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红雨伞读后感篇一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开阔我的视野,丰富我的知识,让我受益无穷。我读过很多书,有《鲁滨逊漂流记》《三国演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妈妈给我买的一本叫《最美》的书,里面的一篇篇小短文讲述了不同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叫《怪雨伞》的短文里蕴含的深意更让我受用一生。
而对于这则故事,作者也用他的轻身经历告诉我们,原来真了有这样的“伞”,它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心有多宽,“伞”就有多大。一个心胸狭隘自私的人,他的那把“伞”是阴暗污秽的,而一个心胸宽广善良的人,他的那把“伞”是明亮洁净的,所以“伞”能大能小是取决于我们的心。只有心善良了,幸福之“伞”才会围绕着你,为你遮风挡雨。
读书!能改变我们的思想,纠正我们的心态,让我们的人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红雨伞读后感篇二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习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
红雨伞读后感篇三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这个小女孩就算自己的弟弟死了也要给她盖上油布毡,怕自己的弟弟被雨淋湿,这使我想到了我和姐姐之间成长的故事。
那天正好是双休日,我和姐姐坐在地上玩积木,这时,我们都看到了同一个积木,都想去拿,我俩都互不相让,僵持着,突然,我一松手,姐姐摔了一大跤,从今以后,姐姐手背上留了一个“永恒记号”——一块疤。我童年的事和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同时我也懂得了关爱。
红雨伞读后感篇四
雨伞是生活的必备品,但是我们不会把雨伞留在一天用。因为我们不知道那一天会雨天。小编整理了关于的《一把雨伞给这天用》:一把不能收拢的雨伞,希望对你们有用!
《一把雨伞给这天用》的主人公是一个中年人,46岁的他作为一个鞋子测试员,整天穿着高级半成品鞋在街头闲逛,为厂商撰写试穿心得。
女友刚刚离开他,因为终于受不了他得过且过的生活态度。
他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不缺少才华,却因为找不到生命的认同,始终觉得自己如同高级半成品鞋。
他沉湎于观察而惰于行动,每天神情恍惚地在大街上游走,游荡着观看一些貌似无意义的事物。
疯狂、童年、记忆、孤独、母亲、沉默、罪恶等是他所敏感的关键词,小说自始至终没有给我们提供有关主人公完整的故事,所展示的只是他的一系列行为动作、场景,特别是他对一些事物的细节观察。
主人公似乎是一个被抽打的陀螺,偶然人物、偶然事件都会将他带入进去。
他的生活是被动的,是被牵制的,因而他无法按自己的内心真实地生活,所以他反复说生活不被认同。
因此,自我认同与生活认同便成为了《一把雨伞给这天用》这部小说中的一根隐在的红线。
在小说的主人公看来,生命不是一个雨天,而是由长长的生命体验构成的雨季。
人生的雨季唯一实用的是那把雨伞,可这把伞由个人的身体构成,想要书写我们的身体,就要让它像雨伞那样打开。
这一人生感受是主人公在一次晚会上对马克豪森随意说出来的。
认同(ldentity),是当代西方社会特别重视的一个关键词,但认同一词几乎不具有单独的意义,它必须和主体、自我、身体、文化、社会等概念联系起来考察。
首先确立的是主体性。
小说中的“我”有个人的自我身份,所思所想与自我保持一致性和自足性,但主体必须有一个自身感知的过程,这也是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
小说中的“我”喜欢看橱窗的展品,收集落叶,观察燕子,观察阳台上晾衣服的女人,上述这些特征说明主人公要寻找的自我主体是一种非正常主体。
小说中主人公的偷窥、怪癖、着迷腐朽事物,都是一些不怎么良好的品行,这引出了认同与变态的关系问题。
小说的主人公曾说:“只有在各种生活情形下隐藏某些东西时,我才会觉得心安”主人公找到了哪些隐藏的东西呢?那就是我在前文中列举的一些关键词,如疯狂、孤独、无聊、沉默等生活中的状态。
从社会学角度而言,主人公所追求的认同是“去中心身份”的认同感,即没有统一的自我,主体在不同时间内获得不同的身份,这一特点我们可以从小说的'其他人物身上寻找答案。
丽萨是小说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人物,她是主人公的同居者,她似乎有极好的价值理念,她离开了懒散无聊的主人公以后,一直踪迹杳然,主人公则住在和她共同生活过的房间,朝思暮想。
为什么作者不断强化这么一个缺席的人物呢?是爱吗?是生活事实吗?是理想吗?都不是,这一切都因“我”而毁了,因此可以说,丽萨实际上是主人公的一个理想,一个不能完成的自我回归。
威廉·格纳齐诺是2004年德国毕希纳奖得主,1943年出生于德国南部的曼海姆市,做过记者、报刊编辑,1977年起专事写作。
著有小说《阿布沙弗》、《污斑·夹克·房间·痛苦》、《女人·屋子·小说》、《拥有太多爱情的男人》等。
《一把雨伞给这天用》这部小说在艺术上别出一格,写得散淡随意,不追求严格的结构或人物事件的逻辑关系,相反,它更多地从非理性状态下遵从人物的观察体验。
从技术上说,它主要采用凝视的方法。
这部小说的凝视特点,表现在主人公对人们容易忽视的日常事物的超量注视,如宠物店的白老鼠、不同人物的睫毛、粉尘、面纱以及落叶等。
作者采用超详细的方法反复描写那些被人忽略的事物,他认为,要是人们都正常的话,陌生的东西往往都带有人性,但我们很少会正常,这便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与人无不偏离常规,过着一种异化生活,这就是作者力图提示的核心所在,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是一幅现代都市精神病患者的图谱。
书中所有人物都有不同程度的病态,还有一家人全部都走向了疯狂。
人是寻找雨天,还是寻找雨伞,人还有真正意义上的回归自我吗?现代人的出路何在?书中没有回答,这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思索。
红雨伞读后感篇五
在暑假里我为了充实自己读了《红豺》。其实豺和狼本是天敌,它们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动物。因为母狼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后来母狼死了,火烧云复仇的火焰燃烧了起来。它咬死了一个狼崽,又把另一个狼崽带回洞里,起名为——甜点心。
正如美国著名作家芭芭拉·金索尔夫所说: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读过一个小故事,里面的母亲就是为了孩子而创造了奇迹!她们是一个穷人家,孩子要上学,可家里条件不允许,当时盛行长跑运动,若是取得好名次,会有不菲的奖金。妈妈就下定决心去练马拉松,当时妈妈年纪已经不小了,营养也跟不上,凭什么取胜?可是这位母亲却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这位母亲最终获得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冠军,得到7000英镑!从此她的孩子都可以接受最好的教育!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可以超越一切,也许在平凡的日子里感觉不到它的强大,但关键时刻只有它才能挺住,顶住一切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