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

时间:2024-11-04 作者:碧墨

通过阅读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范文范本的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指导。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一

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

时代特色;法治文化;价值观

城市文化是体现城市社会特点、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生活文明程度的区域性特征极为突出的文化形态。城市文化的形成、积淀和演进与乡村文化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其法治化程度更高。这一点,可以从古希腊、古罗马,乃至中世纪的威尼斯、伦敦,以及近代城市文化的出现和变迁中相伴而生的法律文化的产生中得到印证。因此,可从说法治文化是城市文化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着城市及其居民对法治的认知、实践和发展。同时,文化对于法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城市法治文化体现和表征着城市自身的经济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高度。城市法治文化,在概念上是指存在于城市这一特定载体之上,由过去和现在的全体城市居民共同参与构建而形成的,表现一个城市所特有的法治精神、法冶理念及法治实践的文化形态。在城市法治文化中,起核心作用,将城市法治文化凝聚成一个有机整体的是城市法治的价值指向或价值观。城市法治文化对培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城市居民的行为模式,进而维系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乃至推动城市的发展进步与文明程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为此,我们必须重视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

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在法治价值观上应当着重强调和正确处理城市法治中的几个重要关系,也就是引导全体城市居民正确树立文化价值观中与法治文化紧密关联的权利义务观、正义观、效率公平观和人文观。

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城市居民作为人的权利优位及与此一致的人人都应恪尽义务是法律价值观首要因素,即在整个城市法治文化建设中,都应当重视权利优位与恪尽义务为关键词,同样,城市法治文化也不例外。为此,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就比须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在本质上意味着:保护人的权利,即城市居民权利是目的;而督促城市居民履行法定义务正是实现权利保护的手段。因为,基本的立法理论告诉我们,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位的因素,义务是第二位的因素。人的权利是人的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常说“无权利即无义务”的原因所在。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同样如此。很难设想在只有法定义务而无法定权利的条件下,能够确立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

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意味着: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的源泉,城市政府公权力的取得是基于人民群众的信任。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具体到城市的法律化治理而言,就是要求城市政府坚持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广大城市居民最大利益作为治理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实现高效、廉洁的治理目标。

正义从来就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正义被人所感知一定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实例而不是通过几句空洞的口号。我们之所以将法治视为实现正义的最佳途径,是因为法治能够有效地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实现人们所要求的正义。首先,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形式上的正义,即法律诉讼、审判程序上的正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是大量的。这些冲突和纠纷得到公正的解决的基本前提是冲突和纠纷解决机制与规则的统一性和合理性。事实上,只有通过统一的法治,才能为人们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提供规则和程序。法治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其核心要义就在于必须做到无偏见地、严格地适用公开的规则,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其次,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实质上的正义即分配正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类社会中,就利益关系而言,既有利益的一致性,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因此,每个社会都需要一套正义原则来指导社会适当地分配利益。法治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的公正分配。

我们应当特别重视城市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提升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利益为出发点,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学者们早就指出:真正正义的利益分配制度,恰恰是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关注,给予了最充分保护的利益分配制度。按照美国法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只有当城市具体的社会利益分配制度指向努力扩大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时,这一制度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正义的。对此,我们在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时,理应给予高度关注并在制度建设中使其彰显和产生实效。

对效率的追求与公平的实现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这一两难选择的标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反映到法律的价值观上,也是以效率优先为特征的。为此,应当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效率公平观。“效率”是经济学中最常用的概念,在人们对它的种种解释和定义中,“价值极大化”或“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配置和使用资源”,是其最基本的表述方法。

在当代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中,效率优先的实质与实现途径在于: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这是因为权利和权力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是实现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合理的权利和权力安排会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这一不可抗拒的铁的规律迫使每一个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包括个人不仅必须有效率的观念,而且一定要把效率置于优先的位置。更进一步说,目前我们所进行的深化改革,实质上就是要对法律资源的重新配置,是权利和权力的系统化重组与安排,其目标正是调动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力求获得更高的效率,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只有先做大蛋糕才能让每一个人分得更大的那一块蛋糕,正是这一观念的形象表述。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居于优先位置,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效率优先的法律价值观应当通过制度安排表现出来。为此,总体法律体系的框架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决定权利、权力等法律资源的社会配置。同时,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设定和落实,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引导、配置。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如前所述,法律的终极价值在于实现公平的正义。在效率与公平发生冲突时,为了效率的价值目标,公平可以暂退居第二位,但这种暂时的退让恰恰是为了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公平。让全体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我们始终不渝的最高选择。

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无疑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法律要发挥这样的功能,势必涉及在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人们如何认识人的价值。在关涉人的问题,如人的生命、人格、尊严、权利时,一定的法律体系总自觉不自觉地基于某种关于人的价值的价值观而做出规范。同时,这种价值观支配着法律体系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地在工作中注重去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对侵害人的价值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当代法的价值观必然包含着人文主义并且是其精神核心。我们共产党人所讲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应当是: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一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人民群众作为观念、行为和制度的主体。“以人为本”之所以成为现代法律价值观的精神核心,首先是因为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最终应当体现为人的物质利益的满足和精神生活的充实,表现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次是因为健康、文明、高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托于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神环境,并需要由包含人文主义精神的法律制度去引导和规范。

具体到城市法治文化,把“以人为本”放在其核心位置,是基于这是城市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健康、文明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经济体系。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必须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关怀与对人的尊重。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其目的正是在于通过法律指引城市居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发展人的精神世界,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实现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同步发展。

以上是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的相关论文,希望你能喜欢。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茶文化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与价值观念。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结合茶文化一同宣传、倡导,能够更好的激发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热爱,还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茶文化,传承茶文化。总之在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作用十分巨大的,充分利用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构建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和谐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是当代每一位中国人共同的承担责任,也是当代文化建设者们共同承担的使命。

茶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包含民族特色,以及传统文化内涵的文化形式,对人类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彰显着民族文化的伟大,是文化与文化的交融。民族传统体育并不是一种文化,而是多种文化的综合体,在长期的发展中,受到周围的环境与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文化系统。在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过程中,与茶文化相结合,不仅能够丰富体育文化的内涵,还能够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两者同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研究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模式,对于当代文化建设来说,有着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

茶文化具有原生态性,而在茶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相互作用,两者具有一定的问题共生特征,因在当代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建立其与茶文化协同发展的模式,十分必要的,也是极具可行性的,下面对此进行几点分析:

1.1原生态特征。

具有原生态特征的茶文化,有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借鉴与继承的宝贵知识和经验。而最具原生态特征的少数民族,当属土家族和苗族。因为生活的地区比较偏远,且无法依靠现代化工具进行生活,因此,在这里生活的少数民族,多数都是自给自足进行生活。经过与大自然长时间的磨合,他们学习了利用各种原始的方法进行食物种植和收集,同时学会了各种在自然条件下生存的技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锻炼了他们的体制,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文化。种茶、采茶也是他们主要的生活内容之一,由于身处自然环境当中,没有工业的干扰与污染,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形成了独有的地方茶文化,而这里的茶叶更具有独特的韵味。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这里的茶文化被现代人们所发现,这种与自然高度协调、完美融合的茶文化被人们所惊讶,浑然天成且意义久远的原生态茶文化成了人们争相学习的典范,更值得传统体育文化模仿与学习。

1.2文体共生特征。

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一直保持着互利共生的关系。自古就有“文体不分家”的道理。文,是指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以及对不同民俗的发扬过程。体,是将文化良好进行展示的一种表现形式。每个民族在关注茶文化的同时,更要重视体育文化的发展。中国是由众多少数民族组合而成,因此在不同的民族就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追求。体育活动的出现,增强了各种文化节日的气氛,还让热爱运动的人们懂得用身体去展示文化的美。体育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茶文化节日的需要,强身健体的同时更具有观赏性。

1.3群体特征。

随着人们对中国茶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的茶文化被人们所发现。随着科技水平与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蛮荒之地所形成的璀璨茶文化逐步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传统的娱乐方式容易被人们所膜拜和效仿,例如:采茶时用唱歌来缓解工作时的疲劳,高兴或者遇到佳节时,会举办采茶舞或采茶表演,以供娱乐消遣。而采茶舞也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体育锻炼精神,具有群体性的活动和娱乐形式,继承我国优秀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是发扬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最好途径。

1.4地域特征。

茶文化的发展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同样,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多样的地域特点。因所处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不同,许多地区都有其独有的交通运输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我国的高山峻岭比较多,很多山区生活的人们,无法及时与外界进行信息沟通,因此,文化传播的速度也就相对较慢。但是,也正是这种原因,让他们可以更好的与大自然接触,进而更具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为了丰富业余生活,偏远地区的人们开始自行组织民间锻炼健身活动,只有保证拥有良好的体魄,才能更好的生活。例如:土家族通过摔跤进行身体韧性与柔性的练习,通过荡秋千、踢毽子来增进彼此的的友谊;苗族人更是将舞狮子作为健身娱乐活动,二人同步协调表演,既展现了高超的表演技艺,又在一定程度对二人的配合能力进行考验。还有赛龙舟比赛,不同龙舟队员统一配合来完成比赛。这里的生活更具有色彩与活力,同时,身体也进行了良好的锻炼。由此可见,锻炼不一定需要固定的器械和设备,只要具有最原始的锻炼欲望和锻炼精神,就能够完成对身体的锻炼活动,从而形成一种独有的民间体育锻炼文化。

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礼仪规范,茶文化将中国传统的精髓集中体现了出来,在当代各个领域,茶文化都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融入茶文化观念,可以丰富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知,能够提升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识,并丰富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容与形式,使其更好的在当代发展并传承下去:

2.1构建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生态圈。

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泛,因此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文化。因为生活的需要,当地人需要进行一定的体育锻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当地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文化。而少数民族在进行种茶采茶等活动时,也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文化。茶文化与体育文化经过长时间的碰撞、交融,进而促进了两种文化的发展与进步。环境的局限性并不能束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因为人们生活必将产生一种符合人们需求的文化,而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有着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并保证其在民间体育文化中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就需要我国对民间体育和茶文化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将众多茶文化形成统一整体,进而与体育文化融合,形成一个可以促进时代发展保证构建和谐民族的文化交融的生态圈。

2.2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品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的品位也逐步提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在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加工、打磨”,从而形成独具特色具有民间创意的民族传统茶文化。将优秀的茶文化用于商业,势必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要对茶文化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不应该过度改变,使其失去原有的教育价值和指导意义。生活水平的提高注定人们会追求更高品质的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保持二者良好融合的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民族茶文化的发展,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在保证遵从悠久的茶文化发展历史的同时,让茶文化摆脱商业化模式的束缚,也就是适度开发。对于盛产茶叶的地区,需要政府加强对当地茶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例如:在一次举办茶产业发展论坛会上,众多地区的政府部门联合发动了促茶产业发展战略联盟,保证向全世界推广名茶的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国的优秀茶文化。同时帮助当地人建立小型茶厂,进而让更多的好茶为世界人们所用。

2.3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跨越式发展。

如何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茶文化良好融合,是让二者有跨越式发展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不同地区继承和发扬的茶文化历史不同,因此,少数民族按照实际生活经验积累而形成的优秀茶文化是与地域有直接关联的。为了保证中国茶文化能够长期稳定发展,并促进民族体育文化共同进步,此时需要不同省份、地区的政府联合起来,以发展和继承优秀茶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根本,从而建立一个茶文明与民间体育健康可以共同生存的环境。利用跨越式发展模式,让茶文化带动部分企业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当地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让一部分人短时间变得富有。为了更好的应对以后的机遇与挑战,需要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良好融合,共同解决在未来即将遇到的问题。茶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民族价值,因此,利用体育运动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促进茶文化的发展和宣传工作,这是对中国优秀历史的一种尊重,更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重大一项伟大尝试。

本文首先对民族传统体育与茶文化特征进行了分析,通过两者特征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中国传统民族体育中,包括民族文化、体育与娱乐等很多内容,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存在,其实质意义是对民族进步、社会发展繁荣的见证。而与此同时,在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茶文化亦是影响其文化走向的关键,并且这些地区多以茶叶贸易为主要的经济形式,那么这时传统民族体育文化与当地茶文化之间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茶文化与体育文化本身同属于民族文化体系之中,在当代,建立两者协同发展的模式,借助当代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以及茶文化复兴的浪潮,倡导我国传统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有所助力。

参考文献。

[4]周家金,黄向平,孙庆彬.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植入式”教学模式探析———以桂东南采茶舞引入高校体育课堂为例[j].梧州学院学报,2014(6):57-61.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三

在妈妈理发店隔壁的屋檐下,有几只小燕子正在辛苦的做燕窝。它们用嘴一口一口的叼来了泥和草,一点一点的粘在墙上。就这样用了十几天,燕窝终于做好了。从那以后,我每天都要抬头看一下,看燕子妈妈有没有生出宝宝来。盼呀盼!终于有一天我抬头一看燕窝里有三只小燕子在叽叽喳喳的叫呢,好像在说:“我饿了。”然后我就看到燕子妈妈很快就飞出去了,一会儿又飞回来了,我看到燕子妈妈嘴里叼了一条小虫子,但是三只小燕子的嘴都是向上张的,很大很大,先给谁吃呢?燕子妈妈一想:还是给最小的宝宝吃吧。于是燕子妈妈就把嘴里的虫子放进了最小的燕子嘴里,然后又飞出去了,就这样,燕子妈妈一天一天的很辛苦的把小燕子们喂养长大了。

可是,已经有两只小燕子会飞了,还有一只小燕子不管燕子妈妈怎么教,它也不敢飞。忽然有一天,我抬头正好看到小燕子在叽叽的叫,原来是燕子妈妈在教它学飞呢。只见燕子妈妈用自己的嘴巴使劲的推小燕子,但是小燕子只是在叽叽的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妈妈,我怕,我不敢飞。”燕子妈妈好像在说:“小宝贝,不用怕,有妈妈在,勇敢一点,你看哥哥姐姐们都会飞了。”小燕子终于在妈妈的鼓励之下试飞了好几次。

第二天,我看到燕子妈妈带着三只小燕子在天空中快乐的飞翔。我觉得燕子妈妈真是了不起,我以后也要学小燕子一样坚强勇敢!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四

地域文化符号中环境设计的应用。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城市大规模扩张,常德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在常德创建文化名城的背景下,城市环境设计中如何应用常德特色的地域文化,是从事环境设计的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作者认为,应充分挖掘常德的各类文化形态并将其符号化构建,将环境构成的各物质形态均作为文化符号,在城市环境设计中把握地域文化传承与创新并与时代发展相结合,通过环境形态突出地域文化魅力与时代价值。

常德;地域文化符号;环境设计。

人类不同的文化发展方式与发展历史形成不同的地域文化,特色的地域文化造就了城市独特的魅力与文化气质。其文化气质主要通过以建筑为主体的室内外环境的物质形态符号,向外界传递并让外界感知。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在城市环境设计中的应用,对当下城市环境建设具有重要价值。笔者认为,科学、系统地利用常德地域特色文化,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环境,是常德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必然途径。

(一)地域文化与文化符号。

文化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创造的各类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的形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发挥其价值。文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有多样性、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的特征。文化以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其以物质形态为载体,同时又游离在物质之外的人的意识与社会中。文化包含不同地域内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地域文化,是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形成的、具有独立的区别于其他地域的文化特性,地域文化同时具有传统与时代特征,并以动态的方式进行自我革新与发展。文化在社会生活中以多样化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以不同的符号形式与物质载体来传递文化信息并对人类社会行为发挥其作用。文化信息以显性与隐性的形式存在于多样性的符号中,符号可理解为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物质形态,具有地域性的文化符号,则是指具有独特地域性的文化信息的各类物质形态与意识形态。

(二)环境符号。

从现代设计的角度来理解,环境是人类生存的自然与人造的空间场所。城市环境由建筑、城市广场、街道、花园、河流湖泊、绿地等物质形态构成,物质形态同时也作为文化信息的载体,向外界传递文化信息。从符号学的角度看,环境构成的各种形态与元素都是承载文化信息的文化符号。环境不仅反映了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也反映了本地区人们对生活的理解。以人为活动主体的城市,通过环境系统这一巨大的载体传播,以可见、可触摸、可感知的形态,向人们充分展示自己独有的文化气质并影响人的活动与认知。

(三)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是对人类生活需要进行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是人类社会思想意识、道德伦理、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的集中显性表达与体现。城市的形成与发展都是环境设计的结果,环境设计是人类对物质与精神满足的创造活动。在创造过程中,物质功能的满足是人类生活的必需的最低要求,精神功能的满足则是人类生活的更高的要求。环境设计的范畴是以建筑为主体的室内外空间的各物质形态的创造与改造,具体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中的建筑、文化、自然、景观之间的相互依存与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物质的丰富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类对于物质功能的需求,精神功能的满足已成为人类一切活动追求的目标。城市的魅力与文化气质则主要通过以建筑为主体的室内外环境的物质实体向外界传递并让外界感知,地域文化的体现对现代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常德位于湖南北部,古称“武陵”,是一座拥有20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常德地处五溪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的交汇处,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与文化遗产,常德地域文化特征基本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有多样性的传统文化符号、文化遗存。

文化遗存有城头山农耕文化、善德文化、桃花源文化、常德饮食文化等;文化符号有常德民居建筑的形制,以及常德汉戏、丝弦、皮影、沅州石雕、木雕、刺绣、擂茶、陶艺等艺术形式。这些传统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其艺术价值同样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

常德历史上名人辈出,创造了丰富的社会人文文化,既有屈原、陶渊明、杨嗣昌等历史名人,又有林伯渠、宋教仁、丁玲、蒋翊武、翦伯赞等近现代名人,还有“刘海砍樵”“车胤囊萤”“孟姜女”等美丽的民间传说。其文化内涵涵盖了治世修身,对美好生活、对理想社会的向往,以及弘扬勤俭好学之美德等。

(三)多样性的自然文化资源。

常德的地理位置特点使常德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如桃源石门的茶叶、湖区的芦苇等。这些常德特有的自然资源为特色地域文化符号的构建提供了广泛的物质基础。

文化符号的构建,是对常德地域文化的符号化过程。笔者从自然、历史、人文三个层面进行收集整理,从符号学角度对文化元素进行分析,并从设计学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从而归纳常德地域文化系统中各种可以在环境设计中应用与表达的文化符号、文化元素、文化精神。笔者认为,常德地域文化符号的构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科学、系统地分析常德地域文化体系。通过对地域文化的挖掘与整理,建立起常德地域文化的结构体系,以此为常德地域文化符号构建的基础。在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价值的基础上,要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突出个性与艺术创新。第二,从环境的物质形态入手,使地域文化转化为可识别与感知的物质形态。将常德地域文化中提取的文化精神、文化元素、造型元素,通过现代设计手法融入城市环境的各个层面,让城市环境在隐形和显性两个方面都能表达出常德地域文化独有的精神内涵与艺术气质。从而使地域文化在城市环境中彰显出独特的文化个性,并形成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地域文化符号。第三,把握好地域文化的传统性与时代性的关系。地域文化随社会发展而革新变化,地域文化具有传统与时代双重特征。日本工业设计师黑川雅之在《设计未来考古学》书中提到:“进入21世纪之际,地域文化的价值不再是保存,而必须构建出具现代思潮及精神层面的积极意义,如此,个人与地域文化的发酵作用才得以产生,进而达到新的发展与应用。”因此,对常德地域文化符号的构建,要分析传统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时代特征。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同时也要保持创新观念,肯定传统地域文化的动态性和进步性,把常德传统地域文化与现代社会生活需求的实际相结合,从而使常德地域文化资源在常德环境建设中发挥其价值。

城市环境设计是个很大的设计范畴,城市环境构成的建筑形态、建筑的外部空间、组成环境系统的各种物质等,都是文化信息的承载者与传播者。环境构成元素与构成形态物质存在多样性的特征,常德地域文化符号在环境设计中应结合环境形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地域文化符号的应用与文化的表达。

(一)对传统地域文化符号的直接利用。

在常德的城市环境设计中,设计师应根据具体环境对象功能性质的特点与要求,针对性地应用传统文化符号。例如,常德传统木质民居建筑的特征与形制、建筑构件等,可用于建筑及其外部环境的设计中;景观设计中可采用反映传统生活形态的雕塑;室内环境设计中则可以将桃源木雕的艺术形式予以应用,桃源木雕具有图案夸张拙朴、题材广泛多样的艺术特征,设计中则可利用其艺术特征结合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设计。同样,在环境设计中,可应用具有常德典型农耕文化特征的各农具形态,以借用、置换、夸张等艺术手法运用于城市广场的景观、室内陈设装饰等,使具有常德地域性的、民俗性的器物散发出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文化表达。

(二)对具有地域特色的自然资源的利用。

环境设计中,材料是其实现的必要条件。具有地域特征的材料,为地域文化的表达与审美意图的实现提供了多样性的艺术语汇。常德具有丰富的竹、木、石材、芦苇资源,这些特有的自然资源为构建常德地域文化符号提供了广泛的物质条件。设计师在设计中应尊重材料的本质,利用材料自身的审美气质与文化信息指代,并结合具体环境的需求,以创造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环境形态。

(三)对常德地域文化的精神内涵的演绎与表达。

精神文化在环境设计的应用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具体到不同属性的环境空间个体,是对该环境空间场所精神与场所气质的营造。场所精神决定了场所的本质和特性,不同的场所因人们的活动需求、表达的情感不同,所具有的场所精神也就不同。环境设计中的精神内涵表达是城市环境设计中的重点,也是设计要突破的难点。常德的“善德文化”“隐逸文化”“茶文化”,以及传统民间传说、民俗风情体现出的常德人对于美好生活、社会道德的价值追求,可以作为地域文化表达的元素。环境设计中应充分利各种技术手段、材料及其所蕴含的文化认知,营造具有常德文化精神的环境空间。

文化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断自我革新与融合,环境设计中对文化的应用应继承传统文化精华。在保持地域特色的基础上,设计师应以追求更好生活的态度,积极创造出适应时代需要的、满足人类需求的、富有文化意味、审美个性特征的地域文化符号。只有尊重本地域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才会对本地域文化继承和弘扬产生积极作用。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五

中国和世界上其它国家各有自己的文化精华,如德国的交响乐、意大利的雕塑、法国的绘画,英国的文学等等,中国的文化精华可总结为一种雅文化,雅文化体现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更体现在现代国人的日常生活和喜好中。

二十一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国人应充分建立起自己的文化自信。

文化中国文化精华雅文化文化自信

文化其实就是一些列价值判断,比如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那些是善?那些是恶,又比如北方人喜欢吃饺子,南方喜欢吃汤圆,喜欢山水画,常京剧昆曲,崇尚天人合一,重孝道等等,说白了,对于普通人来说,文化就是咱中国人的喜好,比如口味上南甜北咸,东酸西辣,这就是文化。

中国和世界上其它国家各有自己的文化精华,如德国的交响乐、意大利的雕塑、法国的绘画,英国的文学等等,其中贝多芬、罗丹、莎士比亚等人连中国小学生都广为熟悉。

大家共同的喜好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文化,也成为咱们区别于外国人的特征。

谈到中国的文化精华时,国人一是觉得很多,二是觉得说哪一样都觉得不甚合适。

中国人有一个文化,就是谦虚。

一场日常对话的开场白往往是,“我没文化”。

谁没个喜好呢,既然有喜好,怎么能说没文化呢?所以,我觉得,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又对别人无碍,就应该大胆说出来,这是咱老百姓自己的文化自信。

中国文化精华可以总结为一种雅文化,如以昆曲为代表的“雅曲”,以和田玉为代表的“雅玩”,以古琴为代表的“雅弹”等等。

松下抚琴,高山流水遇知音;山间草亭,拍便栏杆,烹茶煮酒论英雄,追求的是心与自然的和谐;有诗曰: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品人生、看历史,惊涛骇浪平淡看,是洒脱,也是一种一贯的态度。

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史的中国,古人早已在探求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思考的结果大概就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文化核心,他们的表现或结舍为庐,隐居世外桃源,或行侠仗义,把栏杆拍遍;或兼济天下,出卿入相,文采斐然。

他们因此给我们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安静文化,所凭借的表达形式如书、画、音乐、玉、茶、香以及建筑、园林等等,这些艺术表现形式就是上面所提到的“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关系”的答案,也就是说,艺术是文化的一个出口,文化通过艺术表现出来。

而艺术又是一个人灵魂的出口。

无论身居高位的宰辅,还是日出而作的农夫,都会自省,而这种自省的表达,便成为艺术。

我们的艺术是安静的,也偏重内心的省察和远大志向的抒发,或者寄情自然的散淡,因此对于观点的表达都是一种内向形的。

比如饮茶,大部分都是于静室之中,三两好友,饮茶对谈,往往高于意境而疏于分享;又比如作画,往往大画家都不是职业画家,所做画品都要求意境高致,不落俗尘,画成后多为赠送佳友,或自己收藏把玩,大多曲高和寡。

在社会结构扁平化的今天,这就造成了艺术是文化的出口,而艺术却没有为自己找到出口,因为受众窄,无论是古琴,还是茶道、书法、绘画、园林、建筑,能者寥寥。

特别是电影,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抓住大众的眼睛而生,他们花费巨资拍摄的影片,却通过每张电影票几块钱的价格售出,几乎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电影艺术的成果。

有人说西方也有高雅艺术。

比如小提琴,交响乐,梵高的绘画,或者是那些雄伟教堂里的高大壁画,那些有着几千年的雕塑等等。

我以为那也是商业文化所创造出来的艺术。

商业的价值在于让所有的人都有机会参与财富的创造与分配,这也是我们感觉西方财富分配相对平衡,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体面生活的原因。

正是有了这样的物质基础,这些所谓的高雅艺术有着相对较高的普及率。

爱因斯坦的小提琴拉的很好,他能从中感受到宇宙那美妙的节奏,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小提琴拉得好的人可能大有人在,我们觉得是雅的艺术,在西方可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一种优雅的通俗艺术。

这大概是我们总是对自己文化没有自信的原因,这种不自信,曾经自上而下的传播过,导致的结果就是,至今中国人深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总以为外国的就是好的。

总觉得大英博物馆比故宫博物院好,总以为金色大厅就比北京那个鸟蛋大剧院好其实,这是一场田忌赛马,老拿人家擅长的跟自己的不擅长的比,没有认清自己的优势在哪里。

老祖先留下来的饮茶、书写、绘画、佩玉等雅文化,在社会生产力大爆发的今天,仍被我们所追求。

现代人崇尚的安静、舒适、和平恬淡的生活方式的没有改变,作为龙的传人,我们应将我们的雅文化发扬光大。

知道几个中国当代玉雕大师的名字,如顾永骏、刘忠荣、宋世义、江春源、高毅进、薛春梅、易少勇、杨曦、蒋喜等等。

财富的创造分配方式的改变,会让中国艺术找到自己的出口,艺术在普通民众中所形成的凝聚力将爆发出非常巨大的能量,就像美国大片一样,我们只有建立起非常强烈的文化自信,中国才能迎来真正的盛世!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六

基层图书馆是我国基层人员获取知识信息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加强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构建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对于提高基层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来讲都具有重大意义。现本文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的现状,来探讨存在于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并分析了其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目前在我国城市中的图书馆文化建设发展水平较快,但是基层图书馆的文化建设发展却相对较为落后,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与关注。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主要是因为基层图书馆所处的位置、所服务的对象、所建立的制度以及所做出的服务都与城市图书馆有着很大不同,基层图书馆在实现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问题。以下笔者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现状,来分析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基层图书馆文化是从组织文化的视角出发来对基层图书馆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对于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才刚刚开始的。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界定、范畴、内容体系、功能和构建等几大方面。但是由于文化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也是一个复合体,因此不同的学者对图书馆文化所持有的态度也存在差异,因此直到现在,关于图书馆文化的界定依然没有统一的定论。而对图书馆文化的范畴,很多学者普遍认为有四种,即认为图书馆文化分别属于社会文化、组织文化、哲学文化以及图书馆管理学与文化学交叉等四种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于图书馆文化的内容体系,一般认为其主要包括图书馆的价值观、精神、哲学、目标、道德规范、形象、心理、传统习惯、、环境以及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图书馆文化研究课题。

在对图书馆文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图书馆文化是具有很大功能作用的,因为加强图书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文化研究能够起到凝聚、导向、振兴、激励、规范、效益、辐射、竞争以及发展等多个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应该重视起图书馆文化研究的重要原因。但是就目前来讲,我国在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方面还相对较为薄弱,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尽快采取措施来改进完善。

(一)信息资源不足。由于基层图书馆一般都设置在农村地区以及一些偏远地区,信息资源获取的途径较少,因而当前基层图书馆普遍存在资源储存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施。这里所指的资源包括图书馆馆藏、设备、信息化建设资源等。

(二)领导对图书馆文化建设不够重视。一些基层图书馆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图书馆文化事业历史悠久,值得我们发扬和传承的传统文化有很多很多,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舍弃的东西也不少。因此,我们的工作任务就必须随之转变,有取、有舍、有创新,光凭老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制约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机制虚置化也是制约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基层图书馆根本没有建立开展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际操作机制,即使建立了,也形同虚设,并没有开展具体工作,导致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

(一)丰富基层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馆藏资源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图书馆物质文化包括:馆舍、阅览室、书库、服务器、终端、电子阅览室、图书传输设备等,这些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基石,是构建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因此,文献资源直接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有效展开,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态势和水平。图书馆要以读者需求和自身的任务为依据,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开发文献资源,并让新开发的资源信息尽快传到网上,尽力创造条件,以高质量的资源信息为读者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读者需求。

(二)加强基层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核心,也可以说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最高级现象。而这一高级现象是由图书馆的主体――人(馆员和读者)来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图书馆员必须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饱满的精神状态、忘我的进取精神和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来引导读者汲取知识、净化心灵。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领导者。

(三)建立并完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机制。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主导着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影响着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保障。图书馆要根据各自图书馆馆藏文献、馆藏规模、技术条件、设施设备以及岗位的服务目标、性质和服务环境的不同特点等,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从而保障图书馆文献的收集、保存和使用,以满足读者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更好地为所有的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以完成承担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

总之,加大基层图书馆的文化研究不但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还能够为提高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促使基层图书馆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职能提供重要理论基础。目前我国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低,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其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利用成熟的图书馆文化研究成果来完善图书馆文化建设体系,促进基层图书馆文化服务职能的快速提升。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七

表象理论结构特征。

学作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产物,是西方文论的重要延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对其研究中承载着人类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尤其是表象理论的发展,其特征、结构对、、文化等有了新的阐释,尤其是结构中的定型对文学造型与艺术事实对现实生活的模仿等在文学文化领域有了新的解释,是对当下文学文化现状研究的必然需求。

语言文化学自产生来时,在人文思想上坚持以为文本的理念,对各文化的特殊性加以尊重,对文化的内在性、民族性与本然性作出阐释。表象与知识更具有名族地域特色,因此对表象理论的研究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情感倾向、自我文学、艺术等的发展与独特的思维特征。

本文所写的是表象问题,它与知识更具有民族特性,其独特的表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在表现其独特的民族族心智特征上有重要意义。

表象一词并不是语言文化学先发明的,在古老的东西方早有其渊源。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概念来自表象”和“灵魂不能无表象而思维”的观点;中国中的表象思想主要表现在《周易》中,其中所表述的'“象”更多的是意象,《周易》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角度出发,通过不同的意象来阐述世界本原以及事物的本质。

认为表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印象留存于大脑记忆中,其产生是由外在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学认为在头脑中形成的对感知事物的形象,无论是否受到刺激引发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也就是说,表象在生活中的作用很大,已经潜入到我们的思维之中,不自觉的影响我们的活动,同时表象还具有强烈的民族倾向性与思维特性。因此,对于语言文化学的民族来讲,表象更具重要性。因此语言文化学的表象理论研究对国际间文化的交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语言文化学中的表象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表象,包括形象与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意义属性。可见,语言文化学范畴的表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体的。表象结构在当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更为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多媒体网络技术所提供的独有形象,其结构所带给我们的直观刺激性、可感性更是让大众感到快意。也就是说,表象在更广范围的国家文化交流中,通过研究民族语言文化的特点,进而探询民族思维和精神世界,达到为国际文化交流服务。

表象可以分为集体表象和个体表象,因为表象具有双重性,它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这是表象特有的个体性和超个体性。具体到个体来说,每个个体都具有各不相同的个体表象,而从个体所属的民族文化角度来看,必然要接受从这一文化共同体中继承下来的民族的共同的表象,这就是集体表象。两者之前的区别研究在语言文化学之前便有:有的把集体意识看做成员世代继承的公同的信仰和感觉系统,在这个基础上群体可以产生共鸣;有的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认知形式,是“一般思想”中的知识,其内容、功能和再现都受社会制约;有的认为社会表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认知现象,它们是关于行为、思想和价值的多层次系统等。

由上文可知,集体表象是语言文化研究的重点,因此,在表象理论中一般指集体表象。在集体表象的结构体系中主要有先例现象、定型、艺术事实与鬼神。

“先例”或“前例”,指“已有的事例”或者“可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语言学术语“先例性”,基本是这个含义,表示“己有的可以供后人援用和参考的事例”。

先例现象作为一种表象,自然具有表象的特征,但是又有着自己的独特性。作为先例现象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具有超个体性,在这个个体共同体或者民族文化体中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很熟悉,如同常识知识一样熟知,至少知道这些现象存在;在认知层面上这个现象是现实存在的;此种现象在某个民族文化群体的言语中经常出现,带有民族标识。

先例现象具有自己的原型性与单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民族中的先例现象有着相同的原型形象、评价取向及伴随意义。先例现象非常广泛,可以是言语思维活动的各种文本,也可以是非言语类的绘画等。但是语言文化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是语言化先例现象,并按照语言单位本身特点将其划分为先例名、先例语句、先例情景与先例文本。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他们的书名、故事情节、重要人物等被后人时时提起。这些文本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象征,具有先例地位。

定型作为一种复杂的现象,可以从、心、认知学、语言学、民族心理学与民族语言学等方面加以论述,其中研究最多的就是社会学,社会学家们主张定型是在一定的民族精神需求与文化动机基础上产生的,是同种族行为方式相关的模式,它反映了一定的民族、或社会团体对某个需求的语言化符号,是社会需求的反映,在社会化进程中对个体意识有着典型的促进作用。

定型作为表象主要有情景和表象两种形式,前者是一种行为定型,后者是表象定型。因此定型又可分为情景定型与形象定型,情景定型如排队、、考试等情景,形象定型按照事物所属的不同领域有动植物定型、人类定型、职业定型、社会定型与人定型等。语言文化学主要是对反映民族文化的行为定型和形象定型有所关注,如民族行为定型中的传统风俗习惯等。在现实中有的行为定型仍在地区多以种植农作物为为主的形式保存着,还有在婚礼中的行为等也有不少不存。形象定型则侧重于更多的动物形象,如在西方文学中,绵羊多指性格上愚钝、倔强或者顺从命运等群体,狗熊是指笨拙、没教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从上可知,定型与先例现象基本相似,都带有民族性标识,是民族文化的表现,是主观对客体现实的反映。

艺术事实是现实的模仿,可以算是第二种现实,通常是文学等艺术作品中的人或物,它具有一定的民族标识性,对文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事实主要分为两类: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与潜在世界、第二艺术世界,它们都可以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前者以镜子为例,一方面它具有客观属性,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在自我的传说、神话或文学作品中,镜子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能够知道古代、展望未来,这是在前一种现实镜子对照中的艺术事实。后者是仅仅存在于第二重现实中的艺术事实,如《西游记》哪吒三太子烽火轮、乾坤圈等,这些在现实中没有的东西,也只存在于潜在的艺术世界。

鬼神不具有原型性,同时在唯一性上比较缺少,他们存在于各种形象之中,如西方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中的鬼神由于地域民族的不同有着区别。鬼神和先例现象处于原型性和唯一性标尺的两端,具有完全截然相反的两极性质。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八

前几天,我家的屋檐下来了两只小燕子,它们用泥巴和干草搭了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儿。又隔了几天,窝里多了四只燕宝宝,只见小燕子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羽毛,雪白的肚皮,一双眼睛黑溜溜的像宝石,尾巴像一把锋利的剪刀,漂亮极了。我看着那一只只活泼伶俐的小燕子羡慕极了,我多想也有一只啊!

有一天,我趁燕爸爸和燕妈妈出去觅食了,就爬上凳子伸手捉一只,小燕子在我手中一边拼命地挣扎,一边叽喳叽喳大叫,窝里的小燕子也惊恐不安起来,我望着手里油光发亮的小燕子爱不释手,心里美滋滋的。

我飞快地跑去让妈妈看,妈妈认真地说:“孩子,可不能祸害燕子,快把它放回去。燕子不但长得可爱,而且是捕捉害虫的能手,它们主要捕捉蚊子、苍蝇、飞蛾等害虫”。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极了,心想:原来燕子还有这么大本领呢!于是,我双手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窝里。

从此,我更加喜爱燕子了,我还要好好保护它。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九

1.教师应该为学生创造学习文言文的环境。

建构主义者强调教师在教学中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文言文学习环境,所谓的学习环境是指学生们可以自由地学习,自由地探讨,自由地发言的学习场所。从建构主义者的角度来看,学生不应该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应该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地,积极地去学习,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也比较广泛,与老师的对话,与同学的沟通,与周围环境的交流都成为获取知识的渠道,不再是通过老师讲、学生听,不再是老师念、学生记这样的途径而获得的。(1)给予学生自由的时间和空间在大多数的文言文教学中,老师往往会通过短暂的讨论,就会把答案告知学生们,这样学生就会变得更加懒惰,从建构主义的角度看来,老师应该给同学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让其主动和自主学习,自己动脑去发现问题,自己动手去解决问题,从而得出自己所认可的答案。课本中大多数文言文都有许多注释,且十分详细,学生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不懂的地方去查工具书,学生之间互相讨论,这样是完全可以梳理一篇文言文的,比如说《陋室铭》,全文只有81个字,对于这样篇幅短小的文章,老师可以放手让同学们独自完成,老师只需从文本出发,在关键处做一些点拨就足够了,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讲解文本。(2)以课外阅读充实课堂教师不应该为应付考试而考试,教学也不能只局限于课本教学中,教师应在课外文言文阅读中给予一些相应的学法指导,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文言文的一些方法,在阅读一些与课本中相似的的文言文时,运用所学到的方法和平时积累的经验去理解和思考,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2.重视学习者之前的经验。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生们并不是一无所知地,大脑一片空白的走进课堂的,无论是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学生们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其中有很多的事情他们还没有接触过,没有任何的经验和体会,但当事情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可以根据有关的经验和结果,凭借他们的认知能力和自己的判断能力,对问题进行某种的解释和说明,这种解释我们不能看成是一种乱猜,而是从他们的经验背景出发而推出的假设是合乎逻辑的。”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教师不能忽视学生的已有经验,而是“要把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生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当在文言文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学生们会有不同的理解,教师要耐心倾听学生们的想法,教师要认真地观察学生这些想法的由来,从而更进一步来地提高学生自身的价值。

3.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从建构主义教学目标来看,建构主义的教学目标是要发展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文言文教学中,教师只是注重原文的讲解和学生们对文言文的背诵,并没有真正做到让学生们真正的理解、明白文言文教学真正的内涵及其意义。我记得当我学到《鸿门宴》的时候,在老师的积极引导和启发下,我们班有个男生提出了“如果在鸿门宴上项羽把刘邦杀死了,那么结局又会怎样呢?”我记得很清楚,老师和同学们对这个问题都很惊讶并且也很感兴趣,这时,同学们都展开热烈的讨论,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甲同学说“项羽真的杀了刘邦,他仍然打不败韩信,仍然谋划不过张良,胜利的将是另一个人。”乙同学说“项羽即使杀了刘邦,他也做不久天下,项羽分裂天下而封诸侯,诸侯实力强大之后,必反之。”丙同学说“项羽就可以和虞姬做一对神仙眷侣,幸福恩爱的生活一生。”这样的提问拓宽了学生们思维空间,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并且加强了学生们的创新精神,这样的教学才更加有意义。

4.教师应该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把学习看做是一个不断建构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教学不能只是单单解决当前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到学生未来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发展学生们的智力,也有利于将学生们“隐藏”的能量释放出来。观看黄厚江老师《阿房宫赋》的课堂实录,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黄老师很注重对学生未来的发展,黄老师让学生们用三个字概括出本文的内容和结构,“阿房之宫,其形可谓雄矣,其制可谓大矣,宫中之女可谓众矣,宫中之宝可谓多矣,其费可谓靡矣,其奢可谓极矣。其亡亦可谓速矣!嗟乎!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可悲矣!”从这段文字中学生们足以概括出“奢、亡、鉴。”正像黄老师所说,今天,我们不会去做“监察御史”,也没有人去做唐敬宗,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收获:“奢”必导致“亡”,要以“亡”为“鉴”。这是国君要借鉴的,也是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所要借鉴的,这样简单明了的概括使学生清楚地意识到“奢”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和学习影响有多么大。

二、总结。

显然,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已经成为国内外教育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它对我们的学习和教学都提出了许多新方法、新观点,新思想,我们应该吸取其正确的观点,教师也能从中找到相应的指导策略。建构主义教学将更加丰富多彩,更加生动具体,它必将有一个灿烂的未来,同时对我国文言文教学也有很多的启示,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

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转型外在表现于各种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安排,而本质意义上的转型毋庸置疑就是经济制度的变迁与安排。经济制度的变迁与重新安排必然会带来各种利益结构的变化,在利益关系的变动中产生了诸多利益冲突,尤以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为最。而经济宪法学恰是一门利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决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冲突的新兴学科,其经济宪政的理论将在建构中国合理的经济社会制度方面发挥基础作用。

从学科研究的性质上看,经济宪法学被定位为一门用经济学阐释决策问题的学科。具体地说,经济宪法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选择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去检验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形式”。经济宪法学的内容并不是新颖的,学科的理论基础还是在于传统的古典经济学,以及有关的宪政思想,与其它学科存在内在的紧密联系。

1.经济宪法学与古典经济学。

在一定意义上讲,经济宪法学会被认为是重复古典经济学的内容,尤其是亚当・斯密作品中的内容。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其自身的目标,即在没有具体政治约束下,对市场的运行给出解释。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经济成功地非政治化了,自由放任的规范观点不可避免被称为最小的、守夜人式的国家代理人的实证分析所混合,古典经济学的关注点从制度结构上转移了目标。但是,给定保护性的国家秩序,在利用理想化的标准评价市场时,实际上在某些条件下会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经济宪法学要做的是,任何用于最终规范判断主旨的`实证分析必须反应信息丰富的规则或约束的可供选择性组合的运转特性的比较内容。

经济宪法学是宪法学科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的宪法学在方法上需要实现科学分析向人文综合的转变,从学科体系上就要冲破宪法学和其他人文学社会学科之间人为的藩篱,把宪法放在社会的整体环境中,考察它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等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形成有政治宪法学、经济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宪法文化学和宪法解释学等各边缘交叉学科组成的综合宪法学学科群。宪法学的理论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学体系是指对宪法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知识的结构、次序所作的符合逻辑的安排,广义的宪法学体系则是指以宪法学原理为主干、包括各分支学科群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理论体系。可见经济宪法学是宪法学科群中的一员,是广义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

3.经济宪法学是经济学与宪法学的交叉学科。

自由与干预、公共与个体、权力与权利能否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出新的社会合作体系,这对已有的社会行动体系与社会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命题。由于这些社会关系的行动空间关涉社会经济宏旨,强烈的社会对抗性足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宪政的思想由此而生。

1.经济宪政思想缘起。

宪政思想从本质上来说是要设计一套制度来限制政治权力的行驶。古典宪政思想的代表作家之一大卫?休谟认为,政治作家们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当把每个人都假设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私利外,别无他图。因此,古典宪政思想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政治制度上保证公民个人不受政府及其官员们的侵害。沿着这种思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精1,设计了一种分权制衡的宪政制度。对这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以不同视觉观察宪政,探究宪政与经济的关系,首先从宪法与经济关系开始。宪政与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宪法的确立、修改和废止等过程中。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美国1787宪法,而最早将宪政与经济联系起来的是美国史学家的经济学派创始人之一比尔德,他认为“宪法不是所谓全民的产物,而不过是希望从中获取利益的一个经济利益集团的产物”,“在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就像在制定与通过宪法所引起的变革中,经济力量是原始的或根本力量,而且比其他力量更足以解释事实”。

2.经济宪政思想的内涵。

经济宪政是以经济宪法为前提,以经济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私人经济权利和规范国家经济权力为目的的一种宪政形态。经济宪政的概念是经济宪政内涵的抽象表述,经济宪政作为对一切经济专政的反叛,其基本内涵就是用经济宪法把在经济领域中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私人经济权利,寻求国家经济权力和私人经济权利的平衡与和谐。经济宪政有应然释义和实然释义两种。其应然涵义,就是寻求国家经济权力和私人经济权利的平衡与和谐,是对一切经济专制的反叛,它既防止国家经济权力专制,亦防止私人经济权利专制;其实然涵义,就是表现为以经济宪法为核心,的所有体现经济宪政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又表现为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实际运作状况。只有在宪政框架下国家的经济行动和私人经济行为放可能有正当性。

三、经济宪法学研究的内容。

1.私人经济权利――财产权。

私人的经济权利在经济宪法学范围内就表现为公民个人财产权,个人财产权就意味着个人在社会范围内自治的正当性,他表明:为了享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人们必须有一定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财产权不仅是公民个人的经济权利,事实上,也是政治权利。在文明社会中,财产权既是一项经济制度,又是一项政治法律原则。财产权不仅是个人发展的基本条件,它还是人类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和经济繁荣、效率的关键。财产权的确立分散了社会中的经济权力,因而避免了政治经济权力的高度集中,为民主创造了必要的经济条件。因此财产权把权利与自由赋予个人,把限制加于国家,它成为自由、个人自治的基础,对人类一切精神和物质文明的巨大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

2.国家经济权利――财政权。

当代主流经济学以“市场失灵”为由打开了国家干预的大门,由此奠定了国家干预主义的地位。然而片面强调政府干预而没有经济宪政的配合,必然会扭曲干预的本意。因为国家是一股可善可恶的力量,要使国家向善,关键在于国家制度调适、权力配置与法律安排。所以,在发展自由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用国家经济规则来为其自身及其支持者牟利的行为进行切实可行的限制。国家经济权力体系是以财政权为核心内容,以建构征税权、货币发行权为主要手段。财政权是国家经济权力乃至一切权力的根本,只有财政约束才是对权力的硬约束,没有财政约束的权力是专断的权力。征税权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权力,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联结起来,征税范围内容、税基、税率与经济发展、公民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实施经济宪政来规制。

3.国家货币发行。

财产价值是用货币衡量的,币值稳定不仅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也是个人财产保值的基础。发行货币是国家重要经济调控权。在法定金本位货币体制下,黄金等贵金属的自然可获得性使货币供应受到限制,币值稳定是自发实现的,因而在早期宪法往往没有货币规则。现代经济施行信用货币,只有通过货币立宪和立法来控制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才能保持币值稳定。因此,经济宪法学要研究国家货币发行,建立货币权即宪法约束的理论。

四、经济宪法学学科意义。

经济宪法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的兴起有其现实意义。它可以增强宪法学理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传统宪法是政治宪法,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国家制度、组织国家机构。在这个任务完成以后,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大趋势。发展经济,完善法治,保障人权,谋求人民幸福,是时代的主旋律。以解决政治冲突为基本功能的政治宪法向以利益协调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宪法转变,加强对个人财产权利、经济自由与经济权利的宪法保护,强化对政府财政、税收、货币等经济权力的宪法制约。经济宪法基石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宪法理论切入社会实践的入手点。研究经济宪法,不仅可以提供时代前沿问题的答案,而且有助于把宪法学融入实践,充分发挥理论对社会实践的影响力。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一

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宪法必不可少。宪法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法律,了解宪法的意义和作用对于我们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宪法对我们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意义,获得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宪法的重要意义。

宪法是一部规定国家机构设置、国家制度和权力运行方式的基本法律。宪法不仅是国法之根,更是保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一个国家是否健康发展,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因素外,更离不开依法治国。宪法成为规定国家核心利益和基本原则的重要依据,保障了国家权威和人民的自由、权利和尊严。因此,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珍视宪法,积极宣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

第三段:宪法对于我们的启示。

在宪法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的启发,从而树立正确的时代观、法律观和道德观。我们要明白,宪法是伟大的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而我们青年人,则是时代的代言人和传承人。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了解宪法规定和精神,把宪法和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融通起来,形成独具时代特色的意识形态,开拓我们的思想视野。

第四段: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宪法是法治的重要基础,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我们应该通过学习宪法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做一个守法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第五段:宪法带给我们的启迪。

宪法是一个有灵魂的存在,它让我们看到了曾经的往事,也为我们的未来提供了宝贵的启迪。在宪法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把宪法的精神应用到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宪法的精神灵魂渗透进我们的血脉中,激励我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献石。

结语。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从宪法中获得启示,从中培养法治意识和提高法治素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重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通过宪法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培养正确的时代观、法律观和道德观。让我们把宪法精神融入到自己的人生中,共同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二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三

1、宪法修正案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进一步完善了公民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宪法修正案放弃以往通过列举公民财产的形式规定私人财产权,而是采用概括式规定,更好地反映了我国当前公民财产权的形式和形态。宪法修正案还正面确认国家可以对私人财产权征收、征用,同时明确国家对私人财产征收和征用必须依法进行,并给予补偿。从来没有哪个制度否认过政府的征用权,重要的是征用的法律限制。法律对政府征收、征用权的制约就是对私人财产权的保障。

完善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进一步尊重人权的要求。财产权受到蔑视总是与人权受到排斥密切相关,因为在财产权没有受到尊重的社会里,个人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将不受理性对成本收益核算的约束,必然流于任性。所以由国家限制人的自由就十分必要了,人权自然就不容易得到尊重。私人财产权又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和自由的物质基础。同时,完善私人财产权宪法保障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私人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逻辑起点,与契约自由一起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大支柱。没有产权,经济人就无法参与交易;没有完备的财产权保障制度,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此外,宪法修正案还对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明确规定,都进一步丰富人了权保障的内容。

2、被媒介称之为“2003年末最热点的法治事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的个人命运遭遇,近几天一直在我心中萦绕,既无法释怀,又挥之不去。因为我认为,这决非一起简单的法官个体的荣辱升降事例,它折射与反照的,是现阶段我国法官整体乃至全部法律在与权势遭遇的时候,所隐蔽的微妙心态、无奈处境,以及莫名其妙的胆怯和“不战而被人兵之屈”的无条件败退。

认识到这一点,很艰难,也很痛苦;认识不到这一点,则是表象的,浅浮的,李慧娟事件也只能像各领三五天风骚的其它新闻事件一样,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其个人名誉、尊严、职位的丧失与牺牲,也只能轻如片羽、无关紧要,失去它应有的启发、意义与价值。不妨,让我们再次回顾一下李慧娟事件:

去年5月27日,李慧娟审理了一个看似简单的案子:伊川县种子公司与汝阳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代繁合同》纠纷一案,并按审委会决议草拟了(2003)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并送交主管领导签发生效。判决书中的一句话后来成了引爆“炸弹”的雷管——“《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很快,河南省人大就对洛阳市中院的这张判决书做出了反应并提出了批评,认为这实际上是宣布河南省的地方法规即《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无效。而李慧娟则是这样解释的:“《立法法》规定,下位法和上位法抵触无效,这种无效不是我说的,是法律规定的后果,是一种实体上的无效,并不是具体一个人去确认无效。”

但是,“根据省、市人大提出的文件”,并“在省人大和省高院的关注下”,洛阳市中院党委仍然对李慧娟做出了处理:免去助理审判员的职务并撤销审判长的职务。主管副庭长赵广云也同时被撤职。谁都清楚,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执法机关——至此,权力和法律在经过短兵相接的对峙与博奕后,结局迅速浮出水面,并且泾渭分明(相关报道见2004年1月8日《每周邮刊》、25日央视“今日说法”等)。

但是,无论是事实的真相、河南省人大的认识,还是李慧娟本人的辩解及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振民在媒体上的呼吁,都肯定或不能否认李慧娟的行为,是一种忠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坚守的是一种维护法制尊严的独立审判精神。其失误,只能是一种技术上的失误和文字表述上的疏忽;并且是在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前提下实施的。即使真的出现判决失误,按照法律规定,中国法官实行的是合议制,而不是个人负责制。那么,为什么要匆忙地让这个年仅30岁的、立志献身法律的法学硕士因“护法”而折翼,付出免职、撤职的严酷代价呢?根源只有一种,正如前文所述的:法律遭遇权力后的微妙心态和无条件溃退。对当今政体不陌生的人稍加推猜便知,洛阳市中院对李慧娟所做出的“从重从快”处理,是不折不扣的非理性行为,主要是为了尽快平息与“安抚”行政阶位较高的河南省人大方面的“震怒”。对法律再不谙熟的法院,在处理涉及本院法官的时候也不会不去研究一下《法官法》;而《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依法覆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才可以被免除职务:一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是调出本法院的;三是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是经考核确定不称职的;五是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覆行职务的;六是退休的;七是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是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李慧娟的失误显然不在此列。况且助理审判员的任免是本院院长的职权,根本勿需烦劳“中院党委做出处理意见”。

审判决不一致呢?这不能不让所有的法官沉思、掂量、权衡,也会使一些法官因此而学会察颜观色、变得禁若寒蝉,在“护法”之前必先考虑“护己”与自保。

会怎样?肯定是不予理睬、束之高阁;再设想一下,对“种子案”做出判决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河南省人大还会以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对直接负责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处理”吗?在此事件中人大方面发文件的做法,是典型的习惯意识下权力机关对公权的随意性支配。

别看“权大还是法大”的争论已过去二十余年了,但权与势在某种情势下,依然如海底的磐石,照样坚硬如铁、壁立千仞,不怒自威、一言九鼎,让人望而生畏、不寒而粟!不破除“权”而奢谈“法”,怎一个“法”字得了?!

:“在目前我国宪法框架和司法体制下,人民法院没有合宪性审查权是毫无疑问的,但人民法院有无合法性审查权却是值得深思的。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时,司法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三种方式:

一、中止审理,逐级上报,等候裁决。这种方式是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所明示了的,也是宪法和立法法所启引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会导致诉讼效率特别低下。

二、直接使用上位法,避开下位法。这种方式就是无声之判,是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以避开司法审查的锋芒。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无法对下位法保护的一方做出明确的解释和交代,无法制止缠讼和不必要的上诉。

三、审查下位法的效力,适用上位法,即李慧娟在判决中所采用的方式。我认为,这种判决方式是一种创新,与宪法和立法法不相违背,是人民法院行使有限司法审查权的一种方式。”

3、不同意的观点: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国人人权意识觉醒的表现,很多人对此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婚姻自由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不因死刑判决而被剥夺。但是,死刑犯的结婚自由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法无禁止即自由”,这里的“法”是广义的,不单单是“实在法”。就本争议而言,“法”不仅仅是婚姻法,还包括与此相关的习惯,我国在“死刑犯的婚姻自由”问题上的习惯是没有结婚自由!法律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是“守成”,习惯是最重要的法律,千万不能忘了这一点。当然,习惯成为法律要接受检验。在这一问题上,行为是官方的,官方习惯理当是法律之一种———除非它与制定法相抵触,或者非常不正义。1986年9月11日,国家民政部办公厅曾明确指出,服刑期间不准结婚。在没有更高层级的法律形式否定其效力的情况下,它就是法律。

其次,有人说“婚姻自由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不因死刑判决而被剥夺”,由此未必能得出死刑犯有结婚自由。一项完整的权利包括三要素:一是行为的可能性,某权利即意味着容许权利人行为,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方面。二是请求履行与权利相关的义务的能力。三是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追究法律责任的能力。婚姻法有专门结婚登记的程序要求,而死刑犯是不能“凭自己的行为”去行使的,这构成法律的上“不能为”,因此不能将“某权利的有无”与“该权利的实际行使”相混同。

另外,从公平的角度来考虑,死刑犯结婚也是不妥当的。因为将学者们所设计的特别程序照顾给予一个对社会罪大恶极的人,这本身是对法律与社会的嘲弄,也是对被害人的不公。从刑罚政策来看是不允许的,在道德上也说不通。因此,对于山东这一个案,他们要求的其实是一种“精神的满足”,不是一项可请求的权利,精神的问题用精神来解决,这是法律所不能管的。

同意的观点:法律对此并没有明令禁止,结婚是没有障碍的。触犯刑律,并不等同于触犯了所有的法律,也不等同国家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只要他们双方符合条件,又自愿同意,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结婚。死刑犯仅仅只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政治权利并不包括结婚权利。在国家倡导民主法制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机关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他们的结婚要求。但是这对死刑情侣登记结婚和举办婚礼都必须在羁押场所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监管的范围,他们也应该承担结婚登记的相关费用。

4.杭州市只把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健康体检给“包”了下来,没有对其他社会群体的健康同等对待,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民营企业家是纳税人,普通公民也是纳税人,地位绝无高下之别,生命更无贵贱之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而不能只为一小部分人服务。

杭州市给予企业家的优先医疗待遇超出了政府本身的职权范围。好医生、医学专家工作时间一般是固定数量的,接待患者的数量在单位时间内也基本保持在一个稳定范围内,杭州市安排优秀的医生集中为企业家体检,并且提供就诊优先卡,这就使企业家之外的广大公民享受优良医疗服务的权利被打了折扣。杭州市的规定还要求,“各区、县(市)、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每年都要安排一批未列入市级名单的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如果这条规定被完整的执行,笔者十分忧心身居杭州的几位朋友今后到大小医院看病,都得让位于杭州各级政府“优先”的企业家。

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借助国家政策,依靠个人努力,在个人事业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为当地财政做出了贡献,对社会的发展也功不可没,这一点是我们无法否认的。企业为当地建设做贡献,政府在适当的范围内,对企业家进行鼓励和表彰,这本事无可厚非的事情,也在情理之中。人家只要是合法的,而且给你出了力,你对人家表示一下也是应该的。但是这个表示究竟应该怎样表示,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根据“浙江在线”5月23日文章,日前杭州市委、市政府按照《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制度》规定,从2007年开始,杭州市将在全市范围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每年由市里统一组织,选调优秀的各科医务专家,分批为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有关部门还将跟踪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情况,建立民营企业家健康档案,为他们发放就诊优先卡。在市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行民营企业家体检制度的同时,还专门下发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区、县(市)、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每年都要安排一批未列入市级名单的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

身体健康是个人的事,如果把杭州市委、市政府的行为看作是一种来自政府的关爱的话,那么政府关注个人身体健康,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做法确实值得赞赏,这是绝对走在全国前列的。但是我们可以细细想想,这份来自政府的关爱究竟有多少必要性呢?作为企业家,他缺不缺钱?我想答案是很简单的,即使企业家再缺钱,也不至于到缺少几十到几百元的体检费。据此,对于政府的此举,我们不妨可以看作是一种画蛇添足的行为。

对于民营企业家,我想他们需要的更多的并不是钱,而是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的政策制度保障。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生产环境,这对他们来说恰恰才是最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来自官方的支持和鼓励,而不是经济上的小资助。而恰恰相反的是,身体容易出问题的却是那些生产奋斗在第一线的工人、农民,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差,而且经济上又相对比较拮据。需要关爱的恰恰正是他们。

政府的义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政府需要面对的是辖区内的所有民众,而不是个别的特殊人群。如果单单就身体健康问题说起,那么,有效地改善医疗保障环境,解决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保证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来自政府的关爱,彻底解除在看病上的后顾之忧。医疗保障跟上了,岂止是民营企业家,就是普通老百姓也能享受到优质、优惠、即时的医疗保障。人人都能得到有效保障,都能感受到来自政府的真心实意的关怀,这恐怕才是民众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有道是领导爱老板,可谓是春风化雨,无微不至。杭州市政府这种锦上添花的精神可圈可点,但这种由地方政府拨付专项资金,为民营企业家安排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的做法,在国内并不多见。

这种做法是否适宜,人们当然可以质疑,地方政府是人民政府,可以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所谓公共服务的立足点是公开公正,出发点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绝对的公正当然是没有的,所以需要向弱势群体倾斜,譬如税收,譬如公共开支,就可能会损有余而补不足。环顾海内外发达国家的公共政策,莫不如此。杭州市政府的官员例外,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读过mpa课程,也可能是因为出于本能。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制任重道远,已经被中央政府摆上议事日程,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收入微薄的广大普通农民和市民确实迫切需要公共服务建立制度雪中送炭,以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面临着人口数量的相对众多和公共服务资金的相对匮乏。如果解决这一矛盾,政府部门需要运筹帷幄,做大量的工作,调动多方资源,整体协调安排。这也需要人民政府在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中,明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是杭州市几百万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完全可以,也应该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提供的社会保障。若无钱财之难,还可以自费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这合法合理,也是人之常情。令人遗憾的是,由地方政府动用公共资源,进行专项保障,就显得与理无据,于法不合,显失公平。甚至这种政府行为有矫揉造作,嫌贫爱富之嫌。

地方政府的领导权倾一方,与民营不以为然企业的老板猩猩相惜,在发展优于公平的观念盛行时,似乎并不鲜见。所谓市长爱老板之说,不足为奇,实乃各取所需耳。但是在今天,我们讲求的是社会和谐,就需要公平优先兼顾发展,杭州市政府官员的“不以为然”,看似定位的误差,实际上是以己度人,是执政理念上的缺失。

民营企业需要的仅仅是健康体检吗?

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贡献有目共睹。目前,民营经济创造的生产总值超过浙江全省生产总值70%、税收占全省总收入的60%,全省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由民营企业提供。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这是取得“双赢”的一个条件。个人努力,政策宽松,法制的保证等等,天时、地利、人合不可或缺。对于无衣食之忧的民营企业老板而言,区区几百元的体检费不多,因为此“特权”而被推倒风口浪尖上享受炉火上烤的滋味,恐怕有悖初衷。毕竟,民营企业老板的成长壮大不是依靠政府的公费体检,如果政府能够在民营企业面临的市场准入,融资难等多重发展困局上制定相应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其善莫大焉。

至于政府为企业家体检,总不如为困难群众做事“讨巧”之类的抱怨,令人汗颜,不过出自一些“干部”之口倒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以己度人者,往往固执己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如果,这些政府官员认为为困难群众做事只是为了“讨巧”的话,只能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愚蠢。用公共财政来为杭州最富有的一批人提供免费服务,当然不如为困难群众做事“讨巧”,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四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认为深入学习宪法,理解宪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多年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宪法精神所带来的启示和感悟。接下来,我将就自己的体验,谈谈宪法精神的体现与心得。

第二段:宪法所表达的法制精神。

宪法所表达的法制精神不仅体现在法律体系中,更是一种法治思想、法治文化,长期以来在发展中不断丰富、融合和完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法律框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宪法的意义超越了本身的法律规定,包容了共识、尊重、崇尚、推崇的价值观念,也就是“尊法、守法、用法、保法”的法治精神。在生活中,我们应当时刻铭记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段: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宪法为公民赋予了言论、出版、信仰、结社、游行、示威等基本自由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教育权利、工作权利等。这些权利是人们生存、发展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必要条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但应该带着法律的意识、法制的精神去行使这些权利,保障他人的权利、维护公共秩序。

第四段:宪法要求我们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

作为一名公民,应该思考如何做一个自律、有责任心、尊重法律和他人权利的好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并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如参加选举、考试、守法、纳税、支援建设等。同时,我们也应该担负起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义务,如关心环境保护、支援义教、关心困难群体等。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自治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文化、有思想、有责任感的弘扬宪法精神的新时代好公民。

第五段:结束与感悟。

总之,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根基,是保障国家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权利的重要法律。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一方面将宪法精神落实到生活中,在思想中认可宪法规定的法治精神,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应该将宪法精神传承下去。以此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和进步,共同建设一个和谐、法治、富有民主和进步的社会。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五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和社会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宪法虽然看似枯燥,但只有读懂宪法,才能正确理解和维护公民的权益,增强法治意识。在阅读宪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宪法对于一个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也从中获得了很多启示和体会。

第二段:宪法的内涵和作用。

宪法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总规范。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原则、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内容,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读宪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宪法作为法律的最高法规,不仅要求政府遵守其规定,还要求公民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国家的法治。

第三段:宪法的精神内核。

宪法不仅是一部规章制度,更是一部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法律文本。它不仅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更代表了国家治理的方向和理念。宪法的精神内核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通过读宪法论文,我深刻体会到宪法精神是社会进步和民生幸福的关键,只有深刻理解和贯彻宪法精神,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共同富裕做出贡献。

第四段:宪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宪法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还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宪法,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可以找到自己的权责所在,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保持社会稳定。宪法论文提到了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维护方面的实际应用,如宪法的司法解释、宪法的修订等。这些案例揭示了宪法在实践中的重要价值,也给我提供了思考和参考的方向。

第五段:读宪法的重要性和方法。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读宪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读宪法论文,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宪法、理解宪法、遵守宪法是每个人的基本素养。在读宪法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如选择宪法研究的经典论文,了解学术界对于宪法的重要解读等。这些方法对于提高读宪法的效果和成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结:

通过读宪法论文,我对宪法的内涵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宪法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更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它的精神内核是维护公民权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等。宪法在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通过宪法可以找到各方的权责所在,维护社会秩序。读宪法对于每个公民都是一项重要的义务,了解、理解、遵守宪法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通过一些有效的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读懂宪法,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六

(1)近年来西方哲学中最令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而且它对我国哲学界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两种版本,即法国的后现代主义和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别,但其共同特征是主张相对主义,反对客观主义。

相对主义的批判矛头指向启蒙时代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这种哲学传统将客观主义当作梦寐以求的理想。启蒙哲学追求知识的客观确定性,力图为迅速增加的各门科学知识提供一个牢固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就是解决康德所谓“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客观主义心目中的理想知识是日臻完善的自然科学,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被视为知识的典范。启蒙哲学家们相信,全部人类知识都应该而且能够像物理学那样客观和精确,都应该而且能够具有物理学所具有的那种普遍性和必然性,都应该而且能够被数学化为某种完善的公式或方程。完善的知识应像2×2=4那样为所有人理解和赞同,而达到这种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理性。客观主义相信人类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并且坚信理性能够发现这种知识的基础。这种从笛卡尔、洛克到胡塞尔、罗素的客观主义也被称为“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

(2)主张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而且确信哲学能够给所有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这对所有启蒙哲学家们来说是共同的。但是,一旦涉及这种“合理证明”的内容,这些客观主义哲学家们之间的争论就出现了,而且他们的观点是互不相容的。例如,在认识论方面,洛克认为知识的基础是经验,康德则主张它是先验理性;在道德哲学方面,边沁和密尔主张“功利主义”,康德则坚持“义务论”;在政治哲学方面,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平等,诺奇克主张正义在于捍卫个人权利。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支配西方近现代哲学演变的基本矛盾:哲学家们对“合理证明意味着什么”具有一致的观点,但他们提出的“合理证明”却是不同的和互不相容的,而且不存在一个更高的合理性标准来裁决这些哲学争论。

启蒙时代的客观主义理想是给全部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认识论给科学知识以合理的证明,政治哲学给国家制度以合理的证明,道德哲学给伦理法则以合理的`证明。但是,它们都没有能够提供出它们所曾承诺的那种证明。在这种意义上,启蒙的理想失败了,全部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历史演变揭示了这种失败,当代西方哲学中永无终结的争论在继续证实着这种失败,而相对主义的盛行正是这种启蒙理想失败的时代反映。

(3)客观主义植根于自然科学的肥沃土壤,但希望在所有知识的土地上都开花结果。另一方面,半是出于诱惑,半是来自压力,人文社会科学长期以来也一直向自然科学看齐,千方百计地为历史寻找某种公式,为社会生活开列某种方程,将自己改造为像物理学那样的“精确而客观的科学”。但是,人们能够一致同意的历史公式和社会方程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即使有人杜撰了某些公式或方程,它们对社会历史也毫无效用。在物理学中可以形成整个科学家集团都一致同意的“范式”(paradigm),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根本办不到。人们逐渐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别。自然科学的存在以消除主观性为前提。相反,主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不仅是不可消除的,而且它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得以形成的根基。

[1][2][3]。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七

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机械管理机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工程机械用表,监督指导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

根据工期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采购、租赁,并优化配置以保证机械以最高效率来完成生产。

项目部也应增设机械管理组,负责对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同时抓好生产一线的机械管理,例如依据工程量合理安排机械,负责操作人员业绩考核,统计工作量等。

并注意机械各项常用数据的收集,为将来的机械配置和维修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2实行规范作业,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首先要提高人的思想素质,现代化和机械设备专业化技术程度,只有不断加强对广大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不断补充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才能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对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规范自身操作行为,并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对设备展开使用;第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最终将其应用于实际管理中,提高公路机械设备管理质量。

另外,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实现技术与纪律性并存,即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有效掌控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内容,并对其进行严格遵守;第三,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进而通过培训的形式提高其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问题的发生将严重影响到公路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因而在开展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

同时也应在施工现场布置多种形式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根本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2.3加强预防检查,科学维护保养。

实践证明,加强预防检查是提高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为若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那么将及时发现问题的源头所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由此减小问题的产生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影响。

因而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给予其高度的重视。

并要求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应将其落到实处,做好预防检查。

预防检查分为日常维护和巡检两个部分。

在日常维护中,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展开维护工作,并将其维修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日后维护工作的展开。

而巡检环节的实施,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的零件、完好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另外,在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科学维护保养也是至关重要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切不可盲目展开维修工作。

比如公路施工现场出现的润滑油更换时不讲牌号、更换的周期不按时等不科学的作法,虽然其后果不会立即显现出来,但却严重影响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总之,为在工程施工中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重视施工机械管理。

切实执行机械设备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优化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才能为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对于此,要求公路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构建相应的考核制度,以此来规范公路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为当今公路施工工作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并由此为人们的出行带去较大的便利。

参考文献:

[1]王辉坡。

[2]秦英。

[3]高润松。

[4]田少民。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八

(1)近年来西方哲学中最令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而且它对我国哲学界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两种版本,即法国的后现代主义和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别,但其共同特征是主张相对主义,反对客观主义。

相对主义的批判矛头指向启蒙时代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这种哲学传统将客观主义当作梦寐以求的理想。启蒙哲学追求知识的客观确定性,力图为迅速增加的各门科学知识提供一个牢固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就是解决康德所谓“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客观主义心目中的理想知识是日臻完善的自然科学,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被视为知识的典范。启蒙哲学家们相信,全部人类知识都应该而且能够像物理学那样客观和精确,都应该而且能够具有物理学所具有的那种普遍性和必然性,都应该而且能够被数学化为某种完善的公式或方程。完善的知识应像2×2=4那样为所有人理解和赞同,而达到这种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理性。客观主义相信人类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并且坚信理性能够发现这种知识的基础。这种从笛卡尔、洛克到胡塞尔、罗素的客观主义也被称为“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

(2)主张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而且确信哲学能够给所有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这对所有启蒙哲学家们来说是共同的。

但是,一旦涉及这种“合理证明”的内容,这些客观主义哲学家们之间的争论就出现了,而且他们的观点是互不相容的。例如,在认识论方面,洛克认为知识的基础是经验,康德则主张它是先验理性;在道德哲学方面,边沁和密尔主张“功利主义”,康德则坚持“义务论”;在政治哲学方面,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平等,诺奇克主张正义在于捍卫个人权利。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支配西方近现代哲学演变的基本矛盾:哲学家们对“合理证明意味着什么”具有一致的观点,但他们提出的“合理证明”却是不同的和互不相容的,而且不存在一个更高的合理性标准来裁决这些哲学争论。

启蒙时代的客观主义理想是给全部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认识论给科学知识以合理的证明,政治哲学给国家制度以合理的证明,道德哲学给伦理法则以合理的证明。但是,它们都没有能够提供出它们所曾承诺的那种证明。在这种意义上,启蒙的理想失败了,全部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历史演变揭示了这种失败,当代西方哲学中永无终结的争论在继续证实着这种失败,而相对主义的盛行正是这种启蒙理想失败的时代反映。

(3)客观主义植根于自然科学的肥沃土壤,但希望在所有知识的土地上都开花结果。

另一方面,半是出于诱惑,半是来自压力,人文社会科学长期以来也一直向自然科学看齐,千方百计地为历史寻找某种公式,为社会生活开列某种方程,将自己改造为像物理学那样的“精确而客观的科学”。但是,人们能够一致同意的历史公式和社会方程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即使有人杜撰了某些公式或方程,它们对社会历史也毫无效用。在物理学中可以形成整个科学家集团都一致同意的“范式”(paradigm),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根本办不到。人们逐渐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别。自然科学的存在以消除主观性为前提。相反,主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不仅是不可消除的,而且它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得以形成的根基。

以物理学为知识模式的客观主义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失败导致人们承认人文社会科学应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合理性和知识标准。但事情不止于此。当代哲学家们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论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主观性是不可避免的,而是声称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客观性是不存在的。“追求差异”成了所有后现代主义者都紧紧跟随的共同旗帜。启蒙哲学家们曾为主观性和差异性而痛苦不堪,当代哲学家则以宣扬主观性和差异性为时髦。知识模式以及哲学家关于知识的观念都变化了。客观主义的衰落和相对主义的兴起是同一个哲学演化过程的两面,而相对主义流行的主要领域是人文社会科学。

在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轮盘挣扎是现代哲学无法摆脱的梦魇。如果说代表启蒙理想的客观主义对客观性的要求太高了,它根本无法实现,那么现在流行的相对主义的问题则在于它完全放弃了对客观性的追求。

(4)“相对主义”是一顶令人不安的哲学帽子。

即使像罗蒂(richardrorty)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也不愿背负“相对主义”的恶名,而将自己的观点称为“种族中心主义”。问题在于,换个名称不等于摆脱了相对主义。我认为,真正克服相对主义的关键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

我们应该首先澄清“客观性”的涵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没有脱离人的纯粹客观的经验和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无法将事实的因素与价值的因素截然分开,因此,我们所说的“客观性”就不是指那种超越的自在真理和自在之物。归根结底,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基础”或“始源”问题,它追问知识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原因。既然人文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对“本文”的众多不同解释,而且这些不同解释源自于人的不同主观性和价值观念,那么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就必须回答人的主观性和价值观念为什么东西所决定。

(5)我把这种超越了“相对主义”(relativism)并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寻求客观性的观点称为“相关主义”(relationism)。

这种相关主义以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原则,以意识形态批判为方法,以知识社会学为基本理论。

所谓“相关主义”意味着知识与人的社会处境相关。传统哲学研究知识与客体的关系,用知识符合对象(客体)来证明知识的合理性。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将认识关系倒转过来,用主体性去规定对象,将知识看作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马克思在历史上首次探索了知识与人的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们表达的`思想是他们存在的功能,人们的意识、观念和知识为他们的社会生存处境所决定。马克思揭示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历史真理:知识不是符合它所指向的对象,而是符合将它表述出来的人们的社会处境;知识的深层动力不是来自对象的真理,而是来自人们的生存活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文社会科学脱离不开价值因素,避免不了为利益所支配。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文社会科学都属于意识形态。如果人文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的,那么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的哲学追问就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批判,即揭示人们的社会存在如何并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人的认识。通过这种意识形态批判,可以发现,人们的认识动力不是学理的,而是生存的。认知的迫切性不是产生于对知识的热爱,而是产生于应付生存环境的需要。知识的根本性质是工具性的,它为人生服务。所以,处于不同生存处境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问题,或者对同样的问题有着不同的解答。这种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了一种独特而有效的方法,它的主要贡献在于揭示出决定人文社会知识的东西不仅有理论的因素,而且还有“超理论的因素”。

阐明知识中“超理论因素”的学说就是知识社会学。传统哲学认为,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仅仅是理论的因素,这些理论的因素可以分为形式的和内容的。知识社会学主张,在许多情况下,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不是“理论的因素”,而是“超理论的因素”。所谓“超理论的因素”是指人的社会处境、地位、利益、意志、愿望、经验和习俗等等。在知识社会学看来,人文社会科学都是指向实践的,人们的认识与他们对社会生活的参与相关。这种社会参与活动为认识提供了动机,为思想和理论的形成规定了框架,为问题的解决指示了必须遵循的取向。简言之,人文社会科学的真理是历史的,其客观性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关联之中。

(6)相对主义起因于人文社会知识中的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而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基本上是为人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知识社会学取消不了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主观性,它只能展示主观性得以形成的条件和原因,将主观性嵌入适当的客观历史关联之中。知识社会学也无法改变人文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它只能揭示知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隐蔽关系,使实质上起决定作用的社会过程从无意识变为意识,使深层的非理性冲动处于理性的了解和把握之下。知识社会学更不梦想彻底解决认识的“遮蔽”问题,它只能扩展人的眼界,增加理解知识的维度,为产生真实的洞见提供更充分的条件。这就是相关主义为人文社会科学所提供的客观性。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十九

在一个社会急需大规模的建设与生产时,代表力量,速度与主观力量的男性主张就会成为主流意识,而当一个社会进入过剩与动荡时,关切品质,更具有包容性与韧性的女性主张又会抬头。从新装饰运动到战后包豪斯的诞生,从高科技到环保主义,从流线型到简约主义,从极简风格到新古典,新浪漫主义,这一系列的变化都暗含了中国古老哲学的相生相克的规律,也印证了社会变革与大众审美之间紧密的互动关系。分析与归类时下流行的主张,科宝博洛尼将部落文化、fusion文化、新装饰主义、新浪漫主义、怀旧主义在女性主张风潮下完美演绎,重新看待并不莫测的`“流行世界”,重新审视“厨房”――这个需要用感觉体味的空间。

新装饰主义有别于传统的装饰主义的华丽感,新装饰时代讲求红花绿叶的搭配,着重于实用,典雅与品味。在呈现精简线条同时,又蕴含奢华感,通过异材质的搭配,并朝向“人性化”的表现方式进展。

新材质主张质感与层次,是未来几年家居材质运用的新焦点。在科宝博洛尼的新品厨柜中出现了斑马纹材质,在榉木质地上烤亮光漆的斑马纹,动感、野性、张扬、传递出更加个性的审美主张;而用厨房餐具剪影装饰的护墙,则极富情趣,运用光与影的变化,营造出空灵流动的室内氛围。

科宝博洛尼卫浴。

虽不能强求家具与时尚同步,然而新装饰微风却已温和的扬起。新装饰主义使家具在呈现精简线条同时,又蕴含奢华感,通过异材质的搭配,如大理石配上木桌脚、玻璃配上塑钢,简单又带点奢华味道,并朝向“人性化”的表现方式。

传统的装饰风格,家具主要受到埃及文化与现代主义的影响,用简单几何的造型,丰富的色彩,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新装饰主义保留了传统家具造型呈现的俐落线条美,以复合材质的表现方式,加入更多对“人”的尊重,而不再张牙舞爪的表现。

这波新装饰风的兴起,也与自然的木料与皮革资源有限相关,所以虽然装饰,却也包含人文关怀,其中金属的铝与铬的运用广,搭配木质成为桌椅,而造型上则以简单的阳光放射型、金字塔型等几何图形为主。

专业与宪法相关的论文(模板20篇)篇二十

宪法是最高法律,是一国立法的根本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宪法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安定和健全,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和限制。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宪法是必修课程,也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的内容。经过学习和思考,我对宪法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

第二段:宪法的源头和发展。

宪法是现代国家制度的核心。中国宪法的形成源头可以追溯到辛亥革命时期,但真正的宪法体系是在建国后逐渐建立的。每一部宪法都是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的产物,代表了国家制度和政治发展的方向。中国宪法历经了几次修改,不断完善和发展,从最初的基本原则条款走向全面规定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制度,深化了对民主、法治的认识,展现了国家走向更加法治化的方向。

第三段:宪法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和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和政治权利。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公民的人权和集体权益。以基本权利条款为依据,国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要求公民承担基本义务。即使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也不能在法律面前有特权。国家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保障社会安全,以便每个人都能够发挥他们的最大潜力。

第四段:宪法的法治优势。

宪法对于法治的优势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宪法具有普适性和稳定性,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基础。其次,宪法保障了人权与集体利益,制定了规范政府权力的明确条款。第三,实行宪政,必须严格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办事,并严格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第四,宪法还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限以及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权进行限制,建立了权力均衡机制,保障了公平与正义。

第五段:宪法的未来发展。

宪法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历史,从成功的宪法经验中汲取力量,吸取努力构建长效宪政制度的经验。未来,应当加强对基本权利的表述,完善宪法对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民主政治等方面的规定,更好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发展服务,促进宪政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总之,宪法是社会公正和公民权力的保障,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宪法规定的原则和制度以及法律和法律的执行可以促进国民的全面发展,保立为国家和民族的治理守有足够的力量和稳定性。作为未来承担家国重任的青年,我们应该学习宪法,保护宪法,贯彻宪法,做一名有理国之志的新时代公民,为实现中国梦建设祖国的法治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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