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雨的记忆几秒篇一
来到安边站,正是十月中旬。在这里虽然看不到陕南关中地带的累累硕果、串串金黄,也见不到陕北黄土高坡的卯卯枣树,沟沟秋黄。但依然可以感受到一种浓浓的秋意,醉人的醇香。
这是一个位于靖边县境内的小站,也是一个我们西安铁路局陕北最边远的小站,更是一个处在毛乌素沙漠边沿最艰苦的小站,但同时又是一个闪着耀眼光芒的明珠小站。
如果不是一条平滑的亮闪闪的铁路从这里穿过,这里仍然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荒漠沙洲。如果不是一个明珠似的小站点缀了这里的风景,你很难感受这荒漠沙洲的浓浓秋意,醉人醇香。
这是一个只有四股道的小站,铁路职工加起来不足50人,每天也只有30几趟火车往返经过。但整条线路却是现代化的电气化设备,由东至西贯穿整个茫茫沙漠。而小站就独独的位于沙漠之中,如一颗明珠,耀眼而夺目。
这里的秋确实有它独特的地方。昨日还是烈日炎炎、芳草萋萋,凉风习习,短衣短裤。一觉醒来全变了,太阳不是那么炎热,整个沙漠一下子由翠绿变成了金黄。如同陕北的新媳妇,在不经意间,由水灵灵的少女一转眼变成了盘着发髻的少妇,成熟而美丽,风韵而优雅;整个天空蔚蓝蔚蓝的,蓝的象一块巨大的宝石,闪着幽幽的.光。蓝的又像无边的大海,深不见底。就是一天之内,气候也是冷暖不齐。清晨起来,虽然圆圆的太阳慢慢从东方升起,把金色的阳光洒满小站及小站四周空旷的沙漠,但全没有往日暖融融的感觉,猛不丁的一个冷颤,传给了小站所有的人,再见面时全成了一色长袖加外套。而此时的小站四周,小草小树没有了精神,花儿鸟儿耷拉着脑袋,整个沙漠也结上了一层白白的薄霜。使人一下子感到了冬天的到来。直到日升中天,则又恢复了往日的情景,依旧是炎炎烈日,依旧是短衣短裤。但大地再也不是郁郁葱葱了,整个小草小树依旧病恹恹的没有生机。不过这样的高温持续不了几个时辰。一到太阳偏西,温度急剧下降,日落西海时,完全又成了清晨的“寒冷”时节。反复几日的冬夏交齐,这里则完全变成了深秋季节。而此时的陕南关中地带才刚刚踏上初秋的路程。
在这里很难找到成行成排的参天大树,也很难找到成行成座的村庄房舍。在站台上四目环顾,看到的只是无边的大漠沙洲,和大漠沙洲上已经变黄的枯草败叶。但这并不影响一朵朵白云似的羊群的餐食,它们依旧在牧童的歌谣声中追逐蹦跳、甜蜜呓语。顺着羊群来路望去,便可见稀疏的不规则的房屋和羊舍,以及一些隐隐约约依稀可见的袅袅炊烟。我没有去过安边镇,据职工说安边镇距这里20多里。平日里上班的职工也很少见过镇上的村民在附近活动,偶然见到的就只是这一个个羊群和赶着羊群的牧童。
伴随着浓浓秋意的来临,狂风变成了这里不可缺少的使者。不知在什么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那风便浑浑噩噩的卷来,遮天敝日,片刻间让世界黑了下来,发出暗红的光和呼呼地狂叫。等这阵漫卷天地的风沙过后,大地又恢复平静,天空又恢复蔚蓝,满站台满院落满草叶并未因风沙的狂叫而落上尘埃,反而被吹洗得的格外干净。而这一奇景的出现完全益于政府部门近十几年来的治沙还草,更是大漠沙洲特有的浓浓秋意。
虽然小站的世界不是很大,几乎隔绝了和外界繁华的来往。也成了最艰苦的小站的代名词,孤独而寂寞,贫瘠而凄凉。但在小站上工作生活的铁路职工看来。小站,就是一颗璀璨的明珠,耀眼夺目,光彩照人。尤其是那新建的标准化公寓,更给人一种家的温暖和可亲。虽然是深秋,寒冷已逼进了每一个角落。但篮球场、羽毛球场却你争我夺,热闹非常;每天的食堂大厅却热气腾腾,笑声不绝;每晚的阅览室、活动房却灯光如昼,温馨异常。如果你能遇上站区联创活动,那才艺展示、阵阵歌声、欢声笑语,热闹场面,不知要醉倒多少花儿鸟儿,蓝天白云。
虽然小站的世界不是很大,但它却架起了东西部经济繁荣的桥梁。太中银铁路的开通运营,大大缩短了城市间的距离,让两地的物产互通有无,两地的经济共同发展,两地的文化相互交流。更让无垠的荒漠沙洲独增一道亮丽的风景。
虽然小站的世界不是很大,但它每天的故事却很不少。在这浓浓的深秋季节,当东方的天空刚刚泛白,勤劳的铁路职工便开始了紧张的设备整治。工务职工的防冻害探测;电务职工的道岔防冻油的全面更换、轨道绝缘的全面检查;供电职工的接触网防冻害整治。他们身穿厚厚的黄色防护服,像一个个勤劳的蜜蜂一样紧张而有序的忙碌着。他们都是来自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的铁路职工,舍小家、顾大家,抛妻别子,远离亲人,为的就是铁路运输安全的稳定,和浓浓秋意下的深深小站情。
安边站的深秋是寒冷的,但安边站的深秋又是温暖而美丽的,厚重而醇香的。
雨的记忆几秒篇二
《如风的记忆》暖阳悄悄的隐去,只留下些微雨,在天空,飘来复去。微雨是天空余落的声音,低柔略蜜。
有的人,不知为何,总喜欢在风轻云淡的时候,把头抬起。看着并不变异的天空,望着并不渐大的缝隙。好像思索什么,亦或者什么也不忆。知此,也许只是劳累了,想把心放空,仅此罢了。
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拂急游过花季,终而复始,带走许多远去的青春,许多远去的记忆。只是这些,有的消却,有的消浓,无痕渐却了。
记忆花开,轻淌曾经的门前。只是,莫名的看一眼,就如风的就不见,摸不透看不见了。剩下的感觉如梦般,做着些不知名的.姻缘。“人生在世,很多东西,仿都如烟。轻轻的来,也都轻轻的散,无斑”。
绵绵的柔夜,微波轻隆。高高的悬空,白云安萌。青春之时,总会有谁,为谁寥寥娆娆的情书几字。青春之时,总会有谁,为谁起手的单思复会几回。
浮薄如世,多生无奈。浮薄如世,多生唏嘘。到底谁懂谁心?谁惜遇缘呢?
也许人都这样,习惯哀叹。得不到的总感珍惜,拥有的仿都自然。只是所谓的这些,那些。早已在岁月的不知足里,绕成墙角,绕成风香。轮回着,却怎么,就不见了。
雨的记忆几秒篇三
白塘,横卧在寒亮村的东北方向,似一艘枯瘦的船,悠悠摇荡在岁月的河流之上。
白塘是北邙脚下的一条沟。她温柔、纤细、沉静、内敛,如绣帏中的少女。白塘,如此清新秀美的名字,缘于它土质的'与众不同。与之毗邻的土地,大都带着黄土高原的血统,赭黄蓬松,层层叠叠。而白塘的土,柔白细腻,结结实实。
温柔的白塘见证了村寨的风雨变迁。白塘的白,也扮亮了村人的清贫生活。彼时,家家烧的是敞口灶,烟熏火燎,四壁漆黑,一如黯淡的日子。后来,人们在白塘采土,捣碎和浆,以笤帚蘸汁刷在墙上,待干燥后墙身通体透白,屋子焕然一新,鲜明敞亮。
白塘当然是村子里的集体福利。每到腊月二十四家家户户按习俗清扫房子的时候,母亲会嘱咐我们姐弟几个抬箩筐去白塘挖土,然后粉刷屋子。小手细胳膊,一推一拉间,抹白了墙壁,也给灰暗的日子抹上了亮色。
上学的路要经过白塘。孩子们喜欢逗留在白塘,俯冲、攀缘、匍匐、滚打,乐趣盎然。
雨天,和泥塑像,猫狗鼠兔,集结于小小的创造力。风干的泥塑,栩栩如生,泛着瓷质的白。白塘,是孩子们艺术和想象起航的港口,孩子们,也把欢乐的童年交给白塘收藏。
因采挖形成的窝子,背风向阳,放羊的人喜欢和衣躺在窝子里,双手交叉放进袖筒,眯着眼睛哼着小曲儿,优哉游哉。羊在不远处安详地吃草,阳光白花花地抖落下来。我也曾效仿羊倌,在放学时间躲进窝子里,往背后一靠,偎着素雅洁净的白土,伸展身子,那舒坦无法比拟。没等背会一篇古文,竟要昏昏沉沉睡去。白塘当床,阳光为被,真温暖呀!
岁月不居,白塘在时光里渐渐陌生,直到一次她踉踉跄跄地跌进我的梦里。我反复用炽热的思念去触摸这个温热的名字,毅然决定去奔赴我的白塘。
眼前的白塘,以热情的怀抱接纳我这个故人。北风过处,草木颔首,大地肌肤微露……啊!白塘,依然是一片铮铮亮白,神采奕奕,一如当年!
雨的记忆几秒篇四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酒仍是我睡眠的最大天敌。即使少的可怜的一点酒精也可能把我最浅的睡意赶走。拉开书桌前的抽屉,朋友从韩国带来的那包白色极细的女士雪茄霍然映入眼帘。
忽然有股冲动想感觉一下它的芳香。待点燃它,深深地吸了一口,立刻一股苦苦的涩涩的味道直冲脑门,随之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强制住没呛出来。墙上的挂钟敲了两下。窗外的霓虹灯固执地闪烁着,把窗帘映衬的五颜六色,烟雾缭绕中我分明看到了你。这样的熟悉而又陌生。感觉中你的面庞忽而清晰忽而模糊。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寂寞中想起你。
今晚我和朋友喝酒谈起你,我无法左右别人不在我面前问起你。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才能准确地表达我和你的关系。这么多年来,我固执地守候着自己给自己的承诺。
世界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诱惑。
我不是超人更不是圣人。情感已经在我的生命中渐行渐远,如你!不敢再碰触它,唯恐它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稍纵即逝,留下太多的伤感和遗憾。就象你和我。爱变得荒芜!
我时常想我上辈子可能欠你的吧?这辈子要还给你!否则你带给我那么深的伤害,我为什么要无条件地承受?上帝不经意地错误一点,成就了你和我的千年修行。而要更正这个错误,我们彼此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不是一时而是一生。过去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遗失在时间的长河里,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情愿让心死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留下终生难忘的记忆。现实太残酷!两个亲密无间的人,心却咫尺天涯。时光把那些美好的记忆定格在童话里。
泪已经姿意地穿过脸颊。哀--莫大于心死!在这样的夜晚只有这样的时刻才会让我这样的想起你。你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吗?只是偶尔地存在于我的生命的某个瞬间?可为什么却在我的心底烙下了如此重的伤痕?我迷茫了!我无法辨清未来的方向。外表的坚强弥盖不了内心的脆弱。这样的时刻感性和理性在交战。我习惯于冷眼旁观这个看似繁华的世界。当一个人开始习惯了对外界保持旁观,那么是否也意味着她将注定与这个世界脱轨?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会随着时间的更迭而变换着模样。
烟吃力地绽放了它最后的美丽。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局。我累了!此时此刻划过心湖的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有一点憧憬、有一点胆怯。
雨的记忆几秒篇五
平常我无聊时就会想以前的点点滴滴,有时是开心的,有时是激动的,有时是伤心的,有时是难过的……还有的就是如五味杂陈一样百感交集。
对于动物来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我和表弟的那条小狗。
还记得那时我上三年级,当时正值暑假,我和表弟在老家里整天玩,那一天我和表弟正在玩,我听到后面有人叫我,于是我回头一看没有人,我以为是我听错了,于是我就继续去玩了,不一会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我示意表弟过来一起找声音从哪里传出来的,当我路过一个缝隙比较大的下水道时我往下看了一下有一只黑色的小狗在里面,可是应该怎么把它救上来呢?于是我就把表弟叫来和他一起想救援的方法,我们本来是想用两根绳子把它拉上来,但是小狗好像见了我们很害怕的样子怎么也不配合于是这个方法就以失败告终了,我们又想了几个方法但也都失败了。最后只好让我爸爸来用手抓住它的皮把它拉上来。
这只小狗全身乌黑,十分强壮,身上有一些凹凸不平的肉很像是肌肉,表弟见它样子很像是斗牛表演里的牛于是就对我说我们就叫它小黑牛吧我当时没想起更好的名于是就同意了。
小黑牛它很聪明不一会就与我们相熟了,我和表弟先从厨房里拿了半个馒头,然后又找了一个没用的盘子洗干净在里面放了一些水然后把馒头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盘子的一个边上,我和表弟退后几步,让小黑牛去吃。小黑牛好像知道我们的意思立刻就跑去吃了边吃还边看看我和表弟,好像在说:“谢谢你们为我准备午饭,也谢谢你们把我救出来。”
小黑牛吃过午饭后,我和表弟又准备给它做一个舒适的住处。我们从一堆纸箱中精挑细选出一个对小黑牛来说相当于一间客厅大的'纸箱,然后我用剪刀剪出了一个小黑牛进出合适的门,用颜料涂色后,又在里面的四壁和地面铺里一层海绵然后在门口又放了一个“走廊”……经过我和表弟的精心布置小黑牛的住处就做好了。
虽然现在小黑牛以离我们而去,但它在我和表弟的心里是永存的,我们永远记得曾经的动物玩伴小黑牛。
雨的记忆几秒篇六
看红尘的万千变化,流年记忆在渐渐远去,我心落寞。剪一段流年记忆,消失在我轻狂的记忆里,剪不断,理不断,回首往事也不过如此!
————题记
看到受到筛糠的小女孩,我的心不经微微颤抖,心中的阴霾越来越重。我不觉得想:人为何要来到人间走这一遭,为何要在这受苦受难,倒不如在某个地方找个遮蔽,安然度过此生也就罢了。可是有的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要为国捐躯,为国抛头颅洒热血,要死也要死得死得其所,也不辱身上的这躯壳了!
曾经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日复一日,一尘不变的.景象,一丝丝忧伤卷卷袭来。人生的真谛不在于你做的多与少,而在于你那勇往直前,刚毅不屈的品格。花开花落,就如人生长的规律一般,一去不复返,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记忆流年,曾有的悲欢离合,也全都淡漠了,曾有的苦辣酸甜,渐渐的都消失了,没有了曾经的韧劲儿了,一切的一切都化成泡沫为幻影了。
记忆流年,数不清的有太多太多,错过的也有太多太多。
的可怕,让人畏惧。心中渐渐的平静,望眼世界,一切都是平静的。回想,这里让我快乐,这里让我心痛……一切一切都发生在这里。
记忆流年,回首当初,曾经的又算什么。
画卷般美好的记忆在我眼前回放,一个灿烂绽开的笑容,一个可笑可恨的动作,一个淘气可喜的手工……这些,想删也删不掉那记忆,我脑海深处的记忆,被封锁着,我不想看到它,更不想打开它,我怕我会失去自我。回首往事,过去就算了吧!
记忆流年,年少轻狂的我们,早已成为过去。
看着熟悉地方和面孔,反复地看着这里,陶醉在梦里的我们也许早该醒了。多少的流年岁月,供我们消遣,看红尘的落寞,我心痛,可又有什么办法,一次次的欣然接受,放纵了你那轻狂的心。一次次的希望与失望交替着,人生也不过如此,流年岁月渐渐消失不见了,我的心也渐渐从轻狂变得平静了。
曾经的流年记忆,让我明白人生的真谛!
花开花落,记忆流年。人生如梦,梦若人生!
雨的记忆几秒篇七
我喜欢很多古典的东西,是那种打心眼里的喜欢,跟附庸风雅毫无关系。学生时期也如其它同学一般无二,甚是厌烦异常枯燥的历史课,在远离了课本之后,却能生生从书店的中国通史中读出趣味来,我想这样丝丝缕缕的古典情怀应该是深植于我的骨子里的。
在我的家里储藏着诸如古朴典雅的芙蓉发簪、四君子的铜书签、漆器的梳妆盒……这些小东西藏的到处都是,如此这些小玩意儿,隐隐地显露出一个女子的殷殷情怀。
而可以配得上钟爱二字的,首要的要算旗袍了。还是在孩童时期,在父亲单位的大门外,偶遇一位与父亲为同事的阿姨,大约是刚刚结婚的罢,她身上的那件红色的无袖旗袍首先吸引了我,而后才是她美丽的脸。经常会记起那个夏天,她静静地站立于树荫下,双手叠于小腹之前,似是在远眺远方,又似是若有所思。见父亲牵着我的手经过,便微点下颌,轻轻翘起嘴角跟我们打着招呼。那个时候父亲工作的单位紧挨着铁路的,呼啸而过的火车掠过的凉风在我经过她身旁时,恰如其分地吹来她散发中的丝丝淡香,也掀斜了她旗袍的下摆。淡淡的岁月划走几多记忆,而这一幕躲过层层过滤,经过次次沉淀,仍然顽强地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我想,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爱上了旗袍。
只是自己更偏爱素色,偏爱那件晕染着水墨烟雨的素色旗袍。说是旗袍,其实只是自己在裁缝店里唠唠叨叨、满眼兴奋地手舞足蹈着比划了大半天,才让裁缝阿姨明白我的意图。准确的说那是一件自己设计的改良旗袍,那么姑且就叫做裙子吧。并不是通体的那种,也没有开衩,只是小竖领,中间简单的一个手工盘扣,扣起来便组起了领口下方的心形开口,在这里可以露出脖颈里配带着的小饰物。下摆我将它设计成了大大的及踝裙摆,一种中西结合的元素在我的描述中并没有得到阿姨的认可,她只是说自己只管做,只要给钱就好。
可是当我站在裁缝阿姨面前,上半身的合体与下半身的飘逸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仍然惹来她眼中的一抹亮光。而这件裙子并束缚不住身体散发出的青春气息和脸上的稚气,那个时候,估计也只适合那样四不象的旗袍,那年我十八岁!
第一次身着真正的旗袍,是到了二十岁,参加工作的第一年。那年县上开三干会,颁奖需要礼仪,而那次的荣幸让我与旗袍有了贴身的相融。依然是大红色的,它不但勾起了记忆深处的旗袍情结,还让一直对红色衣服有着排斥心理的我见识了旗袍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温婉。
心目中真正的旗袍应该是淡然静雅的,是能够透出韵致成熟女人味儿的,而这样的境界却需要等待,象等待花开一样,自会在悄无声息中静默来临。
拥有人生中第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旗袍,是缘于一次愉快的网购。还记得那个店铺名叫作上海印象,铺子的网页上琳琅满目地呈着各色各式的旗袍,件件养眼、件件不舍,流连了好几天才选中了那件有着浅浅青草绿,古典中透出些许时尚的中长织锦旗袍。旗袍必然是要与高跟鞋相配的,穿着它行走于闹市,巧而精致的鞋跟踏地轻送,自是不由挺直了颈子,婀娜了身姿。跻身于各种潮流之中,只想倾听一曲《春江花月夜》。无论身旁是怎样的喧闹,怎样的异目而望,我自如在幽静小巷中,淡然享受着它带来的孤独。后来还珍藏过几款,但是这一抹浅绿在我的衣橱里驻守十多个年头,仍依依难弃,更难弃的是那段不可逆回的缱倦时光。
自小的时候就很奇怪,别人对砚中黑乎乎的液体散发出的气味叫做臭,而我却执拗地认为,那明明就是种香么!
每到腊月底,最盼望的不是新衣服,也不是妈妈束之高阁的花生糖块,而是站在炕沿下,看父亲为邻里写对联。那时候的大红纸是整个一大块的,写之前需要从妈妈的线轱辘上扯一根长长的线,父亲拿线轱辘的一头,我拽线的另一头,顺着用指甲抹平的纸缝,父亲渐渐用力,线在父亲的手中小心翼翼地发出哧哧的声音,等到父亲的手与我拽线的手相遇的时候,大红的纸就整齐地划开,那个时候,总会偷偷的也学着父亲的样子去用线裁纸,怎奈我的这头总是毛毛糙糙的,尽管会招来父亲瞪眼制止,还是忍不住好奇。裁好的纸还要折出轻浅的米字格的印子,再拆开来,才能开始写的。
炕上一方小桌,父亲盘腿坐在炕上,桌上一个小碟子,浅浅地装着黑黑的可以映出人脸的墨汁,飘出的墨香溢满整个屋子。父亲端坐在桌旁,如日本武士一般郑重地执了笔,蘸饱墨,轻按下去时一定会先抖两下腕,软软的笔峰就似是中间竖起骨一样了。藏峰、露峰、回峰、提、顿、收笔……我小小年纪便不时从他嘴里得知了许多搞不明白的名词,似懂非懂。
每到父亲开写了,我就派上用场了。站在炕沿下,紧紧地盯着父亲,他写完一个字,我就把面前的纸向下拉一截,拉的时候要看准时机,一定要等一个字收笔后,还要不偏不倚地为下一个字调整好适当的位置。一直到一条对联写完,才能用两手轻拈着纸的两头,把它整齐地摆在客厅里的地上晾干。每年的腊月根儿,我家的客厅里总是摆满了对联,每一家的父亲心里都有数,因为内容都是他根据各家的实际情况现编的。
腊月里非常忙,团团转的母亲对我们父女俩竟然没有发过一句怨言,她承揽了那几天的所有家务,在我眼里对于脾气很差的母亲来讲真是件奇怪的事情。
那个时候对坐在炕上的父亲,真是崇拜得不得了,于是也想试试把笔抓在手心里的感觉,特别想去尝试一下用毛笔写字的感觉。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父亲对我说了一句:“女孩子家家的,写啥毛笔字嘛!”我想当时父亲肯定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没有发现站在炕下的我可怜巴巴的、满是乞盼的眼神。长大后,我才发现,原来女孩子家家的也是可以写毛笔字的,还为此询问过父亲,可是他竟然一点不记得了,也许本来就是一句无意的话,却让我对书法的认识迟了许多年。
直到我的孩子上小学了,就帮他报了个书法班。已过而立之年的我跟着小小的儿子学了些皮毛,于是也装模作样地在书桌上摆上了字帖和宣纸,闲来也喜捉笔卖弄几下,甚至还想再得寸进尺些,因为那种寥寥几笔便能勾勒出的水墨画同样也不时地扰得我心里直痒痒。
要说书法是我未了的心愿的话,那么,古筝就要算是还没有实现的梦想了。
打小对音乐特别敏感,这样的遗传来自于我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经常听母亲唱北风吹,唱卖花姑娘,唱北京的金山上,听上几遍就可以哼出歌儿的旋律来,还从来不走调儿。
有天,父母下地劳作,五六岁的我在家看弟弟。站在炕上,就发现父亲的白衬衣挂在门后的铁衣架上。于是踩上凳子摘下衬衣,套在弱小的身上,长长的衣身几乎遮住了整个身子,衣角在脚背上蹭来蹭去的,袖子也是宽宽大大的,挂在我细如柴的小胳膊上,像极了蒲剧里的水袖。到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一边用力地将袖子甩得呼呼生风,边围着炕中间坐着的弟弟转圈圈,嘴里边哼唱着“卖花来哟,卖花来哟,花儿红红,花儿鲜,多少鲜花儿卖不完哟,多少泪珠儿流不干……”,当然,歌词是自己听音儿瞎编的,正沉浸在其中的我没注意到有人突然就掀开门帘进了屋,吃了一惊的我脚踩着衣角,就结结实实地在炕上趴了个狗啃泥,而后,我就得了个小名,叫“戏娃儿”。
到了中考了,却选择了“卫校”这个跟音乐八杆子打不着的中等专业学校,我的梦想基本上在这里就戛然而止了。那个时候上中专还是很流行的,当时的分数线要比高中高出几十分。就算当时选择的是音乐院校,我想也是跟我的梦想挨不上边的。因为对我来说,除了会唱歌,连怎么跟伴奏都不知道,简谱也只是会快速地说出“哆唻咪发嗦啦西”,隔着说就不知道那七个数字代表哪个了。小学五年,我们是没有音乐老师的,就一个全才的班主任。初中是在乡里的初中上的,一个学校也就一个音乐老师,音乐课满打满算也就上了两节,我的音乐梦,只停留在四大天王、小虎队他们歌声的旋律里。这个梦,经常会做,直到现在。
但是,在内心深处,最最想做的事情,是身着素白的飘逸长裙,头戴发簪,两手如游龙戏凤般地上下翻飞在面前的古筝上,缓缓的古曲如潺潺流水似地流出指尖。可惜对古筝的了解少得可怜,仅仅局限在它优美的旋律里,春江花月夜、寒鸦戏水、平湖秋月……仅仅只是会哼唱,在脑海里想象着自己抚琴的画面,渴望让自己穿越进悠扬雅致的境界之中去。
哎,我这未了的墨琴之愿,何时能了?也许这并不是件难的事情……
发现自己喜欢文字,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住校,每周日下午从家里走之前母亲会给我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校门外,有一个书屋,五毛钱租一本小说,每一周我都能将一块钱完完整整地送到书屋里。最迷的是琼瑶的小说,还有席娟、金庸、古龙等等,什么都看。
正常看小说的时间没有多少,只好偷机耍滑了。所以在课上,经常会在面前竖着一本书,左手执着桌上的书防止倒下去,右手扶着腿上的小说,那动作绝对的比考试作弊要高明得多。当然也有马失前蹄时,有次上政治课,在读琼瑶的《庭院深深》,也许是太入迷了,连老师站在我面前都没发现,同桌用脚踢了踢我的腿,抬头看到我们的帅哥老师眼中喷出的`怒火,我的脸霎时就成了猪肝色,吓得书也掉到了地上。老师捡起掉在地上的小说,暴怒地吼着:“红泥!成天的琼瑶琼瑶,小心越摇越穷!”帅哥老师幽默地吼我们可是一绝,你绝对想象不到他的夸张感有多强,想象力有多丰富。虽然当众出了丑,但是对小说的热衷丝毫没有改变,我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就给母亲留下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印象。因为别的伙伴每周都能攒下零花钱,而我却分文不剩。当然,对于母亲的拷问,理由当然是编得万分的圆满,简直是天衣无缝呢!
初中一直坚持写日记,倒不是老师要求的,是受了《情深深雨濛濛》里“方依萍”的影响。最爱李清照和纳兰容若的词,每一首都是爱不释手,喜欢他们笔下那浪漫和清婉,常常手握书卷,在婉约的词句中不能自拔。于是,就开始模仿,开始努力使自己的文字清丽。一直到卫校,还经常把日记中写的某一段得意之作读给舍友,眼巴巴地期望得到她们的赞扬。本是一个低调、好害羞的人,能做出这些事情来,也算是我青春飞扬的彰显吧。
岁月流年,慢慢沉淀出一个最真实的自我。对文字的热爱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变为痴迷,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与文字如热恋般地思念、如夫妻般的包容,即使朱颜已改,仍然忠贞不渝。
之前对文字应该是叫作爱好,真正到痴迷,是认识网络之后的事了。
每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有心思和时间,把自己交给电脑屏幕,轻抚着键盘,与文字谈一场结结实实的恋爱!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感觉,几日不见,也如热恋中的人一样,如隔三秋般的思念。
每当家人已经入得梦乡,我辗转难侧,白天脑海里的构思扰得我心烦意乱。于是经常悄悄抱着电脑,蹑手蹑脚地行至餐厅,怕影响到家人休息,连灯也不敢开,深沉的夜,只有闪耀着蓝光的电脑陪着我,一个个字跳跃在屏幕上,在删删改改中,他们成了我最熟悉的亲人,争相为了我而经受着推敲。
经常会在晨起跑步时进行构思,手机上也下载了随手写,只要是有点小灵感,随时写下来。一说到随时,就不得不说说老公和儿子的微言,因为他们会经常吃到糊的饭,会经常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还会显出些神神叨叨来,这父子俩还会经常自嘲他们被忽略不计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对一个正在谈恋爱的人来说,这些不是经常会发生的事吗?因为迷,所以痴,因为痴,而无法自拔,则更迷!
文字可以倾诉,音乐可以疗伤,喜欢两者的完美结合,喜欢找个无人的地方,听着音乐,任思绪纷飞,把忧伤、把喜悦、把一切的感知都诉诸于笔端,尽情倾泻。而文字又是最忠实的闺蜜,你所有的小秘密,它都会守口如瓶,与你分享窃喜、分担忧伤。
笔墨的意趣静雅,音乐的闲适宁静,还有旗袍的含蓄娟雅,文字的敏捷感性,我喜欢这些东西,喜欢行走于自我世界里,从来都不惧与身边的世界格格不入。有时候常常想,如果有前世今生,我一定是那个与琴棋书画相伴的女子,孤寂的世世轮回,那丝丝缕缕的古典情怀深植于骨子里,穿越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