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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一
我办成立了以主任韦德胜为组长、分管副主任梁日珊为副组长、冯志新副主任及各股长为成员的“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公经费”自查自纠的日常事务。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我办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支出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我办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不存在公车私用行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符合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超预算列支。我办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公务车加油由办公室办理加油卡,定时充值,刷卡加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维修车辆费用报销都附有清单。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我办共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公共预算开支8.06万元,财政专户开支1.04万元,同比下降17.1%。
3、公务接待经费。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我办共开支公务接待经费11.2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公共预算开支9.66万元,财政专户开支1.55万元,同比下降27.9%。我办公务接待实行事前报批制度,事前填写接待审批表,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接待,接待报销发票必须附菜单,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没有超标准接待,没有以其他名义列支接待费用,也没有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根据自查结果,我办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了五项强化措施。
(一)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三)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四)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接待,且做到三“不”,即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
(五)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六)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状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具体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乡庚即我乡的“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以乡党委书记王健为组长,分管财政领导乡长倪建林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罗通、何燕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民建彝族乡没有组织出国(镜)学习考察,所以无公款支付的状况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使用。
经自查民建彝族乡现拥有2辆车,一辆皮卡车(川tu5721)系4.20灾后重建所赠车辆,一辆微型车(川t75721)系20xx年乡政府购置车辆,未存在超编超配公务用车,无企业赠送车辆,公务用车经费未超出标准,且车辆购置、保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用油和维修。
民建彝族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支出接待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务必有乡长亲自审核签字方能支出。未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买单私人支出费用。按照精简会风文风要求,乡政府尽量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及时间,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缩减会议费用。未出现把招待费转移到企业报销的状况发生。
我乡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均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惠民政策均公开、公正,无违规操作、谋取私利,拖欠,挪用的现象;乡公务用车使用有台帐,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状况;设立乡财政专户管理乡财政资金,不存在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冀财监[2013]12号)精神,我局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了“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收到冀财监[20xx]12号文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局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责成财会审计处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项检查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做好实施。
为切实做好此次“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于7月30日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印发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相关报表及填表说明。8月1日召开了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科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也都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抓、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为全面做好“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三公”经费的主要内容,对2012年以来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车接待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办公室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引导、督导、协调工作,局办公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协调和督导,有关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向局专项检查办公室报送了检查报告和报表。我局按照时间要求,认真梳理汇总,在8月15日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自查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为了强化“三公经费”的长效管理,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注重把检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把检查与我局正在进行的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省直部门较早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公示。同时,认真开展了相关制度的检查和修订工作。先后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工作人员因公出访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和办法。4个直属事业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修订完善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制度办法。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较好地体现了本单位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全面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保证“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将发挥积极作用。
今后,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坚决执行省政府压缩经费开支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管得严、控得住”。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xx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财监20xx156号),粮食局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三公”经费专项自查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会同办公室认真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三公”经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我单位没有单独账户,没有设账外账和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的行为,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部门预算中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存在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无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出国(境)考察或培训,无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等行为,无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及虚假单据,不存在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我局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但实际没有配备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13年预算4万元,实际开支2.95万元;2014年预算3万元,6月止实际开支0.43万元。车辆来源主要是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租用社会车辆,不存在公务用车超编现象。
我局201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2.5万元实际开支9.57万元(其中含支付2012年接待费用4万元);2014年预算10万元,至6月止实际支出为0.55万元。正常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没有超标准列支,我局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经查发现违规现象有:2013年8月份以前发生超标准列支公务招待费3.9万元,2013年12月现金支付超标准招待费1130元,系考察硒米地理标志县外就就餐,其他相关费用未超标准列支。我局未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三公”经费。
“小金库”和“三公”经费自查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通过“小金库”和“三公”经费自查工作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县政府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做到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五
按照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我镇严格按照中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防止“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我镇对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公车购置及一般性支出费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区、市、县有关规定,我镇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纪检室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镇机关“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我镇20xx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全年预算公务车辆运行费用24.5万元,1-3月实际支出3.92万元,占全年预算比例16%,比去年同期下降0.5%。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整治中,我镇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调换、借用、租用车辆行为。
2、公款出国(境)。第一季度我镇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务接待费用。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8万元,1-3月实际支出2.2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5%,其中日常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重大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
经查,我镇第一季度没有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也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4、会议、差旅、文件等一般性支出。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会议支出2.37万元;日常费用支出3.62万元,其中:通信费用支出0.66万元,印刷费用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用水支出0.04万元,用电支出0.49万元。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为切实加强全镇“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经镇党委会议同意,具体提出了以下几项“三公”经费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合并的合并开,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二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四是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对照明、电脑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用水。
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
六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