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陕西高校专项计划 河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大全6篇)

时间:2024-11-18 作者:琴心月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一

文科

内蒙古、吉林、广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

综合改革

浙江

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 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字数600字以内。

(二)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

(四)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内且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分配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录取时,我校将依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100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史或理工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理工
英语(师范类)文史或理工
历史学(师范类)文史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文史
地理科学(师范类)文史
生物科学(师范类)理工
物理学(师范类)理工
化学(师范类)理工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不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技术);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网上报名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xzxbm),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3.初审及确定考核名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作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gxzxbm)。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核

学校在2017年6月中旬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及对所填报专业的认知情况等。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名单,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名单将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示和报送。

1.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公示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有录取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1.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有关部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若有虚报、伪造或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审核费。

3.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本简章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并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4月17日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三

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由中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于5月10日前(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详见附件),该表须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所中学推荐两人的,应共用一份表格。

2.《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该表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2页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3-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成绩证明,含有年级排名的高中三年各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列表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7.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应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做详细描述,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但须由推荐人签字负责。

8.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审核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四

化学、物理

生物技术

化学、物理、生物

酿酒工程

化学、物理、生物

纺织工程

物理、化学

轻化工程

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物理、生物

应用化学

化学、物理、生物

自动化

物理

土木工程

物理、化学

工业工程

物理、化学、技术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物理、化学

护理学

化学、物理、生物

教育学类(含小学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

不限

英语

不限

法学类(含法学、社会工作)

不限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确定具体的分科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时间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3月28日-4月10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xzx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一)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成长取得的成绩成果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600字左右。

(二)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上述材料均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名单公示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须达到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江南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所在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特别说明: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入选资格考生名单:5月30日前

(2)录取名单:7月20日前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五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7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陕西高校专项计划篇六

导读:上海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为100人,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招生专业

注:浙江考生报考人文社科类,选考科目不限;报考理学工学类,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2.招生计划

100人。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件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5.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1.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1.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3.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


人文社科类
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
社会科学学部(筹)
文学院
社会学院
外国语学院
上海电影学院
法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理学工学类
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知识产权
理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系
上海电影学院
上海美术学院
社会科学学部(筹)
图书情报档案系
法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注: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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