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借款合同篇一
借款人:_____ 电话:_____
住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贷款银行: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 %(月利率 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______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______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_____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______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_____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______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私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篇二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
鉴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______方验收,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______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
邮编:电话:
承办公证员: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自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______份,一份留存于北京市公证处备案。
甲方: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篇三
承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出典人于每月的日支付给承典人。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