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项目,我们需要准备一份情况报告,以便明确每个部门的任务和责任。情况报告将展示我们对客户需求的分析和产品改进的建议,以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一
2018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扶贫论述摘编、***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特此报告。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二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为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经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中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等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了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等,做到个人自学、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相结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2.落实上级精神存在差距的问题。
(1)传达学习方面。
整改情况: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准则,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到每位党员。
(2)脱贫攻坚帮扶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乐港镇下朱村委会重新选定了第一书记,按扶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产业扶贫上,已把茶树菇养殖落实到位,并已产生效益。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成立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协商通报联动等制度。不定期对扫黑除恶线索及侵占国有资产行为进行摸排,共摸排线索20多条。
3.支部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1)“三会一课”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完善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2)党内会议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了党内会议制度,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人员参加会议,保证会议的严肃性。
(3)会议记录方面。
整改情况:召开各类会议时,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3月份召开的扶贫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每个班子成员按照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防止好人主义。
3.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对违反规划等行为做到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表态发言,局党政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2)局党组局务会议程序简化方面。
整改情况: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制度和程序,会上做到充分的讨论,局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4.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固定,存在廉洁奉献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班子分工做到定期互换,对中层干部做到定期换岗,配齐了办事人员,坚决防止廉洁风险的发生。
5.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能加强人才配置,专注年轻干部培养,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把事业心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主要岗位,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提升。
1.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在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批后监管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排查。
(2)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纪检监察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责任人及干部职工,加强干部职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和管理,完善了考勤、请假等各项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政企关系没有理清方面问题。
(1)下属企业借局机关收取费用及政企不分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政企分开,在机关发生的办公招待费、临时工工资、帮扶资金等费用没有在所管辖的企业开支。
(2)企业单位公章、管理及人员借调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测绘队企业自主决策权,测绘队公章及人员由测绘队自行管理及调配。
3.规划工作存在失误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19年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计划,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认真负责,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有经办人、核实人、签发人,做到层层把关。
4.对违反控规的行为失察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19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健全了规划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5.执法主体责任缺失,缺乏有效监督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完善了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确保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相一致。
6.对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信访案件做到受理、办理、告知、答复规范办理工作的督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答复,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认真抓好整改不放松。坚持力度不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局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
三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六巡查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整改工作对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进一步深化,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按照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近三个月以来,我会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我会边巡边改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问题31条,已整改完成30条,1条正在整改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7月29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反馈了四个方面31个问题,会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经巡察组审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同时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办理了交办函,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于8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
具体问题:2018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13次中心组学习都没有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主题教育之前9次中心组学习无1次交流研讨。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流于形式。制定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专题研讨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均未开展。抽查市残联15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3人积分在320分以下。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市残疾人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2018年党组学习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7月17日,市残联党组专门就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进行了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做了发言交流。7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习分数低的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坚持学习,每天学一点,进步一点,通过学习提高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
2.对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引领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文件;谈话15人中,还有部分干部不知道或不能完整表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学习的针对性,重视学习效果,7月17日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强化识记,融会贯通,达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落实情况:已落实。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力度不大,精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有20.1万残疾人,截止巡察期间实际办证81047人,疑似残疾人底数不清、状况不明,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管理跟进不及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影响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惠残政策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所有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基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逐项落实和优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优化改革。
为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度,市残联先后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月共享”的通知》,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帮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残疾人证办理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摸实全市未持证疑似残疾人数据,全力组织评残医生,开展免费上门评残办证服务,集中力量将全市2013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逐户“过筛子”,确保残疾人证该办的办、该补的补、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对普通人群进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5238人,其中新办证7881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575人,不愿意办证的451人,变更等级的2916人,注销残疾证的3322人,冻结残疾人证93本。全市持证残疾人由2018年年底的5.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9.12万人,其中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办证2.3万人。
2020年,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真实可靠,全市残联系统推行试点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等四个县正在试点中,组成由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队、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联、残协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入户的工作组集中入户调查,数据真实度达到了98%以上,其他县区从2021年起逐步实行。
落实情况:已落实。
4.落实中央重大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具体问题:市残联委托陇南眼科医院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将省上政策规定的每例白内障手术2000元的补助标准擅自降低为每例补贴标准1000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且成立项目验收组,对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落实情况:已落实。
5.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联系残疾人制度不完善。
具体问题:残联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足,部分残疾人对残疾证办理等政策不知晓、不理解。未建立联系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和残联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整改情况:我会通过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以及残疾人“12385”服务热线,大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三代证的办理,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的宣传。为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陇市残联发〔2020〕60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6.风险点排查不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8年印发了《市残联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结合各个岗位职能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结合我会《机关内务岗位职责》(陇市残联发﹝2018﹞50号)、《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市残联发〔2018〕106号)、《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7.内控机制不完善。
具体问题:市残联在残疾证办理监管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点,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残疾评定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征求县区残联意见后,制定了《陇南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并要求县区残联在办证大厅窗口上公示办证流程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同时结合我会机关整体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残联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近三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没有对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的督导检查;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没有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逢会必讲,把警示教育作为谈心谈话的一项内容,在问题反馈后,我会及时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陇南市残联干部警示教育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8号)。并于5月8日召开了市残联2020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
落实情况:已落实。
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具体问题:2017、2018、2019年度除党组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正式安排部署,没有听取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没有向领导班子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落实情况:已落实。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决议没有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使用财务凭证中没有附“三重一大”会议决议记录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仅附发票及协议资料);会计凭证中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评估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项目实施有关科室、中心要严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由项目实施科室、中心负责人背书后,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入账核销。
落实情况:已落实。
11.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
具体问题:市残联领导班子2017、2018、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自查“存在的问题”部分,2017、2018年“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照搬照抄。原市残联党组书记张立平作的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班子成员赵继荣2017与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刘少正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照搬照抄:2019年市残联开展“走转改”“学听跟”活动不实,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知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7年3月5号会计凭证中支付“三八节奖品”2200元,用于购买“四件套、三件套、保温壶、杯子”。经与单位职工核实,市残联将此费用以每人200元购物券的形式发放给11名女职工,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7-2018年会计凭证显示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费用的问题。其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1人216元,违规报销住宿费1次1人350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全额费用新空调一等软座3次4人、高铁一等座1次3人、新空调软座3次5人。
整改情况:由妇委会主任董新云牵头,会计孙彩渠核实,按规定通知11名女职工退还“三八节奖品”资金共计2200元,对违规超标准报销资金由会计核实后通知有关人员退还,并由出纳负责将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3.市残联近三年考勤资料反映单位职工事病假较多。
具体问题:其中有三名职工存在一次请半年或一年病假的情况,市残联仍然全额发放上述三人2018、2019年度工资和2018年度科学发展绩效奖;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经核实了解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我会杜洁、杨倩、哈慧丽三名职工请假按照审批程序,报人社局批复后准予请病假。杜洁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4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哈慧丽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2号和陇人社假字〔2018〕12号)期限一年半,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杨倩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6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在2019年2月1日专门召开党组会,对长期请假人员(杜洁、哈慧丽)进行了约谈,病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返回岗位工作。截止目前,三名职工全部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的问题,这三名人员分别是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董新云(在兆庆家园值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刘辉、韩慧娟(在昌信二期值班),接到通报后,我们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并加强了机关考勤,对涉事的3名职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作出说明,并做深刻检查,将建议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委,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不存在。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下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全部为公务外出,具体情况已反馈第六巡察组。我会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6号),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建立公务外勤审批制度,杜绝长期请假。
落实情况:已落实。
14.账务资料不规范。
具体问题:市残联就业中心账务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仅附发票,无花名册;2017年9月仍使用定额发票报销集训伙食费8200元;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无附件;2018年10月支租车费4600元仅附发票,无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用于慰问我会精准扶贫帮扶的宕昌县新寨乡全道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当时由村两委负责发放慰问品,没有建立领取花名册,有购买物资的照片及发放照片;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已补齐,其中账户批量扣费分别为700元和300元;2018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临夏州闭幕,为确保残疾人参赛运动员安全返回,在临夏州汽车站临时随机租用大巴车一辆,费用4600元(司机王孝平:13909307900),运动员之前都已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没有签订安全协议和租车协议,经办人已做出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车辆租赁中健全资料和手续。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具体问题:2019年用残疾人保障金支公益性岗位工资75400元。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五款规定可以用于残疾人岗位性补贴,我会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为残疾人,2019年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账户监管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9年2月市残联。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三
区委巡察办:
根据《xxx赣县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县发电[2016]3号)精神,区防震减灾局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研究部署。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高位推动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
(二)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共性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促进局工作发展的成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对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方法不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
2.针对局党支部不健全的问题,我局按照《中国xxx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向区直属机关工委递交了《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关于要求成立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党支部的请示》。
3.强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xxx党内监督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下一步,区防震减灾局将继续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加大问题整改的落实力度,努力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局自身建设的不竭动力。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四
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多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召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事项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21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健康揭阳建设、深化医改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抗击新冠疫情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使整改成效体现在疫情防控成效上。各责任科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局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共21条问题,逐项研究,细化为43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着力解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1.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乏力问题。
(1)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会议纪要,坚决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
(2)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改革发展效果不明显,尚未形成较为显著的区域医疗高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乏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市区医疗高地建设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精神,3月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该文件,揭阳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市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连续3年每年争取省级财政5000万元支持胸痛中心等5大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揭阳市人民医院在空港经济区仙彭路市保障性住房铺面建设约40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社区实践工作。在市政府姚丽璇副市长带领下到揭阳市中医院调研,指导揭阳市中医院的规划建设,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局针对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近期工作重点。2月26日市长张科同志带队调研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按照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有力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切实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姚丽璇副市长到市自然资源局调研,要求加快推进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4所区级医院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加快市级专科医院建设。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到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揭阳市人民医院实地调研,指导医院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是我局牵头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我市的建设思路,报请市政府出台《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订建设方案,到2020年6月前,普宁市、揭西县和惠来县将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三是全市5家中心卫生院已全面开业运营;39家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37家已完成建设,2家正在加紧建设。四是2019年年度公立医院重点任务台账已形成情况通报下发各地各单位,督促其查漏补缺,以问题为导向,将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实施广东省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行动方案纳入我市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收集各地各单位实施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该项工作任务在我市落地见效,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扩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申报工作,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上新台阶。
(3)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高,落实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度,我市519家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1765.1345万元、人均到位补助资金68.62元(不含省提留部分),有力地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7%,并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全市印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及音像资料种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讲座等活动均达到省公卫目标值;全市儿童各苗各针次接种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对免疫规划接种率规定要求;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4.05%,新生儿访视率79.73%;早孕建册率80.94%,产后访视率82.28%;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5.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13%%;ii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9.34%;我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618644人,常住人口签约率为43.03%;重点人群签约1105043人,重点人群签率为64.36%。
2.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我局内审小组开展对杜琮、张梓扬同志任市慢病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已在征求意见。现已着手开展对原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从2019年12月起,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事项另本记录,已杜绝非党组成员参加人事任命表决的现象,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二是自2020年1月起,局机关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着力解决“党的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聚焦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卫生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今年1至4月份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并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在主题教育中聚焦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突出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贯彻“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突出宣传重点,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救治信息,开展健康教育,推送各种防控常识的科普宣传,坚持实事求是挖掘典型事迹,加大对援助湖北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3.多次专题教育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推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学习教育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今年1至4月份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对我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了切合实际的整改台账,并按号销账积极落实整改。
(三)切实解决“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不到位。
(1)关于“机关党委建设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得不牢,抓党建意识不强,未能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共同推进、融合建设”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20年3月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5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评定为“好”等次。二是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揭市卫党〔2020〕6号),加大对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在干部配备中加以统筹考虑;二是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要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的请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工作;三是指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强广东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三个示范性文本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规范制定和贯彻落实。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失。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落实不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直属各单位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三是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2.人员管理存在‘双轨制’运行。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分析,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并初步形成“整合优化资源,理顺市妇幼保健院设置,成立市健康教育所”的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3.人员编制与事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收集有关情况,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步形成“按机构编制标准增加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4.“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缺乏规划”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人才需求,积极参与制定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及时对《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提出新增和删减。二是启动2020年赴外地院校现场招聘计划工作,招聘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拟提供68个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126名,提高人才层次、壮大人才队伍。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卫〔2019〕72号),2020年我市共有3家受扶医院,分别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扶惠来县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帮扶揭西县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帮扶普宁市人民医院,目前帮扶工作队均已到位开展工作。四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统筹安排,做好2019年粤东西北专项招聘的各项组织工作,至3月份,共有34人通过资格审核(普宁17人、惠来3人,空港6人,产业园8人)。五是我市88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招聘176名,5个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共分配11个首席专家名额,目前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带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划方案,预计2020年计划培训全科医生552名,2017至2020年我市累计培训全科医生达到省卫生健康委任务要求,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3名。
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启动市卫生学校中层干部和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选拔任用事项开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逐一明确每个职位配备的具体需求。今后在人员调动讨论时,对人员情况和岗位匹配情况予以详细介绍并做好记录。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直属各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管理。我局对直属单位的临聘人员实行每月一报动态管理,已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三是迅速开展清理下属单位借用人员情况,对不符合借用规定的人员已全部清理归还,并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中心工作需要仍被借用人员共12人已全部完善借用手续,其中,被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借用共6人。对临聘人员负责主要岗位的,已及时予以调整,市慢病院会计、门诊收费岗位工作均已由编内人员承担。四是结合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的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对邱伟铭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作风大整顿,下大力气整治无故脱岗空岗、迟到早退等作风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医学诊断证明的管理,规范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慢病院均已制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提出临聘人员招录的计划和方案。六是4月27日召集直属各单位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开展会议规范、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的专项培训。
(四)切实解决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四风”整治不实。
(1)关于“未能从严从实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四风”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二是持续推动《揭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严禁收送“红包”、回扣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持续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2)关于“未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和纪律监管;三是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关于“局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时,工作方式简单、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重新制定了《揭阳市卫生健康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2020版)》,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19年11月至今共收到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117件,已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4)关于“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不力,群众对医疗管理服务及各种非法行医打击整治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1月份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多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4宗,罚款44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497元和激光皮秒等医疗美容器械一大批,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成效明显。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7家违规分装、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共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生命健康。
2.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部分被收回”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省2020年疾病防控任务,我局及时制定《2020中央提前批基本公卫(疾控部分)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中央提前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年省级财政补助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下达市县工作任务清单和任务表(揭阳)》并下发到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认真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疾病防控任务的落实;二是市疾控中心、市慢病院切实加强疾病防控任务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召开专项资金管理会议,落实推进各项疾病防控任务开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确保各项疾病防控项目如期完成;三是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年度疾病防控项目任务全面推进实施。市疾控中心中心2020年1-4月已支出专项资金290万元;市慢病院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业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2017年省下达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26.52万元,此项工作已完成。
(2)关于“推动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到位,协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仍未按规定送检”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市新筛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落实助产机构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和检验质量控制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分别到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调研、督导,协调普宁新生儿足跟血送市新筛中心检验;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市级出生缺陷防控资金350万元;四是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每季度全市新筛情况通报。同时加强全市新筛人员技术培训,做好日常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纪律教育不严不实。
(1)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纪委有关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拟订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二是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各项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2)关于“未能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直属单位领取授课费的相关人员已落实全额退费,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市慢病院院长进行警告处分。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报送党风政风数据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二是要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报备党内问责情况,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三是规范谈心谈话的记录。
3.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局直属单位2014年3月至2019年6月发放津贴补贴清理整治,4月中旬组织重点抽查4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二是市血站已对多报用餐费用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多报用餐费用共计55470元,3月31日前已全部上缴单位银行账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待加强。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相关会议和文件、领导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促进;二是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杜绝局机关干部违规领取授课费的现象;三是对受到处理或函询的相关人员,严肃督促其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说明的情况;四是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卫计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党建考评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抓党廉的主体责任;五是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敢于直面问题,既要关爱,更要严管,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提醒谈话5场次。
2.机关纪委未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对近期经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在接到单位书面通知书后仍我行我素,进行处理并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对巡察指出的一笔漏记固定资产账务于2019年10月补增固定资产。协调第三方机构配合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对符合报废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加强局和直属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局机关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催收,至2019年12月底应收账款为166.005281万元,主要为市人民医院通过我局向市财政借款120万元,已协调财政与市人民医院于2020年清结。市保健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31日已发函市住建局《关于申请清理收回档案保证金的函》,并多次咨询协调退款问题,要求该局尽快退还“建设档案保证金”2万元,至目前没有收到拨还资金。我局继续协调住建部门尽快处理该事项。市药具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杜绝白条抵库现象。三是局机关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公务使用公务卡、转账支付,局机关在职人员车补房补、差旅补助、临工工资等采取银行代发形式,合理控制现金库存,2020年3月底库存12017.74元。市血站已按《会计法》做好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登记工作。四是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严格按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出台《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对“专家会诊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不再承担外请专家会诊、交通住宿等费用,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此类费用。五是加强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2019年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内审小组对市慢病院进行审计。要求并协助市保健院做好预付账款40万元的清理工作,2020年4月份市保健院按有关文件并征得市财政同意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完善会计核算。
4.治理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乏力。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对医疗隐性腐败坚决予以曝光和深挖,绝不“护短”,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二是持续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大力查处收送“红包”、回扣等行为,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5.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及直属单位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执行,按程序履行审批审核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对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完善验收手续,落实相关科室,按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修缮单项目达到一定金额报局备案。二是市中心血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章办事,集体讨论2020年血液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的采购工作、制订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落实有关人员清查近三年来物资出入库情况,完善出入库手续;按质量体系统要求,完善《物料领用和保管管理制度》,科室领用物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三是市中心血站印发《加强物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库房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和盘点工作;每月召开会议2场次,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制订《2020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职工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我局充分认识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重新修订完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操作流程(试行)》,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抗疫常态化、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五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六
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方案。
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
方案。
(2018—2020)》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七
2017年12月宿州市一级公路总监办与宿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巡查,针对这次巡查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将我部整改措施汇报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约情况
存在问题:项目总工未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总工人选,计划二月底到岗;同时公司已增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8名,现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2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s303灵璧项目施工技术力量。
二、内业资料
存在问题: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未上报。
整改措施:对于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已按要求及规范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重新填写,并积极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训学习;我部已上报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三、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安全巡查、检查、自检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未设置,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专职安全员不足,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措施:我部已加强全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新增安全员2名;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自检频率,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项目部、胜利沟大桥处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后附照片);现已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此回复
附:整改照片
s303灵璧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1月10日
区委第四巡察组:
今年以来,国资委紧紧抓住去年专项巡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吸取巡察工作意见,围绕整改方案建机制、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需整改的问题一:一些干部的思想比较活跃,想法比较多,有的影响到了队伍的精神状态,有的影响到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及时和深入细致,发挥作用有待增强。
整改对策: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具体措施1: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清,保驾护航”辩论赛,同时委里也组织了一场机关青年干部的辩论赛,通过思想交锋促进思想统一;三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1、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明确2011年度国资委重点工作目标,各处室细化制定季度重点工作并落实责任; 2、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其中马文洁的事迹入选新区机关党工委汇编的《我是共产党员》一书; 3、进一步做好党员双报到工作。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1、针对机关作风测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委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2、结合国资委特点,制定了《国资委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试运行。
具体措施2: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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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统一部署,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第x巡察组对x局进行了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x月x日,市委第x巡察组向我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充分肯定市局党委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x局党委在党的全面领导、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基层建设、党的纪律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问题,提出了x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移交信访件x件、问题线索x起。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察整改工作以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按照党的建设总要求,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查找并发现党的政治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重视做好巡察整改“下篇文章”,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全体党员大会,公开反馈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接受整改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本着“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思想,对反馈的x条整改意见,进一步细化成x条具体问题,经反复讨论形成整改方案。按照“党政分工,一岗双责”,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担责,主动认领,保证整改效果。三是定期调度会商。先后x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整改工作组专题会,分析整改所遇问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在服从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整改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改真严,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行动,建立健全整改机构、层层细化措施方案,真正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攻坚,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了落实***和省、市决策部署的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制订了《******x局委员会关于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全市x机关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规定》,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的通知》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警令畅通。
2.关于对************视察x重要指示精神,只在班子会上进行学习,没有组织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意见》,动员全局上下深入学习习******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重要讲话精神。x月x日,组织党员到x、x实地参观学习,现场领悟习******的重要讲话。x月x日邀请市委党校x作了题为《贯彻发展新理念推动发展高质量》的专题辅导报告。x月x日,各支部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结合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营商环境建设,谈认识、谈体会、找不足。三是出台市x局《立足x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从扶优扶强、品牌创建、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创新举措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服务指导方向。
3.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作变通、搞选择性执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请示x两新工委,x局联合党委党建工作职责已调整为:负责指导辖区内有形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不在有形专业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党建工作按照注册经营地域划分,调整到所在镇街党委进行管理。x局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报、监管工作开展,配合镇街做好经营主体的统计、划分等工作。
4.关于对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工作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和统筹协调意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等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有效保证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二是快检体系已经启用。目前已明确x人负责快检工作,现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5.关于对工作方式方法较为简单,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水平。二是制订了《智慧x服务平台建设方案》,x年x月x日经x区党工委研究,把x局智慧x服务平台建设纳入经开区智慧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于x年底前投入运行。三是拟定x年度x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通过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6.关于对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办证大厅内大量堆放档案资料,部分服务设施破旧不堪,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办证大厅堆积档案,杂乱物品,已更换沙发、桌椅等便民服务设施。二是已清理整理档案并及时归档入室。三是增加一名大厅工作人员,加强大厅人员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7.关于对部分班子成员近年来“四述”报告内容基本雷同,态度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x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对照“四述”工作报告内容、标准及要求重新撰写了x年度“四述”工作报告。
8.关于对联合党委功能弱化、没有制定联合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联合党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制定了《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并转发至全市x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规范基层党委议事决策活动。拟定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权限。三是进一步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及内容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的思想建设缺失、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制定《联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及保障措施。二是制订了《x年联合党委党员学习计划》,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亲自讲,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计划落到实处。三是开办x书院大讲堂,自x月份以来,举办讲座x次,举办各类培训班x次。
2.关于对党支部集中学习组织少,党员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党委包挂领导作用,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检查督查,统一“三会一课”记录簿,并安排专人记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拟邀请省市宣讲团、专家学者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小教员、政治理论骨干到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轮回宣讲,帮助广大民警深刻理解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内涵。
3.关于对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有的班子成员对“五位一体”“三会一课”等内容不清楚,多名党支部书记不及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二是在x局党建qq群定期不定期发布党的基础知识、党章党规、习******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目前发布信息x余条。三是通过网络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开展学习贯彻情况集中测验,成立专门检查组到各地各单位,采取闭卷测试、知识竞赛等方式检验全警学习成效,全面查找十九大精神学习盲区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提高了学习的效果。
4.关于对没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未见相关工作台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联合党委x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党委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三是严格检查督查,建好工作台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对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缺乏规范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确保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落到实处。二是已将实际工作岗位与任职文件不符的x名中层干部上报区组织人事部审批。
2.关于对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不能适应x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公务员年度招录计划争取年底前公开招聘x名药品、特种设备监管和稽查办案专业人员。二是已将x年确定为“业务能力提升年”,今年以来,先后x次组织近x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局业务培训,自行组织各类业务培训x次。三是积极争取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市工商局现已派x名执法办案骨干到经开区x局帮助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四是重新事权划分,为分局(片区)减负。现已将分局(片区)农贸市场全面管理职能调整为仅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下一步将继续对消保维权、小餐饮监管等事权进行调整。
3.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联合党委实际作用发挥不好,职能科室业务不精,分类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联合党委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联合党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党委领导班子包挂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三是研究制定了加强企业支部建设的x条措施,制定了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统一印制下发了企业支部要建立的x项制度。四是已对党员数量不足x名的x个企业支部予以撤销,其党员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分别划分到中环党支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x间面积超标的办公室和x间办公室挂会议室牌子的房间,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用车。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审批,严格登记管理,严格车辆钥匙专人保管,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三是从x年x月已停止给司机发放加班误餐补贴,今后将严格执行驾驶员福利发放有关规定和标准。四是已停止使用行政经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节日福利,今后将严格执行行政经费使用和干部职工福利发放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六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规范了招待费报销程序。对违规报销的x元餐饮费已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工作不严不深不细不实,跟踪督查与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各类责任书,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党工委、管委会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现只保留“特种设备监管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要求全局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把基层评议机关的结果作为机关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四是对餐饮示范店进行全面核查,x年x月x日至x月x日,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x家示范店逐一现场核查,对x家不符合条件的,现场指导、督办,促其尽快达标;对x家已经关闭的,收回示范店牌匾,落实奖补资金追缴措施。五是邀请x审计办对餐饮示范店创建进行专题审计,现审计已结束,正按审计意见抓好整改。
3.关于对工作存在慢作为,被市纠风办通报,并被《现代快报》等媒体报道,造成不良影响,事后没有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没有进行针对性的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查找原因,经反复查摆一致认为:宗旨观念、群众意识淡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缺失是造成“慢作为”的主要原因。二是印发《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表》,畅通反馈渠道,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三是制作《举报分办单》《举报督办单》《举报反馈表》《举报预警工作单》,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都处理及时,处理到位,让消费者满意。四是加强市场、商场、超市消费维权站建设,发挥维权站作用,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五是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处理办法,让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六是设立局便民服务岗,通过咨询、指引、协办、代办等方式为前来办事的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初步实现“进一个门,明所有事”。
4.关于对考勤、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上追一级,同责同罚。二是实行上班签到、到点拍照公布、下班按点打开签到室签到。三是建立上下班出勤、请销假公示制度,每周在x局工作群中公示当周的考勤和请销假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由值班局长组织督查,每周至少督查一次,并及时通报。现已通报x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依据《区派驻纪检员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员的监督内容、途径、程序和办法,邀请派驻纪检员列席局联合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大力支持派驻纪检员履行监督职责。
2.关于对防范机制薄弱,部分科室招投标、举办大型培训会等重要工作往往由科长自己负责,科室其他同志不参与、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认真排查履职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共排查履职风险点x条,制定防范措施x条。二是认真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三是已把大型会议、培训的审批和管理列入新修改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权限和实施要求。四是加大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大型会议和培训经费支出的监督力度,邀请局派驻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
3.关于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力,纪律教育薄弱,没有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x局问责暂行办法》,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的力度。二是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约谈。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两个《条例》、市纪委通报的x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和十起全国x系统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途之殇》,在区x工作群发布典型案例通报x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对联合党委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印发了《x局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制定了《x局联合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x局联合党委成员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四是召开了x局党风廉政建设及“三清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三清示范区”建设工作。
2.关于对重大决策不透明,评先评优等重要事项没有公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制定了《x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二是规范了评先评优工作程序,建立了评优评先公示制度。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联合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追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全局上下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统一广大职工思想,凝心聚力,积极投入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去。(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有效规避各类履职风险。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让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尽快成长起来。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九
根据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整治“四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开展监督。巡察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进行问卷调查*份,开展个别谈话*人次,调阅档案资料*份,查阅财务凭证*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个、线索*条。拟按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处理。(需要《某县委巡察组关于县发改委党组三个聚焦的巡察情况报告(3798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以下部分只放提纲,需要《某县委巡察组关于县发改委党组三个聚焦的巡察情况报告(3798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
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
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
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
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
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
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
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
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
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
2.公务接待不规范。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
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
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
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
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十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xxx县2个乡镇、9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查组于20xx年9月28日对xxx县进行的三项整改回头看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巡查情况进行了问题反馈,巡查组指出了自查整改、工作推进以及落实新部署、新要求、新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县委对巡查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整改方案。我乡对县委巡察办下发的整改方案高度重视,赓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并将整改责任分解到各责任主体。为确保县委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做到立查立改,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将我乡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整改组织建设,分解落实责任。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夏云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星,人大主席孟庆川,组织委员李景,武装部长张锡忠,副乡长袁溶任副组长,其他乡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牵头做好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深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积极开展市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文件精神,开展学习教育、问题查摆、群众路线实践等活动。在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指导四川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工作,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廉洁从政,强抓党风廉政建设。
在深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和整治四风,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台阶为工作目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职能,领导带头,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细化主体责任,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加强反思,自查自纠。
在收到xxx县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荥整改办发[20xx]1号)后,我乡立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并召集全体成员召开了问题整改推进会。此次会议共分为三个议程,领导小组首先对照县委巡查办下发的整改方案中指出的若干问题进行自查,找出我乡在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当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紧接着,领导小组将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整改领导小组成员的身上,按照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大家限期完成整改。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夏云要求大家:在整改过程中,要坚持随时自查,边查边改,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会议最后,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县委巡查办下发的整改方案中特别指出的我乡暴露出的问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进行讨论。我乡整改领导小组达成共识:扶贫资金的使用关系到贫困户的生活质量,关系到贫困户的获得感,关系到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会议讨论决定:我乡的扶贫资金将被用于:为贫困户购买茶苗、杀虫灯;为贫困村修建村道堡坎。扶贫资金最晚本月月底投入使用完毕,扶贫资金利用问题的整改由副组长李景同志负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项回头看。
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扎实开展三项整改,落实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的内在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环环相扣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统筹推进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巩固提升三项整改成果,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决战脱贫攻坚。
(二)建立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的长效机制。
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并不是一时的事情,是需要长期坚持才能看到成果的事情。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来加以保障。例如扶贫项目的建设,我乡拟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率。一是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对即将实施的扶贫项目与相关主体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项目经办人负责日常事务,层层落实责任,严格问责,不断规范扶贫项目实施的决策行为。三是加大对扶贫项目监管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群众反馈信息的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让广大群众能够真正参与到对扶贫资金的监督中来。四是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扶贫资金拨付到乡上后,要根据xxx乡的实际,确定扶贫项目的内容,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台账。与此同时,扶贫项目支出进度要及时,避免造成资金结余,以提高扶贫资金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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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十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2023年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案例12篇)篇十二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篇)我们要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
总结。
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2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xx年8月14日至xx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五峰山街道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五峰山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方面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举一反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三是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具体问题,督促落实责任。
按照规定进行会议记录和考勤,党建办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强了对第一书记考勤和驻村时间的督导力度。
2.关于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扶贫项目操作程序存在问题。张庄浅水藕种植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葛条峪村,李店村部分资金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立即落实到村级,要求村级作出情况说明:由于当时对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由村委会货比三家,选择相应厂家,当时未进行超标程序,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集体账目不完善的问题。落实到李店村、葛条峪村,要求村级作出情况说明:因上一届村两委发票不全的等问题,没有及时与财政所沟通,导致产业扶贫项目没有及时入村集体账目。要求立即对集体账目进行补充完善,并在以后的资金使用中成立专账管理。
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扶贫资金使用中,使用一卡通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的情况,在今后的资金使用中,对同类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危房改造方面问题违反危房改造程序。存在危房修缮完工后再申请扶贫资金的现象。相关问题立即落实到住建部门、村级,已由村级作出相关说明:于2018年5月4日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于2018年8月危房修缮动工。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程序进行,杜绝出现违反程序的问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五峰山街道一定以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契机,吸取教训,认真反思自身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不留后遗症,争取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勇当先锋开展不到位。
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勇当先锋(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