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优秀8篇)

时间:2024-09-08 作者:XY字客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一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必填):

身份证号(必填):

通讯地址(必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经营的“商城”内餐饮铺位(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饮铺位。

该租赁物业套内建筑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认可并同意按照甲方商城的统一规划布局和定位进行经营,该餐饮铺位仅限于经营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范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租期起始时间延后,租期将相应顺延并确保为 年。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叁 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须在期满前60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就续租事宜与甲方达成共识并签订租赁合同,则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出租给他人,并安排准租户进入现场视察及有权与他人订立此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并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

第五条 经营保证金

5.1 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缴付 元作为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遵守甲方商城管理制度的经营保证金。

5.2 乙方在承租租赁物业期间,若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被执法机关查处等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制订的《商城经营管理公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乙方拒绝主动交纳,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该经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将经营保证金补足。经营保证金不足以承担违约金及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以租金充抵,已付租金数额则相应减少,若乙方不及时补足租金,则租赁期相应减少。

5.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付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完全、适当的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业交还甲方,经营保证金仍有余额的,甲方同意在90日之内将经营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

6.1 租赁期限内,乙方第一年公共就餐区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操作间水电费、燃气费、排污费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自行承担。第二年、第三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及收费时间:甲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成本核算后再确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收取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时交纳所应交纳的税、费。乙方向甲方声明及保证,其于租赁期间在租赁物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合法经营,独立报税、纳税,不拖欠雇员工资,妥善处理自身债权债务。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乙方按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拖欠的债务,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八条 交付使用

8.1 甲方应在商城开业之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8.2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交楼通知后 日内到甲方处办理收楼手续,并签署《接收单》。若乙方接在甲方交楼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场办理收楼手续,则甲方有权将“通知交楼日”视为乙方实际收楼日(“通知交楼日”指甲方以邮寄方式送达交楼通知书的,不论乙方是否签收或被退回,则邮件到达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时的日期即为通知交楼日),此种情况视为送达,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而所产生所有不利后果,也无权就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提出任何异议。

8.3 乙方在接收租赁物业(或视为接收)后,须按甲方确定的商城开业之日进行营业前的准备,乙方应保证按甲方通知的开业日开始营业,迟于甲方通知的开业日五日还未营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物业装修

9.1 凡属于商城统一定造和安装的设备、设施及装修,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9.2 如乙方需对租赁物业进行独立装修的,须将装修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审批,未经审批,乙方不能开展装修工程。

9.3乙方在委托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开展装修工程前,必须按照甲方制订的装修守则指引进行施工及支付有关的费用。装修期间,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及商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施工,否则乙方及其所委托的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所引发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将被视作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负。

9.4乙方在装修、布置租赁物业期间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9.5 乙方必须负责确保其装修改造工程均遵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提前审批的应按要求办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 租赁物业的使用

10.2 租赁物业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非因乙方原因发生损毁或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甲方经审核确认属甲方维修范围之内的,则应自审核确认后24小时内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在乙方承租期限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有权入场查验乙方对租赁物业的使用状况,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 遵守管理规则

11.1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遵守由甲方制定的《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商城经营管理公约》是本合同条款的补充,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甲方有权按照《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明白及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违反管理公约,将被视作违约。

11.3 甲方有权制订或修改任何不利于经营和维持商城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且乙方应当予以支持并承诺遵守。

第十二条 关于转租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13.1 当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确认。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搬离;甲、乙双方亦可协商保留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3.3 在退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于本合同下尚未清缴的款项。

13.4 乙方在退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特别约定

14.1在乙方办理工商及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苍山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4.2甲方在可控范围内向乙方供应水电、燃气等保证乙方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

14.3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桌椅、碗筷、碗筷消毒设备。

14.4甲方为乙方安置燃气表、燃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电表、餐饮操作间及卖菜平台。

14.5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行为,本合同即自动解除,一切责任及赔偿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15.1若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该餐饮铺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该餐饮铺位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15.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4若乙方于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付的租金和经营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15.6乙方违规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根据乙方违规违法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责任大小,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5.7乙方违反甲方的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按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

16.1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2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应以专人手递方式或邮寄方式发至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另一方拒绝接收对方当面送交的书面文件的,对方可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邮件送至本合同所载明的另一方通讯地址时,如另一方仍拒绝签收或被退回,则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均应在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名称等发生变更之日起10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发送至另一方的文件视为另一方已收到。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二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告位租赁给乙方做户外广告设置,并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金及其他费用:

二、租赁形式

三、双方义务及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的广告位所有的制作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如果有特殊变化,须先通知乙方进行协商或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更不能另行出租给其他广告公司,同时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竖立同类广告牌,否则视为违约。

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条例,确保广告牌美观牢固。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甲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向乙方赔偿所有的商业损失。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其他纠纷,双方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湘乡市万家丽精品建材大世界18栋一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__年止。

2、租金价格每年一定,随行就市。

三、定金、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合同到期,押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2、元(大写:)

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负责单位按合同缴纳。

4、支付:资金按每年度提前20天预先交纳年度租金。

四、商铺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乙方须遵守湘乡万家丽商贸有限公司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

五、门头雨棚和广告必须按照有关部分统一规定制作,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须负责商铺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泽乙方必须承担损失并负责维修。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门面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门面装修内容无偿给甲方。

七、门面到期后,若甲方此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租期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能退还乙方租金及押金。

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

1、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索赔。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四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经营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广场 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第三条 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四条 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

租金共 元,实行 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交场地租赁费的同时一并支付保证金 元。乙方商业活动结束后,甲方验收场地达到交付给乙方前状态后,保证金不计总金额退还。

第六条 保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对场地进行管理,规划和控制,功能等区域的划分。

4、对乙方商品及财物不承担任何保管、维护责任;若乙方商品发生倒塌、脱落等类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有损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自行办理场地商业活动的有关行政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限或在场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过程中),因电线、电缆、堆放物、障碍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为理解除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租金的 30%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五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___年,即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租赁上述租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验收后,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以每月不得超过当月___日前支付甲方全额租金的该当缴纳,逾期______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所有财产作为抵销甲方的所有费用。

4、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6、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7、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8、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六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 铺位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

租赁面积: 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当月租金:人民币 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 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 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 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 年 月 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 %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 %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 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 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 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 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 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略)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最新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免费通用篇八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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