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规章制度可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减少人们的主观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规章制度的修订和优化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反思。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二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__年3月开始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 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 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 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 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 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 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 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 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 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 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 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 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 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 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一节 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第二十七条 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 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 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五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3、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4、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5、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6、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7、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8、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10、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1、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2、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3、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六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七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八
--健身俱乐部是一个旨在提升员工生活质量的福利部门上,爱护器械人人有责,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制度。
2、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器材使用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器械。
3、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
4、活动前请做好热身运动,活动中请勿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锻炼效果及受伤。
5、练习者在做卧推、深蹲时应由同伴保护,严禁单独使用卧推、深蹲器械。
6、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运动伤害。
7、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8、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
9、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
10、十二岁心下儿童进入健身房应有成人陪同。
11、练习者应遵守健身房各项规定,保持室内的整洁、安静。
12、健身房仅供本单位预人员进入或使用健身器材。
13、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自行进行锻炼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九
药品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药品库的安全,防止发生任何险情,对药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绝一切火源。
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
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
四、技术人员到库房内领取仪器、药品时,管理员要严格监督其行为,防止任何意外情况发生。
五、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库房的环境,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尽快排除。
六、库房管理员应熟知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七、药品库内的一切药品和仪器都应摆放整齐,过道畅通无阻,库房的每一个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够直接靠近。
八、对库房内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区管理员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八、断绝库房的水源,以防漏水、发水等情况发生造成危害。
九、进入室内前要打开通风扇进行通风,降低室内空气中挥发性物质的密度。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师生卫生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讲卫生、爱清洁的.生活习惯和遵守公共卫生,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现制定九华初中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要树立“新学校、新环保、新生活”的新风尚,师生员工要爱清洁、讲卫生,自觉搞好卫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始终保持室内室外、包干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
三、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美化。垃圾、废物须袋装入垃圾箱,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内垃圾定期清运。
四、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树新风。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
五、爱护环境不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六、设立卫生包干区,包干到班(人),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七、积极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动中,并常年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八、卫生领导组、政教处、学生会、总务处每月组织评比,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班级及个人予以表彰。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一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二
一、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收进。
的上级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文电的签收、登记、传递、交办、催办等收文处理和归档工作,以及市政府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及材料的起草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的登记、编号、用印、分发等发文处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长碰头会、秘书长主任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研究室的印章。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调查研究任务。
七、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政务服务工作。
八、完成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九、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值班安排和检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科长在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秘书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市长办公会、秘书长主任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等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秘书长主任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
3、负责秘书科的信息和卫生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副科长在分管副主任和科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科长负责秘书科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秘书科的收文、发文处理工作。
3、协助科长完成有关文件及材料的起草。
4、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的记录和纪要起草。
5、负责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秘书科科办员在科长和副科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收文的签收、登记、传阅、归档和信访信批办件的登记、转交、催办,以及市政府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
2、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明传电报和密码电报的签收、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3、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正式文、函字、工作通报、明传电报、送阅件、常务会议纪要、市办公会议纪要)的编号、用印、分发和归档。
4、负责秘书科承办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的记录。
5、负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印章。
6、负责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7、负责大事记及市政府领导一周主要活动安排汇总编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程序。
一、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行事。
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由科长负总责,组织安排完成。除办公室领导直接交办的以外,一般先交科长审核把关后,再呈送办公室领导审阅。
三、公文处理等内务工作按工作分工由内务人员具体负责,严格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工作细则》办理。副科长负责监督管理,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科长。
四、整理报送的信息,由科长或副科长审核后送信息技术科。
五、大事记、市政府领导一周活动安排由内务人员整理,科长或副科长审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阅。
六、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的使用和介绍信的开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文电用印外,必须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科室管理。
一、科室管理工作由科长负责,对科室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达到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目标。
二、在积极参加办公室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学习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自学,广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严明纪律,全体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到岗时必须按权限向科长、副科长或办公室领导请假。
四、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尊重和维护领导与机关形象。
五、加强保密管理,强化保密意识,科室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应当保密和限定扩散范围的会议内容及重大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六、科室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科长要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室人员情况,充分调动和发挥。
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三
为了保证广大学员有一个良好有序的上机学习环境,现制定机房管理制度如下,请遵照执行:
1、学员上机时一律按秩序排好队、正确佩戴学员证有序进入机房,未排好队和佩戴好学员证的班级或学员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不服从管理、无视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停机一天、停机三天或停机七天处理,对严重扰乱机房秩序者交由学校保安处和学生处处理。
2、学员上机时,需保持机房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爱护机房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更不允许将垃圾扔到机器背后的空隙中,垃圾应在下机时带出机房,否则将罚打扫机房七天。
3、学员上机时,必须衣冠整齐、整洁,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光脚、赤身、裸体进入机房,否则不允许进入机房上机。
4、学员上机时,应该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不允许把脚搭在桌子、椅子上。不允许在桌椅、板凳、显示器、主机上面涂、写、画,一经发现,停机七天。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机七天并全校通报批评。
5、学员上机时,不允许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机房,不允许在机房内抽烟。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携带水杯的同学须请示机房值班老师,确保无危险。如不慎跌落水杯或洒水入电器插头中造成短路烧毁电脑及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坏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6、学员上机时,不允许随意删除、修改、移动其他学员的作品文件或其他相关的学习资料,不许存储与学习无关的文件浪费硬盘空间资源,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或停机反省处理,直至认识错误并有悔改表现方可恢复上机。
7、计划上机时,没有安排到该班上机的同学,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如有需要用计算机,应向班主任申请,报告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机房上机。
8、计划上机的学员禁止打游戏、看电影、聊qq、看小说、听音乐、未经许可上网等。一旦发现,立即停机七天。
9、学员上flash课时可以在机房看flash动画、音乐,但禁止玩flash游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0、学员上机时,不允许带任何充电器材进入机房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造成机房设备损坏者,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11、学员上机时需认真练习上课所学的软件,上网时禁止下载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的软件(如黑客、病毒等软件),不允许进行各项破坏机房学习、管理软件的活动,未经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的`许可不允许安装任何软件,一旦发现,立即停机停课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2、学员在上网时,不允许浏览色情、反政府或其他非法网站,一旦发现,立即停课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严重性破坏者,移交给司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3、学员上机时禁止肆意传播病毒程序。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4、在计算机中心,禁止学员在做组装与网络课的实验时,装一些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的程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
15、学员在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优盘等)时,其中不允许存放有病毒的程序、黑客软件或其它具有攻击性的软件,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同时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
16、学员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任何故障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时,应急时向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报告,不允许私自搬动或拆卸机器任何部件,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7、学员应按时上下机,不允许耽搁其他学员的上机时间,以免影响别人的学习,如有意耽搁者做停机一天处理。下机时应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和显示器,并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机房。
18、如学员在上机时违反上述规定,一律须主动出示学员证登记备案并遵照执行,请学员配合机房管理员和机房老师做好工作。
19、请学员爱护机房公物,遵守社会公得德。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四
(一)公文的拟稿、审批程序。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学校各处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拟稿。
2、有关处室代校草拟的文件,应一律送校办复查,并由校办公室送有关校领导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复核,再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
4、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二)公文的处理和贯彻执行。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记编号后交办公室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送主管领导后,按照职责交有关处室办理。
2、各部门对来往文件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迅速办理,办公室须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办公室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结,办公室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1.保护机器,按正常步骤开启、关闭计算机,保证机器的正常使用。
2.学员在操作机器当中,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将按原价赔偿。
3.学员应按指定位置练习,不得擅自调整机位。
4.如机器出现故障,应急时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汇报,不得擅自拆装机器,违反者严格处理。
5.非本班学员及教师不得进入本班机房练习,如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6.无特殊原因,不得使用教师专用机练习。
7.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不随意离开座位,未经老师同意,不准任意离开机房。
8.不准在机房大声喧哗、打闹、聊天,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9.保证机房设备安全,按时开机、关机,值日生在离开机房前应关好门窗及照明灯,保证机房安全。
10.除机房计算机之外的一切设备,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1.机房机器用于教学及练习,不得做打游戏、看影片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12.如机房机器出现机器硬件被盗事故,应及时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汇报,及时处理。
若因非法操作造成如火灾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汇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听从老师的安排。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与执行(优秀15篇)篇十五
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预防犯罪和治安事故,保护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的一切部门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1、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入校门一律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未带证件者,必须接受门卫查询,经同意后方可入校。
2、校徽、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作废证件不得使用。
3、不准爬墙、翻门出入学校。
4、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学校内。
5、携带建筑材料、设备器材、行李物品等物资离校者,一律凭部门证明放行。私人物品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门卫有权询问和检查。
6、联系工作应主动出示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并登记;来客来访必须严格履行会客登记手续。
7、校外单位或个人来校活动,接待部门应事先到保卫科办理登记手续;校外单位和个人凭联系单进入学校。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未经宿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2、严禁酗酒、赌博、寻衅滋事、起哄闹事,严禁打架斗殴、殴打师生员工行为。
3、严禁侮辱女生、女教工等违法行为。
4、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销、兜售物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应按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
5、严禁观看、阅读、翻印、出售、传抄、制作反动淫秽书刊、画片、照片、音像制品和播放、收听反动、黄色歌曲,严禁在校内搞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张贴大小字报。
6、严格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剧毒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