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是私营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等不同形式的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成功企业案例,让我们一起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教训。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一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x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申请机动车停车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合法资信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六)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
(七)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二)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泊车辆;。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三)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应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员工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物业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安管队长、领班、电工、物业助理、财务人员、各部门经理、主任、主管、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为保证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公平,成立以物业总经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以对绩效考核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平衡。
其主要职责为:领导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听取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初步评估意见和汇报,纠正评估中的偏差,有效地控制考核评估的尺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
组长:物业总经理。
副组长:行政人事主任、品质管理部经理、地产公司客服专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一级考核一级、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物业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考核)。
3、工作目标的设置,坚持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有相应的评分标准的原则。
4、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考核人对考评对象应该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检查的原则。
6、坚持被考核人的意见应当受到尊重,并具有申请复核权的原则。
第五条: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进行绩效考核,提高管理者"领导、带队伍"的能力;。
2、通过进行绩效考核,加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4、为薪酬、福利、晋升、培训等激励政策的实施提供依据。
第六条: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工作。
1、进行岗位分析、设计制定每个员工的《岗位职务说明书》。
2、员工每月必须按时完成《月度工作计划表》和《月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表》。
3、形成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让绩效考核与人力资源的其它环节(如培训开发、管理沟通、岗位轮换、晋升等)相互联结、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第七条:绩效考核的考核因素。
1、对员工的考核因素主要分为:工作业绩、岗位职责、经营报表和例外考核四部分。
岗位职责:是指员工岗位责任说明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与权责条款;。
报表:是指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必须按时上交的经营表格、报告、会议记要等;。
例外事件考核:
出勤、重大贡献、重大失误及其他对公司经营改进项目的考核。
2、考核因素的比重及计算方式:
考核因素比重表。
工作业绩岗位职责报表例外考核。
50%40%10%另计。
评分权重表。
备注:专业对口部门是指:员工所在专业对口部门职能上级领导。比如财务部由地产财务经理进行考核;客服部由地产客服部经理进行考核;工程部由物业总部的工程主任进行考核;安全部由物业总部安全主任进行考核等。
3、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1)员工每月3日前,必须制订《月度工作计划表》,制订《月度工作计划表》的主要依据:第一个来源是依据公司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分解到各个部门的目标;第二个来源是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的考核指标。员工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同意才能生效。
(2)各部门员工在每月底的最后一天填写当月《月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表》,对照《月度工作计划表》,按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以100分为满分,先由直接领导进行评定,然后由地产客服部进行评定,最后由绩效考核小组月检进行评定。
4、岗位职责的考核办法:
(3)根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直接领导要时常进行检查工作,对于没有在当月《月度工作计划表》中列出的项目,但仍属于该岗位的职责,也要进行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先由分管领导进行评定,然后由专业对口部门进行评定,最后由绩效考核小组月检进行评定。
5、报表的考核办法:
(1)员工每月不填写某一份报表,此分全失;。
(2)每份报表每拖延一天,扣5分,直至扣完100分为止。
6、例外考核办法:(每1考核分为10元人民币)。
(1)出勤考核办法:
缺勤扣分表。
缺勤种类扣分标准。
事假特殊情况下扣1分,非特殊情况下事假一天扣3分并按《员工手册》执行有关规定。
病假扣1分并按《员工手册》执行有关规定无故缺席扣20分并按《员工手册》执行有关规定(2)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考核办法:
重大贡献考核奖励标准。
奖励种类奖励标准。
公司全员大会,总经理表扬每次加5-50分。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成绩优秀5-10分。
重大失误惩罚标准。
扣分种类惩罚标准。
丢失重要文件、泄漏公司机密等5-100分。
损失在20xx-10000元,扣20分。
(3)其他事项考核办法:如服务态度等,标准由管理处及品质部增加设定。例:如果客户针对服务态度每投诉一次,该员工月考核减5-10分。
7、考核的时间:
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的1日至6日;年度考核在次年的一月10日至15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
第八条:考核定级。
依据考核总得分情况,将考核指标的好坏定为5级,具体定义如下:
指标完成情况定级及打分表。
级别对应标准。
第九条:绩效考核结果的管理。
人事行政部、品质部做好统计和考评跟踪,并整理员工的绩效考核表,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四
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总经理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
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
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
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
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五
我校全校搬迁进入大学城,使得我校的学生公寓无论是宿舍外观还是住宿条件都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同时对我们的学生宿舍管理有了新的要求,我们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引入物业服务体系,使学生公寓管理由过去的单纯说教向行为管理方向转化,公寓内的服务管理向机制化、标准化服务方向转化,公寓管理手段向企业管理的方向转化,故特制定《广州大学城生活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方案》,以下称本方案。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物业管理的示范、试点工作,故先从b1~b10公寓开始试行,待成熟后再在全校推行。
成立学生公寓管理部,负责学生公寓内日常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每个公寓为一个班组,由公寓宿管组长负责公寓内日常工作。员工统一着装上岗、文明作业、规范操作。所有员工要积极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做到“诚心待人、热心服务、耐心解释、细心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学生公寓服务内容和标准(附件1)、公寓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附件2)和公寓管理部工作规程(附件3)及公寓管理部员工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附件4),按照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工作进行管理。
学生公寓管理部部长:1名(由中心副主任兼任)。
学生公寓管理部物业监理:2名(由正式职工出任)。
学生公寓宿管员:8人。
学生公寓楼内保洁员:8人。
学生公寓场地保洁员:1人(由工作量教少的楼内保洁员出任)。
共需外聘人员16人。
1、人员工资。
2、员工劳保、工具等费用。
3、标牌、标示、垃圾桶等费用等。
综上所述,运行费用约为300,000.00元。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六
随着中国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停车场的高效优质已成为静态管理的主要环节,而一套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将为停车场服务带来革命性的飞跃。根据新恒基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司设计了一套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方案。此设计方案具有缩短停、取车的时间,增加停、取车的方便性,减少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数量,防止盗车事件的发生等特点,彻底解决了以往以人为主的停车场管理方式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使停车场管理步入智能化、科学化,达到了一体化的停车场智能管理效果。
一、系统概述。
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是现代化停车场车辆自动化管理的统称,是将车场完全置于计算机管理下的高科技机电一体化产品。我们使用的微波射频卡系统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具有方便快捷、准确可靠、保密性好、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形式灵活、功能强大等众多优点。
本系统核心技术采用微波长距离卡自动识别技术。该装置分两部分:
一部分为微波信号识别装置,即出入口读写器,它可安装在控制车辆出入口处。另一部分为微波射频卡,系统为每一停车用户配备一张经过注册的微波射频卡,它可安装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适当位置或由车主随身携带,该模块内部有身份识别代码。当车辆到达车库入口8-10米处时,入口读写器检测前来车辆的微波射频卡内的身份代码(id),确认该微波射频卡属于本车场,则车库门迅速自动打开,车辆无须停车便可顺利通过,整个系统响应时间仅1秒。
整个识别、判断、车闸开启等过程均无须车主做任何动作,车辆也无须停下。避免了在车道口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系统真正做到了方便、快速、安全、可靠。
二、系统进出流程设计。
入场说明。
当车辆到达停车场入口处时,读写器自动读取用户数据,进而判断是否本停车场用户。如果是,系统存储记录该用户信息,同时车库门自动升起。司机开车入场,进场后车库门自动关闭,系统记录入门时间。
出场说明。
当车辆到达停车场出口处时,读写器自动读取用户数据,进而判断是否本停车场合法用户,如果是,系统存储记录该用户信息,同时车库门自动升起。司机开车出场,出场后车库门自动关闭,系统记录出门时间。
三、系统特点介绍。
树立全新的物业管理形象。
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的使用,可以使企业的物业管理形象和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无论从产品的造型方面,还是自动控制所带来的先进性及管理的科学性,都将会给物业管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使企业成为科学管理的楷模。
不停车出入。
本系统采用长距离自动识别技术,通过快速、无线的数据采集,可实现车辆的不停车出入,最大限度地方便车主的使用。读卡迅速可靠,不受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和浮尘等环境因素影响,可全天候工作。提高了停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一卡一车,资料存档,保证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
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使用者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另外,如果用户持卡进入停车场时,只有先确认车场内没有以该卡进入的车辆时方可进入;同样,只有持卡进入过停车场的用户方可出场,这样可防止车辆重复出入及丢车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用户使用安全可靠。
微波射频卡由于其独特的读写特性和安全性能,具有极强的防伪能力,其储存的信息也不会象磁卡那样因磁性干扰和外部干扰而丢失、错乱,不会产生使用磁卡所带来因磁头磨损、磁粉脱落、灰尖等影响的麻烦,而且避免了接触式ic卡因芯片与读写器外露而引起的沾污、接触不良和外物损伤等而导致的读写不良现象,因而适应各种环境,可靠耐用。
计算机管理。
停车场管理者可在中央控制室通过计算机对系统进行初始设置并完成对电子标签的初始注册,可实现对出入口进出车辆信息的记录汇总和报表打印,对停车场用户的电子标签进行注册、注销、续办、补办等操作。管理软件运行于纯中文windows9x及windows2k或windowsnt平台上,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系统可扩充性。
简单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可以应用于一个进口一个出口的简单停车场,也可通过网络实现多个入口和出口的停车场,并且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应用于几个停车场甚至与整个城市所有的停车场。
四、主要设施与功能特点。
微波射频卡:
使用微波射频卡,该卡含有cpu和大容量存储器的集成电路芯片,具有外部读取和外部处理以及逻辑运算等功能;广泛地应用于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中,作为信息载体、连接车主、车辆信息与系统的桥梁,为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安全保密、收费合理、功能完善、高度自治、提高效率做出了有效的保证,有着其它卡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出、入口读写器:
系统的功效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外部设备,是智能卡与系统沟通的桥梁,在使用时只要装有智能卡的汽车进入到读写器的工作范围之内,只需0.1秒即可完成信息的交流,读写工作完成后,其它设备做出进入或进出的相应工作,读写器可在关闭计算机状态下工作,自动储存信息供计算机适时调用、采集。
统计功能。
自动完成对标签用户信息和所有标签出入信息的显示、打印以及分类打印、按条件查询和打印等等。
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或有特殊需要时,系统操作员可以在管理中心内通过手动/自动切换的方式抬起栏杆机或打开车库门,特许车辆出入。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终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x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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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八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九
为切实提高水利服务水平,泰山区水利局找准症结、高位推动,做到企业有期盼,部门有所为,通过四个提升,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提升工作作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区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热爱水利、服务企业社会的工作热情,在水利行业提出“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全区水利行业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践行好“店小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审批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平台,进行水量远程监管,网上提交,实现企业“零跑腿”完成业务办理;加快“放管服”、“一网通办”改革,深化标准化建设,注重与行政审批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作,做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数据资源,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精简流程、压减耗时,努力创建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的水利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服务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效能,持续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全流程”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办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态工程在河道清淤时面临渣土外运难题,区水利局积极协调政府相关单位为工程办理渣土外运手续,极大地缩短了手续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提升业务水平,打造文明执法环境。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确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让基层、群众、社会满意。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涉水服务保障引领,探索公众参与水行政执法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优质执法,让水行政执法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既有力度又有风度。采用人性化执法方式,让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监管对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区水利局将广泛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让泰山区优环境、惠企业、便群众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社会合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全区建设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进和落实工作。
七是实现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工作,梳理了《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负面清单》和《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一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xxx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标准。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6.车辆进出。
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二
为规范我院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1.停车场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统。
2.职工车辆收费:
(1)本院拥有车辆职工需到保卫处填写《月卡车辆申请表》。
(2)白天(不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80元/月交纳停车费;如确因工作需要夜间停车,当月夜间累计10日内的.不加收停车费,如超过10日的,从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车费。
(3)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260元/月交纳停车费。
(4)相应费用由保卫处每月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本人工资内扣除。
(5)因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另行处理。
3.外来车辆:按遵义市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保卫处负责ic卡的开通、补办及更换。
5.如ic卡损坏、遗失等,职工需到保卫处更换或补办,并同时交纳ic卡工本费。
1.职工停车区域:
(1)第三住院楼负2楼地下停车场。
(2)行政办公楼前小广场及其后侧区域。
(3)行政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4)老住院楼前小广场。
2.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除职工停车区域外,其余区域为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
(各位老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院办或保卫处,谢谢。)。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三
小区车辆管理一直以来都被物业管理方所重视,因为小区的交通秩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体形象,尤其是对大型高端的别墅小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选择一套完善的适用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非常重要,性价比是其中重要的衡量指标,大手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非常高的稳定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主要是面向于中小型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内部车管理停车场而设计的,功能包括最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并且该系统的外观精简大方、操作简单快捷,完全足够满足别墅小区停车场的管理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别墅小区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车场管理难题主要表现在出入口处拥堵、车辆混杂、车辆和业主财产安全无法保障等,而一套简单的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便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该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即所有外来车辆都无法进入,要进入别墅小区需要登记,这个就避免了车辆混杂,外来潜在犯罪车辆进入小区给业主财产和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只需要自助地进行读卡便可以实现快速进出,无需如传统管理模式一样进行人工登记,节约了车辆在出入口处的逗留时间,由此根除了出入口处拥堵的现象,给业主车辆带来了便捷。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是一套性价比极高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能够解决停车场出入口处拥堵问题,有效规范停车场管理,还能保障车辆和业主的财产安全,别墅小区停车场管理的首选。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四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个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执法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182.25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六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1.停车管理系统:具备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统:对外展示停车资源分布、泊位使用情况、停车场运营等实时信息;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方案(汇总17篇)篇十七
: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更多 资料房 地产 e网为进一步加强大院停车管理,确保大会堂地下停车场正常运作,缓解大院停车紧张的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