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一
一、不断加强稽核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把学习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和《夜读学习计划》,每周一组织学习州级社保文件精神、稽核、社保、财会、审计等知识。3月3日,由许局长带领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巴社险[xx]20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体思路》)、巴社险[xx]21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要点》)和巴社险[xx]22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xx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多次利用板报、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向企业、社会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宣传。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人员显得更加紧张,为保证稽核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千方百计对人员进行调配,单独设置了社会保险稽核科(编制3人),配备了2名(兼职)稽核工作人员,并对稽核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及业务培训,使稽核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在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中,我局对全县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严格核定,以确保真实准确。把平时在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欠费严重的单位作为重点,采取了实地稽核与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第一季度针对年初未进行申报单位下发了书面稽核通知书,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稽核,促进了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有88个,参保职工1279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19个、参保职工1918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44个,参保职工2691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1个,参保职工866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33个,参保职工2639人。
(二)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工作是稽核工作的保证,为加强稽核工作的规范性,确保xx年度缴费工作的真实有效,3月初我局通知全县各单位进行年检,各单位已陆续到我局进行年检,我局稽核人员认真检查各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填写,并建立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台帐、数据库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124本,已参加年检单位99个,年检率达80%以上。
(五)独立缴费人员实行银行批量代扣成功。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我局按照州局要求,积极与当地银行组织协调,统一对独立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实行银行批量代扣,稽核科对其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县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银行批量代扣的独立缴费人员达199人。
(六)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我局稽核科通过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和支付的专项稽核,进一步促进了参保单位社保业务的规范化操作与管理。截止xx年2月底,共发放养老金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万元、失业保险费支出万元、工伤保险费支出万元、生育保险费支出万元,没有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现象。
xx年里,按照州上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我县共有离退休(职)人员195名,有47名离退休职工居住在异地,其中疆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共有16人。参加此次认证工作的退休职工共193人,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了认证,认证合格率达100%,未参加认证的退休职工2人,因地址与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已于去年7月份暂停发放养老金。从此次认证来看,我县不存在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二
1、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2、组织拟定公司机构人员编制,经批准后实施;
3、有权参与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4、其他相关职责。
二、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管理。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更正和废止;
2、执行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解释和运用;
三、人事及档案管理。具体包括:
1、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2、人事的统计、资料的汇编与管理;
3、劳动合同管理:员工的招聘、试用、录用和辞退;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的异动、升调的办理。
4、对外提供人事资料。
四、薪酬福利管理。具体包括:
1、员工薪酬调整事项的办理;
2、劳动工资的统计、整理和归档;
3、员工福利。
五、社保管理。具体包括: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费用的征缴;
5、各项社保费用台账的建立、汇编;
6、各项社保基础资料、个人账户的审核登记;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三
2、按照督查部门的工作计划,每周,每月重点工作和工作总结(每日)的出台,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负责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日常工作的督查:做好公司审查考核工作、处理员工奖惩事宜、负责周汇报、专项和反馈汇报、负责督查报告及建议。
4、每月月底前统计当月各部门工作遵章守纪、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审核情况以及相关考核,建议,整改,反馈等资料汇总,重大事项予以公示通报。
5、负责本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沟通工作,并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6、收集、整理加盟商、员工投诉的问题;
7、制定、监控、调整、报批稽查人员激励体系及其运作;
8、实地走访加盟商的门店,核实营运督导扶持服务的情况;
9、管理、培训、提示、考核稽查人员的工作技能。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四
1.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广州将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以及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纳入医保范围,共计约万人。筹资标准是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80元/人·年,各级*资助8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58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480元/人·年,各级*资助100元/人·年。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10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500元/人·年,各级*资助500元/人·年。
2.将农转居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本政策覆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已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农转居”人员万人。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本市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主要由个人缴交,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助。
3.建立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拟于20xx年下半年出台的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适用于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非广州户籍从业人员。根据外来从业人员的特点,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当期”以及“雇主缴费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原则,制订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拟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给予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诊基本医疗待遇。
4. 修订《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修订后的《办法》已于20xx年7月30日出台。覆盖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人员,目前约有333万人。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到本市全体户籍居民和外来从业人员;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患病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共济能力;解决原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部分“4050”失业再就业人员退休时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金问题;解决统筹区内职工就业转移接续参保年限,以及早期外地调入本市职工和军队转业到地方单位的工作年限问题等。
5.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该统筹制度将覆盖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和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目前共计约有万人。主要内容是有效地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减轻参保人就医的个人负担。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五
作总结
省社保局:
一、 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控管理
(一)强化管理服务制度建设
在进一步理清经办管理的风险点和关键点的基础上,全面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险支付各项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达到了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和监督的目的。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管理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注重抓好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了《支付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支付中心岗位责任自律制度》,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六
第八条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五)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十一条 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七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x届x中全会、中国工会十x大、中国铁路工会十x大及股份公司工会^v^一大^v^精神,紧紧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强企富工、建设和谐企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和中心任务,更加注重^v^五比创五杯^v^劳动竞赛和争创^v^工人先锋号^v^活动,更加注重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全面提升职工素质,更加注重建家建线、帮扶济困、女职工工作,更加注重工会组织的效能建设,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广大职工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家,从而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热情,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1、开展劳动竞赛和争创^v^工人先锋号^v^活动是工会工作融入中心,长期实践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新形势下发挥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不仅直接推进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及实施人才强企战略。20xx年集团公司工会重点组织在铁路客运专线,重难点工程的劳动竞赛。各单位也要确定自己的劳动竞赛重点,要把创建^v^工人先锋号^v^活动与竞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及细则,认真抓好落实,展现作为,赛出成果。
二、结合实际,更加注重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1、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切实贯彻落实《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提升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大力推进职代会的标准化建设。要强化职代会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职代会法定程序赋予职工代表的职权,做到不打折扣,不减程序,不走过场,强力推行职代会标准化考核,广泛开展职代会达标活动。不断加强职代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
2、建立健全项目部(工程队)职工大会制度,指导督促召开好项目部(工程队)职工大会。集团公司工会把20xx年定为项目部(工程队)职工大会推进年。将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3、认真履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对各单位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企务公开重大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协调,进一步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问题,通过平等协商加以解决。根据国家政策和集团公司实际,把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推动集团公司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调整机制、增长机制。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职代会报告,提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质量。
三、行使教育职能,更加注重全面提升职工素质
1、各级工会要积极推进^v^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v^活动的深化开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开辟职工成才之路,进一步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要做好^v^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v^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推进工作,完善^v^创争^v^活动各项机制建设,培育更多的^v^学习型班组^v^和^v^知识型职工^v^,促进职工全面发展进步,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提高学习能力,夯实职工技能基础,不断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大力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要鼓励职工树立^v^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v^的学习理念和终身学习的思想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要积极推进^v^职工书屋^v^建设,创新职工技能素质培训的方式、载体和手段,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
3、培育领军人物,挖掘推广技能绝活。各级工会要与各级党政团组织密切配合,进一步发挥导师带徒活动作用。要推动师徒结对的普及性,又要注重培养典型,要注重发挥师徒的言传身教作用,又要激励徒弟的创新能力,使结对的师徒在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中获得锻炼、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中获得提高,也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多做实事。
1、升华建家建线。要树立建线就是建家,建家就是建企业、建市场、建队伍的理念。要把建家建线的重点放在一线和现场,在现场为职工建筑幸福舒适的家,在一线建三线。同时要加强对家的管理,建好家难,管好家更难。要建立建家、管家的机制。集团公司将下发建家建线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文件要求细化标准,责任到人,抓好贯彻落实。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八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xxx劳动法》、《xxx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代发)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软硬件准入原则: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九
通过实地稽核,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等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利和基金安全,让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民众。以下是一篇关于城乡居保稽核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为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特制订本稽核工作计划。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年2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16号令)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xxxx社发[20xx]232号)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保经办站。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1、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人员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稽核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经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2、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稽核工作计划篇十
医保基金稽核工作是基金监管的基本手段,是打击欺诈骗保的基础工作。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金的社会效益,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保障制度安全运行,杜绝欺诈、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全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检查抽查为重点的稽核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最大效益,确保广大参保人“救命钱”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待遇获得感。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以基金监管股为“中枢”,其他业务股室为“两翼”的医疗保障稽核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提升欺诈骗保行为监督管理成效,切实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二、稽核对象
全区各协议医疗机构。
三、稽核内容
1、由基金监管股归口管理所有的问题线索。每季度的最后两周定为专项稽核周,通过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力度,切实提高我区医疗保障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结合医保稽核内容和重难点,开展定期理论学习培训、交流经验,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通过练内功、强素质,着力提高检查人员能力素质,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3、对定点医疗机构稽核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分类施策,利用大数据筛选、现场抽查病历、查看在院患者、电话随访、调取系统信息等检查方法,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多收费乱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四、严明工作纪律
稽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检查,规范监管检查和协议管理行为,不断推动监管工作信心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的相关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