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红树林读后感篇一
林岚子辈:三虎那样的官二代为非作歹,勤劳的珍珠懂事的小海,唯钱是图的养珠人大同。用很多篇幅刻画了三虎的铺张浪费,不可一世。为后续大虎遇到美丽的珍珠求爱不成,奸淫报复,而珍珠的未婚夫大同居然认为珍珠回到大虎公司上班,即使让大虎占了便宜,只要能拿到钱就可以,还要先占有珍珠的处女之身,那样的话,大虎就占不到便宜了。珍珠看清了大同的面目之后,最后还是让大虎的真挚爱情所打动,跟大虎结婚。
文章通篇都是以林岚作为中心人物,三代人的故事交织着出现,仍然是莫言的风格,时空转换毫无违和感,读完整本书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读完半本书并不是半个故事,而是多个故事线索的交织。书中多次提到珍珠贝在有月光的夜晚低声地哭泣着,为着他们体内的珠砂,为了他们忍受的痛苦。这珍珠贝就是故事里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有或必然或偶然地、被动地或主动地,体内含上了属于自己的珠砂,忍受属于自己的痛苦。连树木听了,都将身上的汁液变成了如血的红色。
本书通过不同人物的描写,表达了金钱和地位并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准。为了金钱和地位所付出的不择手段最终会像梦一样飘散,只有生命最本质的东西会在岁月中逐渐打磨,值得珍视。譬如爱情。
世上有多少片红树林在流着血色的汁液,聆听着多少贝类的悲鸣,世上有多少贝类在含着朱砂默默地包裹?它们的哭泣,只有红树林在听,在听也没有办法去除它们的痛苦,只能见证它们在孕育珍珠时候的选择,善与恶,悲与欢,有情和无情。
红树林读后感篇二
莫言就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我对这件事没有丝毫的触动,因为我对中国文学所持有的态度是,“当下中国的文学家并未达到诺奖的高度”,当然,我并不是说莫言的小说写的'并不好,而是,其作品的影响度远未达到我所以为的高度,我翻阅《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书中以中短篇为主)竟然没看到一篇莫言的文章,也许会有人说,莫言以写长篇著称,可莫言本人说“一个善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并不一定非要走短――中――长的道路,尽管许多作家包括我自己走的都是这样的路。”既然,莫言本人也走了一条这样的路,其撰写的中短篇小说应该会有吧,可是我迄今为止未在收录中短篇小说的书籍中读到过。
当然,莫言对中短篇小说的贡献没有他对长篇小说的贡献大,就其《红树林》而言,其全篇采用第二人称叙事视角在中国文学的著作中寥寥无几,而通观世界文学,也就法国作家布托尔的《变》有评论价值。但是,《红树林》的高度远未达到《变》的高度。
同事送我《红树林》这本书时,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莫言有这样一本书,既然是同事所赠,自己想着,一定得读完,趁着工作闲暇,我花了8个小时将其读完,读完后,第一感觉就是其作品,凌乱、松散而不紧凑,加之过多的色情描写。当然,文章的叙事方式是莫言先生的个人意愿,而本人在读完之后,有一点个人见解。
一、对小说章节及描写的个人见解
第一章,开篇的描写明显属于故意,如果作者在第一段写完之后,戛然而止反而会有更好的效果。当代影视作品中,有很多剧情或是情节描写了女主角的伤心难过后会冲进浴室,本人感觉莫言是想打破这种效果,想用语言来描写一下女主角在进入浴室之后的一些情节,可作用恰恰相反,以至于开篇就让读者感觉到作品带有色情描写。
第二段,“我拧开了花洒……”,这段描写,很容易将当代读者引入歧途和歪路,本来,作品是以第二人称写的,读这段,会有一种误解,这个“我”是不是贴身服务林岚这位常务副市长的男优呢,倒不如作者不去描写这些,直接删掉,就接第一段写“浴缸之中,早已为你备好了水,你躺在哪里,看着四壁镶贴着的白色瓷砖,你的眼泪不由的流下了,哭声也像波浪一样,在墙上来来回回碰撞着,你一边哭一边抓,珍珠护肤液被你甩了出去,乳液溅满了墙壁和地面,顿时,卫生间里香气扑鼻,你连连喷嚏,止住了你的哭声。你拿了一条浴巾,披在身上,又用一条毛巾擦干了头发,走出卫生间,瘫在你那张夸张的大床上。”接着第12段写“你拖着疲惫的思想,开始在床头柜里摸香烟……”这样就慢慢的将金大川、马叔和你的经历带出,不会让人觉得冗长,且与主题无关。
在章节的最后描写吕超男送你的东西,也可有可无。加入吕超男,无外乎想将常务市长的权利在第一章节小试身手,可是,读完全书,吕超男送的东西显然与全书无关,亦不能突出本书想展示的性欲描写,倒不如将第十三章那个财政局副局长的小女送礼的情节提至此处,以突显林岚拥有的权利。而对于性欲的描写,可以将第四章开头放在此处,就从第四章的“林岚,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开始描写,到“……就是她陷入痛苦的往事中不能自拔的时候。”紧接将第六章末尾“你从半是幸福半是痛苦的,半是清醒半是迷糊的状态中挣扎出来……”直到你将马叔喊至红荔大酒店1418房间后发生的事情全部提到第一段,这样,就更能在第二章中,彰显出马叔那种表面看似平静,内心却很爱你的人物性格。
第三章,纯属是为了表现大虎、二虎、三虎几个人的游手好闲和混乱生活,而那位“一个身披红色轻纱、足瞪红色高跟鞋的妙龄女郎”,以及将椰奶鱼翅汤送到她的嘴边是想突出大虎对待女人有种怜香惜玉之情,也好为后面大虎爱上珍珠做铺垫。只是,那几道风流宴“清蒸贵妃奶头”、“江南采莲,荷叶田田”并非色情描写。所以,本章叙述,作者完全可以精简,既表现了大虎的人物性格又不至于太过。
第四章,可以将提至第一章剩余的内容和第六章提至第一章剩余的部分合起来,全书在描写中现实生活时风格明快,回忆部分则连绵不绝,这种现实与回忆的夹杂,即使合起来,也不会在阅读的时候显得牵强。
本文的对另外一个主人公珍珠的描写知道第七章才出现,其实完全可以将第七章提前至第五章前边。第七章末尾,大虎对珍珠的外表所吸引,如果将第五章放在其后,再去描写大虎几个找卢面团斗蟋蟀,才能更好的展示大虎性格的贪熏利欲和鄙陋。
读至小说第十章中段“为了帮你回到现实――尽管这很残酷,我不得不把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一件件地对你复述。”就是这45条复述将全书的大致情节和发生的故事全然展示了出来,让读者猜到了后面章节的一些内容和结局。我也是读到这一章节的时候就有了放弃读下去的意愿。因为书籍是同事所赠,自己深知,一本书籍,不论别人谈论该书,别人的注释代替不了自己的理解。
第十二章中对于洪秀全和少妇的描写,作者的本意恐怕是想对万奶奶的神秘给出一个解释,“提起这位万奶奶,村里人谁也弄不清楚她到底多大岁数……”既然没人知道,也没人清楚,那作者就更不需要弄清楚了,不描写反而更显得神秘。在叙述的最后“她如果愿意,说一声:我的爸爸是洪秀全!就可以让那些貌似高大无比的官儿们渺小下去。”万奶奶那种对待世俗的态度不是因为她与洪秀全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她的经历和她所看所悟的东西让她对待世俗拥有一种超脱的心态,而作者这样一描写反而把万奶奶的形象给毁了,放到作品中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浪费笔墨。
第十八章和尾声之间总感觉作者还有内容要写,却不知道为何而草草结束,或许这是留给自己的一点小小的遐想吧!
二、对人物的把握
通过《红树林》,可以知道林岚、金大川、马叔三人经历了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这几个中国历史上的大事件,年少时,活泼开朗而又家世优越的林岚和外表看似邋遢可内心倔强的马叔互有爱意,却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分道扬镳,金大川年少时是位公子哥,对秦岚充满了好感,总想得到秦岚的爱,可秦岚爱的确是马叔,他想了一生,也丝毫没有得到一点点秦岚的爱,三人的情感直到小说结尾才明了,马叔爱的是秦岚,却因金大川的戏言而悔恨。林岚和金大川在面对钱欲,权欲时禁不住诱惑最终跌进深渊,而马叔却是两袖清风,正义凛然。
年轻一代的主角珍珠姑娘。她美丽淳朴,以采野野珍珠为生,可是,面对现实生活的窘迫,与自己的哑弟弟小海过着艰难的生活,为了有钱吃饭为了有钱给弟弟治病,她把小海托给未婚夫大同,只身来到了南江市。来到城市之后,因为自己淳朴的美丽,被大虎看上,而珍珠保留着的纯真让她多次拒绝了大虎的追求,可是在和大虎以及自己未婚夫的相处过程中,发现未婚夫大同是一个表面看似老实,内心却贪婪无耻。自己被大虎等几人糟蹋后,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生计又不得不去找大虎,在林岚的操作下,成了珍珠节的珍珠小姐,林岚为了自己的儿子大虎,与珍珠一番谈话后,劝其嫁入林家,而这些都是在珍珠的痛苦中完成的。“作为小说中最完美的形象,珍珠不仅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她始终没有抛弃自己的清纯没有堕落,她是那样的出于污泥而不染。她由始自终都是那样的美好,让人为她心疼为她惋惜。”但是,珍珠并未堕落下去,这与林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林岚的不幸是面对权欲、钱欲、性欲等现代生活的阴暗时自甘放弃自己,而珍珠姑娘的内心美犹如珍珠那样洁白无瑕。
莫言本人在3月7日《北京晨报》上叙述《红树林》是这样说的,“一位美丽纯朴的渔家姑娘从红树边来到现代化都市,经历了迷惘而凄楚的人生,终于昂起不屈的头颅……两个青梅竹马,共同经历了几十年磨炼奋斗的老干部子女,深陷于恩怨情仇的碰撞与纠葛中……三名同窗好友,面对权欲、钱欲、情欲交织的罗网,有的经不住诱惑,跌进深渊;有的出污泥而不染,两袖清风……”所以本书的主线个人认为并非一条,作品的现实意义是通过珍珠、林岚、马叔三位不同性格的人物展现出来。
小说《红树林》通过对珍珠在海底的生成以及采珠描写象征人生的无奈,珍珠的美又象征了完美的女性。而红树林不管经历历史沧桑,依旧挺立,见证着历史,见证着岁月。
我读完这本书,内心之中开始同情珍珠的遭遇,也同情林岚的爱情悲剧和遭遇,亦同情像大虎这样的地痞无赖,正如莫言在序言之中写到的“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而且也同情恶人。”
红树林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是本关于政治的书,但是又有一些关于打斗,战争的内容。
故事是这样的,伟大的郁金香家族的一位将军,收留了一位孤儿,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夏亚雷鸣。这个名字仿佛颇有几分东方人的神秘色彩,其实只不过是在夏亚雷鸣三岁的时候,还没有名字,老爹某一天喝醉了一拍脑袋,想起自己身为父亲的职责来,抬头看了看天,那天正好是夏天,而且还正好在打雷。于是,夏亚雷鸣有了自己的名字。
老家伙是一个老酒鬼,夏亚雷鸣则是一个小酒鬼。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夏亚雷鸣小的时候,某一次饿极的大哭,这个无耻的老家伙居然为了偷懒,就拿了酒来灌给小家伙吃。结果小家伙还没断奶,就被老家伙开始了酒鬼养成计划。这个原因使得小家伙的酒量增加极为恐怖,十三岁的时候,老家伙就已经喝不过他了。也使得两年前,这穷困的家里实在无法同时养活两个海量酒鬼,老家伙就很无耻的宣布了对夏亚雷鸣的禁酒令。
这本书还是挺好看的,看多了其他书,看下这本书也很好的,但是这本书很长至少三百万字,所以没信心看完的别看啊,虽然我也没看完。
红树林读后感篇四
每天中午我们班都会开展“学生讲坛”活动,这个星期由“故事大王”成昊同学给我们讲沈石溪动物小说《猎狐》。铃声一响,教室里霎时间安静下来,所有同学都秉神凝听,紧张的故事情节吸引了每个人的注意力。
这是一篇中篇小说,14岁的哈尼族少年戈文亮为了复仇,讨回名誉,黑夜独自一人穿过寂静无人的深林,来到南温河猎狐。可当他寻得目标,正准备下手时,突然窜出两只小狐,它们不顾安危,一心要救出母狐。戈文亮感受到狐狸母子间的浓浓亲情后,怎么也下不了手,最终放走了母狐,提着小狐留下的野兔无精打采地回家了。本以为会受到阿爸的指责,可谁知,他阿爸竟为他隆重举办了成人礼。
故事一波三折,情节扣人心弦,最为与众不同的是,它采用了倒叙的写法,一开头就很吸引人,让读者忍不住要读下去。
当猎人,勇敢是必须具备的,但不一定每个猎人都是善良的。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既然勇敢,就要与猛兽搏斗;既然善良,就不能伤害动物,这不是矛盾的吗?可戈文亮却做到了这一点,虽然他知道,一张狐皮的最大价值能换来一百张兔皮,但他仍被伟大的母狐和孝顺的小狐所感动,最终还是放了它们。
我想,戈文亮应该就是一个勇敢与善良兼备的小猎人吧!他令人钦佩!
红树林读后感篇五
整本书哪是在讲那些猫咪,就是说人间的冷暖啊。
人间的冷暖,一个是说世间人,对自己孩子教育可以循循善诱,但对同样幼小的生物—流浪猫却几多厌恶。言传身教,如果大家都这样奉行表里不一的教育,未来多可怕。换言之,哪个生命的出生又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还不是被选择。一个无法控制的事情,却得不到基本的互不干涉的自由。
人间的冷暖,是同类的扶持。有专一的,一对一痴缠的,或来自一方的专注或来自另一方的魅力,都是让人羡慕的运气,靠努力并不可轻易获得。倘若身为野猫,遭有些人类嫌弃,忍受自然的变化恶劣,却能温情地度过一场浪漫,也不枉费来世一遭。也不忍圈养起来。
人间的冷暖,来自感情的不可控性。人族作为高级动物,难免妄想干涉弱小者命运。得到猫的倾心交付,本该是享受之事,但或者一个眼神,一个善意却误解的决定,会让猫伤碎心,严重时引发身体的衰竭。再后悔再回想,也只能化作文字来祭奠。与其这样,还是不要交心吧,做只无法被驯服的不相信的野猫。
且不说公平,似乎除了是生命体,猫和人的权力怎能相提并论。但求一点点自由。如果它们没有攻击你,没有侵占你,没有恶意损害你…作为高级的人族,是不是可以微笑接纳它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