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是对未来发展和变化进行预测和规划后所作出的决策和指引。决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克服拖延和急躁的心态,保持稳定而持续的行动力。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实现决议的经验和故事。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一
1.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抓好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作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不能会客。
3.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会议没有宣布散会。自行离开的视为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无故旷会一次扣50元。
4.教师衣着8不能:低腰、低胸、透明、紧身、下摆喇叭超大的裤子、颜色太艳丽出挑、浓妆艳抹,女老师爆炸式发型,发色艳丽,夸张艳丽的美甲。
5.以下事项,依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1)任何时间、场合,不讲文明语言,辱骂同事和领导的。
(2)上课使用通讯工具。
(3)利用本校教材从事有偿家教。
(4)向外界或朋友、同学泄露本校在教学,业务,营销等各领域的机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6)私自盗取他人财产,机密或隐私。
(7)集体内闹不团结,诽谤污蔑他人。
(8)上课不穿工作服,将自我情绪带进课堂当中的。
(9)不按时填写教学进度,教学总结。
(10)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习记录的。
(11)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的。
(12)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嬉笑打闹,扎堆聊天的。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二
一、准备所教学科学段新生入学测试卷,测试后及时批阅和讲解。测试卷题量不宜过大,但题型要有代表性,有一定的梯度和难度,测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采用百分制计分。批阅时,学生做错的题用红笔做上记号,禁止打叉。讲题时,教师可以在错题的地方写解题思路和解题步骤。
二、按统一模板制定教学辅导计划。单科辅导课时在20小时以上,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辅导计划的制定,并且在实际教学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提前备课。每周四之前必须把课备好,周五15点前打印完毕,上课前教案必须经教研组长或教学主管签字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题量大小、难易题比例、排版等等,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回重新调整。对一周来一次、平时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周五晚上教师要打电话问清本周学生学习难点,及时调整教案,叮嘱其到校区上课。课外作业与教案分开,另外用纸附上,便于评分。
四、认真上课。
1、双休日和节假日上午,第一个时段有课的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区,拿好教案在前台处等候和迎接学生,引导学生在签字本上签字。其他时段上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教室等候学生,不允许迟到,不允许私自调课。调课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并且与家长协商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自行调课者负责。调好课后要及时告诉教务。
2、教师要讲究个人卫生,上课时身上不能有头皮屑,不许有烟味,不许酒后上课。教师课前吃完口香糖,以清新口气、降低异味。
3、上课时,教师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且只作为手表使用,严禁接听和拨打,戴有手表的教师不要将手机带进教室,确保教学效果。
4、带电脑到教室上课,不许学生用电脑上网、玩游戏。教师上课期间电脑在工位上时一定要设置密码。
5、上课时不许接受来访,不许其他学生问问题,不许做与上课无关的事。课堂要高效、有序、严谨。
6、教师教态要端正,坐姿、语态、神情符合上课要求,师生要互动,避免只讲不练和只练不讲,讲课时间占3/5或1/2。学生坐姿要端正,精神饱满,专心专注,与教师配合默契。
7、学生在课堂上做的练习题,教师必须当堂批阅、订正。教案上不允许留空白题,如有空白题,让学生带回家做完之后,再来交给教务存档。
8、课后必须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试卷式的家庭作业,便于计分考核。上下次课时检查、批阅和讲解。
9、上课中途,未到规定的下课时间,教师和学生都不允许走出上课教室,以免影响校区秩序。
10、上课结束后,督促学生将桌椅放整齐,擦干净白板或黑板,清理桌面和地面垃圾,关闭空调和其它电器开关。
五、课后回访。教师课后回访方式有面对面交谈和电话沟通。面对面,即家长来校接学生时,与家长交流后把交流内容填写在回访记录栏。电话,即用校区前台电话打给家长,之后把电话沟通内容填写在回访记录栏。电话回访控制在5分钟之内。回访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把握好分寸。
兼职教师所带学生的回访,由学管师与任课教师对接后负责同学生家长沟通。
六、每科一周一次考试。周末无论学生上一次课还是两次课,都要考试一次,即时检测教学效果。每次题量控制在30分钟以内。试卷批阅讲解后放入学生资料盒存档。考试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七、阶段性测试、家长会。阶段性测试选择在学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之前三四天进行,学生做完试题后,教师及时批阅,并将试卷放入学生资料盒存档。随后,任课教师要按表格要求及时对测试情况进行书面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后期辅导方案,为开家长会做好准备。
八、作业班管理。
1、周一————周五,作业班辅导时间:小学生必须在20点之前结束,中学生必须在21点之前结束。周一只安排值班老师,其他老师休息;周二———周五,每晚安排两位教师在作业班值班,维持秩序和答疑。
2、
在作业班辅导,小学生以纠正习惯、检查作业是否正确和完成为主,初高中生以答疑和检查是否全部完成为主。在作业班里,教师不得拒绝学生问问题,辅导学生时不得直接告诉学生答案。
3、周二————周五晚上,学生到校区后,没有课的教师全部到作业班辅导,不得备课。小学生双休日作业,尽量要求在周五的晚上完成,免得学生周六、周日来校区做作业无教师看管,影响校区秩序。
4、学生如果连续两天没来校区做作业,一定要打电话去关心。及早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5、作业班学生每天如实填写《作业情况记录册》上的项目,检查教师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九、重视学校的每一次考试。任课教师一定要掌握学生所在学校的每一次考试时间,学校考试之前一定要让学生多做测试试卷。
每次考试一结束,就要主动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分数和了解考试情况,同时要登记学生本次考试成绩以便出光荣榜和写成功案例。
十、教师一定要知道每个学生的放学时间、放假时间,以便排课和做假期计划。
十一、做好安全服务工作。
1、学生到校区上课或写作业,必须在前台表格上签到、签退。
2、在校区上课或写作业时间内,学生不许外出,如需外出必须有教师陪同。学生上完课,家长没来接,让学生到大教室做作业,交待没上课的教师看管。
3、小学生回家必须让学生打电话由家长来接。没有家长来接的,学生自己回家,到家后要给校区打电话报平安;如果学生没打过来,教师要及时打过去。
4、课间休息,学生活动特别是户外活动必须有教师看管。
凡不履行本职责和违反本制度者,责任人将受到20元至100元的经济处罚。违反第十条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三
为了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员必须服从管理,端正学习态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助互学,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员必须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由学员所在单位提前开据证明。凡迟到或早退者,每发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计三次或旷课者,取消出勤奖。
三、学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吸烟、喧闹、打瞌睡,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罚岗位(技术)补贴10元。
四、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凡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再次补考不及格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下岗。
五、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环境整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对培训中品学兼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上课时间一律关闭手机。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四
1、课堂教学管理,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作。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故离开教室,学。
反映强烈者本中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任课教师要保证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师表,严于律;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饰适。
度,男教师不穿背和短裤,应符合职业份。(特殊情况除外)。
7、上进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相关负责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
外来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未到的学,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员。严格上课纪。
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要注意保护学尊;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的安全;要善于。
发现安全隐患并即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教学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暗学送礼。全职员在本职作之外,若有从事其他相关作应及时告知本中。
请假制度。
1、调课应提前天告知本中安排调课,每超过次扣本课时费10%,具体调课时间由本中决定,教师应条件配合。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五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六
为了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员必须服从管理,端正学习态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助互学,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员必须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由学员所在单位提前开据证明。凡迟到或早退者,每发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计三次或旷课者,取消出勤奖。
三、学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吸烟、喧闹、打瞌睡,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罚岗位(技术)补贴10元。
四、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凡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再次补考不及格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下岗。
五、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环境整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对培训中品学兼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上课时间一律关闭手机。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七
—、各承担培训项目部门必须在项目实施前两周做好培训教学计划,并上报校长审批后执行。不准不做培训教学计划,不准擅自更改培训教学计划:
1.确定本培训项目的培训教学目标、任务,以及培训教学内容、进度;
2.提出完成任务的措施和要求;
3.确定学习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4.确定开班的时间、授课内容与要求;
5.确定授课教师,提出对授课教师的要求;
6.提出改进培训教学的具体措施及培训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1.授课教师所授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基本要求和学制;
2.对学生、教材、培训教学大纲等情况的分析;
3.分章节确定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教材内容和实践内容提出增删或改进意见;
4.以单元或章节为单位拟定培训教学进度表及整体培训教学进程表;
5.提出落实培训教学任务、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6.确定本学期教育理论学习的内容、时间,以及实施方案;
7.课程设置、实践培训教学环节安排及课内外学时分配;
8.必要的说明与统计数字。
二、要重视培训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持培训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培训教学计划,不允许随意更改。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培训教学计划,由于增加、减少、更换若干教学内容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均属更改了培训教学计划。更改培训教学计划必须报校长批准。
检查内容:
2.任课教师的培训教学态度、培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培训教学效果;
四、培训管理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代课或调课时,要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报,并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五、培训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授课教师讲授内容、了解每位学员学习情况、思想动态,使培训有针对性。解疑答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员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员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六、培训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培训教学大纲和培训教学日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有效促进学员学习的积极性,确保培训质量。
七、培训管理人员在培训期间将教师上课、学员出勤情况详实记载,及时做好《跟班日志》的记录。
八、每个培训班都必须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测试,以检验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对于在培训过程中能够认真学习、遵守纪律、表现优秀的学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鼓励并带动更多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十、凡违反本规定的情节均属于培训教学事故。学校将视事故的情节和性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每次30~1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受到劝退、开除的处分。
为了加强学校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员学习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一期培训班开班前,由部门主任安排好跟班管理员,跟班管理员根据所要培训内容聘请老师并准备好开班当天所需的一切材料(条幅、资料袋、教材、教学设备、相机、学员须知以及学员报名册等)。
2.新开班当天,每个班最多3人跟班,正常办班最多2人跟班(含驾驶人),超出人数财务不予给以报销。
3.开班当天,跟班管理人员应提前半小时抵达培训地点,做好参加培训学员的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并给学员照相留档。
4.办班期间,跟班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培训课程安排提前聘请好培训教师,确保培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5.办班期间,跟班管理员必须收集好制作档案所需的培训学员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并将教师上课、学员出勤情况详实记载,及时做好《跟班日志》的记录。
6.跟班管理人员在办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1.培训班费用的开支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所有培训班的开支在开班前按规定提出预算,报请校长审批后方可开班。
2.培训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严格执行规定或预算,超出预算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能执行,否则超出部分自负。
3.报销流程:填写下乡补助报销单—部门主任审核—行政管理部审核—校长批准—财务办理报销。
4.报销标准:下乡办班午餐补助每人每天30元,讲课教师每人每天20元,银川市以外依具体情况另补。
5.办班期间无法当天返回确需住宿,住宿费实行凭票报销制,住宿标准为120元/天,一律入住标准间,特殊情况下提高住宿标准的需要得到校长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6.办班期间如遇周末或节假日无法休息的,培训班结束后进行补休。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任何补助。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人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激发进取精神,增强内部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和基金会章程之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有权招聘员工,并根据员工表现、员工考核结果和业务需要决定员工的试用、聘用、晋级、处分、解聘,但基金会的上述行为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基金会理事会关于基金会人事制度的决定。基金会秘书长受理事会委托行使上述权力。
第三条基金会综合事务部负责拟定基金会的人才资源规划、用工计划、员工培训和进修、考勤统计、员工考核与奖惩、拟定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方案;具体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四条根据基金会发展需要进行前瞻性人力资源计划。建立明确的人才引进标准、工作分析体系。
第五条短期人力资源计划由基金会秘书长核准,中长期人力资源计划报基金会理事会核准。
第六条建立并完善基金会人力资源库,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所有人员简历、档案资料,作为基金会长远发展人力资源储备。
第三章招聘、试用、录用及档案管理。
第七条本基金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八条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除涉密人员需另外选拔外,均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金会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广纳贤才”的原则,选拔录用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社会公益心、具备一定创造力和良好的自我控制力的优秀人才,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第九条基金会各部门确需增加员工时,应首先报请综合部在基金会内部调配。基金会内部无法调配的,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在核定编制数额范围内由基金会综合部统一招聘。
第十条应聘者通过基金会初试、复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确认合格后,用人部门对其业务能力与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并提出意见后报综合部。由综合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秘书长审批。方可入职。
第十一条拟录用员工在入职报到时,须缴验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五)近一个月内,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第十二条拟录用员工缴纳以上材料并检验合格者,需填写《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贰份。原件由综合部备案存档,复印件由用人部门留存。被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基金会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能力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拟录用员工上岗后,除经秘书长特批外,一律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并签订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基金会可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达到要求后,根据员工的专长安排上岗。试用期间,基金会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内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金会可以随时终止试用,并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基本工资。
第十四条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为基金会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并由基金会综合事务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建立内部人事档案和员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者,要求离岗,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员工人事档案由综合部建立、保存并管理,必须准确、及时、保密。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简历》,《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等。员工个人档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户口关系证明复印件、党团关系、奖惩材料等其它个人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基金会各级员工聘任程序如下:
(一)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理事长聘任,并报教育部和民政部备案;
(二)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聘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由基金会秘书长聘任,报基金会理事会核准;
(四)基金会各部门负责人以下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第四章培训、进修。
第十七条综合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岗位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等。
第十八条基金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岗位特点,组织员工参加专业培训、短期研修班等,其培训费用由基金会报销。
第十九条凡经基金会派遣参加会议、考察、培训、进修的员工,工作、学习结束后需向基金会提交书面汇报,汇报材料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二)考察、培训的基本情况;
(三)学到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
(四)联系基金会实际,提出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第五章管理、调动、辞职、辞退与开除。
第二十条基金会受聘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基金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和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基金会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开除。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一)恪尽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二)坚决维护基金会名誉,不得以任何言论及行为损害其名誉;
(三)不得私自经营与基金会类似的和职务上有关的业务;
(四)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不得收受与基金会业务有关人员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五)保守基金会的机密,不得假借基金会名义招摇撞骗;
(六)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与员工协商,可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内容和职位进行调整,并据此对其工资作相应的调整。员工可据此反映自己的意愿,但应从基金会的整体利益出发,服从基金会的调动安排。员工的内部调动,应经秘书长同意,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并按新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辞职,基金会拟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均可提前3日向综合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后,基金会正式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经秘书长签署意见后由综合部发放离职通知,秘书长批准日期为其离职日期。员工提出辞职后至离职前,未经秘书长批准,不得以休假等理由离岗或提前离职。如辞职未获批准,用人部门有权保留其原职至合同期满为止。未按规定期限提前离职者,应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如特殊情况则按聘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基金会有权辞退员工,经基金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基金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发放离职通知:
(二)基金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基金会与员工协商仍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基金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基金会可以随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条款不必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并发放离职通知。
(二)基金会按劳动合同约定调整员工的工作职位或部门,员工拒不服从的;
(三)员工为骗取病假或享受医疗期待遇,从医院开出虚假医务证明欺骗行为的;
(四)泄露基金会行业秘密的,包括客户资料,技术资料等;
(五)伪造基金会文件、证章、票据的;
(六)开据虚假或不合理发票,骗取基金会报销款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索贿或收受贿赂,尚未构成犯罪的;
(八)未经批准,擅自挪用基金会财物、资金尚未构成犯罪的;
(九)利用职务之便,将基金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尚未构成犯罪的;
(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接到离职通知后一个月内办完离职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持《离职工作交接单》到各个相关部门签章,结清一切账目,交回钥匙、记事本、名片及所持基金会的文件及物品。对于经手的项目要做详细文字介绍及移交文件清单备查,《离职工作交接单》未经签字,则视为交接手续没有办理,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基金会,否则将给予基金会一定的经济补偿。基金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必须经过审计方可离职。
员工辞职后,聘用关系即告解除,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发放至该员工离职之日止。
第六章考勤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基金会实行员工考核制度。考核为年终考核,考核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出勤率、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以此结果作为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具体规定按《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员工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八条参与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对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第三十条奖惩实施一般在年终考核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定按《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员工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章假期。
第三十一条基金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规范执行各种假期的规定,员工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假日薪金及津贴照付。
第九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二条基金会员工的工资制度及各项福利补贴,参照《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执行聘用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章保险。
第三十四条员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除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社保待遇外,不得再向基金会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三十五条“五险一金”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基金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基金会缴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兼职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考核、奖惩、薪酬等人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综合事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经20xx年2月24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九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育培训机构也有自身的安全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跟带班教师请假。
2.对积极主动,有明显进步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1.退费时,学员需携带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登记有关信息,完成退费手续。
2.办理退费时间:本机构教学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一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积极、快速、有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1、“第一时间”的原则。即“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紧急处理程序。
2、“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培训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各专业、班组和个人。专业内出现“突发事件”就必须负责处理。谁主持办理“突发事件”,谁负责妥善处理,不推卸责任、不拖延紧急处理事件的最佳时间。
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要及时采取干预和伤害救治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2、找出“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3、与受伤害人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处理意见;。
5、妥善保存相关案件资料、数据(存档)。
四、“突发事件”的种类及应急措施。
1、地震事件:发生地震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首先引导学生迅速逃离建筑物办公楼、厂房),同时,主管培训负责人要清点好学员数,发现少学员时,责任人要立即进行搜救。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搜救。若有学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需要强调指出:地震波一般属于横波,人员逃离时非常困难。因此,在逃离过程中,如果不能跑出去,就立即卧倒往外爬或滚动或其他有效方式迅速逃离。
2、火灾事故:发生火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员救助。救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如遇大风、沙尘暴、大雨、冰雹、酷暑、大雪、暴风雪、低温等恶劣天气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员安全管理,及时稳妥安排好作息时间。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要及时对受伤害学员实施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领导和学员家长等。
4、高空坠落事件:学员发生高空坠落事件后,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当事人(根据伤势情况)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还要保护好“突发事件”
发生的第一现场,负责收集相关信息与证据,配合有关部门、人员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
5、建筑物突然坍塌、地面突然塌陷事件:发生建筑物突然坍塌或地面突然塌陷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学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把受伤学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学员失踪事故:
各课程发现学员未出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2)了解该学员最近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员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7、打架事件:发生学员打架事件时,处于现场的员工要立即劝阻拉架。若有学生被打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学员家长,情况严重立即报警。有关人员要立即调查处理打架事件。
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锡毅。
副组长:李朋李晚。
成员:公司所有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
1、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学员安全工作;。
2、成员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立即整改。
举办人:
日期: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二
一、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在报名大厅、公示栏、学校网站公布收费标准。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内容。
四、训练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
五、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对培训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七、对乱收费行为,按照学员投诉受理制度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八、如需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及时向物价部门报备。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芒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午托班、晚托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保证教育质量。
第五条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管理制度。必须坚持拥护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规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明确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学校类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培训宗旨、业务范围、收费和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第七条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员队伍应具有以下资质:
(一)应当配备专职校长(负责人)。校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校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二)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副校长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三)应当有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人数应当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并且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人数应当不少于本机构聘任教师总数的15%。
(四)应当有专职行政、财务、教务、学生管理人员,其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或者从业经历。
(五)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不得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及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所聘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或者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所聘退休人员、外籍人员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学科设置、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独立的校园和校舍。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总使用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应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及消防安全验收,符合国家规划、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不得选用民居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配备与学科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第九条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出我市普通中小学同期进度。
第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维持学校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经费,有稳定的来源和可靠的保证,除具备以上规定的办学条件外,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第十一条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必须与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一致,不得提前教学、超标教学、强化应试教学。
第十二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第十三条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第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聘任教师发生变化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聘任教师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将新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将教职工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切实加强。
师德师风建设。
坚决杜绝体罚、变相体罚、虐待、猥亵学生等行为。
第十七条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保障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要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用房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必须获取餐饮经营许可等证照,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第十九条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集资。
第二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纳税。
第二十一条校外培训机构须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学杂费专用账户最低余额不得低于10万元,并随着物价上涨适当上调,学杂费专用账户余额低于最低余额标准的,由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补足。超过5万元的大额资金流动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校外培训机构只能在审批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私自扩大培训范围。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出现或参与宗教、迷信、赌博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管理机构网站、公众号等,杜绝虚假宣传,杜绝发布或传播宗教迷信、谣言、虚假新闻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登记机关的年检评估。校外培训机构需于每年3月1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检为基本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招生;年检为不合格的,暂停当年招生并进行整改,次年仍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随意终止。校外培训机构终止时,应妥善安置学生,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终止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收到审批机关准予终止办学的批准决定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芒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提请芒市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1.不按规定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备案手续的;
2.未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4.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备案或不向社会公示的;
5.超出公示项目及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收费或不按合同约定向学员退费的;
6.擅自变更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范围、培训场所,或擅自新增培训场所的;
7.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达标,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三十条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2.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3.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
4.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且培训机构负有主要责任的;
6.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7.擅自变更举办者,或违规出售、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8.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年报的;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校外培训机构因举办者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其举办者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学。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0年2月10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四
办公室是培训机构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培训机构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培训机构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培训机构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培训机构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培训机构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培训机构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培训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 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 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 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 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 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 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 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 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培训机构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培训机构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一、例会制度
1、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培训班全体成员例会。
2、传达总公司党委总经理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指示和要求。
3、每位学员汇报学习及生活情况,针对学习和生活提出意见和建议。
4、总结上阶段学习及生活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
5、汇报班级经费使用情况。
6、培训班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习制度
1、全体学员的学习工作由领队(蔡加谋)负责;每组组长是每个学习小组的负责人,负责与学习,考察等相关的一切事物的布置和落实,每周填写学习组学习情况表。
2、实行学习签到,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学习和考察实习活动;发现一次作旷课半天处理。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动脑,勤记笔记,不随意说话及做其他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准抽烟,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
4、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每周抽查一次学习笔记;结合专题学习和自己工作实际,每位学员需每周撰写一篇周记,作为学习交流材料和检验学习成效的依据之一。
5、每个小组设学习秘书一名,配合组长做好各类学习资料的搜集,做好本组学习的考勤情况、学习纪录、学习收获和考查考核结果等原始材料归档,并妥善保管。
6、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者,应事先由学员本人提出书面请假并报领队(蔡加谋)确认,未经请假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以内者,由领队(蔡加谋)批准;超过两天(含)以上,领队(徐柯峰)负责向总公司汇报请示;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无视纪律、组织涣散的,经培训班全体成员大会集体协商后向总公司党委、总经理室汇报提请作严肃处理。
三、生活制度
1、全体学员的生活由领队(徐柯峰)负责;休息时间学员外出,必须向领队(徐柯峰)书面请假,并注明出去和返回时间;原则上学员外出必须两个人以上,确保安全。
2、学员住宿必须在规定寝室,严禁外出过夜;工作日培训期间,晚间统一由学校或班级安排自习或活动,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区域。
3、禁止在寝室内喝酒、赌博;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工作,节约水电。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安全用电;每组组长做好一天的寝室安全提醒和晚间点名工作。
5、不得进入任何娱乐性场所(包含电脑游戏室、卡拉ok厅等)。
6、公众场合或课堂上,学员必须保持仪表端庄整洁、衣着大方得体,注意自身言语和肢体语言的文明形象。禁穿背心、西装短裤等不雅的衣服和拖鞋。
专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员必须服从管理,端正学习态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助互学,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员必须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由学员所在单位提前开据证明。凡迟到或早退者,每发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计三次或旷课者,取消出勤奖。
三、学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吸烟、喧闹、打瞌睡,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罚岗位(技术)补贴10元。
四、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凡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再次补考不及格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下岗。
五、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环境整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对培训中品学兼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上课时间一律关闭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