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一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意念。因此,它是一部以调侃语调叙述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其中,《围城》对主人公方鸿渐和四个女人的描写极具波澜,书中充分讲述主人公方鸿渐失败的人生,包括他的婚姻、事业、爱情,以及反映了庸俗的人间世态,现实与理想的差异。
从留学返乡途中开始描写,交代了他的家庭背景,留学的大体经历,方鸿渐和诸多女人都存在情感纠葛。最先出现的是鲍小姐,此人一出,就给读者一种放荡不羁,水性杨花的感觉,方鸿渐在留学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敢恋爱,遇到鲍小姐,与已经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立刻产生化学反应。正如现代社会的“一夜情”,旅途结束后,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在船上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是苏小姐,此人有着苏小妹般的才情以及法国的博士学位,可以说,是她先爱上了方鸿渐,但其“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知道方鸿渐喜欢唐晓芙,但是除了羡慕之外别无他法,她喜欢几个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费尽心机去导演一场“猫捉老鼠”游戏,最终却因方鸿渐的拒绝而匆忙嫁人。
而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才是方鸿渐第一次真正爱上的人,开始他处于苏小姐和唐小姐中间尴尬纠结万分,直至他后来真心爱上了唐晓芙,却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结束了这份痛彻心扉的感情,“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这是对方鸿渐求爱遭拒的描写。
直至在三闾大学教书之时,遇到了幼稚柔弱的孙嘉柔,方鸿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孙嘉柔教授英文课,天真又胆怯。她在方鸿渐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她的柔弱温顺,要方鸿渐给她出主意,要方鸿渐为她负责,方鸿渐自觉地走进陷阱,最后作茧自缚。一经订婚后,“鸿渐仿佛便有了个女主人”,听之任之,等到辛楣唤醒他时,他早已深陷围城。
书中地方鸿渐,看似一表人才,实则虚荣又懦弱。
其中最经典是对其的学位描写,方鸿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出国留学也只是混了假学位,回国时为了向家里有交代,买了克莱顿大学的证书,留学归来更是名气大振,上报纸,受记者采访,可是无时无刻都怕自己的假学位被拆穿。当他发现大家都尊称自己为“方博士”时,他的虚荣心又再次出现,正如文章描写鸿渐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多。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二
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剧,同样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这本书彰显了对古代女性的赞扬,对古代女性的尊重,红楼梦既是女性的歌颂,又是女性的悲剧,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故事围绕着三人而进行——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同样还有一群少女少妇,青春一人的史湘云,出家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的是贾迎春,远嫁的是贾探春,悲观绝望青春出家的是贾惜春,含冤而死的是秦可卿和鸳鸯,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儿,撞壁而死的是司祺,斥逐羞忿而死的是晴雯,被强盗抢走的是妙玉……他们都是故事中__人中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
全书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的男性——贾宝玉,他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全书一共有900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抱憾而死的林黛玉,首先介绍一下,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常听人评价黛玉“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宝玉因见美如天仙的表妹黛玉,便砸自己的通灵玉,惹起一场不快。红楼梦中黛玉葬花那个情节是我最喜爱的,林黛玉把自己的自卑,女性的尊严,还有她的可怜都展现在了《葬花词》中:“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林黛玉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故事十分凄凉,虽然文中的主人公们人物小时候都是无忧无虑,生活在大观园中,贾宝玉心中深深地爱着林黛玉,但他们终究没能成为终身眷属。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巨作啊!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我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三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四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地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讲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认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地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五
《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自己早年在日本留学时期的文章,藤野先生是他的老师。读完这篇文章后给我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藤野先生的行为和品质;二是?看电影事件?。
通过文章中写的藤野先生与?我?发生的四件事,我看出藤野先生的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而且他没有民族偏见,对作者这样一个弱国的学生一直给予关心、帮助、鼓励,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难能可贵的。
文中藤野先生为作者改讲义的事、改血管图事件和关心?我?解剖实习的事,都可看出藤野先生对?我?的关心,不倦的教诲和对?我?热心的希望。鲁迅先生有一句话写出了藤野先生这么做的原由?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藤野先生为了让医学传播的更远,让新医学更有所发展,所以对鲁迅更有所爱护。从这几点中展示了藤野先生一个正直学者的伟大。
但鲁迅因为在仙台那次?看电影事件?之后,改变了以医救国的思想。的确,当我读到?看电影事件?的时候也有了更深的感触。
<藤野先生>中提到他的日本同学看到中国人给俄国人做侦探,而被枪毙的幻灯片后,都拍手欢呼起来,嘴里还喊着?万岁?。读到这时我觉得日本人真是可恶和野蛮,但继续读下去,我的感觉又多了一条关于中国人的,?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鸣呼,无法可想!?的确无法可想,中国人看别人杀中国人而喝彩。那时的人们或许已经麻木了,在长期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思想统治后大脑不得不变得愚昧无知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到:?从那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的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所以人民的觉悟和思想有了提高,才会更加爱自己的国家,使自己的国家强大。
现在的中国已不是一个弱国,但也不是一个强国。所以我想我们现在更应该好好读书,使自己有思想,有觉悟。周恩来总理也说过?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强盛起来,都热爱着我们的祖国,那就让我们把自己这种对祖国深厚的感情化为实际行动。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祖国的热爱,使我明白了祖国的崛起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要从小做起,学习更多的知识,为了国家的强大,奋发图强。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六
书是人性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从小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伴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自小我就喜欢沉浸在静谧的夜里,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安静的去思索,去与横卧在书中的每一个灵魂自由自在地交流……
只要一提到书,我就会有讲不完的话题。走进我的卧室,就能闻到一阵阵书的气息,再走近一看一个小小的书柜里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什么《海底两万里》,什么《单翼天使》,恐怕数都数不完。我最爱看的书大都是“美美”——伍美珍写的,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妈妈每次看到我这么拼命地看书,总是要唠叨几句:“媛媛,书又不是你的命根子,那么拼命干什么呀?”妈妈还真是说对了,有一次还真的为了书把黑眼圈都给招来了。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夏,知了的叫声,不断地骚动着我的心,路旁汽车还在不断地发出欢快的喇叭声,小巷里,邻居们的谈笑声还在继续着,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挡我想要看书的欲望,“媛媛该睡觉了!”,如果不是妈妈的提醒,我一定还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抬头一看,已经是深夜10:00了,可我丝毫没有睡意,妈妈见此情形,于是决定强行押我上床,看我躺下后,才回房。
嘻嘻——我早有准备,过了一会儿,我看妈妈没来,我便把早已藏好的书拿了出来不知是否能够称得上是挑灯夜战,我兴奋不已,一下子就又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就这样,不知是我看的太入迷了,还是太困了,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在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可想而知,第二天早上一圈深深的黑眼袋,印在我的脸上,像一只大熊猫一样,可爱极了,连我自己也哭笑不得。
从这个事情中我知道,不止是自己爱看书就够了,还要加上好的书,这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看书。我觉得就像威尔逊说的那样: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一个人没有书是一件悲哀的事,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有书,但他看的书不是好书,那么这个人也同样悲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拿起手中的书本阅读就是在跟一个伟大的学者交朋友。那么请你珍惜这位朋友。
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朋友们就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七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颇有感触。故事里的情节生动活泼、引人入胜。主人公安妮她是一个爱幻想、爱大自然的一个女孩儿。
纯真善良而又热爱生活的安妮自幼失去了父母,十一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领养。虽然玛瑞拉一开始不同意安妮住下,可后来也被安妮的纯真感动了,留下了安妮。在第一夜的时候,安妮第一次做祷告。虽然做的很离谱,到那充满幻想。
两周后,林德太太来到安妮的家,不小心说了安妮的坏话,结果安妮大发脾气。最后,在马修的劝说下去林德太太家道歉。安妮还有一个好朋友,叫戴安娜。她在学校念书,却老是惹麻烦。安妮因为“胡萝卜”这个和班上最漂亮的男孩儿闹别扭。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小孤女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在现实中,我们也应该向安妮一样乐观、爱幻想,遇到困难不要怕。记得有一次,我们跑400米,有人告诉我开始不用跑第一,在最后一圈时可以尽全力冲刺。可是和我跑得是两名田径队的。我一开始就用尽全力跑在第三名,一直没超上陈洁。
在第二圈的时候我有些体力不支了,脚步明显小了,速度也慢了,身上就像背了千斤重的东西。渐渐,我和陈洁差开的距离又大了不少。最后半圈了,我咬咬牙向前跑。脚已经麻木了,它仿佛不是我的了。
终于,我到达了终点。我口干舌燥,气喘吁吁,喘不过气来,但我战胜了自己。只要你时刻用一颗乐观的心去看待世界,去面对世界,就会发现天空是那样广阔,阳光是那样灿烂。让我们一起用乐观的心看世界,微笑无处不在。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八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读《培根随笔》有感。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九
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只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而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换其他人热情的能力。”自从我拿到这本《人性的弱点》,从封底上看到作者的这句话,我便时常在想:如何拥有这85%的能力带着这样的一个疑问,我开启了这本充满智慧的书。
它告诉我:如要采蜜,不可弄翻蜂巢。
美国鼎鼎有名的黑社会头子,阿尔卡庞在被处决前曾这样说道:“我把一生当中最好的岁月用来为别人带来快乐,但我得到的却只是辱骂,这就是我变成亡命之徒的原因。”我就不理解了,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卡庞在死之前却都没有一丝自责悔恨。其实这便是人性的弱点——做错事的时候只有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反思自己。
想到这,我却不禁脸一红,羞愧不已:我却也曾为自己的过失找借口,为错误推卸自己的责任。
记得印象很深刻的。一次班级卫生评比,虽然当天我并不是值日生,我也确实看见了地上的那团纸,我却不愿意起身,弯腰拾起它。心想这么一个小纸团应该也不碍事。结果:当晚却被扣了班分。看着老班在训斥值日生,我也在埋怨他们工作不细心,殊不知,若是当时我愿意起身弯腰,也就不会被扣班分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太聪明了。
犯错,首先应反思自己,再考虑别人的过失。我一直提醒自己。
《人性的弱点》也告诉我:无事也登“三宝殿”。
对于这点,我其实感触颇深,有一次,我兴致勃勃地打电话给我的好友,想与他分享我的喜悦,不料,他接起电话后,便飘来冷冰冰的一句:“有什么事”顿时犹如倾盆大雨,浇灭了我满腔的热情。事后我翻阅了它,才想通:其实是因为我平时给他电话,总是有求于人,或者不好意思开口,拉着人家东拉西扯了几十分钟,忽然开口:“你帮我……”自己的不好意思却令对方误会成是在利用自己。
现在,我学会了无事也登“三宝殿”。这才是人际交往的最佳状态。
这本充满了智慧的《人性的弱点》,教会我的不仅仅如此,它教我寻找人性的弱点,并克服它,相信在未来的人生之路上,它将会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一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二
我非常喜欢阅读书籍,经常捧着一本书看上大半天,也经常吵着闹着要我爸爸妈妈去买书。这不,他们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传》。
刚打开书,没翻几页,就看见一个大方框,里面有几个大字:写给女孩子的童话。请男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我想:妈妈怎么买了本给女孩子看的书啊?但转念又想:为什么这本书单单给女孩子看呢?我怀着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上写了一个名叫鲁西西的女孩子和她哥哥皮皮鲁的种.种奇遇。一开始是写郑渊洁大作家因为写了只给男孩子看的童话《皮皮鲁传》,而忘了写只给女孩子看的童话。女孩子写信反对,说他偏心,只写给男孩子的童话而不写给女孩子看的。郑渊洁便连夜写下这本《鲁西西传》。
鲁西西曾经被新朋友团团带进了一个奇异世界。团团带她见了零食国王,可是鲁西西害怕检阅零食大军,逃了出来。逃出来后,她遇到了阔阔船长、会走路的鱼、蛋糕公主、娇娇虫……
有一次,鲁西西帮助了一条龙,龙为了答谢,送了她一颗龙珠。她把龙珠含在嘴里后,加入了国家队,打破了所有世界纪录。结果被鹰钩鼻子等文物贩子抓住了,他们让他去找神秘的“唐太宗”……
还有一次,鲁西西在开肉罐头时,意外发现了里面放的不是肉,而是五个火柴棒大小的小人。鲁西西开出来的“罐头小人”帮助鲁西西一向成绩垫底的哥哥皮皮鲁考了全年级第一。老师不信,还非要他复试。我觉得很不公平,虽然鲁西西的哥哥是靠“罐头小人”才考到全年级第一的。但为什么后进生考个好成绩,老师就要求他们复试呢?这些后进生可能是因为家长和老师的不信任而一错再错,导致现在的局面。
我觉得这本书不是只有女孩子才能看的,我们男孩子也值得去读的一本好书,因为里面蕴藏着许多道理。
我一直在想:书上的那句话,是不是激将法,促使我们男孩子去看呢?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三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这本书描写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小白兔,坠入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喝一口水可以使人变成巨人,再喝一口水又可以变得非常矮小。她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疯帽商、渡渡鸟、大海龟,还有神气活现的扑克牌老k与红桃王后等等。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唯一保持理性头脑的人。历尽艰险之后,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自己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一切奇遇都不过是梦幻而已。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由于其大胆离奇的想象,深深地吸引了众多读者,不愧被誉为“才华横溢的胡说八道”。作者刘易斯·卡洛尔,万万不曾想到吧,区区一则哄小孩子的故事,一个小女孩所做的怪梦,竟然如此这般大红大紫。
文中的爱丽丝,有着一颗灿烂的童心,活泼天真,喜欢幻想,爱动脑筋,充满好奇心。她身上无不散透着一种童真。正是这种童真,才让这篇故事读起里别有趣味,十分精彩。
这本书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有趣。那里的人说话让人捉摸不透,那些爱丽丝吃了或喝了能变大变小的水、小蛋糕和大蘑菇。文中奇幻的历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把我们带到了幻想的美丽世界,与爱丽丝一起冒险。
对于爱丽丝,对于那个奇怪而又神秘的兔子洞里发生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但我们的梦想永远不会熄灭!让我们一起去编织那属于我们自己的美丽的梦吧!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四
有幸得到一本雅诺什经典童话集《 最有趣的圣诞故事》,当初之所以申请是因为看到有一些关于圣诞的童话故事。
孩子的生日恰恰是圣诞节这一天,每次看到有关圣诞的绘本读物时,都觉得特别的亲切。
有了孩子以后,每年的圣诞节,我就一直充当着圣诞爷爷的角色,至今,儿子上小学了,都还一如既往的相信有圣诞爷爷的存在。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儿子能拥有一个值得美好回忆的童年,希望儿子尽可能多的留有童心。
雅诺什是德国当代最著名的儿童文学大师。《最有趣的圣诞故事》是一本精彩的圣诞节故事集,故事从12月1日讲起,一直讲到12月24日24个故事既可以独立阅读,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雅诺什的笔法很美,结构上天衣无缝……幽默的故事,传神的图画,向孩子们传达着简单又有趣的哲理。
本书一共有24个故事,都与着圣诞有关。最后一个故事的日期是12月24日,儿子看完后,问为什么没有25日的呀?前不久,儿子就在问我:“妈妈,是不是牙仙子和圣诞爷爷送的礼物都是你送的?”看完这本书,又有了同样的问题。是啊,随着孩子年龄的长大,这样的问题迟早要被揭穿。我回答儿子说:“你相信就有哟!”儿子没再说什么,只是对我笑一笑。
看到书中的普利巴姆给文泽尔家送礼物,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熟悉,那一幕幕给儿子送圣诞礼物的场景也浮现在脑海里。多少次看到儿子收到礼物后那灿烂如花的笑脸,我也觉得特别的幸福。所以,在读这本童话集时,我觉得特别能引起我们读者的共鸣。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并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仅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zhà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终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终,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终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00字篇十六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