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

时间:2024-12-23 作者:曼珠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法,它有助于我们回顾成长的过程。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和思考。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一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二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三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_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

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四

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表现了乌塔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我非常羡慕这个女孩,虽然她年龄小,但她已有独立行为的能力。我每次出小区时,爸爸妈妈都非常的担心,有时候他们只让我玩几分钟,有时候甚至连一步也不准出去。

我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心里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孩子不能自己独立呢?难道爱就是每天待到父母身边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雨吗?我不明白。我觉得爱就是让您放飞我们,让我们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在少年宫学完画画,正要去我的爷爷奶奶家吃饭,正巧我在路上碰见了妈妈,妈妈说:你怎么一个人去爷爷奶奶家呀!你不怕被小偷拐走吗?说完妈妈就把我拉到车上带我去了爷爷奶奶家。

我要对中国的父母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让孩子有一些磨练,才会让他们更坚强,更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才会让父母更放心。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五

在这15篇中我还是最喜欢《孔乙己》和《故乡》这两篇。《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什么也不会,一生穷困潦倒,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为了生活,时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终于得罪了举人老爷,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杀。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化中难得的精品。《故乡》是鲁迅先生描写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著名小说,小说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闰土小时候天真活泼、聪明勇敢,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竟然变成了卑躬麻木的木偶人。小说通过对闰土少年时期和成年后生活和精神的变化的描写,揭示了农民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折磨和封建观念的侵蚀下承受的深重灾难和人格的伤害。作者深情地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们了解到在旧中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是何等的艰难,头脑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是何等的深重。鲁迅先生的“呐喊”就好比是声声惊雷,唤醒了沉睡了几千年的旧中国广大受苦受难的民众,使他们觉悟,使他们进步,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六

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是在我生日那天买的我十分的感动,我要好好的读这篇文章,好好的欣赏文章,好对的起我的妈妈。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我十分喜欢这篇文章,让我十分感动,我以后还要读这本书。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七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_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八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九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这句话一直铭刻在我的心里一直无法忘记。在我看的书中,我最喜欢读意林。

我觉得意林这本书非常好。书中有许多内容。有充满哲理的小故事,有幽默风趣的笑话,有一行一行的名人名言,还有最后一页的趣味题目每一次读意林我都会读很长的时间。其中的《卷首语》这一块我都会认真地读,遇到好的文章的时候,我就会把它剪下来。有一篇名为《年轻》的文章这样写道:“没有人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得衰老,只是随着理想的毁灭,人类才出现老人。

岁月可以在脸上上留下皱纹,却无法为灵魂刻上一丝痕迹。忧虑、恐惧、缺乏自信才使人佝偻于时间的尘埃之中。”的确,保持年轻的心态胜过保持年轻的脸。《轻视的代价》也写得很好,我也把它剪下来了。它这样写到:“沙丁鱼是大海中十分平常的鱼类,它们身体瘦小,几乎是所有鱼类的食物,但是沙丁鱼却能杀死一头巨大的鲸!沙丁鱼杀死鲸的方法很简单。当它们遇到鲸,沙丁鱼就拼命地游到浅水区,当鲸在惯性的作用下,冲上浅水区,沉重的身体陷在海沙中,不要多长时间就会死亡。”占绝对优势的鲸鱼希望用庞大的身体打败沙丁鱼,不料却被小小的沙丁鱼打败。我读完这篇文章,我想:“生活有时也是如此,打败自己的往往是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处。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反而更容易出错。”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一

第一段:阐述读书的重要性和对心灵成长的意义(200字)。

读书是一个人无法绕过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世界的变化,开拓我们的思维,还能够激发我们的内在潜能,提升我们的人文素养。通过阅读,我们可以获得各种知识和信息,并从中获取启示和感悟。读书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丰富我们的内涵,让我们在社会中更加自信出色。

第二段:谈论读后感悟的重要性和体会到的内心成长(200字)。

读书之后,我们会对书中的内容和故事产生共鸣,从而触动我们的内心。这种共鸣会引发一系列的思考,进而让我们更加明晰和深入地理解问题。读书的过程,让我们懂得了世界的多样性,也让我们提升了人生的智慧。通过读书,我们可以体味到文明的进步和人类的成长,同时也可以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升之处。这样的体会能够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加坚定和自信。

第三段:谈论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200字)。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难以理解的词语、拗口的句子、复杂的情节等。遇到这些困难时,我们不能放弃,而是要寻求解决的方法。我们可以查阅词典、请教老师或者通过互联网获取相关的解释和资料。另外,多进行反复阅读,用心去体会内在的意义和感情,可以逐渐解决困难。当我们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难题,我们会发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也会对读书产生更深的热爱和兴趣。

第四段:阐述读后感悟如何影响自己的生活和未来规划(200字)。

读后感悟除了对自身的成长具有积极的影响外,还能够对我们的生活和未来规划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读书,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这让我们更加理性和有原则地面对各种问题和抉择。读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拓宽我们的生活视野,提升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这些都是我们在未来社会中所需要的重要素质。因此,读书不仅是我们对自身的投资,更是为了走向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读后感悟心得体会不仅仅关乎个人的成长,更关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每一位读者都可以通过读书获得智慧,用智慧去指导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在这个信息丰富的时代,我们应该主动把握住读书的机会,去探索和感悟。通过读书,我们可以不断拓展我们的认知边界,不断提升我们的修养和素质。只有不断发展自己,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挑战。读后感悟心得体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二

曹禺先生的《雷雨》一剧作围绕着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天津周公馆和平民鲁家两个家庭的两代人之间斩不断、理还乱的种种纠葛,讲述了一个令人叹惋的悲剧故事。在传统的悲剧故事里,诸如一场疾病、一场车祸之类的意外戏码往往都显得有些拙劣,真正的悲剧是所有人都在寻常的生活轨道上行进着、努力地想要变好,但事情却依然一步步无可阻止地溃败、走向深渊。曹禺先生的《雷雨》正有这种悲剧意味,因而格外耐人寻味。

在这部作品中,有爱而不得苦苦思念的周朴园、有追求自由和爱情却两次碰壁的蘩漪、有因出身低微被心爱之人抛弃的侍萍、有坠入爱河却得知彼此兄妹关系的周萍四凤,有无辜受到牵连惨死雷电之下的周冲。曹禺先生制造种种令人惊叹的巧合、为每个人都安排了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在不细究的人看来,似乎有些残忍。而在我看来,这种“残忍”恰恰体现了其对世人的慈悲与怜悯。

在《史记·伯夷列传》中,司马迁曾质问过中国人传统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思想,他问,“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中国人自古有“善恶终有报”的说法,但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人们越来越会发现这句话是多少带着点理想主义的,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贤者如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自己被李陵事变牵扯受宫刑)会显得嘲讽,在《雷雨》一剧中也是如此。善良直率的周冲、美丽纯洁的四凤,在这场牵连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之中他们何错之有?至此,“善恶终有报”的说法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反应世事变迁的规律,却终究是人们一厢情愿相信的一种美好愿望。

与中国人不同,在另一个古老的国度古希腊,人们信奉“命运”,认为就连神也要受到命运的制约。法国文豪雨果在他的《巴黎圣母院》中就曾表现这一主题,我认为《雷雨》这部作品与之有相似之处,因为它恰恰体现了对人们被命运残忍捉弄的怜悯。剧中,命运交织着无数的因果和偶然,裹挟着人们向着各种不可控的、未知的方向前进。沉浮在命运中的人们苦苦挣扎,以期追寻到自己的幸福终点,却终究如同蜉蝣撼树、螳臂当车,注定不能抓住自己想要的一切(更有甚者要不断地失去),被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不知哪一日就会被推向深渊。选择什么样的活法、如何寻找救赎,没有人能给出这个答案,人们所拥有的权利只有迷茫,有太多抗争于改变结果而言微不足道。

先生自己在序文中写道,“《雷雨》所显示的,并不是因果,并不是报应。而是我所觉得的天地间的“残忍”。……我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时常不能自已来主宰着。受着自己——情感的或者理解的——的捉弄。一种不可知的力量的——机遇的,或者环境的——捉弄;生活在狭的笼里而洋洋地骄傲着,以为是徜样在自由的天地里,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物,不是做着最愚蠢的事么?”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被喻为“东方莎士比亚”的先生心里怀着的、悲天悯人的情怀。他正是对茫茫众生受限于天地、经历着“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等种种不能靠自身主观努力摆脱的苦难感到无限的悲哀,这种情感引起了无数观众的共鸣,使得《雷雨》成为中国戏剧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一个成功的文学家必然有怜悯众生的博爱情怀,曹禺先生正是其中代表,他的胸襟及其在作品中的体现值得我们致敬。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三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_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_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个性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u0015u0015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_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透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述,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_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_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_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_,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_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述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四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活着,是一个很有内涵的词语。如果你问我是怎么理解?在没有看余华写的《活着》这本书前,我对“活着”,只是很单纯的理解为父母给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好好生活好好认识世界,这就是我对活着的理解。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有太多的感叹太多的感概,但是又觉得很难去说,很难去表达。关于“活着”的话题。或许你会觉得“活着”这个话题很广泛,很严肃,谈起来会觉得有压抑感。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其实就是教你如何对生加以崇敬,如何对死敬而远之,如何去理解活着的意义。

首先,我来简短介绍一下故事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事件。《活着》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由社会上的阔少爷变成了什么都没有的佃农的人生经历,由“福贵”少年无知到迷茫活着,然后是无视自己妻子的艰辛,无视自己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与关爱,无视亲人们对自己的爱,也无视了自己对妻子对父母们的责任。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该有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孝敬自己父母,关心父母,爱护父母的责任。继续往下看,故事开始有了转机,主人公“福贵”从一开始无所事事的“阔少爷”慢慢转变成家里最重要的“顶梁柱”。看到这个转变,我开始对故事里主人公“福贵”的形象慢慢开始有了改变。

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死把“福贵”从生活中唤醒了。让他意识到自己没有了依靠,促使他要开始为谋求生而开始努力了。然后就是,父亲逝世之后,母亲也永远离开了他,对于母亲的逝世,“福贵”对自己有深深的自责,一下子失去了父母让“福贵”体会到了悲伤与伤痛。养育了自己的父母纷纷离开,自己都还没有好好地去孝敬父母,去关心父母,父母就已经离开自己。当“福贵”还沉浸在父母都逝世的忧伤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这时候传来了自己儿子“有庆”死亡的消息,再一次给“福贵”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看到这里,我感慨了一下,“福贵”是个很不幸的人,面对父母逝世之后,又要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消息,再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当时,看到这一幕幕都觉得很伤感。主人公“福贵”的人生是很不幸的,活着对于“福贵”来说或许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面对亲人一个个的离开。想起自己,真的很幸福,因为我还活着。活着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以这样说,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感受到了一股正能量。“福贵身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开,一个一个的远去,主人公“福贵”仍然还很坚强好很乐观地活着,尽管他失去了情人之后,走的那段路很平庸,很艰辛。亲人们的离去,固然会对“福贵”是一种打击,但是重要的是还要勇敢坚强的活着,我们活着并不是为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自己。

《活着》这本书故事很简单同时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坎坷经历,还有他从一个无所事事的阔少爷变成家里的顶梁柱,这一转变过程,带给我很多感慨。同时,书里有很多话都引人深思,让我们对活着这个简单任由内涵的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很漫长的,同时也很艰辛,也很坎坷。漫长的人生会遇到什么人会遇到什么事情,你是完全不能预测到的。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有勇气,是勇气让我们可以勇敢面对所有的困难,所有的艰辛,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是幸运的,和主人公“福贵”相比起来,我们还要告诉自己,要好好的活着,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好珍惜父母带给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属于父母的,我们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就算骨子里是个跳梁小丑也能拿个粉墨登场。余华先生的《活着》揭开了历史的面纱,让我们看到了他不为人知残酷且无奈的一面。沉重让人觉得痛,痛过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一场梦。

“福贵”从天而降,幸运女神眷顾了他生命之初。“福贵”在当时可是一个标标准的富二代,家拥百亩良田,尚有父母健在,还有美丽温柔的妻子作伴,想那人生巅峰也不过如此。可惜,上天给他的终究是要还的。赌场一败,败的不仅仅是运气,败的是祖上基业,败的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福和贵。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财富转瞬间化为乌有,无论谁都会觉得他难逃一顿毒打,来解我们心中对他不成器的痛恨。可是作者在此处却表现得相当冷静,仅仅是写福贵头脑发昏,母亲哭成泪人,父亲气得卧床。一切似乎很平静,未有大动干戈。这或许是作者故意淡化这一场悲剧,因为这场悲剧是必然的,当然也为之后更大的悲剧做了铺垫。从此福贵不再“福贵”,有人说财富皆为空,人世间最痛的莫过于亲人的离去,然而福贵先失去财富,随后亲眼目睹一个个亲人的离去,他最终失去了一切,唯一没有失去的恰恰是他的名字—福贵,多么讽刺。

悲剧都有起源,福贵的悲剧正是他自己。曾今他挥霍无度,目中无人,沉迷赌博,他忽视了亲人。随着他赔掉家产,亲人的逝去,他才明白自己曾今的“福贵”是有多么可贵,只是这明白的代价对他来说太过沉重,太过残忍。在这里我并不想细说书中那一个个鲜活个体的死去。因为在读到友庆去世时,我几乎是崩溃的。悲剧并不会因你的卑微可怜而对你高抬贵手。

多年以后,在一个烂漫的黄昏,有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依靠在一个叫名叫福贵的老牛上,夕阳的余辉触摸着他们布满褶子的脸庞,微风拂过,大地张开了他结实的胸膛拥抱着整个世界。老人跟着陌生人聊着从前,老人回首望去,全是自己二十岁的影子:骑着长工奔跑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在自家的大宅中与家珍嬉戏打闹,与自己年迈的父母亲吵着嘴……说到这,老人眼角似乎有泪水划过,但老人并未显得太过悲伤,只是无限伤感。是啊,父亲母亲、家珍、凤翔、有庆、苦根,他们都走了……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把福贵弄得遍体鳞伤,但也只有他还活着,哦,对了,还有他的老牛。

倘若不是权贵欺压,有庆又怎么会抽血抽到干而死呢?社会吃人!时代吃人!人吃人!但是,福贵还活着,就像书中所说,他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神州大地上人类的生命仍在延续,虽然步履维艰,但他们却始终前进着,因为人类本身,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写这篇读后感时,距离读完《活着》已经过了一年多,可是我写到有庆,脑海中还是他可爱天真的样子,直到被拉去抽血抽到生命的终结时,我分明看到他红扑扑的脸蛋慢慢的没有了血色,不安分的双手渐渐没了动作……我同情他们,他们都是活在历史悲剧的舞台上的鲜活个体,其中包括了福贵,虽然他是最不该原谅的,不该被同情的悲剧之源。他本软弱,但他从败光家财之后,却一夜之间变得坚韧起来,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曾今的浪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沦落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步。浪子回头金不换,那股中国几千年农民的顽强生命力在他身上迸发出来。只是此时的蜕变并不能改变悲剧,为此我同情福贵,我同情他面对悲剧的无能为力。

时代风云变幻,社会也几经重构,永恒不变的是那孕育生命的土地,以及在土地上努力活着的人们。

可人总要生存,我们还是会选择活着。

福贵,我想如你一般地在暮暮之年守着时光的尽头安静地盼顾往昔,我希望那时的我已勘破无常、平淡地死去——经不起太多磨砺的苦短一生终会走到尽头,活着便是生命之神真挚的馈赠,而我曾拥有过。如你一般地记得,我,曾是少年。

在这之前,福贵,我希望你能陪我活着,用活着去领悟人生。无常,如常。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这样的文字,让我们感觉到文字的乐趣,让我们知道自己当下的生存状态如何,让我们知道活着的真正意义,让我们清楚自己未来该如何调整重新出发!全文回味悠长,好似品茶一般,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我的原因吧。

读完余华的《活着》后我突然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让我们沿着历史的足迹细细品悟,且行且珍惜!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五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觉得,幽默有趣的确应该追求,而上面所书正与此相反,原因有二,其一,人发牢骚打瞌睡并不能使旁人愉快而只能舒畅自己,所以我方才只对自己保存了那可怜的幽默。其二,人不知道自己所言为甚的时候,不敢随便幽默,不然做出些挨棍子摇尾巴的朋友样,虽然高尚,却不该是人之所为。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六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秀17篇)篇十七

我今天读了一本《意林》,它讲的是勤奋的孩子有钱赚,告诉我们:从小就应该培养正确的财富观念及良好的理财习惯。

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令我影响最深刻有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沈南鹏别解智力题》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杉基金创始人沈南鹏和一位美国人,还有一位日本人参加花旗集团的招聘面试,面试官给他们三个人出了三道题,其中有二道题他们三人的答案一样,还有一道题是到智力题,他们三个人的答案不一样。因为沈南鹏只上过一年大学,面试官想通过这道题让沈南鹏知难而退。但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从解题思路和答案可以看出,美国人比较呆板,他缺乏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的意识,所以只是机械的把题解答出来。日本人比较“灵光”,思维比较跳跃,但是答案不对,只有沈南鹏的答案和思路是正确的。因为面试官认为只有沈南鹏是既能以跳跃性的思维去看待和掌握市场物价的规律,又具有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意识的人。

还有一篇文章《献给哈切塔的红木钢琴》,讲的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为了给她意外失明的.妈妈买一架红木钢琴,每个星期给克里奇先生卖鸡蛋,刚开始是用一个竹篮送鸡蛋,后来变成用箱子送鸡蛋,令人惊叹的是哈切塔用了用送鸡蛋换来的钱换来了一架红木钢琴。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相信自己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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