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一个有机体,它的每个部分都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整个组织的运作机制。看看以下这些单位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和灵感。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一
从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诞生以来,信用卡产业在“金卡工程”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底,全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3.9亿张,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为3.1万亿元,占国内居民人民币短期消费贷款比重约75%,对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用卡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引导和规范。一是现有监管制度对信用卡利率、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和滞纳金等信用卡产品的核心内容规定过于细致和固化,不利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二是随着消费金融创新升级和个人经济活动的日益丰富,持卡人对信用卡透支消费、预借现金等服务提出了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三是近年来,持卡人纠纷和信用卡息费争议时有发生,持卡人权益保障制度亟需完善。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信用卡产业发展,结合当前信用卡市场的新形势,以改进信用卡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科学把握、统筹兼顾业务创新需求和防范市场风险,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以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差异化经营战略,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
二、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原因和具体措施是什么?
在信用卡产业发展初期,政府规定统一固定利率,有利于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信用卡产品和服务,对推动信用卡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信用卡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现有信用卡利率政策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信用卡利率定价缺乏灵活性和差异性,难以满足持卡人对循环信用服务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二是固定单一利率束缚了发卡机构信用卡资产业务的精细化发展,不利于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信用卡产业从“跑马圈地”向“精耕细作”转型升级;三是信用卡透支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信用卡对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对此,人民银行积极研究信用卡利率政策,审慎、稳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发展。考虑到近年来信用卡市场逐渐成熟,风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信用卡分期付款自主定价已为利率市场化作出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成熟,人民银行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确立了分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在借鉴国外成熟信用卡市场利率水平、调研国内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同时,配套放开信用卡透支计结息方式、对溢缴款是否计息及其利率标准等相关政策限制,以进一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机制。
三、为什么要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
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实施分步走、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进一步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价机制;二是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高风险客户过度举债,从而增加信用风险,引发市场局部混乱;三是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积极推动发卡机构建立健全信用卡利率定价和经营管理机制,结合信用卡市场发展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进程。
四、为什么要取消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信用卡的重要特征和核心服务。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并统一规定持卡人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通知》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五、《通知》引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有何考虑?
“滞纳金”的概念带有较强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立足于公平原则和合同关系,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同时,鉴于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六、《通知》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有何改进?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具有无交易背景的特点,是发卡机构为便利持卡人日常资金使用而推出的特殊服务。鉴于发卡机构掌握持卡人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信息,对该类业务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发卡机构。《通知》兼顾改进服务和防范风险,对预借现金业务制定了基本要求。
一是明确界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类型。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将预借现金业务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种类型,并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完善预借现金业务限额制度。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现需求和风险防范需要,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对于其他预借现金业务限额,由发卡机构根据经营策略、持卡人风险等级和限额设置需求,与持卡人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三是提出风险管理要求。规定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并强调了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在满足持卡人合理需求、为发卡机构预留创新空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堵塞漏洞、减少风险损失。要求发卡机构在合作机构真实反映、准确标识相关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充分发挥利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追求风险和收益的最优平衡,以达到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的目的。
七、《通知》对信用卡持卡人有何影响?
总体而言,《通知》有利于为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丰富持卡人选择,改进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体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放开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方面限制、规范预借现金业务等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发卡机构建立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为持卡人带来更多选择。例如,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资信状况和还款习惯等,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利率、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相关信用卡产品;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的限额提高了,可适应其临时或紧急用现需求。同时,《通知》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减少了持卡人利息支出。
八、《通知》如何体现对持卡人的权益保障?
一是保障持卡人知情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请条件、收费项目与标准以及信用卡标准协议与章程等内容,以显著方式提示持卡人注意信用卡协议中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
二是尊重持卡人选择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尊重持卡人真实意愿,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时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且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
三是保护持卡人资金安全。要求发卡机构应妥善处理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率标准。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二、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三、违约金和服务费用。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其中,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五、交易信息。
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严格按照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信用卡交易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应真实反映、准确标识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业务类型,完整传输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过程中的一致性,便利发卡机构识别与判断风险,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
六、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请条件、产品功能、收费项目与标准、安全用卡知识和信用卡标准协议与章程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
(二)发卡机构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的详细情形和收取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其中,对于信用卡利率标准,应注明日利率和年利率。
(三)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并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偿还相关款项。
七、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八、利率信息报送。
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相关标准的,应提前60天向人民银行报告。信用卡利率纳入人民银行利率监测报备系统按月进行填报(详见附件),应于每月9日前完成对上月数据的报送工作,起始报送时间为20xx年2月9日前,填报20xx年1月相关信用卡利率信息。其中,全国性银行报送人民银行总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报送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对信用卡利率确定和计息规则等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按照信用卡业务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和本通知规定,建立健全信用卡发卡流程、使用管理和客户服务等自律机制,制定信用卡协议与章程推荐范本,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有序发展。
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20xx年4月15日。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三
从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诞生以来,信用卡产业在“金卡工程”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3.9亿张,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为3.1万亿元,占国内居民人民币短期消费贷款比重约75%,对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用卡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引导和规范。一是现有监管制度对信用卡利率、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和滞纳金等信用卡产品的核心内容规定过于细致和固化,不利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二是随着消费金融创新升级和个人经济活动的日益丰富,持卡人对信用卡透支消费、预借现金等服务提出了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三是近年来,持卡人纠纷和信用卡息费争议时有发生,持卡人权益保障制度亟需完善。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信用卡产业发展,结合当前信用卡市场的新形势,以改进信用卡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科学把握、统筹兼顾业务创新需求和防范市场风险,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以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差异化经营战略,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
在信用卡产业发展初期,政府规定统一固定利率,有利于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信用卡产品和服务,对推动信用卡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信用卡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现有信用卡利率政策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信用卡利率定价缺乏灵活性和差异性,难以满足持卡人对循环信用服务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二是固定单一利率束缚了发卡机构信用卡资产业务的精细化发展,不利于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信用卡产业从“跑马圈地”向“精耕细作”转型升级;三是信用卡透支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信用卡对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对此,人民银行积极研究信用卡利率政策,审慎、稳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发展。考虑到近年来信用卡市场逐渐成熟,风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信用卡分期付款自主定价已为利率市场化作出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成熟,人民银行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确立了分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在借鉴国外成熟信用卡市场利率水平、调研国内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同时,配套放开信用卡透支计结息方式、对溢缴款是否计息及其利率标准等相关政策限制,以进一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机制。
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实施分步走、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进一步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价机制;二是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高风险客户过度举债,从而增加信用风险,引发市场局部混乱;三是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积极推动发卡机构建立健全信用卡利率定价和经营管理机制,结合信用卡市场发展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进程。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信用卡的重要特征和核心服务。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并统一规定持卡人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通知》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滞纳金”的概念带有较强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立足于公平原则和合同关系,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同时,鉴于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具有无交易背景的特点,是发卡机构为便利持卡人日常资金使用而推出的特殊服务。鉴于发卡机构掌握持卡人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信息,对该类业务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发卡机构。《通知》兼顾改进服务和防范风险,对预借现金业务制定了基本要求。
一是明确界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类型。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将预借现金业务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种类型,并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完善预借现金业务限额制度。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现需求和风险防范需要,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对于其他预借现金业务限额,由发卡机构根据经营策略、持卡人风险等级和限额设置需求,与持卡人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三是提出风险管理要求。规定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并强调了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在满足持卡人合理需求、为发卡机构预留创新空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堵塞漏洞、减少风险损失。要求发卡机构在合作机构真实反映、准确标识相关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充分发挥利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追求风险和收益的最优平衡,以达到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的目的。
总体而言,《通知》有利于为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丰富持卡人选择,改进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体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放开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方面限制、规范预借现金业务等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发卡机构建立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为持卡人带来更多选择。例如,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资信状况和还款习惯等,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利率、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相关信用卡产品;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的限额提高了,可适应其临时或紧急用现需求。同时,《通知》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减少了持卡人利息支出。
一是保障持卡人知情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请条件、收费项目与标准以及信用卡标准协议与章程等内容,以显著方式提示持卡人注意信用卡协议中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
二是尊重持卡人选择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尊重持卡人真实意愿,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时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且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
三是保护持卡人资金安全。要求发卡机构应妥善处理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四
银行将拥有更多自主权,今后申卡可“货比三家”
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卡的计息规则、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滞纳金、超限费,提高了预借现金每日限额,将给广大“卡奴”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新规带来四重福利。
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持卡人通过自动柜员机提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
申卡可看六点要求。
央行信用卡新规给了银行更多自主权,势必带来产品的个性化和差异化,这也是各方所乐于看到的。今后办卡可先看银行提供的这六点要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信用卡。
一、透支利率。
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下限管理,透支日利率最低可到万分之三点五,选择透支利率最低的银行自然可减少利息支出。此外,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也值得比较一下。
二、免息期。
新规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免息期的长短也将成为申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违约金”
申卡时一定要比较一下银行“违约金”收取的比例问题,挑选最划算、最经济的银行。
四、预借现金。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办卡前一定要了解现金提取额度、现金转账额度及手续费标准,更重要的是应了解银行是否允许用信用卡给微信、支付宝充值,这可以让持卡人使用更多的透支额度。
五、最低还款额。
新规取消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对于资金不宽裕、还款能力较差的人来说,最低还款额越低当然越好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还了最低还款额仍然会被收取透支利息。
六、盗刷赔偿方式。
新规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办卡前可比较各银行的信用卡盗刷赔偿方式,选择保障最有力的。
延伸阅读:
信用卡新规将在2017年元旦开始实施,每一次关于政策的导向都涉及广大用户的利益。一张卡包罗万千,一本书也道不尽其中奥妙之处。但只要你在关键时候掌握几点,就能秒懂政策的导向。对于信用卡知识的碎片化学习让自己懂了不少的套路,从懵懂骚年到达人的进阶其实就是那么几步。
货比三家,挑卡如挑商品大额信用卡办理。
违约金不是滞纳金,是有底线的大额信用卡办。
银行取消了超限费,把滞纳金改为违约金。
银行除了设立违约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外,与滞纳金统一费率规定不同,设立了违约金最高收费的上线和下限。如华夏最高标准是500元或2000元,如农行的违约金最低收费标准为1元。违约金的收取,由持卡人与银行决定,有商有量好过没有自主权。
方便快捷也谨防手续费大额信用卡办。
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以前就提醒过大家,能刷卡消费的尽量刷卡。预借现金因为手续费和利息的双层费用而变得不那么收欢迎,但紧急情况还是迫切需要的。目前我们都是习惯性都是通过信用卡app发起提现申请,被扣了手续费后,预借现金就到了app绑定的储蓄卡,但次日开始计息。如果我们习惯了使用某宝某信支付,又要绑定储蓄卡进行充值。政策规定可由银行自行确定是否允许预借现金额度的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看第三支付平台与银行谈判的实力了,如果可以,这种互通共赢是值得消费者表扬的。
本意不是为你逾期减负,还要留心大额信用卡办。
取消了超限费,改滞纳金为违约金,其实对于一大部分人来讲,就是知道原来有这么一回事(他们并不担心逾期不还,全因养成准时还款的习惯)。但是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讲,逾期的代价费用减低了。没有超限费可言,只有违约金,而违约金是一次性收取,不会再产生利息。但不要抱有逾期代价减少的侥幸心理,超额部分还是会收取利息,逾期不还,同样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信用卡业务新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五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其中,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严格按照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信用卡交易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应真实反映、准确标识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业务类型,完整传输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过程中的一致性,便利发卡机构识别与判断风险,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
(一)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请条件、产品功能、收费项目与标准、安全用卡知识和信用卡标准协议与章程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
(二)发卡机构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的详细情形和收取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其中,对于信用卡利率标准,应注明日利率和年利率。
(三)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并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偿还相关款项。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相关标准的,应提前60天向人民银行报告。信用卡利率纳入人民银行利率监测报备系统按月进行填报(详见附件),应于每月9日前完成对上月数据的报送工作,起始报送时间为2017年2月9日前,填报2017年1月相关信用卡利率信息。其中,全国性银行报送人民银行总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报送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对信用卡利率确定和计息规则等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按照信用卡业务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和本通知规定,建立健全信用卡发卡流程、使用管理和客户服务等自律机制,制定信用卡协议与章程推荐范本,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有序发展。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4月15日。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六
人民银行今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月1日起施行。《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同时,《通知》引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通知》顺应深化金融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前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以改进信用卡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统筹兼顾业务创新需求和防范市场风险,科学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减少信用卡息费规则相关行政干预、优化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规范信用卡交易信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旨在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提升发卡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利息标准等,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
《通知》优化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管理机制,清晰界定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预借现金业务类型,配套制定改进服务、规范管理相关要求。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允许向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办理现金转账、现金充值,发卡机构应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相关业务。
此外,《通知》着重强调信用卡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从明确发卡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改进非本人交易处理和持卡人损失补偿等方面强化持卡人权益保障机制。
推动信用卡产业发展对满足居民日常消费支付和个人消费信贷需求具有重要作用。《通知》作为完善信用卡业务监管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推动信用卡服务创新升级,对鼓励消费、扩大内需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从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诞生以来,信用卡产业在“金卡工程”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底,全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3.9亿张,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为3.1万亿元,占国内居民人民币短期消费贷款比重约75%,对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用卡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引导和规范。一是现有监管制度对信用卡利率、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和滞纳金等信用卡产品的核心内容规定过于细致和固化,不利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二是随着消费金融创新升级和个人经济活动的日益丰富,持卡人对信用卡透支消费、预借现金等服务提出了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三是近年来,持卡人纠纷和信用卡息费争议时有发生,持卡人权益保障制度亟需完善。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信用卡产业发展,结合当前信用卡市场的新形势,以改进信用卡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科学把握、统筹兼顾业务创新需求和防范市场风险,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以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差异化经营战略,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
二、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原因和具体措施是什么?
在信用卡产业发展初期,政府规定统一固定利率,有利于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信用卡产品和服务,对推动信用卡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信用卡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现有信用卡利率政策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信用卡利率定价缺乏灵活性和差异性,难以满足持卡人对循环信用服务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二是固定单一利率束缚了发卡机构信用卡资产业务的精细化发展,不利于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信用卡产业从“跑马圈地”向“精耕细作”转型升级;三是信用卡透支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信用卡对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对此,人民银行积极研究信用卡利率政策,审慎、稳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发展。考虑到近年来信用卡市场逐渐成熟,风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信用卡分期付款自主定价已为利率市场化作出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成熟,人民银行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确立了分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在借鉴国外成熟信用卡市场利率水平、调研国内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同时,配套放开信用卡透支计结息方式、对溢缴款是否计息及其利率标准等相关政策限制,以进一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机制。
三、为什么要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
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实施分步走、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进一步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价机制;二是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高风险客户过度举债,从而增加信用风险,引发市场局部混乱;三是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积极推动发卡机构建立健全信用卡利率定价和经营管理机制,结合信用卡市场发展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进程。
四、为什么要取消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信用卡的重要特征和核心服务。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并统一规定持卡人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通知》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五、《通知》引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有何考虑?
“滞纳金”的概念带有较强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立足于公平原则和合同关系,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同时,鉴于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六、《通知》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有何改进?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具有无交易背景的特点,是发卡机构为便利持卡人日常资金使用而推出的特殊服务。鉴于发卡机构掌握持卡人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信息,对该类业务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发卡机构。《通知》兼顾改进服务和防范风险,对预借现金业务制定了基本要求。
一是明确界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类型。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将预借现金业务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种类型,并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完善预借现金业务限额制度。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现需求和风险防范需要,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对于其他预借现金业务限额,由发卡机构根据经营策略、持卡人风险等级和限额设置需求,与持卡人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三是提出风险管理要求。规定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并强调了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在满足持卡人合理需求、为发卡机构预留创新空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堵塞漏洞、减少风险损失。要求发卡机构在合作机构真实反映、准确标识相关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充分发挥利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追求风险和收益的最优平衡,以达到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的目的。
七、《通知》对信用卡持卡人有何影响?
总体而言,《通知》有利于为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丰富持卡人选择,改进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体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放开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方面限制、规范预借现金业务等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发卡机构建立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为持卡人带来更多选择。例如,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资信状况和还款习惯等,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利率、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相关信用卡产品;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的限额提高了,可适应其临时或紧急用现需求。同时,《通知》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减少了持卡人利息支出。
八、《通知》如何体现对持卡人的权益保障?
一是保障持卡人知情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请条件、收费项目与标准以及信用卡标准协议与章程等内容,以显著方式提示持卡人注意信用卡协议中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
二是尊重持卡人选择权。要求发卡机构充分尊重持卡人真实意愿,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时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且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
三是保护持卡人资金安全。要求发卡机构应妥善处理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七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到底是对我们持卡人是利好还是不好,不过总之央行取消了一些限制也就是说各大银行可以自主操作了,那我想银行为了业务发展总是会给予放宽的吧,这样想就是利好了。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有利于为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丰富持卡人选择,改进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体验。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放开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方面限制、规范预借现金业务等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发卡机构建立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为持卡人带来更多选择。
《通知》对信用卡持卡人带来的最大“福利”莫过于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预期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央行负责人解释称,“滞纳金”的概念带有较强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立足于公平原则和合同关系,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同时,鉴于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通知》还要求取消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发卡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而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并统一规定持卡人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
在利率标准方面,作为全面实施市场定价的过渡阶段,《通知》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央行方面对此解释称,对利率设置上下限,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实施分步走、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进一步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价机制;二是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高风险客户过度举债,从而增加信用风险,引发市场局部混乱;三是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还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类,并对每种业务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
我来总结一下。
第一大利好是:取消滞纳金,改滞纳金为违约金,我咋觉得违约金更难听呢,不过这些由银行来定,我也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变本加厉要多收哦,假如我逾期没有还款,银行就不收我的滞纳金了吗?那违约金何来,当然央行是希望给予我们一些宽松的政策,具体操作方式应该还是让银行来定的。好在时间还早,明年的1月份就见分晓了。
第二大利好:取消超限费。
超限费收费就只见过广发收过,其他银行一般情况下都不给予超限的机会所以就不会有超限费了,那取消了后是不是能超限的就尽量超吧,也不一定哦到时候银行肯定一分钱都不能多刷啦。
第三大利好:不限制免息期。
我在想这个不限制也就是说不再像以前那样有最长56天的免息期,可以是90天?可以是100天?哈哈银行会不会不干呢?所以啊要看哪个银行大方不大方了,要是有些小气的银行将免息期调整到10天20天那也就没有得玩了。不过我相信这么多银行里肯定有很大方的银行的,到时候给我我们来个100天免息期就好啦。
第四大利好:取消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
本来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现在新政策说可以由银行来决定最低还款额了,这些是不是央行促进消费的一种方式呢?反正我是没有用过最低还款额的。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八
一年来,在市分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室、主管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强做优我行信用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办事,圆满完成中心领导、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上级行下发的有关信用卡文件的研究学习,认真体会文件精神,将主要内容熟记于心。在工作之余,通过电视报刊等了解他行的各类信用卡业务动态,汲取他行的业务与管理优点,充实到对我行的工作建议中。在同事中,通过虚心的向同事请教,精通掌握信用卡的各类知识。通过较高的理论水平与熟练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日常工作服务。
二、完成主管分配的准贷记卡的催收工作。目前我行准贷记卡采用委外催收的方式对不良欠款进行电话及上门催收,每个星期需要关注不良欠款的上涨,控制不良率。到了月末,需要比对月末月初的数据,以便与催收公司结算。在今年的11月份我市的准贷记卡不良欠款上升到了300多万,领导都很重视,决定加大风险控制的力度,凡逾期超过60天的给予额度降为零,并督促催收公司的催收力度,每天对准贷记卡的不良欠款进行关注,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不良欠款降到了200万以下。保证了准贷记卡不良额度及不良率的达标。
三、配合单元主管做好贷记卡的催收、立案及起诉工作。我行在**市的贷记卡卡量排同业第一,我的工作主要是配合单元主管的一些催收工作,比如去公安局作笔录,去经侦、法院送达资料签字等。
四、配合单元主管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年核销工作。这是我们每年年一次的最大工作量的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加班。我们出色的完成了全年的核销工作。
五、以饱含人性化的服务态度,做好客户的投诉与咨询工作。因我行贷记卡发卡量日益增大,造成客户对办卡申请进度的查询、卡使用中遇到问题的咨询、因系统原因还款不成功产生利息与信用记录不良、卡资料更改、对网点服务态度、积分洗车、约定还款、卡被盗用、网点受理不规范等问题投诉,几乎每一个问题我都要先做情况了解,再向客户解释,还要回复省行处理结果等工作,要让每一位问题反映客户得到满意答复。全年回复各类客户问题反映2000多条,基本上上每上位客户都得到满意答复。每天接到支行网点对业务咨询电话10个左右,很好的与支行与网点进行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特别对网点员工因制度不熟悉而导致轻操作不规范行为,我总能协助其一起学习我行的相关制度,指出风险所在,并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工作关系。
六、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我这一岗位虽然也有每天按规定必须完成的工作事项,但综合性较强,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较多。有次中午休息时,接到通知要跟经侦大队的警察去**带一个信用卡诈骗案的嫌疑犯回**,于是便马上出发,在当晚11点30分把嫌疑犯带到了**市**经侦大队。完成了领导交予的任务。
在来年我们要做的更好,每天都以饱满的精神与激情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对业务能虚心学习精益求精,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进行极积的思考,并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法。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已尽心尽力。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九
通报。
金督通字〔2014〕12号。
各镇街,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以打造国家级千亿产业园区为统领,围绕“产城一体、产业融合、高端集聚,打造更为合理的产业体系”发展蓝图,继续把工业作为振兴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县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统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体制顺畅运行,为园区高标准规划发展和项目高质量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县级包保领导靠前指挥、一线办公,园区和镇街加大招商、强化服务,项目包保责任人深入一线、盯紧靠牢,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以“高质高效高速”为总基调,推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各项工作落实,突出一线督查和高效督查,一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严查工作不落实和中梗阻问题,助推工业经济扎实开展。一季度全县工业经济、项目建设、全民创业、重点企业培植、银企对接等各项工作早启动、快推进,为我县“争做鲁西县域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排头兵”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业经济运行稳中求进,整体开局良好。
今年以来,全县工业战线按照“提升年、显效年”总要求,在工业发展上围绕“提质量、扩总量”一个主题,着力强化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两大支撑,全力推进国家级工业园区、镇街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三大平台建设,加速构建煤化工、机电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四大传统产业;坚持节能减排、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稳中求进,着力打造金乡工业经济升级版;严把项目准入关,筛选投资规模大、科技环保的大项目、好项目入驻园区,切实提高入园项目质量;组织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和银企对接活动,创优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指挥部调度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利税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利润亿元,同比增长,实现了首季经济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年任务目标的超额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产业项目推进力度加大,多数建设提速,部分需重点突破。
双百工程中工业项目54个,其中在建项目39个,招商及前期筹备项目15个。按照一季度节点任务目标,重点项目整体稳步推进,49个项目完成节点任务,占比91%;仅盈德气体、华生化工、智晟电气、泰诺液压、梅亿邦赛电动车5个项目未完成季度节点任务。
1、化工园区。园区遵循“五个一体化”开发建设理念,统筹兼顾招商引资和项目包保工作开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节点任务,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其中,项目包保工作措施硬、力度大,一个项目一个包保工作组,包保人员能够盯紧靠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凯赛生物、黑猫炭黑、汇能苯加氢等一批大项目建设进度显著加快。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
兹有生产部**车间针修员工***、***自公司提供周日用餐福利以来,经核查在**年**月**号和**月**号期间,该两名员工均未按照周末报餐和用餐规定进行吃饭和刷卡,其行为明知故犯,目无视公司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公司相关管理纪律,念其该规定实施以来首次违反和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为严肃周日报餐管理纪律,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周末报餐有关规定,经公司生产部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该两名员工的违规行为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人员以此为戒!在周末报餐中严格遵照规定报餐和用餐,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2011年4月19日。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一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实行指纹考勤系统,对公司上班人员以指纹识别的方式进行上、下班考勤(以下简称“指纹打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纹考勤从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二、指纹考勤时间:按上、下班时间执行考勤。
三、指纹考勤人员范围:凡在大厦及副楼上下班的各部门人员(物业部当日消防值班人员、大厦保安人员和旗舰店人员暂不实行指纹考勤,按照各自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但相关部门要将考勤情况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员工因故未签到或中途因事离岗,需要办理《员工未签到或外出事由条》,事由条按请假审批权限执行,应提前1天或事后1天内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因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等原因,考勤方式需要变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变更。
五、指纹考勤地点:设在大厦保安室内,由本人按照操作要求自行在考勤机上进行指纹打卡,其考勤机由物业部保安人员负责日常的保管与安全。
六、指纹考勤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由办公室负责。于月底将当月员工考勤情况予以公示,对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者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二
全体教职工:
近期,国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现就清明节假期有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崇尚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携带火种上山,禁止在林区及林地边缘燃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二、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请广大教职工务必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防疫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三、注意交通安全。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注意行路文明,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非载客车辆。
四、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家庭出游,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财物遗失、人身伤亡事故。
祝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假期!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三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浏政办函〔2006〕74号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摸清教育负债情况,落实还债措施,化解债务风险,确保有效运转,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现仍由中小学校负担的(原已分摊的教育债务和村级教育债务不在此次统计范畴)教育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截止2006年6月30日止,本单位累计负债情况(详见附件1)和具体偿债措施等。(附件2作为闲置固定资产清理填报,供财政产权科参考)。
二、上报时间。请各单位将在2006年7月20日前将附件1、2如实填写后,报送到市教育局计财科。
三、填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负债情况逐笔逐项清理,做到真实准确;偿债措施要逐笔落实还款来源、途径和责任人,数额较大的单位要附专门的债务处置方案,所填报附件1、2调查表,必须由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对弄虚作假、多报或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财经法规严肃处理。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四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二、考勤执行范围。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
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行政部。
20xx年9月5日星期五。
给业务单位的通知事项(模板15篇)篇十五
最近我负责的工作是关于荧屏艺术团培训机构开业造势活动的规划。能够设想到的内容如下:
1、是否有领导或重要来宾致辞。
2、舞蹈节目的编排(展示孩子的教育成果)。
3、声乐类节目(体现老师的演唱水平)。
4、语言类节目的展示。(体现老师的自身素质)。
5、采访性质的安排(体现我们培训机构的独特、唯一)。
以上内容不确定性还很大,节目单安排李丹老师协助整理,随后制作节目单。主持词需要节目单成形后才能确认。
1、造势现场的布置。造势用到的花篮10只可以确定,花篮上需不需要缀上特别的字母请李丹老师确定一下。
2、不架设舞台,以红地毯铺在地面。
3、舞台背景应该需要制作巨幅喷绘,建议长高为5×4。喷绘的文字内容需要确定,喷绘画面内容需设计。
4、摄像设备提供三套方案。
a:单机摄像,造价五百元。以记录为目的,全程拍摄。
b:双机摄像,造价1000元。会有镜头剪切,画面比较生动。除单纯记录外,还可作为后期招生中的成果展示。
c:双机摄像加一台摇臂,造价2000元。摇臂摄像用于造势气场足。画面剪辑也会很生动,展示效果也更好。
5、摄影设备,一台跟拍机摄影机器即可。造价300——500元。
6、音响设备。建议选择质量很好的音响设备,对声乐类节目及主持人都有极大帮助。麦克风最少两只,最好四只,麦克风架子两个。
除节目演员外,还需要如下工作人员:
1、主持人一位,当然两位更好。
2、道具人员,大概两位即可。
3、督导人员,负责演员及时就位及演员安全提醒,特别是小朋友群舞节目。大概两位。
4、机动人员两位。
以上内容,请李丹老师审阅后,我们再开会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