.乙方应预交押金¥ 元,用于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设施损坏、丢失钥匙更换锁芯的赔偿费,如无损坏停租后返还。
3.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相互告知是否继续租赁。
4.电表基数为44°,电费0.8元/度,合同期满时统一收取。本合同正本为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日 期:
乙方(签字) 日 期:
住房合同安全协议书篇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于 宽城 区 首山逸居小区 栋 单元 室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为准),户型 室 厅。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元)。
第四条 租金季度缴纳,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第五条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缴纳租赁保证金 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甲方在乙方腾退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2、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期间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该装修。
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赔偿责任。
4、配合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内,乙方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4、乙方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权。
5、乙方转租、出借、擅自调换的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6、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空臵承租房屋6个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8、乙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9、乙方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11、乙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1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房屋腾退
1、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腾空该房屋, 并结清租金、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按原样交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计收租金。
3、乙方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腾退该房屋。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直接划扣。
2、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车辆停放费等费用。
3、乙方行为致甲方负责的物业公共区域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6、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7、甲方可以委托运营单位对该房屋进行管理,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委托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安全协议书篇五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完好保证金,押金(按
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代为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档案;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信纪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
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正的;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