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读书感受我的读书感受篇一
今天,是我自上初一以来,第一次写周记。我感觉到困难向我涌来了,因为我是第一次写周记,尽管是这样,我也会把大困难转化成小困难,然后一小步一小步地前进。
最近,我们学习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一篇文章,发现只要我们把眼前的大困难化解为一小个一小个的小困难,那我们再一步一步地去解决小困难。那我们就可以迎韧而解了。
这位父亲双眼直直地看着这些好心人,问道:“谁愿意帮助我?”救火队长挡住他:“太危险了,随时可能起火爆炸,请你离开。”这位父亲问:“你是不是来帮助我?”警察走过来:“你很难过,难以控制自己,可这样不但不利于你自己,对他人也有危险,马上会家去吧。”“你是不是来帮助我?”人们都摇头走开了,但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耳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有人来阻挡他。他满面灰尘,双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
其实,命运的主宰是人自己,而自己的主宰是意志。有时,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也有时,生命的道路在于把地狱变成天堂,把人变成上帝,在于那“苦难的山谷”里点起的一盏万年灯,普照大千世界。
其实,只要我们把生命看重,把困难看小,那我们就一定能胜利!
我的读书感受我的读书感受篇二
利用寒假,我读了《一百个探险故事》这本书。合上书,眼前总是会出现“江海奔腾图、单调的黄色沙漠、高大陡峭的山峰”等等惊心动魄的探险画面。
在探险中,探险者们受到过挫折,遇到过失败,探险让他们饱受疾病和风雨的折磨,他们遭受了暴风、冰山等灾害的袭击和难以忍受的酷热……但是他们不怕失败,不怕挫折,仍然不断地探索。
这本书给了我有两点启示。
第一点:探索是人类发明的动力,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生活中的每一点都是勇于探索的结果。但是,也许有人会问:什么叫探索?驾驶宇宙飞船去考察月球,这是探索,攻克一道难题,学会自己不会做的事情,这也是探索。当然探索需要智慧,但是,更不可缺少的是勇气。当你遇到困难,胆怯了,退缩了。你就失去了探索的勇气,那么就一定不能战胜困难。
第二点:生活中有许多知识等我们去解答,等我们勇敢的去探索。正像哥伦布说的那样:“探索是我唯一的兴趣。往前走……再往前走”。只有经历过探险,获得的知识,才值得自豪和骄傲,我热爱喜欢探险家这种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毅力,探险家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一百个探险故事》真让我受益匪浅!
我的读书感受我的读书感受篇三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读书感受我的读书感受篇四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读书感受我的读书感受篇五
读书能使人成长和进步,能修身养性,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我的读书感受作文600字,一起来看一下吧。
读书是一件莫大的乐事,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整个世界。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的生活离开了书,就像鸟儿失去了能帮助它飞向蓝天的翅膀。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了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空洞无物。犹太人让孩子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只要细细品味书,它就是甜的,而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书中充满了“财富”,一点一滴积累,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世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曹文轩的《草房子》使我明白到不能歧视别人,并且要勇于正视自己;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使我从中领悟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名言的真谛……每一本书都是一位好老师,教会我们许多道理。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书把你心中的烦恼全部赶走,让你把它们抛诸脑后,遨游在无边的书海里;当你对前方的路感到迷茫时,书摇身化作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书会让你发现世界、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并让你感到生活之惬意与舒服。
书是灯,为你照亮了前方的路;书是风,为你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人生才更加精彩!
喜欢读书。因为书中的人物往往都是快乐的,他们的背影被叙述的乐观和坚强。因为书中的人物往往都是孤独的,他们的脚步被描绘的迷茫却铿锵。很喜欢看隋唐小说,一有空闲时间久经常会捧着一本《隋唐演义》,晚上开着台灯,坐在被窝中,看的非常入神。看着那错综纠葛的兄弟情义、儿女情长。古典武侠那荡气回肠的英雄往事,最忠诚可以为之赴汤蹈火的友情,以及那因为利益以及无奈的最蚀骨的背叛与放弃,玄武门事变,逼迫退位……一切都看的那样的步步惊心。
后来喜欢古典文学,宋词,是我最喜欢的。纳兰容若的饮水词就是我的最爱,一首《虞美人》令我不禁落下泪来。拾得一只翠翘,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时间催人老,但是这只是一个年仅三十七岁便辞世之人对世事的感叹,让我心寒。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那时的月光是否如今日,如灯光般倾洒,荒诞而清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着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这一本书,点燃了文学的灯,它是文学的灯,它体现出了文学是灯的真挚,三天光明,第一天看人,第二天看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第三天还是看日出。
也许就是这好奇的一翻,文学施舍了他零星的灯光,让他的生命燃烧起来。他发誓:要像保尔·柯察金一样生活,即使在困苦的生活,都不会低头。文学只是静静看着他,默默为他点亮了通往光明的路,将沿路的灯光洒在他的面前,供他前行。是的,文学是灯,它从来不会过分的施舍,只是静静的看着那在蜿蜒的文学慢慢匍匐前行的人们,冷漠的看着,用那漆黑的眸子看着,适时的时候,在为那些飞升的灵魂送上暖暖的灯火,再离去,继续静静地看着人们前进。是的,文学是灯,一盏照亮前行路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